
镇政府党委办公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镇政府党委办公室主任的需要视该镇的级别而定,可正科级,也可能是正股级(非正式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如果该镇所在县为直辖市下辖县(重庆部分县除外),则比照法律规定,该县为厅局级单位,乡镇为县处级单位,镇党委办公室为乡科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为乡科级正职,即正科级。
当此职位由镇党委常委兼任时,则为高配情况,是副处级(镇党委常委的级别)。
如果该镇所在县为地级市下辖县,则由于地级市为厅局级,县为县处级,乡镇为乡科级,镇党委办公室为股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为股长,但公务员法并未列入股级,所以这一级别为默认级别,正股级。
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关于村正常正职生活补助申请: 补助对象条件 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或参加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
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
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
3、村“两委”初审。
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
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
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村(街)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文书是具体责任人,对享受生活补助的人要逐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
享受生活补助的一般离职村干部,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后,凡违法乱纪以及违反等规定参与串联活动,聚众上访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其生活补助。
2、精心操作,规范程序。
各村(街)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四不准”:即:不准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准随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弄虚作假。
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补助对象年龄、职务、任职年限不实等问题,镇党委在接到举报后一个月内,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3、建立档案,完善资料,以村(街)为单位,将一般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简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材料、生活补助审批表、一般离任村干部摸底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分类归档,作为村干部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逐步规范完善。
滨州市市长
崔洪刚,男,汉族,1961年5月生,山东淄博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
1978.10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公社十里村下乡1979.09 淄博师专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1981.07 淄博市张店区石桥公社干事1982.11 中共淄博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干事1984.11 中共淄博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83.03-1985.05中共淄博市委整党办公室秘书)1985.05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办事员1985.06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1986.07 共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其间:1988.11-1989.11挂职周村区南营镇党委副书记)1989.11 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1993.02 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其间:1994.04-1996.0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管专业在职学习)1996.12 中共淄博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其间:1996.08-1997.08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9.02 中共淄博市博山区委书记兼区委党校校长2001.02 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1.03 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1.06 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高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4.06 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兼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高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6.12 中共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2.02 中共济宁市委副书记2013.03 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六届淄博市政协常委。
淄博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西安市长安区区委会正主任王强是什么级别
关于明确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工资待遇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发[2006]16号《关于印发<安康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汉滨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汉办字[2009]91号)文件精神,现就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分流渠道、政策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情况分类进行明确。
请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并按照要求及时安排分流人员考核或工资调整工作。
一、提前退休 1、政策依据。
对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不受年龄限制),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可在区人事局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对长期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因工(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鉴定工作试行办法》(陕人发[2006]157号)中关于因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申请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2、职级待遇。
提前退休人员中,担任科员、办事员职务分别满6年、科员和办事员职务连续满10年、副科级职务连续满5年的,近三年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的,可分别享受上一级职务的工资和医疗待遇。
3、工资待遇。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其工作年限计至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含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女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基本工资由以下构成:执行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构成;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执行机关技术工人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构成。
退休费计发比例和标准分别为: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人员退休后,享受区人事局审批的退休费标准,享受生活补贴,不再享受工作津贴。
今后,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的调整,按照国家增加离退休费的有关政策办理。
二、提前离岗 1、政策依据。
对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提前离岗。
2、工资待遇。
提前离岗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即享受离岗前100%的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贴和年终考评奖。
年度考核凡没有违法违纪的按称职对待,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工龄连续计算,不占乡镇编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
3、考核管理。
提前离岗人员所在乡镇,应在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书面报送该类人员的考核认定情况,作为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
三、从事畜牧养殖 1、分流政策。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机构改革未上岗的分流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自愿在本地(汉滨区辖区内)从事畜牧产业的,按照安人发[2005]8号文件规定在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不占编制。
专职从事畜牧养殖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区农业部门制定。
为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安人发[2005]8号文件,2009年8月,区委、区政府以汉办字[2009]91号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原《汉滨区乡镇干部离职从事畜牧养殖考核管理办法》(汉办发[2006]28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起取消畜牧养殖联办方式,废止联办方式考核标准。
2、考核方式。
分流专职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考核,采取个人申报,养殖辖区的乡镇办事处预考核,区农业局定性认定并网络公示,区级组织、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抽查核查的程序进行。
经考核合格且无异议的,由区人事局负责调整档案工资并按规定兑现。
3、工资待遇。
专职从事畜牧产业且考核合格的,发放本人100%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考核不合格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上年末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进入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四、到村任职 1、分流政策。
分流干部自愿到村竞选村干部并任职的乡镇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工龄连续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对竞选落选的,按本办法的相关分流途径分流。
2、工资待遇。
到村任职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
对考核合格但竞选落选的,从落选之日起按当年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对考核不合格免去职务的,从免职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分别执行进入农村服务中心标准,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人员,各乡镇可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予以表彰奖励。
3、任职程序及考核管理。
到村任职人员必须按法定程序,履行到村任正、副支部书记任职程序和村委会正、副主任选举程序。
年终经村委会初评、乡镇党委复核认定,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各乡镇可根据各村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需要,结合本乡镇分流人员的个人特长,有针对性的选择蚕桑、林果、养殖、水产等村组支柱产业技术人员和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的人员到村任职,但应明确岗位职责,夯实目标责任,规范考核程序。
五、到村任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 1、政策依据。
为加强村级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的配备,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乡镇聘用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的通知》(汉办字[2009]93号)文件,规定:分流人员在按法定程序履行到村任职手续的同时,各乡镇政府可从分流人员中选聘809名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充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2、程序及待遇。
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由乡镇在其辖区行政村自主聘用并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报送区人事局,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安发[2006]16号文件中“到村任职”待遇处理,即: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从次年1月1日由乡镇予以解聘,按照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各乡镇可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
六、从事辅警 1、政策依据和聘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选聘辅警的通知》(汉办字[2008]5号、汉办字[2009]94号)文件,先后从乡镇分流人员中选聘部分辅警,选聘总名额200名。
按照个人申请、考试考核和政治审查等程序选聘出的辅警,与公安分局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年终由公安分局进行考核认定。
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合同。
聘用期间因不胜任工作被解聘或聘用期满不再聘用的人员回原乡镇,享受农村服务中心人员待遇。
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报送区人事局,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2、工资待遇。
辅警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不转,人事、财政供养关系不变。
经认定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聘用期满不再聘用人员,从不再聘用的当年1月1日起按当年的基本工资和工龄,分别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公安分局应根据选聘辅警出勤情况,发放执勤津贴。
七、任劳动保障协理员 1、政策依据。
按照汉滨区政府办《关于选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通知》(汉政办发[2006]112号)文件通知,区劳动局、人事局按照程序,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为各社区劳动保障站选聘了部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劳保协理员)。
选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区劳动局负责合同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区劳动局应每年年初,将劳保协理员考核结果报送区人事局。
2、工资待遇。
按照汉政办发[2006]112号中“按照就业再就业政策有关规定给予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补贴,劳保协理员在现有工资基础上,由区劳动保障部门按其档案工资补给差额部分”之规定,其现有工资指,2007年12月31日进入农村服务中心时的工资标准(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其档案工资调整工作由区人事局依据区劳动保障局提供的考核结果,按规定办理,即考核合格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龄连续计算,发放生活补贴,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其档案工资和财政实际发放的差额部分,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筹资补给;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劳动局予以解聘,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劳保协理员,由区劳动局每月分别奖励100元、50元。
八、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 1、政策依据。
按照汉滨区人事局、计划生育局、监察局安人发[2009]32号《关于选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的通知》精神,按照选聘程序,从乡镇机构改革计划生育系统分流人员中(辞去公职并已享受一次性辞职补助费的人员除外),选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
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一年一聘,由区计生局统一管理考核。
聘用期间因不胜任工作被解聘或聘用期满不再被聘用的人员回原乡镇,仍享受分流人员待遇。
2、工资待遇。
区人事局依据年初区计划生育局提供的考核结果,按规定办理,即:考核合格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龄连续计算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聘用期满不再聘用人员,从不再聘用的当年1月1日起按当年的基本工资和工龄,分别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年度考核合格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由区计生局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
九、进入农村服务中心 1、政策依据。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进入服务中心时的工龄和套改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
其中:工龄满25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龄满20年至24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5%;工龄满15年至19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龄满10年至14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5%;工龄9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所发生活费低于失业保险金水平的(2009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90元),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
服务中心人员正常调资只调档案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按档案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办理退休手续。
2、要求。
各乡镇应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办发[2009]18号)文件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工作,于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报送其考核情况,凡没有违法违纪的,一律按合格对待,由区人事局做好档案工资的调整工作。
十、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的人员享受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的生活费待遇和退休政策。
即:按照进入服务中心时的工龄和套改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各乡镇在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书面报送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情况,凡没有违法违纪的,一律按合格对待,由区人事局做好档案工资的调整工作。
十一、辞去公职 辞去公职人员由原单位按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原三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费。
本人申请辞去公职的人员,由乡镇党委书面报告区人事局。
经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辞去公职的,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其一次性辞职补助费由区财政负担。
汉滨区人事局 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采纳哦
个人主要事迹怎么写
突出主要的几件事就行 ,例如出生地,籍贯,学习情受教育程度,个人李婧,女,1985年5月出生,担任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02商英(4)班团支书,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人。
入校以来,她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平时她能够妥善处理好班级工作与学生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一、思想积极要求上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该生平时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且努力践行“三个代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她思想健康、活跃,常常能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班级团支书,她认真组织好每周三下午的政治学习,而且能积极调动大家的思想,引导非团员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做好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工作,该生已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团干”。
入校后该生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处处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 在工作上,她能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踏实,从不假公济私,决不利用学生会的职权为班级谋利益。
平时努力做好学生会及各班级干部每个月的考核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工作,起草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该生不仅能积极完成好部门的工作,也能积极主动的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工作,而且从不拖拉,一直都是以“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去做每一件事,作为班干及学生会干部,具有二重身份,在班级和学生会之间难免会引起一些矛盾冲突,她总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做到学生会、班级工作两不误。
在学习上,她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入校以来都是以综合名次第一的好成绩获得院一等奖学金的奖励。
在英语口语学习上,她自信、大方,一直以来,她都是外教的好助手,并多次参加学校的外事活动,从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
三、生活朴素,乐于助人 在班级里,李婧是一名模范班干,和同学相处的十分融洽,同学们都很喜欢她,信任她。
平时她也注意工作方法,比如晚自习,有时候大家讲话,她便让讲话的人管纪律,让她们也尝尝当班委的滋味。
该生能积极带头能加学校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较强。
平时,李婧同学养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她不但能够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也能够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
面对同学的误解,她总是一笑而过,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而是诚恳的接受,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
在生活上她也十分俭朴,从不铺张浪费,也从不乱花一分钱。
但是,只要哪个同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她都能力尽所能的帮助解决。
李婧同学身上体现了一名莘莘学子良好的道德品质,一种为国学习的思想态度,一种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一名当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基本素养。
在学生心目中,她无疑是一面旗帜,一个众人瞩目的学习榜样,她应当是一名当之无愧的优秀学生会干部。
履历等,如:
想当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怎么写自荐书
本人遵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模范业主义务经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害公共利益行为;热心维护小区业主公共利益,愿意积极为业主服务,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组织能力;具有必要的时间;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