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学校被体罚的作文感想
课走神儿罚站1小时,时完成作业罚抄5遍课文”,被学校沿用了多年的校规按照法律、衡量,都是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最近,记者在河北省香河县采访了解到,这里100多所中小学相继成立了法制处。
他们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对照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违法”校规进行梳理、修改。
长期以来,许多中小学校从加强学生管理出发,各自制定了校规。
这些校规对学校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一些校规条款不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
安平中学过去的《学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
如此看来,诸如“公开检查”、“开除”等校规就是违法的,现在学校已将这一条取缔。
又如安平中学校规过去规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要罚款”。
而学校不具有罚款资格,这一条现在改为“责其按价赔偿”。
城内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李过去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扫地、操场跑圈、抄十遍作业是常事儿。
他将老师告到了校领导处,指出“电视上说学校对学生搞体罚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这件事对校领导触动很大,虽然学校处罚学生的动机合理,但手段毕竟是违法的,他们在梳理校规时取消了十多项类似体罚学生的条款。
香河县第四中学为加强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规曾规定:“晚上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将罚‘走读’一周。
”去年,一学生被罚“走读”,因为家离学校远、担心路上出事,这名学生放学后并没回家,而是去“泡网吧”,晚上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睡觉,直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事情才暴露。
现在,这所学校将这条变相体罚的校规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
学校在对照法规改校规的同时,还向学生、家长征求建议增减校规。
粗鲁、挖苦的语言对心理脆弱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体罚”。
记者在香河一中采访时,一些学生说,他们最反感老师说“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类的话,这种训斥的方式不但不解决问题,还破坏了师生感情,老师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做学生思想工作。
这些心声反映到法制处后,学校很快修订校规,并制定了《教师十条禁用语》张贴在教室内接受学生监督。
惩罚教育的四个必须的感悟
爱是什么
一味的表扬不是爱,那会“捧杀”。
一味的批评更不是爱,那会“棒杀”。
俗话说得好:“树不修剪不成形,人不管教不成材”。
适当的惩罚也是爱,也是有益孩子的教育。
现在家长和社会非常普遍地有一种错觉,认为只有关爱才是最佳的教育方式。
于是一味地去赏识、迁就,甚至是恭维、宠爱,对于孩子错误的言行不敢去批评、指责,更谈不上适度的惩罚了。
不少孩子在爱和赞美的温室里也就养成了自己惯自己的不良心态,自我约束不够,自我解剖不严,接受批评不真,接受处罚不诚,弄得许多家长为教育子女伤透脑筋。
其实,爱有许多种,那种孩子犯了错误,老师和家长不去追究不是爱,是最大的失误,是最大的伤害。
指出错误、及时疏导、适度惩罚才是真正的关爱,才是实在的教育。
古人讲的“棒打出肖子”(肖,成才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惩罚绝不等于体罚和变相体罚,更不是心灵伤害和人格歧视,惩罚的目的不是让孩子觉得难堪,打击他们的自尊和自信。
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必须要因人而异、灵活适度。
越要惩罚,越要尊重。
并不只有赞赏才能给予孩子自尊与自信,惩罚更能激发和培养孩子的自我矫正,自我更新的勇气和力量。
惩罚犯错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尊重与信任,在顾及对方的承受力与尊严的前提下,不要对惩罚的后果有过多的顾虑,否则会让惩罚的效果打折扣。
教育的前提是了解,了解的前提是尊重,尊重的结果是适度惩罚,当然在了解的过程中不能把孩子的特点当缺点。
一般来说,人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
恰当的惩罚对孩子成长是有促进作用的。
美国教育界在惩罚学生的教育上有一个著名的观点,那就是最容易使狗发怒的方式,就是让这条狗看着其他的狗或动物吃东西,而不让它吃。
正是因为“吃”能刺痛孩子,在这上面做文章才能对孩子起到刻骨铭心的惩罚和警戒的作用。
著名的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老师在当班主任的时候让犯错的学生写500字以上的“心理剖析书”、写“道德日记”、设立学生法庭、在其他学生娱乐的时候让犯错的学生独自劳动或不参加等等都是巧妙而又实效的惩罚教育的手段。
教育的目的不是改造人是唤醒人。
惩罚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应是让犯错孩子认识自己的过失并为之承担责任。
有一个12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打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
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12.5美元买的,你赔。
这是在1920年,12.5美元可以买125只鸡。
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
爸爸问玻璃是你踢碎的吗
孩子说是。
爸爸说那你就赔吧,你踢碎的,你说赔。
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
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就是里根。
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
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教育本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
没有处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惩罚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就是在磕磕碰碰中长大的。
形容一下一不小心吃到芥末的感觉
恩……一股刺鼻的味道逐渐在口腔里蔓延,直至充斥着整个口腔,辛辣的气味亦逐渐向鼻腔进攻,浓郁的气味直呛眼睛,
感慨把头发剪短了的句子
2016年11月的某一天,我剃了光头,那天是我前男友领证的日子,他们看起来特别幸福,也一定会幸福的吧,毕竟他那么好。
难受了一天,下班就跑去拿自己的头发作妖了,自我安慰重新开始。
剪之前理发师劝了很久,在我的坚持后就直接用推子剃了,没有用刀片刮,整个过程也就三五分钟,成果真的像卤蛋一样,摸上去有一小层青茬的感觉。
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帽子走出理发店,脑后阵阵凉风,那种抽抽的感觉,是真冷。
回宿舍就把棒球帽换成了毛线帽,怕脑袋着凉。
介于我觉得剃光头是一个人的事情,为避免他们的追问,就买了一个颜色差不多的假发,所有人都以为我只是剪了短发。
好处:省洗发水省时间省水省钱,不用束发带,早上可以多睡一会;坏处:假发不太舒服,出门要带帽子,平时小心谨慎避免被看穿(不想满足他们的好奇心);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00~400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当遇到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时,该怎么做?
教你招狠的,碰到你你就抱着头睡在地上不起来,并请同学或者朋友打电话给家长父母(如果没人就大声呼救),要求去医院,到了医院做检查时就对医生说你脑袋痛,想吐就行了....这种症状叫轻微脑振荡,属轻微伤,拿到病历后,我敢保证你的老师不敢再动你一下了...对了,轻微脑振荡用仪器是查不出来的,根据治安管理条例,殴打他人以造成轻微伤可处15天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为什么很多人说免费师范生是坑
卖身契以后你到哪里去你就得去哪里就不去就视同违约,让你偿还大学四年学费和违约金等,你说是不是坑呢
能读免费师范生的孩子,成绩都不错,犯不着签“卖身”契,找个理工或科技大学读软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通信、微电子、大数据、人工智能,或读财经大学的会计、金融、税务等,毕业后再读个名校硕士,就业绝对比教师强太多做教师弄不好被扣工资、被家长和学生打、被教育局等领导强制捐款,除非是在北京四中、深圳中学、上海中学、南开中学等这样的知名高中,在这样的学校做教师还是挺有成就感的,不过门槛高,基本上是国内 985 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海外知名院校的硕士\\\/博士,一般学校的毕业生几乎没什么机会进去(特别优秀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