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穿越时代的作者感言
其实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也应该印满一条自己脚步的路,即使那路到处布满了荆棘,即使那路每一步都是那样的泥泞、那样的坎坷,也得让自己去踩、去踏、去摸索、去行进
我想那样的路才是真实的自我写照,决无半点虚假伪装之意。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书中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戏中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幅画,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画中夺目的颜色。
的确,几天的军训是短暂的,但它给我们留下的美好回忆却是永恒的。
五天军训七天回家睡了一个长觉,而这一觉醒来,望着艳阳高照的窗外,忽然觉得,军训,就如梦一样,匆匆地来,又在我没有细细品味那份感觉的时候悄然而逝,就好象说的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几天的疲劳在肩头隐隐告诉我,已经结束了。
很累,而且有酸酸的感觉。
教官走了,那么匆匆,却留给我们深刻的回忆。
阳光照进来,落在堆在角落的军训服上,军训的记忆一股脑全翻了出来,我在呆呆地想着,想着那整齐或凌乱的踏步声。
军训究竟带给了我什么,有吗
唉,军训,真像一场梦啊
记忆已经在疲劳的压迫下变得愈发模糊,对于军训,我能说什么,是从崇高的为保卫祖国而刻苦训练来说,还是充斥在这期间的铁骨柔情。
当然,这些都是值得回忆和怀念的,但是否还有更重要的呢
其实我觉得军训几天,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站军姿,走正步,练队形。
而是在磨练我们一种意识,一种吃苦的意识,一种坚持的意识,一种团结的意识,一种遵守纪律的意识
其实这些已经太多太多,足以让我们一生享用。
有位哲人说过: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
对于军训,有些感受真的不能言传,只能在淙淙的意会中回味。
那味道就如品一味很浓郁的茶,只有尝过的人才知晓其中的蕴味,然后才能和有同样经历的人相对一笑,让美妙的感受在彼此之间传递。
就如有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一样,军训,对于每个人,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而对于我,军训,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难得的一种经历,写进我的记忆中,而成为不可抹杀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一种在困难时给我的动力,一种生命的支持力,支撑着人生旅途的各种风雨中动摇的心灵.3.大树般伫立在草坪上,那一声声口令响亮的回荡在每一个莘莘学子当中。
口令变了,队形也变了,这就是军训,一次有组织性的活动。
军训,是一种考验、磨练、成熟性的活动。
儿时的军训,纯粹是游戏;少年时的军训,仅不过是一种锻炼;大学的军训截然不同,性质也得以升华。
长达十二天的大学军训,让我明白的太多太多人生哲理,唯有一句话让我感触最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军训后才真正感觉到它的内涵。
,学子们都面对阳光在站军姿。
北方的太阳,晒在皮肤上是干干的,对南方的学子们来说就更是受不了。
晒着眼睛都睁不开。
这是我深有感触的。
但无论谁都没有退缩,在跟太阳作战。
在站军姿中,学子们付出努力越高就站得越好。
齐步、跑步等训练都是很耗体力的活动,只要认真去做就能走齐、跑齐。
内务训练亦如此,就拿叠被来说吧,压被压的时间长,被就薄;扣被扣的时间长,被就能更好成形。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确如此呀,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同学很多年不见的感言
可以写一下多年不见内心对朋友的思念,然后写一下今天的你们和过去的区别,重点说明时间变了友谊不变
谁中过双色球500万 交流下中奖瞬间感言
突然从梦中惊醒
写出你们对祖国的感言,不少于一百字,谢了
傻子没有哲学,把傻当成一种哲学就是另外一种含义了,叫装“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
我最怕的就是你。
”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
还是真傻
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于是,电视剧《尘埃落定》换了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结局:西藏解放了,土司变成平民了,傻少爷也老了,一脸“傻”笑地接受藏民献上的哈达。
一、仇恨 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仇恨是:二少爷家的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
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
下人,呸
”。
这根丝般的仇恨越拉越长,让我们看到土司制度就是一种用仇恨编织起来的制度。
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
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
麦其土司是将这一切仇恨串起来的那根丝:因为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
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
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
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
汪波土司为偷盗罂粟种子,让手下人把种子藏在耳朵里,麦其土司万万也想不到汪波土司的勇士们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在我眼睛还没闭上时,我的头颅送到主人手里”竟是为他送去了鸦片种子。
此后,麦其土司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罂粟花战争”。
当然,这场战争并没有让麦其土司获得鸦片种植的垄断权,许多土司的领地都开出了漂亮罂粟花。
若问他们的种子是哪来的,土司们一定会用麦其家傻瓜儿子的口吻说:“是风吹过来的,鸟的翅膀来过来的”。
围绕着麦其土司,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争宠成了冤家。
嘎济活佛因为没看清时势,将二少爷的叔叔说成是最合适的土司继承人,不料事与愿违,二少爷的叔叔没有当上土司。
新土司继位后,重建家庙,并请来了巴门喇嘛,自此嘎济活佛饱受冷遇。
这时偏偏又来了个拉萨僧人翁波意西推行新派宗教,又卷入是非之中。
这位狂热的教徒没有看清宗教卷入了权力斗争。
没有麦其土司支持的新教陷入困境,最后,他不得不与嘎济活佛辩法。
辩法中,翁波意西说了一句所有土司都不爱听的实话:“将来不会再有土司了。
”于是他失去了舌头。
他成了麦其土司的书记官后,神迹般的又长出舌头,能说话了,又说了一句麦其土司不爱听的话:应该让傻子二少爷来当土司。
于是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生活在“仇恨”的世界中,傻瓜二少爷自有一套验证“仇恨”的办法。
比如,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汪波土司用耳朵来偷罂粟种子后,哥哥对傻瓜偶尔表现的聪明“刻骨仇恨”,因为自己从此没法表现的更“聪明”了,于是总说风凉话。
傻弟弟偏不识趣,不经意的点破他“不象麦其家的人”,就煽了他一耳光。
傻瓜弟弟捂着脸,总想证明被怀有“仇恨的人打的,是不痛的”,于是四处找人验证。
下人们不肯打,哥哥气呼呼的转背就走了,最后是银匠不客气,拿了鞭子抽了他。
银匠恨他,认为傻瓜曾经夺走了他心爱的桑吉卓玛。
傻少爷最终得到了答案---不痛。
二、聪明与仇恨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
《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
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
麦其家大二爷,自认为是个傻子。
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
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
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
现在应该回答一下二少爷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的问题,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 这个傻子到底聪明在什么地方
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
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
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
结束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还有一种化解仇恨的方式是:喇嘛们施法将对土司的各种诅咒和隐藏的仇恨导引到面塑上去----面塑能化解仇恨么
一个傻瓜向一个虔诚的教徒说:“你们为什么要彼此仇恨?” 经过冥想之后,虔诚的教徒翁波意西心里已经没有多少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了,但他还必须面对别的教派的仇恨。
仇恨,你可以不恨,却不能阻止别人的仇恨。
这个教徒自言自语:“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宗教卷入权力斗争之后,爱与恨都是不可越逾的。
卸去了聪明的包袱,聪明渐渐淡泊安静下来,聪明人叹口气说:“难得糊涂”,旁边便有人说聪明人“大智若愚”。
其实,这不过是另一种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聪明很累人。
三、权力、聪明与仇恨 聪明人终于获得了权力,权力制造了仇恨,仇恨最终毁灭了一个个聪明人。
权力,是让人害怕的,掌权者从来不害怕----许多所谓的国家权力都是用仇恨堆彻起来的,当仇恨越集越多时,害怕的人便越来越少,权力就会与着聪明人一道毁灭。
傻瓜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
”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
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
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
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
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傻瓜不知道害怕,但他知道仇恨。
傻瓜本来没有权力欲望,权力是聪明人教给他的。
傻瓜二少爷从边境凯旋回来后,小行刑人的父亲感慨的说:“我儿子跟着你出息了
”索郎泽郎的母亲在他鞋子上磕头,磕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妻子塔娜更希望他能当上麦其土司。
于是傻子说了:“我也要当土司
”原来,这土司是为别人当的。
一个当土司的机遇就展现在他面前:哑巴书记官翁波意西突然会说话了,嘎济活佛说这是神的启示,一刹那,人潮便将他抬起来冲出官寨,将官寨外的麦田踏平了。
就在此时,权力与他失之交臂,他没有控制人潮的方向,不然他就已经坐在麦其土司的位置上了。
父亲与哥哥开始恨他了,妻子塔娜也恨他是个傻瓜,与他哥哥偷起情来。
傻瓜开始仇恨,他从行刑人那里取来一件紫色的血衣,把他披在身上。
这件血衣带着前世的仇恨,象冤魂一样附在这傻瓜身上,傻瓜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气。
麦其土司害怕了,以为看到了一个死去的人,吓出病来了。
最后,胆小的杀手得了这件血衣,把它披在身上,这件衣带着土司制度所有的新仇与旧恨,他不敢惧怕土司的权力了,鼓起勇气杀了未来的麦其土司----大少爷。
权力总被聪明人所使用,并制造仇恨。
而傻瓜使用权力的时代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一切全靠民众自治,《论语》:无为而治,其舜与,恭其正南而已。
无为而治,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
当然,大舜帝不是个傻瓜,只是个厚道人,不会记仇。
傻瓜二少爷能拆掉备战的城墙,把敌人土司都请到这个边境官寨里来。
土司的权力是世袭的,行刑人与书记官也是。
第三代书记官搞秉笔直书,被土司杀了以后便没有书记官了,然而行刑人仍在。
索郎泽郎羡慕小行刑人尔依,一生下来就能杀人,忿忿的说:“这个世界真不公平
”有人说:“有人生下来就做土司,公平么
”索郎泽郎便哑口无言了。
世袭,断掉了许多人的非份之想,平息了许多争斗,就如傻子二少爷要安心做傻瓜一样。
四、欲望与诱惑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
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
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
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毒品一样麻醉。
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
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
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
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毒品,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
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
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
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
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或许真有灵魂能跳出三界之外,等待下一轮转世,又重新迷恋人世间正在迷恋的。
我不知道10万个为什么的感想是什么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的感想是:我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后,我才知道科学很奇妙,也很神奇。
可以让我学习到一些课本和日常生活中无法了解的知识。
在《动物和植物》篇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蜜蜂为什么叮人后会死掉呢
因为,它在叮人的同时也把自己身体里的内脏一起带出来了,好神奇啊。
还有刺猬身上的刺有什么用呢
哦,原来刺猬身上的刺是用来收集食物的;同时,也是一种级好的防卫武器。
等等还有很多动植物的知识哦
在《饮食中的为什么》篇中我学习到了用蒸笼蒸馒头哪一层的先熟,当然是上层了。
想知道为什么吗
那是因为热气是往上走的,一直停留在上层,而下层的热气只是路过一下,所以上层的会先熟。
还有很多有关饮食的小常识呢。
我在了解了这么多的知识后,我越来越喜欢科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