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木病虫害宣讲 发言稿
今天上午第四节课是健康课,健康老师彭老师带我们去多媒体教室看了一个短篇,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你一定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吧
听我慢慢给你到来:近年来,人们的生活节奏大大加快了,忙着上班,忙着上学,忙着赚钱,忙着休闲,在忙碌中.“一次性用品”越来越受到青睐,甚至在机关食堂,也有许多人使用“一次性碗筷”,用完就扔,连洗碗的时间都省下了.不仅有碗筷,还有“一次性饮料杯”,“一次性内衣”.“一次性相机”.“一次性用品”的队列越来越长.越来越多的“一次性用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然而,从环保的角度看,在这方便、快捷的背后是大量资源的浪费与垃圾的堆积,带来了无穷的后患,据调查,目前国内有上千家企业生产木制筷子,年消耗木资源近500万立方米.全国林木年采伐量约4758万立方米,这些筷子就占了10.5%.生产筷子的过程中,从圆木到木块再到成品,木材的有效利用率有60%.正规的一次性筷子所用的原料都是质地比较好的木材,不需要特殊加工.但是现在很多小作坊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都是劣质木材,看上去“肤色”较黑,这不太美的颜色当然无法受到食用者的青睐.因此,小作坊生产者经加工处理后的一次性筷子,马上就会“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人们的餐桌.你一定会问改头换面到底怎么改(但愿各位读者看了下文后不会被吓死)大家都知道筷子是竹子做的做出来后一定不会像餐桌上的那么白,所以商家在里面加了硫磺和漂白粉,这是致癌物质。
不信可以将一双一次性筷子放入水中,一个星期后会变得很臭。
怎么样你是不是惊呆了啊
所以从现在做起一定不要用一次性筷子。
种苗执法发言稿,针对种苗执法遇到的问题,困难,经验
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种苗标签制度、种苗质量检验制度,是保障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保证林木种苗质量的关键。
近年来,我县林木种苗“一签两证”的核发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点到面、从无序到有序,并正朝着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满意的方向发展。
首先是把好“准入关”。
不符合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认真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中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未审先批及虚假广告宣传、误导等坑农害农行为。
同时,对允许进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执行“种子标签”制度,禁止不合格种子、苗木进入市场;二是调查摸底,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户进行培训后,再发放“两证”;三是积极推行种苗标签制度,按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由质检员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标签内容,对农户发放的标签加盖种苗站印章,负责种苗质量监督,受到了苗农的普遍欢迎;四是强化“一签两证”使用管理,对重点林业工程造林用苗明确要求,凡从外省市调入苗木时,调苗合同中供苗方必须提供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检疫证、标签,确保苗木质量。
对调出本市的苗木,同样要求每批苗木要现场检验,并出具“一签两证”。
对重点工程造林苗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必须具有“一签两证”,同时对中标苗木由用苗单位派有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实地考察,严格按国家、省标起苗、检验苗木,切实保证了工程造林用苗质量;五是依法整顿和规范种苗市场。
积极协调林政稽查、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对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整顿。
有效防止了无证经营种苗现象的发生,对出售假苗或手续不合法的经营者,采取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的办法,极大的震慑了不法分子;六是加大对《种子法》和《两证》发放的宣传力度,全面调查并掌握本辖区内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登记造册,掌握动态。
要以核发“两证”为突破口,主动出击,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对已领取“两证”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跟踪检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我县品种和种苗,从源头上杜绝非良种上山造林。
森林防火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有没有唱红歌启动仪式的学生发言稿啊
桓台实验学校09年4月“唱响红歌”主题大队会暨班级竞唱总结发言稿老师们、同学们:在全校上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行传统教育的同时,按照市委刘慧晏书记来我校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尊重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我们今天组织举办这次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各班精彩的传唱,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向辛勤组织排练的全体师生表示真诚的感谢。
这次活动主题突出、旗帜鲜明、歌声嘹亮,比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为我校深入开展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学们把对祖国的热爱,对远大理想的追求,对学校生活的憧憬,都融进了美妙的歌声中。
可以说,我们一起合着歌声的节拍,勾起了对过去的怀念,燃起了对未来的希望,激起了前进征途上的信念和信心
在此次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过程中,老师们和同学们都投入了极高的热情,付出了不少汗水和努力,才有了今天这个异彩纷呈的舞台。
这对我们全体师生来讲不仅是一个展现艺术风采的平台,也是我校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我们和谐的校园文化从这里开始,承载着对美好未来的期望,一点一滴融化成对人生的热爱、对社会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对学习的热爱。
此时此刻,萦绕在我心头耳畔的,不仅仅是刚才嘹亮的歌声,还有很多感人的场面和情节:这其中有各班同学刻苦排练的景象、有班主任老师和音乐教师热情而忙碌的身影。
活动中,有我们对现实生活的热爱,有对创造未来的决心。
我惊喜地看到同学们的这一变化,看到了你们身上的闪光点,感受到了你们青春的激情。
我希望你们继续保持这一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将其延续到你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去。
用自己饱满的热情去创造生活,创造未来。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比赛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比赛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实验人特有的团结精神,看到了同学们特有的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向前奋斗的脚步没有停止,我们期待创新发展的信念正在步步增强,我校的良性发展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支持。
因此,真诚地希望每位老师、每个班级、每位同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继续发扬在这次比赛中体现出来的团队意识,集体意识,纪律意识,努力地为自己的班级增添光彩,为自己的发展增添后劲,为学校的壮大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五年级关于环保的发言稿内容有:我现在是怎么做的,我希望大家怎么做,我以后会怎么做,要在广播室广播。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我们的地球妈妈是慈祥的、和蔼的、美丽的,她用自己的乳汁哺育着我们,使我们能够健康成长。
可是,愚昧无知的人们却无止境的把工厂里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大量排放到地球母亲的皮肤上、血液中,排放到地球母亲哺养人类的乳汁中。
据有关资料记载,全世界仅排放到大气中的铅、砷和镉就分别是200吨、1100吨和5500吨
那一团团废气和烟尘,一股股废液和污水,像张牙舞爪的幽灵折磨着地球母亲。
我们人类还盲目的砍伐森林植被,使地球母亲失去了绿色的外衣,再也挡不住洪水、狂风和沙尘,地球沙漠化的进程在逐步加快。
这一切,都渐渐吞食着地球上的生命。
我不禁要问,这些后果是谁造成的呢
有资料说,由于人口逐年增加,到2050年,我国的人均耕地仅剩下不足一亩
那时候,我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
这又不得不使我们深思…… 有人会说,宇宙空间不是大得很吗
我们不会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吗
然而,科学研究表明,到目前为止,这只是设想
破坏自然环境,就等于自毁家园。
“保护环境”就不能是一句空口号,而要落实到我们的实际行动中。
在这里,我呼吁天下所有的人们:请赶快行动起来吧,不要让这个愈发苍老的地球再受磨难
我相信,只要我们都向地球妈妈献上一片爱心,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竞选保护环境的发言稿介绍自己的优势
大家好, 也许我们每一个人在漫长的人生之路中都遇到过挫折我们会迷茫但我们要记住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还没有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时候所以要向困难挑战
如何利用家长资源做好家园共育
(一)调动家长的积极性,让那个家长成为老师的帮手家园共育的本质特点就是一个“共”字,即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配合,共同促进幼儿。
家庭与幼儿园同是培育幼儿的重要环境,家长与教师都是教育孩子的主体,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应该携手合作共同担负起教育幼儿的任务。
有了家园间的沟通和理解,家长们开始积极地参与教育活动的实施。
每个家庭与幼儿都积极参与主题环境的布置与表现。
家长们帮助孩子搜集信息。
他们或去图书店查阅,或上网查询,或参观访问,或亲身实践。
每一个话题活动开展之前,我们都会在家长园地中贴出关于该话题开展目标的公告说明,让家长了解活动会给孩子带来的提高与收获,这样在今后的主题活动中家长就会心甘情愿地帮助孩子收集有关资料,为我们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出谋划策。
在“春天的花朵”这一话题刚开始时,一些家长就给班里带来了小蝌蚪、小金鱼,还有风筝等,供幼儿观察和探索。
孩子们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海洋,这是在与小动物们亲密接触后有的一份更深的喜悦,更是家长投身教育、关爱孩子的一份心啊
(二)引导家庭互动,关注“隐性”资源的可贵性。
这里的“隐性”资源主要指的是:家庭成员的生活背景、文化程度、习惯爱好、以及每个成员的个性品质、精神品位、道德修养等构成了丰富的“隐性”资源。
我们一个班级有41个孩子,那么就有41个家庭,不可能每个家庭都是一个职业或者一个背景吧,总是会汇集我们的各行各业的,正是这样一个“大杂烩”的家庭,我们才会获得更多我们平时了解不到的讯息,学到好多东西。
在“春天的花朵”这个话题活动的中,针对我班幼儿挑食的现状生成了“春天吃什么好”这一块内容。
班里季未天小朋友的爸爸是医生,于是我们就请他来讲课,让告诉孩子们:春季是个流行病多发季节,提醒小朋友们在这个季节要多吃些春季的特有蔬菜如:莴笋、韭菜、油菜等,并告诉我们每种蔬菜都有不同的营养,千万不能挑食,否则会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健康。
还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能乱吃外面小摊贩做的食品。
春季要注意不能乱脱衣服,要多锻炼身体等。
在季未天爸爸的带动下,其他的爸爸妈妈也写来他们在家给宝宝吃的一些春天特有的菜,还有一些家长从杂志上、网上收集了幼儿春季食谱。
每天接送孩子的时间里,许多家长留恋于我们的主题墙前面,家长与家长之间交流着一些菜的做法,有些家长家长回去试了后第二天来交流说:荤素搭配,味道真的很不错,孩子也很喜欢吃。
当我们在利用家长的这些资源的同时,也给家长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
(三)开展平等对话、交流,这是增进家园了解、促进沟通的有效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家园之间往往存在 的距离和各种不协调,教育效果必然受到影响。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
一是有效利用宣传媒介,定期在家园联系栏里向家长作科学育儿的宣传。
其次是合理利用价值资源,在本学期的家长会上,我们以“怎样为孩子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为主题与家长进行了座谈,让每一位家长都谈谈对环境创设的理解,我们发现有些家长对于给孩子创设一个优美的物质环境相当重视,而对孩子心理环境的创设却是一无所知或处于无意识状态;有些家长将环境片面的理解为环保;有些家长知道良好环境的创设对幼儿发展有极大益处,却不知从何入手,尤其是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也有个别家长,相当关注幼教方面的新动态,经常阅读有关资料,咨询有关专家,有了一些根据专家理论进行的实践。
在家长的畅所欲言和交流后,我们将家长有意识和无意识在生活和家庭中对幼儿所做的点滴实践进行了理论上的提升和归类,并且对个别身教言传、值得推广的做法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家长纷纷感叹:“真没想到,我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简单的话,会对孩子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这样一来既肯定了家长们各种正确的教育方法和实践,让家长体验到了自身的教育力量和作用,增强了教育的信心,又让家长对环境的创设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进一步认识了物质环境、心理环境甚至社会环境对幼儿的重要性。
气氛活跃融洽,效果较好。
一改以往家长会上的教师一言堂的做法,深受家长的称赞。
现在,随着形势的飞速变化,家长教育知识的不断丰富,使得他们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主动参与其中与教师共同规划和设计对孩子教育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幼儿教育不只是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应充分发挥家庭的各种教育资源,家长们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成功的育儿经验,不同的知识与职业背景,不同的家庭环境都为幼儿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