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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感言词

时间:2017-12-30 00:27

三等功立功受奖简述

首先是说在某某的领导下关怀下明智的指挥下,将什么事取得圆满成功讲述一遍,再客气的谦虚一下,取得了什么成就,最后就是感谢某某就可以了,这是最基本的感言词,一定要感谢谁谁的,这是在一个集体,不能自己捞好处,也要将好处分给一些别人,是要的,好像就是这样,再一个就是自己找一找人家的看看。

感谢公司的,获奖感言,个人先进的感想的演讲稿。

敬爱的领导们,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

首先很高兴,X总能给我这次表达自己感想的机会。

感谢X总,感谢领导们对我一年来工作的支持与肯定

充满机遇的2010年已经悄然离我们而去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都曾为了公司,为了家庭,为了自己努力过,奋斗过,不管过程如何,我们都用了一年的光阴去换取最终的成果。

显而易见,我们的业绩也是可喜可贺的

对于这次先进个人奖的评定,我觉得我是幸运的,这是汗水与努力结合的产物,是我对公司尽心尽力的表达,也是领导们对我工作的认可

当然这也不能代表许多同事幕后的努力白费了。

公司是大家的,努力也要靠大家努力,只有我们大家携手共进,上下齐心,才能有公司更辉煌的明天

2011年的钟声已经敲响了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又会迎来新的挑战,新的机会,新的人生。

庄子说的好: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人生短暂,我们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上,沾沾自喜,而让眼前的大好机遇白白浪费掉。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们应当珍惜眼前,珍惜现在,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的感言就此收尾,感谢大家

------------------------------------------------------------要采纳哦,别关闭问题啊,我要做任务呢~~~拜托~~~

三国演义的好词好句及感想

好词:1.三顾茅庐  2.草船借箭  3.望梅止渴(曹操用的计策)  4.  5.三分归一  6.乐不思蜀  7.三足鼎立  8.妄自菲薄(见的出师表,演义中有引用)  9.过五关,斩六将  10.  11.白衣渡江  12.  13.只欠东风  14.身在曹营心在汉  15.  16.温酒战华雄  17.割发代首(曹操干的)  18.单刀赴会  19.水淹七军  20.桃园结义  好句:1.  2.,浪花淘尽英雄(演义的开场白)  3.,(刘备告诫阿斗的话)  4.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

  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

(演义中赞赵云的诗句)  5.宁教我负天下人,莫教天下人负我。

(曹操)  如果好句诗句不行的话,不知道下面的啊行

  却说玄德同行军民十余万,大小车数千辆,挑担背包者不计其数,路过刘表之墓,玄 德率众将拜于墓前,哭告曰:“辱弟备无德无才,负兄寄托之重,罪在备一身,与百姓无干。

望兄英灵,垂救荆襄之民

”言甚悲切,军民无不下泪。

忽哨马报说:“曹操大军已屯樊城,使人收拾船筏,即日渡江赶来也。

”众将皆曰:“江陵要地,足可拒守。

今拥民众数万,日行十余里,似此几时得至江陵

倘曹兵到,如何迎敌

不如暂弃百姓,先行为上。

”玄德泣曰:“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

今人归我,奈何弃之

”百姓闻玄德此言,莫不伤感。

后人有诗赞之曰:“临难仁心存百姓,登舟挥泪动三军。

至今凭吊襄江口,父老犹然忆使君。

”  玄德不忍相离,送了一程,又送一程。

庶辞曰:“不劳使君远送,庶就此告别。

”玄德就马上执庶之手曰:“先生此去,天各一方,未知相会却在何日

”说罢,泪如雨下。

庶亦涕泣而别。

玄德立马于林畔,看徐庶乘马与从者匆匆而去。

玄德哭曰:“元直去矣

吾将奈何

”凝泪而望,却被一树林隔断。

玄德以鞭指曰:“吾欲尽伐此处树木。

”众问何故。

玄德曰:“因阻吾望徐元直之目也。

  上面是刘备哭时的一个情景描写  望梅止渴: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骄阳似火,为激励士气曹操说:“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

”  <<赤壁之战>>但见:黄盖用力一招,前船一齐发火.火趁风威,风助火势,船如箭发,烟焰涨天.二十只火船,撞入水寨,曹寨中船只一时皆着,又被铁环锁住,无处逃避.隔江炮响四下火船齐到.但见三江面上,火逐风飞,一派通红,漫天彻地......  赤壁大战集天下雄豪,魏蜀吴三方较计,水陆空纵横交错.场面情景浩瀚壮阔,人物刻画惟妙惟肖,其情其景至今犹历历在耳.其绝妙的时间人物地点的描绘安排足以冠绝古今.  这时,东吴也密切注视曹军动向,孙权亲率人马驻守柴桑。

为联吴抗曹,诸葛亮前往柴桑游说孙权,舌战群儒,晓以利害,终于促成了孙刘联盟。

孙权令周瑜领兵抗曹。

周瑜率兵往夏口,刘备移兵樊口,共拒曹操。

周瑜嫉恨诸葛亮才华不能为吴所用,先派诸葛瑾劝说诸葛亮事吴,不成,即起心暗害。

诸葛亮以大局为重请鲁肃劝告周瑜共同对付曹操,不要相互谋害。

周瑜在三江口初败曹军,曹操派蒋干劝周瑜投降。

周瑜设下群英会款待这位旧友,大谈东吴兵强粮足的情况,让蒋干无法陈述劝降之意。

晚上,周瑜又邀蒋干入帐共寝,故意将假造的曹操水军都督私通东吴的信件让蒋干得知。

蒋干中计,回去报告曹操,杀了深得水军之妙的水军都督蔡瑁和张允,除去了水路进攻的一大障碍。

随即,周瑜又派庞统去曹营献计,曹操误纳了庞统的连环计,将战船以铁链相连。

这年冬天,吴蜀联军准备就绪,决定采用火攻之策。

而曹操则在战船上置酒设乐,大会诸将,持朔赋诗。

谋士们一再提醒防范吴军火攻,曹操皆不以为意,以为东吴缺少火攻所必须的东南风。

然而,诸葛亮算准天时,准确预见了东南风的出现。

伴随大风刮起,诈降的黄盖冲来火船,曹操被张辽救上小船,得以逃脱,此时军营、战船火焰腾空,曹军大势已去。

曹操急率人马撤退,在奔往乌林的路上,被吕蒙追杀;在去合肥的路上又被太史慈、陆逊伏击;在往彞陵逃命时,又先后被赵云、张飞冲杀,曹操被杀得胆战心惊。

待惊魂稍定之后,曹操望华容道逃奔,见此处并无伏兵,不禁大笑道:“人人都说周瑜、诸葛亮足智多谋,依我看来,到底是无能之辈。

如在此处埋伏军队我等就只好束手被擒了

”话未说完,一声炮响,两边五百校刀手摆开,关羽跨赤兔马,提青龙刀,拦住去路。

曹操见是关羽,拱手告道:“曹操兵败势危,到此无路,望将军以昔日之情为重

”关羽听了曹操哀告,又见曹军将士惊惊惶惶,哭拜于地,越发心中不忍,于是勒马回头,令众军四面散开,放了曹操一条生路。

曹操败归许都,令曹仁驻守荆州。

周瑜攻曹仁,被伏兵射中左肋。

刘备众将则先后攻下南郡、襄阳、荆州,并招降了黄忠、魏延诸将。

至此,刘备占据荆州。

部队立功嘉奖代发言稿

首先,感谢领导、感谢同志们给予自己荣誉。

  其次,自己虽然做了一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这是领导和同志们关心、培养的结果,成绩归功于大家,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工作。

  第三,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把工作做的更好。

在部队如何立功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部队立功受奖主要事迹怎么写

我感觉很简单,先介绍谁谁谁,什么时候入伍,然后情况怎么样,什么军衔,什么岗位,后面就写他怎么怎么干的好,举几个例子,然后再写他在什么岗位工作过,然后一直升迁还是一直调动,最后总结。

求入伍新兵代表的发言稿

只要在年度工作里面成绩突出,就可以立三等功。

三等功是在立功里面等次最低的一种奖励,在安排上,三等功没有什么照顾。

优秀士兵获奖感言

第一个词是感谢。

感谢单位领导事们对我的信任、支持、鼓励,还定。

我衷心谢你们

第二个词是自豪。

在自己正当青春年少之际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而投身军营,是军营生活锻炼了我,也磨练了我的意志,让我从此具备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革命军人的优秀传统和优良作风;第三个词是行动。

为了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支持和鼓励,为了回报**对我的培养,我要把这份感谢与感恩化作行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一如既往地保持军人本色,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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