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兵下连后写的感想文章,跪求给我一篇500字以上的 谢谢了
曾经对于公关与礼仪的课程学习, 我是意外的, 总觉得这是一门职业针对性 很强的课程, 一般职业似乎与这些不怎么相关。
但通过一学期的学习, 我发现了 公关与礼仪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性公关与礼仪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性, 以及公关礼仪 的科学性。
认识到大学生掌握了公关礼仪与形象塑造, 就等于手中握有一把人生 成功的钥匙。
因此,进行标准的礼仪训练,通过礼仪这个“尺度” ,规范我们的 言谈举止,矫正粗俗、丑陋行为,提高个人交际能力的欠缺 . 培养大学生良好形 象、优雅气质和风度的必修课。
从第一节课开始,老师就和我们说,公关就是一群人(主体、社会主 体)通过传播媒 介与另一群人(公众、客体)搞好关系。
而礼则为礼仪 之美,礼者敬人也,礼多人不怪。
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 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
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
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 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
从交 际的角度来看, 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 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 方法。
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
从传播的角度 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
“礼”是制度、规则和 一种社会意识观念; “仪”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
礼者,敬人也,即尊重他 人;仪者,度也,即尺度。
所以我对礼仪的理解是:礼仪:恰倒好处地表示你对 他人的尊重。
所以我认为礼仪之美正是一个人教养、 风度和魅力的表现, 真正懂 礼仪讲礼仪的人, 觉不会只在某一个或者几个特定的场合才注重礼仪规范, 这是 因为那些细节, 早已在他们的心灵的历练中深入骨髓, 浸入血液了。
他们体现出 来的也就是礼仪之美了。
以上是对公关与礼仪的解释,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认为在生活中我们所应具备 的基本公关礼仪: 首先,我觉得交谈在公关方面很重要。
谈话的表情要自然,语气和气亲切, 表达得体。
说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不要用手指指人。
与人谈话时, 应保持适当 距离,不要拉拉扯扯,拍拍打打。
谈话时不要唾沫四溅。
参加别人谈话要先打招 呼,别人在个别谈话,不要凑前旁听。
若有事需与某人说话,应待别人说完。
有 人与自己主动说话,应乐于交谈 . 在交际场合,对方发言时,不左顾右盼、心不 在焉,或注视别处,显出不耐烦的样子,也不要做出漫不经心的动作。
谈话中要 使用礼貌语言。
在社交场合中谈话,一般不过多纠缠,不高声辩论,更不能恶语 伤人,出言不逊,即便争吵起来,也不要斥责,不讥讽辱骂,最后还要握手而别 其次,作为女生,化妆是必不可少的,妆容应以轻柔、优雅的淡妆为主,切 忌浓妆艳抹。
画眼线、涂口红也是可以作到恰到好处的画“龙”点“睛”的,不 过,不宜涂过多彩色眼影,口红不可以涂得太鲜太亮。
最后说举止。
一个人的仪容服饰,无论多么亮丽可人,她的举止稍有闪失, 就可使整体形象“全军覆没” ,所以行为举止也必须规范。
首先化妆都应在洗手 间里完成, 二、 上洗手间的时间不宜过长三、 应保持勤奋护理头发的好习惯。
四、 注意你的姿态。
五、在办公室脱鞋是仪态的大忌,若穿着暴露足趾的鞋,要注意 足趾间的整洁。
六、不要跷二郎腿,正确的坐姿应该两腿并拢,双脚并立或作相 互交错的倾斜。
保持微笑这是最重要的仪态。
七、行走时不可以额首凹胸,显得 无精打采,最可贵的是昂首阔步,收腹挺胸,以显示你的自信。
八、注意打电话 时最好养成用左手拿话筒的习惯, 右手空出来后随时都可将对方所讲的话或重要 事项记下来。
我们作为大学生迟早得融入社会, 与这个世界一起发展。
因此, 在社会我们 的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 要学会尊重他人, 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 别人的尊重。
总之, 礼仪是一门极普通又多元化的学问, 我们大学生想在今后的 工作中有所作为,必须注重公关与礼仪的修养。
别人为我的事忙前忙后 应该说些什么感谢的话
领导的话,可以送点小礼物的。
礼多人不怪。
朋友把握好就好如果是好朋友,在心里记住,然后看他以后需要什么,尽力帮他做吧
朋友可以请他吃顿饭,然后聊点别的。
要是吃饭的时候别全部都聊她帮你的这件事,别人会以为你不正常的。
。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感悟
1、文章告诉我们:要心里装得士,积极投身于民间低层去礼不以自己当官而高傲,学习为人处世道理。
2、原文: 陈仲举言为士则①,行为世范,登车揽辔②,有澄清天下之志。
为豫章太守③,至,便问徐孺子所在,欲先看之。
主薄白④:“群情欲府君先入廨⑤。
”陈曰:“武王式商容之闾⑥,席不暇暖⑦。
吾之礼贤,有何不可
” 。
3、译文: 陈仲举的言谈是读书人的准则,行为是世间的规范。
为官刚上任,就有澄清天下的志向。
担任豫章太守时,一到南昌就问徐孺子住哪里,要去探望他。
主薄报告: 大家伙儿的意思,是请太守您先到官府去。
陈仲举说: 周武王得到天下后,垫席都没坐暖,先去贤人商容的住处去表示敬意,我礼敬贤人,不先进官属,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4、详细注释: ①陈仲举:名蕃,字仲举,东汉桓帝末年,任太傅。
当时宦官专权,他与大将军窦武谋诛宦官,未成,反被害。
按:这一句说他的言行是士人、世人的榜样。
士:读书人。
则:准则,标准。
②登车揽辔:坐上车子,拿起缰绳。
这里指走马上任。
揽,拿,提;辔:套马的缰绳。
③豫章:豫章郡,郡的首府在南昌(今江西省南昌县)。
太守汉代行政单位郡的长官 徐孺子,名雅,字孺子,东汉豫章南昌人,是当时的名士、隐士,为人高洁。
④主薄:掌管文书的官使,是属官之首。
白:报告,禀报。
府君:对太守的敬称。
⑤廨:官署。
⑥ 式商容之闾:在商容居住的里巷门外立标志来表彰他。
式,通“轼”,古代车前用作扶手的横木;商容是商纣时的大夫,当时被认为是贤人 ;闾,指里巷。
⑦席不暇暖:连席子还没有来得及坐热就起来了。
原指东奔西走,不得安居。
后形容很忙,多坐一会儿的时间都没有。
5、出自南朝宋宗室刘义庆(403年~444年)所编的《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文志人小说集。
《世说新语》是一部反映魏晋时代文人风貌、体现时代特征的笔记小说,是我国古代志人小说的代表性作品,对后世文学创作和诗人等影响巨大,千百年来深受读者喜爱,并远播海外。
作者刘义庆(404年~444年),南朝宋文学家,南朝宋宗室,袭封临川王,曾任南 州刺史等职。
《宋书》说他“爱好文义”,“招聚文学之士,近远必至”。
着有《徐州先贤传赞》九卷及《典叙》、志怪小说《幽明录》等。
《世说新语》通行本为六卷,三十六篇。
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雅量、识鉴、赏誉、品藻、规箴等三十六门。
内容主要是记载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名士的言行与轶事。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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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读了查理九世有什么感想
读了《查理九世》有感_100字一本有“魔力”的书,会不知不觉的让你跟随着他们去探索迷境,而且还会跟随着他们一起去破解各种谜题。
惊奇地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书名是《查理九世》全集,我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读完,深受感动。
在这本冒险小说里,查理九世、墨多多和他们的小伙伴知难而进、无所畏惧,克服了重重困难。
书中几个小伙伴们团结友爱的精神,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就像我们在学校里一样,同学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我也要像书中的小伙伴们一样勇敢,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在生活中才会有进步。
《查理九世》读后感_450字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冥府之船》。
文章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前,就这样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
他们组成的小队叫DODO冒险队,他们的老大是小狗查理,查理会说话,因为它有一个神奇的蝴蝶结,只要动物带上它,就能听懂人话并能说话,每次都要他们一起动脑筋才能解决问题。
这次,他们又来到了一艘名为“海神之子号”的豪华游轮上,他们尽情的享受着游玩的乐趣。
此时多多和查理一起去了一个没有人的水族馆里参观。
不过他们看见的不是鱼群,而是人脸。
我的心情和多多一样——害怕、紧张,很想逃跑。
不过多多还是硬着头皮的顺着人脸游去的方向走去。
在这里,他们幸运的认识了大西洋船王——亚瑟。
是亚瑟养了这些人脸,而这些人脸是一种人面鱼,他们能占卜未来,然而这次占卜的结果是:船会沉
亚瑟吓晕了,一些人把他抬走了。
吃饭的时候赛门教授给每人都发了一盏人面鱼灯,小狗查理模仿着多多的声音提醒同伴香气有毒。
我心里也和多多一样心里很是吃惊。
之后他们模仿着其他人一样,进入了冥府……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什么妖魔鬼怪的,那全部都是幻想出来的,如果有的话一定是人假造的,所以这本书教育我们,大家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迷信,要相信科学
天津和平区逸阳梅江湾国际学校六读了《查理九世》后感_350字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
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
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
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破解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
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
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读了《查理九世》有感_1100字我最近一直热衷于看一本书,这是一本侦探小说,记载了很多冒险的小故事。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书中的几个小伙伴靠着自己不懈的冒险精神,陆陆续续地克服难关。
他们组成了一个勇于冒险的侦探团队。
而他们的这个团队的队长竟是一只外表很普通、很不起眼的小狗,这个挺让人匪夷所思的,还有很多人都不明白,它为什么会成为这个团队的队长呢
他可是一只拥有尊贵血统的名犬后裔,他懂人话,会看书,会下棋,还特别喜欢看电视。
他喜欢装成熟、正经、好强,观察本事天下无双,既聪明又顽固。
对女生倒是很有教养,还会站起来敬绅士礼。
怎么样
很不一般吧
由他带领的团队成员有墨多多、虎鲨(本名胡沙)、扶幽、尧婷婷。
这个团队遇到过很多困难,但都地陆续克服困难。
在看书的同时,我时常会觉得那些画面,恐怖,令人毛骨悚然,里面的情节真是设计的太生动了。
一次墨多多他们去黑贝街探险,他们进入了鬼宅,他们跟着一个面目凶恶的人上了楼,在他们到第三楼的时候那个人把通往楼上的门给关上了,而且门上有密码锁,关键的时候,班长大人尧婷婷出马,解决了难题,四人一狗继续上楼,后来,他们发现了不存在的房间,后来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原因是那扇门和那堵墙用水泥涂成了一样的颜色。
进去之后,他们发现原来那些人是贩卖动物的皮毛——他们从国外引进了大批大批的雪狐狸,然后贩卖。
110找警察来帮忙,他们逃离了,留给墨多多他们了一个定时炸弹。
查理在旁边一个劲地扯自己的红领结,墨多多眼看只有一秒钟的时候,只好无奈地选了红色的那条。
没想到,计时器停止了。
查理真的是太聪明了。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挺敬佩他们的勇敢、不懈的冒险精神和对外界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
这个团队是充满智慧、勇气于一体的团队。
看着书,我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我想我也可以成为他们中间的精英。
因为我有一次一次类似的经历。
夏日里,我晚上睡不着觉,走到楼下,去厨房逛了逛。
正当我要打开水龙头洗手的时候,从水槽底下突然窜出来一条蛇,我吓都吓死了,连忙逃到后面去。
我想叫爸爸,但我怕突然发声会惊吓到它,它会扑上来咬我。
我大口大口的喘气,我的心绷得紧紧的,眼睛不敢看它一下那条蛇,慌都慌死了。
后来忽然想到书中的查理,心就渐渐平静下来了。
如果等蛇怕到外面来,不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吗
不行,蛇随时都会爬出来的,我得在爸爸到来前先解除危险。
于是我鼓足勇气看了它一眼,好可怕,那条蛇算得上是中等身材了。
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鼓足百分之百的勇气,把水龙头打开,那条蛇被冷水一激灵,慌慌张张地缩回了头,很快就被水流冲下去了。
我抓起一罐可乐再一步冲上前,压住落水口。
我想那条蛇已经被死死卡在里面了,就上楼找爸爸。
这真是有惊无险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作为小学生遇到挫折不要放弃,要一直向前走,就能突破难关,克服困难,我永不言败
这个人生的道理会跟随我直到永远,永远。
山东烟台莱州市双语学校六《查理九世》读后感_600字《查理九世》这是一本冒险侦探类小说。
书中讲了一个有好奇心的男孩子莫多多,其实他的名字叫莫小侠,是因为他的问题特别多,大家都叫他“问题多多”或“莫多多”。
书里讲了莫多多、小狗查理九世、扶幽、胡沙,尧婷婷一起的一个个惊险故事。
开头的看着挺轻松的,当到中间的时候,突然会吓你一大跳,十分恐怖,看到结尾时,你就会放松了,因为这时已经真相已经大白。
当我在细细口味《查理九世-黑见街的亡灵》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凝结了,使我喘不过气来。
放在地上的脚,一动都不敢动,因为-----太恐怖了
眼睛、亡灵、鹅妈妈的童谣……我的脑海中的那首可怕的童谣,令人毛骨耸然。
小狗查理九世可是很厉害的,不弄清真相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猛,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像莫多多一样勇敢
当我看到《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时,发现本书写作的结构非常好。
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等一群孩子们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这一下子便能引起我的兴趣。
并且当我仔细的看完一章又一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
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这种病的人,就会像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
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
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
我们在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在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
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查理九世》_读后感_600字暑假里,妈妈见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便买了几本“雷欧幻想”才出的几本书——《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查理九世之恐怖的巫女面具》,《查理九世之恶灵栖息的乌鸦城》,《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查理九世之最后的古寺神佛》《查理九世之青铜棺的葬礼》《查理九世之白骨森林》,《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查理九世之地狱温泉的诅咒》……读了《查理九世》这一本书,我深受启发,因为它上面记载了亲情、友情的故事,还有让人焦头烂额的数学题,还有恐怖的小说,又有点像福尔摩斯之类的案件,真是让我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一本叫:《恶魔医务室》的一本书,上面讲了墨小侠一伙收到了一封神秘的委托信,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有一个神秘的案件等着他们去破解……冒险队信心满满的前往,听到了一个传说——据说很久以前,在金华小学顶楼有一间医务室。
医务室里面有一个老师叫杰森。
当时有五十个孩子误入里面,其中有四十九个孩子都被他掏空了内脏,做成标本,永远摆放在医务室里。
其中有一个孩子被杰森老师释放了出来,身高和正常学生一样,可体重却比大家都轻。
传说,那孩子的内脏早被恶魔杰森掏空了。
恶魔杰森将他留在人间,并让他拥有了召唤恶魔的力量。
直到80年以前,一位勇敢的军人带领学生们烧毁了那间医务室。
恶魔杰森被烧成了灰烬,但他留下了极其恐怖的诅咒:终有一天,他跟他的孩子会再一次出现在学校里。
“恶魔之子”将带领被诅咒的学生再次踏入恐怖的医务室,医务室里又将多出几具完美的人体标本……从那以后,实验室的顶楼,成了永远不可踏足的禁忌之地
虎鲨被诅咒命运,婷婷被预言死亡。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恶魔已经张开双眼……他们团结一致,坠楼石、恶魔之子,都难不倒他们。
恐怖的医务室内,默默地封存着一段时间久远的秘密……最后,他们齐心协力的破解了这个谜题。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到:只要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查理九世》读后感_600字暑假里我看了一坨一坨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雷欧幻像写的《查理九世》了。
书里写了:莫多多得爷爷寄给莫多多一只小狗——查理(全名:查理九世)。
这只小狗可以听懂人话,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多多的爷爷发明了一个领结,查理带上这个领结,就能听懂人的话,还能说人话。
他们组成了一个“DODO”探险队,老大师查理,不过虎鲨and多多不太服气。
现在介绍一下“DODO”探险队人员的性格:自行改良了第十套广播体操,将其暴增到可以御敌的地步
脑筋不是很好,不喜欢思考复杂的问题,行动能力却超强,遇事愿意冲在最前面。
DODO冒险队中的一员,也是育林小学的小霸王,“不好惹”是他的代名词
他的名字就是——虎鲨
智商绝对高与同龄人,平日就沉浸在创作小发明的的兴趣中,说话慢腾腾,在DODO冒险队中的存在感薄弱……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将之理解成他独有的STYLE,目前人气日益高涨
他的名字就是——扶幽
成绩在班级乃至年级位列第一的女生,偏偏老师安排了墨多多当她的同桌。
跺小皮鞋跟,像个小大人一样教训墨多多是家常便饭。
DODO冒险队中的一员。
遇到可怕的事情,虽然有时她会忍不住害怕得哭出来,但她丰富的课外知识给了同伴们很大的支持。
她的名字就是——尧婷婷
从外形看是一只黑眼圈严重的小贱狗,可他确实拥有纯正的贵族血统
本书的重要主角,世界冒险协会认证的勇敢的探索者
DODO冒险队实至名归的领导者,会说人话,爱泡澡,爱打扮,红色的领结是它标志性的装扮。
它的名字就是——查理九世
一心向往能够成为大侦探的小学四年级学生,成绩不好,老爱惹麻烦,可不知不觉中,大家眼中的“问题多多”已经成长起来了。
对查理的老大位置心怀“嫉恨”,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当上DODO冒险队的队长,目前自认为自己好歹也是“副”队长的级别
他的名字就是——墨多多
他们一起冒险,解密。
帮助大西洋船王亚瑟找到失落的海底城。
帮助乌鸦城的居民揭开乌鸦神的真相……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呢
读了《查理九世》有感_350字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
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
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
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破解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
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
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读了《查理九世》有感_550字自从班级书柜开放后,无聊的时候就看看书,我随手拿起一本名叫《查理九世》的书看了起来,这本书全部看完后感觉还不错,于是我就叫老爸帮我买这本书的全套,一共20本。
在我的竭力劝说下,老爸终于同意了。
三天左右,书就到了我家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包装盒,里面不仅有20本书,还有随书附赠的精美贴纸、黄金地图等。
之前虽然看过几册,但都没有看明白,我先拿出了一本《查理九世》——不死国的生命树,作者的名字叫“雷欧幻像”,我在网上查了好几次都查不到他的真名,不过我在书的最后一页看到了“总策划:宋巍巍”这几个字,我猜作者可能就是他,在作家富豪榜上,这位作家凭借《查理九世》排到了第四。
《查理九世》的内容同样精彩,本书的主人公——幻想成为冒险家侦探的蹩脚小学生墨多多(原名墨小侠),有一天收到了一份来自爷爷的赠礼,这是一只有着悠久皇室血统证明的狗,它就是查理九世。
但是这似乎不是一只简单的狗,想象之外的麻烦接踵而至……一个一个巨大而善恶未知的秘密随之展开。
查理九世后来带领着墨多多、班长尧婷婷、小发明家扶幽,还有校园小恶霸胡沙。
破解密码,对比指纹,追踪足迹,分析推理,他们知难而进,面对困难无所畏惧。
看完这套书后,在这套书里,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世界上有太多让人执迷不悟的理由,可是最后他门都敌不过像墨多多这样心灵纯洁的孩子们,我想,那是因为他们迷失了自己的内心……也许今天,我们只是看了一个故事,然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在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个人,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
六读了《查理九世》有感_350字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
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
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
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破解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
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
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