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的感言
阳光的面对以后的生活,离婚是结束,也是开始既然已经离婚了,就不要牵扯到以前那么多了,不论谁对谁错,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大家要以后过好,阳光的面对未来,人生路很长,积极的面对未来,才会有幸福的。
对于离婚,我相信当时能够做出这个决定,肯定是有你的想法的,,我不建议再想过去,勇敢的向前最重要。
离婚,二婚的感言.有多少后悔的
如果男人爱这个出轨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用等前婚。
如果男人都接受离婚了,估计对前妻再婚也没啥感觉了。
如果男人自己再婚,过得幸福,是不会在意前妻的,过得不幸福,他一定后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爱前妻吧。
如果你的老婆经常对你说要离婚你会有何感想
新年好,百度婚姻专家律师余宇博士为您答疑:第一,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另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去另外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另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民事起诉书三份,另外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让立案庭法官查验。
第三,法院立案后,有可能会当场给您受理通知,也有可能七天之内给您受理通知。
法院会通知您举证。
举证的时候,您需要对长期两地分居进行举证。
根据婚姻法第32条,长期分居满2年以上,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您也无法收集长期分居满二年的证据,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因此证据对您很重要。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您的好评是我们努力解答法律咨询的动力。
没有的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满意答案黄金顽童18级2010-05-28你们去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然后去法院起诉即可。
补充: 行,但法院两份都要收。
追问: 两份,我没办法找到两份呀,一份撕了还可能重新粘起来,一份叫老鼠给咬了,都说粉身碎骨了,我去怎么拼呀,而且当时咬得不只是一份结婚证,还有一大堆其它的纸质文件,都混在一起了. 回答: 去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
补充: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 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 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 第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 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 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书,为遗失或者损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 证明书。
\ 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 、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追问: 那么说只有撕坏补起来的那一份是不可以的了,是吗?那去当时领结婚证的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能不能当场申请婚姻关系证明或者结婚证,然后即时生效,同时办理离婚手续呢?谢谢 回答: 双方同意离婚的,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提问者 的感言: 谢谢,前面的都很满意,最后一个问题,能不能给我详细的回答,(是双方同意离婚的) 2010-05-28其他回答(3)匪我思存6级2010-05-28先拿户口本和相关证件,补办一张证,然后再领离婚证。
追问: 撕掉的那本只是对半撕开,用透明胶胶了行不行? 回答: 那这样也行,你们有户口本作证明就差不多行了。
我老婆去法院起诉我离婚了。
可是我真的不想离婚
我先说说她的情况,自结婚后丈夫有爱赌的习惯,可能在外还欠了不少钱,但具体欠了多少她并不知情,婚后原本生活的还可以,要自从有了孩子后就经常吵架,男方经常不回家,女方就在娘家住,孩子从出生到现在近两周岁了,男方很少很少给她们母女钱花,也没有尽过做父亲和奶奶的责任,,孩子从生到现在一直跟在姥姥生活,女方以自己微薄的钱养孩子,以娘家人帮助为生活,他们结婚时跟父母一起住,有一套房子是男方家的,婚后的财产基本上是自己挣自己花,没什么存款,离婚后这些债务和财产如何分?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补充: 最好能给我解释通俗一些,那些法律术语有些我看不太明白。
补充: 如果女方对于财产都不要,还用承担债务吗
依法律来看孩子会判给谁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09-03-271,根据新《婚姻法》,在结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 2,还有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男方负有债务,那么这债务将用夫妻俩共同财产偿还。
这个对女方十分不利。
\ 3,鉴于男方爱赌,在用婚后财产还完债务后,剩下的钱应该一大半归于女方。
\ 4,为了女儿成长,法院会把女儿判给女方,男方则要定期给女儿一定的抚养费。
这个根据当地情况来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行的法院来决定。
提问者 的感言: 谢谢2009-03-27其他回答(1)花开云舒15级2009-03-26你们结婚还没满3年,所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你自己的钱还是归你自己,男方的还是归男方,他分不到你的钱,你也分不到他的。
\ 新婚姻法规定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
并且用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和约定应采取的形式(书面形式),约定的法律效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反面解释即有约定并且约定明确的,则直接适用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纠纷可以很好的得到解决,这里的问题仅仅化解为,约定是否完善的问题,而不是约定是否经过公证的问题,人民法院仅仅应当审查,约定是否存在,是否真实(在细化为签名是否真实)的问题。
\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使用新婚姻法的第17、18条。
\ 第17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算日应当是结婚证上的颁证日,终止日是离婚判决生效日或者民政部门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上的日期。
\ 对本条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于所得两字。
甲有婚前存款10万元。
婚后,甲用该款购买了一辆车,这辆车是否应当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呢
显然不能。
17条中的所得,不能仅仅是原来财产形态的变更。
而上例中,甲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虽然是婚后才得到所有权的,但是这车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变更,所以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 类似,甲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虽然在婚后才得到了所有权,但是该所得仅仅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一种变更,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
\ 从另一角度来理解,甲的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他个人所有,因此,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他可以将自己的个人存款化为实物,如果法律规定,他一旦用存款化为实物,该实物要视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话,不但是违背法理,同时也是自相矛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