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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梦读书感言

时间:2016-08-23 07:09

狼王梦读书心得体会

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狼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受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

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

一直以来数学并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不会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

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

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失去了自己的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

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好多好多,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

《狼王梦》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阅读感悟

《狼王梦》读书心得一: 今天我终于把《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我本以为狼是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后,我才知道狼也是有梦想和爱的。

紫岚是一位狼妈妈,它失去了自己的丈夫,独自生下四只小狼,它用许多冷酷的办法让它的孩子变的强大。

有一次,蓝魂儿与黄犊争抢食物,蓝魂儿争不过黄犊,于是向紫岚求助,而紫岚却毫不在乎,这时蓝魂儿勇感的咬住了黄犊的尾巴,打败了黄犊。

看到自己的孩子有困难而不去生手相助。

有人会认为这很冷酷,但是我觉得人们该学习着种教育方式,正是因为紫岚的冷酷才让蓝魂儿打败了黄犊。

在生活中有许多家长认为什么事都帮孩子去做,什么都满足孩子就是爱孩子,我们应该像狼一样,放手让孩子去独自生活、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

《狼王梦》是一个值得仔细品味的故事,他让我懂得什么是爱。

沈石溪狼王梦读书心得20字

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那么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怎么写?大家不妨来看看推送的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清晨,一缕阳光照进石洞。

迎着阳光,石洞中走出一只瘦骨嶙峋,看起来病怏怏的母狼来。

这匹母狼嘴角耷拉,皮毛就像一块掉了毛的破布,肋骨突出,眼角堆积着一大坨眼屎,尾巴就像一根烂草绳,不再蓬松,六只乳房就像一个个瘪到极限的气球一样,眼睛半睁半闭,气息微弱。

它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突然,脚一跛,身子一歪,摔在草坪上,两眼不住地往上翻,四肢抽搐起来,口冒白沫。

这时,一只大公狼打了个哈欠,从石洞中慢悠悠的走出来,然后瞟了一眼昏倒在草上的母狼,脸上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担心和惊愕,反而狼脸紧皱,一脸厌恶、嫌弃,还用前爪狠狠地踢了两下,踢到一旁,继而一下子跳到老远,还嫌不够,狠狠地冲母狼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然后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没错,母狼就是媚媚,公狼就是卡鲁鲁。

小狼出生一个多星期了,可媚媚的生活却是惨不忍睹。

这一切,还是因为这五只小狼崽的爸爸——卡鲁鲁。

要是在不称职的狼丈夫和狼爸爸中,卡鲁鲁可算是数一数

读完狼王梦的感想与收获

读了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

感慨的是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

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

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

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

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

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

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

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

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

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

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

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荆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

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

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

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写的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

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蓝魂儿,又为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红楼梦阅读感想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我读了《红楼梦》后就非常佩服曹雪芹,他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来,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站在我的眼前,同我说话似的,让我跟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悲伤,共同成长.我要学习他的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狼王梦的阅读心得 150字左右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

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紫岚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

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

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

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

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

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

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

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从狼妈妈联想到我们的母亲,她们为了我的成长,日夜操劳:白天送我上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我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时时处处想着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

当我烦闷时,妈妈总是变着法子逗我开心;当我高兴时,妈妈总是替我分享快乐;当我遇到困难,妈妈总是为我排忧解难;当我缺少营养时,妈妈总是为我捎回一箱箱牛奶、中午不休息也要煲汤加菜……读完《狼王梦》,我仿佛还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在充满着爱的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角下……一曲曲关于狼的歌在我心中回荡

读《狼王梦》后的感悟,只要200字,要经典、经典

朱自清《背影》读书感想 大凡喜爱和熟悉朱自清散文的读者,都无法忘怀他那洋溢着诚挚而又深沉的父子之情的《背影》,以及他那淡雅清新,诗情画意的《荷塘月色》。

这位浙江才子善于应用质朴,鲜活,细腻的文字,为文或缜密,或含蓄,或绮丽,或洗练。

他曾经写过不少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散文,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执政府大屠杀记》。

但他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要数那类绮丽纤裕,美景美意,细腻温婉的佳作了。

《绿》便属于这类

本文着眼于梅雨潭的绿,通过一系列精心雕刻的意象和“人化”的意象,应用对比实描手法,将梅雨潭鲜润活泼的绿呈现于读者眼前

首先,在行文中,作者细描出梅雨瀑的有声有色:“花花花花的声音”,“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还有那“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的梅雨亭,以及“晶莹而多芒”,“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的 水花。

作者用这些精美的意象酝酿着,在一个潭清瀑美,亭奇水魁的意境中引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梅雨潭的绿。

那醉人的绿,那奇异的绿,那厚积的绿,在作者细腻的感情里就如“少妇拖着的裙幅”,“跳动的少女的处女的心”,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又如“温润的碧玉”,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美质,以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使读者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其次,作者用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扬,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与梅雨潭的绿相比,不是太淡就是太浓;再让西湖的和秦淮河的绿与之相比,则不是太明就是太暗。

四次的对比,四次的升华,将梅雨潭的绿活脱脱的呈现。

然后,作者是这样活化梅雨潭“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但你却看不透她”,“可爱的,我将用什么来比拟你呢

”。

“我送你个名字,我从此就叫你‘女儿绿’好么

”。

这哪里是和梅雨潭对话,分明是和心仪已久,貌美心慧,娇柔可爱,但又不可及的少女呢喃啊

情话般的言语,轻煽读者之情,让人沉醉在这动人动心的意境中,作者对梅雨潭的绿真挚的喜爱之情一览无遗。

再者,不可忽略的是开篇独成一段的“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和与其呼应的结尾自成段“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近乎重复的一句话,本已强调了梅雨潭醉人,奇异,厚积的绿的无以比拟的美感了,一个“不禁”更将此情升华,把梅雨潭的绿的情韵推上最高境界

此番美感与意境,此种写作技巧。

不禁叹之:妙哉

《文化苦旅》读书感想 浅品《文化苦旅》 书写,书写文化之苦旅。

描述,描述历史之盛衰。

――题记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

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

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

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

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

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

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

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

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

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轮盘上的空白。

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

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

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

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这些是资料出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永恒与变迁的对比,风雨无阻的真情,随时光流逝,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有也回,无也回,莫在江边冷风吹”一声叹息,如花凋谢。

《我与地坛》读书感想 黄昏的时候,在地坛漫步,使人联想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以下简称《地坛》),那时满纸的人世无常。

人世是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其中形形色色,恍恍惚惚,应有尽有。

然而,其中自有真意,《地坛》的无常之味是其中的一种。

一 《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

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

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

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

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

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

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在尘世中,人世总无常,一部《红楼梦》是一个个红颜女子的无常,一部《三国演义》是一个个帝王将相的无常,一部《世说新语》是一个个风流名士的无常。

有迷惑,有无奈,有清香,有恬然,而更多的是悲怆。

因此,活的问题必像“魔鬼与恋人”陪伴人的一生。

二 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

这或许是上帝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

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

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

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子的母亲最明白。

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

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

当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享年四十九岁,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三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

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

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无论怎样,只能是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

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人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四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

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

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

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

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

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

或许更好。

五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有时,确如无言的好,宁可“怒目望着”“一声不吭”。

这是经过了太多的苦楚,而后的无言。

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

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象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

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 六 人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

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七 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有些事“一旦成了语言,不再是它们了”,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一种人世无常,无奈的美,聊以慰藉,是安慰,也是“坟墓”(无法回避的死亡)。

死亡是崇高的美,降临则是新生的美。

而人生是从降临之时就走向了死亡,或许有一天“跑出来玩得太久了,便想起了它”,或许不必想,自然而然,该来的总会来。

命运的神秘、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

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时常感到一切本如是,不必多想,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的美。

《热爱生命》读书感想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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