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人选应具备哪些条件
有惯例惯例,没惯例,就看行情吧。
假如原有这个岗位和薪酬待遇,那就参照惯例,一般工会组织结构里面,经费审查委员与女职工委员会都是隶属于工会委员会底下的机构,你可以考虑用平级岗位的待遇来做参考。
如果是新设的岗位,没有参考,那可以询问下同行业,或者同地区,或者周边公司\\\/单位的类似岗位的待遇做个参照。
最后,如果实在找不到参照,建议询问下你们上级工会的意见,他们见多识广,肯定会帮忙的。
新形势下如何与时俱进做好工会财务工作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战斗力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烟草商业企业工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为契机,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建功立业。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
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劳动竞赛、服务品牌建设、创先评优等一系列活动,深化“两个至上”教育,使干部职工努力做到“三个始终”:始终把零售户利益放在心上;始终把为零售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流通企业根本任务;始终把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二是加强作风教育。
牢固树立责任观念,不断加强行业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忧患观念,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积极的态度、主动的精神正视矛盾、解决问题,切实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公仆观念,低调务实,淡泊名利,切实做到清正无私、言行一致,切实做到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牢固树立民主观念,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阳光操作,保障员工权利;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坚持与时俱进,要始终保持满腔热情、富有激情的精神状态,要充满智慧、奋力创新,努力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以“五个观念”树立,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创新的勇气,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推进“经济发展上水平”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强道德教育。
通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行业行为规范》,在职工队伍中大力培育倡导“厚德、诚信、感恩、敬业”的道德要求,以“厚德”为切入点,培育职工的道德品质;以“诚信”为切入点,培育职工的道德观念;以“感恩”为切入点,培育职工的道德良心;以“敬业”为切入点,培育职工的道德责任,帮助员工不断提高道德素质,遵守道德规范,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员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四是加强素质教育。
积极配合人劳、营销、法规、专卖等相关部门,加大员工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增强职工的学习能力、岗位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职工成长成才的环境,倡导和鼓励员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感言,发现和树立学习型、知识型员工标杆,全面提升干部职职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能战斗、有激情、创新求实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深化民主管理,提高企业稳定发展的保障力在全行业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开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烟草的内在要求,是严格规范的治本之策,是管理监督上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是有效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制度。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公开事项预审制度、民主管理监督制度、评议制度和问责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评议;通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把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固化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和公开民主的要求,对涉及公开工作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长效机制。
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公开重点,从实际出发,突出围绕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时俱进,动态把握。
对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对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经济活动等进行重点公开。
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理念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使工会真正成为员工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文化管理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大家运用“找问题”工作法,认真思考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基础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强、中肯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使员工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提出建议和意见,有话可讲、有话能讲、有地方讲,激发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做到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干、大家定、大家管,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建言献力。
工会要运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各类干部职工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一线调研、书面提案、网络职工论坛、合理化建议竞赛等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和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完善顺畅的诉求表达和互动机制,引导广大员工多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对积极“建言献策”的职工给予表彰,对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工会要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登记、整理,并对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要通过详实的政务企务公开、丰富的沟通渠道、形式多样的参与方法、严谨务实的监督手段,使广大员工紧密融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营造和谐内部氛围。
三是完善群众工作机制。
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不断加大劳动关系的协调力度,使维权的声音更响一些、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有力一些。
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化解各种矛盾隐患,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要协助各级党政妥善处理好员工在改革与发展中的思想问题、认识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释疑解惑的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坚定信心、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开展劳动竞赛,提高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劳动竞赛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必要工作,工会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中国烟草行业行为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确定活动范围、竞赛内容、发动职工广泛参与,争取创造优异成绩,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的先进模范人物。
一是与经营管理相结合。
促进企业发展是劳动竞赛创造力和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开展劳动竞赛必须做到与企业发展在目标上同向、决策上同步,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融为一体。
二是与弘扬劳模精神相结合。
劳动竞赛是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的有效方式,也是培养人才和发现人才的有效途径。
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竞赛造就劳动模范,劳动模范促进劳动竞赛。
要注重发现和积极推荐劳模典型,注重弘扬劳模的时代精神,发挥劳模的示范导向作用并广泛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企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是与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相结合。
竞赛中,要注重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使之真正成为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争做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复合型职工。
四是与推动工会工作相结合。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劳动者通过劳动竞赛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和成果,应该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来分享,做到共创共享共赢。
要把开展劳动竞赛与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和凝聚力企业积极组织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可以为职工搭建展示形象和沟通交流平台,提升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文化载体工程建设,对内完善企业文化中心、协同营销中心、党团工会活动中心等载体,对外要通过服务品牌体验店、示范店、扶贫济困等载体,传播行业文化,树立行业形象,让广大职工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二是开展文体活动。
文体活动须不拘形式,在人们的印象中,文体活动不外乎就是球类、棋牌、健身操、文艺表演之类。
除了上述活动之外,还可根据职工群众的爱好组建运动队、锻炼小组等;也可组织职工开展读书竞赛和科普宣传等健康向上而且有益提升职工素质的活动,还可以建立行业文学、艺术、书画、摄影人才库,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营造文化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增强行业文化发展活力。
只要是能够服务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又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活动,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形式。
因此,文体活动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职工群众的喜好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为企业注入勃勃生机与活力,从而起到内聚力量,外树形象的作用。
五、以深化文化管理,提升企业发展的向心力新形势下企业文化建设给工会工作拓展了新的领域。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改进工会工作的又一有效载体,要在工会工作中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形式内容,发挥企业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引导的软约束作用。
通过培育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形象,组织开展符合实际、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使职工把自己的命运与企业的发展紧紧相连。
一是弘扬行业共同价值观。
“两个至上”是烟草行业文化的灵魂,是全体干部职工一致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的奋斗目标。
要通过文化宣贯活动,把员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拼搏奉献、争先进位的争创意识引导和归入行业共同价值观之中,使行业共同价值观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激发热情、鼓舞斗志的强大动力;努力把行业共同价值观渗透到员工的心灵,使自我教育、自我实践、自我规范、自我超越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追求,树立“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从而为企业发展稳定,职工思想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
二是解决职工困难。
工会工作一定要贴近企业、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生活和工作,把做工会工作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在办实事中贯穿教育,是提高工会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
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最终要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职工上。
要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职工群众分忧解难,把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真正做一些职工群众所期盼的、所关心的事情,把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发挥出来。
三是加强内部服务。
关注员工的物质需求、文化需求和价值需求,从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人文关怀、安全保障、学习培训、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通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体现家人般的人文关怀,化解矛盾压力,实现队伍稳定。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工会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
做好工会工作,既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又要有良好的业务本领;既要有工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又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既要有做好日常工作的基本功,又要有较高的抽象表达水平。
这一切,都要通过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来实现。
要大力倡导学习和调查研究的风气,建设学习型工会。
工会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业务,深入基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经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有限的经费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重视和支持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用。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牢记工会的基本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真实反映职工群众愿望,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密切同职工群众联系,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当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四是发挥阵地优势。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为企业新的发展作出贡献,要巩固“职工之家”建设成果,探索研究提升“建家”成果的新路子,以创新建家为载体,拓展建家内容和方式,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用环境凝聚人心的良好氛围,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就是家的温暖,努力打造文明祥和的职工之家。
工会与教代会工作
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1、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1、负责制定文体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好全院性文体活动和各种比赛活动。
2、搞好各业余文体团队的活动和建设,并组织参加教育工会系统和省公安厅工会系统的各类文体比赛活动。
3、培养好文体骨干,有计划地组织文体方向的培训与指导,注意总结群众性文体工作经验,使各种活动逐步普及,不断增强广大教工的体质。
4、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的宣传、报导、录相、照像等工作,并加强对所属的文体团队、协会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5、做好文体方面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发放等工作,并健全各项制度。
6、做好“教工之家”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一、负责组织职工进行业余文艺汇演,搞好节假日文娱体育活动,负责举办各种球类、棋类和田径比赛。
二、协助各小组搞好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负责组织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及其它文体活动。
四、负责掌握学校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的情况,加强体育道德教育,支持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竞技能力。
五、负责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用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3、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一、按照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原则,制定学期的文体工作计划。
二、在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积极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 大 中 小 红 绿 黑 打印 --------------------------------------------------------------------------------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
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第十五条 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
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第十八条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第二十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法适用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同时废止。
关于关法治的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故事1昨晨8点多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们院子一个老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
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
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
”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2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
”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
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
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故事4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故事6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
”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
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
”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学优网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
”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 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
”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故事8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
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