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获奖感言50个字
感谢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感谢领导对我的厚爱,今后我一定更加发愤图强,努力,为公司增添业绩,为企业贡献力量。
同时感谢家人对我工作的支持,我一定更努力的工作,为家庭增砖添瓦,谢谢大家望采纳,谢谢
鲁班奖参评条件
鲁班奖奖杯中筑业协会发布中国建筑鲁班奖()评选办法 (2000)建协字第17号第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鲁班奖证书第四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件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2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 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 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 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人评选工程范围: 鲁班奖图书(一)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 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 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 保密工程。
(五) 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 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总公司)鲁班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 (一)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 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 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 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 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鲁班奖特别荣誉企业(六) 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 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3.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 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 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三)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一项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
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
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 (一) 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建设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可向该主管部门的有关 司(局)申报。
(二)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三)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
(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五) 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 内容: 1.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 《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 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 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 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7.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8.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9. 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10. 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11. 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二) 要求: 1. 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
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 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 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七条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
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组织若干个复查小组。
复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4-5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 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 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 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1. 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2. 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 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 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 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九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
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
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
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5)。
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和奖牌。
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我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鲁班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鲁班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9)建协字第9号)同时废止。
二○○○年五月十五日
中施协的qc成果奖i类和中建协的qc成果一等奖有什么区别
中施协隶属发改委,对于工程项目来讲最高奖是“国优”;中建协隶属建设厅,对于项目来讲最高奖是“鲁班”。
QC成果的话,其实两个的一等奖含金量差不多,至于二三等奖,花说白了都是会员单位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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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建设目标是国优,就去申报中施协的QC,反之如果是鲁班,那就申报中建协的,有一定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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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施协和中建协都是要省部级协会上报的,也就是说先要申报到省施工协或者省建协
建筑企业评先进个人单位如何写推荐理由
西安建筑大山东建筑大学、还有你可以参下下面的介绍 理工大学2003年9月成立建筑系,2006年5月更名为长沙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院前身为长沙交通学院建筑系。
建筑学专业于1995年创建,学制四年;1997年,学制改为五年。
2000年成立建筑系,同年开始挂靠结构工程专业,招收建筑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增设艺术设计专业,学制四年(2003年划入设计艺术学院);2002年增设城市规划专业,学制四年。
2001年,长沙交通学院管理系设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2003年该专业划入建筑系。
2003年9月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建筑系,下设建筑学、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三个专业。
2004年开始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目前共有在读本科生804人,专职教师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6人,教师平均年龄31岁左右,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达到73%,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层次合理,综合素质过硬,作风严谨务实,能力强、年轻化的师资队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美术、城市规划5个教研室和建筑设计研究所、建筑技术研究所、城乡发展规划研究所3个研究所,以及学院实验中心。
学院实验中心包括图形图像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模型实验室、画室、地理与资源环境综合实验室、城市规划与景观综合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实验教学用房面积达800平方米,拥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134台,总值达122万元,设备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院科研工作有较大进步,科研项目立项达20多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1项,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6项,湖南省科技厅一般项目2项,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立项3项,其他纵、横向项目5项,2005年全院科研经费达到100万。
全院公开发表科研和教研教改论文年均70余篇;出版专著3本。
教研教改项目立项10项,其中校级重点教研教改项目2项,获校级教研教改项目一等奖1项,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获奖项目3项,获校级教学优秀奖2项。
2006年严钧副教授获第十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1项。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教学为主的方针,始终把培养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放在第一位。
本着为学生、为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切实加大教学投入,努力加强教学教改力度,苦心孤诣地提高本科教育水平。
在高校大规模扩招的教育环境下,我们的学生素质在激烈的竞争中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
2003年开始,广州加拿大筑原设计事务所在我院设立了“筑原建筑设计奖学金”。
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性学习竞赛中捷报频传、高歌猛进,2002~2005年在全国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优秀作业评选活动中,我院连续4年有9项作业获奖;2006年获“U+L”全国城市规划专业大学生设计竞赛三等奖1项;2人获湖南省三好学生称号;2003~2005年先后有6人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三等奖;2人次获国家奖学金一、二等奖,以及其他各项学习竞赛等。
这些奖励为我校赢得巨大荣誉的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我院的知名度。
另外,我们以活跃校园文化为宗旨,以拓展学生素质为目的,以多姿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地为学生提供一个可以发掘自我潜力、展示自我风采、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团学工作有声有色,第二课堂活动五彩斑斓。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怀着对明天的美好憧憬,对未来的无限希望,我们将坚忍不拔、排除万难、负重前行,用无怨无悔的青春和汗水谱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更加辉煌的篇章
专业介绍: 建筑学专业 学制五年。
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土建工程设计的基本训练,具有独立进行项目的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意图表达和多设计工种间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主要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以及相关的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是国家根据我国资源环境问题和城乡建设与规划的实际情况及社会需要于1998年起新设置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制四年,2001年长沙交通学院设立该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在企事业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及学校从事资源开发利用、城乡规划、区域规划、环境监控与保护、土地管理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科研及教学工作。
城市规划专业 学制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工程规划设计与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工程项目策划、规划设计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主要在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建筑等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
沈阳建筑大学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 2000 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
建校历史可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
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 1832.7亩,建筑面积 63.68万平方米。
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428.6亩,建筑面积 37.17万平方米。
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
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
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 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
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网和有线电视网。
学校设有15 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77人。
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0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59人。
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1人,硕士生导师350人。
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23000人,其中本科生15800人、研究生1500人。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 6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
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5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分别通过了国家级的专业评估,均为辽宁省省级示范专业。
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1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3个专业进入一批次录取。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
学校2002-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五”期间,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2623.5万元,累计科研立项 1000 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近 400 项, 115 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并于2005年被美国工程索引(EI)确定为核心刊源。
2004、2005两年学生申请专利176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
学校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与20多个国家的4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
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五”以来,学校承担教改立项国家级8项,省部级69项。
“十五”期间编写并出版教材、著作144部,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6项。
2005 年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武汉科技大学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医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长江之滨的武汉市。
武汉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最早可以上溯到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工艺学堂。
1958年,学校开始设置本科。
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冶金工业部批准,由三所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
1999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冶金科技大学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图书馆藏书180多万册。
设有17个学院,设置44个本科专业。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3个博士学位点、25个硕士学位点及1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1个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学科,并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及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目前各类在校学生3万余人。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其前身是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于1984年合并组建的湖北工学院。
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工学院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
学校是湖北省“七五”、“八五”、“九五”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十五”计划骨干建设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武汉市绿化红旗单位。
湖北工业大学座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
校本部位于武昌南湖,艺术设计学院位于武昌马房山,机电研究设计院位于武昌石牌岭。
校园占地面积160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
图书馆藏书资料106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
后勤服务体系完善,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18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19人,硕士生导师107人,受聘于重点院校的博士生导师7人,聘请校外兼职教授74人。
有楚天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27人分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湖北省“111”人才工程、湖北省高校新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4人获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7人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
一”劳动奖章和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劳动模范和湖北名师荣誉称号,3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
花园式的校园里,一座座现代化建筑风格的教学大楼、科技大楼、实验大楼、图书馆、体育馆矗立其间,楼宇间绿草如茵,树影婆娑,环境幽静宜人,是育人、成才和科技创新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商贸学院、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体育部及机电研究设计院等16个院(部)级教学单位及科研机构。
同时,学校还设有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中。
英湖北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湖北省高等学校工程实训中心、湖北省产品质量检验基地、湖北省城市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 1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同时,拥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和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并参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全国5所重点大学若干学科的博士生培养工作。
各类在校学生20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800余人。
学校重视开展科研和对外交流活动。
近几年来共承担包括国家“火炬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级重点攻关计划等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836项。
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8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和社会科学奖104项。
学校先后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派出并接受留学生。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包装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1996 年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
2003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坐落在南方工业重镇湖南省株洲市,校园环境幽雅,交通十分便利。
一、历史沿革 湖南工业大学的前身为株洲工学院。
株洲工学院建校于1979年,经历了株洲大学、中国包装工程学院(筹)、株洲工学院的变迁,原隶属于中国包装总公司,2000年高校体制改革后,实行以湖南省和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共建的新体制,是我国目前唯一以包装为办学特色的高等院校,素有“中国包装教育的旗帜”、“中国包装人才的摇篮”、“中国包装科研的基地”之称。
2003年7月17日,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以株洲工学院为基础,整合株洲的高等教育资源,筹建湖南工业大学,为湖南工业化、包装的现代化和株洲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服务。
2004年8月18日,教育部批准筹建湖南工业大学。
依靠省、市政府以及中国包装总公司的大力支持,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观,办学实力大幅提升。
2005年11月17日,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派出9人专家组来校对湖南工大筹建情况进行评估,一致同意提交教育部会议表决; 12月29日,教育部组织50名专家在南京投票表决,会议全票通过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2006年2月14日,教育部正式发文,同意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
二、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3700亩,分为东、西两校区;现有校舍面积74.2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4万册;拥有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体育场馆。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8822人(其中新校区7000人),教职工2100人,其中专任教师1450人,具备正高职称的158人,副高职称的621人,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479人,在读博、硕士402人,聘有4名院士、20余名教授为兼职教授。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6 人;湖南省“ 121 人才工程”、“百人工程”及学科带头人 15 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和培养对象 21 人。
另外,有硕士生导师 47 人,兼职博士生导师 8 人。
学校现有硕士点19个,其中一级学科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0个,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学科覆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4个省级重点专业,46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管理专业”、14个湖南省确立的“热门专业”;有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三、办学特色 学校十分重视本科教学,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并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一是包装教育特色。
基本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包装专业体系,设立了包装工程等4个包装类专业和包装设计等12个专业方向,编写了3套34本全国包装类通用教材,建立了11个包装类实验室,对包装学科体系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以包装特色学科为龙头,环境、材料、机械、自控、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大大促进了学校的学科建设,同时学校在全国包装教育中也起着龙头和核心作用,教育部全国高校包装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教育委员会、中国包装技术培训中心均设在学校,学校均为主任单位,学校还是我国第一个被国际包装学会(IAPRI)接纳的会员单位。
在加强包装学科建设、完善包装教育体系的同时,学校注重包装科学研究,承担了大量的包装科研项目,取得了大批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为推动我国包装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是实践教学特色。
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推动全程化、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在校内建设了6个生产实习基地和开放型、创新型实验室;在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广东中山建立了由60余家企业组成的实践教学基地——中山包装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和课外创新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学校获2002年度全国大学生CCTV英语比赛团体一等奖,获2003年全国机器人大赛亚军,获2004年韩国釜山举行的第九届国际机器人赛亚军,获200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二等奖。
由于学校注重办学特色,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生源状况和学生就业历年来都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
三是贫困助学特色。
为了支持并鼓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克服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校设立了湖南工业大学特困生助学基金会。
目前有20多家企业加入了基金会,筹措资金达100万元。
每年都有一批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四、人才培养 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8822人。
学校下设 16 个二级学院(系)(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包装与印刷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传播系、电气工程系、法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科技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部、土木工程系、外语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中山包装学院、财会学院),现有本科专业 46 个(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 ( 引导 ) 、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 引导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英语、新闻学、广告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分布在工学、人文学科、管理学、理学、社会学科等 5 大学科门类和 17 个一级学科之中,其中包装工程、印刷工程、艺术设计、自动化 4 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艺术设计、包装工程、印刷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自动化、广告学 7 个专业为国管专业。
设有机械设计及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企业管理、材料学、设计艺术学等 19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机械设计与理论、材料学、设计艺术学被批准为湖南省“十五”重点建设学科。
初步建成了以包装类专业为主体、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和优势学科群。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以教育创新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高度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了一批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实施了“ 3+1 ”人才培养模式,其中与中山张家边企业集团、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等单位共同创建的“中山包装学院”,为包装类专业学生的创新与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开放式平台,是工科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成功模式。
学校注重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得到优化,“现代包装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 14 项,其中一等奖 2 项。
在全国和湖南省大学生各类竞赛活动中,我校学生表现出了良好的综合素质,获得了上百项荣誉。
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 95% , 2003 年名列湖南省高校第一,其中包装设计、印刷工程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
学校新的办学理念和模式,得到教育部、湖南省的充分肯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0 年 11 月教育部在三峡召开的 “全国大学生生产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会议”上我校作了大会典型发言; 2001 年 7 月,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率本省高校领导 120 人考察了中山包装学院并推广其经验; 2001 年 10 月湖南省教育厅在我校召开了全省高校教学工作现场会;全国先后有 30 余所高校的领导、专家来我校考察、交流;《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将我校誉为“中国包装教育的旗帜”、“中国包装人才的摇篮”、“中国包装科研的基地”。
五、科学研究 学校实施了“科技创新工程”,科研投入与奖励力度逐年增大,科研水平显著提高。
学校建立了“中国包装设计专业中心”、“湖南省包装经济研究基地”、“湖南省现代包装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基地”三个具有包装特色的科研基地和“包装工程设计研究院”、“现代水射流技术研究所”、“环境保护研究所”等 33 个研究院所。
2001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4项,省部级项目460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76项、国家专利44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
近五年出版学术专著、教材432部,在国内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843篇,2003年以来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312篇;主持“包装学术研讨会”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10余次。
其中“智能图像信息处理方法及其在工业系统中的应用”、“决策应用软件开发平台 Smart Decision ”、“交流传动系统及其高性能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建成了7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分别是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绿色包装与生物纳米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压水射流湍流应用技术及设备实验室、中国包装总公司重点实验室、包装新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六、对外合作 学校实行开放式办学,重视和外界的联系,与中南大学等 10 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与德国斯图加特媒体大学、美国密执根州立大学和法国兰斯大学等 4 所海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聘请美、德、日、澳等 10 多个国家的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并与德、美、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36 家包装、印刷企业开展厂校协作办学。
学校还长期与地方大中型企业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联合攻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目前,学校依托在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新校区的优势,正在积极探索高校校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