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0学时取得途径
日前,公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规定》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总学时以90算还是以实际得到算
公需课学时按90学时的3分之1来算也就是公需课学时是:90×3分之1=30学时公需科目30,专业科目70,评职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