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有哪些不足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
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
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1\\\/7页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采取措施:(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2\\\/7页追答三是干群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影响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村民群众权益的维护。
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村民党员或埋头于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力量有所减弱,村集体凝聚力不强。
对策措施:(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定的要求,在全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二)改进村干部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加强干群之间的理解和沟通。
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找到群众满意与村务工作顺利进行的结合点。
(三)加强村一级组织建设,对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合理搭配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助手作用,为村级组织建设和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五、制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影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的突出问题一是权力的授予和行使不够规范,给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覆盖造成困难。
二是定岗、定员、定责尚不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指向不明,力度不够。
三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公开,监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六、如何加大对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一)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权力,怎样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二)着力在定岗、定员、定责上打基础,加强对“什么人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建造高标准公开栏和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加强公开,保障监督。
如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 ,怎样创新教育形式和突出教育效果(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纪检干部应该如何 模范履职 文明执纪
乡镇既是我国行政架构中的最基层一级,也是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所在、发展动力所在、稳定源泉所在。
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乡镇干部的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决定着乡镇能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影响到一方百姓的脱贫致富。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无不高度重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培训教育、多岗锻炼、人文关怀等措施,助力乡镇干部极大地增强了综合素质、提升了为民服务能力,也涌现出了南充市营山县城南镇党委书记文建明、甘孜州道孚县瓦日乡原乡长菊美多吉等一大批优秀乡镇干部典型。
经过换届,整个乡镇干部队伍经历了吐故纳新,注入了活水源头,可谓“兵强马壮”。
但也应该看到,面对发展农村经济、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等诸多重要任务,部分乡镇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政策水平不高、基层经验不足、做群众工作方法不多等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其履职能力离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尚有不小的差距,亟待“提档升级”。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乡镇干部要着力提高三个方面的履职能力。
提高学习力,着力夯实理论基础、增强履职素质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
但当前,农村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新农村建设正处于关键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愈发凸显。
而部分乡镇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缺乏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从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当今时代发展迅猛,各种新知识、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更新换代超快,乡镇干部不知道、不清楚、不精通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果仅仅停留在当前,必将被社会淘汰。
因此,乡镇干部必须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大力提高学习力,不断强化“学习力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
所谓学习力,是指一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总和,是动态衡量人才质量高低的“尺度”。
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持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更好地引领农村改革发展、助农增收致富。
一是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的新观念;不做“自以为是、夜郎自大”的干部,要做充满激情、创先争优的干部。
面对农村基层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上级新工作新安排千头万绪的实际,乡镇干部只有重视加强对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涉猎,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才能拿出解决问题的“利箭”,真正将乡镇工作做实做细、做真做好。
有的乡镇地处边远山区、工作环境较差,有的乡镇处于城郊接壤、拆迁压力较大,乡镇干部既要抓经济发展,又要维护农村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具有强烈的学习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是要学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仅重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还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多方面知识,静下心来研究各种方针政策,努力成为涉农政策的“活字典”、“百事通”。
特别是,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真正把立党为公意识、执政为民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顾全大局意识直根于心、实践于行,树立起正确的权力权、事业观、利益观和人生观;要重点学习以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和信访工作、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门知识,切实将书本知识、政策文件融会贯通,并转化为思想理念和实践能力,筑牢做好乡镇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是要运用中心学习组、读书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在乡镇班子中大力开展群众观、发展观和人生观教育培训,尤其是要认真把握好科学发展方向,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带领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农民组建农业合作社,通过“组团式”发展,尽快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帮助群众不断拓宽增收致富路径。
提高信任力,着力融洽干群关系、赢得群众支持 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信任问题,历来是乡镇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农民群众对乡镇干部信任度的高低,从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个乡镇能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持和谐稳定局面的关键性因素。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群众的权利意识、竞争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以及公民意识越来越强,而服务型乡镇政府和乡村治理机制又尚在探索实践之中,这些因素从客观上导致了乡镇社会的信任问题愈发凸显。
历数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无论是2008年云南普洱市“孟连事件”、贵州黔南州“瓮安事件”,还是2011年江苏南通市“姜炤事件”、2012年广东陆丰市“乌坎事件”,其背后的诱因往往是群众对当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信任,认为群众利益受损。
这些群体性事件深刻警示着,作为农村基层党和政府“形象代言人”的乡镇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自觉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想办法,支持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多做顺气、解结、纳言、化怨的工作,坚决纠正损民害民、与民争利的不法行为。
一是要改进自身作风。
乡镇干部的作风如何,事关党群干群关系和党风政风民风的好坏。
农村的许多工作,农民干不干,往往看是谁说话。
乡镇干部要把正品行作为立身之本、把善德行作为从政之要,始终讲党性、重修养,以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突破口、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目标,切实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时,务必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力求以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信赖,努力塑造工作实、作风硬、嘴不歪、手不长、脚不短的乡镇干部良好形象。
二是要严守廉洁从政底线。
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意识,不以权谋私,不侵占群众利益,努力当好勤政优政廉政的“明白人”,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认真贯彻落实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民主意识,通过公布信箱、电话热线、开设微博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扩展接受监督的雅量。
要结合学习弘扬文建明、菊美多吉等一系列全国优秀乡镇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标寻找差距,增强党性锻炼和宗旨观念,真正以乡镇干部廉洁从政之“实”,赢得农民群众衷心拥护之“信”。
三是要融入走近群众。
乡镇干部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和群众交朋友,做到对群众真正尊重、真诚服务,用真挚的情感奠定助农脱贫致富的工作基础。
特别是,要多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把党的关怀带给群众、倾注深情帮助群众,及时通过调研分析,制定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
只有真正扑下身子,在群众中查实情、出实招、求实绩,才能赢得群众的由衷欢迎和信任,才能有所建树、有所作为、有所成就。
提高创新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所系、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没有创新,就没有时代的进步;没有创新,就不可能实现乡镇工作的跨越发展。
乡镇干部是党和群众、政策与实践之间最重要的“桥梁”,是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其创新意识的强弱、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是否能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是否能快速提高。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历史新机遇,也给广大乡镇干部搭建了进一步施展拳脚、大显身手的“大舞台”。
但与此同时,乡镇干部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怎样克服各种困难加快经济发展、如何有效化解群众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如何维护好农村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这些方方面面的问题,都要求乡镇干部必须更加具有创新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大力提高创新能力,而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甚至躺在以往的“功劳簿”上过日子。
一是要创新性地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民生事业,有力有效地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挖掘农村发展潜力,努力当好各类涉农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者,当好农技服务的“指导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脱贫致富的“信息员”。
二是要深入实践、勇于实践,在乡镇工作中做到敢闯而不乱闯、敢试而不乱试,做到对风险要勇于承担、不推卸责任。
尤其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好农村土地管理、财务管理和侵占群众利益等诸多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合理诉求。
要不断强化服务观念、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多办群众得实惠之事,切实遏制农村不良风气,营造农村公平公正、民主协商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敢于打破旧的传统观念,积极创新乡镇工作制度,敢于尝试用新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乡镇工作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
四是要以社会管理创新和优质服务群众为工作重心,努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多种能力,通过学习推广四川“文建明工作法”、广西“农事村办”等一系列创新性的工作方法,使乡镇发展和民生改善不断变成摆在群众面前活生生的现实。
官是一种权,也是一种职,掌其权应当履好职;官是一种位,也是一种责,占其位应当担好责。
作为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乡镇干部尤其如此。
一言以蔽之,新形势下的乡镇干部要以富民安民的使命意识、首当其冲的责任意识和为民造福的民本意识,千方百计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在乡镇这个“小社会”中干出新业绩、树好新形象,不断将一个个朴实“群众梦”串联成美丽“中国梦”,切实当好我们党拉动农村基层工作的“火车头”和“发动机”,担负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责任。
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述职述廉:_________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xx年以来,派驻市建委纪检组在市纪委的指导和委局领导关心及大家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聚焦三转、突出主业的工作要求,以抓好两个责任为重点,以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明显好转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落实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履行岗位职责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职情况(一)着力抓好主业突重点。
一是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
二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xx工作,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建章立制,研究和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xx措施。
协同驻在单位有关部门考察驻在单位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
三是履行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
(二)着力抓好谋划明思路,抓好调研明情况。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科学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xx年预防xx惩防体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深入谋划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了严督实
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正文:20xx年以来,派驻市建委纪检组在市纪委的指导和委局领导关心及大家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聚焦三转、突出主业”的工作要求,以抓好“两个责任”为重点,以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明显好转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落实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履行岗位职责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职情况(一)着力抓好主业突重点。
一是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
二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建章立制,研究和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
协同驻在单位有关部门考察驻在单位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
三是履行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
(二)着力抓好谋划明思路,抓好调研明情况。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科学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20xx-20xx年预防腐败惩防体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深入谋划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了“严督实导”的监督工作总体思路,突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是将调研作为强化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 关心爱护的对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强调“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
为进一步体现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提出以下浅薄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在党中央、中纪委实施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更大的职务、岗位风险和来自工作、心理、人情等诸多方面的压力。
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以下10种风险和压力:(一)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被腐败分子诱惑、拉拢、腐蚀的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一线,与腐败分子进行直接的较量。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最后使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实现逃避党纪政纪法纪的惩罚的目的。
的确,在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法纠风等权力也加大了。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
仅2016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机关处分纪检干部400余人。
(二)长期在外办案、管理失控造成违纪违法的风险。
因工作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办案,对长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的,组织对其工作情况难以掌握,管理鞭长莫及,容易滋生慵懒懈怠甚至是违纪违法等行为。
如去年江西省纪委曾通报了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
又如办案人员在案件进展缓慢、难以突破时也极有可能出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当事人的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外办案监督失控,存在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对违纪人员调查取证不全造成的责任风险。
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些违纪人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线索来源不全,仍有可能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查实查清而未受到严格追究。
如果日后案发,纪检监察机关将要承担追究不严、重罪轻判的责任风险。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过于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过于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过于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证据不全,案件质量不高。
这些都是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定性量纪不准而造成的法律风险。
案件定性不准,既有党纪法规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
有的违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对涉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就不好把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处理”;还有些违纪行为的表述模糊不清,导致一些违纪行为不好界定,定性也容易出现分歧。
个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的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都会存在争议,只能实行“多数决”。
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这些都极有可能造成法律风险。
(五)对“双规”对象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
“双规”旨在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被“双规”对象在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排除发生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潜在危害更大。
如媒体报道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某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对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的事情屡见于报端,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被人们忽视。
有的被调查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不凑效时,便千方百计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一天十几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的家属胆颤心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查对象恶意攻击,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被恐吓、威胁、诬告的风险。
(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而造成的被诬陷、诬告的风险。
实际工作中,受处分人员或者被调查对象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员利用媒体、网站对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不知情网民的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
(八)“三转”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错位、越位、缺位的风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三转”不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较多,有时甚至带头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出现错位、越位、缺位。
如去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不点名批评了某市纪委“多管闲事”,参与当地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
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过广,工作上容易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风险。
在实践中,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有因为工作长期形成惯例的原因,还有的是因为有些部门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有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得不及时、转得不彻底、转得不到位,有的是转了一部分,有的是明转暗不转,有的转了没有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只好又接起来。
(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人情世故相悖的感情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权力、关系等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因此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人情与法理冲突的问题。
一些被调查对象被立案调查后,到处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
遇到“特权案”、“人情案”等领导批条子、亲戚朋友请托说情的情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有的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
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人情世故干扰的压力。
(十)工作、家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风险。
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心长期得不到放松和休息。
加上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有问题无法与家人沟通,家庭责任无法顾及,时常面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形,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面临自身健康、家庭后顾之忧的压力。
很多人潜意识里“不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和“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二、原因分析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和压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体制机制不够给力。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以破除,如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委的人、财、物等方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这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为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
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不仅无法充分履行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而且有可能因为查办案件得罪同级党委领导而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
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大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和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就会虚化、弱化。
有些党委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观念,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行动上“只挂帅不出征”。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对违纪违法干部不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把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交给纪委主抓。
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入手不足、承载大量繁重任务的同时,还要腾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也容易发生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自身建设存在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在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办案人手不足。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各级纪委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加强了办案力量,但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
二是办案能力不足。
一些办案人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财税等专业知识,有的甚至“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匮缺,导致办起案来力不从心,还容易引发法律和责任风险。
三是自身监管不力。
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办案人员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监管机制也不健全完善,在这种监管失控的情况下,一些警觉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出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而被腐蚀,造成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
(四)保障措施乏力。
纪检监察干部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长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休息锻炼。
同时,过度工作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也使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生活等方面统筹兼顾,最终导致身心劳累疲倦。
纪检机关实行严格的队伍管理,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往往过分强调纪律而忽视人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心理“亚健康”问题,对此既没有进行心理疏导,也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不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
这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人文关怀不足以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生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心理。
(五)内外干扰因素较多。
从外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包括地方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不查,被调查对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
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杂音”对办案人员“围堵”,使办案人员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影响了办案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
从内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是当地人,跟朋友、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属性决定其难以摆脱传统人情面子、世俗观念等影响。
人情、面子与法纪相冲突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艰巨。
根据调研分析,对如何减缓、化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风险与压力,提出对策建议。
(一)坚持加快改革和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一要落实“两个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二是推进“两个全覆盖”。
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特区和盲区。
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归口派驻。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在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哪里信访举报多、哪里案件多发易发、哪里群众意见大,就往哪里巡视。
三要落实“一案双报告”。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制度上破解基层党委“不想查案、不让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能查案”的难题。
(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从严执纪并重,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支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层领导的机构,既要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正风肃纪,为当地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善于作为,履职与服务两不误。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
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在全国、全区和全地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到纪委履职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三要精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多为纪委工作支持撑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要多向党委政府传达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的工作重要动向和指示精神,多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多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最大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下黑”。
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
要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
一要强化外部监督。
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公开。
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
二要强化内部监督。
在健全完善地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同时,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地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报告范围。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强化日常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
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心权力,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良性互动并重,打造“阳光纪检”。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
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动出击回应,及时调查处理澄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要公开透明。
推行新闻发言人、纪检监察“开放日”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开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开门反腐”,让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走进纪委,揭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
二要紧接地气。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接访活动,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接触。
一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一方面从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同时也在悉民情、解民忧中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互动。
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会、官方微博微信和“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及时回应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法加以打击,传递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撑。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是要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首先,在准入上,要严把“关口”。
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将“裸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情况的列为禁入类型。
第二,在管理上,要抓早抓小。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推行班子成员、室主任“分级谈话”和日常谈心制度,在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三,在惩处上,实行“零容忍”。
正人先正己,以“清理门户”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害群之马,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办案不行、抹案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请“出列”,毫不留情清除害群之马。
第四,在培训上,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纪。
第五,在心理疏导上,要加强人文关怀。
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对出现办案后遗症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调适。
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释放压力。
对家庭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