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消费者权益日有什么感想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简称:3.15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关于与法同行的感想1000字
法律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是无所不在的,我们的生活密切的。
你是法律,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是无所不在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的关系。
你是学生,在校你就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你是工人,就要脚踏实地,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你是行人,你就要遵守马路上的交通规则……总之,无论你是谁,从事哪一种工作,身在何处,总与法律息息相关,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美好
更加和谐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法律就像一层盔甲,保护着我们,那是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关心,就是《未成人保护法》,它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它们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
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
我们也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帮……也许在触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看来学好法律对我们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也不会让我们的人生增加污点,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绚丽多彩,不会因为这个污点而暗淡失色。
当我看新闻,看到那一则则有关我们中学生知法犯法的进行着犯罪活动,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在家的母亲,那双期盼的眼睛等着她的儿子读书归来,桌上是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他们的归来;在工作的父亲,为儿子的学费,为着家庭的幸福,一直努力的工作,在烈日炎炎下,洒下他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
当这个消息传到父母的耳朵里,他们是无比的痛苦,也无比的惋惜,更无比的痛恨自己,那些犯罪的孩子有没有想到这些,我不清楚,当我的脑海里一直深深印着父母看到他的孩子入狱,那种眼神是我用文字无法表达的,有痛苦,有悲伤……一提到法律,大家都会想到,犯罪;法庭;监狱……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中。
去年春天,我在玩我的手机,刚玩没几分钟,就欠费了,这可是我妈前不久的话费啊,怎么会这么快没了呢,我妈查了我的通讯记录发,发现我的手机被莫名其妙的运行商扣了钱,才几分钟啊全把我的话费扣完了,我妈对于这个问题,向联通公司进行了投诉,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最后,联通公司向我们双倍退赔了由此造成的话费损失。
法律是无处不在的。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
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
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了,“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地讲法律的原因,自觉来支持。
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自觉来支持。
与法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吧
315消费维权小故事
高振省说,自己的维权故事始于12岁。
那年,高振省的父亲单位发了三张电影票,分别为10月1日、2日和3日的。
10月1日,弟弟拿着10月3日的电影票去看电影,被检票员当场没收。
高振省拉起弟弟就去讨公道——3日的票既然没有过期,凭什么就被没收了。
面对小小年纪的高振省,检票员哑口无言,当场承诺3日可以让弟弟到影院里看电影。
“从这之后,我觉得这种理直气壮的维权很有意思,也很有成就感。
”高振省说,就是这件事情激发了他最原始的个人维权意识。
一次,高振省和妻子在天津遭遇了“布托”。
一个中年妇女以丈夫和其身高相近,请高振省帮忙做“模特”以便给丈夫买足够的布。
“量完了,裁缝说需两米五,这名妇女说她有一张5米的布票,到下午4点不用就作废了,问剩余的两米五布票可不可以转让给我,我欣然接受。
”高振省说,布票连带现金,他和妻子共买了三米五的布。
没想到,继续前行中,他和妻子再次遭遇了同样的“求援”。
此刻,他意识到上当了,而且价格也比之前的一家每米贵了8元钱。
对这事儿,高振省心里很不舒服。
一个月后利用天津出差的机会,高振省特别溜达到那家布店,用笔记下了店名,警惕性高的老板立刻上前询问,了解情况后,老板很不好意思,并吐露了真情,原来当时布价下跌,这家店原来高价进的布滞销,老板就想出了“布托”的法子销售。
高振省很讲理,不要求退货、不要求索赔,只要店家退回了每米贵的8元钱,最后讨回了25元的公道。
■为房子的1.5公分误差维权一年多 “很多小事维权能否成功,关键看是否坚持。
”高振省说,这是他的维权经验,也是他维权成功的关键所在。
高振省曾利用木匠经历的锐眼“量”出自家新房东头和西头宽度不一。
经过一年多,他找开发商、找施工队、找建设部门,最后开发商、施工队和建设部门现场一同见证测量,结果客厅东头和西头宽相差1.5公分。
面对这样的结果,开发商无言以对,也很佩服高振省的执着,高振省最后获赔700元。
而在这一年多的维权奔波中,每次的出行时间、坐的车号、走访过哪些单位和部门等,高振省都做了详细的文字记录,他认为这是证据。
其实,高振省的维权故事牵扯的都是他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儿不大,但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高振省对超市“四舍五入”少找零钱的行业惯例很看不惯,每次购物遭遇此事,他总是要在交款台理论一番,有些人觉得这人有些太小题大做,但高振省不这么认为。
“社会总是提倡买卖公平,怎么才公平
四舍五入,舍得是一二三四这4个数、可入得却是五六七八九这5个数,这对消费者来说本来就有失公平。
另外这惯例本身就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分钱也是人民币,差一分钱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高振省说。
一天晚上,高振省和妻子到家附近的超市购物,碰巧看到超市工作人员为延长面包保质期擅自更换生产日期,高振省毫不犹豫地上前阻止。
“这是欺骗,是对消费者身心的不负责任,商家有失良心。
”谈及此,高振省仍很气愤。
高振省对商家有的促销方式也很反感,“去年12月24日我到超市购物,一个促销人员极力促销一种榨菜,宣称味道好,一大罐可以吃上十多天很值,可一看生产日期,还有两天就过期了。
” “很多事情,最终结果获赔很少,但每次努力我都觉得是对商家的一个提醒和教育,而且对我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成就。
”高振省说,很多事情贵在坚持,这也是他的较真儿维权心得。
学完思修之后谈谈自己的收获与体会300字以内
有一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得表明,人的是一种自与生俱来得人性。
有没有绝对不自私得人呢
我们不敢说没有,但至少四周这种人很少,绝大多数人没有不自私的,差别只有在于自私得逞度而已,也许你也是自私的。
事实上,自私是人类求的生存的一种本能,没什么好奇怪的,那为何又要认识人性中自私的一面呢
你可以用“自私”来解读他人的行为,那样对人的行为就不会感 到疑惑不解,并能以“平常心”来看待了。
自私是人的一种本能,人的很多行为便是一此为中心点而形成。
而按照性格、教育及生活的经验不同,自私表现在行为上也有所不同的形式。
一种是“善”的形式。
自私通过“善”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利人又利己。
例如一般人上班,一方面为老板做事,并间接服务了消费者,另一方面赚了钱,可以养活自己及一家大小,满足生存的需要。
不过也有一些人只求利人而不求利己,像有些传教土深人不毛之地,为的只是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自己的生活不仅谈不上享受,甚至可说是一种自我虐待。
在只为 自己着想的世人眼中,这种人是实在值得钦佩的。
另一种形式则是“恶”的形式。
这种形式的自私是只求利己而不求利人,若只是利己但不伤人,那么这种自私还不算是“恶”,有一些人的自私是通过损人来利己,这才真的是“恶”
这种行为如抢劫、欺诈、陷害、背叛,更严重的还杀人放火、危及他人的性命。
对一般人来讲,会危及性命的事一般不会碰到,但人的自私行为你却不时会碰到,你不必对此在意,反而要有这样的想法:我要如何应对这些自私的行为,以营造一种双方和谐的关系,或得到他的协助与合作? 真实做到这一点很简卑,满足对方的自私就对于。
这里所说的“满足”并不是任其取求、无限制地满足,你如果这么做,反而会害了你,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那么该怎么做呢? (1)从消极的角度来讲,不去剥夺对方的利益,不管他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些利益,你剥夺了,他是会朋你拼命的。
(2)从积极的角度来讲,给予对方利益,只要他肯接受,那么他绝对会听你的,所以很多皇帝要用重金笼络臣下,大老板要发奖金给下属,而力能扛鼎的勇士,为了钱甘愿为无缚鸡之力的主子卖命。
除了金钱之外,职位也是一种利益,所以“升宫”也可以收买人心,因为你满足丁他的自私! 不过,在满足对方私欲之时,你要注意两件事。
(1)不能一次就让对方完全得到满足,可以由少而多,不可由多而少,否则对方不但不会感激你,反而会怨恨你。
(2)要不时丰富你的资源,让对方认为你还有很多“好处”,他们才会为了那些“好处”和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一旦“好处”没了,他们大概也就离你而去了。
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情形,你也不必慨叹,因为这是人性的必然。
你看看,那些没落的贵族、失势的政客、潦倒的“富人”,有谁理呢? 此外,你也不能忽视人在精神、心理层面的“自私”,也就是,人都喜欢被尊重,你尊重他,那么一切都好说! 对人性的自私多多解读,然后,在一定程度上去满足他人的自私之心,这样你就能好好应对! “人性自私论”是和谐社会的腐蚀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有正确的社会舆论和思想教育的支持。
近来有些报刊和讲坛上出现一种论调:“自私是人的天性,人人都自私”。
虽是老调重弹,但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
人要生存,要活好,要发展,就不能不谋求自己的利益。
谋取个人的正当利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应该受到尊重,不应被贬斥为自私。
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只讲义不言利,只讲集体不讲个人,从来不否认人们谋求自身正当利益的动机和行为,并且公开申明:无产阶级不但要解放自己和其他广大劳动者,而且要解放全人类。
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和集体的利益,甚至损人以利己,这样的心理和行为才是自私。
自私不是人类的天性,而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在原始公社时期,人们是不自私的。
那时,生产工具极为简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靠个人单独劳动无法生存。
人们必须互相照顾,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分享劳动成果。
一切都属公有,没有私产,甚至每个个人都好像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不能独立。
那里,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只能是死路一条。
这也就是说,自私给自私者带来的不是利益而是死亡。
这样,谁还会自私呢
那时人们不自私,不是由于“人性本善”,而是生存条件使然。
自私的心理和行为根源于私有制。
人们作为劳动者,容易体会到协作、互助、联合的好处;作为私有者,是相互分离和对立的。
私有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催生和助长了只顾自己的心态和行为。
当人们以私有者身份相互对待时,如在纯粹的买卖关系中,各自就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自私不是出于神秘的“天性”或“人性本恶”,而是私有制这种社会关系的反映。
人们之间的许多社会关系要求相互顾及,相互关照。
例如,在同一个资本家手下干活的工人之间有劳动协作的关系和团结起来向雇主争取共同权益的关系。
在这些关系中,他们会互相关照、协同行动。
只顾自己,妨碍协作、破坏团结,人所不齿。
在抗击外来侵略或推翻反动统治的斗争中,人们会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容不得只顾自己不顾整体利益的自私者。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许多方面也需要相互关照。
只有这样,才能存在和发展。
例如,爱情、亲情、友情,都建立在相互关心的基础上。
在这类关系中,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不会只顾自己,而会彼此关怀、互相维护。
普通的邻里关系,也要求相互关照,和睦相处。
即使偶然同车、同船、同机,顾己不顾人的自私行为也会给大家带来不便,遭众人谴责。
维持公共卫生、保护环境、遵守交通规则等也都靠大家互相关照,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只图自己方便,恐怕连这些起码的社会秩序也会崩溃瓦解。
总之,在存在共同利益、需要相互关照的人际关系中,人们常常是会相互关照的,这是人之常情,但这不是出于什么神秘的“天性”,而是千百年来人们从亿万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共同经验,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绝对自私的人只关心自己,对于国家、集体和任何人甚至父母、子女都不关心,这种人自外于一切人际关系,自绝于一切人情,完全丧失了“人的本质”,没了人味儿,这种人还能叫做“人”,还能为人间所容吗
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人设想为仅仅是私有者,把人际关系仅仅归结为私有者相互对立的关系,提出假设的“经济人”作为其理论前提。
他们说的经济人的基本特点是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不管这些经济学家们对“自己的利益”如何解释,怎样不断“精确化”,不断“充实”(例如,从“利益”到“利润最大化”,再到“效用最大化”,再到把“安全”、“自尊”等补充到“利益”中去),这个人反正跳不出只顾自己这个圈子。
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跳不出把私有制当作永恒不变的天经地义的迷信。
他们抓住人作为私有者和商品买卖者的特点,把人的其他社会身份和社会关系都弃之不顾;他们把私有制当作立论的前提,不问私有的来历、条件、局限性和发展前景。
这种经济学虽能说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一些现象,却不能说明这个社会中许多基本的社会关系(如劳动与剥削、权利与义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是几千年没有的深刻变革。
要巩固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除了要有足够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之外,也要有一定的思想条件,即打破“人性自私论”,扭转只有私有制才符合人性的保守观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大力提倡劳动者(包括管理者)以主人的态度对待公共财产和共同劳动,克服只顾自己的自私心理。
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处于主体地位,所以较之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具有更多的共同利益,这是培养团结互助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的经济基础。
和谐不是抹煞利益的区别与矛盾,而是不同利益的相互协调。
和谐的基础在于不同利益之间有共同利益。
有了这个基础,还需要相关各方彼此关照,讲兼顾、互利、共赢。
如果虽有共同利益,各方却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不肯为共同利益妥协、让步,那也不可能和谐。
试想,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人人自私,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和整体,能够和谐吗
在一个国家,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群体之间,各个方面都只顾自己,不顾对方、不顾整体、不顾大局,社会能和谐吗
总之,把人性自私奉为金科玉律,就没有和谐。
所以,我认为,要坚决摒弃“人性自私论”,不让这种腐朽的教条干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真心不是没有回报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法治在行动观后感500字
第一篇“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第二篇 法制教育读后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对保险的感悟
1:保险就是今天为明天做准备,年轻为年老做准备,父母为子女做准备,2保险是爱心和责任心的代名词,3保险不是你想不想买,而是你的亲人需不需要,4买保险不是花钱而是为将来存钱,5在现实生活中,因意外受伤住院,和新城合是不报销的,只有意外险才能帮我们,我们周围的亲戚朋友如果有人得了大病,我们帮他们只能帮一时,甚至是帮言帮不了钱,只能看着难过,如果有了保险就等于有了重生的机会,其实每个人都已买了保险,只不过要么向投保,要么向自己的腰包投保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是做什么的
我来公司工作已个多月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公司给我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受到很大。
首先使我受教育的和公司的文化氛围。
这里不单纯的是在做生意,而是在做事业。
公司的发展是为了社会的需要,是为社会做贡献。
这使我把自己的理想和公司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
公司为我的发展提供了人生奋斗的舞台,我也要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我的贡献
其次,我感到一种责任感、紧迫感。
我的业务还不是很熟悉,要加紧学习,刻苦努力,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