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采购获得先进工作者感言要怎么写
首先感谢帮助过你的人,特别是某某领导;其次总结经验教训,以某件具代表性的事件来说明;再次就是向公司表决心了
我是公司临时售货员被评先进工作者上台怎么感言
一般都是先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然后说说自己的心情和感激之类的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校长 果向明
竟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李XX,今年XX岁,财会专业本科毕业,来自工业开发区分理处。
感谢行里给我这次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使我有幸面对机遇,迎接挑战。
从1993年7月毕业至今,我在农行已经整整工作9年了。
9年间,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自已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得到了明显提高。
同时通过学习和实践,也使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很大转变,由安于本职工作到勤奋学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由趋于守旧到敢于创新、勇于开拓;由一味地侧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到学以致用,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
期间每一个过程都蕴含了行里领导和各位同事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倾注了自己辛勤的汗水。
在多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不断学习、应用、再学习,实践、认识、再实践才能使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不断提高,每一次提高的过程都深深鼓舞和激励着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挑战中去。
同时,我也深刻地体会到,挑战和机遇对于个人进步的重要性。
有了机遇,要善于把握机遇,没有机遇,要努力创造机遇。
我这次报名参加内外勤副主任岗位的竞争,主要理由是:第一,我热爱这份工作,愿意为这项工作付出本人最大的努力;第二,我认为自已充分具备担当这一职务的能力与水平,并愿意通过担任这一职务使自身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第三,我认为这次参加竞聘是锻炼自己的一次很好的机会,不管能否受聘,对自己都是一个提高。
竞争这一岗位,我认为本人具有以下优势:一、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从93年跨入农行大门以来的9年时间里,我先后在不老屯营业所、溪翁庄分理处、檀洲储蓄所工作过,分别从事银行会计、储蓄等项工作。
期间经历了商业银行的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虽然工作程序和技术不断推除出新,但是在每一次新旧交替的过程中,我都能够很快地接受和适应。
此外,通过长期与顾客打交道,我掌握了许多单纯依靠学习而得不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
使我能够针对不同顾客,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保证以最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
9年的工作经历也使我逐渐能够跳出会计和储蓄等具体工作范畴,站在整体发展的高度认识工作,开展工作。
我认为,有9年扎实的实践和丰富的经验为基础,我一定会很好地担负起这一职务所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充分具备这一职务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实事求是地讲,我来农行的9年是不断学习的9年。
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使自己不断得到充实。
根据工作需要,我先后学习了计算机、英语、会计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学习,我取得了“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通过学习,我圆满完成了财会专业本科的学习,取得了本科文凭,其中我所撰写的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入世后将面临的形势和对策”顺利通过答辩,并被评为优秀论文;通过学习,我拿下了具有较高难度的全国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会计师考试,取得了中级会计师职称;同样通过学习,一次性通过了国家英语三级考试。
在财会本科学习的三年多时间内,无论风吹雨打,只要工作允许,每周的周六周日我都坚持乘车去北京学习。
学习的过程也是锻炼的过程,在这一艰苦的过程中,我不断地享受着每一次进步所带给我的信心与喜悦。
学习使我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得到了明显提高,更重要的是使我越来越坚信一个道理,那就是:坚持就是胜利,工作需要就是动力。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努力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去。
通过技巧服务,协助领导真正抓好了20%客户的80%存款;通过大力宣传中间业务,实现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通过对银行资金来源和增减变化情况的分析,较全面地掌握了工作的节奏,为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合理运营做出了一点贡献。
同时我在工作中能够很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内外勤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帮助同事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努力,我先后被评为2001年度规范服务标兵和出席支行的先进工作者。
四、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
我始终坚定不移地认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业务能力同等重要,尤其对于我们金融服务行业,更是如此。
所以我在工作中一直坚持“以顾客为本”的思想,认真解决顾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认为只有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顾客的青睐。
在认清自己所具备的上述优势的同时,我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如在把理论工作更深入、更紧密地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推动本职工作开展方面做得还不够;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有待进一步创新;业务熟练程度虽然较高,但深度不够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巩固并更加充分地发挥以上优势,尽快弥补自身的不足,争取使自已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如果我竞争到这一岗位,我将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众所周知,金融行业是一个重要的服务型行业,主要依靠服务求发展、依靠服务求生存。
认真地研究如何更好地提供一流的服务是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要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努力塑造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并把这种意识形态用简短的文字表达出来,让每个人牢记在心,不断地用这种凝聚着企业精神的文字强化大家的服务意识,牢记服务的宗旨。
第二,要提高服务质量,坚决避免把企业文化停留在嘴皮子上,停留在泛泛的文字上。
我将严格要求每个下属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顾客面带笑容,提供微笑服务;二是耐心回答顾客所问的每一个问题;三是通过自身努力能为顾客解决的问题必须给予解决;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每一个首先得知问题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决或协调解决,不能相互推诿。
第三,推广使用行业文明用语,要根据分管部门工作特点,制定出一定数量的文明用语,如:您好,请您输入密码。
您收好,请慢走。
请不要着急,我们会尽力为您解决等等,要求每个人在遇到类似工作场合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第四,建立健全储户投诉制度,及时了解顾客反馈意见,对照意见改进服务。
第五,结合用户投诉制度,定期召开分管人员会议,要求大家不断地用企业精神对照自己的工作,找差距、找不足。
同时进行服务测评,奖优罚劣。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大家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二、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
技术不断发展、知识不断更新。
从我们金融系统来讲,操作软件不断升级,新技术更是不断出现。
而且随着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新形势,金融服务的领域必将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系统必将进一步完善,在这一过程中,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是不可避免的,这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目前我们行的许多同志,包括我自已,离这一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这就需要我们在保证熟练完成现有业务的同时,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预见性,超前学习一些将来可能用到的知识和技能,如外语、外币业务知识等,做到未雨绸缪。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要想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从现起提高对员工业务水平的要求,在内部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学习考评制度,营造一种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学习对我行发展的重要性,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在这方面,我一定要充分做好表率,特别是要团结同事加强对一些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与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争取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走在全行业务学习的前列。
通过强化学习,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最终要让储户感觉到,我们的工作质量更好,我们的工作效率更高,我们的综合素质更强。
同时加强知识储备,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树立团队精神,提高整体凝聚力。
一个国家的振兴靠团结,一个民族的进步靠团结,一个企业的发展同样靠团结。
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
所以要从我做起,塑造一流的团队。
首先要身先士卒,严格要求自已,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为他人着想,多做换位思考,争取与每个人都建立良好的团结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好纽带作用。
同时,强化大局意识,对不利于团结的人要严肃批评,不利于团结的事,要坚决制止。
使无论是上下级还是平级之间,都能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 关系,队伍内部形成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大家能够愉快地开展工作,激发内在潜力,释放出更大的工作能量与热情。
在加强团结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团结协作”与“一群合气”之间的关系,在维系良好关系的同时,绝不当老好人,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波。
四、加强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管理水平决定工作效率和效益,美国经济学家斯诺曾经说过:“抛开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同样可以促进企业的成长。
”作为一个分理处,怎样面对管理创新这一问题,如何做好管理创新。
我认为,首先,应加强对金融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在这方面,我本身也应进一步加强。
第二,要加强横向沟通,积极借鉴其它分理处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方法,为我所用。
第三,在管理上要敢于创新,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比如在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上,要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更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必要的管理制度,改进旧的不合时宜的管理模式,弥补管理上存在的空白。
同时,在管理中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概念,争取实现由制度管理向自我管理转变,由硬性管理向软管理转变。
通过这两个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每一个工作要素的使用效率,力争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以上是本人竞聘这一岗位的一些想法。
各们领导,各位评委,本人一直坚定不移地认为:不断学习、实践、再学习是获得成功的关键。
在此,我可以骄傲地说,在现实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一直在努力做到这一点。
也正是因为这样,自身的知识水平、实际技能和思想道德修养才得以不断提高。
我始终坚信,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只要有足够的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成功!我将使我的信条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证实!谢谢大家
在部队如何立功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教学楼拆还是不拆的书信作文
其实早在1932年,民国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教师节,但教师节没有单独的活动,没有特点。
而将教师节定在9月10日是考虑到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学校要有新的气象。
新生入学开始,即尊师重教,可以给“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良好的气氛。
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恢复建立第一个教师节,从此以后,老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