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摔跤吧
爸爸》主要讲了什么
中文名 贾斯汀·比伯 名: Justin Bieber \\\/ 全名Justin Drew Bieber 别名: JBiebs(国外、B宝(中国) 国籍: 加拿大 出生地: 加拿大斯特福 出生日期: 1994年3月1日 职业: 歌手 代表作品: 《Baby》《One Time》《never say never》等 主要成就: 2010MTV欧洲音乐大奖最佳男歌手2010全美音乐奖年度最佳艺人大奖2010全美音乐奖年度最佳男歌手奖第53届格莱美最佳新人、专辑提名第27届MTV音乐录影带最佳新人奖2011年福布斯全球巨星排行榜第三 语言: 英语、法语 全球粉丝统称: Belieber (believe + bieber) 唱片公司: 小岛唱片(Island Records) 星座: 双鱼座
中国伟人小时候的故事
编辑本段个人简介 昵称:JB,J-Beebs,Bieber,Beebs,Bee,JBiebs、B宝、宝、小贾斯汀。
粉丝昵称: belieber(B宝的粉丝的昵称那是全球公认的,belieber是由believe+bieber组合而成。
在B宝的twitter上经常出现。
)(just love bieber) 国籍:加拿大 居住地: 美国洛杉矶,在加拿大的斯特拉特福(西南部城市)长大 生日:1994年3月1日 星座:双鱼座 身高: 178cm(数据是上看到的,目前飞速长高中) 鞋码:目前SIZE 7.5(US码41,UK码42) 家庭:爸爸 Jeremy (杰里米),妈妈Pattie(帕蒂)(父母离婚,父亲再婚) 妹妹Jazmine(贾丝敏)(2008年5月30日出生),弟弟Jaxon(杰克森)(2009年11月20日出生) 初恋:13岁(资料来源:歌词:(When I was 13, I had my first love 在我十三岁那年,我迎来了我的初恋) 初吻:13岁,在学校的舞会上,和朋友为了十美元打赌时给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生。
他去问一个女孩,我可以和你跳支舞吗
那女孩答应了,他们跳了一支舞,Justin然后就吻了她,后来那个女孩也回吻了Justin。
(可目前Justin已忘记那个女孩的名字) 害怕:狭窄封闭的地方,不能活动的地方(因为小时候曾被锁在玩具箱中,后来又有2个小时困在电梯里)——即患有幽闭恐惧症,( 有时候被Fans围着不能到别的地方他也很无奈)。
师傅:Usher(亚瑟小子,著名黑人R&B歌手) 日常的好朋友:Ryan Butler(One Time MV中的男主角) ,Chaz Somers(你会在自传上看到他和Ryan,的合影。
他们三是日常好友,Justin在采访中经常提到他们),Christian Beadles(小钢牙,前女友Caitlin的弟弟),Taylor Swift(),Miley Cyrus(麦莉 塞勒斯) Selena Gomez()(其女友,是在中饰演Carter的女生) ,Jasmine V(杰斯敏·维利加斯 ). 爱好:唱歌、滑板、跳舞、篮球和开车。
血统:加拿大(但外公是德国人)特长:创作、架子鼓、跳舞、吉他、钢琴、小号、(最喜欢吉他) 最喜欢的颜色:紫色、蓝色。
声线:正处于变声期、变声期过后声音变得略微沙哑、低沉了,不过唱出来的歌依旧很好听。
偶像: Michael Jackson() 最喜欢的女星:(Beyonce Giselle Knowles) (喜欢的艺人多,但影响最大的,可称为偶像的还是MJ。
曾说过:“我的大部分灵感都来源于MJ” ) 全美奖得奖后感言:“谢谢Michael Jackson。
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迈克尔杰克逊,我们都不会站在这里。
” 在大家眼中,比伯一度是年少成名的加拿大新晋偶像歌手。
早期因为在YouTube翻唱其他艺人的歌曲而出名,目前已与小岛唱片(Island Records)签约,其音乐富有节奏感,同时 Justin 带有较强烈的个人风格,是一位个性、帅气的音乐艺人。
居住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目前在美国发展)并已于2009年11月17日发行他的第一张专辑—— my world1.0 。
截止发行后第五周,该唱片已在美国售出超过522,000张,并在加拿大被认证为铂金唱片。
专辑的第二部分已2010年3月23日发行。
同时,由于销售成绩不错,Justin已在2010年4月12日发行《my world》的升级版——《my world(2.0)》。
现已于2010年11月26日推出专辑《My Worlds》的不插电版——《My Worlds Acoustic》(其中包含全新单曲Pray)。
2011年《Baby》youtube全球视频点击超过五亿、排行第一。
现已拥有大量粉丝,他Twitter(微博)上的粉丝截止11年5月29日已超过了1000万(目前全球只有Lady gaga和Justin的Twitter粉丝数量超过1千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中。
编辑本段明星效应 13岁出道并风靡的贾斯汀比伯,已经度过了17岁生日。
新一年了,作为拥有可观的发展潜力的bieber,要可持续发展,他现在正处于变声期,变声前是童声,变声后沙哑了,也许是每天要唱歌没有保护好嗓子。
希望bieber能顺利度过变声期,也希望他能加油保护好嗓子,毕竟如果要像他爱的MJ那样,变声前的童音刮起Jackson风潮,变声后独特的嗓音乐风再次风靡全球吸引亿万歌迷,光凭乖乖男帅气的形象和脍炙人口的情歌是不够的。
少年偶像贾斯汀·比伯 (Justin Bieber) 的招牌发型“B宝头”引领了一阵风潮,全球少男都在争相模仿。
新发型帅照(8张) 贾斯汀·比伯的自由乱发一直是他的标志,可最后他把头发给剪了。
贾斯汀和他的厚刘海说拜拜了,剪了一头更有层次感的自然凌乱短发。
B宝说他喜欢自己的新发型,那些剪掉的头发要全部拿去做慈善拍卖
谈到他的刘海,贾斯汀.比伯 (Justin Bieber) 说:“我想要一点改变。
我不想把它全部剪掉,但是我已经留了三年半了。
我都开始讨厌它了,会遮到我的眼睛。
我不想让它把我的脸都盖住了。
我要改造它
”
电影香水的感慨
以下是豆瓣上的影评觉得写的不错,电影我也看感觉怪怪的,最后的结局让我觉得疯狂喜欢一样可以使人将这样东西摧毁。
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 他本没有错,却被爱遗弃一生 电影正片的开场,伴着画外音,镜头摇晃似乎走路的人的视线--1744年,法国。
肮脏杂乱的菜市场;一个男人将一筐鱼倒下,和一个同样浑身腥臭,湿头发披脸前的女人说了一番话就离开了(很多台词没有听懂--)。
片刻之后,这个女人突然表情痛苦,镜头转向她圆突的肚子。
她倒在地上,使劲,然后伴着哗啦一阵水声,她用杀鱼刀剪断自己这部分脐带,踢开婴孩--这就算生产完毕。
有人前来,她吃力站起来,神情虚弱恍然,然而却真的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那个婴孩躺在鱼堆上,肚子上的脐带,浑身的残血,让人看了可怕。
他闭着眼,但是小鼻子抽动。
四周的一切气味,鱼腥味,狗味,垃圾味……刺激着他天生无比灵敏的嗅觉。
约一分钟之后,他终于睁开眼睛发出哭声。
人们开始寻找声源,通过鱼摊掩布的缝隙看到了这个才出生的婴孩,于是寻找孩子的母亲。
然后镜头便是正要逃跑的母亲被逮住,下一幕便是上了绞刑台。
这是第一个因为他而死的人。
第一个遗弃他的人。
他的母亲。
在他出生的那一刻遗弃他。
不知道他吃什么度过生命最初那段时间。
他竟然这样活了下来。
他叫Jean-Baptiste Grenouille。
在襁褓里被送去孤儿院,刚到的夜里占了一个男孩半张床。
这个男孩和其他几个孤儿打算闷死他。
--不晓得为什么这些孩子这样,难道只因为他会分他们的食物
他们自己也是孤儿啊。
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和爱,所以也变得残忍
怎么让我想起那些自己刚出国时候受了苦现在也不愿意举手之劳帮新人的人。
他的哭声吵醒了孤儿院太太,救了他,也让那些孩子吃了棒子。
可以想象他慢慢长大,都是不受其他孩子欢迎的,于是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
而灵敏的鼻子早已让他和任何人不一样。
他总是用力吸气,闻着各种新鲜的气味。
也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学语言背单词--用嗅觉。
他甚至可以闻到很远以外池塘里的青蛙卵。
他把树枝,树叶,苹果放在一起闻,背后飞来一个果子,他闻到所以躲开,不知道那个砸果子的孩子会不会被吓到。
他甚至闻死老鼠,闻到里面的蛔虫。
再大些,他被卖去码头(
)当劳工。
孤儿院太太和工头讲价,成交,回走,被抢钱的人杀死在几步之外的门口。
这是第二个遗弃他然后马上死去的人。
Grenouille在码头干活,突然有天工头让他一起到巴黎市区送货。
这一行,大开“鼻界”。
各种各样新鲜的气味在城市中间向他飘来。
他在香水店外隔窗闻了很久。
店里生意兴荣,调香师在太太小姐面前晃动香水瓶,飘动滴着香水的手帕,她们则一片痴迷神情。
尤其那蓝色瓶子里的香水,更是迷惑众人。
突然一股特殊的气味吸引了他,他寻香而去,跟踪一个红发少女的背影走过了几条街。
他从未闻过这种香味。
少女和她那篮柳橙(
)。
少女转身,被吓掉,然后还是给了他第一份爱--以为他想吃橙,伸手递给他两个--这个善良的女孩,片刻前曾同样送给街边乞丐老太两个橙。
他说不出一个字,也没有接橙,却是捧住女孩的手,死命闻。
女孩吓到,抽手转身逃走。
而他那超能的嗅觉,哪怕跑了几里也能够寻找。
他找到她,从背后出现,继续闻女孩的背。
女孩回头,吓了要叫,正好有人经过,他堵住她的嘴,拖到边上。
人走远,他松开手,她却已经永远断气。
第三个因为他而死的人。
第一个他杀的女孩。
但是是误杀。
他愣住,我想那一刻他没有太多想法。
既没有害怕,也没有伤心,他一时还没有接受现实。
他舍不得那个充满神奇香味的身体。
最终他解开她的衣服,嗅遍她全身,很用劲地嗅。
最后,尸体冷却,香味不再,他开始不安。
回去工头那里,挨了一阵打。
而那晚,他一直没有睡,他在思考。
回味那少女的气味,思考不再存在的气味如何复制。
香水店全景,镜头从窗口推进。
没有一个客人,老板兼调香师在内打瞌睡。
当年年轻有为的调香师已经江兰才尽,没有灵感,甚至嗅不出那蓝色瓶子里香水的配方。
房子时不时地震般震动一下。
一天夜里,Grenouille送一批皮料去香水店。
进店开始直到地下室,他的鼻子第一时间闻过所有气味,辨认和记忆更在瞬间完成。
他和老板说什么我没有听懂,后来便是他说他可以马上配出一种香味,争执之后,老板终于同意他试,只同意配一小瓶。
他不认识那些瓶子里东西的名字,但是了解气味。
很快,他配好,老板又惊又怒,他说他没有完,又加又配,然后说那才是出色的香水。
老板闻也不闻赶他出门,但是同意考虑收他。
第二天,老板把他从工头那里买回。
那个工头开心地拿着钱,却在桥上失足落水。
第四个因为他而死的人。
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
香水店因Grenouille东山再起。
他实验着他的想法。
老板教他各种基础常识,如何将原料(花草)煮沸再蒸得植物浆液(larme),以及香水的前,中,尾三调。
每个调4个小瓶子,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压轴。
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
一天夜里他砸了很多东西,老板赶去看,他实验了丢各种东西进大锅炉(玻璃杯,皮料,甚至小狗
),但是什么气味也没有得到。
老板告诉他,这些东西就是不会出来气味的,不存在的就是无法复制。
就这么一句话,无法复制物体原有气味,竟让他立即晕倒,差点死去。
老板很紧张他的安危,但是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他给他带来很大利益。
他醒了,喃喃着也许可以换一种方式复制气味。
问老板,是否也许存在。
老板表情复杂地点头说也许存在。
他想离开,于是和老板达成协议。
他留下很多香味配方,老板给他写证明(
)。
然后分道扬镳。
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然后房子震动,这次是彻底倒塌。
这次,是他离弃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
Grenouille需要远离大城市,找简单,纯净的环境去思考复制气味的方法。
他需要复制那个不在存在的红发少女的气味。
没有地图,没有任何工具,靠着鼻子的辨别方向,岔路口凭着感觉选择。
他在一个山洞里住了很久,慢慢忘记了自己的计划。
一天夜里,他梦到那个红发少女,他就站在她面前,而她却看不到他,问,谁
这里其实是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那个少女闻不到,于是他对她而言不存在。
他醒来拼命闻自己,再冲进大雨中洗澡,再闻自己,还是什么也没有。
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
他要继续他的计划,他要寻找和尝试他的方法。
途间被一个气味吸引。
又是一个红发美少女。
因为这个美少女的体香,Grenouille来到这个小城。
小城开始了不幸。
他继续实验他的想法,煮了一个女孩,但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之后他花钱找妓女回来,想把发膏似的那个东西涂在她身上,然后用类似保险膜作用的布裹起来,隔上一夜再刮回来,这样会有女人的体味。
结果那个妓女看到他的刮刀,怕了,觉得太变态,就把钱砸还他要走,于是他开始了蓄意杀人。
小狗证明了他这次实验的成功。
这以后,接连12个女孩遇害,被发现时候都是被剪了头发的裸体。
小城开始恐慌,骚动。
即便再三警告女孩夜里不要出门,还发了枪给市民。
而那些枪则成了太过紧张的市民互相误杀的工具。
这里真的有点不太合逻辑,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办法去查。
而他行凶以及进行制造香水那些过程,居然这么安全。
不过他的嗅觉太灵敏了,别人在哪里,在干嘛都可以用闻来知道。
那一排准备前,中,尾三调的小瓶子被装满。
剩下最后一个。
最重要,最特别的第13瓶香。
那个红发少女一共逃过3次。
她聪明的又极爱她的法官父亲要求搬家,知道那个坏人要在这些女孩身上得到什么,而应该要最好的女孩到手才会完结。
他预感这个最后就是他最爱的女儿。
他还故意兵分两路,让仆人上女儿的马车,自己带着女儿单独逃跑。
这里就是故事夸张的地方了,好几里呢,鼻子真的可以嗅出位置。
而且步行和马奔跑,只差五六个小时而已吗
父女二人在一个家庭旅馆住下,父亲将女儿锁在窗口对着海的悬崖的房间,自己在隔壁。
但是,钥匙,居然放在床头柜
女孩不能理解父亲的做法,更觉得委屈。
夜里,Grenouille从房东的窗口爬进,房东夫妇没醒也就算了,后来跨过一只狗--狗也不会醒的么
这里又是一处不合逻辑。
打不开女孩的房间,他就去去父亲房间,直接拿走钥匙。
女孩在睡,他举起棒子,女孩转过来,他竟然停住,女孩也是用嗅的方式醒来,然后看着他。
无声无息。
知道女孩难逃一劫,但是不知道这里为何他没有立即动手,为什么女孩眼神那般。
因为Grenouille应该是没有气味的,而女孩却是嗅着那般醒来。
第二天清晨,当父亲打开女孩的房门,女孩像其他女尸一样被剃了头发裸体躺在床上。
父亲的哭痛彻心扉。
不远的山坡上,Grenouille在专心蒸煮这最重要的第13瓶香。
用最快速度加入已经调制好的香水里,藏进贴身衣袋。
然后被捕。
又有一个不合理,他离开那个小城时候斜背着一个包,怎么都不可能放下这个蒸炉。
。
。
女孩的父亲将Grenouille倒吊,置于水桶中再抽上来。
他神情呆滞地苦苦逼问Grenouille,为什么要杀他的女儿。
一个伤心欲绝的父亲,苦求完全没有意义的答案,只因为他已经不知道缺失的生命要如何继续。
回去那个小城,全城人都恨他,都要看着他死。
--这个在片头已经上演过。
那种叫嚣。
那种痛恨。
可是,Grenouille把香水通过手绢点在自己的大动脉上。
他用这瓶完美香水迷惑了所有人。
前调:人们感动地拜他,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中调:人们迫切需要他的香味,得到时几乎要昏厥; 最后,他散那块滴了香水的水帕出去。
尾调:人群全像着了魔一样,开始脱衣,开始乱伦。
有异性也有同性,甚至三人,甚至神父。
这个场面拍起来倒真是很困难。
那么大广场,到处是裸体的人,群众演员要这么多肯拍这种镜头的,还要足够敬业--因为都只扫到一点,但是有一处不对就很容易看出。
Grenouille也嗅着这个香味。
他自己也从前调走到中调再到尾调。
人群踢翻一箱橙的时候,他想起最初那个红发少女。
这时,他的幻想里出现的是少女向他伸出手来,他们拥在一起……相爱相吻,身体接触,气味并和。
然而所有人都被香水迷惑了,他却清醒。
他清醒记得她僵硬地躺在地上,她死了,那个体香不再。
眼泪滚下他的脸庞。
这瓶香水让人都有爱的错觉,就是让人得到最想要的。
哪怕是幻境,也至少存在。
所以那些人疯了晕了迷糊了,但是那个状态应该是幸福的。
唯独他,错觉只是片刻,始终清醒所以痛苦;他意识到他的爱已成风,于是绝望于是消失。
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原来Grenouille还是有爱的。
他从出生到死,都没有人给过他爱,那么他会杀人,这样平静地杀人,为了这样一个他爱上之后立即消失的红发少女杀人,觉得合情合理。
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是会残忍。
可是,在那个女孩递给他橙的瞬间,也许他感受到片刻的爱,或者只是我的想法--我没有看过小说,一点也不了解,还只是看了一片不太听得懂又没字幕的法语片。
第13瓶香的那个美少女的父亲向他走来,他也还清醒。
可是当他走近,也还是跪倒在这个香味里,抱着Grenouille哭,听到“我的儿子”这句…… 这里我猜,他曾经失去他最爱的儿子,就是片中他女儿换花的那块墓碑--小说里应该有答案。
因为失去儿子,无比珍惜女儿。
当都失去,心已跟着死去。
这瓶香水让他得到他最想要的环境,所以他跪倒,抱住Grenouille哭,喃喃mon fils…… Grenouille离开。
这些人慢慢苏醒。
看着自己和别人的丑态,全都窘迫地迅速穿衣回家。
Grenouille回到他出生的地方,在难民区那样的地方,将整瓶香水从自己头上倒下。
那些身上破烂肮脏并且饥饿的人们冲来围着他,要吃掉他。
对于这些人,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
他们闻着那个香味时候的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的可口肥肉近在眼前。
然后,他就这样消失。
只剩下衣物和那个倒尽的空瓶。
如同他出生之时。
一无所有。
末了,画外音:他至少来到世上做了一些事,出于爱(par amour)。
帮家长做家务的心得或体会100字
【第一篇】做家务的心得体会100字 星期六中午,我吃完饭后,我觉得没意思,所以我决定把书房打扫干净。
我看到了书房里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书。
首先我把书柜里面的书都拿了出来,以后依照书里所包括的内容进行分类再依照书的大小给书排了一下顺序,再把书放到书柜里,书就整理完了,这时候,我发现书桌上有很多灰尘,因而我拿起抹布先洗一洗,擦了擦书桌,把书桌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把拖布涮了涮,擦了一次地,扫了两次地。
看着摞得高高的书像一座金字塔,心里美滋滋的。
妈妈一醒来,惊呆了:这是你的房间吗?简直是少年套房。
我非常兴奋,我知道做家务能给我快乐。
【第二篇】做家务的心得体会100字 在我们家,妈妈经常负责做饭和洗碗,爸爸负责擦桌子,偶然几次洗碗,我吃晚餐的写作业所以帮不了忙。
妈妈是个完善主义者,不但对我学习要求严格而且连洗碗都寻求完善。
锅不能直接放在洗碗池里,要在下面垫上小桶,以避免把锅底弄湿了。
洗碗时要用热水,先洗油少的碗,洗完后再把灶台上的水擦干净,再把墙上践的油擦净,把炉子上的水擦干净比爸爸的进程复杂多了。
妈妈真是个完善主义者! 【第三篇】做家务的心得体会100字 哪个家庭,都会有妈妈为我们繁忙着,几近家里的事都是妈妈做,我应当分担一些家务呀! 这个星期天,我在家做完作业后,预备休息一下,我想起自己的约定,这次趁妈妈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做些家务
justin bieber的身高是多少
昵称:JB,J-Beebs,Bieber,Beebs,Bee,JBiebs、B宝、宝、小贾、贾萌萌、贾小帅。
粉丝昵称: belieber(B宝的粉丝的昵称那是全球公认的,belieber是由believe+bieber组合而成。
在B宝的twitter上经常出现。
)(just love bieber) 国籍:加拿大 居住地: 美国洛杉矶,在加拿大的斯特拉特福(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城市)长大 生日:1994年3月1日 星座:双鱼座 身高: 172cm(长高中) [1] 鞋码:目前SIZE 7.5(US码41,UK码42) 家庭:爸爸 Jeremy (杰里米),妈妈Pattie(帕蒂)(父母离婚,父亲再婚) 妹妹Jazmine(贾丝敏)(2008年5月30日出生),弟弟Jaxon(杰克森)(2009年11月20日出生) 初恋:13岁(资料来源:《BABY》歌词:(When I was 13, I had my first love 在我十三岁那年,我迎来了我的初恋) 初吻:13岁,在学校的舞会上,和朋友为了十美元打赌时给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生。
他去问一个女孩,我可以和你跳支舞吗
那女孩答应了,他们跳了一支舞,Justin然后就吻了她,后来那个女孩也回吻了Justin。
害怕:狭窄封闭的地方,不能活动的地方(因为小时候曾被锁在玩具箱中,后来又有2个小时困在电梯里)——即患有幽闭恐惧症,( 有时候被Fans围着不能到别的地方他也很无奈)。
师傅:Usher(亚瑟小子,著名黑人R&B歌手) 日常的好朋友:Ryan Butler(One Time MV中的女主角) ,Chaz Somers(你会在自传上看到他和Ryan,的合影。
他们三是日常好友,Justin在采访中经常提到他们),Christian Beadles(小钢牙,前女友Caitlin的弟弟),Taylor Swift(泰勒·斯威夫特),Miley Cyrus(麦莉 塞勒斯)(是在《公主保护计划》中饰演Carter的女生) Selena Gomez(赛琳娜·戈麦斯)(其女友),Jasmine V(杰斯敏·维利加斯 ). 爱好:唱歌、滑板、跳舞、篮球和开车。
血统:加拿大(但外公是德国人) 特长:创作、架子鼓、跳舞、吉他、钢琴、小号、B-box(最喜欢吉他) 最喜欢的颜色:紫色、蓝色。
声线:正处于变声期、变声期过后声音变得略微沙哑、低沉了,不过唱出来的歌依旧很好听。
偶像: Michael Jackson(迈克尔·杰克逊) 最喜欢的女星:碧昂丝·吉赛尔·诺斯(Beyonce Giselle Knowles) (喜欢的艺人多,但影响最大的,可称为偶像的还是MJ。
曾说过:“我的大部分灵感都来源于MJ” ) 全美奖得奖后感言:“谢谢Michael Jackson。
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迈克尔杰克逊,我们都不会站在这里。
” 现任女友:Selena Marie Gomez(赛琳娜·戈麦斯) 在大家眼中,比伯一度是年少成名的加拿大新晋偶像歌手。
早期因为在YouTube翻唱其他艺人的歌曲而出名,目前已与小岛唱片(Island Records)签约,其音乐富有节奏感,同时 Justin 带有较强烈的个人风格,是一位个性、帅气的音乐艺人。
居住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目前在美国发展)并已于2009年11月17日发行他的第一张专辑—— my world1.0 。
截止发行后第五周,该唱片已在美国售出超过522,000张,并在加拿大被认证为铂金唱片。
专辑的第二部分已2010年3月23日发行。
同时,由于销售成绩不错,Justin已在2010年4月12日发行《my world》的升级版——《my world(2.0)》。
现已于2010年11月26日推出专辑《My Worlds》的不插电版——《My Worlds Acoustic》(其中包含全新单曲Pray)。
2011年《Baby》youtube全球视频点击超过五亿、排行第一。
现已拥有大量粉丝,他Twitter(微博)上的粉丝截止11年5月29日已超过了1000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中。
编辑本段明星效应 13岁出道并风靡的贾斯汀比伯,已经度过了17岁生日。
新一年了,作为拥有可观的发展潜力的bieber,要可持续发展,他现在正处于变声期,变声前是童声,变声后沙哑了,也许是每天要唱歌没有保护好嗓子。
希望bieber能顺利度过变声期,也希望他能加油保护好嗓子,毕竟如果要像他爱的MJ那样,变声前的童音刮起Jackson风潮,变声后独特的嗓音乐风再次风靡全球吸引亿万歌迷,光凭乖乖男帅气的形象和脍炙人口的情歌是不够的。
少年偶像贾斯汀·比伯 (Justin Bieber) 的招牌发型“B宝头”引领了一阵风潮,全球少男都在争相模仿。
新发型帅照(8张) 贾斯汀·比伯的自由乱发一直是他的标志,可最后他把头发给剪了。
贾斯汀和他的厚刘海说拜拜了,剪了一头更有层次感的自然凌乱短发。
B宝说他喜欢自己的新发型,那些剪掉的头发要全部拿去做慈善拍卖
谈到他的刘海,贾斯汀.比伯 (Justin Bieber) 说:“我想要一点改变。
我不想把它全部剪掉,但是我已经留了三年半了。
我都开始讨厌它了,会遮到我的眼睛。
我不想让它把我的脸都盖住了。
我要改造它
”
急需一篇作文《给父母洗脚》的感悟
一年又一年,风风雨雨,一日又一日,日落日起,父母的厚爱渗入我的心底。
二十多年在不知不觉中随风起,随也落。
我们渐渐的长大了,向成长的沙滩望去,留下了我们成长的足迹。
渐渐的,我们变得强壮,变得有主见,不在依赖自己的父母,可是,你曾想过自己的肩膀应该给自己的父母依靠一下,我们应该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我们沐浴着爱的阳光长大,我们滋润着人间的真情成长,多少次带着幸福的感觉进入梦乡,多少回含着感动的泪花畅想未来。
而一路的走来我们的身边却有人始终支持着我们。
端着脸盆的水,我感觉他是那样的重,仿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是啊,能不重么,这是二十多年父母对我的爱啊。
父爱如山,母爱如海,面对这山海的爱能不重么?爸妈看到我端着水朝他们走去,也是有些吃惊。
看到他们的表情,我心里不是高兴,而是深深的内疚感。
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我却第一次给他们洗脚。
当清水慢慢的漫过他们的那双饱经风霜的脚,我更不知道说些什么。
粗造的脚像一把把利剑一样刺在我的心上,我不敢抬头去看他们。
我的眼睛模糊了,泪水也滴在脸盆的水中,爸妈的脚虽然有些老了,可是在我心里他们依然那样有力那样的结实,因为那双脚为我走去前方路途的坎坷……也许父母的一生不奢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天天为他们洗脚,可是作为子女的我们是否想过要为父母洗一次脚呢?也许当你洗完后,你就会知道父母对你那无私的爱,同时也会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粗心,这么多年自己都没有为父母做点什么。
我们一味的索取,却忘了付出。
中国自古讲求孝道,孔子言:“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也就是讲,父母的身体健康,儿女应时刻挂念在心。
想想自己真的做到孝了么
《三字经》里不是有句话说‘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黄香九岁就能帮父亲温席了,我们都二十多岁了,难道还不能帮他们洗脚吗
想到这里我都惭愧,为父母我洗脚,在他们的眼里我看到是喜悦是激动。
面对父母的爱,我们永远都无法还清。
而我们只有抓住点滴去回报父母。
有多少年了,我们好像很少注意到白发苍苍的父母们默默奉献的爱,甚至把它当成是一种累赘。
我们可以狠狠的拒绝他们琐碎的关注与细细的询问,可曾想过那是他们的心和全部的爱
如果我们能多给父母的爱一点耐心和理解,也许会让他们活得更开心、更幸福一些。
而所需要做的只是一点点耐心的回答、一两句电话问候、一两天贴身陪伴。
要知道,哪怕是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让父母很开心很久很久……当你为他们洗完脚看到他们脸上的微笑你就会明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