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拟撤销国税局,工商局是真的吗
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机构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18个。
国务院或将再次重组,拟撤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部和科技部等。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
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
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
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不过这需要论证讨论后,才会逐步实施的。
企业税收感言
满意答案蓝天5级2012-08-20购货方已认证通过或已记账的发票不能退回,销货方不能作废。
追问: 购货方没有记账及认证,能否退回。
回答: 情参照以下情况分析确定:(1)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此下四种情况审核购买方或销售方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及书面材料: ①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审核购买方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②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③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销售方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审核购买方提供的书面材料。
④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销售方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审核销售方提供的书面材料。
雪中飞燕 的感言: 谢谢给与答案。
国税入职公务员如何离开现在的环境
12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
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