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长辞职信范文
日期:2008-09-08]来源: 作者:[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厂长: 您好
我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辞去目前的生产厂长一职。
在这里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充实和丰富了自己。
同时,我也很幸运,能够有机会在这样一支团结向上,优秀的团队里学习,更重要的是,认识了这么多好的朋友和同事。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我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和性格不适合在继续担任这份工作。
很遗憾,没有机会再为工厂做更多的贡献。
但是我对工厂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希望工厂能够蒸蒸日上,有更好的发展。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自己也感到很欣慰的是,自己并没有给工厂带来任何损失或者不好的影响。
当然,如果我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希望您能够指正。
关于我的离职申请,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谢谢! 小林 2008年9月8日
我想辞职却不知道怎么说,怎么说厂长才同意呢,
请帮忙想想好吗
如果是女孩子,可以和厂长说马上过年了,回家见面结婚。
为什么我辞职跟厂长说了实话,大家知道了都不理我了呢
因为你破坏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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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这里也是,知道他去打过报告大家都不理他,处处为难他,自己就待不下去就。
厂长说不要你的请假,直接离职走吧
必须请假,如果没有请假,可能会有麻烦。
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
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
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我要在这个月末辞职,我已经在月初交了辞职报告,但今天厂长借各种理由不答应,辞职报告也不还给我,居...
求助了也没有多大用,没有书面证据。
你可以再写一份辞职报告,一式两份,自己留的一份上让公司领导注明已签收字样。
这样一个月后就能正常走人了。
我在一个黑厂上班,昨天下午我和厂长辞职,我找了个借口,我说我要去读技校,必须辞职,厂长叫我拿入学证
你好~楼主~ 辞工困难在一些厂里面时有发生,主要是维权比较困难时间上比较长,建议你直接写一个书面辞职给厂长,然后让公司审批,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如果公司不予批准或者拖着不办,你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另外就是在现实中有些人辞工公司不批准的,一般就是去找公司领导,一次不行两次时常去烦他,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谢谢
厂长叫我写辞职报告,给我说了一堆废话你们也懂,我就直接写了,(当时他还叫了了文员在旁边)叫我等电话
是你要走的还是他要辞退你的,他辞退你的话,马上叫他给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