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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写给十岁儿子毛笔字感言

时间:2014-10-16 21:47

家长和孩子旅行后的感受感悟怎么写

家长要和孩子一起去旅行每年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是我对自己的一个要求,也算是一个规划。

这个习惯似乎从小就有,一直持续到现在。

直至今日,我每年都会和孩子们一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对我来说,用学习的方式来旅行已成为一种传统,而它的意义在于自己的成长。

“了解整个世界”无疑是每一个旅者内心的动力。

世界越来越小,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和陌生人打交道,都在熟悉各种的第一次。

孩子们身处的世界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科技让我们的国籍变得模糊,让通讯变得快捷,让我们不得不适应各种多变的社会环境。

所以,孩子们的将来必定是和各种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一起工作和生活,所以,了解整个世界也成为了他们的必修课。

前不久,由教育界、商界领袖共同组成的“美国新劳动力技能委员会”刚颁布的二十一世纪人才的四大技能中把“了解整个世界”作为首项标准列举出来。

世界有太多的内容需要我们去熟悉和探索,绝对不仅仅局限于学习他国的语言。

语言只是一种工具,比它更重要的是学习陌生的文化与历史,他国的人文与生活。

所以,孩子们和我一起品尝其他国家的食物;熟悉交通路线和公共标志;欣赏形式各异的建筑;体会种类不同的宗教现象;体验和陌生人的相处;适应各种气候状况;甚至是那里的空气中弥漫的不同味道。

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总会听到孩子们这样的话,这个和我们那里不一样,这个一样,也总会比较,什么地方好,什么地方不好。

我们在这样的比较中睁大了自己的眼睛,扩张了自己的毛孔,也扩展了彼此的胸怀。

当我们看到的世界大了,才能更加宽容,才能更加坦荡。

实际上,接受彼此的不同,尊重相互的差异已经成为“了解世界”的重点。

了解世界的方法是每个人整体能力的提升。

了解世界的方法有很多种,通过书籍、影像资料和别人聊天都能让我们了解世界,但哪一种都没有身临其境的学习更重要。

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而我们的一贯做法是“行万里路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阅人无数,行万里路后思索回顾。

”每次到一个陌生国家之前,我们都会和孩子们一起进行长达一周的培训,其中包括语言、文化、当地情况和摄影技巧。

印象很深的是去意大利之前的一个月就让孩子们开始阅读相关的书籍,并且在培训中很好的让孩子们对文艺复兴有基本的了解,和孩子们一起分享了卢浮宫的神秘和拿破仑的传奇。

简单的语言培训让孩子们可以自己通过海关简单的询问,可以让他们自己找到方向,而当地公交行政标志减弱了他们的陌生感。

到陌生的国家之后,孩子们开始验证之前获悉的资料是否和眼前的一切吻合,开始在陌生的城里使用那些自己熟悉的工具开始行走,开始和当地人和事之间有了碰撞和交流,开始需要借助当地人的帮助来完成一件件我们事先策划好的任务。

在陌生的城市,一定要融入他们真实的社会。

我还记得在慕尼黑他们使用地铁公车的运用自如;在柏林到科隆火车站转车的时候他们的忙中有序;在玛丽娅广场写毛笔字引来老外们的围观;在罗马奔波于各种喷泉之间完成城市任务;在菲森的草坪上和外国小孩们踢球。

只有让他们充分自由的接触这个社会,在交流的过程中充分调动自己的沟通能力,加强团队合作,才能真正提高自己。

孩子们需要和当地的人接触,更重要的是要用当地人的方式生活,使用他们的交通工具,看他们经常去的博物馆,不仅仅是在那里走马观花,而是停留在那里,认真地欣赏,如同我们在卢浮宫整整呆了三天,相比较旅行团对于“卢浮三宝”的照相工作,我们是何等的自由。

夜晚,我们在埃菲尔铁塔前草坪上的游戏,看到这个雄伟的铁质建筑夜晚的亮灯后,踩着巴黎夜晚的灯光晃晃悠悠的坐着地铁后来青年旅社。

和孩子们“浪迹”在国外的日子里,总会遇到人问:“你们是韩国人

日本人

”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人的旅游都是大巴车里,而孩子们总是在学习语言。

当我们的孩子们自豪的回答“我是中国人”的时候,我想,不仅仅以“语言”为目的的出国活动也代表孩子们成长机会的多样性和中国父母们思想的变化。

目睹亲人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书写姿势  初学写字,应特别注意书写时身体的姿势。

因为姿势是否正确,直接关系着字的好坏和进展。

在书法中,把专门研究这部份内容称为“身法”,可见其重要。

  正确的书写姿势,不仅能为写字打好良好的基础,而且对青少年来说,也是生理卫生的需要。

青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期,若养成姿势上的坏习惯,还很不如易纠正。

根据字的大小,一般有坐着写和站着写两类,即所谓的“坐势”和“立势”。

初学写字,应特别打好坐势的基础。

  坐势,端坐桌前,腰背自然伸直,上身可略向前倾,与肩同宽,左臂弯曲,手自然放置桌上,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手也可压在纸上,起到稳定纸的作用。

右手执笔,笔不必正对头的中间部分,可偏向头的右侧,以能看到笔尖运动为宜。

坐势书写又有枕腕,悬腕,悬臂等区别。

枕腕,即右手执笔时,手腕不离开桌面,或把左手垫在右手手腕的下面的书写姿势。

枕腕法多用于写小楷。

悬腕,即右手执笔时手腕悬空。

运笔较为灵活,适合写一寸左右的各种字体。

  悬臂,即右手执笔时,手臂悬空的书写姿势,活动范围大,适合写两寸以上的各种字体。

  采用坐势书写时,一般适合写两寸以内的较小的字,如小楷,晋人行书,唐人楷书等。

  立势,身体站立不依靠桌子,上身前倾,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左手手掌平放在桌面上,左臂可直可曲,以能自然支撑桌面为宜,右手悬臂执笔。

采用此种姿势适合写两寸以上的字。

  蹲势,蹲在地上,两脚分开,略比肩窄,左手按纸,右手悬臂执笔,一般是在大的厅堂空地上写,便于把握通篇章法,这种姿势适合于巨幅长篇(写巨幅作品时脚可踩在作品上面)。

  执笔方法与要点  执笔方法  如何正确执笔是能否正确用笔的前提,是能否把字写好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它被历代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所重视。

只要我们翻开古今书法理论的典籍,关于执笔方法的探讨比比皆是。

如握管法、单钩法、双钩法、握管法、撮管法、捻管法、拨镫四字法,回腕法等等。

这些方法各有短长,各具特点。

  一个初学者应该选用什么样的执笔方法呢

当这个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翻阅古今有关执笔的诸多论述,从中发现唐太宗李世民的指实掌虚说与唐代韩方明的虚掌实指说是最富于智慧的。

他们可谓不谋而合,一同看到了问题的关键。

指实,是强调五指执管,把笔执稳。

掌虚,是掌心空虚,以便于指腕灵活运动。

执笔的要领说到底就是稳与活二字。

  与这种理论相呼应的最为普遍的是执笔法中的五字执笔法。

当代有关书法基础的教科书,都认定这种方法是正确的执笔方法。

当代书法家沈尹默先生对五字执笔法极为推重,他在《书法论丛 ·书法论》中说:书家对于执笔法向来有种种不同的主张,我只承认其中之一种是对的,因为它是合理的,那就是由二王传下来的,经唐朝陆希声所阐明的:擫、押、钩、格、抵五字法。

沈先生的观点是否多少有些绝对,我们暂且不论。

但我们却从中看到了五字执笔法的影响力是广泛而巨大的。

  下面我们对擫、押、钩、格、抵五字的含义作一简明的解释,以帮助大家了解这种执笔方法的特点。

  擫,是用手指按的意思,是指用拇指指肚前端在笔管左侧按住笔管。

  押,通压,是从上而下用力的意思,是指食指第一节在笔管右侧从上而下用力与拇指相对夹住笔管。

  钩,是弯曲,钩住的意思,是指中指弯曲如钩,用第一节指肚前端钩住笔管前面。

  格,是抗拒的意思,是指无名指用甲肉相连之处从后向前推挡笔管。

  抵,是推,抵抗的意思,是指小指紧靠无名指辅助它向前推挡笔管。

  五字执笔法是用擫、押、钩、格、抵五字来概括说明五个手指的作用,它强调五指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执笔稳健,使笔能上下左右灵活运动。

在运用五字执笔法时,注意用手指第一节的中上部分执笔,掌心自然空虚,即可符合执实掌虚'的执笔要求。

因此,我们认为初学者可选用这一执笔方法。

  在我们明白了指实掌虚的作用之后,为了学好书法,还要了解与其密切相关的知识--执笔的位置与执笔的松紧等。

我们可以将笔管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执笔靠下,笔的活动范围小,运笔就穏健。

执笔靠上,笔的活动范围大,运笔就灵活。

那么执笔时究竟靠近那个部位好呢

这要根据所写字体风格及字的大小来确定。

一般的说以字体来区分,写篆书、隶书和楷书,执笔宜略低,低可稳健;写行书或草书,执笔可略高,高可灵动。

以书法风格来区分,工稳严谨的风格,执笔宜低,豪放洒脱的风格执笔宜高。

以字的大小来区分,写小字执笔宜低,写大字执笔宜高。

  以上所说仅是一般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则。

书写者在具体的书法学习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摸索出适合自己书写的执笔位置,以有利于自己的学习和创作。

  切记,探讨执笔的位置,其目的是为了把字写好,凡是有利于写好某种字体或某风格的都是可行的方法。

  下面再谈谈关于执笔的松与紧的问题。

很久以来,民间盛传王献之学书的故事。

相传他小的时候,一天正在练字,他的父亲王羲之悄悄地来到他的身后,突然抽他的毛笔,竟然没有抽掉,于是,王羲之高兴的说:这个孩子将来会有大名气。

这则故事是唐代著名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在他的书论著作《书断》中记载了留传下来的,只是个传说而已。

然而,后来的人们多依据他来说明执笔以紧为好,实际这是一种误传。

一味强调执笔紧是失于偏颇的。

执笔紧,易于稳健;执笔松,便于灵活。

但是执笔过紧则不能灵活运笔,使点画受到制约。

执笔过松,则会失去对笔的控制,使点画难以成形。

因此,执笔的松紧要依据所写字体,风格及字形的大小来决定,应以松紧适度为宜,这个度就是在写一种字时能执笔稳健,又挥洒自如。

  执笔要点  手指实:意思是手指皆需确实的压在笔管上,稳固的持者。

  手心虚:意思是手掌心不须绷的太紧,适度并足以灵活运笔即可。

  手背圆:是形容执笔时,手掌背圆弧且上竖的样子。

(不须硬将手臂托圆,适度足以让手指灵活即可)  手掌竖:意思是将手掌竖起直立,能使手把笔拿直即是。

  唐代唐太宗有言:「指实则筋力平均,掌虚则运用便易」。

手需注意的部份大致如此,剩下细节就有赖读者自行体会。

  执笔松紧  执笔的松紧自古即有多种论解,求紧者是因为执笔时紧才能拿稳,不使字无力,求松者是因为若拿笔太紧,会使字枯骨尽露,毫无边劲,其实他们意思都相近,只是重点论分不同罢了。

  拿笔太松,运笔时易脱笔,手上无劲,当然拿不稳;拿笔太紧,则有碍运转,一样不好。

适度的松紧才是正确之道。

  运笔方式与要领  运笔是书法的根基,若不得其要领,则再怎么写也没用。

所以书法以此为重。

运笔的方法有三种:一是指运法,二是腕运法,三是肘运法.书法家张廷相曾说:“运笔之法有三:曰指,曰肘,曰腕;小字宜指,中字宜腕,大字宜肘,……  指运法:  指运法是运笔的其中一个持法,做法是将左手垫于右手之下。

通称枕腕式。

亦可放一重厚物于右手腕之下代替,而这样做,腕部就固定了,只剩下手掌手指部份可动,因此只能书写细短的笔画,适合用于小字。

但若书写草书的小字时,也不适合使用枕腕式。

因为此法较不灵活,写时会缺乏一股流动之气,无法表现其气概。

总之,指运法书写时最稳且牢固,可作为练习运笔的第一步骤,由此而进步至提腕或悬腕,就较容易许多。

因此,初学者当多加练习。

  腕运法:  腕运法就是固定肘部,将腕部提起,一般通称提腕式。

而此法将腕部提起,活动范围就较枕腕式大,可以书写较大的中字。

但也不适合书写于大字,因为肘部仍着地,活动范围仍受限制。

  肘运法:  肘运法是连肘部一起悬空,以肘部来运笔,一般通称悬腕式。

而此法以肩膀为中心,腕肘均不放于案上,所以最为灵活,活动范围最大,挥洒自如,易于表现笔力。

适用于大楷、行草等书体。

总之,悬腕式是运笔的极致用法,如欲尽善尽美,此法非熟练不可,不然大字无法逞其雄势,行草不得其纵逸,各不得要领是也。

  运笔的方式前面已经谈过了,接下来就是要发挥它的要领,落笔时如何做各种笔画,表现各异书风,其间变化多端,还有像落笔与起笔之方式,行笔之轻重缓急,笔画或字之间的连与断,以及转折之方式,笔锋之运用等,皆需注意。

但多虽多,还是有一定的法度可寻,以下大约分成七点,略概分类叙述:  起笔与收笔:  关于起笔,求其方圆分明,完美洁净,包世臣称:「起笔处:顺入者无缺峰,逆入者无涨墨。

」无缺峰则形状完美,无涨墨则笔画洁净,起笔时顺入成方,逆入成圆。

收笔时则需顿或折笔锋而成方,回锋而成圆。

上述诸点,乃起步之大道理,应多加练习.  提笔与顿笔:  当你在写作时,一个字完成的过程是由提笔与顿笔交互而形成的,「顿」是将笔下压,屈笔锋而将力道使于纸上。

「提」,则是将笔提起或半提起以继续行笔。

大体上,顿笔后需提笔才能行笔,而提笔后又需顿笔,使笔画成形,或接连着下一笔的笔画。

终使字成形。

所以才说书法写作是提与顿的交替过程。

其中又包括更细的变化,例如提有全提、半提之分,顿也有轻重之巧。

这就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了。

  转笔与折笔:  除了上述之提与顿外,转笔与顿笔也需要重视。

「转」是圆润笔画的方法,「折」则是画方的方法。

张廷相曾道:「真书以点画成形,以转折见性」。

其中,细分古书所见,折亦可称为翻转,表现的方法有此一句「曳而加于上」,意思是行笔中停笔不动,变换笔锋之方向略成ㄟ状转向。

使外角成方,得其笔意。

至于转法亦称绞转,行笔中「动而转于下」,意近同于上,只是转锋时不停,顺势回转向下,形亦同于ㄟ,但画外角成圆,转动幅度较为大。

蒋梦麟曾以图形说明,并附诗云:「翻转突折成直角,绞转毫滚心如旋。

」此例足可明见。

  方笔与圆笔:  这部份较为复杂,讲求整体的效果。

依前面所提过的起、收,提、顿、转、折,在书写时,放慢些许速度,使运笔较更稳定,以合宜的技巧,在起止及转弯处,笔画中等,将之突显曲度,使整体架构看起来圆润,且萧散超逸。

而方笔则是在上述各要点中,突显笔画的骨气,让整体架构明了,直方而不失轻巧,凝整沈着,苍劲挺拔。

张隆延道:「方笔平直而精严,圆笔委曲而奇诡。

」极为称道。

  藏锋与露锋:  谈到笔锋,可延伸出偏锋、正锋、搭锋、折锋、回锋诸法,对于笔锋的用法,重要可知。

若书法笔中锋无变化,那即是死法。

又以藏锋与露锋最重要。

藏锋即是将笔锋藏于笔画中,不露痕迹;露锋就是笔锋自然露外。

徐浩云:「用笔之势,特需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

」此句话甚是明白。

笔锋不藏,则缺乏含蓄之深韵,也不可偏重一方,则不得中道即为病。

两者得相配合,藏锋包其气概,露锋纵其精神,使字气势挺拔,气韵天成,即得其道。

张晓风的《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

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

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

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

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

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

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

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

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

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

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

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

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

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

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

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

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

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

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

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

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

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

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

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

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

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

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

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这不就够了吗

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

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

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

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

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

他们也许都过去了。

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

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

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

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

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

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

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

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

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

我不是在停顿

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

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的。

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

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

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

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

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

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

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

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

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

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

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

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

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

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

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

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

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

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

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

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

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

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

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

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

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

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

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

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

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

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

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

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

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

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

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

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

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数学家的故事及读后感 要20篇, 急急急··

今天,我读了《数学家徐利治的故事》,知道了徐老先生在数学上为祖国做出了贡献,他写的许多论文在国际上引起了反响,他还培养出一批成材的学生。

徐老先生为什么能成为数学家

为什么能做出这样大的贡献

原因之一,就是他小时候不怕困难,刻苦学习。

文章里写道:“他在读书时常把伯父给他的午饭钱省下来,用来买书和买练习本,为了节省用纸,他常用手指在睡觉的凉席上练字,夜深人静,同学们早已进入甜蜜的梦乡,徐利治却来到走廊,在灯光下认真地学习。

白天,他泡在图书馆里用馒头、白开水充饥……”可以看出,徐老先生小时候学习条件很不好,连买书、买练习本的钱都缺乏,只好节省午饭钱,然而,他勤奋学习,并不因学习条件差而气馁。

在我们这时代,家庭生活比较富裕,很多家只有一个孩子,零花钱比较多,这些钱我们不是去打电子游戏,就是去买好吃的。

平时,也很浪费,一张纸不是写几个字就扔了,就是折纸飞机玩,一点也不知道节省。

在学习上,现在很多同学都不认真学习,学习目的不明确,我也是这样,做题稍微遇到一点困难就气馁了。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徐老先生那种废寝忘食的学习精神相比,真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从今以后,我要用徐老先生的学习精神来鞭策自己,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高斯 印象中曾听过一个故事:高斯是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有一天他的数学老师因为事情已处理了一大半,虽然上课了,仍希望将其完成,因此打算出一题数学题目给学生练习,他的题目是:1+2+3+4+5+6+7+8+9+10=

,因为加法刚教不久,所以老师觉得出了这题,学生肯定是要算蛮久的,才有可能算出来,也就可以藉此利用这段时间来处理未完的事情,但是才一转眼的时间,高斯已停下了笔,闲闲地坐在那里,老师看到了很生气的训斥高斯,但是高斯却说他已经将答案算出来了,就是55,老师听了下了一跳,就问高斯如何算出来的,高斯答道,我只是发现1和10的和是11、2和9的和也是11、3和8的和也是11、4和7的和也是11、5和6的和还是11,又11+11+11+11+11=55,我就是这么算的。

高斯长大后,成为一位很伟大的数学家。

高斯小的时候能将难题变成简易,当然资质是很大的因素,但是他懂得观察,寻求规则,化难为简,却是值得我们学习与效法的。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数学家的故事》,讲述了许多数学名人的故事。

比如毕达哥拉斯、阿基米德、高斯……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祖冲之的故事。

祖冲之是我国南北朝时期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对圆周率的计算得出了非常精确的结果。

这篇文章讲的是祖冲之经过很长时间的编写,终于写成了《大明历》,他上书皇帝,请求颁布实行。

皇帝命令主管天文历法的宠臣戴法兴进行审查。

但是戴法兴思想保守,是个腐朽势力的卫道士,他极力反对新历法。

面对戴法兴的刁难、攻击,祖冲之寸步不让,和他唇枪舌剑的辩论。

最终,《大明历》没有通过,后来在祖冲之去世后10年,《大明历》才颁布实行。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对祖冲之坚贞不屈的精神非常敬佩。

正因为他有这样的精神,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

是啊,任何事情要取得成功,都离不开“坚持”两个字。

不由地,我想到了许多人,有文化名人、爱国将士,和我身边的同学。

记得,妈妈告诉我,她经常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工作到深夜,不顾身体的疲劳,坚持着把事情做好,然后才会安心入睡。

读《数学家的故事》让我更加喜欢数学,更让我懂得了许 读完《三个女数学家》这本书,对她们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同时也被她们刻苦学习的精神深深感动,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是希帕蒂娅。

公元前370年左右,希帕蒂娅诞生在埃及。

她6岁就开始跟着父亲学习,她的学习态度十分踏实。

她总是不闻窗外的种种迷人的诱惑,而专心致志于面前的书本。

街上的吵闹声不时飘进她的书房,她却好像是个聋子坐在桌前纹丝不动,对这一切都无动于衷……当时,她才只有6岁啊

我不禁惭愧地联想到自己,平时上自习课的时候,校园稍微有个风吹草动,我便坐不住,赶紧向窗外望一眼。

怎么能学好功课啊

当我读到“悲惨的死”这个题目时,心中不禁一惊,不知道希帕蒂娅遭到了什么不幸。

我迫不急待的读下去:“一群暴徒奉西尔的命令,撕去她的衣服,尖利的虫毛壳剥去了她的皮,砍去她的手和脚并投入火中……” 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

我憎恨那些穷凶极恶的暴徒,更憎恨反动黑社会。

在那样的国家里,闻名一时的学者竞遭到如此非人的残害,没有先进的社会制度不行啊数学家的故事——苏步青 苏步青1902年9月出生在浙江省平阳县的一个山村里。

虽然家境清贫,可他父母省吃俭用,拼死拼活也要供他上学。

他在读初中时,对数学并不感兴趣,觉得数学太简单,一学就懂。

可量,后来的一堂数学课影响了他一生的道路。

那是苏步青上初三时,他就读浙江省六十中来了一位刚从东京留学归来的教数学课的杨老师。

第一堂课杨老师没有讲数学,而是讲故事。

他说:“当今世界,弱肉强食,世界列强依仗船坚炮利,都想蚕食瓜分中国。

中华亡国灭种的危险迫在眉睫,振兴科学,发展实业,救亡图存,在此一举。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有责任。

”他旁征博引,讲述了数学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这堂课的最后一句话是:“为了救亡图存,必须振兴科学。

数学是科学的开路先锋,为了发展科学,必须学好数学。

”苏步青一生不知听过多少堂课,但这一堂课使他终身难忘。

杨老师的课深深地打动了他,给他的思想注入了新的兴奋剂。

读书,不仅为了摆脱个人困境,而是要拯救中国广大的苦难民众;读书,不仅是为了个人找出路,而是为中华民族求新生。

当天晚上,苏步青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在杨老师的影响下,苏步青的兴趣从文学转向了数学,并从此立下了“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的座右铭。

一迷上数学,不管是酷暑隆冬,霜晨雪夜,苏步青只知道读书、思考、解题、演算,4年中演算了上万道数学习题。

现在温州一中(即当时省立十中)还珍藏着苏步青一本几何练习薄,用毛笔书写,工工整整。

中学毕业时,苏步青门门功课都在90分以上。

17岁时,苏步青赴日留学,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在那里他如饥似渴地学习着。

为国争光的信念驱使苏步青较早地进入了数学的研究领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写了30多篇论文,在微分几何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并于1931年获得理学博士学位。

获得博士之前,苏步青已在日本帝国大学数学系当讲师,正当日本一个大学准备聘他去任待遇优厚的副教授时,苏步青却决定回国,回到抚育他成长的祖任教。

回到浙大任教授的苏步青,生活十分艰苦。

面对困境,苏步青的回答是“吃苦算得了什么,我甘心情愿,因为我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是一条爱国的光明之路啊

” 这就是老一辈数学家那颗爱国的赤子之心这里有一篇

周恩来的成长故事

鸡叫三遍过后,周家花园里传出了阵阵琅琅的读书声:“锄禾、 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读着、读着,周恩来很快就把这首诗背得滚瓜烂熟了,但他总觉得没有透彻领会诗的意境:每一粒到底有多辛苦呢

第二天,周恩来来到蒋妈妈家玩。

吃饭的时候,他望着白花花 的大米饭迫不及待的问道:“蒋妈妈,这大米饭是怎么来的呢

” 蒋妈妈很喜欢周恩来好问的精神,就笑着告诉他:“大米是稻子舂成的。

稻子浑身有一层硬硬的黄壳。

它的一生要经过浸种催芽、田间育秧、移栽锄草、施肥管理、除病治虫、收割脱粒,一直到舂成大米。

” “啊,吃上这碗大米饭,可真不容易啊

”周恩来惊讶地说。

“是呀,这十多道关,也不知道要累坏多少种田人呢,这香喷喷的大米饭是种田人用血汗浇灌出来的。

”蒋妈妈深有感触地说。

蒋妈妈一番深刻的教诲,不仅加深了周恩来对诗意的理解,更激励他勤奋学习。

为了过好习字关,他除了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还坚持每天练一百个大字。

有一天,周恩来随陈妈妈到一个路途较远的亲戚家,回来时已是深夜了。

一路上风尘劳累,年幼的恩来已精疲力尽、呵欠连天,上下眼皮直打架,但他仍要坚持练完一百个大字再休息。

陈妈妈见状,心疼不过,劝道:“明天再写吧!” “不,妈妈,当天的事当天了

”周恩来说服了陈妈妈,连忙 把头埋在一盆凉水里,一下子把瞌睡虫赶跑了,头脑也清醒多了。

一百个字刚写完,陈妈妈一把夺过恩来的笔说:“这下子行了吧,快睡觉!”“不

”周恩来仔细看完墨汁未干的一百个大字,皱着眉头认真地说:“陈妈妈,你看这两个字写歪了。

” 说着,周恩来白嫩的小手又挥起笔来,把那两个字又写了三遍,直到满意这止。

周恩来的成长故事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周恩来从小志高,12岁就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

1911年年底,周恩来在沈阳东关模范学校上学。

这一天,魏校长亲自为学生上修身课,题目是“立命”当时正是中国社会发出剧烈变动的时期。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刚刚推翻了清朝政府,结束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

很多人,特别是年表人思想困惑,没有明确的理想追求,没有人生奋斗的目标。

校长讲“立命”,就是给学生讲怎样立志。

魏校长讲到精彩年突然停顿下来,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请问为什么读书

” 教室里静静的,没有一个学生回答。

“如果没有人回答,我就一个个问了

” 魏校长走下讲台,指着前排一同学说:“你为什么而读书

”这个学生站起来挺着胸脯说:“为光耀门楣而读书

”“就是为了光宗耀祖。

”魏校长又向第二个学生,回答是:为了明礼而读书。

第三个被问的学生是一个靴铺掌柜的儿子,他很认真地回答说:“我是为我爸而读书的。

”同学们听了哄堂大笑。

为了这些回答都不满意,摇了摇头又起到周恩来面前,问道:“你是为什么而读书

” 周恩来在学生中威信挺高,在以前不久,辛亥革命刚刚成功,他在同学们中第一个剪掉了长长的辫子,这是很不简单的一件事,因为满清政府规定,所有汉人男子都必须像满族人一样留长辫子,以表示忠于清朝朝廷,不留辫子就要杀头。

周恩来是第一个剪掉辫子的学生,所以,大家都很佩服他。

周恩来站起身来,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等待他的回答。

周恩来非常郑重地回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回答的多好啊

一句话,表达了周恩来从小立志振兴中华的伟大志向。

魏校长没有想到,竟然有这样出众的学生,非常高兴。

他示意让周恩来坐下,然后对大家说:“有志者,当效周生啊

”意思是说,有志气的青年,都要向周恩来学习啊

周恩来的故事 —— 三次付饭费 那是周恩来总理陪法国总统蓬皮杜访问杭州的事 这天下午周总理就要离开杭州了。

几天来随行人员十分辛苦,周总理就吩咐秘书说:“今天中午,我请大家到楼外楼去吃便饭。

” 楼外楼菜馆的经理、厨师和服务员一听到周总理要来请客的消息,都非常兴奋。

服务员忙着把面临西湖的餐厅打扫得窗明几净,经理和厨师忙着商量菜单。

11时左右,周总理和随行人员谈笑风生地踱过西冷桥,漫步白堤,来到了楼外楼。

席间,他热情地与随行人员一一碰杯,感谢他们辛苦地完成了这次接待任务,并向北京来的同志一一介绍杭州名菜:这是活杀活烧的西湖醋鱼,这是产自西湖的油爆大虾,这是叫化子鸡,都是北京人难得吃到的西湖佳肴。

当周总理看到服务员端上一盘盘他最喜爱的家乡菜时,一边举筷品尝,一边又向大家介绍说:“好久没有吃到家乡菜了,大家也来尝尝,这是绍兴霉干菜蒸肉,豆芽菜,霉千张,味道不错的嘛!”吃得大家兴高采烈。

饭后,周总理叫秘书去结账。

省里同志出来阻拦说:“不必总理付了,由我们地方报销吧!”周总理听了说:“今天我请大家,当然由我付钱啰

”店里经理知道周总理的脾气,若不收钱,总理会生气的,就收了10元钱。

谁知周总理又不肯,当即对旁边一位姓姜的服务员说:“这许多菜10元钱怎么够呢?一定要按牌价收足。

”经理和厨师商量了一下,又收了5元钱。

不料,又被周总理看到,生气地说:“谁请客吃饭谁付钱。

总理请客吃饭,也要和一般顾客一样付钱嘛!”楼外楼经理没办法,只好又收了5元钱。

这样共收了20元钱。

哪里晓得过了1个小时后,笕桥机场给楼外楼经理打来了电话,说周总理临上飞机前留下10元钱,付中午的饭费。

楼外楼经理和职工们捧着这30元钱,都深深地为总理的这种廉洁奉公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

大家商量了一下,只有按总理的吩咐去做,当即把当天午餐的饭菜,按照牌价单仔细算了一下,总共19元5角,和普通顾客一样结了账,并给周总理写了份详细报告,附上清单和多余的10元5角,寄给北京国务院周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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