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国防法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开放分类: 法律、法规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 第三章 武装力量 • 第四章 边防、海防和空防 •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 •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 第七章 国防教育 •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 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 • 第十二章 附 则 •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 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 • 第十二章 附 则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第三章 武装力量第四章 边防、海防和空防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第七章 国防教育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动员体制,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四条 国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
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五条 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
第六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第九条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一)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二)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三)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四)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五)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六)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七)领导国防教育工作;(八)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九)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二)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三)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六)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七)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八)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九)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国防事务的有关问题。
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根据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防事务的问题。
军地联席会议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驻地军事机关的负责人共同召集。
军地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军地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办理,重大事项应当分别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 武装力量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治军。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
第二十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应当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加强军事训练,开展政治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提高战斗力。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应当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的服役制度由法律规定。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实行衔级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建立武装组织,禁止非法武装活动,禁止冒充现役军人或者武装力量组织。
第四章 边防、海防和空防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内水、领海、领空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有效的防卫和管理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领空的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第二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边防、海防和空防的防卫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分工负责边防、海防和空防的管理和防卫工作,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二十八条 国家根据边防、海防和空防的需要,建设作战、指挥、通信、防护、交通、保障等国防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国防设施的建设,保护国防设施的安全。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发展国防科研生产,为武装力量提供性能先进、质量可靠、配套完善、便于操作和维修的武器装备以及其他适用的军用物资,满足国防需要。
第三十条 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
国家统筹规划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保持规模适度、专业配套、布局合理的国防科研生产能力。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促进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发挥高新技术在武器装备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增加技术储备,研制新型武器装备。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
国家为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优惠政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协助和支持。
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培养和造就国防科学技术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国防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国家逐步提高国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待遇,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国家军事订货制度,保障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第三十五条 国家保障国防事业的必要经费。
国防经费的增长应当与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国防经费实行财政拨款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
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确定国防资产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和处分国防资产。
国防资产的管理机构和占有、使用单位,应当依法管理国防资产,充分发挥国防资产的效能。
第三十九条 国家保护国防资产不受侵害,保障国防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
未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构批准,国防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国防资产用于国防的目的。
国防资产经批准不再用于国防目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
第七章 国防教育第四十条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军事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
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开展国防教育。
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第四十五条 国家在和平时期进行动员准备,将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动员准备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计划,完善动员体制,增强动员潜力,提高动员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战略物资储备制度。
战略物资储备应当规模适度、储存安全、调用方便、定期更换,保障战时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和平时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完成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九条 国家依照宪法规定宣布战争状态,采取各种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领导全体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第五十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
第五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
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第五十二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第五十三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五十四条 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第五十八条 现役军人应当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
第五十九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生活福利待遇,对在条件艰苦的边防、海防等地区或者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在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优待。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
第六十一条 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休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
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
第六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
因战、因公致残或者致病的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接收安置,并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六十三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家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六十四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
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国际社会采取的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与军事有关的活动,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军备控制和裁军所做的努力。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遵守同外国缔结或者加入、接受的有关条约和协定。
第十二章 附 则第六十八条 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由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第七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要开订货会要写十几条条幅 帮忙给我写几个 谢谢了
我们并不知道你们公司的主业是做什么的。
但我可以谈谈我的观点: 1,订货会的主会场中间可以悬挂“XX公司2008营销峰会暨新产品推介会”横幅 2,主会场两侧可以悬挂你们公司理念的竖条幅。
如:丰收报国,奉献社会;好空调,格力造。
3,主会场两侧再悬挂凸显你们公司产品的气球竖条幅。
这里的调幅要把你们公司产品的品牌和产品新特性表现出来。
如:会呼吸的XX空调;新一代透气跑步凉鞋;会喝水的纳米衬衫等等。
4,会场的外围悬挂一些欢迎调幅就可以了。
这里的欢迎调幅没必要弄的太复杂了,否则显得太乱。
如:XX公司2008营销峰会欢迎您;欢迎XX公司营销精英的到来;在这里一定要尽量避免用一些“莅临”之类的词语,以免让经销商与你们公司产生距离。
最好能说的近乎一点。
。
我认为就是主要的这几个方面。
公司要开经销商大会,急求相关横幅和标语。
1、热烈欢迎所有经销商到公司参加第X次会议2、热烈祝贺公司第X次经销商会议召开3、市场如战场,各位经销商老板们,你们辛苦哪
4、把握机会,战胜金融危机,提高市场占有率
5、团队一致,让我们在金融危机中一路同行
6、努力+开拓,让我们实现双赢,一起腾飞
农药订货会发言稿
刘局长在全县邮政农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玉成农药及天达2116订货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奋战二季度,冲刺三季度的竞赛活动”有关精神,分析全县农药分销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农药分销工作,动员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时机,齐心协力将邮政农药分销工作做大做强。
下面,我就做好旺季农药分销工作提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
邮政物流分销业务是国务院交给邮政部门的一项政治任务,近年来从省公司到县局都把邮政物流分销业务列入了重点业务,希望各支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物流分销业务的发展。
当前正值苍山农药需求旺季,大家一定要抢抓时机,利用这次厂家制定的优惠政策,来调动三农服务站的积极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把量做大,做出成效。
二是要加大宣传,扩大邮政农药品牌知名度。
邮政配送的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有保证。
在配送农药产品的选择上,按照“力推精品项目、让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主推产品有信誉、品质有保证的企业和厂家,在农药产品进入邮政渠道前,在省级邮政部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还通过农业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双层把关和资质认证,确保了邮政农药产品的质量。
大家对此要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老百姓对邮政农资的认可度。
三是以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民满意为目标,按照讲信誉、讲品质、讲服务的原则,在农药配送中坚持六统一原则即“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服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渠道”,积极发挥邮政渠道优势,严把产品质量关,从根本上维护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
四是严格遵守县局划分的销售服务范围,一律不准跨区跨界经营和销售,更不允许以私自降价、涨价等价格手段操控市场,损害邮政信誉。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分销渠道,要把各支局网络维护好、管理好,尤其要加强三农服务站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公司提出的“六统一”要求,在前段时期的检查中发现少数配送中心卖其它农资的情况,给我们邮政信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希望各位支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质量低劣的产品进入邮政渠道。
同志们,希望你们能够抓住这次农药及天达2116订货会的有利时机,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把农资分销业务做大做强,保证目标计划的全面完成,为全县邮政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急需中秋节加教师节的主持台词,小学三年级版的,短点易懂~~
提要:会议营销是细节营销,一般联谊会操作流程有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计26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做到位了,衔接好了,会议营销的最终效果就会得到保证.一般而言,会议营销分为会前营销、会中营销、会后营销三个阶段,操作流程包括从参会人员的邀请,到会议的组织、会议议程的安排,会后回访与服务等。
会前营销主要是指收集准顾客名单,然后通知目标准顾客到会议现场等;会中营销主要是指在会议现场运用各种促销手法,进行促销活动,尽最大的努力去激发准顾客购买欲望,促成会中销售;会后营销是指会后将到会准顾客进行再次筛选,确定顾客名单的有效性,做好会后顾客回访、售后服务、重复销售等工作。
一般会议营销操作流程有以下三个阶段计26个环节: 会前营销 会前部分是产品销售前进行的一系列吸引顾客、亲近顾客、使其关注你并对你的为人、你的产品和你的企业产生足够兴趣的过程。
顾客在联谊会上是否购买,有80%的因素取决于会前沟通工作做得是否扎实和到位。
因此,会前部分是联谊会销售的重点部分。
1.会前策划 通过对确定的准顾客的了解,进行系统的会前策划。
会前策划是会议成功与否的根本,没有好的会前策划也就没有好的会议成绩。
会前策划主要包括企业形象、产品包装、会议主题、会议程序、会议管理、会议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应急解决方法等。
会前策划要尽量提前,要考虑到整个会议的每一个细节。
2.数据搜集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准顾客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准顾客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建立准顾客档案,并对这些档案进行分析整理。
根据准顾客需求状况,对准顾客档案进行分类,分析哪些准顾客是我需要的,是对我有用的,确定目标消费人群,并且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会前电话沟通与上门沟通。
3.会前邀请 在确定会期后,先将目标顾客进行筛选,然后进行电话邀约、上门送函和电话确定。
邀约顾客之前一定要将顾客情况掌握清楚,考虑顾客需求,给顾客提供理由,让顾客到会。
同时及时送函,确定顾客一定会到。
打邀约电话时要注意语气,要处处体现自己是在为顾客着想。
4.预热与调查 顾客到会后,员工并不知道哪些顾客会在现场购买产品,因此在会前对顾客的调查和预热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在会前能充分预热,当会议进行到售货环节时,员工便可以直接提出要求准顾客购买的信息。
5.会前模拟 为了确保联谊会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进行,会议组(包括策划、主持人、专家、音响师、检查人员、销售代表)等应在会前进行模拟演练,发现漏洞及时调整。
比如,销售代表应何时配合主持人鼓掌
何时音乐响起
何时专家出场
如何激励顾客互动等细节。
6.会前动员 会前动员也是联谊会之前的预备会,主要动员内容有:(1)员工激励,让员工在联谊会中积极主动。
(2)确定明确的会议目标,让大家为之努力。
(3)人员分工,将联谊会中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
7.会场布置 把体现企业文化、产品文化、产品价值以及其他有利于企业及产品宣传的要素通过展板、挂旗、易拉宝、条幅、投影等手段充分体现出来,以烘托会场的氛围。
8.签到和迎宾 登记准顾客详细资料,员工与顾客间并不认识或熟悉时最好登记两次电话,以便核准。
同时也要利用语气、态度和肢体语言加深与准顾客的交流,尽快熟悉。
9.引导入场 就是将准顾客领到指定位置上。
因为,在会前邀约时就已经提到会为准顾客留一个位置,所以在准顾客到达会场后,一定要根据准顾客邀请函上销售代表的名字,由专人将准顾客领到该代表负责的座位上。
会中营销 1.会前提醒 正式开场前注意提醒顾客去洗手间,并且再次确认麦克风、音响、vcd是否好用。
开场时间一般不宜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
2.推荐专家 对专家包装要得当,一般主推专业医师或心理咨询师。
3.情绪调动 包括两个方面:(1)员工情绪调动。
主要是在会前以激励为手段,进行员工情绪调动,员工情绪高了才会带动顾客情绪。
(2)顾客情绪调动。
主持人通过场景布置、游戏设计和语言刺激等带动顾客情绪。
4.游戏活动 主持人在会中一般会设计多个游戏,包括原地不动的、站立的、活动局部的等。
主要目的是通过游戏来缓解顾客因听讲座而带来的困倦感,拉近与顾客的距离,以促进销售。
5.专家讲座 这个环节可以通过专家的专业知识来解决顾客心中的疑问,突出产品的专业性和科技含量。
员工要注意听,注意观察顾客的反应,配合专家讲解进行销售工作。
6.产品讲解 由主持人借助专家讲座中提到的专业知识,结合实际功效,提出本品牌与其他品牌有何不同,有何优势。
7.有奖问答 针对顾客关注的问题和希望顾客记住的问题,提出一些简单明了的问题,以加深顾客对产品的印象。
8.顾客发言 这是联谊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让顾客现身说法,顾客的话比销售代表更有说服力。
一般要求销售代表与发言顾客事先做好沟通,确认发言顾客可以到会,并且把发言顾客介绍给主持人认识和了解。
发言顾客的发言要求简单、质朴,不要有过多的修饰,时间最好控制在三分钟左右。
在会场准备三四个发言顾客为宜。
9.宣布喜讯 具体的好消息主要是现场的检测及优惠政策。
主持人的语言要重点放在检测的重要性和优惠政策的难得上。
10.仪器检测 利用专业仪器为顾客做健康检测,通过检测更深层地了解顾客需求,并且留给销售代表上门送检测单进行第二次沟通的机会,同时也是留住顾客的有效手段之一。
11.专家咨询 针对理性的顾客,仅让他们听专家讲座是不够的,必须依靠专家一对一的沟通来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
要求专家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外,最好还要具有营销意识。
12.区分顾客 专家讲座之后,员工可对a类顾客直接进行促销,将b、c类顾客(注:关于如何划分a、b、c类顾客,在下面有详细论述)分别送至检测区、咨询区排队等候,以延长沟通时间,不浪费顾客资源。
13.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的过程要注意造势。
如将已经购买产品的顾客留住,并将他们所购买的产品高高举起,放在桌上显著位置,以制造场效。
14.开单把关 对于陌生顾客销售,这是个最重要的环节。
单据最好以三联单为宜,上面必须有顾客、员工的签名,对于订货的顾客要在单据上注明回款时间、家庭住址、电话等相关信息。
如果订货的顾客已经交完订金,要让顾客把所得的赠品拿走。
15.结束送宾 这是体现服务的环节,不可轻视。
在这个环节中,对已买产品和不买产品的顾客要一致对待。
如果是在酒店,应该要求员工将顾客送至电梯口。
16.会后总结 总结的内容包括:通报销量、到会人数、销售冠军、到会率最高的销售代表,将好的经验总结推广,并给予一定的鼓励。
会议尽量简短,以先表扬、后建议和批评为好。
17.送货回款 按顾客指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并及时收回货款。
会后营销 对已购买产品的顾客一定要进行售后跟踪服务,指导他们使用,并对使用前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形成良好的口碑宣传。
对没有购买产品的顾客也要继续进行跟踪,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找出他们不买的原因,消除他们的顾虑,促成他们下次购买。
售后服务的重要性还在于,通过老顾客良好的转介绍去发展新顾客,同时维护好老顾客,让他们成为会员,长期购买。
做完以上三个步骤26个环节,只是销售的刚刚开始,此后的工作是打回访电话、上门拜访、解决顾客投诉、培养忠诚顾客、挖掘新顾客……新一轮会议营销开始
会议营销的销售工作是循序渐进的,通过以上三个步骤26个环节的运作和新的一轮销售重复运作,将会使顾客经历以下思维转变: 会前部分:陌生顾客 意向顾客 重点顾客 会中部分:观望顾客 带动顾客 购买顾客 会后部分:使用顾客 忠诚顾客 员工顾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