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完《故乡》后的感受
篇一:读《故乡》有感谢谢 封建社会下的悲惨人生——读《故乡》有感最近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
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
“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我也说不出话。
”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
“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
“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
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
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篇二:读《故乡》有感在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后,我对《故乡》这篇短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就买到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找到《故乡》这篇短文,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我不知不觉的被这篇文章所吸引。
知道了鲁迅离家一下就是二十多年,与闰土也离开了二十多年。
在他回家的这几天,闰土也到他家来看他。
见面时,闰土并没有以哥弟相称,而是犹犹豫豫地叫了一声“少爷。
”这可让鲁迅打了一个寒噤。
这时,我也很难过。
想一想:二十年前,以哥弟相称的两个人,却在二十年后有了一层可悲的厚屏障。
这难道就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吗
原先的兄弟俩,现在却被迫分离。
因为身份的不同,称呼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使得人们过的没有尊严,没有权利,没有钱财。
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刚刚出世的婴儿悲惨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这样,许多老人本来可以享清福,去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这样,“豆腐西施”成了“圆规”。
而鲁迅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豪侠,以笔为武器,直刺封建社会的疮疤。
他在《故乡》里写下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根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就是鲁迅小说中含着的微言大义吧。
我还不太懂。
篇三:读《故乡》有感这个星期,我有幸读到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
这本书讲述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可以说是鲁迅的童年既快乐又不是真正的快乐。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
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
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
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
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
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
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这就是我爱读的故事书《故乡》,大家也一起来享受心灵的鸡汤吧
篇四:读《故乡》有感最近,老师又推荐了鲁迅的一篇文章,叫做《故乡》。
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呐喊》里,我刚刚看完,感触颇深,接下来我就讲一讲我的感受。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
篇五:回不去的故乡_读《故乡》有感一游子,离别故乡二十余载。
一日,因家变故,回到生长之地,竟发出“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的哀呼,谓人难断其遇之变故及故乡所生何之大变也。
其处时代,也属可悲,偏偏在中国社会黑暗不净时。
这与他别故乡时的社会已毫无比拟之处。
当时的故乡定是如画之美,起码在作者看来是这样。
当时的现象便是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记忆中的杨二嫂、闰土还是那么单纯。
可二十年后所见,本以为一切的人和事还能如人生之初见一样美妙,但他料不到,一切大变。
不净的思想渗入小村,侵入了人人的大脑,将他们的思想拖慢、浊化,才有了他所感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其言之言,可谓众人之言。
我与他就有相近的遭遇。
之前出生和成长之处也是美好如一幅古画,有着日夜为伴的好友;有着令人难忘的风景;也有作者文字中的美好情愫。
但由于生活的变故,离了他们。
偶有一两次回见时,也没有了童年的感觉,话只是有一茬没一茬的搭着,好像自己与朋友都被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附住了嘴,脑里只是空洞洞的,还有些简单到聊以自慰的话。
若将这些与往后比,可谓极妙哉。
因为总算还见得到几面。
窗前花落花又开,现在是想也回不去。
极思念时,只得对着一片片静得可怕的废墟凭吊,任凭自己如何声声呼唤伙伴的乳名,也只有断断续续的鸟叫声划破灰色的天空。
以至于我常想自己是否有过
老朋友都一一离去,想也想不出个结果,我索性不想了。
不被这厮缠住锁住。
鲁迅也没有被这繁琐的情绪缠住,由此悟出了“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的道理,其实他的心里此时还想着“海边一片碧绿的沙地”。
很无奈,现实中的与记忆中的实在相差太多,而梦中的家长却不知何处去寻了。
我也正如他,只觉得这所有的变故和经历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
在这其中变化的人和事,也只能被埋没在时光的沙壤中,自己务得更好则知足。
那梦中的情愫,也只能留给自己去追溯。
故乡仍是心中最期望去的地方,带着回忆和美好的憧憬,期待明天会更好。
梦中再见时还如初见时的美好。
如冬日冰雪里的那一珠红梅。
小桥流水人家读后感言20字
是谢冰莹写的小桥流水人家吧
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终年潺潺地环绕引导村庄。
溪的两边,种着几棵垂柳,那长长的柔软的柳枝,随风飘动着。
婀娜的舞姿,是那么美,那么自然。
有两三枝特别长的,垂在水面上,画着粼炮的波纹。
当水鸟站在电脑的腰上歌唱时,流水也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
天旱的时候,这条小溪就会干涸。
村民平时靠它来灌溉田园,清洗衣物,点缀风景。
有时,它只有细细的流泉,从石头缝里穿过。
我和一群六七岁的小朋友,最喜欢扒开石头,寻找小鱼、小虾小螃蟹,我舞并不是捉来吃,而是养在玻璃瓶里玩儿。
一条小小的木桥,横跨在溪上。
我喜欢过桥,更高兴把采来的野花丢在桥下,让流水把它们送到远方。
我的家离小桥很近,走路五六分钟就到了。
沿着溪岸向东行,还有一座长石桥,那是通到茶山去的。
我曾经随着采茶女上山摘过茶叶,我喜欢茶树下面紫色的野花和黄色的野菌。
至今一看到茶树,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当时的情景来。
我爱我的老家,那是我出生的地方。
我家只有几间矮小的平房,我出生的那间卧室,光线很暗,地面潮湿,但我非常爱它。
父亲的书房就在前面,我可以天天去玩。
那是一座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有东南两面大窗的漂亮房子。
清晨,可以看到太阳从后山上的树丛里钻出来。
夏天,凉爽的清风从南窗里吹进来,太舒服了
更美的是,我由东窗可以望到那条小溪和小桥,还有那几株依依多情的杨柳。
故乡所有的居民都姓谢。
村庄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十户人家,小的只有三四家。
大家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守望相助”的太平生活。
那段日子,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
那些美好的印像,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写家乡的变化的感想,含建议,不少于500字
家乡的变化 “媛媛,回家乡看看吧
”爸爸再一次问我。
我还是那句老话:“不,永远也不
”这时,勾起了我以前在家乡的事:我们睡觉的地方是睡在干干的茅草上,没有蚊帐,晚上蚊叮虫咬,害得我整宿整宿睡不着觉;门前是一堆堆的牛粪,又臭又脏,一脚踩下去,脚也不知变成了什么样;泥泞的路到处是水潭子,如果不小心踩到水潭子,整个脚就陷下去,好不容易把脚抽出来,可鞋子却留在泥潭里……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现在家乡‘昔非今比’了。
”我暗暗地想:这是真的吗
于是我就跟着爷爷坐着汽车回家乡了。
来到了家乡,啊
真美
难道这是我的眼睛花了
我揉了揉眼睛,没有呀
本来以前那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小路,现在已变成一条平平坦坦的柏油路,路两旁种满了花草树木,蜜蜂在唱歌,蝴蝶在跳舞,高楼大厦拨地而起。
我和爸爸来到叔叔家,哇,叔叔家也变了,墙壁刷得雪白雪白的,好像是粉装玉砌的,好像是银装素裹的。
家具也崭新的,刻着龙凤图案。
房子很大很大,他们再也不用灶头煮东西了,都换成煤气炉,方便快捷……我好像到了人间仙境。
叔叔带我走进一个房间,掀开一块花布,呀,这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东西——电脑。
叔叔熟练地操纵着电脑,犹如在谈钢琴似的。
姐姐也有一台电脑,她也挺会打电脑。
以前那重男轻女的旧社会观念现在也没了。
我想不到家乡人的素质提高得那么快
吃过午饭,我悠闲地散步,看见远处那些农民不再用老黄牛拉犁耕地,而是用各式各样的拖拉机犁地。
犁地时发出的声音如同赞扬家乡的变化。
家乡的人变了,地变了,交通也方便了,电话什么的都有了。
可是什么让这些变了呢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两个妇女在谈笑风生。
一个说:“还是政府好,我不重男轻女了。
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女孩儿也是那么棒
”“我的女儿也是呀……”我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政府的功劳哇
我想:假若到了未来,这里一定变得更美好
令人欣喜的变化 小时候,常听大人告诉我说,世界不断在变,所有你周围的东西都不会保持原有的状态一辈子的,那时候的我,还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所有的事物都会变,甚至变得让人完全认不出来了。
就好像电影里的变脸一样。
过了几年,我已经懂事了,似乎有一点了解,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发展的,就好像时间不停的流失一样,尽管发展有快有慢,但它们都会变得和以前不一样,这就是发展的魔力,也是促进它们不断发展的动力。
长大后,看见周围的来来往往的人和事,而环境也不断在变,我便完全懂得了,发展的重要性,就拿杭州就说吧。
不对,若要说杭州的变化,恐怕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了。
还是缩小范围,说说文二路这一条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吧。
听长辈告诉我,大概在二十几年前,那儿还没有那么多的房子,而多数是农田和坟场,十分的荒凉。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大抵也可以想象得到那时候的情形。
我从小就住在那一带,当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由于学校就在家附近,所以也就特别频繁的在那里走动,在那时候,那条路虽然比起原来要好上许多,但终究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条小小的弄堂罢了。
刮风时灰尘飞舞,眼前一片雾茫茫的,而下雨时也好不到哪里去,在那里走一趟,就得洗一次鞋,因为地面上像铺了一层厚厚的泥。
现在大概已经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文二路也完全变了一个样,它像一个成长了的孩子,正在展现着它的魅力。
虽然不能和市中心比较,但也是有模有样了,路边一家家商店开起来了,然后又一次一次的翻新,马路也变宽了,汽车在上面来来往往,一副四通八达的样子。
这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文二路了,它代表着新世纪最显著的变化,代表着杭州正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前进。
欣喜,在于变化。
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是山清水秀而又贫穷落后的。
我的家在离市区几百里远的山沟里。
上高中之前,我从来没有走出过大山的怀抱。
老实说我对家乡的发展或是变化向来不是很关心。
上高中以前没有这种意识,上了高中之后没时间关心。
连两年多前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乡上大学,又懒得去关心了。
因为家乡经济的发展速度跟珠三角的城市比起来实在太令人失望,提起来就伤心。
不过要说家乡的变化,我想或许可以这样做个简单的、表面的概括吧:钱多了,人“懒”了;楼高了,水脏了。
改革的春风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才似有若无地吹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山村。
在此之前村里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努力地在土里刨食。
只是我们深爱的这片土地给我们的回报却并不多。
村里除了种地再没有多少其他的收入,许多人有手艺、能吃苦,但是没个施展手艺的去处。
八十年带末几年,村里人不再指望那块地了。
听说大山外面的城市里有金子捡,纷纷走了出去。
青年人,中年人,有手艺的,没手艺的,都想出去捡点金子回来。
他们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回来时虽然不是满身金银,总比土里刨出来的多。
于是在家里歇上十几二十天的又出去了。
留在村里的多是老人孩子。
到了九十年代中期,连十几岁的小孩子在教室里也坐不住了,许多都挤南下打工的列车。
农村劳动力少了,以前辛辛苦苦开荒开出来的地没几年又长满了野草。
近几年水田也荒了许多,种地太辛苦,家里有了钱,谁还愿意自找苦吃呢
以前春节刚过没几天,田头地角便都是忙碌的身影。
如今没过元宵下地似乎是很丢脸的事了。
留在家里的农村妇女农闲时隔三差五就会聚在一起打牌消遣,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啊
晴天迎着朝露出门,披着星光回家,雨天便是风里来雨里去,一年到头没几天歇的。
这几年村里的楼房就像雨后的春笋般不断从各个角落冒出来。
三层四层,有的外表装修得很漂亮。
即使只是一层的,算不上楼房,看起来毕竟比那些泥砖瓦房要顺眼得多。
室内的装修就更不必说了,光滑得照得出人影的地砖啦,华丽的墙纸……简直是拿钱往墙上贴,拿钱往地上铺了。
就是只刷上白白的石灰看上去也亮堂多了,不再像泥砖瓦房那样阴暗、压抑。
但是让人很不舒服的就是溪中的水越来越脏了。
以前用不起自来水,村里人的用水都取自那条横穿村庄的小溪。
村里人清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的大水缸挑满水,以备一日之用。
我们小的时候还经常在小溪里游泳。
有时口渴了就着溪水猛喝一气。
现在别说挑溪水做饭,就是洗菜拿回家还要用自来水再洗上一两遍。
夏天看到这些脏水,我们不再有跳下去的冲动。
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的情景如今是看不到了。
溪水中、溪边随处可见的是各种各样的垃圾,那些塑料袋有的早就变色了,但就是不肯化掉。
村民习惯将所有的垃圾随手倒入溪中,他们相信溪水会带走这些他们不需要的东西。
或是堆在门前的空地上,积多了便点上一把火,于是谈笑间,垃圾灰飞烟灭了。
可以预计将来村里人的生活会越来越好,钱会越来越多,楼会越来越高。
人会越来越“懒”吗
但是水会越来越脏吗
村里人的这种“懒”,老一辈的人是看不惯的。
不过这也正说明了生活的变好啊
得益的是家乡的后代。
水的越来越脏,村里的小孩子怕也是早就习惯了吧。
受害的不也是他们吗
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在九江,它虽没有美国纽约的繁华,也没有水上海港—-威尼斯的绚丽与多姿,更没有日本东京的古朴与典雅,但我却爱它,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更爱这些勇于创新与探索、勤劳质朴的人。
大家都知道,九江有一汪美丽的甘棠湖,那就是我们的母亲湖。
在那几年里,我们这位母亲并不美丽,她显得是那样憔悴与苍白,那样的忧虑与无奈
污泥浊水,小鱼小虾不愿把它当作自己可爱的家园,就连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野花野草也不愿在她的怀抱中生根发芽,母亲面对此情此景她流泪了,她伤心的向我们倾诉与呐喊,那声音曾经久久地回荡在我们每个人的耳畔与心田。
如今的甘棠湖,清清的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么碧绿,那么透明
微微的波纹闪烁着点点金光,仿佛一块翡翠镶嵌了许多金片,一闪一闪,让你觉得她是那样轻柔、可爱。
湖堤上,梧桐树、柳树像一个个英勇的战士,挺起身子,守卫着生育它们的这方土地,守卫着我们的母亲湖。
只听“啪——”一条鱼跃出水面又钻了回去,给这如诗如画的景色又平添了几分生气。
每当夜幕降临,湖坝灯火辉煌,犹如繁星洒落人间。
此时此刻,我的心潮起伏澎湃,我仿佛看到了母亲欣慰的面庞,我仿佛看到了母亲那深情的目光,我更仿佛听到了母亲无比激动与亢奋的心
“孩子们,感谢您,您用那勤劳的双手、辛勤的汗水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更多人的生活。
” 是呀,母亲您说得对,我们现在的生活好起来了,电脑、电话进入了家庭,家家都有电视有线、电话购物、网上购物、家庭就医,一卡通、一线通、电子商务等好多名词跃然在我们面前,坐在家里我们就可以周游世界,通过因特网我们可以看到“埃及的金字塔、法国的埃菲尔铁塔、日本的富士山、莫斯科红场的列宁陵墓,我还可以在美国的唐人街上漫步。
”只一会工夫我又变成了一个悠闲自得的小旅行家,好浪漫,好惬意呀
朋友,你能说我的家乡不美吗
面对此情此景,我信心百倍。
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掌握真正的本领,把家乡建设成祖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一颗明珠,让天下的游客都来游览观光
求助1、你对莫言获奖的看法
2、假如你是学生代表,对莫言发表致辞 3、假如你是莫言,发表获奖感言
你的名字在飞翔--致探险家赖宁 你的名字在飞翔, 肯定这时节他不会寂寞孤单; 在巴山蜀水在横断山脉在大渡河畔, 他穿越云海飞跃祖国蓝天。
你的名字, 在娓娓述说一段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南方少年; 没见过大海没见过椰林没见过沙滩, 却怀着大山般厚重的情感。
透过镜片洞察神奇世界, 倔强性格伴你攀登探险, 为的是不曾飘逸动摇的理想, 为的是那梦中的水晶石七彩斑斓
有一天你为了大山美丽的绿裳, 烈火中升腾为快乐的精灵…… 你的名字是只金翅膀的云雀, 辽阔晴空里他尽情翱翔。
彩霞为他染上绚丽的花边, 清风伴他日夜不停地歌唱。
只要世上还有不懈追求们, 你的故事便会世世代代流传…… 文\\\/曹省利 发表于:1989 10.21 《四川青年报》 个当年许多小学生心目中和雷锋齐名的英雄,竟然被许多侮辱之言包围着。
一个为国家英勇献身的小英雄,去世19年了,若泉下有知,将作何感想…… 见义勇为也好,见义智为也罢,但这根本不是争论的焦点所在,纵然他的方法不对,可是他的心呢,你有没有换位思考,他死时只有14岁。
赖宁,真的,我一直都没忘记他,因为我总是怀旧。
人为什么会怀旧呢
因为过去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在现在寻觅不见,因为对现时代的不满。
也许我是真的落伍了。
我从没赶过什么潮流,我坚守自己的信念。
八十年代国家还穷,如今国人的平均物资世界何其富足。
八十年代,小学生五讲四美,忠孝礼仪,学雷锋学赖宁,崇拜张海迪;廿一世纪的小学生议论的都是明星、美女、粉丝、恶搞、整蛊,以及一些数典忘祖的东西。
八十年代的男女恋情是纯洁的,现在这个社会难有冰清玉洁的女子,也难有忠贞不渝的男子。
八十年代天是蓝的水是清的,现在天是黄的水是黑的,现在工业太繁盛了…… 你会笑我太偏激,我不会否认,在思想我永远跟不上你们的步伐。
我头脑中有一种固有的东西,它只属于一个时期,且至死不被同化。
每年的清明节,我都会默默地虔诚地祭奠许多与我毫无关系的人。
学雷锋,学赖宁,做党和人民的好孩子
有些人不是团员,但做出了团员应该做的事情; 有些人不是党员,但做出了党员应该做的事情; 赖宁不是军人,但做出了军人应该做的事情——保卫群众 今天在网上忽然看到赖宁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心中泛起一种恍惚的时空感觉。
这个在我读小学时和雷锋叔叔并称的少年英雄,正在被一代代的人所淡忘。
2004年,北京市把赖宁画象从各学校教室撒下。
此举不免令人痛心。
想起小时候在走廊上玩耍时抬头便见马恩列孔子雷锋赖宁的画像时,心中便有点不是滋味。
为什么狼牙山五壮士还能感动中国,赖宁却不能呢
狼牙山撤出教科书事件发生后,迫于网上以及各方面的舆论压力,终于是草草收场,决定保留。
而小英雄赖宁却已经被历史所尘封,要想想,他只是个14岁的孩子啊,14岁时我还在干吗呢
要是他还活着,今年也有37岁了,也应当有所作为了。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爱国呢
难道就唱着周杰伦那竭斯底里的《蜗牛》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才叫爱国吗
难道赖宁远到刘胡兰王二小这些小英雄不应该再被人们记起吗
愿赖宁在九泉下安息。
不认识赖宁的人请看赖宁生平简介: 赖宁,英雄少年。
14岁(指被评为“十佳少先队员”时,下同),四川石棉县人。
他胸怀大志,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从上小学开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
曾获省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一等奖,地区少年儿童绘画比赛二等奖和县儿童书法比赛一等奖。
小学毕业后,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一中。
赖于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生活无比热爱,他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他有着远大志向,要做像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他坚持几年为家乡探险寻宝,利用节假日采集矿石标本,进行无线电实验。
他求知若渴的进行学习,好追根寻底,有积极探求的进取精神。
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赖宁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他不顾个人安危,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为了表彰赖宁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
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
中小学生不再需要赖宁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实施。
随着《条例》的实施,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也“纷纷从校园墙上被摘下”。
十几年前,年仅14岁的少年赖宁为了扑救山火而力竭牺牲。
随后,赖宁作为“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被树立为全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他的照片也就被“纷纷挂到校园的墙上”。
实际上,从赖宁事迹被广为宣传时起,对其在面对山火时的具体做法,就始终有不同意见。
尤其是将赖宁树立为少年楷模,鼓励少年学习的做法,更是一直有批评意见。
孩子是被保护对象,在面临山火这样的灾难时,孩子首先应该是成年人施救的对象,而不应该让他们承担他们本来无力也不应该承担的重责。
十年之后,随着《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赖宁的照片也被摘下,似乎表明我们的社会不但已经明确地意识到了对未成年孩子进行保护的必要,而且走出了过去那种不切实际地鼓励孩子“见义勇为”的道德高调误区,恢复了青少年教育中的理性态度和务实精神。
但是,保护孩子是不是就一定要摘下赖宁的照片,辅导孩子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鼓励他们仿效赖宁那种超出自身能力和责任的见义勇为行为,是不是就是要否定赖宁的行为所具有的利他精神
面对这些问题,还是有讨论的余地。
在青少年教育问题上,始终有难以化解的两难,即不应该教育孩子处处自私、枉顾他人,又不能不负责任地鼓励孩子不明利害地挺身赴险。
保护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社会的责任,教育后代具有高尚的人格也是社会的责任。
对前一方面的忽视,是社会的失职;对后一方面的放弃,则可能为社会的未来埋下隐患。
当初宣传赖宁的事迹,并以悬挂照片等各种方式号召孩子们学习,确有借助孩子的勇敢行为,刺激濒于“道德滑坡”境地的成人社会之嫌。
而在这个道德高调掩盖下的实用主义的宣传策略中,孩子的生命安全、社会对孩子的保护之责却被忽略。
但是今天以保护孩子之名而将赖宁的照片摘下,被否定的首先不是成人的过错,而是赖宁行为中的精神价值。
简单地说,如果当初没有赖宁,那么我们希望永远都不会有;如果当初赖宁的照片没有被挂到校园的墙上,那么就永远都不要挂。
但既然已经挂了,现在就不应该摘——不管成人社会在这件事上犯了多么低级的错误,赖宁本人都不该被指摘,他的精神都不该被否定。
赖宁的行为不应该被仿效,尤其不能由成人鼓励孩子去仿效。
但他本人确永远都应该被崇敬,尤其应该被成人所崇敬。
确实,如何既鼓励孩子保持对赖宁的崇敬,又辅导他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是需要微妙掌握的教育艺术;如何向孩子解释当初对赖宁事迹的宣传与现在不鼓励仿效他的行为之间的矛盾,更是困难甚至尴尬的任务。
但以抹去赖宁的印记而简化难题的做法,却是和当初宣传他的事迹同样低级的策略。
当初出于一种实用的目的,他的照片被挂到了墙上;现在,出于另一种实用的目的,他的照片被摘下。
我们对不起他。
楼主,一口气帮你找了这么多,总有用得着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