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董秘是利空还是利好
换董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董秘自身的原因;有的是董秘晋升的原因;还有的是公司内部人事安排问题,说不上属于利空还是利好,所以只能说是中性,不必过度解读,即使是利空也影响有限。
上市公司更换董事长对股价会有何影响
上市公司更换董事长,等于说是为上市公司换脑,影响视董事长的决策、管理能力而异
如果是异常出色的新董事,其必定会为上市公司带来丰厚的收益,让公司的业绩上一个新的台阶
但是, 如果说新董事长只是初哥,没有什么出色的业绩,只怕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不善
股票单价,视以上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麻烦采纳,谢谢!
董事长 这个称号是只有上市公司才有的名称吗
还是说只要开了公司的老板都可以称呼为董事长
知道被追问2遍的哥们在么,请问你中国哪怕一位董事长吗
如果识你怎么说“只有上市公司才能有董事长,而且他没有掌握行政权力”
这位楼主显然不知道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大致讲讲哈~这个问题需要从治理需求、法律、我国实际情况说明。
1、公司治理需求和法律规定先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在中国,只要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都一定有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公司设董事会,就一定有董事长,如果不设董事会就一定有执行董事,所以,你可以简单地认为董事长=执行董事。
在我们国家董事长这个职务是法定的,从有《公司法》起,法律就要求公司必须有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在老《公司法》中,甚至要求法定代表人(俗称法人,就是不必授权就可以代表公司签字的人)必须是董事长,董事长在股东会不能主持时可以指定一位副董事长主持,可以说老法给了董事长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在新《公司法》中有所松动,但董事长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董事会不是公司常设机构,也就是不像总经理办公室似的你去了就有人,总经理不在秘书也一定在,董事们都分散在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地方,那么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是有一定权力,这个权力是董事会授权的。
无论新法、老法,董事长都是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那么自然不能说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董事长,是个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须有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公司是有钱的老板们投资的公司,是一个具有法律人格的主体,就是法人,那么公司怎么做事,从法律上讲和投资的股东们没有直接关系,但股东们可以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做什么事,而怎么做事,其实是经理带着一干高管层去操作的。
在实际操作中,高管层可能会侵害公司利益,那么侵害公司利益等同于侵害股东利益,所以股东们就需要监督高管层。
那么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很复杂,要求公司必须设董事会,也必须设监事会(小规模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职位,不设监事会而设监事),上市公司的话还必须要有独立董事。
管他呢,很复杂,董事会的责任就是帮着股东看着高管做事的,那么董事长就是召集董事做事的,从公司治理角度,公司确实需要董事会这类机构来帮股东们监督高管。
2、我国现状我们国家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属于家族治理模式,但具体点说属于大股东治理模式,也就是说股东们谁都不相信,还是相信自己。
那就演变为股东自己来经营(担任高管)或者自己来监督(担任董事)或者自己经营+监督(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这其实就是自己投资自己干,那么董事长、总经理这些职位又都是法定的,是个公司就要有,那就都由股东一个人兼了呗,情况就是这么形成的,这也是我们国家缺少诚信的具体表现。
3、猜测楼主问题的意图和部分特殊情况楼主可能只是想知道一般公司的一把手怎么称呼,公司必然有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所以一把手是董事长的概率非常高,根据上述我国现状,一把手是总经理的概率也非常高。
但凡事都有特例,我前面说的都是概率非常高,可不是必然。
有些特殊情况:1、投资最多的人不一定是总经理,比如某老板投资高一种新型药,可丫不懂技术,只能聘请一位技术很牛的人给他当经理,负责经营,这种情况下,老板顶多当个董事长,总经理他就没这本事了;2、投资最多的人不一定是董事长,董事长毕竟不是直接管理者,而董事长又承担了很多责任,投资者看得开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只担任总经理,将董事、董事长这种闲职分给德高望重的人,比如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地方政府官员或其子弟(以前房地产公司很多都这么做,当董事、董事长成了很有面子的事)等等;3、投资最多的人可能董事长、总经理都不是,比如某老板有钱,但并不适合当股东,如军人、政府官员,那么他把钱给了儿子,儿子做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但实际经营全是老板在经营,儿子整天游手好闲(这种例子不难见到吧,郭美美等各种美美,董事、理事、经理、副经理什么乱七八糟职务都能当上,也不是她自己投的资),那么从外部来看,经营这家公司的人其实在这家公司什么职务都不是。
当然,特殊情况还有很多,所以楼主想一概而论地说“老板最高称呼、我们称呼为总经理”或“开了公司的老板都可以称呼为董事长”这都是不对的,“一般公司”确实如此,但我上面举的例子其实也并不罕见,甚至在我们国家的一定时期还很常见。
所以楼主拿这问题当个兴趣探讨,那加个“一般来说”就都对,可如果楼主按照这个规律去称呼对方老板,那可能就会惹对方不高兴,社会上避免这种错误,在哪都叫“总”嘛~所以说,不必苛求称呼正确与否。
最后,我认为“坐在田上数星星”说得还比较中肯,也实在;“平海13少”的回答看起来官方,但追问之下的回答让我觉得他的回答更像从哪复制来的
民生银行总行的历任行长是那几位
1996-1997 童赠银1997-2000 伦:(1938年生)2000-2006 董文标:(1957年曾任民生银行长,2000年5月,升任行长。
2006年起董事长;2014年8月辞职。
2006-2009 王浵世:(1949年生)香港居民,曾在汇丰银行工作32年,担任过汇丰中国区总经理,洛杉矶总经理,2006年加盟民生,担任行长;2009年3月年龄问题辞职,改任麦肯锡顾问。
2009--2014 洪崎:(1957年年生),经济学博士。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主任科员,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行长,民生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工会主席,常务副行长,2009年起任行长、董事,2014年8月改任董事长;2015-2015 毛晓峰:(1972年生),2002年加盟民生银行,曾任董秘,副行长,2014年8月起任行长,2015年1月辞职。
2015- 洪崎 董事长兼任行长
公司董事或者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
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
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
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
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
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