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入党启蒙教育坚持做到“两个一” 1、上好新生入党教育第一课。
当代大学生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而成长起来的,他们是改革开放的直接受益者,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对未来充满希望。
但由于高考带来的直接压力,使他们对政治进步,要求入党等问题考虑的比较少。
根据这一实际问题,坚持把入党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入党教育成为新生入学后的第一课;从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如何树立政治目标、如何争取入党等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新生进行引导和启发。
使新生一入学,就接受党课教育。
2、召开第一次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与新生交流会。
新生入校伊始,坚持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与新生的交流和互动,将学生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容纳在新生入学教育中。
安排优秀学生党员与新生开展交流会,学生党员针对自己入党的经历、亲身体验和感悟与新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决新生在入党问题上存在的一些疑问,如“入党申请书的写法”、“思想汇报的写法”、“入党的程序”等。
使学生一入校就对入党问题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为今后的成长和人生的价值取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统一标准,基层党支部严把考察关。
在党员的发展问题上,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分别进行考察,根据其平时工作、生活表现,分别进行预备考察,对成熟的及时发展,不成熟的继续帮扶教育。
在对发展对象做全面调查时,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深入群众,了解待发展对象情况;张榜公布,向老师学生征求意见等程序进行。
(三)凸显学生党支部地位。
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科活动与学生活动,让党建与学生活动、教学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以学生党支部为轴点,在校内设立了支部建设类、理论学习类、志愿实践类等不同类型的党员学习实践岗,引导学生党员结合学科知识和特长,全心全意为群众、为社会服务,争取打造出一批品牌岗位。
(四)做到制度公开化和规范化。
严格把好入口关,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透明度,使之能置于党内外广大党员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六公开”,即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向群众公开;发展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向群众公开;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向群众公开;支部大会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支部大会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
通过“六公开”真正让党员发展的整个过程形成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为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大学生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未来,而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精英。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事业,高校党组织必须积极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大学生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如何抓好党建工作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可能性。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这种可能性,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
在实际工作中,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制度、反馈实施结果等,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这“三个更加注重”,从本质上说是要求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
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客观需要。
应当看到,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诱惑和考验,而且掌管的权力越大、资源越多,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
这就要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预防腐败的环节上,督促领导干部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
这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破了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为有效预防腐败开辟出一条新路。
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实践中应遵循科学评估、超前预防、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基本原则,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抓好教育环节。
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抓好组织协调环节。
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抓好查找环节。
突出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找、群众帮助、社会评议、领导提示、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风险部位,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四是抓好公开环节。
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
五是抓好整改环节。
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六是抓好考核环节。
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作为评价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而导致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作为一个社区工作者,如何才能更好的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党委深刻理解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是从上到下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党委始终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纳入转型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转型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年初召开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先后召开X次常委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
印发了《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及责任分工》,对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科学划分党委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是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作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单独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与基层单位单位、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起到了良好效果。
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了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年初以来,对X名主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X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有效促进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工作发言稿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
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
一要坚持正面灌输。
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
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
三要搞好反面警示。
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强化自我教育。
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都能够慎独自省。
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
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
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
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
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
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
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
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
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
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
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
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
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纪律监督。
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