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象+生命的感言
不知能否用上,找了好久的``不好也没关系的```在学会奋斗的同时,我也得到了享受和欣赏生命的自然和美丽,而这些,多半与利欲和物欲无关,没有利欲和物欲的参与,我也照样获得许多快乐。
思考生命是从认识死亡开始的。
最初见到死亡,我还是个没有经历过痛苦的天真的小女孩儿。
一天,正在外祖父种满花草的院子里玩“扮家家酒”的游戏。
我的小辫上插几朵蓝紫色的喇叭花,在忙着给自己准备午餐——将泥土裹在葡萄叶子里做“饺子”。
忽然,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和悲怆的乐声传来,我愣了一下,飞快地跑出院子。
一队长长的送葬队伍正缓缓从门前经过。
小驴车嘎啦啦轧过石子路,车上停放着一口黑漆棺材,棺材顶部和四周堆放着素洁的花圈和用金银锡箔糊成的纸人纸马,还有一座精巧玲珑的纸房子和一架纺车。
后面跟着一大群身穿白粗麻布孝袍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他们脚蹬白鞋,头戴孝帽,腰间系着宽宽的白带子,女人们用手帕蒙住脸,唱歌似的长一声短一声地哭泣。
我没有像其他小孩子那样追着队伍又喊又跳,就那么呆呆地站在路边,头上还插着几朵蓝紫色的喇叭花。
这事过去很久,我都不能够忘记,那乐声里所诉说的生命的秘密和悲凉,是那么深那么痛地开启了我小小的心灵。
以后我长大了。
在十多年的生命里,先后目睹了外祖父、外祖母和母亲的死亡。
他们三人是我最挚爱的亲人:母亲给了我生命,而外祖父、外祖母抚养了我。
他们都曾在病痛中挣扎良久,然后默默离去,没有留下一句话。
但他们今生所给予我的呵护和爱是那么久远地深植在我的生命中。
十几年过去了,留在我心底的依然是一份抹不去的痛楚。
14岁,在一场车祸中,我也经历了死亡,曾在生与死织成的暗夜里挣扎了七天七夜。
当时医生告诉惟一守候在我身边的弟弟说我随时可能死去。
10岁的弟弟不知如何准备后事,他只是哭只是不相信,不吃不睡一直守在我的床前。
活过来以后才明白:死亡就是对这个世界毫无感知,没有爱没有恨没有快乐,当然也没有痛苦。
由此也才彻悟:那爱那欢乐,连同痛苦也都是如此珍贵,因为它标志生命的存在。
我又开始问自己那个久已困扰的问题:生命是什么
然后我对自己说:生命,就是从出生走向死亡的过程,这一过程有不同的量和质。
随着阅历和经历的增加,那种对于未知死亡的恐惧变得淡薄了,我已知道那是必然,死神同每一个人签约,没有人可以违约。
但结局一样,过程却可以截然不同。
我想要说的是,由于我对于生命的爱以及对生命越来越接近本质的认识,我的生命会变得单纯明净。
在学会奋斗的同时,我也得到了享受和欣赏生命的自然和美丽,而这些,多半与利欲和物欲无关,没有利欲和物欲的参与,我也照样获得许多快乐。
我喜欢秋夜,静听窗外风旋落叶的声音和秋虫的低吟,似乎听一份幽怨〔幽怨〕隐藏在内心的怨恨。
,又听一份安然。
喜欢雪后初晴洁白的路和屋顶,喜欢听屋檐下雪水融化,滴落在松软的泥土里。
喜欢清晨一两声婉转悦耳的鸟鸣,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唤醒并且变得清新。
喜欢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也同样喜欢《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那份美丽的忧伤。
喜欢骑单车从高坡上飞快地下滑,让清爽的风柔柔掠过面颊将我的黑发向后高高扬起。
尤其喜欢在窗外无声无息飘落细雨的时候,那细致晶莹的雨帘给我一种可以遮避的宁静和安全感,只开一盏台灯,让金黄的光晕暖暖地罩着我。
再放下白色纱窗帘,拥被读一本好书,那一刻真觉得做神仙的快乐也不过如此。
喜欢和喜欢的人分饮一小杯红葡萄酒,喜欢把细长的手指插进他浓密的黑发,感受他的温柔和爱意,喜欢和他在寒冷的冬夜里静静相对,在卧室的书桌前,他读外文我读诗。
夜了在街的时候,我会为喜欢的人加衣,再拿出一盒巧克力夹心饼,一瓶清凉的饮料。
彼此相视一笑,那瞬间的美丽便是永恒了。
我并不在意世俗的名利的虚荣,我只把握住实实在在的生活。
让我告诉你:拥有并懂得珍惜,这就是快乐美丽的人生了。
关于幸福的感言有什么
篇一:感言幸福感言幸福,往往是每个人追求的。
有很早就获得了幸福,而有的人一生也不会幸福。
我能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有一对能听声音的大耳朵,有一个能闻味道的鼻子,有一个能吃东西的嘴巴和一个健全的身体。
我知足,我很幸福。
我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亲戚们,他们照顾我,关心我,教育我,我很幸福。
我能在好学校读书,我很幸福。
我有好老师教育我,教我知识,我很幸福。
所以说“知足者常乐”,幸福就围绕在我们身边。
——505班田习斌许多小幸福积攒多了就是大幸福。
都是幸福的,除了珍惜,我别无选择
——505班彭可欣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和睦的家庭,让我快乐成长;有一位可亲可敬可亲的老师,让我受益匪浅;有一群关心我、支持我的同学,让我不再孤单;有一个知心朋友,让我倾吐烦恼;有一些不认识的人,为我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有一些爱心人士,在你摔倒后扶你起来??难道这还不够吗
知足吧,学会感受幸福,传递幸福吧
————505班向珈语世间的幸福有千万种,可在我心里唯独亲情最可贵。
———505班侯天诺甜甜的棒棒糖;有人说,幸福是把一只可怜的小鸟放回家??——505班艾彦邑每当我感到幸福的时候,通常是和朋友在一起玩的很开心;吃到了好吃的东西;或是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其实幸福不止这些,能吃到妈妈做的饭菜是一种幸福;有妈妈的陪伴一起入睡是一种幸福;帮助别人,让别人得到快乐是一种幸福??我觉得幸福不一定是
精辟的学期感言
悌,有两方面含义,一个就是对待年幼者的体恤、关爱和包容,另一个则是身为年长者要对年幼者承担起责任。
悌道,与孝道一起,构成了中国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准则。
由孝悌思想,衍生出了对领导的忠和敬,对待朋友的仁和义。
人似乎有这样一种本能,对待正面的东西,往往一带而过不求深入,而对于反面的东西则印象深刻,难以释怀。
今天老师的一句话,引发了我一系列的思考……他说,反观中国古代史,倡导了几千年的悌道,结果历朝历代的更迭恰恰是一部兄弟间的斗争史。
为什么
难道斗争的双方没接受过孝悌教育吗
显然不会。
出身名门,家世显赫,不会连最基本的东西都不懂。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兄弟争斗,同室操戈
我也想试图找到答案,让自己不再纠结于此。
一时也说不到点子上,姑且信马由缰地写下去,看看能不能理出些思路来吧。
其实在思考这个问题之前,我倒是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古以来,为什么人们的印象中,家中的老大往往平庸,而有出息的多数是弟弟们呢
这种现象是否为兄弟之争埋下了伏笔
是否能给出答案呢
人弱受亲人欺负的感言
1.《冲撞》作者: 晓春 文案: 成叶集团的董事长为了收服他所钦定的接班人——他的外孙郑耀扬,派出手中最后一张王牌陈硕赴港,名义上是为了协助郑耀扬,实际上是为了进入宙风,进入核心找出郑耀扬可击溃的弱点,逼他不得回到张守辉的身边,甘愿接手成叶。
只是,两个以斗争为开始的人们初会面却令人太过难忘,他们脸上的假面遮不住漫长热吻翻腾起的情怀震荡,也与彼此结下不解之结。
陈硕与郑耀扬,同样亮眼、同样骄傲的男子聚头,冲撞出的究竟是怎样的烈焰火花
2.《头号敌人》作者:镜水 美丽动人
那家伙是男人耶……好吧,他承认他是个相当美丽的男人,但是…… 欣赏
拜托,想他堂堂国际刑警,老被这个号称已经金盆洗手的黑道头子wanlong,所以他才追踪他绕着地球跑,就为了等他露出马脚,哪可能当他是女人追
去
他绝对是他的头、号、敌、人
偏偏这家伙招惹了牛鬼蛇神,却害他和他铐在一起,成了落难「铐友」
与死敌同床共枕已经够呕了,他居然说不介意他是男还是女
这是挑逗性暗示吗
难道他们真是同性相吸
…… 3.《束缚》 作者:柠檬火焰 旗奕走入这家酒吧,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据窗而立的男人。
修长挺拔的身子,就是在酒吧这种休闲的地方,整个人站得还是和标枪一样的笔直,毫无表情的脸上,眼睛如警戒的鹰般看着窗外。
旗奕极有兴趣的勾起嘴角,目不转瞬地盯着那男人看。
那男人大约一米八的身高,帅气有型的短发,精致的五官、清秀的轮廓,细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蜜色的肌肤在暗淡的灯光下发出淡淡的光晕, 4.《昨天》作者:风弄 文案: 凭我出色的脸孔和显赫的家世,勾心斗角的商场厮杀,只是任我悠游,翻搅的一尺春水。
荣家的敦厚长子——荣与将燃起我从未有过的豪情壮志,在荣氏二代的*****之争中,我将倾尽手中筹码助他。
是扶植弱者的同情心
还是打击强者的乐趣
或是另有一个不愿承认的理由,因为我已经爱上他…… 5.《上床不说爱》作者:风炎 第一章 从灯红酒绿的super girl出来,罗丹揉了揉太阳穴,漫无目的地在这条“花街”乱逛。
super girl里那个一直赖在他怀里的火辣女郎竟激不起他丝毫兴趣,这让他有点烦。
29岁应该还算年轻吧,就真的过尽千帆了吗
除了已经订婚的女友外,最近他对任何女人都索然无味,如果不是为了应酬,绝不在花丛流连。
好友取笑他,是不是“某部分”的功能出了障碍,才让他变成守身如玉的模范男人……真是丢脸
经过一个巷口时,感觉身侧有人一撞,把他撞进了华灯下的暗影里。
紧接着,颈上一凉,一把匕首抵上了他。
“还想??幕埃?亚?贸隼础
惫室獗淞松?纳ぷ右跻醯厮怠? 他遇上打劫的了
真是……老天有眼
知道他心烦,特意送上“免费沙包”让他出气。
这个倒霉的家伙只看见他从高消费的super girl里走出来,认定是个阔佬,绝不会想到,眼前被匕首抵在脖子上的人,曾经因为两次勇擒持枪歹徒,被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奖章。
6.《谈判专家》 作者: 璧瑶 节选: 拐过方向盘,放慢车速,按扭接听电话。
“喂
” “嗨,是我亨利。
钱已经汇到你帐户了。
这次干得真棒,把对方杀得片甲不留。
‘力达’的老总说比他预计的价位高出一半,要好好谢谢你。
” “谢就免了,告诉他这是我的工作。
你别乱给我添麻烦。
”还是不放心地加了句。
“不是我说你,适当的交际还是必要的。
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以后万一有什麽事还能帮到忙——” “少罗嗦。
除非必要,多余的预约你别给我安排。
”打断他又要开始不厌其烦的交际论。
“唉,是是是,东方少爷。
”听到那头又小声嘀咕了句,“长那麽帅还怕见人
” 我笑了笑刚想侃回去,突然瞄到前方人潮涌动,不禁脱口而出。
“出什麽事了,这麽多人
” “你在市区吗
” “嗯。
” “那就对了。
每年的今天都有‘旧金山同性恋化妆舞会大游行’啊。
” “今天是万圣节
”对这个风俗是有听说。
这才注意到路边的商店都挂著南瓜灯和一些奇形怪状的惊悚装饰。
7.《豪门焰》作者:晓春 陈仅说他可爱
费因斯的心为此紧缩了一下。
将这类软绵绵辞汇用在自己身上,简直无异于挑战他的权威。
偏就有这样国宝级的分部老大令他有脱缰的感觉,还渐渐变成了沉痛甜蜜。
原来他这辈子,也要尝试一次单恋…… 为了亲爱的胞弟陈硕动用豪门私权的陈仅,终于等到最后审判降临:在追回国宝、清剿叛徒的豪门任务中,担纲“一级要员”安德烈.费因斯的贴身护卫。
烫手山芋傍身,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的陈仅自是不会让劳苦但不一定功高的护卫生涯太过单调。
而他纯真率直的个性,即便屡屡冒犯,费因斯对于陈仅一日深过一日的兴味,让他忍不住想要探出个究竟。
无论是优雅还是狂放,他们都不是任何人可以掌握的翔鹰,只是一交手,这两人可否寻得一片能够和平共存的领空
8.《蛊惑战》 作者:晓春 在他落拓逃亡时,遇上了那个男人……然后,开始了相互那无休止的蛊惑战。
双方都竭力隐瞒自己的身份,游走于矛盾的交叉口,想让那些义无反顾的探究变得合情合理,想让激情的交融成为默契的开端,即使过程中充满挣扎、犹疑、逃避、追随,即使一路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即使谁也不能衡量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份量,仍不愿背弃任何一句承诺,待回头时,发现已无法再脱离对方而独立面对未来。
不安有了归宿,逃亡有了避风港,追寻有了目的地。
风波未平,却挡不住心中的那份激荡与温热;情义相间,却未能划清情欲与恩义。
不得不承认,他为一个男人心动了…… 9.《夜色纽约》作者:弋阳 内容简介: 一次恋情的背叛,令岑越自天堂坠入了地狱。
昔日曾经是香港风火堂的掌权人,今日却变成曼哈顿一间小小书店的老板。
尽管他刻意将自己隐藏在不起眼的角落,但麻烦却仍旧找上门来。
他从不后悔出手救了那个恋慕他的日本少女,但因此而沾惹上这个缠人的杀手,却是始料未及的失算…… 这个老是害他任务失败的男子,深深勾起了姬慕礼的兴趣。
他想要打击他、征服他,想要他爱上自己……无奈这个男人的能力与魄力丝毫不逊于自己,总是不曾落到下风里去。
第二次的恋情开始的时候,岑越还是那个成熟优雅的前任帮主;姬慕礼仍是那个变态野蛮的杀手。
互不相让的两人,在接踵而来的事件当中,逐渐能够分享彼此的欲望与温暖。
10.《极道情缘》(极道情缘1)作者:花郎藤子 被蒙住双眼,并带进公寓内的一个房间后的鸠目隆之,被人从背后用力推了一把后就滚倒了在地上。
反绑到背后的手腕被尼龙绳勒的紧紧的,那种发麻的痛楚让他端正的脸孔也产生了微微的扭曲。
“怎么会有股霉味
喂,把窗户打开啦
” “是。
” 然后鸠目听见了锁被松开,玻璃窗被推开的声音。
转眼之间,一股新鲜的空气流淌了进来,这对于挣扎着从地面爬起来,全身的知觉都异常敏锐的鸠目的鼻腔是个不小的刺激。
抵达公寓前,车子在市内已奔驰了半个小时,目的大概是为了模糊鸠目的地理概念吧
可是鸠目在被拉扯进车子的瞬间眼睛就已经被蒙住,人也被强行塞到了座椅底下,所以这些侄味责?坷此稻兔挥惺裁匆庖濉?br \\\/>只不过,尽管对方刻意要让他形成行驶了相当长的距离的错觉,但鸠目的直觉依然清楚的告诉他,自己现在还没有离开市内。
从他直觉的敏锐程度来说的话,男人们故意使出种种花招来迷惑他似乎也应该算是理所当然了。
但是,即使鸠目的直觉再敏锐,他也无法预知降临在自己身上的灾难。
事情发生在和天狗会的两名年轻组员在栈桥附近溜达的时候。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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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