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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优秀毕业生感言

时间:2017-08-31 14:55

求优秀毕业生对母校的感言

三年的时间既不多,也不少 同学们都彼此希望时间能够停止 不再向前流动 然而时间依旧那么不紧不慢的在走 竟如流水一般地从我们指缝间流去 滴答滴答,声中流去 当我们发觉想要去抓抓它时 它已经无影无踪 月有阴晴圆缺 人有悲欢离合 我们即将迎来生命中第一个“离” 心中有太多太多的不舍 太多太多的惜别 我们每天上学 每个人依然笑得那么灿烂 仿拂有千万朵鲜花同时绽放 但我们心中清楚 每个人的心里 其实都有一种淡淡的惆怅 曾记得,运动会上我们的风采 曾记得,篮球场上我们的英姿 三年啊,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回忆的事情 老师、同学……一切曾经帮助过我们和我们帮助过的人 谁又会真的忘记 三年时光 就像大海一样 永远藏在我们心中 一年又一年,风风雨雨 一日又一日,日起日落 母校的厚爱渗入我的心底 昨日,我在这儿抬头仰望 今日,我在这儿茁壮成长 明日,我将从这儿起飞 塑造光辉亮丽的未来青春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 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 都珍藏着我们的身影 弥漫着我们的幻想 让我们永不忘记 春雨绵绵,点点滴滴 激起思念的涟漪 绵绵春雨,丝丝缕缕 牵着我们永远的母校 初中毕业~带着我的梦~带着朋友的祝福~带着对学校的留恋~抛开过往的一切~充满自信的~走向新的征程~

初中生毕业感言

社会实践是沟通校园与社会的桥梁,是我们进入社会前继续充实自己知识的“深加工厂”。

最终我们要面临社会和市场无情的竞争与淘汰,仅仅依靠校园里的知识是不够的。

于是,我开始思考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寒假这个短暂的时间里面学到学校学不到的东西。

同学们都在努力的通过各种机会来磨砺和充实自己,而我也不能落后。

这不,这个寒假,我来到了附近一家医院做清洁工作。

医院是个圣洁的地方,卫生当然是首要问题,每天我都很早起来打扫,有时候看到一个偏僻角落有点灰尘,心想算了吧,也看不到。

但转过身后,不行,不能这样做

又回来重新打扫------ 寒假生活给我了一个教训,不能懒

更多的是经验,为人处世,人际关系,是我为面对社会积累了经验,为今后的学习做出了铺垫。

在部队如何立功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在小学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亲爱的朋友们:这是一荣的时刻,也是庄严满希望的时刻。

我们今这里,不仅是为了举行一个毕业典礼,也是为了见证你们得来不易的成功与智慧,见证你们新的未来的开始。

作为我,十分高兴地与你们一起分享此刻的荣耀;作为你们的母校,也为你们的成长与进步而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

首先,我祝贺你们顺利地完成了小学六年的学习任务,祝贺你们就要从一个新的起点开始人生又一段新的征程

同时,我也要向为你们的成长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师长们表示深深的敬意。

正是他们的言传身教,无私奉献,才使我们共同迎来了这个充满喜悦的丰收季节。

有人说,少年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是的,六年两千多页就这样匆匆翻过,回首来时的路,从呀呀学语到今天的充满智慧,你们留下了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足印。

你们勤奋苦读,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你们激扬文字,对学校的很多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你们众志成城,从容面对各种考验;你们追求进步,以成竹在胸的姿态迎接检验。

作为实验小学的毕业生,我为你们对母校的深切的责任感和深深的爱恋之情感动与骄傲。

考场上,镜头前,课堂外,你们为母校赢得了无数荣光,你们的一个个名字也闪烁着耀眼的光华。

你们有着出色的智慧,但你们更注重锤炼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你们渴望优异的成绩,但你们知道更重要的是培养自我成长的能力;你们有着自身优秀的个体素质,但你们追求的境界始终是互相搀扶着前进;你们,踏踏实实走着生活的每一天。

毕业了,不能忘记隐藏在你们耀眼光环后面的全体老师、员工那亲切、平易而疲惫的脸庞。

多少个不眠之夜,老师们为你们筹谋畅想,多少顿早餐夜宵,师傅们为你们精工细作,多少次床头檐下,生活老师为你们掖被关门,多少回进出校门,保安为你们迎来送往,多少个日日夜夜保洁员为你们汗流浃背,多少张试卷讲义,文印员为你们费尽思量……当你们鱼翔浅底时,当你们鹰击长空时,是老师的满怀喜悦;你们一个小小的失误,是老师的无数次追悔;多少次手把手的亲切教诲,多少次面对面的促膝谈心,你还记得吗

当你不交作业时,是他们在追着你,催着你;当你摔倒时,是他们在扶起你、关怀你;当你遇到困难时,是他们在呵护你、鼓励你

当你犯错误时,是他们在纠正你、原谅你……每一次长谈之后,泪流满面的你可否注意到了老师双眸中那盈盈的泪光

他们,甚至比你的父母更了解你的愿望需求,更明白你的喜怒哀乐,更知道你的优点瑕疵

他们用心良苦掩饰着自己的忧愁郁闷,他们全力以赴忘掉了自己的病痛疲劳……当然,老师也有犯错的时候。

也许,他曾经错怪了你;也许,他曾经忽视了你,也许,他曾经伤害了你……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和全体老师郑重地向你们道歉——请原谅我们的无心之过

毕业了,依依不舍的是彼此之间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老师们喜欢课堂上你们思索的眼神,也欣赏运动场上你们风一样掠过的青春身影;喜欢你们无拘无束的慷慨陈词,也欣赏你们在不断成长中表现出的深思熟虑;喜欢你们挫折时有些脆弱和疲惫、满含期望和信任的眼神,也欣赏你们在激烈地竞争中不屈不挠的志气;敬佩你们朝着自己心中的理想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感动于你们携手共进的友情。

我想象不出少了你们身影的校园,将会是什么样子,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年轻人志在四方,为了自己的前程,我们要勇敢坚强地走出去,去开创自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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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校友:茅以升、竺可桢、林同炎、黄万里、林同骅、张维、严恺、刘大中等等等等数不胜数啊

小学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7月里骄阳似火,在这个万物蓬勃的日子里,有多少莘莘学子将满怀感激和眷恋之情,离开自己的母校,今天我们实验小学六年级399名同学在这里与相处了六年的老师、同学隆重集会,举行毕业典礼,此时此刻,留恋之情油然而生,怎能不让我们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多少感激的话语在心中奔涌,多少留恋的激情在胸中荡漾。

六年来,我们从一个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名有道德、有文化、有理想的少年。

是实验小学——我们的母校,您用甘甜、芳醇的乳汁滋润了我们,是您用团结向上的实小精神塑造了我们的灵魂。

是尊敬的老师,您用爱心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人,用热情点燃了我们求知的欲望。

是您无私的奉献和不懈地努力为我们营造了团结、活泼、勤奋、向上、和谐发展的氛围,让我们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让我们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我们忘不了亲爱的母校,忘不了我们童年的乐园,成长的摇篮,忘不了,您的一草一木;忘不了,您的一砖一瓦;更忘不了,领导、老师对我们的殷殷期望

敬爱的老师,我们忘不了,您对我们的辛勤培育,忘不了,校园里、教室里您忙碌的身影,匆匆的步履;忘不了,办公室里您伏案工作的背影;忘不了,餐厅里您和我们共进午餐的情景;忘不了,课堂上您精彩的讲解引领我们走进了多彩的文学殿堂,把我们带到了神秘的数学王国;忘不了,科技活动中留下了您和我们共同探求知识的足迹;忘不了,书法比赛、体操展示、运动会各项有意义的活动,让我们对成功充满了向往。

老师啊,您的爱是春天的甘露,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您的爱是冬天的阳光,温暖着我们的心房。

在您的怀抱里我们长大了懂事了,成了一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今天我们就要飞走了,如展翅的雏鹰,飞向更高更蓝的天空。

感谢您啊,实验小学——我们成长的摇篮。

感谢您啊,为培养我们付出心血的老师们。

老师啊,母校啊,请您放心,无论走到哪里,我们将永远以母校为荣,牢记您的教诲,不辜负母校对我们的期望,更加努力、刻苦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母校,回报社会。

在校读书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我还想对你们说,你们一定要珍惜在校的每一天,秉承实小精神,遵守纪律,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不断进步,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我代表六年级所有毕业生再次向我们的老师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礼。

祝愿我们的老师永远健康、年轻。

祝愿我们的母校明天更加辉煌

六年级全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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