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伍老兵感言
参战人员除因为因战致残退休的人员之外,其它人员与普通劳动者无异。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对参战退伍军人的优抚
不管有无工作单位每人每月220元的补助。
但有的省只给农村户口,城镇无工作单位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全国不统一。
参战退伍军人属于三属之内吗
先要楚什么是”。
属是家属、遗属的“属”,参伍军人不是家属、遗属么可能属于三属呢,从名称上都能看出来。
记住
三属人员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给三属发放的钱叫“抚恤金”,是给死人后的遗属发的。
给参战人员发放的钱叫“补助金”。
不能混淆,但在民政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时,经常归为一类,一起发放。
什么样的退伍军人算是参战人员
参战补助标准每年都要涨,但是有一定原则的,不可能高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待遇,不能高于10级因公残疾军人的补助待遇。
听说参战退伍军人的医疗报销是100%,是真的吗
适用人群: 本市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国家伤残抚恤的无工作单位的七至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医疗保障方式: 将符合标准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优抚对象参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
优抚对象在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优惠待遇的同时,符合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政府将按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普通门(急)诊补助标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70%;老、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人员补助5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25%。
住院(含门诊特殊病)补助标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7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80%;老、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人员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5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25%,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补助4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5%。
可享受的医疗机构优惠: 免收普通门(急)诊;和社区医疗机构诊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均减收10%;住院不需缴纳住院押金,住院缴纳押金500元,住院缴纳押金1000元。
医疗报销、、个人缴费部分实现同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