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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人打感言

时间:2017-02-12 04:39

当精神病人Charles Patoshik选择死亡时,我明白了什么,自己感想

在很多人的头脑中,常常存在一种错误的概念,就是把神经病和精神病混为一谈。

每当听到人家说“神经病”,马上就会想到“疯子”、“傻子”。

所以,不少文艺刊物和电视、电影中常常出现将精神病称为神经病的错误叫法。

其实,精神病和神经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疾病,不能混为一谈。

  精神病,也叫精神失常,是大脑功能不正常的结果。

现有的仪器设备还查不出大脑结构的破坏性的变化。

根据现有的资料表明,精神病是由于患者脑内的生物化学过程发生了紊乱,有些患者的中枢神经介质多了,有些则是缺少某些中枢神经介质,或是某些体内的新陈代谢产物在脑内聚集过多所致。

由于精神病患者大脑功能不正常,所以这些患者出现了精神活动的明显不正常,如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哭笑无常,有时面壁或对空怒骂,有时衣衫不整,甚至赤身裸体于大庭广众面前……   神经病是神经系统疾病的简称。

前面已提到神经系统是人体内的一个重要系统,它协调人体内部各器官的功能以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起着“司令部”的作用。

凡是能够损伤和破坏神经系统的各种情况都会引起神经系统疾病。

例如头部外伤会引起脑震荡或脑挫裂伤;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会造成各种类型的脑炎或脑膜炎;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可引起儿童脑发育迟缓;高血压脑动脉硬化可造成脑溢血等等。

  那么,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有哪些症状呢?头痛、头晕、睡眠不正常、震颤、行走不稳定、下胶瘫痪、半身不遂、肢体麻木、抽风、昏迷、大小便不能自己控制、肌肉萎缩以及无力等均是最常见的表现。

概括地说,可以将症状分为两类:一类是症状,表现为疼痛、麻木;另一类是破坏症状,表现为瘫痪。

当然,有些神经病患者也可以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精神失常,但这种精神失常和精神病人的精神失常有所不同,根据症状、检查以及各种化验等可以把这两者区别开来。

  由此可见,神经病和精神病是不同范畴的两种疾病,其发病原因、临床表现等均不一样,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把这两种概念搞清楚。

如果遇到精神病患者看病的话,应当建议他到精神病院或精神科去;而神经病患者,则应该到神经科去看病。

  需要说明的是,神经衰弱和神经病、精神病也完全不同,更不能混为一谈。

神经病、神经症和精神病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开玩笑或者骂人时经常使用“神经病”这个词,其实,人们心里想表达的内容主要是“精神病”方面的涵义。

一般的人不大清楚神经病、神经症、精神病三者之间到底有何关系,有时甚至以为他们是一回事。

其实,三个概念有很大的区别。

  (1)神经病。

神经病指神经系统发生的器质性疾病。

根据神经所在的位置和功能不同,可以把神经系统分为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

根据神经所支配的对象的不同,又可以把神经系统分为躯体神经和内脏神经。

神经病指中枢与周围神经或者说内脏神经与躯体神经表现出解剖学上的病理特征,其主要特征是神经有器质性的病变。

  (2)神经症。

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心理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轻性心理障碍的总称。

神经症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主要基本上都是主观感觉方面的不良,没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

表现为当事人一般社会适应能力保持正常或影响不大;有良好的自知力,对自己的不适有充分的感受,一般能主动求治。

  (3)精神病。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神经病和精神病  神经病和精神病这两个词,在民间语言中基本上是通用的,是同一个意思。

但在医学语言中,这两者有明确的区分。

  所谓精神,是指人的感觉、知觉、记忆、联想、情感等各方面的总称。

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就表现为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即病人自己的所见所闻、心里想的事情、感情的变化与正常人大不相同。

比如一屋子人好好的,他非说进来一只大老虎,在地上转了三圈又出去了;或者本来生活很正常,他却无缘无故地发愁,无心茶饭,不思工作,整天在床上躺着。

  因为精神活动都是大脑的功能,所以在神经系统疾病时,或者其它部位的疾病影响到大脑时,有时就会产生一定的精神方面的异常,我们把这叫作精神症状。

反之,在大脑没发现什么具体问题的情况下,出现了精神方面的严重异常,就叫精神病。

  这两者的关系,通俗地总结一下:精神表现不正常的人,如果经过的客观检查,发现了病变,就是精神症状直接治疗原发病就可以了;如果没发现病变,就很可能是精神病,需要由精神科医师来治疗了。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人们对某些精神病人早期的病态思维和行为改变缺乏识别,以致延误治疗,导致患者行凶、放火和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家庭及患者本人造成严重影响。

其实精神疾病发病的早期多有思维和行为方面的异常改变,只是它们往往不典型,而为人们所忽视。

如果发现一个人的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不相协调一致;精神活动过程的完整性或行为的协调性被破坏;情绪和性格特征的不稳定,就应该警惕其是否患有精神病。

在家庭生活中,遇到以下情况可能提示精神病的早期症状:   睡眠障碍:常表现为入睡困难或不能入睡,日夜颠倒。

精神病人的失眠与正常人的失眠不同,精神病人失眠无明显原因,无痛苦体验,也从不主动求医,常连续数日出现,虽彻夜不眠,次日仍毫无倦意,有的病人甚至表现为精力旺盛。

  记忆障碍:表现为记忆减退,尤其以近记忆减退为主,经常丢三落四,刚做过的事转身即忘。

  过分敏感多疑:对周围人的一言一行都特别敏感,如听到别人讲话,就怀疑是在议论自己,别人做事是针对自己;有的甚至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这种多颖与正常人的多疑不同的是,虽经事实证实而否定,但患者仍坚信不移,无法说服,内容荒诞无稽。

这种病态的思维称之为妄想。

  性格改变:精神病人早期可出现性格改变,原来热情、乐观、合、善于交际的外向型性格的人,渐变得独处、少话、淡漠、退缩,社会功能逐渐降低,若没有特殊原因,应考虑系病态所致,而决非一般人认为的思想问题,应引起重视。

  判断抑郁症的“五字要诀”   抑郁属于情感性疾病。

我国的调查研究显示:情感性精神病的发病率为 0.76% 。

女性高于男性,可能与女性生活负担较重,面临应激事件 ( 如怀孕生产等 ) 较多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中青年的发病率在逐渐升高,更应引起注意 .   1 、懒 。

抑郁症患者经常会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突然变得疲乏懒散,连简单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作业或做家务难于应付。

平时很勤快的人,突然感到上班成了负担和压力,勤奋求学的学生突然会感到自己学习无能,听不进,学不下去,上课无精打采,连家庭作业也无常完成。

  2 、呆 。

表现为患病后动作减少,行为不敏、思维迟钝、构思困难、记忆力下降、注意力难以集中、理解力和脑功能明显减退。

  3 、变 。

患病前后,判若两人,性格明显改变,自我感觉很差,精力、体力和脑力大不如以前,并且逐渐变得沉默寡言,不苟言笑,见人避开。

  4 、忧。

患者意志消沉、无信心、无活力、无愉,心情压抑,万念俱厌。

另外,对外界一切事物都缺乏兴趣。

纳呆、消瘦、低下和身体不适,整天胡思乱想,无法排除。

  5 、虑。

多思多虑、焦虑不安、一筹莫展、自责自卑,可有惶恐不宁、坐立不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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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不就是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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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改个题目不就嘛~

<谈如何做好精神科护理工作的体会> 精神病人由于疾病导致精神异常,丧失理智这一特点, 决定了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增加了精神科护理的难 度,还会出现意外事故发生医疗纠纷,为此,本文就如何做好 精神科护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1 热爱精神科护理专业,是作好本职工作的前提 护士对 护理工作的热爱,表现在她对护理工作积极热情的态度,对 病人真心诚意的爱护和关心,在精神科病房里,护士对失去 了理智的病人料理个人生活,在生活上体贴入微,在思想上 循循善诱开导,日日夜夜守护在病人身旁,默默无闻的工作 着,一个对自己专业充满了无限热爱的精神科护士,他是不 畏工作劳动苦的,因为当他用辛勤的汗水换来病人的健康 时,乐就在其中了,精神科护理工作是整个精神科医疗工作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干好它,首先就必须热爱它。

2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是搞好精神科护理工作 的根本保证 精神科护理工作是一门科学性和技术性很强 的工作,要作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过硬的护理技术和丰富的 专业知识,事实告诉我们,作一个单纯打针、发药的机械行事 的护士容易,但要作一个真正有知识,有技能,使患者信任、 医生放心的护士就必须加强自身的业务理论学习和基本功 ·35· 能训练,作为一个精神科护士,如果不懂得病人的心理,就不 能对症护理,只有具备过硬了护理技术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是 一个护士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只有具备了这一点,才能在 抢救患者的关键时刻,力争主动,沉着、敏捷准确及时而有秩 序的进行工作。

3 只有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才能关心病人的疾苦 精神 病人,再患病过程中,心情有时是很痛苦的,他自己无能为 力,而希望得到医护人员的帮助,我们要了解并体会病人的 心境,关心病人疾苦,给病人以帮助和心灵上的安慰。

使他们 感到温暖,积极配合治疗,达到更佳疗效,一个患者再长时间 的治疗过程中,情绪会反复多变的,然而护理人员的语言态 度应当是始终如一的,一种美好的心情,比十付良药更能解 除生理上的疲惫和痛苦,护士的美好言行,会给病人以极大 的精神安慰,会起到药物难以起到的作用,所以护士要用高 尚心灵去安抚病人,满足病人心理需要,使病人能愉快地接 受治疗。

4 严细认真的观察病情,准确及时的掌握病人的躯体和心 理变化,对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也是衡量护理质 量的主要标志之一患有各种精神疾患的病人,他们的整个 心理过程发生了紊乱,病人往往出现伤人,自伤或毁物,甚至 对护理人员报有敌视态度,也有部分病人从表面上看似乎安 静合作,但在病症支配下可能发生意外,这就要求我们在护 理工作中,深入细微的观察病情,才能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的 掌握病人心理变化,一方面为医生完成检查、诊断和治疗提 供依据,一方面可有效地防止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精神病人 缺乏主诉和主动求治能力,因此我们要通过观察及时的掌握 病人躯体和心理变化,从中总结规律,更好的做好精神科护 理工作。

. 5 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消除医疗事故发 生的关键作为一个精神科护士,只有加强工作责任心,严 格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更好的保证病人的安全,圆满的完成 护理工作,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要经常巡视病房,及时发 现问题,杜绝或减少意外事件发生,加强工作责任心,不单单 是体现在能减少或杜绝消极意外事情的发生,而是在多方 面。

如在夜班时,经常巡视病人睡眠情况,如见病人在睡眠过 程中突然出现呼吸加快、慢浅、促迫等异常情况,或面色改 变、口唇发绀等现象,都说明病人出现了严重并发症的体征, 我们就能及时通知医生,做相应的处理,所以在病人病房里 工作责任心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护士发现问题多,且及 时,就能顺利圆满的完成工作。

6 正确处理好与病人的关系,做好病人家属的心理护理工 作,以减轻护士的担子在精神病房中护理人员与患者要保 持正常的关系,待病人如亲人,尊重病人人格,建立在救死扶 伤,一切为患者服务的基础上,绝对不能超出正常界限,并应 一视同仁,家属对我们的印象好坏会影响到患者,故取得家 属的信任,也是处理好与病人关系的一个方面,使家属能够 积极配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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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读后感想

对精神障碍患《精神卫生法》就精神障碍的非自愿治疗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其中亮点之一是将强制“住院治疗”治疗的范围限定于 两种情况:即(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对于第一项情形的,该法还规定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对于第二种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

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对精神障碍患者权利的保障,不仅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宪法性权利的具体化,更重要的是,《精神卫生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在精神障碍患者强制治疗方面长期以来的“违法收治”历史,将《立法法》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这一立法保留事项重新收归立法权限范围,其法治意义极其重大。

具体而言,《精神卫生法》确立了精神卫生工作“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首次以权威立法的方式明确了政府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负有的领导责任。

疑点:自愿会不会导致“该收治不收治”? 精神卫生法中“自愿治疗”原则得到了业内人士极大推崇,但也引发了一种疑问,这会不会造成“该收治不收治”问题

其实这种担忧不无道理。

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

另有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数量已超过1600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精神病发病率已占我国全部疾病发病率总数的20%,而全世界的平均水平为10%。

此外,世卫组织还预测,未来20年中国的这一比例将增长至25%。

与高发病率和庞大的患者人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经费投入过少。

据了解,国外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我国仅有1%。

“在众多疾病中,治疗精神病的花费最多。

”聊城市心理医院宣传科科长翟晖在接受聊城晚报记者时表示,由于精神疾病患者需要终身吃药维持,许多患者家庭难以承受长期的高昂医疗费用。

虽然目前患者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相关费用可以按比例报销。

记者了解到,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若持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可按照相应比例对费用进行报销,若持有新农合,则可按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的比例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可达70%-80%。

不过,由于精神疾病复发率高,精神疾病患者需要终生服药,报销后的自付部分仍然让众多家庭吃不消。

“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或者因病返贫。

他们的贫穷程度让人吃惊。

”翟晖如是说。

从近年来发生的精神病人涉案也能看出这样一种趋势:很多精神病人肇事惹祸之前没有得到家属或专门机构的监管,也没有得到相关救治。

一旦肇事惹祸,经公安部门鉴定为精神病人后,才进行保安性强制性入院。

冯玉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精神卫生法提出精神障碍患者自愿接受治疗,但在有效供给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该收治不收治”问题就出现了。

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陌生,比如许多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成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威胁公共安全。

他认为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能依靠社会发展来解决。

可喜的是《精神卫生法》明确了政府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领导责任,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我们期待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能加大投入,这不仅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这一宪法性权利的具体要求,更是政府履行其服务社会公共职能的必然要求。

”冯玉厅说。

另外,《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六条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

降低治疗成本,规范治疗流程是现行的较为可行、务实的办法。

难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表达意愿权利和能力咋确定

在非自愿治疗中,如何断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能力,成为整部法律最具争议性的问题。

冯玉厅认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到底是按照法律标准,还是从医学标准上,判断一个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表达的意愿。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很难回答,“法律标准以医学标准为依据,医学判断必须上升为法律判断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这就是冯玉厅认为的答案。

冯玉厅进而解释,我国《民法通则》对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标准的基本假定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依照法定程序认定该公民为精神病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还专门规定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程序。

就精神障碍的非自愿治疗而言,如果“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代替其“同意”医疗机构的强制治疗行为,在法律上并无不妥。

如果“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为成年人,如果其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假定仍然有效,其他任何人代替其“同意”医疗机构的强制治疗行为均为无效。

所以,法律在具体执行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是否具有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能力将成为一大难点。

观点“强制代理制度”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维权 如何切实保证“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不被侵犯

在冯玉厅看来,尽管《精神卫生法》设计了“诊断-再次诊断-鉴定”的程序,但是,一方面该程序没有排除“再次诊断”中利害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该程序面临着成本高昂的难题,即鉴定费用的负担问题。

就医学判断如何上升为法律判断的问题,《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二条赋予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在各方意见分歧的情况下,由居于中立地位的第三方——法院裁判。

冯玉厅说,该程序的适用具有被动性,仅在各方意见冲突的情况下发生作用,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障不利,更违反正当程序原则。

故此,即使是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其近亲属的同意,医疗机构在实施非自愿治疗行为前,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程序的规定,首先申请认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法院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指定监护人,并取得监护人的同意,这样医疗机构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近亲属签订的协议才是有效的。

也唯有此才可以避免二难境地:不经“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同意违法,经“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同意无效

另外,在申请认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中,应当建立“强制代理制度,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法律帮助。

精神病院见习感想

精神病院感想今天,我们有幸去昌乐人民医院,即精神病院见习有精神护理学》识。

去之前我们有些期盼,也有些恐惧;而去之后才知道,原来,一切都与想象中的不同,与传说中的不同,其一,男女病人是严格隔离的,这一点与一般的医院很不同。

其二,在病区男病人是可以抽烟的。

其实精神病人其实并不可怕,而精神病院,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黑暗,对于病人,医护人员还是十分尊重他们的,而病人之间,其实比起外面的世界,似乎更加和谐······ 精神疾病不仅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给病人这个家庭也会带了重大的影响。

其实精神病和其他生理疾病一样,应该得到关爱而不是同情,更不应该受到鄙视和排斥。

但是社会讨论到相关字眼的时候总是带着嘲弄和戏谑。

精神病的病因可分为遗传和社会心理因素,但是无论是那个方面都不是患者能控制的。

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作息和加强体运动保证自己远离生理疾病的困扰,但是,我们不能更改自己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

所以我们应该关注这样一群弱势群体,接受并帮助这样的人。

我们今天比较幸运,不仅去了男病区,而且还去女病区,不过我们在男病区参观的时间比较长,之前我们不敢和他们交流,甚至还有点害怕他们,但是事后我们发现病人们在不发病的时候,都十分地友善,而且可以较为正常的交谈,不加以注意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是精神病患者。

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名20岁左右的男生,他连续参加了两年高考,但是可惜都名落孙山,可能承受不

当一个精神病人冲了进来,此时你会做什么

先逃再报警

精神病人《疯子》和乞丐还有穷人,那个最可怜

按我理解,穷人最可怜。

精神病人精神上是自由的,很快乐的(因为头脑的原因);乞丐是随缘自在,要看情况的,有的是被逼无奈上街乞讨的,有的是喜欢这样(这样的人看破红尘了);只有穷人才是最悲哀了,正常人的思路但在现实无法帮助自己太多(没有很强的能力普通人一个),这样的人太多了。

福利院精神病人丢了,护理员的感想是什么

和是一对好朋友,是个编剧,他打算写一个名字叫作的剧本。

但是他却一点头绪也没有,又贪杯中之物。

很崇拜,他认为马丁是世界上最好的编剧。

于是为了马丁的剧本偷走了有精神病的黑帮老大的爱犬,后来被发现而一路逃亡。

剧中的故事一环套一环,第一个神经病是第七个神经病的暗线。

剧中人物有一个统一的特点,他们不畏死亡。

他们的执念都很重,为了自己的执念宁可放弃生命,比利为了马丁的剧本决心挑战黑帮老大,他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这部电影将以我为结局。

他为剧本选择一个完美的枪战地——西北的荒漠。

影片中出现的在不停的挥刀杀人。

但在生活中我们也在不断的挥刀斩断自己的执念,现实的我们远没有他们勇敢。

因为对死亡的畏惧、对生的渴望我们才变得虚伪而懦弱。

电影中他们在常人眼中只是的异类罢了。

马丁是比利的执念,他们在性格上相互依赖对方,在心底深恋着对方,尽管在生活中,对方带来了很大的破坏,但对方仍是自己的。

很不错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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