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世纪法学名言 :不读阿佐的书,进不了法院的门。
只能找到这些了,是法专业的。
阿佐是指Azo Porous,(1150年1230年),注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西术界一般认为,现代西方法学的历史渊源虽然是罗马法学,但其直接渊源则是在中世纪意大利由波伦那大学的教师伊纳留斯领导的注释法学派。
由于注释法学派的努力,在罗马法学和现代法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注释法学派(The School of Glossators),诞生于11世纪末,其创始人是意大利波伦那(Bologna)大学的教师伊纳留斯(lrnerius,约1055年一1130年)。
而代表人物则是阿佐(Azo Porous,约1150年一1230年)和阿库修斯(Accursius,约1182年一1260年)。
对注释法学派作出巨大贡献、并使该学派最终定型的是阿佐和阿库修斯。
阿佐是巴塞努斯(伊纳留斯的徒孙)的学生,毕业后成为波伦那大学的民法学教授。
他一方面继承了其老师的主流派立场,另一方面也注意吸收以四博士之一的高塞为代表的非主流派的成果,因此,使注释法学派在他手上达到了发展的顶点。
他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学阶梯》的注释汇编和指导书不仅在意大利,而且在整个欧洲都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成为出庭审案者所必不可少的宝书,因而当时流行着这样一句俗语:“不读阿佐的书,就不能登宝殿(法庭)(Chi non ha Azo non vada a palazzo)。
事实上,在阿佐的时代,注释法学已经经过了一百余年的发展,所以,各种对罗马《国法大全》注释的作品已是汗牛充栋,其中,有相当多的著作已经离开了对罗马法原著的注释,而只是对他们老师的注释作品的注释,因而把罗马法搞得更为复杂和混乱。
阿佐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决心对《国法大全》进行第二次注释。
为此,他创作了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学阶梯》等的注释集成。
虽然,在阿佐的作品是否带有对其老师巴塞努斯等人的著作的剽窃这一点上,西方学者一直有争论。
但其作品一出世,便受到了欧洲各国的广泛欢迎这一点却是事实。
甚至在大洋彼岸的英国,13世纪的著名法学家布雷克顿(H. D. Bracton,约1216年一1268年)的名著《关于英国的法和习惯》(Delegibus etconsuetudinibus Angliae libri quinque,1250年)中引用的罗马法资料,大多也是阿佐的作品。
诸子百家都是哪几家 有什么名言和主张
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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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派谱系 诸子百家谱系: 【先秦】 文武道{顺天应人}微 周公王道{礼法}小、姜子牙{霸道}兵法}大 【春秋】 管子 老子、孔子、晏子、孙子、范蠡 【战国】 扁鹊 尹文、列子、庄子、田骈黄老、杨子 邓析、公孙龙子、惠子、 鬼谷子、张仪、苏秦、孙膑、庞涓 孟子、墨子、告子 {商鞅、申不害、慎子} 许行、 邹衍 荀子、韩非子、 吕不韦、 【汉】 司马迁、淮南子、董仲舒。
王充 百家简介 一、儒家: 孔子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作品:《论语》、《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
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
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孟子的思想主要是“民贵君轻”,提倡统治者实行“仁政”,在对人性的论述上,他认为人性本善,提出“性善论 ”,与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荀子之所以提出人性本恶,也是战国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的表现。
二、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列子。
作品:《道德经》、《庄子》、《列子》 道家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
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
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
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
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作品:《墨子》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
“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
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
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
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
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
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四、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商鞅。
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及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五、名家: 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
作品:《公孙龙子》 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
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
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六、阴阳家: 代表人物:邹衍 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
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代表人物为战国时齐人邹衍。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
邹衍综合二者,根据五行相生相胜说,把五行的属性释为“五德”,创“五德终始说”,并以之作为历代王朝兴废的规律,为新兴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根据。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
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
《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七、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
创始人:鬼谷子。
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
列为诸子百家之一。
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
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战国策》对其活动有大量记载。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纵横家曾有著作“十六家百七篇”。
八、杂家: 代表人物:吕不韦 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
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而得名。
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 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
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
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
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孟子.滕文公上》记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提出贤者应“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表现了农家的社会政治理想。
此派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也注意记录和总结。
《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被认为是研究先秦农家的重要资料。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
《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 诸子百家简述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
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
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
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
于今而言,犹不止此。
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
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
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
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
“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
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
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
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
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如儒家的“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孟子的古代民主思想;道家的辩证法;墨家的科学思想;法家的唯物思想;兵家的军事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光芒。
便是那“诡辩”的名家,也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逻辑学领域。
我们可以、也应该鉴借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己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己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也鉴借墨家的“兼爱”、“尚贤”、“节用”;道家的“少私寡欲”、“道法自然”;法家的“废私立公”等等思想。
十一、兵家。
兵家重点在于指导战争,在不得不运用武力达到目的时,怎么样去使用武力。
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穣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
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等。
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
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
【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
文帝召以为博士。
”
请帮我写一下对这句名言的感悟..急~
读书的方法 在于循序渐进(就是慢慢来、一点一点进行的意思)。
遇到问题要多思考还不明白就多读几遍文章,直到会了为止.这就是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的意思.朱熹受教于父,聪明过人。
四岁时其父指天说:“这是天。
”朱熹则问:“天上有何物
”其父大惊。
他勤于思考,学习长进,八岁便能读懂《孝经》,在书题字自勉曰:“苦不如此,便不成人。
”朱熹十岁时父亲去世,其父好友刘子、刘勉子、胡宪三人皆是道学家。
当时的道学家一部分排佛,一部分醉心学佛,他们皆属后者。
因此朱熹既热衷于道学,同时于佛学也有浓厚兴趣。
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八的朱熹参加乡贡,据说就是以佛学禅宗的学说被录取的。
主考官蔡兹还对人说:“吾取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
” 如果事例不够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看看
世界著名法学家有哪些
格老秀斯、孟德斯鸠、杰里米·边沁、萨维尼、霍姆斯、韦伯、庞德、哈特、德沃金、波斯纳 以下是我百度的一些节选,希望对你有帮助。
格劳秀斯,荷兰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被人们同时尊称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
其名著(1625年)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曾任律师、司法官和外交官,1618年因卷入荷兰政治、宗教冲突而被监禁,1621年脱狱成功,避居法国,长期从事写作。
自1634年起任瑞典驻法使节,1645年从瑞典返回时病死于途中。
他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学方面。
在他的法学著作中,有一本是他在被监禁期间所写的关于荷兰古代法和罗马法的书,名为,其他三本都是关于国际法的著作。
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
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
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萨维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 德国法学家。
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G.胡果(1764~1844)的学生。
贵族家庭出身。
1800年开始先后在马尔堡大学和巴伐利亚州兰茨胡特大学任教。
1810年柏林大学创办后他到该校任教,达30年之久,在此期间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学校长和普鲁士王子的法学教师,并创办历史法学派刊物。
1842~1848年任普鲁士政府的修订法律大臣。
(1841年-1935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曾加入美国联邦军参加内战,1866年成为律师,1882年成为教授和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出任该法院首席法官,1902年至1932年担任大法官。
霍姆斯被公认为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
他在一书中针对法律形式主义倾向,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法律经验论和“法律是对法院将要做什么的预测”的法律预测论,阐述了有限遵循先例原则,为法官和判例法提供了法理支持,揭示了美国普通法的精神,吹响了美国法哲学的号角。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年--1964年)是美国20世纪著名法学家。
1870年,庞德出生于美国的Lincoln。
庞德在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学习植物学,分别于1888年和18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
1889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 院学习,一年后转到西北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读完了法律学位。
他返回内布拉斯加州开业当律师,继续他的植物学研究。
1898年,他在内布拉斯加大学获得了植物学博士学位。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Myles.Dworkin , 1931—— )是当代最著名、最活跃的法理学家之一。
德沃金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先后在哈佛学院、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罗纳德·德沃金被公认为当代英美法学理论传统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总的来说,德沃金所展现的是一种由政治自由主义指导的法理学。
他的每一部重要的著作都引起广泛的讨论,其中既有赞同者,亦有批判者。
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是70年代以来最为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
他将人们从互相自愿的交易中各自获得利益的简明经济理论和与经济效率有关的市场经济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对法学一般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