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是马克思所说的,指出法律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民自由的,而不能用来限制、践踏自由。
“恶法亦法”观点强调法律只要是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就成为法的渊源,具有法的效力,人们就应当遵守,而不需要考虑它是否与法律之外的道德等相背离。
“徒法不足以自行”指出了法律的局限性,法律必须与其他社会条件相互配合,才能使整个社会的治理进入良性状态。
“有治人,无治法”,这是荀子的名言,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必须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治理好国家,这是先秦儒家的“人治”思想,而并非“以法治国”的法治观。
由此可知,答案为A、B、C。
道德与法律的 名言警句
第一:忠孝节义,父应尽为父之道,子应尽为子之道。
依礼记礼运篇所解五伦十义,君义为仁,臣义为忠,父义为慈,子义为孝,父要做慈父,子要做孝子,推而至于夫妇兄弟朋友。
第二:仁义礼智,儒家称应有的四种德行。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八荣八耻的文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词即24个字: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李胜中学社(网名:李胜中2015)
中国古代思想的基本特质
这个参考下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 第一,把人作为管理的重心。
第二,把组织与分工作为管理的基础。
第三,强调了农本商末的固国思想。
第四,突出了义与情在管理中的价值。
第五,赞赏用计谋实现管理目标。
第六,把中庸作为管理行为的基准。
第七,把求同视为管理的重要价值。
儒家思想 一、儒家思想概说②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
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
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
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
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
“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
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二、古代意义之法治③ 可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学”。
所谓“新学”是相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治”主义的“旧学”而言的。
“新学”与“旧学”的分歧归结为“法治”主义与“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的分歧。
法家的“法治”主义有其特征:主张干涉而反对放任;排斥“人治”主义而独任“法治”主义;排斥“礼治”,不承认自然法的存在;主张国家至上,社会团体甚至血缘亲属团体的利益都得服从君主的国家利益;反对徒任“势治”。
法家的思想以“唯物论”为出发点,常常注意此时此地的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的神圣。
它的政治主张严格的干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
这一“物准”就是被视为“规矩、权衡”的法律,不容许统治者任意的论心定罪。
人们只有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
“法治”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物治”,所以又称“法治”主义为“物治主义”。
④一方面,是用客观的标准如规矩、权衡、斗量、尺寸等物一样的客观的、人设的、固定不变的法来衡量所有的人;另一方面,是把人当物来治理。
也就是把人当成可以用固定的、客观的规矩、尺寸等“物准”去准确无碍地衡量的东西,而不考虑人的特殊能动性。
同儒家的“礼治”相比,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要求平等守法,并且主张制订和公布成文法,凡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所以说“礼治”和“法治”的主要分歧不在于制裁手段,而在于行为规范的内容本身。
也就是讲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的差异行为规范与一断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之间的分歧。
①同“德治”相比,“法治”主义轻视或完全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这和儒家多数主张人性善而法家主张人性恶有关。
法家的“法治”主义,首先值得称道的即是它把握住了历史进化的法则,并且顺应历史进化的法则来创造,反对保守和空想。
它的“实践精神”和“功用主义”都由此而产生。
但其缺陷在于过分忽略了“礼”、“德”、“人”和“法”在政治上互相依辅的作用。
“法治”主义昙花一现,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礼治主义、人治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共同和“法治”主义为敌。
“法治”主义虽一时占上风,但最终被“礼治”主义学说所征服。
二是法家极端强调国家利益,而轻视个人利益,虽能救一时之弊,但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这不仅是“法治”主义思想在汉以后不发达的原因,也是法律和法学不发达的原因所在。
② 三、现代意义之法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法治”的含义和今天我们所倡言的“法治”的含义是有很大差别的。
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
那么什么是法治
法治起源于西方社会,在西人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就是一切都依法而治,而大家所遵循的法律都是良法。
这一简约的概括朴素地反映了法治的基本精神。
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预设了一个前提:法治要以良法为基础。
为此,他确立了一些立法原则。
那么,什么是良法呢
尤其是从现代角度审视,我们所要求的良法又是怎样的呢
法自君出不会是良法;行刑重轻,法峻刑严不是良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是良法。
良法必须体现社会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反映社会每一成员的理性意愿,保障每一成员的人权,它是全社会每一成员共同参与并签订的公共契约。
人们违反它就是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受到制裁。
所以,法治要求法治社会之法律本身应是人民共同意愿的提炼,而不只是反映某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否则它就得不到普遍遵守;要求法律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只是赋予某些人特权。
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公平、正义、自由和权利, 限制权力,法治亦是这些基本的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保障,而良法乃至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概言之,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民主、法治、市场都是率先在西方社会生长并成熟完善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也引进移植了不少西方法律制度。
但是,法律制度的引进与移植远不像生产方式的转变或工艺技术的改进那么简单。
被移植的法律的规范制约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赖于植入地人文资源是否蕴含法治基因,有赖于植入地植被对法治精神的兼容性。
“逾淮成枳”的现象同样适用于人文世界。
“法治的现代化并非一个简单的向欧美国家的认同过程,其间还蕴含着每个国家在各自的历史文化视野中对现代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模式选择,还必须对自己的传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处理。
”民主与法治是西方文化的表征,是西方价值观念的载体,那么,西方文化中的法治精神能否植根于中国厚实的儒家文化土壤呢
以儒家伦理为内核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承接和转化这西方法治文化呢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缺乏“法治”的历史传统,即在社会秩序和规范中,“法治”始终未占主导地位,这就必然给中国当代建立“法治”社会秩序带来困难。
四、借鉴和启示 虽然今天所倡导的法治跟古代的“法治”几乎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法家仍然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认同的。
二千多年前他们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具有客观性。
法家所提出的“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是对法的平等适用的肯定。
法家思想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
他们主张公布成文法,法应清晰、简明,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及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等。
①法家思想的这些积极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是有利的。
同时我们要看到法家的重刑政策和愚民政策,压制议论和专制王权的方式,与民主与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更不是我们今天要的法治。
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及专制王权,使得人们观念中缺乏法治的观念。
今天中国提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但是“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融入到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
”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人的法治意识,灌输自由意识、平等的观念乃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
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 即使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
所以,“人”仍然是关键。
在古希腊传统文化中,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与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立宪政体等道德理想联系在一起的。
“法律与人性的关系,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也都是从城邦的‘善’来阐释的,从而使法治观具有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殊性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理想观念品格。
如果仅仅在法律层面而不深入道德理想层,不探讨法律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根源,无以最终确立法治观。
”②权力从属于法律,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否则国家就会丧失其真正的本质和特征。
西塞罗有句名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
”西方人的这些传统告诉我们,他们的“法治”传统与我们的“德治”传统同样古老而长久。
中国人选择了(这里的选择并非主观意志)“德治”为其根本,并影响至今,建立“法治”秩序,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西方人选择了“法治”为其根本,也影响至今。
但无论以何为根本,都没有离开“人”这个根本的价值主体。
这实际上是儒家“德治”文化思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因此,提高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法治”素养和“德治”素养,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最根本的任务,也是我们要达到法治目标的根本方法。
只有在儒家和法家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取其精华,去其糟泊,才能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指引一条宽广而平坦的路,也才能被真正得以利用。
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教授罗多弼 自从中国人开始追求现代化以来,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自明清时代,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参考儒家传统提供的资源。
尤其是华人和东亚人应该有这个机会。
但是正如其它的文化传统,儒家传统属于全人类,所以儒家的思想文献应该尽量翻译成各种语言,提供给大家。
作为瑞典人,我必须承认儒家经典著作当中,到现在只有《论语》被翻译成瑞典文。
这是我这一代瑞典汉学家应该填补的空白。
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
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
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
但是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儒家思想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
保存和解释儒家思想文献,增进人们对它的理解是我们作为对儒家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
不管你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如何,了解这个极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一定会使得你的生活更加丰富。
儒家有哪些重要的思想
儒家 儒家思想 仁,礼 儒家人物 孔子, 孟子,荀子 董仲舒,朱熹,王阳明 儒家经典 四书,五经,十三经 历史发展 焚书坑儒,独尊儒术 玄学,理学,新儒学 相关事项 孔庙,孔子弟子,科举 诸子百家 儒家思想的创立人——孔子 儒家思想,又称儒学,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宗教而称之为儒教,最初指的是冠婚丧祭时的司仪,自汉代起指由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春秋时期鲁国人)创立的后来逐步发展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流派,自汉以来在绝大多数的历史时期作为中国的官方思想,至今也是部分华人的主流思想基础。
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以五四运动为标志,儒家思想受到了外来新文化最大限度的冲击,尽管新儒学作为儒家思想的余韵予以抗争,但儒家思想构成未来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这一命题已经完全动摇。
儒学的现代价值 (2005-9-13 13:32:12) 作者:周桂钿 转载于:《人民政协报》 有些人认为儒学过时了,没有什么价值了。
但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却很重视孔子儒学,请看如下事实: 1、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出版的《名人年鉴手册》列出世界十大思想家是孔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哥白尼、培根、牛顿、达尔文、伏尔泰、康德。
东方只有一个孔子,其他都是西方的名人。
2、1988年1月,全世界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法国巴黎开会时,有一位科学家宣称:“如果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头二千五百年,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 3、1993年9月,全世界宗教领袖在美国芝加哥召开宗教会议,会议通过《全球伦理宣言》。
宣言中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一个普世伦理原则。
并认为这是“终极的、绝对的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群。
4、孔子生日是9月28日,被美国加州定为教师节。
还有一些亚洲国家也是以此作为教师节的。
5、孔子的塑像竖立在美国,不久前也竖立在德国,孔庙在日本和韩国很受重视。
6、2001年日本京都立命馆大学校长立石碑说学校名称是根据孟子的说法命名的。
7、2004年3月22日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组团访问中国。
12月11日上午到高教出版社讲《训诂》,听众是从马来西亚来的中年教师二十八名。
学习训诂,是为了读儒家经典。
…… 我以为这些事实可以说明,孔子儒学在教育、伦理、政治、文化诸方面对于当今世界还是有价值的。
当今世界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安定。
从美国发生“9·11”灾难以后,世界各地恐怖事件此起彼伏,不断地产生惨案。
分析世界形势,主要问题是贫富不均衡,关系不协调。
以众暴寡,以强凌弱,以富欺贫,以智诈愚的现象不断发生。
特别是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促使矛盾激化,引起恐怖事件。
如何解决这些复杂的世界性的霸权主义与恐怖主义的问题呢
首先要探讨问题的原因。
董仲舒说:“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欲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春秋繁露·度制》)这段文字的大意是:太富就骄横,太穷就忧愁,忧愁无法解决,只好当强盗;骄横就残暴。
这是一般人的心态。
圣人从群众的情绪,知道乱是怎么产生的,因此就制定人的等级差别,并用制度加以限制。
现在社会抛弃各种限制,顺从自己的欲望,自由发展,欲望是无穷的,发展的趋势是没有极限的。
这样一来,上头富人不满足,下头平民更穷困。
富裕的人越贪利又越不肯施舍,贫贱的人每天违犯禁令又无法制止。
这样,社会就很难治理了。
天下就不太平了,人民生活也就不安全了。
董仲舒讲的调均就是防止贫富差别扩大,因为贫富差别扩大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论语·子路篇》)“和”与“同”的差异居然是君子与小人的分界线。
“和”是不同成分的合理搭配,“同”是相同成分的重复迭加。
实行“和而不同”,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独立思考,独立自主;二是平等待人,不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作风;三是善于与别人合作共事,做好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这个原则,对于个人、团体、国家,都是适用的。
我们中国现在说的永远不称霸,现在所提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和而不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对于强者来说,要承认差别,要尊重别人的价值观,还应该保护并帮助弱者。
对于弱者来说,要坚持自己的立场,敢于坚持真理。
如果强者接受儒学教育,奉行和而不同,尊重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就会得到其他人的尊重和崇敬,就会自然成为大家拥护的中心。
强者如果实行霸权主义,欺负弱者,那么弱者就要联合起来,共同反抗强暴,使强者不能为所欲为。
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万隆会议的十原则,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都体现了儒家的“和而不同”精神。
这种精神在当今世界政治中,对强者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对于弱者也有鼓励作用。
维护世界和平,和而不同是非常珍贵的思想资源。
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世界和平的重大贡献。
“和而不同”对于我国当前要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特别意义。
和谐社会需要稳定,稳定需要“和而不同”。
国内外的情况相似,哪儿不稳定不和谐,就是那儿的领导者出了问题。
儒学在历代儒家的不断努力下,丰富发展,形成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对于教育、伦理、科学、文化诸方面都是有借鉴作用的,甚至有指导意义,对于中国与世界,对于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都是取之不尽的思想资源。
儒学流传数千年,远播国外,这一事实说明儒学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价值。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值得研究、挖掘、弘扬,需要继承、阐释、创新。
愿儒学在国内外学者的努力下,更加辉煌,为世界和平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给世界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