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格言
检察院格言检察院格言1、无私奉献做党的忠诚卫士,廉洁自律当群众的贴心人。
2、廉洁善长久,贪欲罪加身。
3、监督是良医,从政人不可讳疾忌医;批评为良药,决策者当听逆耳忠言。
4、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5、讲学习不作庸官,讲政治不做昏官,讲正气不做贪官,讲务实不做浮官,讲创新不做懒官。
6、常修为政之德,常听百姓之声。
7、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
8、为检清正廉洁,应看名利淡如水;执法公正严明,当视人民为父母。
9、一身正气办事,两袖清风做人。
10、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11、为官当自律,甘心清贫,不触“高压线”;做人须正己,诚信守法,勿打“擦边球”。
12、清风扶正气,廉字值千金。
13、群众来找我,实际上是来找党和政府。
14、为官一任不清廉,辱没人格万人嫌。
1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16、群众信任我,实质上是信赖党和政府。
17、劲松立险处,正气显人格。
18、世上万物皆有度,无度则乱;天下百姓都盼廉,廉则利民。
19、清廉是进步的阶梯,腐败是灭亡的快车。
20、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重,为民则通。
21、讲事实,讲法律,文明接待,视民如己;拒权钱,拒诱惑,公正立案,清明似水。
22、鱼为诱饵吞钩,人因贪婪囹圄。
23、用权好比双刃剑,为人民则福,图私利则祸;立身当如自洁莲,出淤泥不染,濯清涟不妖。
24、勤廉为民,心廉自安,持廉守正。
25、劝君为官一身清,留得身后政声明。
26、人人廉政,腐败必亡;人人自律,党风自强。
27、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相容,廉腐不能共存。
28、群众检察心连心共建平安好社区。
29、不贪不沾,一生平安。
30、慎交友,勤务政,笃诚信,去虚妄。
31、廉不慕贵,勤不攀利,松柏气节,云海胸怀。
32、酒色财气四堵墙,魑魅魍魉里边藏;清贫廉洁真自在,奉公守法乐逍遥。
33、秉公执法威自显,善听民言检更廉。
34、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服务百姓。
35、大幅提高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治观念积极构建和谐关系。
36、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司法。
37、民心似海,应珍惜点滴之水;权重如山,勿滥用半捧之土。
38、清水肥水,拿薪水都要廉洁从政;大官小官,凡做官就应清白为民。
39、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40、莲因洁而尊,人因莲而正。
41、执政守住清贫,为官以勤为先。
42、给花园扎上栅栏,可以防侵扰;给良心扎上栅栏,可以拒腐蚀。
43、讲勤公忠廉,养浩然正气。
44、珍爱现在,拒腐防变。
45、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
46、别做晚上睡不着觉的事情,那样会伤神折寿,得不偿失。
47、律己廉为首,立世德在先。
48、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为先。
49、做人诚信为本,从检勤廉为先。
50、守受一时之寂寞,毋取万古之凄凉。
51、依法办案,攀得起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守得住清贫寂寞。
52、廉则年如一日,好过;贪则日似一年,难熬。
53、不为权势之压摧眉折腰,不为非分之念流于污浊,不为庸俗之情有悖原则,不为得失之果丧失追求。
54、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
55、以廉为矛,可破人情网,以正为盾,可过金钱关。
56、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
57、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58、两袖清风,不沾肥田三分露;一身正气,更喜悬崖百丈冰。
59、用真诚赢得信任,以党性凝聚人心。
60、知愧柞,恤民思清廉。
61、养廉贵在自律,立德贵在践行,执法贵在从严,为民贵在忠诚。
62、廉乃做官之本,律为作人之道。
63、为人要勤奋,为民要服务;为党要奉献,为官要廉政。
64、廉洁从政两袖清风昭后世,贪图钱财一朝失足愧对今生。
65、管住口是前提,管住手是关键,管住心是根本。
66、如果你失去了金钱,则失之甚少;如果你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
67、从检当立公仆志,执法应怀爱民心。
68、贪不遏,必害人害己;欲不止,必迷心毁身。
69、蚁穴失察必崩大堤,小贿不拒定成巨贪。
70、慎初以防吃喝,慎独远离玩乐,慎交以保身正,慎微永保清廉。
71、手莫长,心莫贪,尽职尽责做好官。
72、一身正气、光明磊落,风吹浪打何所惧;两袖清风,廉洁无私,半夜敲门心不惊。
73、无偏袒,无私心,只认一个公理;不欺下,不媚上,唯凭一片丹心。
74、履行职责公平正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
75、廉者靠勤劳智慧倡树丰碑,贪者用金钱权力自掘坟墓。
76、法眼明察秋毫,莫贪点滴分文;利剑断是非,勿存半点侥幸。
77、做人要堂堂正正,从政要清清白白,工作要勤勤恳恳。
78、廉政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
79、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历实法治基础强化法治管理。
80、立检以公为本,倡廉以慎为要。
81、政治素质是根本当好公仆勤为民一身正气常律己两袖清风不染尘。
82、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
83、清风凉自林谷出,句子大全廉洁源从自律来。
84、廉洁奉公,家事国事皆为心头之事;贪污受贿,风声雨声尽是警笛之声。
85、守忠诚,素心傲骨,一生清廉亦得百世流芳;忘原则,贪权逐利,飞蛾扑火徒留千古骂名。
86、欲壑难平,谨记知足常乐;奢侈无度,务必艰苦奋斗。
87、戒贪,贪则无品;戒骄,骄则无知;戒情,情则无进。
88、人生最大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也不是拥有国姿天香,而是拥有一个身心健康的体魄。
89、公正执法,持之以恒;履行监督,一丝不苟。
90、廉者,思无邪勤者,事有成。
91、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弘扬务实求真精神。
92、志存高远,功业全凭实干。
心守清廉,名誉尤重小节。
93、一句“您好”,一句“请坐”,是我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的开始。
94、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95、慎始勿被蝇头小利所惑,慎终,勿让正气名节不保。
96、守得住清贫胜似福,耐得住寂寞持亮节,抗得住诱惑保平安。
97、事权财权人权,贪权是腐败之源;公开公正公平,公心乃廉政之基。
为什么将“检察人员”称作“检察干警”
检察人员不应称作“干警” 应规范使用称谓当今,许多有关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新闻报道及文件中,称呼检察官的词语仍在沿用“干警”一词,一些地方还笼统地将检察官都称为“干警”,笔者认为,这是不合适的。
用词用语的不规范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亟需规范更正。
检察官称谓的来源 据笔者调研,我国检察官的称谓最早见于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据此,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在这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就称呼“检察官”。
当时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虽然采用了“检察官”名称,但是“干警”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
“干警”称谓有强烈倾向性 长期以来,检察官在我国都是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形象而出现的。
“干警”一词,不仅现在一些检察官在相互使用,即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各类书面文件中,也屡见不鲜。
“干警”一词,本源有二:一为来源于公安机关,是公安干部与警察的统称;二为来源于政法干警的统称,是民政干部、公检法的干部与警察的合称。
“干警”一词用到检察官身上,可以牵强地理解为干部和法警的统称,但这中间,却找不到检察官的影子,根本无法反映检察官的本质特征。
而且“干警”称谓,军警化色彩浓厚,有着极强烈的倾向性,与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相对应,而且“干警”中,既包括检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包括法警中的警官,这种多年沿袭下来的范畴其实含义混乱。
因此,“干警”一词根本不适用于描述检察官。
称检察官为“干警”不利于公正执法 检察官的“干警”称谓,抹杀了检察官工作的特殊性,无法给检察官一个公正的准确定位,也从概念上使检察官无法找到自身的明确坐标,进而容易使其失去应有的公平与公正。
赋予检察官“干警”的称号,还体现在抹杀了检察机关、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把检察机关、检察官当作行政人员对待的思想。
因为我国的“干部”就是约定俗成的对公务行政人员的称呼,可是如果检察官同时也是“干警”,检察官无疑也成为行政机构中的一员了,这样一来,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干警”,成了一家人,难以避免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群众就会出现不明白、不理解、不知所以然的现象,偏袒、倾向由法官和检察官组成的控方的现象发生,由此所办理的案件也无法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而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检察官作为行政机构的一个职能部门的行政人员身份出现的话,那么他就有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之嫌,其审判结论的公正性同样令人怀疑。
尽管我们不能简单从检察官的“干警”称谓上推断出我国的检察官独立性不强,但这种称谓还是会影响人们对检察官角色的理解及定位。
同样的,在法院系统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检察官的称谓将日趋规范 可喜的是,大家逐步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检察干警”的称谓逐渐为“检察人员”所取代,检察用词将逐步走向规范。
笔者发现,在今年初肖杨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已经没有出现 “干警”一词。
在最近几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检察“干警”的称谓也在减少,而“检察人员”的称呼在增多,特别是今年以来,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多次讲话中,均未使用“检察干警”一词,而是一律使用“检察人员”。
在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高检院政治部编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一书中间,凡涉及的称呼均为“检察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出现“检察干警”词句(如:97页第二段、153页第二、四段)。
例一, 2006年2月24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1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例二,2006年4月26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8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我们相信检察机关通过连续多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这一不规范现象将越来越少,最终将逐步走向规范。
用语建议 1、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人员”或“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等; 2、区分不同场合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检察官”、“法警”、“书记员”等; 3、将“全体检察干警”、“广大检察干警”称作“全体检察人员”、“广大检察人员”等等,以此类推。
以上建议,为即兴思考浅见,难免存在不当甚至错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如何培养检察干警敢于担当意识
无私则无畏,无谓则敢于担当——无私代表人的思想境界、素质修养,培养高检查干部的担当意识,从本质上讲需要提高检查干部的思想境界、素质修养。
检察院的检查干警这个职位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要做到这一点,本人认为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学习内容上要注意全面和专业相结合。
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历史、自然科学等知识必须学习,这些人类的基础知识如果没有了解,就形不成大的历史眼光和社会眼光,工作起来当然会看不长远甚至短期效应也不过关。
目前办案注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没有对社会各种知识的了解是做不到这种统一的,因为你将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智慧,更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笔者认为,除上述三个效果的统一外,还应当再加上历史效果的统一,这样的四统一才是全面的,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检察事业的发展有益的。
另一方面,是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这一点不具备的话就真正成为了检察机关的“混混”,其他知识再多也是无用的。
刻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使之与社会知识结合起来,工作中才能做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历史效果的“四个统一”,才能成为学习型检察官。
学习方式上要注意多样化,向书本学习是基础,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就会很浅薄,这一点必须下苦功夫。
一些人害怕学习,就是由于不能沉下心来读书,一提学习就害怕。
要知道检察官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几乎全在书上,不读书的人想获得这种知识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看到日常中一些不注意学习的人正是法律知识极端贫乏的人,办案凭感觉,办错了凭关系和门子来摆平,从而成为检察机关的腐败之源。
实际上,社会各界也是如此,不爱学习没有相关知识的人为遮盖自己的无能而寻找各种保护伞,或者搅混水使任何事不按正路办,使知识实际上陷入无用的境地,然后混水摸鱼,成为社会很大的一个腐败之源。
学习将起到的预防腐败的功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通过学习,自己的能力提高了,修养提高了,不必靠弄虚作假混日子了,抑制腐败的能力自然就加大了。
中央把学习提到“国策”的高度,实在是高瞻远瞩。
学习还要注意向身边的人学,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经历和实践,因而也有着独特的知识,尤其是一些办案经验丰富的人,有着丰富的检察工作智慧,需要和值得我们去学习。
知识再多的人也要如此,以他人为师,古来如此。
学习的另一重要方面当然是到实践中学,离开实践,学习将得不到消化,知识将得不到升华,就形不成工作智慧和人生智慧。
一个没有智慧的人是不能立足于社会的,更谈不上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检察官还要求必须有丰富的检察工作智慧,这只有通过学习知识后经实践提炼得到。
不深入检察实践,空谈检察理论,对自己毫无用处,对检察工作也毫无用处。
深入实践,从实践中不断学习知识,学习智慧,是学习的重要方面。
总之,每个检察官都应当树立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做一名终身学习型检察官。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如何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的能力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站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前沿。
加快邵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基层检察干警更新群众工作理念,探索群众工作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进而实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
\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少数检察干警严重疏离群众 ,对群众缺乏感情 ,他们或者简单地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 、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做群众工作 ,简单的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或者认为检察机关做群众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完成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 ,是一种短期行为 ,没有必要投入太多精力 ,只需简单应付即可。
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直接导致部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深入群众 、依靠群众 、服务群众 ,更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 二是没有形成正确的工作方法。
在群众工作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一些干警虽然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 、业务技能 ,但是 ,在联系群众上 ,不能深入实际去研究具体情况 、具体问题 ,往往只是采取照本宣科的方式 ,停留在法律宣传 、访贫问苦等层面上 ,没有立足检察职能 ,不能找准群众诉求和政策法规的结合点 ,甚至还在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产生了激烈碰撞。
\ 三是没有形成实际的工作效果。
能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能不能充分发动群众推动检察工作 ,是衡量群众工作是否做出成效的重要标准。
当前 ,多数基层检察干警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 ,只治标不治本 ,只解决群众一时之需 ,不能指导 、帮助群众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长期如此 ,群众必然会对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产生怀疑,现在出现职务犯罪案源枯竭 ,立案监督线索匮乏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欠佳。
\ 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应具备的能力\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 ,为把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做实 、做细 、做深、做好 ,要求基层检察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主要应具备以下几种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具备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依法 、全面整合和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 ,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 ,形成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 、办案安全防范规定 ,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水平。
基层检察干警应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 ,着眼于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依法 、有效进行全过程监督 ,做到有罪追究 、无罪保护 、严格依法 、不枉不纵。
\ 二是具备释法说理的沟通能力。
目前 ,基层检察干警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 ,既要承担执法办案任务 ,又要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检察干警要通过掌握丰富的群众语言 ,了解群众的心理状态 ,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释法说理 、心理疏导等工作 ,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争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三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断能力。
随着邵阳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各种社会矛盾呈现易发 、多发、高发的态势。
如果继续用老观念 、老方法来处理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但不能化解矛盾 ,而且会导致矛盾更加复杂。
因此基层检察干警要放下架子 ,俯下身子 ,开动脑子 ,根据矛盾的特殊性 ,结合具体事件 ,联系相关法律 ,灵活处理。
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 、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热点 、难点问题时 ,要沉得住气 ,保持清醒的头脑 ,确保应对得当 ,处置得体。
\ 提高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教育引导 ,树立群众工作观念。
人民群众是我们 的“根”和“源”。
我们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过程中 ,要教育引导基层检察干警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明 确“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同时 ,要让大家认识到群众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 ,不是形式上的一阵风 ,更不会与检察工作相冲突。
恰恰相反 ,只有关注民生 ,贴近群众 ,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检察工作才能如鱼得水。
\ 二是加强沟通 ,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努力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开展经常性的群众走访工作 ,采取召开座谈会 、听证 、问卷调查 、深入群众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为主动服务群众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夯实基础。
\ 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转化机制 ,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 、筛选 、分类 、分析 ,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 三是树立形象 ,转变群众工作作风。
根除对群众颐指气使 、冷硬横推的霸道作风 ,切实解 决“门难进、脸难看 、事难办”、推诿扯皮 、久拖不决 、文过饰非 、对群众漠不关心 、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
坚 持“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的执法理念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强化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 ,注重人文关怀,及时 、高效 、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 ,努力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 四是严格奖惩,强化群众工作考评。
建立和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考核制度,对那些考核成绩优秀、工作成绩明显的干警要予以鼓励和嘉奖,对考核成绩差、群众信任度低、工作实绩不明显的干警采取诫勉谈话等。
同时,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年度考评与换届考评相结合,根据检察干警的工作实绩,按照统一标准,通过述职、群众评议、领导评估、座谈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基层检察干警一年来的群众工作作一个科学的评价。
\ 五是创新举措,提升群众工作实效。
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在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的过程中提升工作业绩。
一方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
通过设立检务大厅、实行案件公开审查、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参与到具体执法活动中来,见证执法过程,听证执法依据,评议执法状况,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大走访等形式, 广泛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四走进”活动,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