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一篇香港被侵占的过程的作文怎么写
- 第一次鸦片战事扩大,英军攻占厦门、宁波海、镇江,抵达南京下关。
清政府被耆英于1842年8月签订《南京条约》,正式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
自此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
- 1856年至1858年,清朝再在第二次鸦片战争败于英国与法国的联军,被逼在1860年签下《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部份纳入香港殖民地,交由英国管治。
- 英国政府以香港的防卫需要加强为由,再逼使清朝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1898年7月1日起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二百多个离岛,为期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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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被侵占的历史(100~200字)
英国根据《南京条约》占领了我国领土香港岛。
英国强占香港岛,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
英国的目的是企图在军事上和经济控制中国。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进犯北京,火烧园明圆。
清政府又被迫接受侵略者的全部要求,于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
就这样,英国占领了九龙半岛今界限街以南的土地,以及位于九龙半岛西部的一个大岛屿昂船洲。
这使英国所取得的香港这一侵华基地得以进一步巩固与加强 英国侵占九龙半岛南部后,不久又图谋占领整个九龙半岛及其附近岛屿和水域。
1898年6月9日,清政府总理与英国在北京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根据该约,清政府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的土地,以及附近岛屿,租给英国,租期99年。
这块租给英国的土地后来被称为香港新界。
致此,英国通过刺刀、洋枪与大炮的野蛮征服,实现了对中国香港地区领土的占领。
香港被侵占的历史
英军侵占香港,是英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于1841年1月26日派兵强行侵占香港的事件。
在18世纪初,英国开始对华进行鸦片贸易,1840年6月,清政府下令查禁鸦片,英国悍然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出兵攻打广州。
1841年1月26日,英国派兵强行占领香港。
在英军强占香港以后的50多年时间里,英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三个有关香港问题的不平等条约,霸占了整个香港地区。
香港被侵占的过程 (要短一点)
香港岛是英国通过1842年的《南京条约》割占的。
1860年英国通过《北京条约》割占了九龙。
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香港被英国占领了资料作文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
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都是满清政府屈服于英国的炮舰而签订的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使英国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100来年。
这幅画描绘林则徐在虎门海滩销毁鸦片时的情景一些著述和传媒是这样描述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如何占领香港岛的:1840年8月英军在占领定海之后,北上到达天津白河口,惊慌失措的清政府急派直隶总督琦善去大沽与英国全权使臣懿律和义律谈判。
1841年1月25日,琦善与英国签订了臭名昭著的《穿鼻草约》,条约第一款就是将香港岛割与英国。
第二天,英国军队就占领了香港岛。
这种说法似乎认为英国占领香港岛有确实的“条约根据”。
实际上,英国是在毫无条约根据的情况下强占该岛的,道光帝事先既未曾闻知,更未予允准。
依据中英两国的档案记载,1840年8月30日,义律去天津大沽曾向清政府递交《巴麦尊子爵给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提出割让东南沿海一岛或数岛给英国等侵略要求。
琦善根据道光帝的旨意拒绝了英方提出的侵略要求,劝说英军退回广东再继续谈判。
几个月之后,琦善抵达广州继续与英方交涉。
道光帝明确指示琦善,如果英方坚持其侵略要求,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用武力抗击侵略者。
但是琦善慑于英军船坚炮利,力求妥协。
由于道光帝的态度非常强硬,因此琦善在与义律谈判时只同意赔偿烟价,拒绝割让香港岛。
1841年1月7日,英军野蛮地攻占了虎门口的大角、沙角,随即又提出霸占沙角等要求。
琦善在英军武力胁迫下,万般无奈,复照英方,英军若退还定海、沙角等处,可奏请道光帝于珠江口外给予“ 寄寓一所”。
1月14日,义律提出割占九龙尖沙咀、香港两地。
琦善答以只能选择一处“寄寓泊船”,俟英方选定后,再由他上奏请旨。
1月20日,义律突然宣布,他己经与琦善达成共有四项内容的“初步协定”,其中第—项就是将香港岛及港口割让与英王。
1月26日,英军在没有任何条约依据的情况下,悍然侵占了香港岛。
1月27日至28日,义律为了迫使中方承认其侵占香港岛为合法,又迫不及待地与琦善在莲花山进行会谈。
两人在英方提出的重要条款,即割让香港岛和通商等问题上发生了争执,琦善表示对义律所拟定的协定草案再行筹思后方能具复。
由此可见,1月20日义律宣市的“初步协定”实属无稽之谈。
英国是在毫无条约根据的情况下强占该岛的,道光帝事先既未曾闻知,更未予允准。
1月30日,英方又故伎重演,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照会中方大鹏协副将赖恩爵,再次谎称义律已与琦善“说定诸事,议将香港全岛地方让给英国主掌,已有文据在案”,并要求撤走岛上各处的中国官兵。
两天之后,英军又在香港岛张贴告示,妄称“现经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议定诸事,将香港等处全岛让给英国寄居主掌,己有文据在案。
是以香港等处居民,现系归属大英国主之子民”。
历史事实是,琦善在英军炮口下,确有允许代为奏恳皇帝、准许英人在香港寄寓泊船之意。
但是,当时香港一词,并非指香港全岛,而仅仅指该岛西南今香港仔一隅之地。
英方却故意将—隅变成了全岛,将“寄寓泊船”变为割占,将“代为奏恳”说成是“议定诸事”、“已有文据在案”。
《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是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1860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讠+斤)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
共九款。
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3)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800万两。
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讠+斤)当政。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是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条约。
1898年6月9日,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
《专条》有中英两种文本,内容如下: “溯查多年以来,素悉香港一处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资保卫。
今中、英两国政府议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图展拓英界,作为新租之地。
其所定详细界线,应俟两国派员勘明后,再行划定,以九十九年为期限。
又议定:所有现在九龙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
其余新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
至九龙向通新安陆路,中国官民照常行走。
又议定:仍留附近九龙城原旧码头一区,以便中国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来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
将来中国建造铁路至九龙英国管辖之界,临时商办。
又议定:在新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
若因修建衙署、筑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
自开办后,遇有两国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约香港章程办理。
查按照粘附地图,所租与英国之地内有大鹏湾、深圳湾水面,惟议定该两湾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或局外,仍可享用。
” 《专条》规定,该约画押后,应于7月1日“开办施行”。
通过《专条》的签订,英国强租了沙头角海到深圳湾最短距离直线以南、界限街以北广大地区,附近大小岛屿235个及大鹏湾、深圳湾水域,租期99年。
此次“租借”,陆地面积达975.1平方公里,较原香港地区扩大约11倍,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
这些被强租的中国领土和领水,后被称为香港“新界”,约占广东新安县面积的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