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
【摘要】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现象得到网络的曝光,越来越多的施害者在舆论和法律的压力下纷纷道歉甚至伏法。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象在中学生群体尤其是初中学生中频发,尤其是女生间的欺凌现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既会对被害者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也不利于培养施害者的健康人格。
因此,作为德育的最主要实施者班主任,必须在日常德育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关键词】中小学;校园欺凌;青少年;对策学校,本应是学生除了家庭之外最为安全的港湾。
但是近年来,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频发,一次又一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
同时,校园欺凌手段也逐步走向复杂化,如集体孤立、说人坏话、群殴羞辱、网络围攻等等,尤其是很多施害者还将整个过程发布到网上,使得校园欺凌案逐步成为社会关注问题。
而且,校园欺凌案不仅给欺凌者和受害者乃至旁观者带来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更会在青少年心理乃至未来的人生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因此,作为校园德育管理的最前沿——班主任,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手段防校园欺凌于未然。
一、防校园欺凌于未然第一招——透过爱好纠正性格在信息发达的环境下,网络、游戏、影视、小说中暴力内容屡见不鲜,难免会有个别
做一个职业打假人都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
下面是你需要的文章资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具体可以参考一下“全国打假网” 还可以看看以下的文章: 严惩售假者是打假的关键 新华网 全国联合打假行动目前仍在深入开展,不断传来的战果让消费者感到振奋。
虽然打假行动打掉了很多造假售假窝点,但同时暴露的问题也让人忧虑。
当前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有些地方制假售假已成气候,出现了假冒伪劣一个村、一条街和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保管“一条龙”的态势。
另外,高科技的应用以及高学历人员的参与,使得造假手段更趋隐蔽、复杂。
如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一涉嫌假冒高技术产品金刚石锯片的造假窝点时,发现该造假工厂的管理人员大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懂法律,懂管理,懂技术,他们平时非常注意研究国内各名牌金刚石锯片,造假水平相当高。
因此,虽然打假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但假冒伪劣商品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再加上个别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制假售假者或抗拒执法,或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导致一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打假形势异常严峻。
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制售假货可以获得高额的利润。
制假是“源头”,而售假则是制假的“动力”。
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最终是为了销售牟利,正所谓“无售不制”。
执法部门在打假中,常常过分强调要从源头上打击假货,给制假者以“重拳”,而对售假者的惩罚往往较轻甚至忽略。
假货没收了制假的人还在,制假的设备摧毁了制假的技术还在,只不过是换一个时间和地点,同样的制假者还会制造同样的假货并流入市场造成危害。
有需求、有利润,这就是为什么假冒伪劣商品屡打不绝、越打越难的原因。
笔者以为,打假行动不仅要打击制假,更要打击售假,彻底摧毁假货的盈利模式。
有的商家特别喜欢卖假冒伪劣商品,因为这些商品利润高,效益大,风险小,即使被工商部门查获最多不过没收,要消费者找上门来也可以推到制假者身上,一句“不知道”能赖就赖,这些比起他所获得的利润来真是微不足道。
因此打假不仅要打掉制假的窝点,更要对售假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彻底打掉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动力”。
假如所有的商家都不敢或不愿意出售假货,那造假者又如何实现利润呢
打击出售假货的有效办法,就是消费者和工商部门联手,谁售假就打击谁。
首先,由消费者向有关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对商家进行查处,如果一旦确认,就可以处以售假商家所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0倍以上的罚款,同时对提供线索的消费者给予2到5倍不等的奖励,这样无论谁销售假货,无论他知道或不知道他所销售的是假货,一经查证就给予严厉惩处。
这样使商家在进货时,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消费者负责,而那种进了假货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或者明知是假货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故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通过外力的监督和约束,我们不仅可以打击售假的商家,而且还能培养商家的诚信,最后到所有商家为了自身利益都拒绝假货之时,假冒伪劣商品也就自然会销声匿迹,实现“无售不制”的局面。
为职业打假者合法化呼吁 ——兼与梁慧星研究员商榷 国内媒体2002年7月后,一个引起公众关注的老话题,由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公布,再度浮出水面,不仅在消费者协会如上海消协和全国消协内部,而且在法学家间和传媒间同时成为争议的焦点。
这个很长时期得不到解决的聚焦,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不应该,保护不保护“知假买假打假者”?如同《南方周末》(2002年7月25日)编者按:“在法律的争议与现实的需求之间,我们还需要更深入的争鸣与探讨。
” 其实决不限于法学家间甚至社会典论对此存在争议,就是在司法界具体到某一个承审此类诉讼案件的法院内部,甚至合议庭内部也同样会出现两种分歧意见。
据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法官赵冰清说:两种观点之一认为,以打假为赢利手段,不是真正的消费者,不适用《消法》第49条;另一种则认为,不要去追究消费者的购物动机,只要商家确实售假,就构成欺诈,谁捉到,谁就应该得到赔偿。
我以为:首先必须重温所谓“退一赔一”即双倍赔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于“知假买假”的分歧意见主要是对《消法》第49条中“消费者”概念理解不同造成的。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这一条的真正立法意图呢?著名法学家梁慧星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回答说:“我本人参与了《消法》的起草过程。
在《消法》草案的专家讨论会上,反对这条的人不少,而发言中极力主张制定这条的只有何山(全国人大法工委)、武高汉(原中国消协)和我3个人。
当时我们只是想以经济利益调动受欺诈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惩罚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根本没有想到有人会利用这条去牟利,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竟出现了一个职业打假者。
”梁先生认为“要是任由‘知假买假’式的职业打假阶层一味发展下去,就会形成一个脱离于公权和私权之外的、以打假为业的牟利行业”,并称“知假买假’者“不合法”。
但是“我们”“3个人”之一的武高汉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认为:消费者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天敌”。
赞同《消法》第49条的还有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乔晓阳、胡康生等以及很多省市人大、消协的代表。
对于“知假买假不属于消费者”成了一个法律名词并被争论不休,武高汉感到“特别迷惑,特别悲哀”。
他认为“知假买假”是经营者强加给消费者的概念,违背了《消法》立法的基本精神。
另一位何山不仅在6年前主动“疑假买假”,并将两幅徐悲鸿的《奔马图》“怀疑有假,特诉请保护”,最后得到法院支持获双倍赔偿。
而且他认为,消费者购假索赔对社会有好处,应当鼓励。
个人打假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减少了政府的打假成本,应该得到关心和支持。
请允许直言,我赞赏梁研究员的“理性”和非“情绪化”,并且拥护“建立真正的政府‘悬赏打假’制度”。
但是,在《消法》没有修改对消费者不包括“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者,对此作出明确界定之前,比较而言,鉴于中国市场假货充斥甚至以假乱真,李逵难辨,正如某电视剧一句经典台词:“现在只有妈是真的,连爹都有假的”情况下,我倒觉得“职业打假者”应运而生,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
纵使让这些见义勇为的“打假英雄”“先富起来”而我辈不至因买生活必需品柴米油盐酱醋茶也担心伪劣又有何妨?我仅知天津出了个“王海”,赞成他关于“知假买假或打假无疑增加了卖假者的风险成本,对减少欺诈有好处,有利于社会公益”的观点。
据闻他已退出“打假”,在专心写书;南京出了个“杨鸿”;上海出了个“王海东”。
纵或全国大、中城市各有一名代表性人物,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泛滥而出现一个“职业打假者阶层”,试问那又有什么“社会危害性”?职业打假者与假冒伪劣同生共死,让中国市场如同美国、日本甚至某些发展中小国一样净化,那又有什么不好? 粱先生以《消法》起草者的身份阐释“立法原意”,让我们了解了立法当时粱先生本人的“原意”,但是立法一个相互斗争和相互妥协的过程,参与起草法律的并不止一人,各个起草者的“原意”也殊难相同,在法律适用发生争议的时候,去寻找“立法原意”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即使是某一个起草者本人的解释也很难说就是“立法原意”,如果两个起草者的“原意”相对立,那么究竟谁的“原意”是“立法原意”呢? 法律一经制定就注定要落后于生活,因为法律条文是稳定的,而社会生活是变动不已的,法律必须与时俱进,要解决僵硬的法律条文和流动的社会生活的矛盾,非对法律进行解释不可。
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指出:“随处可以看到的现象是,对于同样的条文、同样的用语,不同学派的学者可能有理有据地研究全不同的解释。
”而“判断何为真诠,何为真释,不仅要看是否符合文义,而且要看是否符合正义”(《刑法的基本立场序说》中国法制出版社)。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为“据某个著名网站的调查,超过90%的网民赞成王海式的‘知假买假’,舆论明显呈‘一边倒’的态势,绝非偶然。
”《北京青年报》(2002年7月22日)《解读“不保护知假买假”》谈得好:“此次消费者针对‘不保护知假买假’传闻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民愤’,其实正是消费者在当前消费环境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一个缩影。
” 至于司法监督,人人皆知,美国是由联邦最高法院法官进行宪法监督与解释。
1930—1941年出任该院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胡果(Charles Erans Haghes)有一句坦率而惊世的名言:We are under theConstitution,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大意应是:我们尊重(美国)宪法,但宪法是什么,由法官说了算。
中国是成文法非判例法国家,法官不能造法。
在司法支持打假,优化和净化市场方面,我以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王海东打假的一个《批复》是非常难能可贵,值得弘扬推介的。
1998年4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王海东与上海真知旅游购物中心产品质量纠纷一案的批复》:“原告向被告购买无绳电话,并无违法。
被告向原告出售的无绳电话没有邮电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也未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无绳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书’,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销售的产品。
被告这一行为是对不特定的消费者的欺诈。
经营者违法经营不仅应接受行政处罚,也应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故本案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判令被告承担责任。
” 正是因为这个态度明确,不同凡响的《批复》,要求全市各级法院,无论购买商品者是什么人,无论他是否知假和个人生活需要.凡经营者经举报、审查确认构成欺诈的,一律适用《消法》第49条,给购买者退一赔一。
这就使得上海市场相对全国各地市场而言,虽不能说假劣绝迹,确实做到了购物环境和执法环境的净化和优化。
这难道不是有目共睹和有口皆碑的么?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除将“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关于贯彻施行<民法通则>若平问题的意见》第68条)延伸适用于 《消法》第49条,并将上引上海市高院《批复》推广全国法院系统参考适用。
我们不是倡导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说什么他山石可攻玉吗?现在美国以金融保安业闻名世界的平克顿公司从1992年就以“调查公司”的名义打进中国“打假”市场,据说该公司80%以上的业务集中在“打假”上。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是国内最大的对宝洁、联合利华等74个跨国公司的品牌进行保护。
其中宝洁公司每年假货损值12亿,联合利华每年假货损值3.4亿。
他们作为职业打假者不仅合法化,而且实现了规模化和企业化。
既然洋人已经在我们鼻子下面不仅成为一个企业而且成了一个市场行业的主要业务,我们为什么不把他们的经验直接“拿来”学到手,甚至直到今天还要喋喋不休地争论什么“知假买假”合法不合法,受不受法律保护昵? 最后,呼吁对“职业打假者”,即运用《消法》第49条谋生的打假者,承认他们的行为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应予以合法化。
我完全赞同《法制日报》(2002年7月18日)“为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正名”。
因为“法理上讲,承认知假买假者是消费者,是法治社会对公民个人权利重视和保护的表现。
在法治社会里,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与自由,任何其他机构与个人均无权对公民的花钱动机进行审查。
从法理上讲,社会舆论一边倒地支持知假买假索赔行为与某些销售假劣商品的商家对此恨之入骨的态度的对比,就足以辩明人心向背。
因此,对于知假买假索赔行为,立法应该是开绿灯而不是亮红牌。
”请允许狗尾续貂;不仅立法,而且司法,行政、法学、律师,包括传媒众口铄金,都该如此。
总而言之:为了中国市场净化,为了中国出口诚信,为了中国精神文明,除了有效打击假冒伪劣、打击欺诈行为,别无选择。
“打假”是硬道理,是判断是非的基础和前提。
除了依靠政府,依靠各行业包括消协打假,还须全社会动员起来对一切欺诈行为包括制假售假鸣鼓而攻之。
对于“知假买假”的打假职业者,务必鼓励、支持,使其合法化,而不容歧视、排斥,更不容否定。
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权益部可以做什么工作维护学生权益
一、总则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
它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的实际,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要体现时代感,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时俱进,继承和创新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德育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使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确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造,大胆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
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维护祖国的尊严、荣誉、独立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视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立志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和坚持,坚持走。
3.努力学习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增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确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形成符合社会和个人实际的就业观,提高自我就业能力,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准备。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学习和遵守和相关法律,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校纪校规和职业岗位规范。
6.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遵守,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7.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乐观向上,学会合作与竞争,提高应对挫折、匹配职业、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德育内容1.民族精神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培育和弘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伟大民族精神的教育;和革命传统的教育;创新精神的教育。
2.理想信念教育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教育;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知识教育;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教育。
3.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往礼仪以及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保护环境的教育。
4.遵纪守法教育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5.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教育;心理咨询、辅导和援助。
除以上各系列教育内容外,中等职业学校还要随着经济、政治形势发展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教育。
四、德育途径1.德育课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的主阵地。
德育课教学应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充分发挥德育课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2.其他课程教学文化课教学应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发掘德育因素,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专业课教学应结合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意识、职业道德与创业精神教育。
学校应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增强职业意识,提高职业能力。
3.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
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相关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及其养成训练。
学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定期组织参观,瞻仰革命圣地和遗址,祭扫烈士墓,参观城市、农村和名胜古迹,参观现代企业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职业,认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增长才干,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4.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分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
根据学生特点和他们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学、咨询、辅导和援助,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职业指导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职业指导工作中全面渗透德育内容。
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5.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肩负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
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的实际和专业特点,遵循德育规律,组织建设好班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培养好的班风学风;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密切联系家长,充分利用家长、用人单位、行业及社区等各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
做好德育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
教师要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都应与德育紧密结合,要从关心学生发展的需要出发,着眼教育,严格要求,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管理育人。
学校各项服务工作都应体现德育功能,全体服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优质服务,使学生受到感染和激励,实现服务育人。
6.党团组织、学生会工作要通过举办业余党校、团校和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特别是学生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入党。
共青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
共青团、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学校要通过党团组织、学生会、班集体、学生社团,有组织地开展科技、文艺、体育活动。
要鼓励、指导学生建立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和社团,因地制宜开辟活动场所,建设活动设施,使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培养健康的情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审美能力,锤炼意志品质。
7.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要开展生动有效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要结合民族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
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
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络等的建设,发挥黑板报、橱窗、图书馆、陈列室及模拟职业场景等的宣传作用和校训、校歌及学校发展历史等的激励作用,注重宣传先进的企业文化以及行业劳动模范和学校优秀毕业生的事迹。
8.家庭与社会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好本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均应履行关心、促进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助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发利用社会的德育资源,开辟青少年教育的社会教育舆论阵地,加强社会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的管理,配合做好的实施工作,打击腐蚀毒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文化环境、治安环境和社区环境。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社区教育委员会和街道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逐步建立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共同营造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环境。
五、德育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评价的内容与标准以本大纲为依据。
评价由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和学生品德评定两方面组成。
1.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学校实施本大纲的情况应作为考核校长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评估工作中应注意听取学生、用人单位的意见。
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师育人质量的考核评比,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评价与创建相结合。
通过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和评选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班级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学生品德评定对学生品德的评定,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德育目标,并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品德要求,对学生在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与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行为表现提出具体要求,由学校制定具体测评办法,并组织测评工作。
对学生的品德测评,应坚持科学性、客观性、教育性、民主性等原则。
六、德育的领导与管理1.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明确的机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应根据本大纲德育目标要求与教育内容,针对本地区和不同类型学校需要,制定本大纲实施细则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估制度和办法,定期对本大纲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
党组织要发挥德育的监督保证作用。
全体教职工都要做学生的德育工作。
学校要建立贯彻实施本大纲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育人责任,并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面、全程、全员育人的局面。
2.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德育工作。
优化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德育工作队伍;制定规划,有计划地培训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不断提高德育专(兼)职工作者的素质和德育工作的能力、水平;培养一批在德育工作方面有专长和造诣的管理者、优秀校长(书记)、班主任、德育特级教师和研究人员;切实解决德育专(兼)职工作者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德育工作的经费与物质保障德育经费要确立科目、列入预算。
学校德育经费投入的范围,包括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教学、管理和日常德育活动两部分。
教学、管理经费投入包括德育课教学、德育专职教师的培训提高、社会考察与调研、有关教研室的业务条件建设和图书资料购置、德育科研。
日常德育活动经费投入包括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假期和课余时间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大型德育活动以及用于学生和德育队伍表彰奖励等所需经费。
学校应把建设适应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德育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基地纳入总体建设规划,并从基本建设费和设备费中给予保证。
4.德育科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德育的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建立德育研究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实施本大纲提供理论指导和业务咨询。
要注重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调查,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探索德育规律,不断提高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德育研究成果的鉴定、奖励、推广机制。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初中阶段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 加强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2)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3) 民族团结教育(4) 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德育的主要内容德育的内容实际上就是道德教育、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的内容。
德育的内容应当包括三个主要层次:一是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二是公民道德与政治品质的教育;三是较高层次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理想教育等。
依据这一层次划分,我国小学德育内容的重点具体说来应当包括或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基本道德是个体生活的基础性道德要求。
基本道德往往是历史上传承下来为人类社会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
美国教育学者阿迪斯?瓦特曼说,不管时代如何变化,我们总将有着和我们祖先同样的需要。
那就是,愉快、勇敢地度过我们的一生,和周围的人友好相处,保持那些指导我们更好成长的品质。
这些品质是欢乐、爱、诚实、勇敢、信心,等等。
德育的基础是要教学生学会做人,所以诸如公平、正直、诚实、勇敢、仁爱、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等应当成为中小学德育的奠基性内容。
在基本道德教育方面,我们曾经有过极左的思维,用道德的时代性、阶级性、民族性等等否定道德的历史继承性和全人类的共性。
其结果是基本道德情感的消失和起码的道德规范的丧失。
极端的例子是“文革”时期,打、砸、抢等犯罪行为反而成为合乎道德的“正义”行动。
这一历史教训在今天的德育实际中决不可以轻易忘记。
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教育,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也是学校德育经常性的重要的内容之一。
学生无论在学校、家庭和公共场所,都应当遵守文明行为规则。
文明行为的内容广泛,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看起来似乎是日常小事,但却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的文化修养和精神内涵的标志或表现。
当然,文明行为不只是一个人的行为的外部表现,重要的是这些外部行为应反映出一个人的内部心灵或性格的特征。
否则,一些人学会了“彬彬有礼”、衣着讲究,给人一种很有“教养”的印象,但实际上他仍可能是虚伪、狭隘、自私和粗鲁的人。
所以文明行为教育应当同个体的精神培育结合起来。
小学生的“学生守则”以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它是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及其他道德品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学校要教育学生坚持不懈地严格地切实地遵照执行。
对小学生进行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教育是小学德育内容的重中之重。
2.公民道德与政治品质的教育公民道德与政治品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民主法制观念和其他政治常识的教育等项内容。
集体主义教育是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集体主义教育必须要养成学生善于在集体中生活的习惯,使学生能够关心集体,关心同学,愿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学生对集体要有责任感与荣誉感;发展同学间的友谊,促进同学间的团结。
我国现在的小学生许多人是独生子女,对他们进行集体主义教育是他们健康和幸福成长的重要途径。
爱国主义是人类一种最古老的感情,是千百年巩固起来的、人们对祖国一种最深厚的情感,是对祖国在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的正确理解,也是力图使祖国更富强、更强大,为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的一种坚定的志向。
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有:第一,爱国主义教育既有一般的对于祖国的向往、爱恋之情,也有对于具体的祖国的热爱与奉献的冲动。
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主要是倡导民族奋发精神,焕发儿童和青少年的斗志,为把祖国建设成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而不懈努力。
其中要特别注意实现爱国主义教育对小学生学习动机的增强作用。
第二,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制度是一致的。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所以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然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政策。
应当努力实现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教育的内在统一。
第三,爱国主义应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紧密结合。
由于科技、经济的发展,今天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地球村”。
中国的发展进步是世界发展进步的一部分。
当今世界的许多问题也只有从全球的大局出发才有可能解决。
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理解与合作是世界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条件。
所以,今天的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将爱国主义同国际主义、国际合作和对世界和平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等等紧密地结合起来。
爱国主义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表现是自觉维护民主与法制。
所以法制意识的培养也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小学阶段应当努力对小学生进行民主与法制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对民主的政治与社会生活及其条件有较为感性和直接的了解,从小树立民主与法制的观念。
同时还应当采取适合小学生发展实际的形式进行其他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常识的教育。
3.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的基础教育世界观、人生观、理想是人的精神内核。
对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的培育是德育的最高目标,同时也是德育的基础性工作。
只有确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美好理想,学生才可能有健康、自觉的价值生活,才能有真正合乎道德的行为,形成真正的文明行为习惯。
儿童、少年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的形成、发展的关键时期。
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的基础教育应当成为德育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任务。
小学德育在处理这一方面内容时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第一,小学生年龄和发展的实际决定着小学德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是努力探索适应我国小学生品德发展实际的教育方式,生动活泼地完成启蒙和奠基性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教育的任务。
第二,采用适当形式开展这一教育不等于完全否定这方面的教育。
适当地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能和可行的。
以上是德育内容的重点。
在这一方面,我国政府对小学的德育内容有统一的规定,目前主要体现在《小学德育纲要》上。
《小学德育纲要》规定:“小学德育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包括必要的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
”具体德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十条:一、热爱祖国的教育;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三、热爱人民的教育;四、热爱集体的教育;五、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六、努力学习、热爱科学的教育;七、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的教育;八、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九、良好的意志、品格教育;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
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作文, 800字
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人付出昂的代价获得的现代常识。
但这正确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上,难以成为生活中坚固的基础;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还需要再补充一个“平等”:在错误面前人人平等。
“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谁来判定真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来主宰法律
如何判定真理和住在法律的,是有限,有错甚至有罪的人,又如何在崇高的真理和庄严的法律面前实现人人平等
最理想,省心的办法,是让那些无罪,无错甚至无限的“超人”,薇我们草民判定真理和住在法律。
如果找不到,就需要假定存在着这样的人,以便轻易地欺骗自己。
善良的愿望胜于催眠的药物,使我们两千年大梦难醒,永远幻想着昏君之后的明君,**之后的清官。
经历几千年苦难,终于到了一条真理的入口处: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永远也不会有无罪,无错,无限的明君和清官,以及名目繁多的伟人,英雄,名人,圣人等等,他们真理在握,应高居于社会之上。
我们曾经崇拜过,幻想过,寄予过无限希望的偶像,原来和我们一样都是有限,有错,有罪的人,且在多数情况下,有罪错更有过之。
当我们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悲愤之余,心想万一易位而处,一定要做公正执法的人。
当我们收到谬误和武断的压制,思想在压迫中升华,决心要做坚持真理,尊重他人意见,具有宽容精神的人。
无产阶级曾处在社会最下层,**就把新世界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
然而收获的仍然是失望。
我们每一个人有何尝不是这样。
一旦成为判断者,总喜欢对别人做出错误的判断。
认识自我的有限性,从来都难于认识他人的有限性。
毛主席1942年说过,世上只有两种人不犯错误:死了的人和还未出生的人。
后人能够对毛主席表示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有活到自己纠正自己错误的那一天,却必须由后人来纠正他的错误。
凡是错误的思想,都应该进行批判,是思想斗争的原则。
但由谁来判定错误呢
有些真理可以通过当前的实践检验,有些却需要历史和时间冲刷。
一个人无论有多丰富的知识,相对于宇宙和它的规律,实在是微不足道。
十条真理对于无穷大等于零,一千条真理对于无穷大也是零。
真理一旦越界,就成了谬误。
中国人喜欢说,坏事可以变好事,谬误可以转化为真理。
波普尔则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自己的错误中获得的。
但只有坚持在错误面前人人平等,争论双方,或者说错误双方,即批判和被批判,批评和反批评,限制和反限制的两造,都本着对等,公开,诚实和负责的规则行事,才能完成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不断从自身的错误中获得真理,也才能一步步从是非颠倒,积非胜是的混沌中走出来。
八上政治知识网络结构图
第一课常考知识点:本单元内容是中考命题中较为重要的考点,常考知识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法律的基本特征。
(2)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3)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密切联系。
(4)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做到守法、护法。
中考比重:2分。
趋势预测:本部分考点依然集中在以上四个方面,但为了适应开卷考试的特点,题目会向开放性和综合性发展,命题材料更加联系生活中的实际,同时含有漫画及图表的题型会相应增多。
第二课常考知识点:(1)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共同准则。
(2)通过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现象的危害,深刻认识到养成守法习惯的重要性。
(3)判断违法行为的种类。
中考比重:2分。
趋势预测:未来的考试命题中,这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会加大,题型会多样化。
复习过程中在非选择题方面应多加关注,学会对典型案例加以分析。
第六课常考知识点:侧重考查未成年人保护中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的职责以及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中考比重:6分。
趋势预测:以漫画或文字材料作为题目,创设情境,引导学生分析材料中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履行了法律义务,与“义务教育”有关考点综合起来命题,使学生充分认识家庭、学校、社会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也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设计出自我保护的对策。
.第七课常考知识点:违法行为的类别、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危害性以及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等知识。
中考比重:6分。
趋势预测:借助漫画或我国开展打黑除恶、缉毒禁毒、缉私反腐、取缔邪教、反腐倡廉、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实例为背景材料,引导学生分析行为的性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从中应吸取的教训,着重考查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
第八课常考知识点:我国宪法的地位,以及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中考比重:4分。
趋势预测:以中外政治家评价宪法的名言或依宪办事、违宪行为的实例为材料,要求学生分析说明宪法的地位第九课常考知识点:(1)“公民”的含义以及“中国公民”的含义;(2)公民的人身权利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的内容;(3)怎样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中考比重:10分。
趋势预测:(1)通过实例说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2)讲述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事例,分析说明相关法律要求。
第十课常考知识点:婚姻的条件和禁止、父母对子女应履行的三方面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考比重:2分。
趋势预测:由于本部分内容的特殊性,中考涉及本部分的内容相对比较少,将主要以选择题或以综合其他部分内容的形式进行考核。
第十一课常考知识点:(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公民在享有受教育权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法律保护。
(3)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的特点。
中考比重:4分。
趋势预测:(1)结合社会和学生生活实际,以生动、直观体现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漫画、图表来阐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结合学生自己在学校受教育的状况,谈谈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十二课常考知识点:(1)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公民的继承权。
(3)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我国税收的特征。
(5)我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民要自觉依法纳税。
中考比重:4分。
趋势及预测:(1)运用材料或是通过分析材料说明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通过对漫画、活动方案设计、相关表格等形式予以分析,说明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通过材料对公民的继承权进行分析。
第十四课 常考知识点:(1)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含义与意义。
.(2)公民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台湾问题。
中考比重:2分。
趋势及预测:以选择题,简答题等形式考查公民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对台湾问题的认识。
第十五课常考知识点:(1)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2)青少年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把握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
(4)公民受到非法侵害,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考比重:4分。
趋势及预测:设置情景材料,要求学生机智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以材料分析题的形式重点考查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
第十六课 常考知识点:(1)公民主要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2)考查学生是否懂得!在实际生活中,如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3)考查学生是否理解我国公民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之间的关系。
(4)考查学生在实际生活中是否能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中考比重:4分。
趋势及预测:以阅读理解、辨析等题型考查学生是否理解我国公民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之间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