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法的名言
.在没到任何证据的情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能是误入歧途。
2.世上的事都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3.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
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
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
5.不要让一个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这是最重要的。
感情会影响理智的。
《四签名》 6.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
《红发会》 7.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
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
《红发会》 8.生活是很枯燥的。
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
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
《红发会》 9.不寻常的现象总能给人提供一些线索,而没有什么特征的案子却是难以侦破的。
《红发会》 10.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
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
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捉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
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
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知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
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
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
《五个橘核》 11.设想多么重要啊
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
12.在侦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能从繁琐的事实中分清主次。
否则,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会被搅得分散。
13.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
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骗法律。
《格兰其庄园》 14.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么离奇,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或许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一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充分根据证明的解释。
15.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16.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红发会》 17. 因世间的一切就像根链条;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
18.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
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
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最后一案》 19.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最后一案》 20.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
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米尔沃顿
法在我心中的名人名言,谁有
【法在我心中】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管仲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世之仪表。
--沈家本法就是最高的理性,并且它固植于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中。
当这种最高的理性,在人类的理智中稳固地确定和充分地发展了的时候,就是法。
--西塞罗法就是公意的宣告。
--卢梭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商鞅法是这样一种社会规范。
当它被忽视或被违反时,享有社会公许的特权的个人或团体,通常会对违反者威胁使用或实际使用人身的强制。
--霍贝尔要使事物合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法是善良正义之术。
--塞尔苏斯我把法理解为发达的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一种通过有系统有秩序地适用社会强力的社会控制。
在这种意义上,它是一种统治方式,我称之为法的秩序的统治方式。
--庞德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福勒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
--马克思对人们的行为的任何规范性调整如果只与禁止和义务相联系,就不可能是有效的。
--雅唯茨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马克思立法者创制的是规范,法律科学表述的却是规则,前者是规定性的,后者是叙述性的。
--凯尔森法律原则是:许多法律推理所依据的前提,不断地,正当地适用与比较特别和具体的规则解决不了或者不能充分明确地解决的案件的一般规则。
--沃克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是谁的名言
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案件,让我重新对于这句法律名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事人(我用A来代替吧)前来问我,说她十年前借给一个朋友(用B代替)10万元钱炒股,但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利息,也没有写具体还款日期。
因为她现在已经年老,想要那个朋友还钱给她,顺便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准给她点利息,不然,她说太亏了。
因为物价上涨太多了。
A就向许多学了法律的人,甚至包括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咨询。
但别人给她的答复都是说,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所以就不能要利息。
而且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法院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当然,这种逻辑并没有错误。
可是如果真要这样,那A的权益肯定要大大受损。
我就对A说,其实,法律也不会让好人吃亏的。
你完全可以要求B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要求B向您支付这十年来的利息。
因为我自2004年来就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可以说有了一定经验。
A听了之后大喜,我就把相关的法院判决案例告诉她,并且同时告诉她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当然,我也理所当然地按收费标准(一小时)收了200元的咨询费。
A很乐意地付款,并说我的这个法律咨询,比5000元还值。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是来自于实践。
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最关键的是要查明事实,只有事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来判决。
而事实能否查明,经验要远远比逻辑管用。
(我在一个大学兼职教《法律逻辑学》,同时也教《诉讼法实务》,因此,对于逻辑与经验,感受颇多。
)所以,在此,就多说几句理论吧。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而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不是对法律条文(大前提)的生搬硬套,而是对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
在法律上应用逻辑推理的基础是前提真实(即小前提),而前提的真实性是不能通过逻辑本身来提供的,而是需要由经验来决定。
逻辑就是结合大前提与小前提,来得出一个正确结论(即法院的裁决)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法律能被人们所相信、所应用、所遵守,而不在于法律条文有多精密、多符合逻辑。
任何法律都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并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那些规则、惯例和习俗的固定化和条文化。
无论是英美的判例法还是大陆法系,法律从来都不是“被创造出来的”。
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在今天仍然有生命力的那些规则和已经成为历史或死去的东西其差别就在于实践而不在于逻辑。
在此,仍向我们的霍姆斯大法官致敬一下,就为他的这句名言。
法纪规范的名言格言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纪律是胜利之母。
做事要合法度,做人要有原则。
莫道我最大,天下法最大,莫道法无情,只要莫违法。
自觉遵纪守法,享受自由人生。
切记:不要指望别人保护自己,不要以为功可抵过,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是遵纪守法。
学法懂法重在守法,倡廉反腐基于遵法。
朝省、夕胜、朝夕自省;上廉、下廉、上下齐廉。
法律不仅约束公民,也约束着执法者。
警钟常鸣筑防线,防微杜渐保晚节。
没有严格的执法,哪有人民的安宁;没有公正的执法,哪有法律的尊严。
不教不诛,则邢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而奸民不惩。
天下之事,不难立于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人不在名,而在货真价实;官不在高,而在德才兼备。
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不捞不贪不痒,不急不燥志不移。
官以廉为贵,国以法为先。
淡泊明镜,宁静致远。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松竹梅,岁寒三友;廉正清,为官三要。
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会正。
贤内助兴夫兴国荫及后代;贪内助害夫害国殃及子孙。
权是双刃剑,荣辱一挥间。
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党性长存。
法律使入规矩,道德使入规范。
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
生命也许葬送在你忘记法律的一瞬间。
执法学包公,办案学愚公。
处事公,民心顺,执法严,国自安。
讲公正执法严明规矩,树实事求是工作作风。
居安思危,莫忘法规。
严格要求贵在自律,遵纪守法贵在自觉,珍视名誉贵在自爱。
有两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 在法学家眼中没有法律只有法理,在执法者手中没有法理只有法律,法学家的使命就在于将法律的理性变成理性的法律交到执法者手中。
——邱兴隆 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
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刑罚。
——贝卡利亚 在法典时代开始后,静止的社会和进步的社会之间的区分已暴露出来。
——梅因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
——[法]皮埃尔.勒鲁 《论平等》 如果立法者一开始就不集中注意力去建立公民的财产和地位的平等,那么,他的一切努力都将徙劳无益。
——[法]马布利:《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 我们不应把全球法律产生的障碍归咎于文化多元性,而是应归因于不同的国家利益之间的不相容性。
——[美]T·A·哥伦比斯·J·H·沃尔夫:《权力与正义》 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
——[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 世间的一切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无过于枉法。
——培根 以无情的目光记事,以悲观的目光论人。
——培根《论法律》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圣经》 公生明,偏生暗,端悫生道,诈伪生塞 。
——《苟子》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
——宋·欧阳修 威与信并行,德与法相济。
——宋·苏轼 政通人口,百废俱兴。
——宋·范仲淹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汉·刘安
关于“法制”的名言或警句有哪些
培根的名言: 知识就是力量. 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书并不以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读书使人成为完善的人。
真挚的友谊犹如健康,不到失却时,无法体味其珍贵。
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
对一个真心的朋友你可传达你的忧愁、欢悦、恐惧、希望、疑忌、谏诤以及任何压在你心上的事情。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诤言中所得来的光明比从他自己的理解力、判断力中所得出的光明更是干净纯粹…… 最能保人心神之健康的预防药就是朋友的忠言和规谏。
疑心病是友谊的毒药。
友谊的主要效用之一,就是使人心愤怨和抑屈之气得以宣泄释放。
临时结交的人,不能算是朋友。
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
没有友情的社会则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
如果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天性好比种子,它既能长成香花,也可能长成毒草,所以人应当时时检查,以培养前者而拔除后者。
友谊使欢乐倍增,使痛苦减半。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
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
当你处世行 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
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
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 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 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
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 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知识本身并没有告 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
这是一门技艺。
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
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
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 揣摩。
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 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
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
如果一个人只愿孤 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 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 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 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
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
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 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
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 最讲究繁琐辩证。
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
这种种头脑上的缺 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
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 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
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 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 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 情。
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 多谋的人。
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 --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
”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 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
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 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 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
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
”----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为甚至最 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
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 回答者:foolmouse - 秀才 三级 4-15 09:35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
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
当你处世行 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
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
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 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 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
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 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知识本身并没有告 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
这是一门技艺。
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
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
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 揣摩。
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 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
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
如果一个人只愿孤 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 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 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 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
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
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 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
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 最讲究繁琐辩证。
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
这种种头脑上的缺 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
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 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
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 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 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 情。
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 多谋的人。
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 --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
”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 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
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 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 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
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
”----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为甚至最 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
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 作者: ☆星月夜 2006-7-27 15:55 回复此发言 -------------------------------------------------------------------------------- 2 培根随笔3则 持聪明。
”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 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
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 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
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 使人丧失自己本身。
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就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 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 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
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 的火焰中。
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
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 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
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 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象他们嗜爱饮酒一样, 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就必然施 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象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
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
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 人堕落毁灭啊
论美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相互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
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 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
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以彼。
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
但这话也 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 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
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最 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美。
曾经有两位 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 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
其实象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 本人喜欢。
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
有许多脸型, 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
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 是最美好的。
”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
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 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 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