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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作家婚姻的名言

时间:2016-05-04 03:09

谁有古代哲人关于结婚的名言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构成结婚的资本了。

---钱钟书《围城》如果你准备结婚的话,一句非常重要的哲学名言「你一定要忍耐包容对方的缺点,世界上没有绝对幸福圆满的婚姻,幸福只是来自于无限的容忍与互相尊重你所结婚的对象是你在最脆弱时觉得最适合于你的人。

——贝里克婚姻是人生的一大考验。

——易卜生与一个好女人结婚,你是在暴风雨中找到了避风港; 和一个坏女人结婚,你是在港中遇到了暴风雨。

——席 恩草率的婚姻少美满。

——莎士比亚结婚是因误解而成立的。

——王尔德家庭关系建立在婚姻之上,婚姻则植根于两性间天然的相辅相成或互相联系之上。

——康 德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以使它失败。

——塞缪尔婚姻是一本书,第一章写下诗篇,其余则是平淡的散文。

——尼克斯在婚姻生活中,若要爱情持续不断,需要使它小说化。

换句话说,就是要使当初的哀艳动人的情节,加上了血和肉。

——夏尔顿奴哪里有没有爱情的婚姻,哪里就有不结婚的爱情。

——富兰克林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狱。

——德语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

婚姻是具有法定意义的伦理性的爱。

——黑格尔对于亚当,天堂使他的家,而他的后裔,家就是天堂。

——伏尔泰没有冲突的婚姻,几乎同没有危机的国家一样难以想象。

——莫鲁瓦婚姻是一本书,第一章写的是诗篇,而其余则是平淡的散文。

——巴法利.尼克斯婚姻的持久靠的是两颗心,而不是双方的肉体。

——绪儒斯美满的婚姻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不幸的婚姻无异于活着下地狱。

——奥斯瓦尔德·施瓦茨同是一件婚事,一些人视之为儿戏,而另一些人,则视之,为世界上,最庄重的事情。

——列夫·托尔斯泰要想美好地度过一生,就只有两个人结合,因为半个球是无法滚动的,所以每个成年人的重要任务,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

——马克思只为金钱而结婚的人其恶无比;只为恋爱而结婚的人其愚无比。

——约翰逊结婚就其实质而言,即有避风港的一面,同时,它又是一个自我磨炼的沙场。

——国分康孝在婚姻上,最具毁灭性的问题在于缺乏沟通,尤其是爱情、性和金钱方面。

——奥茨婚姻是两个人精神的结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艰难、困苦。

——高尔基有时婚姻也会使一个女性迷失自己——不然,世界上杰出的女性原应多得多。

——三毛夫妻之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

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

——周国平妻子不贞,丈夫有一半责任。

丈夫不贞,太太也有一半责任。

如果把对方逼得落落荒而逃,责任更大。

——柏杨世上没有完美的人,却可以有完美的合适。

家是女人的梦,女人是男人的梦,能将梦转化为现实的夫妻,才能长久。

而在现实中偶尔还能一梦的夫妻就是快乐的神仙眷侣了。

——蒋子龙身体偶尔的背叛可以原谅,心灵的长期背叛不能容忍。

有时要难得糊涂,有时要当机立断,这是婚姻的大智慧。

——王海鸥幸福婚姻的前题是:各自努力去满足对方的需要。

但是完全满足是不可能的,因此也应该学会明智地承认现实。

——奥斯本大利哲学家维柯:婚姻的定义是“终生分享命运”,夫和妻叫做命运的分享者,著名哲学家周国平:我是一个恋家的男人,恋家不需要理由。

著名主持人杨澜:婚姻最坚韧的纽带不是孩子,不是金钱,而是精神上的共同成长。

爱情有时候也是一种义气。

   著名哲学家周国平:夫妻之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

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

著名作家柏杨:妻子不贞,丈夫有一半责任。

丈夫不贞,太太也有一半责任。

如果把对方逼得落落荒而 逃,责任更大。

美国现代作家W.A彼得森:婚姻的艺术在于:不要期望丈夫是戴着光环的神,妻子是飞翔的天使;不要求对方十全十美,而要培养韧性、耐性、理解和幽默感。

青年作家张弘:婚姻公式: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

即两个人各削去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

作家蒋子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却可以有完美的合适。

家是女人的梦,女人是男人的梦,能将梦转化为现实的夫妻,才能长久。

而在现实中偶尔还能一梦的夫妻就是快乐的神仙眷侣了。

著名演员陈道明:婚姻都会“跑神”,但主要是看你会不会付诸行动,有没有自制。

著名作家王海鸥:身体偶尔的背叛可以原谅,心灵的长期背叛不能容忍。

有时要难得糊涂,有时要当机立断,这是婚姻的大智慧。

著名作家三毛:有时婚姻也会使一个女性迷失自己——不然,世界上杰出的女性原应多得多。

英国哲学家、教育家杜威:美满的婚姻就好比一笔异常丰厚的退休金:盛年时,你将一切所得放入其中,经年累月,它便会从白银变成黄金,再从黄金变成白金。

美国妇人格温(格温和她的丈夫的婚姻到2006年为止,维持了78年):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

格言网收集整理古代有关婚姻的名言: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英文 新闻文章 翻译

在国际新闻报道中,英语新闻翻译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在英语新闻中,“标题被视作报道全文的缩写”,为了尽量吸引读者,编辑往往运用各种修辞手段,力争使新闻标题更具吸引力。

这为英语新闻翻译带来挑战。

翻译者需调动各种翻译手段,力争把原标题的意义和风格以汉语形式再现出来。

为此,翻译时应兼顾三个方面:准确理解标题意义,尤其是要透过字面理解其深层意义;在不曲解原意的情况下发挥汉语特点,以增强译文可读性;在文化背景缺失的情况下,注意译文的可接受性。

  一、直译或基本直译新闻标题  直译和意译孰是孰非在我国译界争论不休,迄今未有定论。

笔者以为,两种译法各有长短,翻译中需视实际情况而定,扬长避短。

但无论直译还是意译,都应把忠实于原文内容放在首位。

就英语新闻标题翻译而言,笔者以为,如果英语标题的含义明白,译成汉语以后中国读者不至于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可考虑采用直译或基本直译。

比如:  Putin faces harsh press criticism over terror  普京因恐怖事件受媒体严厉批评  Olympics Begin in Style; Swimmer Takes 1st Gold  奥运盛妆开幕泳将喜夺首金  UK soldest person dies at 115  英国第一寿星谢世,享天年百岁又十五  以上三则新闻标题属于直译或基本直译,没有洋腔洋调,显得很自然流畅。

又如:UglyDuckling N-ShipatLastGetsHapp yHom e丑小鸭核动力船终于找到安乐窝  这则新闻讲述的是某国一艘核动力船,因许多国家担心核污染而拒绝让其靠岸,所以只得在海上到处漂泊,历经周折之后最终被获准在一港口停泊。

原标题中以调侃的语气将这艘核动力船比喻成安徒生笔下的“an ugly duckling”(丑小鸭),这也是广大中国读者早已熟悉的典故,故译文采用了“拿来主义”的直译手法,读者一看也就明白怎么回事 二、翻译中添加注释性词语  英语报刊的新闻标题往往迎合本国读者的阅读需要,而且由于思维习惯与中国人不同,英语新闻标题的表达方式也与中文有所不同。

因此,翻译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内外有别”的原则和我国读者的阅读心理,对国人可能不太熟悉的有关信息、文化背景知识以及不符合国内读者阅读习惯的表达方式进行必要的变通,该删则删,该增则增。

正如刘宓庆先生在《文体与翻译》中说的:“即使是明白、易懂的新闻标题,我们在汉译时也常需加上逻辑主语,或电讯中有关的人的国籍、事件发生的地点等等,总之必须增补介绍性、注释性词语以利中国读者的理解,避免读者产生误会。

”例如:  For Beslans children,alegacy of nightmares  (俄罗斯:)劫后相逢,别城孩童仍似恶梦中  这是一篇特写的标题,对2004年9月初发生俄罗斯别斯兰市的学生人质遇难事件作了后续报道。

报道记录了孩子们在悲剧之后重返校园,原来许多好朋友都不见了,一个30人的教室里只坐着5位小朋友。

抚今追昔,孩童们悲恐之情油然而生。

这则标题的译文里添加了“俄罗斯”一词,主要因为别斯兰不像莫斯科那样出名,读者可能一下子不明白别斯兰是何处。

此外,原文是两个短语,不是一个主谓结构的句子,如果直译,也不符合我国读者的习惯。

经过这样的增删处理之后,标题拉近了读者与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的距离。

  三、尽量再现原文修辞特点  许多新闻标题不仅以其简洁精炼引人注意,同时也通过运用各种修辞技巧,既有效地传递一些微妙的隐含信息,又使读者在义、音、形等方面得到美的享受。

因此,在翻译时应尽可能地体现原文修辞特点,如双关、比喻、押韵等,使译文和原文在修辞上基本吻合,从而让译文读者得到与原文读者近乎一样的感受。

例如:  No Fans?“No fret

”  赛场没人气

“咱可没生气

”  上面这则标题点出这样一个新闻事实:在雅典奥运会开始几天,赛场观众寥寥无几。

在一场网球比赛时,8000多人的体育场只坐了500人。

不过运动员显得颇有风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表示对此并不介意。

原文两行标题结尾处用了由两个f起首的单词fans(球迷)和fret(烦恼),构成了英语中常用的头韵(all iteration)修辞手法,读来很有节奏感。

汉语没有这种修辞方式,但译文通过押韵加叠词的手段,用“人气”和“生气”这两个词,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出了原文的风味。

再如:  After the Booms Everything Is Gloom  繁荣不再萧条即来  其中的“Boom”和“Gloom”构成尾韵(rhym e),而汉语译文通过“再”和“来”,也达到了押韵的效果,读来朗朗上口。

当然,这则标题还可有其他译法,例如:一别繁荣一片愁容也是两句八个字,不但首尾都押韵,而且把原文的事实性陈述化成了形象性描述,给人一种行文紧凑,一气呵成的感觉。

又如:  Soccer kicks off with Violence  足球开踢拳打脚踢  原文中的“kickoff”指足球比赛中“开赛”或“中场开球”,但与后面的“violence”(暴行)一词并用,立即在读者头脑中映出一副拳打脚踢的景象来。

“足球开踢,拳打脚踢”这样的译文,既一语双关,又前后押韵,表达了原文的幽默效果。

  当然,由于语言和文化差异,一些英语新闻标题中的精彩之处很难用汉语再现。

比如《英汉修辞比较与翻译》中举出的英国《听众》杂志一个标题很具典型意义:  Britannia Rues the Waves  这个标题是变换英国海军军歌“Rule,Britannia”中的叠句———Britannia rules the waves (不列颠统治海洋),将“rules”(统治)改为“rues”(悲悼),意在讽刺日益衰落的英国航运业。

从英语角度来看,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仿拟(parody)修辞手法,因为Rules与Rues读音几乎一样,意义却相去万里,所以,不难想象富有幽默感的英国人看了标题会有何种感受。

然而,这种兼具文化特色及语法修辞特点的幽默实在难以通过汉语再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舍弃标题的修辞特色,争取译出标题的基本涵义,否则可能会因词害意,造成译文标题的意义含糊。

四、采用翻译权衡手法  有时,当一些英语标题或因修辞手法、或因文化及语言差异,在汉语中难以表现其微妙意义时,不妨根据英语标题字面意,结合新闻内容译出合适的中文标题。

这样处理时,可根据汉语以及汉语新闻标题的特点,采用不同语法修辞手段,以取得最佳效果。

  1.增加词语使意义完整  就揭示新闻内容而言,英语标题倾向于将某一内容作“重点化”(a c c entuat ion)处理,不讲究面面俱到。

此外,由于英语单词通常由数个字母组成,所以标题一般用词不多。

这两点决定了英语新闻标题一般比较精炼简短。

而汉语新闻标题侧重“全面性”(totalism),加上汉语是一词一意,所以汉语标题用词相对较多。

有鉴于此,在标题翻译时,可以结合汉语新闻标题的特点,适当增加一些词语,使标题的形式更趋汉化,意义更趋完整。

例如:  Older,wiser,calmer  人愈老,智愈高,心愈平  这条新闻聚焦于当今老龄化社会,尤其是老人们退休后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表现出来的睿智和冷静。

若按照原文逐字翻译成“更老,更明智,更冷静”,也不失为一个可以接受的译文。

但如果根据中国读者阅读习惯,增加“人”、“智”、“心”三个字,意义更加明确,句式也更齐整。

再如:  Japanese dash to US to say“I do”  日本情侣蜂拥美利坚,牧师面前誓言“我愿意”  这则报道是说,美国许多旅行社专门为亚洲国家的情侣推出美式婚礼服务,包括他们在教堂举行正式婚礼等。

这一举措立刻受到众多日本情侣的青睐,纷纷赶往美国体验那种教堂婚礼情调。

英语原题运用了引喻(metaphor)的修辞手法。

以“say‘Ido’”来代替“get mar ried”。

略知西方文化习俗的读者都知道,西方人在教堂举行婚礼时,主持婚礼的教士会问双方,“Do you take…to bey our lawful wedded wife\\\/husband to live together in the state of matrimony?”(你愿意娶\\\/嫁某某为合法妻子\\\/丈夫,共同过婚姻生活吗

)待双方回答“I do”(我愿意)之后,教士即宣布双方正式结为夫妇。

因此,“Ido”在英语国家中已成为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代名词。

由于多年改革开放,大多数中国人对西方教堂婚礼并不陌生,但如果把原题直接译成“日本人涌往美国说‘我愿意’”,未免太突兀,根据新闻内容加入“情侣”和“牧师”等词,使译文意义完整、更具可读性。

 2.套用中外诗词熟句  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一直是国人的骄傲,很多脍炙人口的诗词熟句至今广为流传。

此外,不少外国作家诗人的名言名句经翻译后也倍受人们喜爱。

翻译英语新闻标题时,酌情借用、套用读者耳熟能详的诗词熟语,比较容易唤起读者的亲切感。

例如下面两则标题:  Bush ughters reach legal age to drink  布什双娇初长成酒巷从此任纵横  Singaporean star Gives Part of Liver to Save Dying Lover  若为爱情故肝脏也可抛———狮城上演感人生死恋  第一个标题说的是,布什一对孪生女儿经常因年酗酒而被媒体曝光,现在她俩终于到达了法定饮酒年龄,从此可以开怀痛饮了。

另一个说的是,一位新加坡明星为救情侣而捐出部分肝脏。

两则标题的译文都套用了我国读者耳熟能详的名句,比较容易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作者:唐见端\\\/文汇报本文刊于《新闻记者》2005.9)  参考文献:  ①刘宓庆:《文体与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6年版  ②黎秀石、王宗炎:《英美报刊选读》,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③余立三:《英汉修辞比较与翻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④侯维瑞:《英语语体》,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⑤张健:《新闻英语文体与范文评析》,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本文初稿蒙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张健教授审阅,谨此致谢。

帮我们考试什么内空,介绍我的理解啊!

“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的解释:爱是一中精神状态,让精神有所依附,必须有物质的存在,人活着就是让物质基础存在着,所以爱才有所依附。

(“附丽”,依附的“附”,美丽的“丽”)——人连生存都不具备,谈何“爱”

谈何其他追求与梦想

命都没有,谈何爱

大家看过电影《黄河绝恋》吧,主角是宁静和那个叫什么来着的美国佬——后来成为了她丈夫,是不是啊

女主角为了保护自己免于陷入日敌,不是随时别着一颗手雷嘛,作为中国女子,电影中宁静的意思是:正是为了爱,所以要准备随时死。

而那个美国人却说:“生命都没有,哪有爱

又去爱什么

”意思是他宁可选择投降保存自己也不轻易选择死(自杀)。

也许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价值立场不一样,比如中国人讲究“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之类,但那个美国男主角的话,我认为也道出了一种真谛:正是为了爱,为了高尚的爱,所以要顽强活着,乃至要屈辱活着——活着,是为爱去开辟道路的前提;活着,是生命或生活或生存的第一要义。

鲁迅先生在《伤逝》中用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深刻地指出“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

第一,便是生活。

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鲁迅先生在《伤逝》中是认同辩证唯物主义论的“物质是第一性的”。

鲁迅先生不同于与他同时代的那些“鸳鸯蝴蝶派”的作家们,他关注的是生存与爱情相冲突的更深层次的矛盾的问题。

关于《伤逝》:这篇小说是以作品中的男主人公——涓生的手记的形式来写的。

从形式上看,是一篇关于个人爱情生活的自叙传和忏悔录。

子君其实是以两副面孔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如果仔细阅读就会发现)。

一个是会馆时期的子君——我不妨把她称作恋爱时期的子君。

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

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

作品以涓生手记的形式,以小说主人公的切身感受,回顾跟子君从恋爱到激情破灭一年间的经历,从而通过涓生的反思和悔恨,揭示出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的最终解决,不能仅靠着个性的解放,而应该是整个社会解放的一个组成部分。

《伤逝》作为鲁迅唯一的以青年男女恋爱婚姻为题材的小说,写得异常凄切哀婉,情意悠长。

作品在叙述方式上采用了涓生手记的形式,以涓生的回忆来叙述他与子君的这场令人悲哀心碎的恋情。

在叙事的过程中不断穿插着涓生的议论和抒情。

这样的写法造成了小说的双重效果:一是真切地记叙了涓生、子君两人的情感历程及其悲剧结局,使作品所表述的故事显得清晰、完整;二是主人公的议论与抒情大大增强了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力度,作品凸现出涓生深深的自责与忏悔,更加重了故事的悲剧性,也加深了作品思想内涵的感染力。

《伤逝》的文本内涵十分深邃,决不像它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只是一个单纯的恋爱故事,或对《娜拉走后怎样》的形象化复写,而可以看作是对整个新文化运动的历史命运和困境的隐喻。

正如新文化运动是从意义真空中创生意义的运动,涓生在这个文本中也是以“创世者”(主宰者)的身份存在的,他的命运和困境,连同他的意义匮乏,由他所投身的新文化运动所赋予,也是这个运动的写照。

作为《伤逝》的文本世界里的第一主体,涓生创造了子君这样的新生主体,使得他们的世界由于她的出现而生气勃勃,意义充盈,但最终,又是他自己以“不爱”的名义亲手剥夺了附丽于她的意义,导致了新生主体的隐匿(消失)。

从虚空中创生,复归于虚空,一个轮回下来,“创世者”涓生在堕入更深的虚空的同时,还负担了毁灭的罪孽,而到头来,这一整个的世界还是需要由他来承担。

一个无意义的世界有赖于负荷着罪孽堕入虚空的主体去赋予意义,除此之外毫无办法。

对这份无奈的深切意识和体察,是涓生的焦虑和痛苦根源,也是鲁迅的焦虑和痛苦根源。

“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一种反对“瞒和骗”、以“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目的的反抗遗忘的文化努力,竟然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到了要“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的地步,这样的动机与后果之间的严重悖反,如果不是反讽,该是多么沉痛和辛酸。

而“遗忘和说谎”在这里所以必要,与其说是因为真实和耻辱的分量过于沉重,直面之殊属不可承担,所以涓生要从根本上自我否定,真心将子君彻底遗忘,并以“说谎”掩盖自己在这一遭遇上的巨大失败,以图“新的生路”,还不如说是一种知耻之勇——“将‘谎狗’的旗子……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 ,而这种自愿负着耻辱的旗帜前行的行为,正类似于在葬仪中高擎招魂幡,其巫祝仪式功能,是为了“起死”……总之,《伤逝》让涓生陷入的,是极其复杂难言的处境和“后果”,而这个处境和“后果”,却是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而“涓生”(谐音“捐生”

),也正是鲁迅自己和整个新文化先驱阵营的镜像,涓生的努力、成就、罪孽、“悔恨和悲哀”,他的整个处境和“后果”,也正是他们的。

由此,这个作品所表达的鲁迅内心之苦,其苦何如,不问可知。

《伤逝》的艺术特色: 浓烈的抒情是小说的主要艺术特色。

这和以叙事为主的如《阿Q正传》是迥然不同的。

作者还运用了多种手法抒情。

①寓情于景,情景交融。

②反复咏叹,层层递进。

③通过奇异的想象,把感情形象化。

④细节描写。

(如阿随弃而复归,这一情节隽永感人。

)⑤语言。

小说采取“手记”的方式,用诗一样的语言抒写了涓生的心境,寓批判于事实的缕述。

有追忆中的内心独白与倾诉,也有回想里的细节点缀与刻画,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与精湛的白描技法。

小说的叙事、议论、写景都有浓郁的抒情色彩。

小说大体上是按照会馆]吉照胡同、会馆这样回顾式结构进行描述的,在具体事件回顾中,作者没有按照事件的时间顺序。

而是根裾主人公的情感,有祥有略,跳越式的追述。

首先,在叙述中抒情 。

如:子君死后 ,涓生又回到会馆,回忆一年前与子君相恋时的情景,是用叙述的语言抒发他们相恋的情感:“在一年前,在寂静和空虚中并不是这样,常常含着期待,期待子君的到来”、“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

”“然而现在呢,只有寂静和空虚依旧,子君却决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

......” 其次,也通过议论直抒胸臆 。

小说结尾段:“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饶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

” 这是表达了涓生追悔莫及的悔恨和悲哀的心情。

再次,作者也借助景物描写抒情 。

作者写道:一年前两人相恋时,子君就带着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来,使我看见,还有挂在铁式的老干上的一房一房紫白的藤花。

一年后,依然是这样的破屋,这样的板床,这样的半枯的槐树和紫藤,但那时使我希望、欢欣、爱、生活的,却全都逝去了。

作者写出了人去楼空的空虚与寂莫。

关于鲁迅:鲁迅(1881-1936)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鲁迅原字豫山,后改豫才。

浙江绍兴人,祖籍河南省正阳县。

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身高1.61米.“鲁迅”是其投身五四运动后使用的一个笔名,因为影响日甚,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鲁迅。

1881年9月25日诞生。

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

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

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

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

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

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

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

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

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

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杂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

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

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被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

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

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

1929年,儿子周海婴出世。

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民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

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

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

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于上海。

成千上万的普通人自动地来为他送行,在他的灵柩上覆盖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民族魂”三个字。

葬于虹桥万国公墓。

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

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

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

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

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

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

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

鲁迅曾因为母亲的安排娶朱安为妻,但朱安其貌不扬,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思想很陈旧,鲁迅的家乡绍兴有一种风气,看不起离婚的女人,鲁迅心善,不想让朱安沦落到如此地步,只好借出去工作为由,离开了朱安,后另娶了许广平,生下了海婴。

朱安一生都没有和鲁迅圆过房,生不了孩子。

鲁迅死后,是朱安为他守灵,但朱安死后却没人为她守灵,朱安终其一生始终是不幸的。

世界上的推理名人有哪些

1.歇洛•福尔摩斯(又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但比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特略逊一筹)。

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

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

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的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

唯一不好的就是注射可卡因。

  2.江户川柯南  即青山刚昌笔下的动漫人物。

高中生侦探,原名工藤新一,某一天在调查事件途中,被两个身份不明的黑衣男子强灌毒药——APTX4869,致使身体缩小成儿时模样。

为了不暴露身份和寻找黑衣男子,新一不得已化名为“江户川柯南”,隐藏身份潜伏在青梅竹马的暗恋对象(毛利兰)家中,想借助小兰的父亲(毛利小五郎)来找寻黑衣男子,不料毛利小五郎不但对新一找寻黑衣男子没有帮助,还是个冒失的迷糊侦探,新一实在看不过去,只好利用毛利小五郎等人之口来破案并寻找黑衣男子的线索,  3.克夫  英国小说家威尔基•柯林斯笔下的探长。

50开外,头发花白;简直是皮包骨头;脸色又黄又枯,活像秋天的落叶;眼睛是青灰色的,声调带点忧郁;有长长的手指,像爪子一样钩曲。

看样子一点不像探长,倒像一个殡仪馆的老板,或者是一位落魄的牧师。

在《月亮宝石》中大显神通,用抽茧剥蕉之法,擒获狡猾的凶犯,将月亮宝石归还原主。

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证实了人“不可貌相”。

  4.艾勒里•奎恩父子  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父子侦探。

有趣的是作家把自己的姓名一拆为二,成为他笔下的两个人物——父子侦探。

老奎恩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艾勒里•奎恩则是推理小说家,他父亲的非正式助手。

老奎恩性格坚定,为人朴实;艾勒里则是纯粹的理论家。

在侦破案情时,常常各不服气,时而争吵,时而又和好,但却是一对黄金搭档。

在《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之谜》中大显神威,使读者大开眼界。

  5.德鲁里•雷恩  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名侦探。

早年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演过主要角色。

后来隐居在纽约郊外一座哈姆雷特庄园。

两耳失聪,目光格外犀利;到了花甲之年,依然精神抖擞,风度不凡。

那张严肃端庄的脸上没有一点皱纹,声音宏亮,擅长化妆术,看上去不像一个老人。

每次受到警方邀请前去破案,总喜欢念莎士比亚剧中台词。

在揭示疑案之前,要发表一番演讲。

比如他认为。

犯罪是借助疯狂的激情实施的,一种暴行;自己虽是一个聋子,却有一双识破罪犯心理的眼睛。

曾在《X的悲剧》、《Y的悲剧》中大显身手。

  6.奥基斯特•杜宾  世界侦探小说舞台上第一位名侦探,美国作家爱伦·坡笔下的人物,先后在《莫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神秘案件》、《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中大显身手。

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生活屡受挫折而以书为友。

爱好幻想,喜欢一大早拉上窗帘在烛光中思考,并以其独到的分析能力与丰富的想象力,解开了多起凶杀之谜,成为风云一时的人物。

杜宾的搭档是一位呆头呆脑,自命不凡的记者,从而衬托出杜宾的推理能力。

  7.亚森•罗平  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也是一名侦探。

侦探本事与福尔摩斯相比并不逊色。

亚森•罗平做强盗是出于义愤,因父亲冤死在狱中,母亲在社会上倍受歧视。

特点:神出鬼没。

擅长化妆,会改变声音与笔迹。

后来听从乳母劝告,当上了侦探,并大战福尔摩斯,为法国争得了荣誉,成为法国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

婚姻不幸,第一个妻子病死;第二个妻子被人害死;第三任妻子又因亚森•罗平忙于侦探工作,而作修女。

晚年隐居乡下,在院子里栽了许多蔷薇花。

谁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年轻时曾在100部小说中露面而大出风头。

  8.凡•杜森  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笔下的教授侦探,教授的名气比侦探大。

是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医学博士、牙科博士、皇家学会委员,还有一些外国大学和学会授于的学位与头衔。

身材修长,有文雅清亮的学者风范。

前额特别宽大,人称“思考机器”、“电脑人”。

从不会弃棋,但运用逻辑推理,在30步内打败了世界棋王。

  名言是:“精神优于物质,思想能力可以支配一切。

”曾在《13号单间的问题》、《遗失的项链》等40余篇小说中频频亮相。

曾发生过沉船事故,幸亏他的夫人救了他。

  9.布朗  英国作家柴斯特尔顿笔下的神父,也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生就一副胖墩墩的身材,宽肩膀,圆脸膛,手里总是提着一把伞。

有人形容布朗神父像一只慢慢吞吞、垂头台脑的胖老鼠。

但人不可貌相,其目光锐利,可以洞察人的心理;平时沉默寡言,说起话来妙语如珠。

在《布朗神父的秘密》、《失败的布朗神父》中以灵感破案,凭直觉抓到凶手,令众人大吃一惊。

名言是“罪犯是创造性的艺术家,而侦探是批评家”。

  10.特仑特  英国小说家本特利笔下的侦探。

是世代画家,父亲是个绘画高手。

他2O岁就在画坛小有名气。

但一直把侦探作为最神圣的职业。

活泼、好奇、幽默,平时嬉皮笑脸烟瘾;外貌酷似唐•吉诃德,头发蓬松,不修边幅;身材瘦长,高额骨,留有小胡子,总之有点滑稽。

在《特仑特的最后一案》登台亮相,经过他的推理,破获了一起谋杀案;但最后的真相证明特仑特的推理完全错误,几乎造成冤案。

于是特仑特想改行,后来又在《特仑特介入案件》与《特仑特自己的案件》露面,大丢名侦探的脸。

但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侦探。

  11.约翰•桑代克  英国作家奥斯丁•弗里曼笔下的侦探。

1870年生于伦敦。

曾在圣玛卡勒特医院的附属医学专科学校学习病理学与法医学。

后来在博物馆工作,获得律师资格。

在侦探舞台上露面,几乎与福尔摩斯同时。

性格温和、敦厚、朴实,常常拎一只手提包出现在凶杀现场。

对疑案的侦探,依赖科学推理,不放过任何可疑踪迹。

擅长使用照相机、显微镜,精通笔迹学。

在《歌唱的回首》、《塔布勒的秘密》中有出色表演,人称“科学侦探”。

  12.杰西夫•卢鲁特博  法国侦探小说家凯思坦•卢鲁笔下的演绎推理专家。

职业是报社记者。

18岁那年,在法国塞纳河边的下水道里发现一条人的左腿,写成独家新闻见报,便被一家大报聘为专门报道案件的记者,月薪高达250法郎。

生就一个大脑袋,聪敏过人,破案如解几何题。

在《黄色房间之谜》、《黑衣夫人的香气》中大显身手。

经验是:重证据,根据事实来推理。

  13.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是文学史上最杰出、最受欢迎的侦探之一,性格十分独特,鲜明易认。

他挑剔成性,毫不谦虚,足蹬名牌皮鞋,脸蓄神气胡子,十分特立独行。

在1920年问世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初次登场,50年内盛名不衰。

年经时,当过比利时警察。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逃到伦敦。

有一对闪着绿光的猫眼睛,八字胡神气十足.破案时运用推理,用“灰色的脑细胞”来识破假象。

强调用脑破案,不擅长格与与拳术。

坚决反对用歇洛克.福尔摩斯等其他名探的那种办案方法,他们精力充沛,细心检查指纹、鞋印、掉落的烟灰,或是折断的树枝。

  14.马普尔小姐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第二号侦探,也是为数不多的女侦探之一。

住在英国的圣马丽密特丹.由于好管闲事,人们便送了一个“老猫”的雅号给她。

马普尔小姐一直没有结婚。

认为不论什么重大案件,仍与生活中的琐事有关。

并把备种罪犯的档案存在脑中,一旦找到可疑处,立刻串联起来。

  15.文泽尔(Wenzel,姓氏目前不详)  文泽尔系列侦探小说的主角,以冷静推理闻名于自由意志市的私家侦探。

曾任自由意志市第11警察分局探员,因不满在该市警界普遍存在的官僚作风和完全依赖于舆论的权力监督模式[6],于1992年3月辞职[7]。

并且因为一笔意外得来的赏金,得以实现自己成立独立侦探社的愿望。

文泽尔只吸万宝路烟(在小说中通常使用原文Marlboro),烟瘾较大。

在中学时期选修的第二外语为拉丁语,会说汉语。

关心时事,平时看《自由意志报》,但会让助手预先挑出文艺及时尚类版面,以节约时间。

对葡萄酒和欧洲历史略有研究。

最喜欢喝的鸡尾酒是摩吉托(Mojito),但自己不会调酒。

  16.霍桑  中国侦探小说家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

体格魁梧,目光敏锐,具有超人的记忆力和推断力.好学,无论是生物、物理,还是哲学、法律,甚至对医学和搏击术和下过工夫学习。

有科学的头脑和进步的思想,长期受儒、墨思想的熏陶.是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君子,也是行侠仗义、扶困济危的侠士。

在《霍桑探案集》中与各种不同类型的罪犯作智力的较量,有好几次差点被罪犯的迷阵所蒙蔽,但最终以准确的判断和勇敢的尝试,揭开了重重疑雾下的真相。

  17.包朗  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霍桑的助手。

专业作家,主修文学。

是一个富有望像力的人,但在破案中不如霍桑那样会灵活运用。

为人善良,性格顽强,有时为了试探霍桑的技能,故作狡猾。

脾气有些急躁,处事过分拘谨小心.他的勤奋、忠诚深得霍桑的赞许。

与霍桑在《舞后的归宿》、《灰衣人》、《血手印》、《白衣怪》中有出众表演。

包朗和霍桑不仅是好同友,更是最佳的黄金搭挡。

  18.梅格雷  比利时著名侦探小说家乔治•西默农笔下的警官,也是世界有名的大侦探。

巴黎司法警官。

身高1.8米,体壮如牛。

为人稳重、朴实,不为小事而计较。

办案有主见,对上司不唯命是从。

除了睡觉,平时烟斗不离口。

在案件毫无进展时,就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独自沉思。

对于守口如瓶的罪犯,在审讯时,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步步为营,软硬兼施,终于打开缺口。

在 50多起棘手的案件中频频亮相。

同情弱者,敢于与暴力集团作斗争,从不屈服于任何压力。

现住在巴黎的一幢公寓里。

最乐于的是与美丽的妻子一起消磨时光,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

  19.马克斯•卡拉多斯  美国作家厄内斯特•布拉默笔下的盲人侦探。

出身于美国贵族之家。

年轻时与朋友外出郊游时,不幸被树枝扎瞎了眼睛。

这场悲剧,却使他的感觉变得格外灵敏。

指尖如同眼睛,可鉴别古币、信件与印刷品。

有一位名叫帕金逊的男仆。

帕金逊身怀绝技,又是过目不忘的天才,主仆两人搭档,侦破了不少疑案。

因是个盲人,在破案时不会被假象所迷惑。

运用推理抓住案件的核心,很了不起。

平时黯然无光的眼睛,一旦来了灵感,盲人侦探的眼睛中仿佛闪过一道彩虹,于是案子水落石出。

  20.奥普  美国作家达谢尔•哈梅特笔下的硬汉。

曾是美国著名平卡顿侦探社的侦探。

年约40多岁,体重80公斤。

性格倔强,体壮如中。

贪图钱财,但对调查工作一丝不苟,敢于与凶犯搏斗;不畏艰险,行动迅速,胆量过人。

认为当侦探是一种乐趣,追踪罪犯是一种运动。

奥普开创了野蛮派侦探时代。

在《血腥的收获》、《诅咒》中有出众表演,令人叹绝。

  21.马洛  美国小说家弗兰伊格•莱斯笔下的侦探。

个子矮小,很能喝酒。

年轻时当过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赚了钱就到酒吧去一醉方休;因为醉后开车,有被送到拘留所过夜的记录。

自称酒仙,喜欢与舞女交朋友,把她们口袋掏空。

一次醉后,卷人一桩古怪的凶杀案,凭他的智慧,巧妙地解开了谜底。

在《成功的杀人案件》、《惊人的犯罪》中有上乘表演。

酒精让他有第六感觉,又给他破案带来了喜剧色彩。

人称芝加哥首屈一指的醉仙侦探。

  22.麦克罗•西恩  美国作家布赖特•哈里德笔下的私人侦探。

满头红发,满脸皱纹,但笑起来很温和,令人猜想不出此人是一个强悍的硬派侦探。

在美国迈阿密一带很有势力,手下耳目众多。

每次发生案件,总比警察早一步赶到现场,临危不惧。

习惯动作是手拉耳垂,据说是为了长寿。

酒量较大,但只喝白兰地,其他名酒不沾口。

在《死的红利》、《金发陷阱》中出手不凡.后来与一少女相爱而结婚,婚后少女因流产去世。

这一打击使他变得判若两人,从此红毛侦探在侦探小说中消失。

  23.詹姆斯·邦德  是一套小说和系列电影(007)的主角名称。

小说原作者是英国作家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

在故事里,他是英国情报机构军情六处的特工,代号007,被授权可以干掉任何妨碍行动的人。

他的上司是一位神秘人物“M”。

  世界上最著名的秘密特工是“从未当过间谍的间谍”詹姆士·邦德。

他为英国情报局工作。

他的经典开场白是:我的名字是邦德,詹姆士·邦德。

他既是一个出色的间谍,也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

他举止文雅,衣着得体。

他的衣服出自最好的裁缝之手,从不起皱。

他常驾驶一辆与众不同的跑车(阿斯顿马丁),并配有杀人执照。

他有许多的敌人,都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

他们中的许多人只有一个欲望,那就是统治整个世界和世界上的所有人。

詹姆士·邦德的任务就是要阻止他们的野心。

他总是以它独特的方式杀死敌人。

在没有比詹姆士·邦德的故事结局更有戏剧性了

  24.人形佐七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横沟正史笔下的名侦探。

与金田一耕助一样令人喜爱。

人形佐七外貌英俊,风度翩翩,是日本标准的美男子。

由于增长推理,便成了姑娘们议论的中心人物。

因为这个原因,其妻子不免常常吃醋。

徒弟辰五郎与豆六,都很机警。

除了协助师父破案,还为了维护师父的形象,故意作出一些师父与师母相亲相爱的故事来,以此来为师父脸上贴金。

侦探故事很有趣,在惊心动魄的搏斗中常有笑料。

于是读者也就很喜欢读横沟正史的推理小说,并喜欢这位美男子侦探。

  25.金田一耕助  横沟正史笔下的另一位名侦探。

年轻时曾去美国留学。

仗义疏财,替人解难。

后来回日本办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

外表像个书生,皮肤白皙,头发乱蓬蓬,穿碎白道花纹布上衣,破袜子,旧木履,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

谈不上风度潇洒,还有口吃的毛病。

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位书生型侦探,在《本阵杀人案》、《狱门岛》中均有上乘表现。

擅长搜索足迹,检验指纹,按逻辑分类,最后推断出事物真相。

是日本家喻户晓的人物,在60年代大出风头。

至70年代很少见之于报端,有人说他已经退休。

  26.钱形平次  日本作家野村胡堂笔下的名侦探,与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明智小五郎齐名。

住在东京一条僻静的街上,室内简陋,几乎毫无陈设。

是世代侦探,其祖父与父亲都是吃侦探饭的。

本人练就一种绝技,用四文钱钱币击打罪犯,百发百中。

为人主持正义,极富同情心。

生平痛恨两种人:一是横行霸道的武士,二是贪得无厌的富豪。

从不屈服权力与金钱,最痛恨见利忘义之徒。

生活清贫,常常靠典当来度过生活难关。

烟瘾很大,两个手指被熏得焦黄。

被称为平民侦探,是日本大众心目中的名人。

  27.神津恭介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杉光笔下的名侦探。

外表文雅,风度翩翩,是个聪明的美男子。

出生于宇都官市的菊花街。

父亲是鸟类学者。

母亲是唱流行歌曲的歌星。

早在高中时就会讲英语、德语、俄语、希腊语、法语、拉丁语六国语言,被称为神童。

后来进入东京大学学医。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作为军医去过中国。

因精通犯罪心理学,侦破多起凶杀疑案,被称为“推理机器”。

不被纷坛复杂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总是一眼看穿作案者的破绽。

业余爱好弹钢琴。

对文学小说毫无兴趣,看不了三页,就会昏昏欲睡。

在《纹身杀人案》。

《成吉思汗之谜》中有出色表演。

  28.雾岛三郎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彬光笔下的侦探。

身份是检察官。

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律系。

年轻有为。

精明于炼,还带一点男人的忧郁的味道。

喜欢沉思,联想丰富。

因为爱上恭子,被涉及到一桩凶杀案。

不殉私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在《都市之狼》、《零的蜜月》、《鬼面谋杀案》中频频亮相,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侦探。

在破案中善于抓住案犯露出的蛛丝马迹,进行推理,从而一举破案。

有点神经质,但有很大的毅力与勇气。

  29.十津川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

在东京侦察一课当警察。

是一个善良的男人。

脾气温和,作风细腻,与他的搭档龟井探长配合默契,常常以善心把读者引入迷途。

先后出现在《蓝色列车上的谋杀案》、《讹诈》、《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等中。

重视对嫌疑犯的背景调查,为龟井破案提供了有力证据。

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侦探。

  30.龟井  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

是东京侦察一课的侦探。

身材魁梧,40多岁。

口头禅是:“他妈的

”遇到凶杀案,情绪很容易激动,常和十津川同出同进,是一对很好的搭档。

如果说十津川是冷静的侦探,龟井则敢作敢为。

耐力很好,善于奔跑,不怕吃苦,在破案时十分老练。

尽管他并不老,十津川却叫他“老龟”,龟井也引以自豪。

在《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讹诈》中有令人叹服的表演。

是日本读者熟悉而喜爱的侦探。

  31.栋居  杰出的推理小说家森村诚一笔下的侦探。

从小,母亲在战乱中跟一个军官私奔。

父亲是一个穷教师,因阻止美军强奸日本妇女,被美军打死,这就形成了其孤独的性格。

当上侦探之后,常常一言不发,运用推理来破案。

在《人性的证明》中,从凶杀现场发现一顶草帽和一本诗集,深入调查,使八杉恭子在人性面前低下了头。

为了查找证据,坚韧不拔,使冷酷的八杉恭子恢复了人性。

  32.铃本芳子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赤川次郎笔下的女侦探。

22岁时继承父亲留下的巨额遗产,却被贪婪的叔父关进疯人院。

机智的铃本芳子在疯人院巧遇福尔摩斯等一批大侦探,和他们成为朋友。

残酷的现实,使其走上女侦探之路。

凭着年轻又有头脑,办案细心而处事精明,与福尔摩斯联手破获几起大案,从此名震天下。

是推理荒诞剧的女主角。

正直,善良,干练,成为日本青年喜爱的艺术典型。

  33.金田一一  佐藤文也笔下的少年侦探。

金田一一是大侦探金田一耕助的孙子,智商高达180的天才少年,在推理方面有极强的头脑。

和他的青梅竹马美雪一起经历了无数凶险的杀人事件,面对匪夷所思,杀机四伏的疑案,身临险境,每个蛛丝马迹都成为解谜的关键

层出不穷的巧妙杀人手段被一一破解。

“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语惊四座,凶手胆寒,一桩桩杀人案件水落石出

然而,现形后的凶手却总是于法不容,于情难忍。

天才少年不禁为其遭遇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也更令读者无限感慨…… 故事情节离奇,既贴近生活又超脱现实,推理性极强,读者群广泛,可谓开创了侦探推理漫画之先河,堪称巅峰之作

  34狄仁杰  狄仁杰,生于隋大业三年,即607年(一说生于唐贞观四年,即630年),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700年),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字怀英。

武则天时期宰相,杰出的政治家。

  唐高宗仪凤年间(676-679年),年近不惑的狄仁杰升任大理丞,一年之内判决了 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余人,无冤诉者,一时名声大振,成为朝野推崇备至的断案如神、摘奸除恶的大法官。

狄公断案如神之说应源于此。

  35.世界上第一位私人侦探  法国人佛朗科斯·尤根·维多克(Eugene Francois Vidocq),世界上第一位私人侦探,生活于十九世纪法国,他曾经有过犯罪前科,并因此入狱;他还是一位化装大师,一会扮成绅士,一会装扮成女士,尾随在犯罪嫌疑人后面,然后揭开他的帽子,大叫:我是Vidocq

Vidocq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反犯罪技术(诸如弹道学)的先锋者,他的研究成果后来广为F.B.I.所使用,同时他还帮助巴黎警署建立了第一个侦探小组,教授他们秘密侦察技术和弹道测试技术。

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Edgar Allan Poe和法国小说家雨果等皆以他为原型创造了作品中英雄形象。

  36.明智小五郎  明智小五郎为江户川乱步笔下的名侦探,1925年一月,在《口阪杀人事件》初次登场时,是个大约二十五岁没有固家职业之高等游民。

研究心很强,具学者气质。

其研究对象是“人性”,因此他对犯罪学和侦探学的造诣很深。

  因这篇短篇获得读者的好评,同年作者继续在短篇《心理试验》《黑手帮》《幽灵》《屋顶里的散步者》等四篇起用为侦探,确立了思考型的天才侦探形象。

  1926年以后,江户川乱步受杂志社恳请,开始大量作通俗长篇推理小说, 明智小五郎在这些作品里变为具有打斗能力的行动侦探。

  1926年以后的明智,跟著时间成长,他创立“明智小五郎侦探事务”,有一个美貌聪明的女秘书,后来他与她结婚。

而有一个助手小林芳雄,小林是乱步的少年推理小说《少年侦探团》系列的少年侦探。

  战后,江户川乱步专心于推理文学的研究,很少创作,1955年发表解谜长篇《化人幻戏》时,明智小五郎已五十岁,不再如从前去打斗,回复初期的心理分析法去解谜了。

  38.中禅寺秋彦  京极夏彦小说 京极堂系列的主人公。

  中禅寺秋彦是旧书店“京极堂”的店主,副业是帮人除鬼驱魔的祈祷师,即阴阳师。

  出生于恐山,七八岁前在下北半岛长大。

  学生时代像个肺痨患者,气色极其不佳,身材瘦过头。

与关口巽、榎目津礼二郎、木场修等人交往密切,持续至今。

大学毕业的同时与中禅寺千鹤子结婚,婚后稍胖了一点,但“那张不健康又不高兴的臭脸倒是与过去毫无两样”。

  战时被迫进行宗教洗脑(即强制改宗)实验。

这段经历很不愉快,本人后来也不愿提起。

  做过一段时间的高中讲师,后来辞职,改建房子,开起旧书店——即京极堂【京极堂原来是千鹤子娘家的糕饼店屋号,中禅寺开书店时擅自挪用】。

与开钓鱼场“伊佐间屋”的伊佐间一样,后来店名直接变成了外号。

即中禅寺秋彦=京极堂  外加:包拯,服部平次,白马探,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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