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有哪些
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尊老爱幼我国自古以来就倡导“老有所终,幼有所养”,形成了尊老爱幼的良好家庭道德传统。
谁不孝敬父母、善待子女,谁就会被世人唾骂为“缺德”,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尊老爱幼,不仅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尊老的基本要求是赡养。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伟大、无私的。
为了抚养和教育子女,父母总是倾注全部心血。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做子女的当知报答,而且无论如何也是报答不尽的,况且我们每个人也都会老,“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所以,赡养老年父母,是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起码要求。
我市涌现了一大批悉心照料老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天天理发店”个体户陈彩英多年如一日义务照顾孤老沈锡章,被传为美谈。
但是,也有极少数家庭,子孙锦衣玉食,老人无人赡养,有的还硬把繁重的家务加到老人身上,有的甚至想方设法索要老人钱财,并且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与前者相比,就显得太“缺德”了。
有的家庭尽管在物质生活上承担了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对长辈缺乏爱心,冷冰冰地挤出点钱便一了百了,不闻不问,使父母“端着碗不觉饭香,用到钱心感隐痛”。
做晚辈的要多与老人交流、沟通,除照顾他们的物质生活外,还应在精神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体贴,使他们充分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对丧偶或离异的长辈。
婆媳矛盾,是一些家庭中的老大难问题。
我们常常可听到“婆婆难当”、“媳妇难做”、“十对婆媳九不和”的感叹。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婆媳关系还是处理得很好的。
婆媳关系的融洽需要双方努力,儿媳应真心实意地孝敬婆婆,婆婆也要实实在在地疼爱儿媳。
双方以诚相待,是婆媳相处得好的关键。
媳妇要多与婆婆讲讲知心话,从老年人的心理角度多为婆婆着想;婆婆也应理解媳妇,多从年轻人的心理状态考虑问题。
一旦发生矛盾,婆媳双方要多作些换位思考,多一些宽容。
婆媳间产生矛盾时,儿子(丈夫)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调解工作,既要帮助母亲了解媳妇,又要帮助妻子理解老人,这样,矛盾自然会得到妥善解决。
爱幼要讲究艺术。
普遍存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俗话说:“严是爱,宠是害。
”对子女爱护过度的现象,特别是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家庭,独生子女好似“小皇帝”,捧在如果一味娇惯宠爱子女,无原则地迎合、满足孩子的要求,就会使子女形成任性、放纵、骄横、自私、冷淡、孤僻、怕失败、怕挫折等不健康心理素质,影响孩子的成长。
因此,对子女应当做到爱和严相结合。
当然,严格要求并不等于体罚。
有的家长仍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容易导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必须针对孩子的心理特点,启发诱导孩子纠正错误,改正缺点,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女子和男子人格独立、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力,负有同等的义务。
要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使家庭中的男女享有教育、就业及财产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特别是在生育观上,要真正做到“生男生女都一样”,切勿生儿子兴高采烈,生女儿懊丧不已,甚至溺弃女婴。
要实现男女平等,当然需要男性的理解、支持和尊重,妇女自己也应当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要摆脱传统女性角色的束缚,自我确立生活目标,自我选择生活道路,自我驾驭生活航船,自我主宰个人命运,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去学习、去拼搏、去创造,实现自我,做一名既是“生活主人”、又是“事业强者”的时代新女性。
夫妻和睦夫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夫妻关系应以平等互爱为基础。
夫妻之间不存在谁侍候谁、谁主宰谁的问题,“大男子主义”、“妻管严”等倾向,都是要不得的。
许多家庭夫妻不和,实际上都是由一些“小事情”引起的,例如一方很少做家务或根本不做家务,或者一方在家务事上很少与另一方沟通等。
作为夫妻,应该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信、互帮、互谅、互让、互慰、互勉。
离婚率持续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婚姻自由固然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
但是,如果把婚姻自由看作可以轻率地结婚和离婚,这是十分错误的。
那种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对妻子(丈夫)、子女和社会不负责任的所谓“自由”,是不符合我们所说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必须坚决反对。
要保持夫妻和睦,还必须不断巩固、培养夫妻之间的感情,使爱情之树常青。
有的夫妻结婚以后,发现身边的配偶与理想中的丈夫(妻子)大相径庭,因此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继而发生“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感叹。
其主要原因是夫妻间对婚姻、对对方的期望值过高。
期盼婚姻永远像爱情故事一样充满浪漫是不现实的,日常生活是平淡琐碎的,男女双方经过恋爱浪漫期之后步入婚姻组成家庭,应学会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巩固、培养感情。
要在互相适应对方的同时,经常寻找夫妻双方都感兴趣、都愿为之努力的共同点,使两人有共同的生活目标,使家庭生活生动、活跃起来,充满活力和乐趣。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婚姻枯燥、乏味,“婚姻危机”也就很难出现了。
勤俭持家勤俭持家,是我国家庭的传统美德。
我国民间流传着许多勤俭持家的格言,如“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俭以养德”、“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等。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市绝大多数家庭生活已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但是我们仍应该珍惜劳动果实,继承和发扬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
勤俭持家并未过时,我们所说的勤俭持家是以“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适度消费”为原则的。
勤俭持家就是要精打细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家庭经济生活,避免浪费。
勤俭持家就是要树立具有现代文明的消费观。
第一,不盲目攀比,不追求高消费。
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现代生活消费特点,适度的“超前消费”也不为过。
但是,切忌盲目攀比,追求不合实际的高消费,“别人有汽车,我家也得有”,“别人有别墅,我家也要有”等思想要不得。
第二,适当增加精神消费的比重。
如今有一些家庭,各式家电一应俱全,居室装修得富丽堂皇,就是看不到报刊、书籍。
单纯考虑物质上的满足容易引起精神上的空虚。
在物质条件得到基本满足之后,我们应该及时调整消费结构,把精神消费提到重要地位,把一部分资金投放到购买书籍、家庭成员继续教育上,以丰富家庭文化生活。
邻里团结良好的邻里关系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大有益处。
我国劳动人民一贯重视邻里关系,民间流传着许多名言,如“邻里好,赛元宝”、“远亲不如近邻”等。
“孟母三迁”的故事更是妇孺皆知。
然而,人们发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与世界各地人民的联系越来越近,相反,与自己对门而居的邻里关系似乎越来越远了。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城市,住在同一小区、同一幢楼,相互之间不了解、不熟悉的人并不少,有的甚至对门对住了好几年,也不知邻居姓甚名谁、在哪里工作,真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固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家庭的生活方式、休闲方式等发生了很大变化,邻里关系面临许多新情况。
特别是城市里的楼房越盖越多、越盖越高,不少家庭告别平房和大杂院搬进了设施齐全的单元住宅,客观上也给改善邻里关系带来诸多不便。
但是,我们仍可以根据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建立良好、新型的邻里关系。
加强邻里团结,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着重要做到“四互”:互尊就是要尊重邻居的人格,尊重邻居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切忌搬弄是非。
还要尊重邻居的合法权益,如看电视、听音乐、唱卡拉OK等声音要适当,浇花、养鸟等不要给邻居带来麻烦。
互助要破除“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旧观念,视邻里的事情如自己的事情,视邻里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从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为邻居做好事,例如,收捡好邻居晾晒的掉在地上的衣服,扶老人或小孩上楼梯,协助邻居换煤气罐等。
另外,还要主动搞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有的家庭内部装潢像宾馆,一尘不染,楼梯过道垃圾成堆,不堪入目,曾人有戏曰:“进入家门要赤脚,出了家门要跳脚”,这与现代社会文明显然是极不相称的。
互让邻里之间长时间相处,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
一旦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双方都不必斤斤计较,要讲风格、讲谦让,能解释的就解释清楚,不能解释的就让一步,互相让一让就过去了。
邻里相争往往是进一步“狭路相逢”,退一步“海阔天空”。
只有我们以“让”字去调剂邻里关系,就一定能使邻里和睦相处。
互谅要了解邻居的生活习惯,理解邻居的职业,谅解邻居的苦衷。
对邻居要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宽容;少一点指责,多一点赞扬;少一点品头论足,多一点相互学习;少一点斤斤计较,多一点热忱关怀。
赞扬医生的高明医术和高尚医德词语有哪些?
医生的高明医术和高尚医德词语有:治病救人、妙手回春、起死回生、杏林、救死扶伤等。
1、治病【拼音】: zhì bìng jiù rén【解释】: 治好病把人挽救过来。
比喻帮助犯错误的人改正错误。
【出处】: 晋·葛洪《神仙传》:“沈羲,吴郡人,学道于蜀,能治病救人,甚有恩德。
”白话译文:沈羲,吴郡人,能治好病把人挽救过来,医术十分高明。
【举例造句】: 我们应该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来帮助他,挽救他。
2、妙手回春【拼音】: miào shǒu huí chūn【解释】: 回春:使春天重返,比喻将快死的人救活。
指医生医术高明。
【出处】: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回:“但是药铺门里门外,足足挂着二三十块匾额:什么‘功同良相’,什么‘扁鹊复生’,什么‘妙手回春’……”【举例造句】: 总之我绝不是冲锋陷阵、斩将搴旗的战士,也不是对症下药、妙手回春的医生。
3、起死回生【拼音】: qǐ sǐ huí shēng【解释】: 把快要死的人救活。
形容医术高明。
也比喻把已经没有希望的事物挽救过来。
【出处】: 明·张岱《鲁云谷传》:“医不经师,方不袭古,每以劫剂肊见起死回生。
”白话译文:齐国神医扁鹊在太子的穴位上扎了几针,不一会太子就苏醒过来,再经汤药调解,20天后就完全康复。
【举例造句】: 对于时人那虚弱的感情,这真有起死回生的力量。
4、杏林春满【拼音】: xìng lín chūn mǎn【解释】: 满:充满。
杏林春意盎然。
赞扬医术高明。
【举例造句】: 他送给医生“杏林春满”的锦旗。
5、 救死扶伤【拼音】: jiù sǐ fú shāng【解释】: 扶:扶助,照料。
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的人。
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出处】: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所杀过半当,虏救死扶伤不给。
”白话译文:李陵十分勇敢而且善于作战,使敌人无暇抢救生命垂危的人。
【举例造句】: 死扶伤是医护工作者的天职。
心理学166个效应
心理效应是社会生活当中较常见的心理现象和规律;是某种人物或事物的行为或作用,引起其他人物或事物产生相应变化的因果反应或连锁反应。
同任何事一样,它具有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意义。
因此,正确地认识、了解、掌握并利用心理效应,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同时,也要青少年的思想树立与合理的心理指导。
典型效应:首因效应就是说人们根据最初获得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不易改变,甚至会左右对后来获得的新信息的解释。
首因效应体现在先入为主上。
这种先入为主给人带来的第一印象是鲜明的、强烈的、过目难忘的。
对方也最容易将你的首因效应存进他的大脑档案,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虽然我们也知道仅凭一次见面就给对方下结论为时过早,首因效应并不完全可靠,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差错,但是,绝大多数的人还是会下意识地跟着首因效应的感觉走。
所以说,我们若想在人际交往中获得别人的好感和认可,就应当给别人留下良好的首因效应。
为此,我们初次与别人见面时,千万要注重自己的衣着打扮,穿着要整洁,打扮应适度,言谈举止要得体,尽可能给别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有的人不谙此道,不太注重首因效应,因此而吃亏。
资深顾问认为首因效应有时又称为第一印象的作用,指的是知觉对象给知觉者留下第一印象对社会知觉的影响作用。
具体说,就是初次与人或事接触时,在心理上产生对某人或某 事带有情感因素的定势,从而影响到以后对该人或该事的评价。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对决策中收集正确的情报加以分析而言,这种效应是不利的。
无论第一印象是 好或是坏都是片面的,不利于全面地了解、分析。
第一印象所产生的作用称之为首因效应。
根据第一印象来评价一个人的好坏,往往比较偏颇。
如果在招聘考考察员工绩效时,只凭第一印象,就会被某些表面现象蒙蔽。
首因效应在招聘过程中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以貌取人。
对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应聘者容易赢得主考官的好感,二是以言取人,那些口若悬河、对答如流者往往给人留下好印象。
因此在选拔人才时,既要听其言、观其貌,还要察其行、考其绩。
近因效应是指在人际沟通过程中,知觉对象最近给人留下的印象。
近因效应指的是某人或某事的近期表现在头脑中占据优势,从而改变了对该人或该事的一贯看法。
近因效应与首因效应是相对应的两种效应。
首因效应一般在较陌生 的情况下产生影响,而近因效应一般在较熟悉的情况下产生影响。
两者都是对人或事的片面了解而主观臆断,使得决策信息失真。
光环效应又称晕轮效应。
指对他人直觉的一种偏差倾向,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某些主要品质有个良好的印象之后,就会认为这个人的一切都良好,这个人就被一种积极的光环所笼罩。
反之,则被赋予其它不好的品质。
俄国著名的大文豪普希金曾因晕轮效应的作用吃了大苦头。
他狂热地爱上了被称为“莫斯科第一美人”的娜坦丽,并且和她结了婚。
娜坦丽容貌惊人,但与普希金志不同道不合。
当普希金每次把写好的诗读给她听时。
她总是捂着耳朵说:“不要听
不要听
”相反,她总是要普希金陪她游乐,出席一些豪华的晚会、舞会,普希金为此丢下创作,弄得债台高筑,最后还为她决斗而死,使一颗文学巨星过早地陨落。
在锚营销看来,一个漂亮的女人也必然有非凡的智慧和高贵的品格,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种现象被称为晕轮效应。
所谓晕轮效应,就是在人际交往中,人身上表现出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掩盖了其他特征,从而造成人际认知的障碍。
在日常生活中,“晕轮效应”往往在悄悄地影响着我们对别人的认知和评价。
比如有的老年人对青年人的个别缺点,或衣着打扮、生活习惯看不顺眼,就认为他们一定没出息;有的青年人由于倾慕朋友的某一可爱之处,就会把他看得处处可爱,真所谓“一俊遮百丑”。
晕轮效应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主观心理臆测,其错误在于:第一,它容易抓住事物的个别特征,习惯以个别推及一般,就像盲人摸象一样,以点代面;第二,它把并无内在联系的一些个性或外貌特征联系在一起,断言有这种特征必然会有另一种特征;第三,它说好就全都肯定,说坏就全部否定,这是一种受主观偏见支配的绝对化倾向。
总之,晕轮效应是人际交往中对人的心理影响很大的认知障碍,我们在交往中要尽量地避免和克服晕轮效应的副作用。
晕轮效应是指某人或某事由于其突出的特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忽视了其它的心理和行为品质。
它有时会产生“积极肯定的晕轮”,有时会产生“消极否定的晕轮”,这都会干扰对信息的评价,要克服晕轮效应就必须坚持客观,不掺杂主观成分。
阿基米德与酝酿效应 在古希腊,国王让人做了一顶纯金的王冠,但他又怀疑工匠在王冠中掺了银子。
可问题是这顶王冠与当初交给金匠的一样重,谁也不知道金匠到底有没有捣鬼。
国王把这个难题交给了阿基米德。
阿基米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冥思苦想,他起初尝试了很多想法,但都失败了。
有一天他去洗澡,一边他一边坐进澡盆,以便看到水往外溢,同时感觉身体被轻轻地托起,他突然恍然大悟,运用浮力原理解决了问题。
不管是科学家还是一般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都可以发现“把难题放在一边,放上一段时间,才能得到满意的答案”这一现象。
心理学家将其称为“酝酿效应”。
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就是酝酿效应的经典故事。
阿伦森效应 是指人们最喜欢那些对自己的喜欢、奖励、赞扬不断增加的人或物,最不喜欢那些显得不断减少的人或物。
暗示效应 暗示效应是指在无对抗的条件下,用含蓄、抽象诱导的间接方法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从而诱导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去行动或接受一定的意见,使其思想、行为与暗示者期望的目标相符合。
安泰效应 安泰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他力大无穷,无往不胜。
因为他只要靠在大地上,就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汲取无穷的力量。
他的对手发现了这个秘密,便诱使他离开地面,在空中杀死了他。
因此,要学会依靠大家、依靠集体。
暗示效应 所谓“暗示效应”,即是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施加影响,从而使被暗示者不自觉地按照暗示者的意愿行动……此称之为“暗示效应”。
少年儿童较XXXXX更易于接受暗示。
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语言暗示、动作暗示,表情暗示、自我暗示等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巴霖效应 源自於马戏团经理巴霖先生的一句名言:每分钟都有一名笨蛋诞生。
”巴霖效应” 多少解释了为什麽有些星座或生肖书刊能够”准确的”指出某人的性格。
原因在此,那些用来描述性格的词句,其实根本属”人之常情”或基本上适用於大部分人身上的。
换言之,那些词句的适用范围是如此的空泛,以至往往”说了等於没说。
例如:水瓶座理性而爱好自由,巨蟹座感性而富爱心;然而巨蟹座的人就永远没理性,水瓶座的人就缺乏爱心吗
我们不去否定星座存在的价值,毕竟它存有统计的基础在。
但如果你想成为一个聪明人,不去迷信星座,我又得告诉你,你又错了
知道什麽叫做”天醉人亦醉”吗?既然身旁有超过半数的人相信星座,你又何苦试着去推翻那根植於心的观念(实际上也不太可能)?如果一对情侣在星座学中是不甚相配的,即使两人都不迷信,但他们的心理必然会承受一股不小的压力,在往後交往的时间中,若有了冲突磨擦,心中既存的那种”原来真的不合适”的预设就会被强迫成立,最终难逃分手命运! 半途效应 半途效应是指在激励过程中达到半途时,由于心理因素及环境因素的交互作用而导致的对目标行为的一种负面影响。
大量的事实表明,人的目标行为的中止期多发生在半途附近,在人的目标行为过程的中点附近是一个极其敏感和极其脆弱的活跃区域。
导致半途效应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目标选择的合理性,目标选择的越不合理越容易出现半途效应;二是个人的意志力,意志力越弱的人越容易出现半途效应。
这就要求班主任在平时教育学生时多注意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培养多方面的能力,同时多注意进行意志力的磨练。
行为学家提出了大目标、小步子的方法,对于防止半途效应的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
贝尔效应 英国学者贝尔天赋极高。
有人估计过他毕业后若研究晶体和生物化学,定会赢得多次诺贝尔奖。
但他却心甘情愿地走了另一条道路 把一个个开拓性的课题提出来,指引别人登上了科学高峰,此举被称为贝尔效应。
这一效应要求领导者具有伯乐精神、人梯精神、绿地精神,在人才培养中,要以国家和民族的大业为重,以单位和集体为先,慧眼识才,放手用才,敢于提拔任用能力比自己强的人,积极为有才干的下属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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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子》的名言
1、“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第二章) 意思是:天下的人都知道怎么样算是美,这样就有了丑;都知道怎么样算是善,这样就有了不善。
2、“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第七章) 意思是:所以有道的人把自己放在后面,反而能赢得爱戴;把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保全生命。
3、“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第八章) 意思是: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和万物相争,停留在大家所厌恶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
4、“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第十一章) 意思是:车轮上的三十辐条汇集到一个毂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
揉合陶土做成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
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 壁中空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
5、“孰能浊以静之徐清
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第十五章) 意思是:谁能在浑浊中安静下来,使它渐渐澄清
谁能在安定中活动起来,使它出现生机
6、“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第十六章) 意思是:致虚和守静的工夫,做到极笃的境地。
万物蓬勃生长,我看出往复循环的道理。
7、“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
”(第二十二章) 意思是: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己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
8、“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第二十四章) 意思是:踮起脚跟,无法站得久;跨步前进,无法走得远。
9、“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第二十九章) 意思是:圣人要去除极端,去除奢侈,去除过度。
10、“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 (第三十一章)意思是:兵革是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
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要淡然处之。
11、“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是未微明。
”(第三十六章) 意思是:将要收敛它,必须 暂且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强化它;将要废弃它,必须暂且抬举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
这叫做微妙的启明。
12、“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第四十一章) 意思是:最方正的反而没有棱角,贵重的器物总是最后完成,最大的音乐反而听来无音响,最大的形象反而看不见形迹,道幽隐而没有名称。
13、“名与身孰亲
身与货孰多
得与亡孰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第四十四章) 意思是:名声与身体,哪一个更亲近
身体与钱财,哪一个更贵重
获得与丧失,哪一个更有害
过分爱惜必定造成极大的耗费。
储存丰富必定招致惨重的损失。
你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为它所累。
14、“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第四十七章) 意思是:走出户外愈远,领悟道理愈少。
15、“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是谓玄同。
”(第五十六章) 意思是:塞住出口,关上门径;收敛锐气,排除纷杂;调和光芒,混同尘垢。
这就是神奇的同化境界。
16、“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第五十七章) 意思是:以清静之道治国,以诡奇的方法用兵,以不搅扰人民来治理天下。
17、“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第六十四章) 意思是: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
18、“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七十四章) 意思是:人民不害怕死亡时,怎么能用死亡来恐吓他们
19、“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第七十九章) 意思是:重大的仇怨经过调解,一定还有余留的怨恨,这样怎能算是妥善的办法
20、“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第八十一章) 意思是:实在的话不动听,动听的话不实在。
如何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按照高院政治安排,就如何理解、树立服局的理念,向大家作一发言点学习思考的体会,讲三个问题: 一、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的重要意义所谓大局是指全局的中枢和关键;是主导整体局面演进的大势;是事关整体格局的战略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大局”,就是特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核心利益。
“服务大局”是我们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法与国家是上层建筑中关系最为密切,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两种社会现象。
法体现国家意志,国家的目标任务必然通过法律来确认和规定。
国家的特色、职能和任务,决定着司法的特色、职能和任务。
这是众所周知的基本原理,问题是从八十年代的依法办事为核心的“制度”的那个“制”的法制,到95年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理”那个“治”的法治,确实是完成了法制从手段到目标的转折,也就是把法治作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战略目标,因此不能简单把法看作是手段,那么能不能更进一步否定法在宏观上的工具性
不能,因为法治承载着国家的性质、目的和根本任务,立法司法者的任务是通过理性建构使法律制度更好地为社会目的服务,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
在这个意义上讲,法在宏观上具有工具性,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归根到底是受国家的根本任务所决定并为之服务。
法治的使命必然与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途径是统一的、一致的。
法官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审判权确定冲突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分配正义。
但法官的视野不能仅限于法律世界,他还是国家权力体系的一员,他所行使的司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司法在国家权力架构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发挥的功能,在不同的社会阶段和民族国家中是不同的。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共同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司法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重要实践者和推动力量,是法治建设的关键一环。
应坚持法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方向,保障服务党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司法工作者必须负担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其次,服务大局意识是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要求服务大局讲了多年,但对其内涵的理解较多的还是停留在应变的原则性概括,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这种理解上升到服务大局是司法工作本身应具有的特征这样的认识上。
最高法院肖扬院长2004年在耶鲁大学的演讲中,曾提出: 判决不仅是单纯的法律责任的判断。
更重要的,它是一个可能造成一系列社会影响的司法决策。
历史上不少著名法学家都强调认识法律就是把握法律的意义和效果这一论断,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他对这句话的解释,其真正的含义在于说明,在适用法律规则时比演绎推理更重要的是感受时代的需要,是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是公认的公共政策等。
法社会学的创立者庞德认为,法律制度是一种与特定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具有密切关系的现象,是协调社会利益的工具。
法官则是权衡这些利益的“社会工程师”,他们只有了解其判决所影响的实际社会条件,才能适当地完成其使命。
如果我们不带任何偏见,纵观中西方近代法治发展历程,就可以发现,在现代法律科学中,一项最重要的推进就是从以分析性态度转向以功能性态度对待司法,强调法律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西方法学家讲“社会功能”“公共政策”与我们讲服务大局在解决法的实然与应然的关系上是异曲同工,不同的表述产生于不同的语境,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包括执政党的不同执政方式。
将“服务大局”作为法治理念框架中的重要一环,正是为我国司法注入了更多的社会需求、社会意义和社会后果,反映着一种司法上的趋势和一般规律。
司法发展上的这一趋势和一般规律,决定了法官的角色定位分为两个层次,一方面是如何看待自己与法律的关系,这决定着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发挥程度,影响着法官的法律功能;另一方面则是如何对自己在政治国家中进行定位,这决定着法官运用司法权影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
由此可见,作为法官最起码的要求是懂得法律,这样才能胜任第一层次的角色定位,而要成为好法官,发挥政治经济生活中的能动性,仅仅懂得法律还不够,必须关注和回应社会需要。
美国联邦高等法院法官布兰代斯说:“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与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
罗斯科?庞德则宣称:历史、哲学和分析,是法学家军械库中的三大武器。
肖扬院长也要求,法官需要深入广泛地“了解历史,了解社会,把握形势”和“博学睿智”。
纵观历史上的知名法官,都具有广博而精深的知识。
我国优秀法官代表宋鱼水等也是能够倾听时代的声音,感受时代的变迁,把握时代的精神,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法官应当能够分析社会力量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通过社会利益的分配与均衡来维持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
具有广博而渊深知识的法官能够兼顾社会各种利益,对其进行调节并使之达到平衡与稳定,在疑难案件判决中显示出正确预测社会前进方向的能力。
一个好的司法判决是因为它适应了社会或者时代的要求,而不仅仅在法律知识上是正确的。
可以说,不管各种观点、理论学说在具体细节和特色上有什么不同,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社会价值、社会利益或者社会效果是解释和适用法律的重要标尺,也是司法社会功能的定位。
法官的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从单一的审判功能向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多项功能上转变,把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疏导社会主体形成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竞争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民主文明的政治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局意识或者说服务大局是每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要求。
第三,服务大局是解决社会转型期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革的转型期。
社会在急剧变迁过程中引起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变动,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也处于多发期。
一是群体性事件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增大。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最突出问题,突出地表现为群体性事件和信访问题的日益增多。
二是财富分配不均,社会分化加速。
世界银行在一份题为《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的报告中曾指出中国基尼系数增长过快,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在短短几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
贫富差距的急剧拉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是阶层结构不合理,社会结构紧张。
社会学家将中国的阶层结构描述成“金字塔型”,这种形态的阶层结构特点是:顶层呈尖端状,上层阶层人数很少,中间阶层呈过渡状,而下层阶层数目庞大。
转型期是新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磨合期,竞争压力加剧,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这些因素致使处于金字塔底端的阶层在就业、生活与社会福利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引发他们对社会现实强烈的不满感和相对剥夺感。
我们现在处于走向权利的时代,但也产生极端藐视权威张扬个性现象。
最容易产生的是不满,最难以出现的是感动。
四是文化转型,价值观念缺失。
原有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严重受创并逐渐解构,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的主体文化尚未建立,使社会上各种文化之间的冲突加剧,容易引起社会成员越轨行为的发生。
导致一些地方赌博、吸毒盛行,淫秽色情活动、非法传教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猖獗,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欺骗欺诈甚至违法犯罪。
面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存在的上述问题,司法机关担任着社会控制的重要任务,展望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司法能否承担这一重任,一定程度上,关系中国改革的成败和社会能否良性发展和稳定。
如何在这种形势下把握好大局,服务好大局,是对广大干警新的考验和挑战。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必须认清大局,服务大局,牢固的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对社会多元价值诉求的回应性,从而推动秩序正当性的形成和巩固。
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服务大局”理念的主要内容 大局是历史的、发展的、具体的,决定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理念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主要内容要随着大局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
这里最重要是社会主义方向,中国国情,发展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大局、服务大局必不可少的三个思维角度。
法治理念是深层次的对法治涵义的意识和观念,是关于法治的原理、精神,既是一个国家法治理论的框架,又是现实法治实践的指导,它不是现实状态的简单直观的反映,是对现实状态的引领,是立足现实对理想状态的追求。
多年来,为了认识把握司法工作发展规律提出的现代司法理念当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吸收和容纳的,要防止和纠正的是在发展方向上不顾社会主义性质,不顾国情、不顾发展阶段的错误倾向。
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为了更正确、更快地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
为了少走弯路而不是为了修正这个目标。
当前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理念的主要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
党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正确把握经济全局,密切跟踪和科学分析经济形势,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务求使司法保障与救济措施,包括司法制裁措施,更适时、更适度、更有力、更有效,依法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健康推进。
就拿建设创新型国家来讲,中央提出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而我国创新体制的目标选择,是集中与分散协调,即把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基础作用充分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法律的引入与实行,既不能随意取代市场手段对应用性创新的基础作用,也不能放弃政府对组织公益性创新和促进应用性创新的义务,以增强创新主体的行为预期,保护其权益。
司法工作保障和服务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必须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充分发挥司法在打击、服务和保障方面的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
虽然我们每天都在从事这项工作,但要使审判职能发挥符合中央决定的要求,难度很大,因为我们面对的现状和发展要求是:一经济增长方式急待转变,二政府职能运行方式要适时转变,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有不少难解之题。
而现代经济的一般特征是在互动中寻求均衡,博弈论为什么这么时兴,因为它正是在互动的前提下对决策行为的理性思考。
物权法、反垄断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争议早就超出了立法技术的范围,是不同社会阶层、群体之间的博弈,而且这是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
可以说,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不是靠政府的静态保护,在不少情况下,利益博弈的妥协产物才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常态。
“替民作主”会逐步让位于“让民作主”。
在这样一个具有特殊背景的转型阶段,我们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法律和政策的关系,特别是对社会高度关注、有较大影响案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兼顾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期,法律和法规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捉襟见肘。
在这种情况下,要不断提高对政策和法律精神的理解,在法律空白处灵活、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的精神。
第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处于关键阶段,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期,人民法院保障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执政党巩固执政地位,一般来说要实现两大功能:一是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发展资源,二是有效整合各种利益群体。
当前最突出的任务是利益整合和协调,整合利益关系,调解社会矛盾。
在执政方式上除了传统的命令、统治,必须致力于塑造思想的凝聚力、政策的指引力、体系的协调力、形象的亲和力,实现各阶层的利益协调,缓和矛盾。
要减少闹事式维权和盲目维权,就要倡导协商式维权和有序维权,并真正提供切实可行的救济渠道。
审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必须提高司法维稳工作的敏感度,尤其是对于处于酝酿隐性状态的危机,密切关注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诱发效应,要防止出现社会危机感逐层衰减。
防止各种敌对势力插手利用我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制造混乱。
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政治经济权利、劳动和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
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继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同时要注意用法律手段积极推动基层单位、街道社区进行民主与法治模式的治理,如参与社区矫治、构建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模式。
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服务民主政治能力的提升。
在服务于民主政治建设中,最关键的有两点。
一是充分考虑我们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的阶段性,准确把握司法职能在现阶段的工作定位。
坚持审时度势,因为法律的具体适用常常需要考察社会情势并以此为基础。
倘若超越或者滞后于社会情势,会因为不具备社会基础的支持而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甚至产生不佳的社会效果。
“冒进”决不等于先进,所以处理“立”与“不立”把握上要有大局观。
二是不仅要看到过程性,更重要的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完成转型前,也就是转型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离不开对原有路径的依赖,比如企业的现代化改造,目的是走向市场,但改造期间又必须依赖行政的指导和管束,这就是我们面临的改革现状,计划时代的有关立法已不适应,但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立法解决不了转型期的问题,我们必须认清这一点。
在我国当前的转轨体制下,许多社会转型中的问题属于制度不完善或者发展中的问题,不是通过司法手段能够解决的。
有些处理结果会引起社会稳定等复杂的社会问题,大大超出了法院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律系统对社会的适应性这个问题上,不仅要观察社会的动态过程,也要看到控制社会变迁的功能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不是具备,更要关注法律措施的社会效果。
滞后的话需要主动应变,超越也不行,如果从目标明确,但目前尚不能为的角度看,是无奈之举,但也是面对现实的理性选择。
在行政诉讼中,出于特殊政策的考虑,对于形式上符合法律标准的起诉不予受理的情况表现地较为突出。
如资本市场及企业改制中的一些政策性极强的问题,法院是难以通过合法性标准进行衡量的。
对于某些足以判断和把握其走向的法律问题,可以不失时机地确立新规则,引导新发展,而对于涉及下岗职工、传销、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的敏感性案件,最高院均根据形势作出冷静地判断,作出了相应的司法政策。
这些做法有时与常规的法律适用结果可能不尽一致,但倘若简单地按照常规的法律适用方法进行决策,往往事与愿违。
事实上,西方国家的司法机关也常出于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考虑,对一些敏感社会问题以程序上的借口予以回避。
第三,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蕴涵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方面的基本特点。
民主法治,要求司法落实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公平正义,要求法官明辨是非、伸张正义,让绝大多数人共享发展的成果;诚信友爱,要求司法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倡导、维护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诚信友爱;充满活力,要求司法保护群众的首创精神,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安定有序,要求司法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求运用司法手段惩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保障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应充分认识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系和谐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以人民法院应当担负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责任,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尽可能使矛盾各方形成良性互动、动态平衡的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要紧紧抓住善解人民内部矛盾这一症结问题。
在法律秩序的框架内,慎重考量各种利益的正当性和位序关系,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使社会矛盾的化解建立在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础上。
要把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贯穿于司法工作始终。
不仅要公正裁决争议,还要致力于缓解冲突、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立,增加和谐因素。
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要把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作为新时期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审判既是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社会性和服务性很强的群众工作,不仅需要有运用法律规则组织诉讼活动、依法裁决纠纷的职业素养,也需要有通过教育、说服、感化,创造性地做群众工作以调和社会矛盾的才干和能力。
因此,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要从适应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国情出发,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作为衡量和检验法官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努力提高法官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性质、特点的政策水平,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适应“礼俗”社会和民众现代法治素养欠缺的现实状况。
从而更有效地平息纷争,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对社会的危害。
第四,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渗透。
文化的力量,不仅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而且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担负着为思想道德和先进文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职责。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必须依法保障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顺利发展,通过审判、执行各类案件,依法制裁那些触犯法律的不文明行为,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弘扬科学文化精神、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
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不断激发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乃至每个成员的创造活力,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促进创新型城市的建立。
同时,通过公开审判、法制宣传等形式,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办案效果,引导社会主体依法进行社会活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支持。
三、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 服务大局不仅是一个法治理念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关键在于司法工作的成效。
(一)胸怀大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 胸怀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
古人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无论从事何种具体工作,负责的范围大小,都属于全党全国这个大局的组成部分;因而,我们观察问题、处理工作时,绝不能只埋头于具体事务,而应该与国家建设、改革大局联系起来。
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自觉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部署、在大局下行动。
服务大局工作做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单纯看办案数量,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成效。
做到胸怀大局:首先,要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
只有在科学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基础上,才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大局上来。
平时应加强对重大工作和问题的学习与调研,特别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现阶段大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全面正确地为大局服务。
其次,要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
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以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把本部门的工作,作为保障党和国家大局的必要环节努力做好。
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研究把握大局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大局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目标方法。
第三,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全面正确的贯彻中央和上级的指示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在结合上做好文章,既不照抄照搬,又保证不走样。
(二)立足本职,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有些人觉得,讲大局,主要是高级机关的事,下面只要听招呼、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就行了,这显然是片面的。
大局不是“摸不到,够不着”的目标,不是空洞的说教,不是空泛的政治表态,是工作内容、工作效果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体现,出色地、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大局最实际的支持和维护。
我们的日常工作与大局工作密切相关,每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是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和实现大局工作的必要步骤和环节,所以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
本职工作做不好,服务大局就是一句空话。
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本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当前要注意克服和纠正两种错误认识和做法。
一种是看不到大局工作对自身所从事具体工作的目标导向和方向引领作用,看不到检验我们具体工作成效的标准最终要看服务大局的效果,只管埋头苦干,不看方向路线;另一种是成天把服务大局挂在嘴上,就是不见切实有效的具体行动,不积极主动地通过做好本职工作去实实在在地推动和服务大局。
(三)自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两个效果”的统一在我国为什么得到如此的强调
可以说,这是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的。
我们可以从法律适用的现状以及我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变革这两个角度进行考察。
履行司法实践,一般有可能存在两种极端:一是僵化刻板地理解适用法律,把法律变成一成不变或者必定有唯一答案的教条,单纯的业务观,孤立看待司法工作,割裂司法工作与改革发展、与党和国家大局关系,脱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脱离保障服务目标孤立地抓政法工作,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 二是无视法律的基本要求或者合理含义,甚至无视法律的规定,将“社会效果”庸俗化,使法律随心所欲地服从即时的需要或者特定人的需求,如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或者为了领导的好恶,随意把法律弃之脑后,视为无物;为了尽快办理案件,违法调解结案;为了争夺管辖权虚构关联事实,甚至借口服务大局把什么事都包揽过来,干一些明显超出司法机关法定职能的事等等。
为什么说伊斯兰教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我们所信仰和宣传的伊斯兰,并非任人捏造的东西。
伊斯兰是一个完美的文明体系。
伊斯兰学者们已经十分清晰的阐述了伊斯兰的基本原则。
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说,你们所宣传的伊斯兰是玄之又玄,不明究竟的。
我们所宣传的伊斯兰如正午的阳光一样清晰。
我指的是中和思潮所倡导的伊斯兰,我认为它真正的体现了伊斯兰。
接着,格尔达威列举了伊斯兰的特点:1、伊斯兰倡导理性,以理性理解教门,建设世界,鼓励求知,采纳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将之运用于一切领域。
伊斯兰认为,思考是功修,求知是主命,落伍于时代是犯罪。
在理论和实践、民用和军事领域领先是必定,凡是与此相关的领域,进行探索都是义务。
伊斯兰认为理性与经典不会矛盾。
我们的学者主张:理性是理解经典的前提,用它可以证实真主的存在,圣品的真实;同样,科学事实与经典明文之间不相冲突,也不可能冲突。
在我们看来,宗教就是科学,科学就是宗教。
穆斯林以伊斯兰文化而自豪,并以此获得正道。
能够辨别出伊斯兰文化中永恒的不谬启示和发展变化的理性思想,从前者获得引导和光明,对于后者择其善而从之。
伊斯兰是引领人类的灯塔,而不是束缚人类的桎梏。
它向人类的一切文化开放,学习智慧而不问其来源,借鉴古今各民族的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既不拘泥古人,也不刻意求新;既回顾过去,也关注现实,又展望未来。
学习民主的体制的优势,以保护人民的权力;学习社会主义的长处,以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研究一切理论和思想,如弗洛伊德、马克斯和涂尔干的学说,即使不接受其原则也罢。
因为智慧是信士的遗失物,无论在哪里发现,都应归信士所有。
2、伊斯兰提倡改革与创新,反对因袭和盲从,坚持与时俱进。
伊斯兰决不限制创新,对于任何问题都有自己的解决办法,只是穆斯林无所作为罢了。
创制在当代既是宗教义务,又是现实需要。
它的大门永远为有能力的人敞开着,不管是选择性的,还是原创性的、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局部的还是整体的。
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关闭创制之门,因为穆圣开启了它——创制者即使错了也能得到回赐。
我们应该创造学术氛围,让既精通伊斯兰又懂得时代,集传统与现代为一体的演绎大家出现。
他们能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广泛吸收自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以来,各派法学家留下的庞大资源,不管是革新的还是复古的,都能兼收并蓄,选择其中证据最强、最符合教法宗旨和人们利益的。
牢记学者们的名言:教法判例因时间、地点、习俗和情况而改变。
制定教法的目的是为了人类今后两世的福祉,基于保护信仰、生命、理性、名誉、血统和财产。
3、伊斯兰中和地看待一切,将中和作为穆斯林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我就这样使你们成为中正的民族”(黄牛章143节)伊斯兰在一切领域中都体现出积极的平衡,不管是信仰还是实践,物质还是精神。
让个人在物质与精神,理性与感性,今生与后世,权力与义务之间保持平衡。
另一方面,为个人与社会制定了公正的标准,既不像资本主义,使个人的权力和自由无限膨胀,损害社会的利益;也不像极端的共产主义,压制个人,扼杀个人的才华。
伊斯兰既反对资本主义扩大个人自由以致伤害社会正义,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也反对马克思以社会民主的名义压制政治民主,高呼所谓“对于自由的敌人决无自由可言”的虚伪口号。
伊斯兰赋予个人与社会相应的权力与义务,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规定:既重视公民的自由,也重视国家的自由;倡导思想自由而不是否认自由;良心自由而不是欲望自由;言论自由而不是诽谤自由;权力自由而不是犯罪自由。
我们相信,人生而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奴役任何人,也不能将任何人神化。
真正的自由是“认主独一”的果实,也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必然内涵。
4、伊斯兰具备务实的特点,它不会停留在幻想世界,也不把人看作天使。
认为人有时正确,有时错误,有时正直,有时越轨,它承认人性的弱点和犯罪(犯错)的可能性。
因此,对人加以鼓励与警告,规定命人行善,止人作恶,并制定了刑法,同时敞开忏悔之门。
对于特殊情况制定了特殊的律例,如无意的错误、忘记和被迫等情况下,都有特许、减轻和例外的律例。
当无法实现最高理想的时候,许可面对最低的现实。
伊斯兰的务实性还体现在:尊重人,优待人,承认人的天性与尊严,既不把人降低到动物的层次,也不把人升高到神的等级;承认人既有精神追求,也有本能需要。
人兼具灵魂与肉体,理性与情感,男性与女性,个体与群体。
伊斯兰允许合法的娱乐,适度的消遣,同时创造积极的氛围,让人们按照伊斯兰生活——既不压抑也不放纵。
因此,伊斯兰重视身体健康,心灵纯洁,理智健全。
呼吁每个人:你对你的身体负有义务。
伊斯兰禁止一切对身体、心灵和理智有害的东西。
鼓励体育锻炼,将它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
规定全面的健康制度,使工人有休息的权力,使病人有治疗的权力。
让人们知道,真主降下任何一种疾病的同时也创造了相应的治疗方法。
在真主看来强壮的信士比软弱的信士更喜欢。
5、伊斯兰尊重妇女,认为妇女是完全的责任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一定的义务。
妇女的身份是女儿、妻子和母亲,也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员。
为妇女敞开大门,让她们参与功修、教育和工作,特别是自己、家庭和社会需要的时候。
同时,照顾女性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身份,给予特殊的关怀和呵护,以免受到丈夫、父亲和儿子的虐待。
但妇女所从事的工作不能与管理家庭和教育子女的义务相冲突。
伊斯兰赋予妇女权力,和男人一道承担宣教、命人行善、止人作恶和反对不义的责任。
“有信仰的男女互为盟友”(忏悔章70节)。
伊斯兰也让妇女参与政治、社会和文化事务中所擅长的,除了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妇女是社会的半边天,是社会的一只翅膀,也是是男人的伴侣。
基于尊重妇女的尊严和人格,伊斯兰拒绝将妇女当作享乐的工具和廉价的商品。
伊斯兰规定:女性在非至亲的男子面前必须要知耻、自重,衣着打扮,言谈举止要典雅、庄重。
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不受到伤害,也能避免心中有病者的的非分之想。
6、伊斯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因此,伊斯兰鼓励结婚,为此提供种种便利,通过教育和立法消除经济方面的障碍。
反对使婚姻变得困难的恶风陋习,如高额聘金,铺张浪费,争富比阔等真主和使者恼怒的事。
运用合法的途径来堵住非法的途径,如暴露的衣着,挑逗的言辞,黄色小说和影视等,特别是现在已走进千家万户、人们耳濡目染的媒体中的种种色情和*。
夫妻关系的基础是彼此依恋、喜爱和怜悯,以及相互的权力、义务和善待。
当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无法调解时,允许离婚,犹如药物治疗无效时不得不动手术一样。
对于需要和有能力而且自信可以公平对待的人,允许娶多妻。
父母必须使子女的物质、情感和精神得到充分满足。
作为子女,也必须孝敬和善待父母。
社会和国家必须照顾妇女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无人收养的孩子。
伊斯兰扩大了家庭的范围,使其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接恤亲属是主命,而断交是大罪。
7、伊斯兰重视教育,一如重视法律,甚至更重视。
因为仅仅凭法律不能铸造社会,铸造社会要靠不断的教育,深刻的指导。
一切复兴与改革的前提是建设有思想、有良知、有信仰和有道德的个人。
有了优秀的个人才会有优秀的社会。
因此,必须最大程度的重视教育机构,从幼儿园到大学,让学生学习信仰和知识,道德和技能。
伊斯兰教育的最主要标志是:正确的信仰,认主独一,坚信后世,品行端正,说话诚实,兢兢业业,守信重诺,宣扬真理,反对虚假,忠于伊斯兰,用生命和财产为主道奋斗;用手、舌和心灵尽力制止罪恶;反对不义、强权,不依附暴君,即使他们有法老的权力,嘎伦的财产也罢。
同时要重视媒体,不管是报刊杂志还是广播电视。
因为媒体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品味和爱好,引导着大众舆论。
必须清除其中有悖信、污染思想和误导行为的毒素。
通过各种精品节目,让媒体为了整个社会的最高目标服务。
整个媒体的核心是,真实可靠,正确引导,适当娱乐,恪守价值。
各种媒体之间要互相协调。
8、伊斯兰将社会建立在兄弟友情的纽带之上。
在穆斯林社会中,种族、宗教、阶级和派别冲突没有市场。
所有的人都是兄弟,都是阿丹的后裔和真主的仆人。
“你们的主是一个,你们的祖先也是一个”。
人们之间发生分歧是真主的意欲,有其哲理。
真主将在复生日进行最后的判决。
伊斯兰尊重本国的非穆斯林。
认为他们是真主、使者和穆斯林的“保护民”。
这是宗教术语,其意是,对他们保护、捍卫、善待和公正是一种功修。
如果表达会伤害他们,为了照顾他们的感情可以放弃。
关键在于实质,而不是名称。
伊斯兰维护非穆斯林的信仰自由,保护他们的生命、荣誉和财产,就像保护穆斯林的一样。
保护他们免遭内部的压迫和外部的侵略。
让他们享有和穆斯林一样的尊严和权力,并承担一定的责任,除了一些与宗教有关的特殊义务。
从精神、物质和法律方面来保障这些权力。
9、伊斯兰不承认占卜。
在伊斯兰中不存在教士阶层,来垄断宗教,控制人心,把守真主的大门,发布生杀予夺的命令,或发售赎罪券。
在伊斯兰中,所有的人都是宗教人士,人与真主之间不需要中介。
真主对人来说比动脉还接近。
宗教学者只是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其它学者一样起释疑解惑的作用。
“没有任何人像彻知者那样告诉你”(创造者14节);“如果你们不知道,当询问有知识的人”(蜜蜂章43节)。
每个穆斯林都有可能通过学习成为宗教学者,而不是通过遗传、称号或服饰。
在这一方面绝无任何垄断和限制。
伊斯兰反对将人和机构划分为宗教的和世俗的。
不管是教育,还是法律和机构都没有这种划分,这种划分本身就是一种舶来品。
在伊斯兰看来这一切都是为伊斯兰服务的。
10、伊斯兰肯定,每个民族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统治者,统治者不能压制人民。
伊斯兰将统治者看作仆人,人民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和清算,同时也应该给他们提供忠告和帮助,在正义事业中服从他们。
如果命令罪恶,则不得服从。
对于胡作非为者,应该进行忠告,若不改正,则应罢免。
伊斯兰政府也并非西方人在中世纪所认识的宗教政府,它建立在缔约、协商和公正的基础上,以天启的法律为仲裁。
政府的官员不一定是宗教人士,而是所有既有能力,又忠实可靠的人,是那些古兰经描述的人“当真主使他们在大地上得势时,他们力行拜功,缴纳天课,命人行善,止人作恶。
”伊斯兰接受人类在与独裁者斗争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如各种形式的执政方式,保障人民对于统治者的权力,弱者对于强者的权力;如用宪法制约权力,确立关系,选举的国会,司法独立,新闻、言论、结党自由等符合伊斯兰精神和整体宗旨,而局部的明文没有直接提到的内容。
11、-伊斯兰保护财产,认为财产是人们生活的支柱,没有财产,既无法建设现世,也无法发展教门。
财产是应该感谢的恩典,也是应该看守的信托,同时也是真主对人类的一种考验。
因此,必须取之有道,用之有道。
履行财产的义务,不得浪费,也不得吝啬,特别是公共财产,在伊斯兰中享有十分神圣的地位,如孤儿的财产。
伊斯兰尊重私有财产,并制定了各种措施,防止被剥夺,通过立法和劝诫引导其服务于大众利益。
同时,尽可能的发展民族经济,利用其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形成自己的经济体系,生产工农业领域所需的产品,以实现自足,不能依靠别人,特别是在生活必须品和国防武器方面。
伊斯兰认为,为现世而奋斗是教门的组成部分,建设大地是功修,发展社会是主命,增强民族的整体实力是为主道“吉哈德”,努力实现经济自足是最优越的近主功修。
因此,伊斯兰通过各种方式推动社会,让每个穆斯林发挥出自身的潜力,从而实现社会的繁荣、昌盛。
12、伊斯兰十分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工人、农民、技术人员和小职员。
他们在和平时期是发展的后备军,在战争时期是保家卫国的力量。
伊斯兰保护这些人的权益,让他们享有合理的工资和充分的保障,使人人各尽所能。
伊斯兰也关注无法工作或没有能力谋生的人,如穷人、孤儿和旅行者。
为有能力的人制定了除天课外相应的义务,如集体财产和战利品等。
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限制富人的奢侈,以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
在伊斯兰社会中,不允许一个人饱腹过夜,而其邻居却在忍饥挨饿。
国家要对这些人直接负责,“领袖是负责人,对其下属负责。
”13、伊斯兰认为,穆斯林可以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并以此为荣,只要不与对伊斯兰的爱相冲突。
不能受狭隘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束缚,因为它往往含有与伊斯兰相违背或伊斯兰所反对的思想,如无神论、世俗主义、唯物论、蒙昧的种族主义等。
伊斯兰给予阿拉伯穆斯林特别的尊重,因为他们是伊斯兰最早的载体,阿拉伯语是古兰经圣训的语言,也是伊斯兰功修和文化的语言,阿拉伯人是伊斯兰铸造的民族,也是伊斯兰使命的承担者。
阿拉伯的土地是伊斯兰的根据地和圣地,其中有伊斯兰的三大清真寺,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是旅行必去的地方。
伊斯兰提倡建设而不是破坏、团结而不是分裂、强大而不是弱小。
伊斯兰倡导国家的统一,阿拉伯人的统一,伊斯兰共同体的统一,为把全人类统一在共同的道德原则下而奋斗。
14、伊斯兰用思想面对思想,用证据消除质疑,既不强迫信仰,也不压制思想。
拒绝方式方法中的恐怖与暴力,不管是针对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相信有目的的、建设性的对话,给每一方提供机会,以客观、清楚地表述自我,也就是古兰经指出地“你以最优美地方式与他们辩论”(蜜蜂章125节)15、伊斯兰认为,真主创造的人是不一样的“假如你的主意欲,他必使世人成为一个民族”(呼的章118节)。
因此,伊斯兰尊重别人的观点,不管是对教门的理解,还是对政治形式。
分歧是一种恩慈和福祉,如果是出自“和而不同”。
在伊斯兰政治中,基于伊斯兰原则的多党制是应该的。
同样,为伊斯兰奋斗的团体和运动也应多元化,只要是专业的多元,而非冲突的多元、是互补的多元,而不是排斥的多元、只要在重大问题上能保持一致,放下局部的分歧、只要都能以古兰经圣训为指导,以服务伊斯兰为目标。
所有人都把“求大同,存小异”作为座右铭。
16、伊斯兰并不满足于昔日的辉煌,而是致力于创造现代文明,吸取现代文明的精华,学习科学技术,高效的管理制度。
同时,保持自己的传统和特色。
因为伊斯兰是一种出世与入世并重,神圣与世俗相融的文明。
这一文明既彰显了伊斯兰的本色,又能体现时代精神。
它将科学与信仰,真理与武力融为一体,使物质创新与精神超越并驾齐驱,让理性之光与启示之光相得益彰。
这一文明在建设个人,铸造家庭,构建社会,创建国家,和引导全人类走向正道方面突出了伊斯兰的核心与特点,体现了伊斯兰的目标与方法。
伊斯兰文明既不同于东方的唯物主义文明,也不同于西方的功利主义,世俗主义文明,它是一种不偏不倚的文明,它只以伊斯兰作为自己的源泉、目标和动力。
同时,它相信文化之间的互动,文明之间的对话,民族之间的沟通,人类之间的兄弟情谊。
但是,伊斯兰拒绝被其它文明同化和失去自己的传统与特色。
因此,伊斯兰反对一切形式的文化侵略与霸权主义,反对当今的侵略者强行输出文明,表面上伪装成人道主义,内心却隐藏着邪恶与阴毒。
17、伊斯兰并不把表面实施法律当作最大目标,特别是刑法,如抵偿法等,即使这是伊斯兰法中不可忽视的领域。
但是,更大的战斗和更大的任务是积极地让社会真正的伊斯兰化,而非形式上的。
真正的伊斯兰化是首先改变自我,直到真主改变我们的现状,用这一原则,建设有信仰的个体,牢固的家庭,和谐的社会,正义的国家。
这一国家具备文治武功,人民享受完美的伊斯兰生活,受伊斯兰信仰指导,受伊斯兰法律的制约,受伊斯兰理念的支配,受伊斯兰伦理的规范,受伊斯兰道德的引导。
一个完美的社会犹如一座坚固的建筑,使人人都能丰衣足食,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受到基本的教育,找到相应的工作,拿到合理的报酬,每个人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无力谋生者能得到社会的经济保障,特别是鳏寡孤独。
同时,伊斯兰社会在每个层面都是一种强大的生活,在思想、精神、身体、道德、经济和军事方面强大,具有统一和团结的力量。
这一切的基础是信仰。
18、伊斯兰认为,全世界的穆斯林是一个信仰共同体,每个穆斯林都应受到保护和捍卫。
穆斯林都是兄弟,他们有共同的信仰和朝向,信奉同一部经典、同一个使者,遵守同样的法律。
他们应该消除所有分裂的因素,打破种族主义和地方主义,摆脱各种舶来的极左或极右思想,不能落入敌人思想的圈套。
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还要谨防私欲和统治者的自私,它往往使整个群体的利益蒙受践踏,而为了满足个人微不足道的野心和眼前的利益。
应该把团结从理论转到实践,并加强和拓宽团结的领域,直到在我们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形成伊斯兰的政治联盟。
我们的信仰共同体应该响应主的号召,成为最大的一个联盟,“你们当全体紧抓真主的绳索,不要分裂”(仪姆兰的家属章103节)穆斯林应团结一致,致力于从侵略者手中解放伊斯兰的领土,首先以解放自己的国家开始,全世界的穆斯林都应互相帮助,特别是离的最近的人。
根据他们的军事、经济和社会需要,这一工作是最高贵的吉哈德,特别是巴勒斯坦,它是当今穆斯林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它是众先知的故乡,是穆圣登宵的地方,也是远寺的所在地。
这是每个穆斯林的事业,应该为之奋斗,直到巴勒斯坦获得解放,收回主权,建立独立的国家。
最后祈求真主让你们获益,使你们成为伊斯兰最好的宣教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