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护名言
1、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民族进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4、切实维护和大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6、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
7、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8、关爱未成年人,呵护祖国花朵。
9、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10、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2、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13、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14、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
未成年人教育法的名未成年人的教育法怎么写人名言
一个人光溜溜地到这个世界上来,最后光溜溜地离开这个世界而去,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物,只有尽一个人的心力,使社会上的人多得他工作的裨益,是人生最愉快的事情。
—— 邹韬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名句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年学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条已明确地把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来保护,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一,执法部门不明确。
究竟什么部门对学校和家长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其二,对侵害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罚则。
“不得加重其学习”,很显然是禁止性规范,但是对于违反这一禁止性规范给予什么处罚却找不到。
其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和家长的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上的责任,但却没有明确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起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由于原则性太强而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因此为使这条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就要制定实施细则,对其进行细化以解决其操作性问题。
如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出台,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性的学校管理文件,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在校活动总量、家庭作业量则被一一量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又同时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
而在司法实践中,休息娱乐权更多侵权人就是父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怎么可能代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来起诉自己呢
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案件,未成年人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亲属、邻居等人也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公安部门也可以代未成年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学校主观上也想丰富未成年人的娱乐项目,但是学校担心未成年人出去以后发生危险,负不起责任,而待在学校里最安全。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时,日本有法律规定,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就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保险来对受伤者进行赔偿。
这就解决了学校的后顾之忧,也很少有人追究学校的责任。
我国教育部2002年曾出台了类似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初衷是对的,但它不是法律只是部门条例,更关键的是没有配套的国家保险或者补偿措施,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在学校和教师中树立起尊重学生休息娱乐权利的观念,努力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制定制度和进行管理时应当克服习惯思维的影响。
这不妨从尊重学生课间休息权开始。
课间十分钟虽然短暂,却十分宝贵。
它能调节学生的身心,有利于学生上好下一节课,有利于下节课教师的教学。
不克扣学生的休息时间,既体现了教师对学生休息权和娱乐权的尊重,又体现了教师们在教学上的相互合作。
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紧、课堂容量大等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课前备课质量,驾驭讲课进程的能力来解决。
通过教育,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知道休息和娱乐是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应当尊重孩子的休息娱乐自主权。
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特征,不要用成人的眼光来规范未成年人的休息和娱乐方式,应考虑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人生经验、审美能力等多方面。
还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兴趣。
有人喜欢看书,有人偏爱电脑;有人钟爱足球,有人专注钢琴,不必强求一致。
此外,不应给未成年人设置太多的“禁区”,关键在于引导,引导他如何吸纳有用的养分,引导他如何处理和日常学习的关系,引导他如何逐步提高自己的娱乐品位,而不是硬塞硬灌、硬堵硬卡。
第二十条这个条款将法律责任主体放置在学校及未成年学生的父母身上,坦白地说,这是言不及义的,最终根源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
只有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切实措施,才能够对此局面有所救治。
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转变教育观念是根本。
教育的基础应是:为了一切的人。
不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也不是教师的发展,而是人,教育不仅要关注学生,关注教师,要关注一切的人,帮助社会上所有的人去发展。
教育的最基本理念是: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
教科书对孩子有用,但不是一生的东西。
以成败论英雄、以金牌论英雄、以大学校名论英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要教一些让学生一辈子真正有用的东西。
让学生有一个真正辉煌的明天,而不是仅仅辉煌的今天。
第二,改革考试制度继续推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第三,改革对学校及对老师的评定制度,不能只针对升学率及考试成绩来判断一所学校或一名老师,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使教育达到真正教书育人的目的。
对沉迷与网络的未成年人说一句警示的话
围绕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组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着力点放在促进未成年人的自我教育、自我实践上。
开展系列“体验式”活动,培育民族精神 中山图书馆利用法定节假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纪念日、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纪念等,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契机,通过举办展览、开展纪念活动、播放电影,培育未成年人的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
并且围绕民族精神这个主题开展系列“体验”式活动。
让未成年人有机会去切身感受和思考,在提高他们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触及其深层意识,使未成年人形成较稳固的道德观念。
如,在假期组织少年儿童走出图书馆,寻访“农民运动讲习所”这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了解大革命时期创办农讲所的史实,挖掘那里发生的故事。
在寻访过程中,充分发挥孩子们的自我教育能力,通过看一看、听一听、问一问、再想一想,在实践中获得感悟,孩子们对中国近代革命史、中国农民运动、一代伟人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史迹有了深切的感受。
举办“读书之星”评选活动 为了丰富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增强图书馆与小读者之间的互动,活跃读书气氛。
中山图书馆少儿部推出“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做法:(1)借阅排行榜,每月统计一次。
(2)“书海扬帆”读书有奖问答,每月1期问答题,在推荐的书内出题目。
(3)写读书心得,每篇10分。
按以上三项得到分数统计,每月获读书活动前20名的小读者可荣登“读书之星”光荣榜,发给奖品。
此举措一出,立即受到小读者的喜欢,他们纷纷参加到借书、读书、用书的行列中去。
建立儿童心理咨询服务点 针对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特点,中山图书馆开辟了独具特色的儿童心理咨询活动。
定期邀请医生、专家讲授生理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有效预防矫治不良心理问题,构建健康的心理素质,掌握自我心理调试技能的有效途径。
具体采用以下方式:(1)成立心理咨询点。
接待有心理困扰的孩子进行合理的指导、劝解和帮助。
(2)设立悄悄话咨询箱,让孩子倾吐心声,排解他们的心理压力。
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成长的烦恼”,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体魄、健康的人格。
德育要突出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未成年人身心成长需要和思维方式,突出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给予足够的理解和尊重,关心帮助他们,重视未成年人道德观的自主构建。
适应成长期,德育“儿童化” 从2005年4月始,逢周五下午,少儿部都会传出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这是中山图书馆为未成年人举办的免费经典诵读班,对象主要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
通过中国古典诗文的诵读,让孩子们学习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
诵读内容有《弟子规》、《三字经》、《千字文》等等中华文言文宝库中的经典之作,其中包含孩子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各种规则,教育孩子如何做人,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上课以诵读为主,并结合实际讲解,授课老师从孩子的年龄、心理以及生理的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他们成长需要,以“儿童化”的德育内容和方法对他们进行具体、形象、直观的引导。
老师以范文内容编排了很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并结合做游戏和有奖问答等方式,激发他们学习兴趣。
以平等、尊重为切入点 中山图书馆少年儿童阅览室每天(特别是节假日)接待众多的小读者,对认真看书学习、爱护书籍、按时归还图书的孩子进行表扬,鼓励他们诚实守信,遵守规章制度。
对部分孩子在阅览室奔跑、喧哗、骚扰他人读书、乱写乱画损坏图书及窃书行为,不是简单地对孩子训斥了事,而是及时捕捉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作为道德教育的内容,把孩子请到活动室,按照阅览室的规则出题目,让孩子们回答,再安排他们看书。
由工作人员扮演大声喧哗、在书本上乱写乱画的角色,让孩子换位体验来理解要爱护国家财产,遵守社会公德。
批评教育是一门很有学问的艺术,教育者不能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仅仅把教育对象作为教育客体。
关键是要学会尊重受教育者,努力找到最佳的教育方式,让受教育者轻松、自然地接受教育。
尊重是德育的切入点,是点击少年儿童思想内核的鼠标,单方面的尊重说教和灌输会引起孩子们的反感,尊重的体现才是实现道德内化的有效途径。
在实践体验中成长 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形成需要积极的内心体验。
中山图书馆少儿部为了给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一个社会教育、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劳动能力、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加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长期招收少年志愿者。
凡是热爱图书馆少儿工作,愿意为少儿部读者服务,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少儿部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图书分类、图书上架、计算机目录检索等业务技能,就可以成为少儿阅览室的义务管理员。
让少年志愿者活跃在少儿阅览室一线部门,以图书管理员的身份,同工作人员一起上下班,管理多媒体阅览室,为读者借书还书,帮助读者查找所需资料,做好读者咨询工作,把归还的图书分类上架,亲身体验工作带来的辛苦和快乐,在实践中了解社会,体验生活,磨练意志。
通过实践体验,少年志愿者们逐步成长起来,在扩大知识面、增长知识的同时对遵守秩序、热爱劳动、互相帮助、尊重他人等都有了更深的体会。
构建“三位一体”的大德育网络 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浩繁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互相配合和共同努力。
中山图书馆主动融入社会,与学校、家庭、社会一起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德育网络,密切合作,平等互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使德育具体落实到少年儿童成长的大小“环境”。
与学校联动 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也是图书馆紧紧依靠的主导力量。
中山图书馆长年不定期为文德路小学、广州市第十三中学、清新县桃源镇中心小学、幼儿园的少儿读者提供送书上门服务,挑选有关思想道德教育书籍、爱国主义教育录像片送往学校巡回展出,并且每次都围绕一个主题,推荐一批好书,开展读书与阅读辅导,不定期举行读书心得竞赛,受到师生们的欢迎。
在2005年1月,图书馆和文德路小学携手开展了主题为“我读书,我进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文德路小学手拉手读书节”活动。
通过活动鼓励同学们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让好书伴随同学们健康成长。
与家庭联手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孩子的心理医生。
与孩子朝夕相处,特殊的亲子关系,决定了父母对孩子的帮助最贴近孩子的需要,更易为孩子接受。
中山图书馆少儿部树立为家长服务即为少儿服务的新观念,与家庭联手,共同举办各种活动:(1)邀请专家来馆举办各种类型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和少儿咨询。
如《中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方法的养成》、《怎样使孩子养成优良的个性品质》等内容,让家长、孩子免费听讲座,轻松受教育。
(2)为家长、孩子免费举办“如何查找网上信息”的培训。
(3)在好书介绍栏目里,推荐杂志《家庭教育》、《少年儿童研究》以及国内外家庭教育的优秀书籍。
(4)在少儿部办的《小读者园地》宣传栏里,设计了“教子锦囊”、“家长课堂”、“心路指南”等新颖别致的小专栏。
(5)适时召开家长座谈会,为家长搭建互相交流育儿经验的平台,听取家长的建议和各种要求,组织活动还邀请部分家长参加,使图书馆与家庭形成一种平等互动的局面。
与社会联合 社会是个大课堂,社会上新旧观念的碰撞,多种价值观并存,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让未成年人在社会转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发展健康的人格。
中山图书馆重视发挥社会教育功能,把社会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
中山图书馆与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共建“求知图新”读书基地,担负起为这些特殊读者服务的重任,为未成年犯选送有关法制和道德建设、人生观、青少年修养方面的书刊,让他们多读书,读好书,增强法制观念,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及道德在社会、人生中的重要作用。
为未成犯们举办硬笔书法知识讲座,赠送《中华道德名言精粹》15000册,进一步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图书馆共青团委还采用志愿者与未成年犯面对面座谈的形式进行帮教,让未成年犯利用现有条件“把刑期变学期”,在读书基地“读好书,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
少儿部从2005年寒假开始,为广州市贫困家庭未成年人免费开办美术、书法培训班,为他们提供一个学习艺术的机会,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美术、书法班为孩子们提供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训练,同时把德育渗透到美术教学中去。
如:在母亲节通过“学会感恩”的主题活动,让学生在课堂制作精美的贺卡送给母亲,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教会学生用即将开败的鲜花制作干花,表达对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的向往,培养追求节约的好品质等。
少儿部还把教学拓展到天河区棠下街道,联合棠下街文化站,为当地、外来工特困家庭子弟免费举办美术、书法班,并免费提供学习用品。
孩子们非常珍惜这个学习机会。
未成年人道德建设重在养成,贵在坚持,实施这一计划既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任务。
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演讲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青少年犯罪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2)从犯罪行为来看。
一是团伙性明显。
由于青少年主观独立性较弱,有渴望友情,乐于群聚,向往集体的心理需求。
二是“五性”突出。
青少年群体兴趣爱好广泛,情感丰富,常对许多人、事物和社会事件产生情绪反应,由于青少年情绪的冲动和不稳定,导致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和偶发性。
例如某中学两名13岁男生偶然翻到了家长藏在家中的黄色录像带,二人看完后即模仿录像中的行为将邻居的少女轮奸。
三是智能性趋向。
由于青少年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青少年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青少年犯罪开始显现。
(3)从犯罪类型来看。
一是从较为单一的犯罪类型向成人化犯罪类型发展。
有一个未成年人,仅仅因为自己的姐夫没有给钱买衣服,就起了歹意,他购买了绳子从窗户里爬进去把姐夫勒死,还伪装了现场。
二是随着青少年需求的泛化,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出现多样化,形成了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主观因素。
一是心理上的不稳定性。
青少年处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阶段,神经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其认识、感情和意志上的变化,让他们变得容易兴奋、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当面临恋爱、婚姻、升学、就业、交际等实际问题时,产生了一些自我满足的需要,如与异性接触的需要、满足自尊心的需要、好奇和求知的需要等等,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容易陷入青春危机。
如果在某些方面出现社会化障碍,这种危机就可能演化成犯罪危机。
二是生理上的不成熟性。
处于的青少年,身体发育明显加速,性机能开始成熟,这些对他们的心理、情绪、精神、行为等各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由于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加上青春期知与行的差距,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
三是犯罪机遇因素偶发性。
即诱发犯罪的最佳机遇和条件。
这是指青少年由于外界原因激情冲动或被动地、不自觉地卷入违法犯罪活动。
比方说,有的住宅、车辆的门窗没有锁好,青少年路过看到,激起了青少年的侵财欲望而引发盗窃犯罪。
2.客观因素。
(1)身边教育。
家庭不良环境往往是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初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活动时间最长、受思想影响最深、联系最紧密的地方。
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等“四失”家庭逐渐增多。
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
不良的家庭教育环境是形成青少年高犯罪倾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是继家庭之后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
素质教育理念虽然早已提出,但的影响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
此外,社区对青少年的帮助和服务还不到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2)社会大环境影响。
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屡禁不止。
社会转型期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是城市化、人口流动及社会结构变动,造成就业、就学、福利、娱乐等各方面的一些不均等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干扰社会生活。
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一些青少年思想偏差、行为失范,走上违法犯罪歧途的有所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