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雾都孤儿中一百句优美句子
第十一章的一段他又一次回顾这些面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前,要挡了它们如此之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
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
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第七章里的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奥立弗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
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声。
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奥立弗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第30章节里的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第51章节里的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让我们将这些泪水和话语献给上帝吧。
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雾都孤儿》中有哪些优美的句子
中英文都要有。
He ate the food and wine in the stomach would turn into bile, blood clotting into the ice , the heart as hard as iron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In indent his narrow bunks, still willing that's his coffin, he can be at peace in the church are buried in the fields, the tall weeds on his head lightly swaying, dark antique clock plays, soothe yourself forever.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Human nature is so wonderful , the same good quality never favoritism , either in the finest gentleman who develop , they can be the most foul charity school student body grow.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Some strong-willed person subjected to the test of time parting showed admirable obedience and fortitude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With people that are determined to be tested and death showed an enviable comply with bravery.
《雾都孤儿》经典语句,要英文,带翻译
第章节里的一段他又一次回顾这些。
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
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
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第七章里的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奥立弗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
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奥立弗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第30章节里的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第51章节里的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让我们将这些泪水和话语献给上帝吧。
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孩子动了一下,在睡梦中发出微笑,仿佛这些怜悯的表示唤起了某种令人愉快的梦境,那里有他从未领略过的爱心与温情。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雾都孤儿第一章的心得体会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特威特斯的孤儿。
他出生在一家济贫院,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
后来被送到一家棺材店里,老板,及店里的伙计都不喜欢他。
一次,因伙计骂他的妈妈和他打起来了,把他关了起来。
第二天,溜走了,他去了伦敦。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
奥利弗遇上一个外号叫插翅神偷的人。
神偷把它带到了他的团伙里,却没有告诉他这是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把他变坏。
而贼窝的头儿费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一位朋友赛克斯。
赛克斯听了之后生气的把她打死了。
后来奥利弗告诉了警察,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
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朋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个故事非常惊险,让人们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惊呀,也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
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像善良人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
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