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部电影开始是两个小偷一个不记得了还有一个很矮然后他们去偷钻石,另一个让矮哪个躲在旅行箱里,然后
《小孩好黑》刚刚出狱的并且是侏儒的开尔文替黑帮老大偷巨型钻石,本来手到擒来的钻石,无奈在警察的追捕下,开尔文把巨型钻石丢进了一对夫妻的皮包内。
为了拿回钻石,扮成弃婴的开尔文就被丢在了那对夫妻的家门口。
达利尔(肖恩·韦恩斯)与瓦内莎(凯瑞·华盛顿)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两人经过几番努力,却依然没有孩子。
发现了家门口的弃婴,好心的夫妻决定再这个周末当这个孩子的父母。
开尔文三番四次想要拿回钻石,却总是失败,达利尔夫妻还没有察觉到这个小家伙来者不善,但敏感的瓦内莎的父亲已经察觉。
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坐在地上弹吉他是什么电影里面的画面
(一部外国片)
声梦奇缘 八月迷情,剧情介绍:一直受父亲严厉教导的大提琴手丽拉(凯瑞·拉饰)偶然间遇到了天资非凡的爱尔兰吉他手路易斯(乔纳森·瑞斯-迈尔斯饰)。
他们一见钟情,并在纽约华盛顿广场私定终身。
第二天醒来,年轻的丽拉因为害怕父亲责骂,匆匆离去,两人从此天各一方。
不久,丽拉发现自己怀孕了,反复思考后,她决定做个未婚妈妈。
然而,丽拉的父亲坚信新生婴儿将是女儿事业的绊脚石,瞒着她把孩子送进了孤儿院,并谎称其已夭折。
小男孩奥古斯特·拉什(费莱迪·海默饰)就这样莫名地在孤儿院呆了11年。
生日来临前,他告别抚育自己长大的理查德叔叔(特伦斯·霍华德饰),只身来到纽约街头,寻找亲生父母。
旅途中,奥古斯特遇到了一个神秘巫师(罗宾·威廉斯饰)和一个卖艺的黑人小女孩霍普(嘉米娅·西蒙娜·纳什饰),对音乐有独特见解的二人帮助奥古斯特发现了其潜在的音乐细胞。
渐渐奥古斯特有了一个梦想——在纽约中央公园,指挥爱乐乐团演奏自己创作的交响乐。
因为他坚信只有继承自父母的音乐天赋,才是找到他们的唯一法宝。
这是一部很感人的影片,电影中小男孩的吉他技巧也叫人叹服。
推荐给你看看。
关于付出总会有 回报的名人名言 和事例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舔犊之情跪乳之恩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更多的在
柯特·科本的骨灰有什么用
我很喜欢这两个人。
前段时间科本的骨灰被盗了,我就想说说这事。
实际上,粉丝把它当神灵来供奉,还是小偷把它当宝物来典当,都越来越不靠摇滚乐的谱。
一颗子弹射出来后,粉丝们也搞不清是在崇拜他,是在重塑他,还是在消费他
这个问题挺其实较真的。
\ 其实如果不是小偷,我也不知道科本的骨灰原来还有用。
小偷大概以为,死后的科本更值钱,所以他觉得把科本老婆的珠宝首饰偷走还不够过瘾,还得把科本的骨灰一起带走才不枉此行。
科本的遗孀柯妮·拉芙为此很是自责,这也很合乎常情,即使她对科本并非从一而终,在科本生前她甚至偶尔出轨,但恰恰是凭丈夫死后的唱片版权费,她才成了贵妇人。
要知道,去年年底柯特·科本已经取代了猫王普雷斯利成为“最赚钱的已故名人”,每年五千万美元的利润,拉芙毫无疑问是最大的收益者。
\ 有意思的是,拉芙家中的骨灰其实并非全部,科本的骨灰被分成了三份,还有两份分别存放在他生前位于华盛顿的家中以及纽约的一座佛教寺庙里。
有人称科本生前最大的特点是情绪分裂,比如他既要开世界上最安全的汽车,又会对自己的脑袋开枪,看来这种分裂被人延续到了死后,而三份骨灰成了一个注解。
也有传言说科本的骨灰不只被分成三份,有些被撒在威西卡湖里,他曾在湖旁的桥洞下艰难度日,有些甚至在某些街头雕塑里跟水泥混合在了一起。
没人说过这是他自己的遗愿,所以它仿佛成了一块被切分的蛋糕,事实也证明,它的骨灰确实有市场。
\ 不过是天才从台上的鲜活的肉体到死后分散的骨灰,科本的含义一直在变。
比起科本在音乐上的天赋和生活中的诚恳态度,那些死后的吹捧其实不那么重要。
20世纪末的青年亚文化里,似乎科本的地位比列侬还要高。
列侬更多地代表音乐,姿态稍显温柔,他是披头士的乖乖仔,死于粉丝之手。
相比之下,科本是纯粹的摇滚青年,应了那句尼尔·杨的“与其苟延残喘,不如剧烈燃烧”,突然安静地演了一出纽约不插电,一年之后便自己结束了自己。
在那份被后人费劲心思解读的遗言里,科本把自己的死当成了摇滚的要义之一。
\ 最重要的当然是他留下来的音乐。
到底,科本也是时代下的蛋,但音乐本身让他更特别。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遭受失业危机的西雅图崛起的朋克新分支车库摇滚,开始挖金属乐的墙角。
这种夹杂在金属和朋克中间的曲风开始大行其道,科本和他的涅磐,在第一张《漂白》后开始展露头脚,成为车库风潮的领军人物。
尽管这张唱片后来被酷玩的主唱马丁视为粪土,但也正如马丁所说,《漂白》之后,涅磐开始变得无比伟大起来。
一九九一年《别介意》的成功,是科本死前的顶峰。
当然有乐评人说它很商业,但这次和主流摇滚的成功换位所引起的共鸣,受众猛增,恰好成了他死后得以被神化的基石。
\ 实际上,涅磐从未开过观众几万的个人音乐会,说涅磐跟枪花一样算是王朝,这个说法站不住脚。
但就摇滚的姿态而言,枪花偶露的妩媚远不及涅磐由始至终的沙哑主音歇斯底里,当大家以为涅磐不过是朋克族里又一个向主流靠拢的明星乐队时,科本不按套路出牌,而是拿出《在母体》颠覆了这种趋势,并且在更加肆无忌惮的编曲上巩固了涅磐特有的印记。
更多的人认为这才是涅磐最好的状态,而非在一直在排行榜上招摇的《别介意》。
音乐本身已经证明,科本不过是个一直爱着摇滚乐的孩子,绝对终忠于自己的内心。
而他生前的歌迷,哪怕是迷恋于《别介意》的流行,成分也是简单的。
\ 他的骨灰反而光芒万丈 科本最让人欣赏的并非是声嘶力竭或者砸吉他的时候,反而是在纽约安静的不插电现场,科本轻声唱,只是在最后才喊上那么一声。
这次演出是多么地笼络人心,以致后来成为音乐演出历史上的经典之一。
从艺术性而言,这不过分。
可惜的是,在子弹之前,他并没有在Mtv台里反复播放,涅盘如果更主流些,科本会不会是另一种命运
\ 实际上,其后的种种被传诵的永恒,不再是朋克的节奏那么纯粹,毫无疑问他还包括更多的非理性膜拜和无知的传诵。
之前对涅磐唱片并不感冒的人,回过头来听《别介意》,听《在母体》,把纽约不插电捧为后无来者的绝唱,他们越听越觉得好听。
为什么人死了人们才懂得珍惜
因为人们需要英雄,盖棺才可论定,而这一切是活着的科本没办法完成的任务。
实际上,他一直既欣喜自己的成功,又讨厌自己明星的身份,因为音乐上的成功属于自己,而明星的身份只属于别人。
\ 基于这一点,死后的科本已经完完整整地属于了别人。
无数文艺青年在科本的忌日为他写诗,乐队的Mtv在电视上不停的播放,神话般的英雄主义传说一直流传,纪录片层出不穷,根据科本故事改编的电影也即将开拍,现在连骨灰都被偷走了……在大洋彼岸,死后的科本同时成为中国摇滚的一个外来坐标。
现任《滚石》中文版主编的郝舫在一九九六年写了一本《灿烂涅磐》的书,把科本成长的故事还原给了中国乐迷。
本来就处于萌芽阶段啃着翻录磁带和打口碟的摇滚青年们立马找到了方向,开始自觉地把科本推上神坛,捣鼓出一群科本“门下走狗”的模样。
然而大多数人并没有从科本的死中解读出不一样的东西,除了照本宣科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而像许巍那种在科本死前就从涅磐音乐里吸取营养,在其死后反而从那种死磕型氛围中摆脱出来的人,也许才是真正理解科本的人。
大多数人在科本自杀的光芒下,不明不白地跟紧大流,开始拿起吉他走上了英雄主义的穷途末路。
他们很可能只是把科本当成了耍酷的模仿对象。
所以关于科本头顶的本该干净的光环,反而被潮流弄浑浊了。
\ 又一个耍酷消费符号 其实子弹之后,事情就变了,死因压根也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自杀的。
和切格瓦纳一样,科本同样成了一种消费符号。
在衣服的后背前胸,在演出的宣传文案里,在酒吧墙壁的装饰海报上。
人们把这种消费,默认为廉价又有点品位。
\ 对摇滚青年们来说,科本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每年的四月八日,是科本的忌日,也是所有乐队的节日。
他们以纪念科本的名义在每个城市酒吧里进行演出,实质则是以特例独行的姿态来体验自己的存在感,其实没有科本也行。
当然,虔诚的人也有,但随着时间过去,科本最初的生动案例逐渐转化成僵硬的图腾。
纪念柯特·科本的唯一意义就是证明自己还在摇滚着。
在这里还是得提许巍,九十年代末他还会出现在科本的纪念专场上翻唱着改编后的民俗歌曲,后来他就消失了。
可能这种姿态更真诚一点,热情总是会曲终人散,何况纪念也不是非得用一种方式才行。
当画布上的科本看着台上的小伙子们,会不会连他自己也觉得愕然。
本来是想逃离这个世界的,这个名字却适得其反地置身于更多喧闹之中,以致他本身的爱,被披上了愤怒的外衣。
这实在不好,但又没办法。
愤怒比爱便宜得多,更多的人消费得起。
\ 在消费主义时代,其实摇滚也就那么回事,但科本本身是反物欲消费的先锋。
比如《别介意》的封面是一个水里的婴儿在盯着美元钞票看,这是他的表达。
求 带 “良心” 成语 古语 或者谚语
天理良心【拼音】tiān lǐ liáng xīn【解释】多用于发誓,表示凭天性和善心行事。
【出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7回:“一到院里,只听凤姐说道:‘天理良心
我在这屋里熬的越发成了贼了
’”【事例】总要讲点~吧。
【用法】作宾语、分句;用于感叹或发誓【补充说明】“天理”本是宋明理学(新儒学)的核心概念,指的是人的“本性”的内涵,那是可以通过正心、诚意的修养功夫体验、领悟的客观真理。
“良心” 是孟子学和王阳明(王守仁)“心学”的重要概念,指的是人的“本心”的状态,那是人在不受欲望蒙蔽的状态下的主观心理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