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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名言

时间:2013-11-30 20:13

辩论:中国死刑是否应该废除

保留(不废除)的论据

(希望能多些俗语或诗句)

死刑可怕

还是死刑更可怕

奋进近几天,媒体上报道报道了云南一件“死刑案”改判“死缓案”之后,围绕案件展开了激论。

现在的论调已经升级,由“就事论事”原则,变成了一个普遍适应的规律,甚至要成为一个新的法律准绳,那就是废除死刑

我想,要不要废除死刑,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特殊群体说了算的,而是整个中国人民说了算。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进谈谈自己对废除死刑的看法。

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有着比法律还要重要的行为做事准则,那就是道德。

法律是你做错事之后的一种惩罚,道德却是由内心的愧疚而让你不去做,很明显一个是出事了才修正,一个却是防患于未然。

对于治理社会,两者必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废除死刑,首先就是对道德的一种批判,讲“罪有应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一些思想观念从国家义务方面予以消除了。

死刑,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想保被判处死刑的人用尽各种方式方法诋毁死刑的法律地位,更错的是学者们用理想化的观念设计出现实的世界。

这个道理可以看看《农夫与蛇的故事》,前车之鉴却被崇洋媚外的自由所吞噬。

如果真的废除了死刑,对于中国人来说,做事永远没有怕的余地了。

因为犯再大的错误也不会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判个死缓,好好表现肯定会减刑。

不是说中国人的想法如此,而是人的本性就是如此。

我们可以看看家庭培养孩子,不打不骂和打骂体罚都是相互的,没有哪一个能够单独成为一种培养方式。

我们的祖先早就有句名言“棍棒底下出孝子”,有过这种成长经历的人对这就话最有深切感受,但是也有特殊情况。

我们讲的真理,对与错本身就有局限性。

“万能钥匙”,真的存在吗

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

这个问题在这里也必须说清楚。

废除死刑,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乎整个中华民族存亡的事情。

杀人放火的穷恶之徒已经可以死缓,他们还有什么害怕呢

枪毙他们,他们都将“十几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现在都让他们活着了,那还不天天是好汉

再从教育说起。

教育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案例教育,特别是媒体这么发达,每一个死刑案都会让人深刻记忆犯法之后的沉重代价。

比如“药家鑫案件”,对很多人的警示作用是不可小事的,如果死刑取消了,这些人怎么办

整个国家、民众怎么能够把帮助老百姓得到合理公正的审判进行下去,势必会造成政府与人民的对立。

废除死刑,放大了说就是与人民为敌,挑唆政府与人民对立。

人民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脱产的学习到专家程度,而是一直生活在现实社会中,更没有留洋镀金。

我们的思想一直就是朴实的,一直就是你杀人放火就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特别是在死性问题的共识上,老百姓是一直的。

有些案件的集体签名要求改判“死缓”是老百姓的共识,不要那这样的善良之心别有作为。

如果废除死刑,正义怎么伸张

仅仅是把穷凶极恶的人关在牢房

如果废除死刑,人民的冤情怎么伸张

紧紧靠那些丑陋的专家面孔

如果废除死刑,又有多少天理何在的无奈,怨气的集聚必会造成政府与人民的对立。

现在我们可以看看云南案件造成的恶果,不仅仅是案件本身的受害人,还有整个社会的对立,政府与民众在言论和思想上的对立,已经给社会不稳定带来了影响。

严重损害了法律和法院的崇高地位。

我想最后在提醒那些所谓学者和善良的人,知识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和道德是同等重要的。

西方的月亮真的就很圆吗

二十四节气是几千年的知识,现在有谁敢说超越这种天文地理知识

好与坏不要用一己之言,更不要理想化。

我们生活在脚踏实地的大地上,不是不可以建立空中楼阁,但是不要空想,更不要拿整个民族的未来作为赌注。

中国是否要废除死刑

我需要一些反方(不废除)的论据

我不复制他人答案,只复制自己答案。

我个人认为,法律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犯罪,而且包括惩治犯罪,死刑的确是必须的手段,是“正义的复仇”,只有保留死刑才能体现对受害者生命的尊重,而废除死刑对于一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大恶极者,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无法替代的震摄作用(除非实施让犯罪分子“生不如死”的刑罚,但这样残酷的折磨就更不文明),因此说废除死刑只是“妇人之仁”,而保留并且严格限制死刑才能反映一个国家的文明。

回答者:郑庄公 - 总监 八级 11-7 06:52

辩论赛: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制度呢

黄执中在橘皮集1-3中有详细论述。

以下节录最好自己去学。

(不知道黄执中的话百度)选一个辩题(我国普通刑法应废除死刑),要同学分别就正反方提出论点,写在黑板上。

正方:1 因为死刑让犯人痛苦。

2 因为死刑有误判的可能。

3 废除死刑是国际趋势。

反方:1 因为死刑可避免再犯。

2 因为死刑可永除后患。

3 因为死刑促进社会正义。

写完后,先教同学理解「论点」的基本原则——要指出一样东西(A)的好坏时,我们往往无法直接评价,而必须透过这样东西所造成的影响(B)来理解。

因为A,会造成B(好的),所以A是好的。

因为A,会造成B(坏的),所以A是坏的。

直接评价的意思,就变成:A是好的,因为A就是A

这种说法,只有当A是上帝的时候才成立。

每个像这样的论点,都有叁种,也只有叁种反驳的路径:一、A未必造成B。

二、没有A也有B。

叁、B不重要。

理解后,请同学回头检视前述死刑论点。

一方面练习驳论,一方面藉此判断该论点的品质。

正方:1 因为死刑会造成犯人痛苦(叁种都能反驳)。

2 因为死刑有误判的可能(有两种反驳)。

3 废除死刑是国际趋势(仅一种反驳)。

反方:1 因为死刑可避免再犯(有两种反驳)。

2 因为死刑可永除后患。

3 因为死刑促进社会正义(无法判断)。

於是,便会发现反方的第叁个论点,意涵上有点问题(「促进社会正义」一词过於笼统)。

反驳时,要求语句组织如下:一、重述对方的逻辑(对方说,A会造成B)。

二、提出我方的质疑(但我方认为,A未必造成B;或除了A,很多东西都会造成B)。

叁、退一步,提出下一道质疑(况且,就算A造成B,B其实也没那麼重要)。

至此,同学大多都能在短时间内组织出有效反驳。

驳论的调整有同学的论点是:因为死刑的误判会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所以死刑该废除。

台下反驳,还是照死刑未必会造成误判,不是死刑也会误判,与误判不重要这叁个方向。

有点打偏了。

仔细看:这个论点中,它的A其实是「死刑的误判」,B才是「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

故反驳时,切点应该是:一、死刑的误判,未必不可回复。

二、其他刑罚的误判,也会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

叁、误判是否可回复,不重要。

实际比赛时,对方口中,往往是一长串的修辞鍊,听的时候,要学着自己抓重点。

有同学的论点是:因为死刑无法消除犯罪的原因,所以死刑该废除。

台下的人很迟疑,因为他听不懂什麼叫「消除犯罪的原因」。

这时得提醒他们:先确认,再反驳。

私下练习,语句都是整理过的。

但实际比赛中,将有大量出於有意或无意,使内容听起来含糊不清、模拟两可的说词……所以要先问清楚,归纳成双方同意的格式后(框定),再反驳。

「您方所谓的消除犯罪原因,是指要教育犯人,好让他改过自新吗

」 「不是,是因为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受社会影响的,要是犯人死了,我们就无法知道是什麼因素导致了他的犯这样就算你杀了一个人,以后还是会有人继续做坏事……」「嗯,也就是您方所谓的消除犯罪原因,是指要消除社会上的犯罪原因,是吧

」「可以这麼说。

」「好,那我们就从这个点进行讨论。

」有同学的论点是:因为死刑没有给犯人机会,所以死刑该废除。

台下反驳,问她:「为什麼一定要给犯人机会

」台上语塞,迟疑一阵答道:「那为什麼一定不能给犯人机会

」问的人也语塞,追问:「因为他们也没有给受害人机会啊

」想继续攻防,被我喊停了。

的确,我们真不知道为什麼一个人,即便是重刑犯,就一定该或不该给他机会。

而靠互相质疑、彼此为难来讨论这个问题,一辈子也不会有结果。

纠缠时,重点是:这个问题谁该负责解释

若不尽快釐清举证责任,前面教的推定就白学了。

一、确认论点句,找出里面的A与B。

二、确认论点中的关键词是什麼意思。

学着聆听,与对方达成共识。

叁、确认举证责任的归属,并适时解释给对手或裁判听。

每次练习,都会渐渐碰上新的难题。

即时讲解,立刻修正,慢慢会进步。

练久了,脑袋想问题时会很乾净、很清楚、很迅速。

申论的基础同学的申论有两大毛病:一是太简单。

几句话讲到结论后,接下来就不知道该讲什麼了。

「大家好。

我方之所以要废除死刑,是因为死刑的误判,会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我申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要她多讲一点时,也只能重复前面那几句。

「嗯,由於人死了不能复生啊,所以死刑的误判会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所以要废除死刑……我申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是啦,如果申论只讲论点句,那当然只有这几句。

但学过反驳后,每个同学现在应该都能自行算出对方有哪些方式来拆这个论点。

故讲完论点句后,接着就是要补推论。

补哪里

当然是补自己所认为可能的交锋点

「大家好。

我方之所以要废除死刑,是因为死刑的误判(A),会造成不可回复的后果(B)……虽然,自由刑被误判后,也无法回复曾经失去的青春,但至少我们还可以提供金钱的补偿,你还可以活着见到自己的家人,洗刷自己的名誉(为什麼不是A,就没有B)……政府万一犯错,能不能有机会回复,这点对人民而言非常重要,毕竟(为什麼B很重要)……我申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懂了吗

知道怎麼拆论点,就一定知道怎麼讲论点

第二种问题,是申论的太芜杂,害别人一时整理不出你的论点句。

「大家好。

死刑一旦把犯人杀了,对社会没什麼贡献,受害人的家属也不会因此得到什麼好处。

相反地,如果能透过教育,在监狱中好好理解犯人做坏事的原因,然后逐渐避免其他人走上同样的道路,不是更好吗

毕竟世界上的坏人层出不穷,永远都杀不完的,所以死刑只是一种消极手段,无法更积极地去解决问题。

我申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这种申论,对方听来听去,听不出论点,质询时只好乱问……你却觉得对方想栽赃,连忙也抢答,最后搞得场面一整个鸡飞蛋打。

「您方之所以要废除死刑,是因为死刑犯无法对社会产生贡献,对吧

」「嗯……对。

」「所以您方认为废除死刑后,他们才可以在监狱中劳动,赔偿受害人,对吧

」「不对

我方是希望在教育犯人的过程中,理解他们的心态,改善社会的问题,然后……」「喔,所以您方之所以废除死刑,是为了想藉由再教育,让他们重新做人,回馈社会,对吧

」「不对

我方是希望找出他们犯罪的原因。

毕竟人性本善,每个人做坏事多少都是受到环境的影响,不改变这种环境……」「喔,所以您方之所以废除死刑,是为了负起社会责任,对吧

」「不对

」所谓说服力,是指大家都「听得懂」我的论点,「有机会」反驳我的论点,但攻防后,却「无法反驳」我的论点。

敢被打,却没被打死,才能算你赢。

相反地,如果大家是因为不确定我的论点,或听不懂我的论点,以致无从反驳我的论点。

则就算东躲西藏,避开了攻防,又哪儿谈得上胜负呢

一、申论时,开头一句话,就要明确说出论点句。

二、说完后,接着一段话,补强该论点的交锋点。

叁、推论完,才接下一个论点句。

申论的设计 一场辩论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护己方一辩申论稿的成立」。

学习如何设计一篇申论,其实,就是在学习怎麼去对战场做思考。

上课时,拿学妹之前比赛的一篇稿子当案例。

大家好,我方认为应该要废除死刑。

因为死刑的误判是无法回复的。

也许你会说其他自由刑也无法回复,但和死刑不同。

即使你在牢里消耗青春岁月,你能还有一口气,你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死刑的误判就不同了。

一旦执行枪决后,即使未来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

但人已经死了

任凭现代医学如此发达,也无法把一具尸体变回一个活人。

而死刑的误判通常有检调方面资料证据的错误,以及法官的误判。

而我方认为,法官的误判是最无法被察觉的,却也是最应该被避免的。

今年5月5日,已退休法官薛尔毅投书於联合报。

有段话说:「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我没有想到其他。

」这段话告诉我们,有时法官会依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案,就有可能造成误判。

还有一段话是这麼说的:「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

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

」这段话又告诉了我们,有时法官有可能会受社会舆论影响,造成量刑上的误判。

譬如犯了一个介於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的罪,法官会因为这些原因,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

我方还认为政府废除死刑,是因为要负社会责任。

死刑犯的养成,或多或少和社会大众有关系。

也许小时候,父母没有给他正常的价值观,只教他用暴力解决事情。

也许他在邻里间备受歧视,养成他灰色负面的价值观。

也许在学校里受到同学的排挤,老师的冷漠对待,让他丧失上进学习的心,进而养成他偏颇的价值观。

等他长大之后杀了人做错事,我们却不教育他,就直接杀了他

这样没负社会责任难道就是对的吗

所以我方要修改现有制度。

我方制度如下: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可假释。

无期徒刑的部份,原则上必须服满二十年才可假释。

假释部份,须经专家辅导认证。

在服刑期间,利用无论是宗教或是其他辅导方式,矫正他的灰色心理,偏颇价值观,使他能够重新以一个完人回归这个社会,对社会有一份贡献。

我的申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要求同学仔细看完,再个别发表意见。

注意,不是批评论点,而是谈你听完后的感觉……太复杂

太平淡

太冗长

太简短

太罗唆

太跳跃

哪些部分,觉得被说服

哪些部分,一听就不对劲

感觉,是观众的主观。

主观,意思是没有对错,所以也就没有别人同意或不同意的问题。

谈感觉时,若有理由,最好,没理由,也不要紧。

重点是「说」,是要让写的人听听,这篇言论在别人心里的反应。

说完,各种感觉都有,听众结论相当不一致。

这,就是问题

原则一:写申论,切细段,一段一论点。

这篇稿,最麻烦的就是中间那「一大团」,到底在讲什麼,一眼看得出来吗

因为死刑的误判是无法回复的。

也许你会说其他自由刑也无法回复,但和死刑不同。

即使你在牢里消耗青春岁月,你能还有一口气,你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死刑的误判就不同了。

一旦执行枪决后,即使未来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

但人已经死了

任凭现代医学如此发达,也无法把一具尸体变回一个活人。

而死刑的误判通常有检调方面资料证据的错误,以及法官的误判。

而我方认为,法官的误判是最无法被察觉的,却也是最应该被避免的。

今年5月5日,已退休法官薛尔毅投书於联合报。

有段话说:「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我没有想到其他。

」这段话告诉我们,有时法官会依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案,就有可能造成误判。

还有一段话是这麼说的:「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

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

」这段话又告诉了我们,有时法官有可能会受社会舆论影响,造成量刑上的误判。

譬如犯了一个介於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的罪,法官会因为这些原因,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

段落一拉长,写的人,很容易会忘记自己原本想表达的重点。

不必要的修辞与转折,也会趁机偷跑进段落里,让语句无谓地肥大。

切开后,肥大的部分变得清楚,才能进行分析。

因为死刑的误判是无法回复的。

也许你会说其他自由刑也无法回复,但和死刑不同。

即使你在牢里消耗青春岁月,你能还有一口气,你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死刑的误判就不同了。

一旦执行枪决后,即使未来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

但人已经死了

任凭现代医学如此发达,也无法把一具尸体变回一个活人。

而死刑的误判通常有检调方面资料证据的错误,以及法官的误判。

而我方认为,法官的误判是最无法被察觉的,却也是最应该被避免的。

今年五月五日,已退休法官薛尔毅投书於联合报。

有段话说:「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我没有想到其他。

」这段话告诉我们,有时法官会依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案,就有可能造成误判。

还有一段话是这麼说的:「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

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

」这段话又告诉了我们,有时法官有可能会受社会舆论影响,造成量刑上的误判。

譬如犯了一个介於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的罪,法官会因为这些原因,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

原则二:次判断,有哪些,对方不反驳

以第一段为例。

因为死刑的误判是无法回复的。

也许你会说其他自由刑也无法回复,但和死刑不同。

即使你在牢里消耗青春岁月,你能还有一口气,你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死刑的误判就不同了。

一旦执行枪决后,即使未来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无辜的。

但人已经死了

任凭现代医学如此发达,也无法把一具尸体变回一个活人。

死刑「无法回复」,这,你觉得对方会反驳吗

会需要去解释什麼「任凭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吗

如果不反驳,那这段,能不能一句话讲完

相反地,「无法回复」是不是这麼重要

甚至,重要到死刑都可能会因此废除的地步

这,你觉得对方会同意吗

若可能不同意,为什麼反而没多讲

可改为:大家好。

我们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所以死刑的误判,是最不可能回复的。

而对一个刑罚而言,能不能回复,非常重要,因为……原则叁:再判断,有哪些,我方有证据

以第二段为例。

而死刑的误判通常有检调方面资料证据的错误,以及法官的误判。

而我方认为,法官的误判是最无法被察觉的,却也是最应该被避免的。

今年五月五日,已退休法官薛尔毅投书於联合报。

有段话说:「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我没有想到其他。

」这段话告诉我们,有时法官会依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案,就有可能造成误判。

手上若有证据,一轮质询,对方不得不同意……这部分,是硬碰硬、拚内力,根本不用多废话。

你要真能举证有法官承认了他在判案时的偏颇,那论点当然成立。

关键是,你的证据有多强

我判他死刑 但,废死在摇摆薛尔毅 退休法官 联合报 2010-05-05我做了几十年法官,办刑事审判的时间长,很正常,一定会碰到判死刑的案件。

当然,我也在中学时期读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其中「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

」做法官者,焉有不知之理

不过我要发惊人之语,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我没有想到其他。

上面这段,是资料原文(所以其实不是「今年5月5日」)。

纵观全篇,薛尔毅的立场的确是废死,故没有断章取义的问题。

对方要拿资料,也不怕。

接着,再看资料的呈现手法。

原则四:先结论,再背景,最后抛资料。

先证据,再结论,听众容易漫无目的地听着,等说到结论时,早忘了前面证据有多强。

先结论,再证据,听众就会知道该用什麼角度,去理解接下来的证据。

而资料的力量,来自资料背景。

所以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家知道薛尔毅他「做了几十年法官,办刑事审判的时间长」。

其次,是他自己承认判死刑时,必须做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

都铺陈完后,最后抛出那句「我要发惊人之语,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才会显得雷霆万钧

至於「用一句火星文:犯罪犯得实在太「超过」了,都是非死不可的」云云,则因文意含糊,容应让人产生其他联想,反而该舍弃。

可改为:大家好。

由於法官在判案时,常会有主观上的偏差,以至死刑的误判,更加难以避免。

好比做了几十年法官,有长期刑事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薛尔毅,他就曾经公开表示,虽然按道理,法官应该是在「求其生而不得」的时候,才能判下死刑,但「我要发惊人之语,我写死刑判决书时,根本没有求其生的念头」。

至於第叁段,资料的引用完全错误。

还有一段话是这麼说的:「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

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

」这段话又告诉了我们,有时法官有可能会受社会舆论影响,造成量刑上的误判。

譬如犯了一个介於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的罪,法官会因为这些原因,判处死刑而非无期徒刑。

法官不是神 也会误判张娟芬 作家 联合报 2010-05-08这正是我在拙文「杀戮的艰难」里说的,「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

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

」 这段话,不是退休法官薛尔毅说的。

原文,来自另一个作家的文章。

要是拿去当证据,对方一借资料就穿帮。

得整段删掉。

原则五:最后看,有哪些,非得靠自己

有些论点,涉及正反方的基本价值差异——这部分既不可能有证据,也不可能有共识。

我方还认为政府废除死刑,是因为要负社会责任。

死刑犯的养成,或多或少和社会大众有关系。

也许小时候,父母没有给他正常的价值观,只教他用暴力解决事情。

也许他在邻里间备受歧视,养成他灰色负面的价值观。

也许在学校里受到同学的排挤,老师的冷漠对待,让他丧失上进学习的心,进而养成他偏颇的价值观。

等他长大之后杀了人做错事,我们却不教育他,就直接杀了他

这样没负社会责任难道就是对的吗

像这样的论点,其实才是申论的核心(前面省下的时间,都要用在这里),因为你得完全藉着单方面的陈述威力,来建立或改变听众观点。

而若认为光靠几个假设,就能让大家觉得社会应该要为死刑犯负责,并为其感到义愤填膺……那,这个世界也未免太好混了吧

教到这里,示范了一段剑宗会怎麼陈述社会责任,但所需能力超过小朋友目前的条件,且不提。

原则六:提制度,有改变,才需要说明。

所以我方要修改现有制度。

我方制度如下: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可假释。

无期徒刑的部份,原则上必须服满20年才可假释。

假释部份,须经专家辅导认证。

在服刑期间,利用无论是宗教或是其他辅导方式,矫正他的灰色心理,偏颇价值观,使他能够重新以一个完人回归这个社会,对社会有一份贡献。

上面这段,只有一句「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有意义。

其他强调什麼「有假释」、「必须服满20年才可假释」、「须经专家辅导认证」、「用无论是宗教或是其他辅导方式,矫正他的灰色心理,偏颇价值观」等等,皆为现状(现状假释年限是25年,我猜学妹是笔误,而非刻意改制度),都不用多废话。

改为:大家好。

所以我方主张废除死刑,由现况的无期徒刑代替。

至此,回顾重点:一、写申论,切细段,一段一论点。

二、次判断,有哪些,对方不反驳。

叁、再判断,有哪些,我方有证据。

四、先结论,再背景,最后抛资料。

五、最后看,有哪些,非得靠自己。

六、提制度,有改变,才需要说明。

为了上这堂课,还特地花时间挖出资料来源

死刑究竟应不应该被废除

我想,首先,如果废除死刑,这一条会给犯罪分子以欢欣鼓舞,他们终于不用担心杀人偿命了。

即使再残忍,也不会送命,只是住监而已。

  那么,这条所谓的人道主义措施,它的积极意义表现在那里呢

让犯罪分子高兴,让受害者伤心和愤怒

  那么结论也就显而易见了。

为什么欧洲大部分国家要废除死刑

个人觉得目前中国还不适合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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