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者梅因在其《古代法》中说“从整体上讲,罗马人在法律改进方面,当受到自然法的理论的刺激时,就发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伍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参考地址:
关于坚持的名言和格言
关于“坚持名言警句1.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荀况2.骐骥一跃,不能;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荀子》3.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中国谚语4.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奥维德5.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的来源又在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为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
——车尔尼雪夫斯基6.立志不坚,终不济事。
——朱熹7.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
——塞内加8.意志若是屈从,不论程度如何,它都帮助了暴力。
——但丁9.有了坚定的意志,就等于给双脚添了一对翅膀。
——贝利10.永远没有人力可以击退一个坚决强毅的希望。
——金斯莱11.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
——左拉12.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
——巴斯德13.世人缺乏的是毅力,而非气力。
——雨果14.一朝开始便永远能将事业继续下去的人是幸福的。
——赫尔岑15.谁没有耐心,谁就没有智慧。
——萨迪1.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
——伏尔泰 2.公共的利益,人类的福利,可以使可憎的工作变为可贵,只有开明人士才能知道克服困难所需要的热忱。
——佚名 3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你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胜利必属于希望。
——普里尼 4.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
——爱因斯坦 5.你既然期望辉煌伟大的一生,那么就应该从今天起,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凭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创造你和人类的快乐。
——佚名 6.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
——罗曼•罗兰 7.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
——塞内加 8.无论是美女的歌声,还是鬣狗的狂吠,无论是鳄鱼的眼泪,还是恶狼的嚎叫,都不会使我动摇。
——恰普曼 9.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著力处。
——朱熹 10.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康德 11.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
——白哲特 12.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佚名 13.立志不坚,终不济事。
——朱熹 14.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孟子 15.意志目标不在自然中存在,而在生命中蕴藏。
——武者小路实笃 16.意志若是屈从,不论程度如何,它都帮助了暴力。
——但丁 17.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
——陀思妥耶夫斯基 18.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佚名 19.能够岿然不动,坚持正见,度过难关的人是不多的。
——雨果 20.立志用功如种树然,方其根芽,犹未有干;及其有干,尚未有枝;枝而后叶,叶而后花。
——王守仁 21.谁有历经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任何目的。
——米南德 22.不作什么决定的意志不是现实的意志;无性格的人从来不做出决定。
——黑格尔 23.执着追求并从中得到最大快乐的人,才是成功者。
——梭罗 24.有了坚定的意志,就等于给双脚添了一对翅膀。
——乔•贝利 25.有百折不挠的信念的所支持的人的意志,比那些似乎是无敌的物质力量有更强大的威力。
——爱因斯坦 26.意志的出现不是对愿望的否定,而是把愿望合并和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意识水平上。
——罗洛•梅 27.疼痛的强度,同自然赋于人类的意志和刚度成正比。
——武者小路实笃 28.有志者事竟成。
——佚名 29.永远没有人力可以击退一个坚决强毅的希望。
——金斯莱 30.您得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古人告诫说:“天国是努力进入的”。
只有当勉为其难地一步步向它走去的时候,才必须勉为其难地一步步走下去,才必须勉为其难地去达到它。
——果戈理 31.一个崇高的目标,只要不渝地追求,就会居为壮举;在它纯洁的目光里,一切美德必将胜利。
——华兹华斯 32.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王勃 33.发现者,尤其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发现者,需要勇气才能无视他人的冷漠和怀疑,才能坚持自己发现的意志,并把研究继续下去。
——贝弗里奇 34.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
——左拉 35.一个有决心的人,将会找到他的道路。
——佚名 36.意志坚强,就会战胜恶运。
——佚名 37.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硬和什么也不怕。
我们的一代也是这样的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习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
——奥斯特洛夫斯基 38.事业常成于坚忍,毁于急躁。
我在沙漠中曾亲眼看见,匆忙的旅人落在从容的后边;疾驰的骏马落在后头,缓步的骆驼继续向前。
——萨迪 39.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文天祥 40.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有个远大的目标,并借助才能与坚毅来完成它。
——歌德 41.即使在把眼睛盯着大地的时候,那超群的目光仍然保持着凝视太阳的能力。
——雨果 42.卓越的人的一大优点是:在不利和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贝多芬 43.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
——约翰逊 44.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
——巴斯德 45.即使遇到了不幸的灾难,已经开始了的事情决不放弃。
——佚名 46.我的本质不是我的意志的结果,相反,我的意志是我的本质的结果,因为我先有存在,后有意志,存在可以没有意志,但是没有存在就没有意志。
——费尔巴哈 47.你们应该培养对自己,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百这种信心是靠克服障碍,培养意志和锻炼意志而获得的。
——高尔基 48.意大利有一句谚语:对一个歌手的要求,首先是嗓子、嗓子和嗓子……我现在按照这一公式拙劣地摹仿为:对一个要成为不负于高尔基所声称的那种“人”的要求,首先是意志、意志和意志。
——奥斯特洛夫斯基 49.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
——莫洛亚 50.只有刚强的人,才有神圣的意志,凡是战斗的人,才能取得胜利。
——歌德 51.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自己是认为办得好的,就坚定地去办,这就是性格。
——歌德 52.事情是很简单的人,全部秘诀只有两句话:不屈不挠,坚持以底。
——陀思妥耶夫斯基 53.要做到坚韧不拔,最要紧的是坚持到底。
——陀思妥耶夫斯基 54.生活里没有做不到的事,但需要有强烈的愿望,必要时应该不惜生命。
——列•列昂诺夫 55.……要是一个人,能充满信心地朝他理想的方向去做,下定决心过他所想过的生活,他就一定会得到意外的成功。
——戴尔•卡内基 56.在重大事件中不丧失勇气的人不得不算是一个好战士。
即使没有事干也不感到烦闷,遇到随便什么事情都能够忍受,不管你要他怎么样,他总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算得上是一个好战士呢。
——果戈理 57.万事皆由人的意志创造。
——普拉图斯 58.从不为艰难岁月哀叹,从不为自己命运悲伤的人,的确是伟人。
——塞内加 59.人在意志力和斗争性方面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导致他们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哈代 60.意志——这不单纯是欲望和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欲望和制止,欲望和放弃。
假如你的孩子仅仅受到实现自己的愿望的训练,他是不会有最大的意志的。
——马卡连柯 61.在人类行为中表现的意志,如同所有其他外界事情一样,受普遍的自然法则所决定。
——黑格尔 62.如果意志要想具有法的权能,它就必须在理性发号施令时受理性的节制。
——阿奎那 63.一个人要开化一个最闭塞的地方,有了钱还不行,他还得有知识;而且知识,正直,爱国心,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把个人的利益丢掉,献身于一种社会的理想,那也是白费。
——巴尔扎克 64.只要有一种无穷的自信充满了心灵,再凭着坚强的意志和独立不羁的才智,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莫泊桑 65.任凭怎样脆弱的人,只要把全部的精力倾注在唯一的目的上,必能使之有所成就。
——西塞罗 66.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做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
——马克•吐温 经验和毅力,是成功的双足。
——佚名 67.意志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拥有的、以纠正自己的自动性的力量。
——劳伦斯 68.不要灰心,不要绝望,对一切都要乐观……需要有决心——这是最要紧的,有了决心一切困难的事都会变得容易。
——果戈理 69.能赢得普遍尊敬的人,并不是由于他显赫的地位,而是由于始终如一的言行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列夫•托尔斯泰 70.很少见到有人专心致志地去完成一件美好而正当的事。
我们通常见到的,不是畏首畏尾的学究,就是急于求成的莽汉。
——歌德 71.目标既定,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曲折都不灰心丧气,不轻易改变自己决定的目标,而努力不懈地去学习和奋斗,如此才会有所成就,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吴玉章 72.一朝开始便永远能将事业继续下去的人是幸福的。
——赫尔岑 73.世人缺乏的是毅力,而非气力。
——雨果 74.对一个有毅力的人来说,无事不可为。
——海伍德 75.上帝的恩惠像一支蜡烛,人的意志像制蜡烛的蜡,人要登上炼狱山顶的上地上乐园,也缺少不得自己的意志。
——但丁 76.人的意志并不总是万能的,因为笑声和泪水会随着那产生这些东西的激情接踵而来,最真诚的人最不能控制它们。
——但丁 77.意志是自由自在的,人实现了他的意志,也等于实现了他自己,而这种自我实现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最大的满足。
——弗洛姆 78.物理学教给了我们严峻的一课:人的意志是受到某些决定性的限制。
——艾尔•巴比 79.在没有开始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前,要有钢铁般的意志和耐心,不要害怕险峻、漫长的几乎没有尽头的阶梯…… ——果戈理 80.一个人不能骑两匹马,骑上这匹,就会丢掉那匹。
聪明人会把凡是分散精神的要求置之度外,只专心致志地学一门,学一门就要把它学好。
——歌德 81.谁没有耐心,谁就没有智慧。
——萨迪 82.伟大的工作,并不是用力量而是用耐心去完成的。
——约翰逊 83.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
——巴尔扎克 84.意志薄弱的人不可能真诚。
——拉罗什富科 85.道足以忘物之得春,志足以一气之盛衰。
——苏轼 86.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坚韧不拔、锲而不舍。
——拉蒂默 87.人总是要犯错误、受挫折、伤脑筋的,不过决不能停滞不前;应该完成的任务,即使为它牺牲生命,也要完成。
社会之河的圣水就是因为被一股永不停滞的激流推动向前才得以保持洁净。
这意味着河岸偶尔也会被冲垮,短时间造成损失,可是如果怕河堤溃决,便设法永远堵死这股激流,那只会招致停滞和死亡。
——泰戈尔 88.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不要听那些闲言碎语,你就一定会成功。
——纳斯雷丹•霍查 89.要记住
情况越严重,越困难,就越需要坚定、积极、果敢,而越无为就越有害。
——列夫•托尔斯泰 90.把你的精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试试,就像透镜一样。
——法布尔 91.生活是一场艰苦的斗争,永远不能休息一下,要不然,你一寸一尺苦苦挣来的,就可能在一刹那间前功尽弃。
——罗曼•罗兰 92.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
——叔本华 93.请记住,环境愈艰难困苦,就愈需要坚定毅力和信心,而且,懈怠的害处也就愈大。
——列夫•托尔斯泰 94.人类的心理统统就是这样,而且,似乎永远是这样;愈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就愈是想得到它,而且在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愈大,奋斗的意志就愈是坚强。
——乔万尼奥里 95.切莫垂头丧气,即使失去了一切,你还握有未来。
——奥斯卡•王尔德 96.耐心和恒心总会得到报酬的。
——爱因斯坦
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发展有何意义
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的限,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是与其中所蕴涵的法思想密不可分的.正是在自然法思想的指引下,罗马法才得以克服其自身的种种限制,步入良好而快速的发展轨道,并逐渐臻于完善. 罗马法以其法理精深、体系完备著称于世,其对后世法律的影响是古代其他任何法律所不及的.德国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美国学者莫里斯也确切地评述到:“罗马人用武力征服全世界,并没有像他们那种伟大的法学之不朽的力量那样来得大.”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具有如此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是与罗马法中所蕴涵的自然法思想分不开的.英国法史学者梅因说:“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本文试图从自然法思想的角度来探讨其对罗马法发展的影响,以求教于方家学者. 一、自然法赋予罗马法以理论指导 罗马自然法思想的最早渊源可追溯及古希腊哲学,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前540~480年)、苏格拉底(前469~399年)、柏拉图(前427~347年)以及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等人的著述中可略见其端倪.及至公元前4~3世纪,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又大 大发展了自然法思想,并使之与法律发生密切的联系.公元前2世纪,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到罗马共和末年、帝制前期,自然法思想在罗马的影响逐渐增大,特别是罗马的法学家更是深受其影响,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塞涅卡(公元前65~14年)、盖尤斯(公元117~180年)、保罗(公元121~180年)、乌尔比安(公元170~228年)及帕比尼安(公元146~212年)等著名罗马法学家不但是自然法思想的忠实信奉者,而且他们把自然法思想加以通俗化、系统化、理论化,使之成为具有影响深远的罗马法的理论基础.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和正义.关于自然法的理论,西塞罗有过非常精彩的论述.他在《论法律》中指出,法就是最高的理性,并且它固植于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之中.当这种最高的理性在人类的理智中稳固地确定和充分发展了的时候,就是法……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由于自然法不是实在法,它只是一定的理念和原则,对实在法起着统摄、指引作用.或者说,自然法只是实在法的指导思想或原则,即某种实在法的理论基础.而实在法若没有一定的理论的指导,则只能是盲目的、漫无目的的.可以说,没有一定理论基础的法律是没有归属感的;相反,在一定理论指导下制定出的实在法能朝着某种既定的价值观方向发展.我们看到,在自然法未传入罗马以前,罗马法发展缓慢,具有狭隘性、保守性的市民法在罗马长期适用,未有较大的实质性的突破,而自从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以后,罗马法的发展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主要表现在市民法有较大的实质性的突破,灵活善变的、适用于各民族的万民法便应运而生.罗马法的发展从此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当然,自然法对罗马法起作用并非自动的,它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学家这个媒介的.而罗马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罗马有“法学家创造了罗马法”的说法.而罗马法学家正是在自然法的指导下,才对罗马法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英国法史学家梅因说:“在罗马法学专家的遗著中,有些论点简直不能理解,除非我们掌握了斯多葛派的哲理把它用作一把钥匙.” 的确,自从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后,务实的罗马法学家纷纷以自然法思想为先导,对法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把自然法思想中的理念贯彻到实在法的制订和实施上,从而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在应用自然法推动罗马法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罗马法学家应首推西塞罗.他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同罗马法进行了较好的结合,对罗马法的发展进行了深刻的理论阐述,使罗马法的发展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西塞罗在其著作中,特别是在罗马的法律实践中,把希腊的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原理引伸到罗马法律中,认为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它的作用远远超过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宣称人类所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代表理性、统治着全世界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西塞罗还从自然法理念出发,认为法要体现正义.他猛烈抨击了那些视所有基于人民的决议和法律的东西为正义的观点,他说,“如果正义在于服从成文法律和人民的决议,如果正像那些哲学家断言的那样一切都应以是否有利来衡量,那么这些法律便会遭到任何一个人的蔑视和破坏,如果他认为这样对他有利,只要他可能这样做”. 西塞罗始终认为,“正义只有一个,它对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有约束力,并且它是基于一个大写的法,这个法是运用指令和禁令的正确的理性.无论谁,不了解这个大写的法——无论这个法律是否以文字形式记录在什么地方——就是没有正义.”西塞罗坚信,只要有符合自然的法才称得上是法律,才能体现公共的意志,而“恶法”只能被称作是什么别的东西,而不是法律.在这里我们看到,西塞罗在法学思想上对自然法能达到一种务实的理解,他是从法学层面而不是从哲学层面来理解自然法的,他将视野直接放在“法律国”而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提出了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建设问题.他认为,实在法应体现与自然一致的正义,应符合正确的理性.他把哲学上的自然观变成了法律上的自然观,并将之服务于世俗法治,从而推动了实在法的发展.当然,罗马法学家把自然法哲学注入法律决不是采取机械的、教条的方式进行的.“如果我们只计算那些肯定归属于斯多葛派教条的法律条文的数目来衡量斯多葛派对于罗马法发生的影响,这将是一个严重虽然是很普通的错误”. 自然法对于罗马法的贡献,“并不在于它们提供给罗马法的特殊论点的数量,而在于它们给予它的单一的基本假设”,而这个假设是创造实在法的最高原则,可以说,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催化剂”的作用.有学者认为,“罗马人发展罗马法主要源于自身的努力,但罗马法的发达(最高裁判官法和万民法的出现)和罗马法学的产生,则无疑是与接受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相联系的.” 梅因也认为,自然法的引入是罗马法发展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他说,“从整体上讲,罗马人在法律改进方面,当受到自然法的理论的刺激时,就发生了惊人的进步.”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们看到,自然法在罗马的非常活跃时期,正好是罗马法学史上的古典时期(公元前1世纪~3世纪),这也是罗马法学达到了成熟的黄金时期.可见,罗马法学的繁荣与自然法的繁荣是交相辉映的. 二、自然法促成罗马法对客观自然规律的尊重 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历经千余年而影响不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罗马法特别是其私法如实地反映了客观自然规律.因为只有反映客观自然规律的法,才是对事物本质的规定,才是理性的结晶,而非就一时一事所作出的规定.只有这样的法,才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愈久弥坚.而罗马法之所以能做到对客观自然规律的尊重,是与自然法对其的促成分不开的.自然法宣称实在法应体现与自然一致的正义,应符合真正的法——正确的理性,而正当理性实质上是指自然力量,即自然规律.因为在自然法学者看来,所谓的“上帝”、“神”、“正确的理性”与“自然”是同义词[11](P67),正如西塞罗所指出的那样,作为正确理性的“法”,既不是靠哪个人的天才创造的,也不是由人民的任何法令建立的,而是某种永恒的原则,这种原则统治着整个宇宙,理智地规定什么是正确的或错 误的.西塞罗特别强调不符合自然法的实在法是无效的,自然法是唯一绝对有效的法,任何实在法都不可能使自然法失效.而违反了自然法,即使具有法律形式,也是无效的.他说,“除了自然的规则,没有其他规则能使我们区分善的或恶的法律”.他告诫说:“遵循自然,根据自然法生活,就是说,只要人自身按自然的要求去获取所希望的东西,这必定是最合法的和最有美德的生活方式.”总之,自然法要求人类在制定调整自己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时,必须服从自然规律. 正是在自然法上述理念的指引下,罗马法愈来愈向对客观规律尊重的方向发展.我们看到,深受自然法思想影响的罗马法的古典时期及其以后,罗马法越来越趋向于对客观自然规律的尊重.如自然法认为平等是自然的应有之义,人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因性别、阶级、种族或国籍不同而对人进行歧视的做法是不正义的,是与自然法背道而驰的.可见,对平等的尊重,便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罗马法逐步改善了奴隶、妇女、家属的地位.再如,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规律,罗马法的形式主义色彩大为淡化,法律行为从形式主义严重的要式行为向形式主义淡化的非要式行为发展.罗马法这种尊重客观规律的趋向在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公元527~565年在位)编纂的《罗马民法大全》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反映.如在《罗马民法大全》里,有关奴隶解放的限制有所放宽,奴隶的处境也有较大的改善,奴隶不能再被随意处死,因为它认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自始都是生来自由人”;妇女的地位也有所提高,妇女从丈夫的独裁权力的支配下慢慢地被解放出来,罗马法早期关于妻子必须服从丈夫、妻子不能拥有任何独立财产的规定被废除,此时的法律规定,妻子可以保持其人身和财产的独立,甚至从“某些方面看,当时的妇女甚至要比当下大多数文明国家法律下的妇女获得了更大的解放”;家属的地位也有较大的提高,父亲不能再享有对子女的诸如生杀予夺权和婚姻权等人身支配权,父亲处置其成年儿子财产的绝对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处于父权之下的士兵已有权独立地使用其在服役期间获得的财产(即军功特有产),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父亲在抚养子女方面的义务;特别是此时的法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规律,统一了各类所有权,完善了只要当事人意思一致即有效的诺成契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些都是尊重客观规律的表现.正因为如此,罗马法才于此时臻于完善,达到了顶点,成为流传后世的经典法律.若没有对客观规律的尊重,罗马法要达到如此辉煌的地步,那是不可想象的.正如马克思所言,“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这说明人类立法应是人类生活和自然中的客观规律的反映,而不是立法者任意意志的体现,违背客观规律的法注定不会存在得太久,罗马法经历千余年而影响犹存,正是其反映客观规律的结果. 三、自然法推动了罗马法不断地由封闭走向开放 古罗马早期只有市民法,该法狭隘严峻,注重形式,只适用罗马市民,有着严格的属人主义特点,是罗马市民的特权法,罗马市民以外的其他人均不受其保护.市民法的狭隘、注重形式、程序烦琐、不灵活等特点严重地阻碍了罗马法的发展.但自从自然法传入罗马后,罗马法上述发展的窘境有了较大的改观,罗马法在自然法思想的指引下,在最高外事裁判官法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别于市民法的万民法.所谓万民法是指适用于罗马人与外国人以及外国人与外国人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其渊源主要是其他民族的习惯法,不是罗马所固有的.由于万民法摆脱了市民法狭隘和繁琐的形式主义,比较简易灵活,有利于不同民族人民扩大交往、扩大贸易往来,因而有力地促进了罗马法的发展,使罗马法更具生命力. 自然法宣称,理性作为一种遍及宇宙的普遍力量,乃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自然法学者认为,神圣的理性寓于所有人的身心之中,不分国别或种族.因此,存在着一种基于理性的普遍的自然法.它在整个宇宙中都是普遍有效的,它的要求对世界各地任何人都有约束力.西塞罗说:“真正的法律是正确的理性,它与自然和谐一致,它撒播至所有的人,且亘古不变,万世长存……人类立法不得企图背离该法,这是一项神圣的义务;而且不得毁损该法,更不得废弃该法……不可能在罗马有一种法,在雅典有另一种法;无论何时何地,它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在人类存在着一种不分种族、性别、财富、智力而适用于所有人的法,不拘是贵族抑或平民、自由民或奴隶,也不仅是现在如此,将来亦如是.西塞罗认为:“由于人具有一种共同的智识,而这种智识使人们知晓许多事情并且阐明于心,所以人们将正直的行为认作是善,将不正直的行为认作是恶;只有疯子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这些判断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不是自然先定的问题.”另一罗马法学家盖尤斯在其《法学阶梯》中也宣称,所有受法律和习俗调整的民众共同体都一方面使用自己的法,一方面使用一切人所共有的法.每个共同体为自己制定的法是它们自己的法,并且称为市民法,即市民自己的法;根据自然原因在一切人当中制定的法为所有的民众共同体共同遵守,并且称为万民法,就像是一切民族所使用的法.既然自然法为整个人类所共有,为全人类所遵守,因而在人类制定统一的法律也就不足为奇了.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罗马法逐步走出了市民法狭隘的范围,发展出了万民法,自然法中的理性平等观以及实在法应体现自然法的思想,被用来解释罗马的万民法,万民法便具有了更大的正当性,并逐渐取代市民法而成为罗马法后期的主要内容.甚至到后来(公元212年)罗马取消了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使二者趋于统一,从此罗马法的二元论体系亦随之寿终正寝,罗马法达到了统一时代.市民法与万民法的融合,固然与古罗马时期商品经济发展有很大关系,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摒弃注重形式的繁琐的交易程序,要求主体平等.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在市民法与万民法的融合过程中自然法思想引入的巨大作用,对此梅因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罗马人不爱万民法,正像他不爱外国人一样,因为万民法是从这些外国的制度中来的,并且是为了外国人的利益而制定的”;“在万民法能得到(罗马人)的重视以前,必须在他思想中有一次彻底的革命”;“过去确实有这样一个时期,把这仅仅是市民法的一个卑贱的附属物的‘万民法’,认作为一切法律所应该尽可能依从的一个伟大的、虽然还没有完全发展的模范.这个巨变是正当希腊的‘自然法’理论被适用于‘罗马所有国家共有的法律’的实践中的时期.” 由此可见自然法在罗马法统一过程中的作用,而罗马法统一的过程,也是罗马法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可以说,罗马法由原属一种部落农村社会的法律始蜕变为万民法,并最终得以统一,从而变成适用范围广阔的商品经济社会的法律,并走向了全世界,自然法功不可没.
怎样养成独立自主的人格
顺便讲几个独立自主的名言哦
养成独立自主的习惯1、对自己的行为负责2、从家务劳动做起3、摆脱依赖的不良习惯4、只有责任才能让你长大5、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6、做好自我保护所谓独立,就是一个个体区别于其他的个体而存在,他有自己的思想、观点、看法、为了方式和处世准则。
每个人都渴望独立,从古至今无数人为了独立、为了自由艰苦奋斗,因为独立意味着一个真实的个体的存在,这种存在完全是由自我决定的,是不附属于任何人的。
不能独立自主的人是可悲的,是丧失自我的悲剧性人物,这样的人很难再社会上立足,更不要说取得成功了。
那么怎么样来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的习惯呢
首先,让孩子养成独立生活的能力其次,让孩子学习照顾自己第三,尊重孩子隐私,释放自由空间第四,一味地溺爱教不出好孩子第五,给孩子一种大人的感觉第六,让孩子走自己的路第七,有责任感的孩子更独立第八,过分依赖父母会导致意志薄弱第九,不爱动脑筋是缺乏主见的重要表现第十,摆脱依赖,从生活自理开始然而,我们的乐高俱乐部就是提倡培养孩子的技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但可以学到以后课程中所要学到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课程的内容,从中还能提高孩子的创造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还可以提高孩子动手的能力,让孩子慢慢养成独立自主的习惯。
1.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
——伏尔泰 2.公共的利益,人类的福利,可以使可憎的工作变为可贵,只有开明人士才能知道克服困难所需要的热忱。
——佚名 3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你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胜利必属于希望。
——普里尼 4.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
——爱因斯坦 5.你既然期望辉煌伟大的一生,那么就应该从今天起,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凭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创造你和人类的快乐。
——佚名 6.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
——罗曼•罗兰 7.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
——塞内加 8.无论是美女的歌声,还是鬣狗的狂吠,无论是鳄鱼的眼泪,还是恶狼的嚎叫,都不会使我动摇。
——恰普曼 9.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著力处。
——朱熹 10.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康德 11.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
——白哲特 12.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佚名 13.立志不坚,终不济事。
——朱熹 14.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孟子 15.意志目标不在自然中存在,而在生命中蕴藏。
——武者小路实笃 16.意志若是屈从,不论程度如何,它都帮助了暴力。
——但丁 17.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
——陀思妥耶夫斯基 18.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佚名 19.能够岿然不动,坚持正见,度过难关的人是不多的。
——雨果 20.立志用功如种树然,方其根芽,犹未有干;及其有干,尚未有枝;枝而后叶,叶而后花。
——王守仁 21.谁有历经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任何目的。
——米南德 22.不作什么决定的意志不是现实的意志;无性格的人从来不做出决定。
——黑格尔 23.执着追求并从中得到最大快乐的人,才是成功者。
——梭罗 24.有了坚定的意志,就等于给双脚添了一对翅膀。
——乔•贝利 25.有百折不挠的信念的所支持的人的意志,比那些似乎是无敌的物质力量有更强大的威力。
——爱因斯坦 26.意志的出现不是对愿望的否定,而是把愿望合并和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意识水平上。
——罗洛•梅 27.疼痛的强度,同自然赋于人类的意志和刚度成正比。
——武者小路实笃 28.有志者事竟成。
——佚名 29.永远没有人力可以击退一个坚决强毅的希望。
——金斯莱 30.您得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古人告诫说:“天国是努力进入的”。
只有当勉为其难地一步步向它走去的时候,才必须勉为其难地一步步走下去,才必须勉为其难地去达到它。
——果戈理 31.一个崇高的目标,只要不渝地追求,就会居为壮举;在它纯洁的目光里,一切美德必将胜利。
——华兹华斯 32.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王勃 33.发现者,尤其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发现者,需要勇气才能无视他人的冷漠和怀疑,才能坚持自己发现的意志,并把研究继续下去。
——贝弗里奇 34.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
——左拉 35.一个有决心的人,将会找到他的道路。
——佚名 36.意志坚强,就会战胜恶运。
——佚名 37.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硬和什么也不怕。
我们的一代也是这样的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习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
——奥斯特洛夫斯基 38.事业常成于坚忍,毁于急躁。
我在沙漠中曾亲眼看见,匆忙的旅人落在从容的后边;疾驰的骏马落在后头,缓步的骆驼继续向前。
——萨迪 39.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文天祥 40.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有个远大的目标,并借助才能与坚毅来完成它。
——歌德 41.即使在把眼睛盯着大地的时候,那超群的目光仍然保持着凝视太阳的能力。
——雨果 42.卓越的人的一大优点是:在不利和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贝多芬 43.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
——约翰逊 44.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
——巴斯德 45.即使遇到了不幸的灾难,已经开始了的事情决不放弃。
——佚名 46.我的本质不是我的意志的结果,相反,我的意志是我的本质的结果,因为我先有存在,后有意志,存在可以没有意志,但是没有存在就没有意志。
——费尔巴哈 47.你们应该培养对自己,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百这种信心是靠克服障碍,培养意志和锻炼意志而获得的。
——高尔基 48.意大利有一句谚语:对一个歌手的要求,首先是嗓子、嗓子和嗓子……我现在按照这一公式拙劣地摹仿为:对一个要成为不负于高尔基所声称的那种“人”的要求,首先是意志、意志和意志。
——奥斯特洛夫斯基 49.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
——莫洛亚 50.只有刚强的人,才有神圣的意志,凡是战斗的人,才能取得胜利。
——歌德 51.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自己是认为办得好的,就坚定地去办,这就是性格。
——歌德 52.事情是很简单的人,全部秘诀只有两句话:不屈不挠,坚持以底。
——陀思妥耶夫斯基 53.要做到坚韧不拔,最要紧的是坚持到底。
——陀思妥耶夫斯基 54.生活里没有做不到的事,但需要有强烈的愿望,必要时应该不惜生命。
——列•列昂诺夫 55.……要是一个人,能充满信心地朝他理想的方向去做,下定决心过他所想过的生活,他就一定会得到意外的成功。
——戴尔•卡内基 56.在重大事件中不丧失勇气的人不得不算是一个好战士。
即使没有事干也不感到烦闷,遇到随便什么事情都能够忍受,不管你要他怎么样,他总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算得上是一个好战士呢。
——果戈理 57.万事皆由人的意志创造。
——普拉图斯 58.从不为艰难岁月哀叹,从不为自己命运悲伤的人,的确是伟人。
——塞内加 59.人在意志力和斗争性方面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导致他们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哈代 60.意志——这不单纯是欲望和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欲望和制止,欲望和放弃。
假如你的孩子仅仅受到实现自己的愿望的训练,他是不会有最大的意志的。
——马卡连柯 61.在人类行为中表现的意志,如同所有其他外界事情一样,受普遍的自然法则所决定。
——黑格尔 62.如果意志要想具有法的权能,它就必须在理性发号施令时受理性的节制。
——阿奎那 63.一个人要开化一个最闭塞的地方,有了钱还不行,他还得有知识;而且知识,正直,爱国心,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把个人的利益丢掉,献身于一种社会的理想,那也是白费。
——巴尔扎克 64.只要有一种无穷的自信充满了心灵,再凭着坚强的意志和独立不羁的才智,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莫泊桑 65.任凭怎样脆弱的人,只要把全部的精力倾注在唯一的目的上,必能使之有所成就。
——西塞罗 66.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做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
——马克•吐温 经验和毅力,是成功的双足。
——佚名 67.意志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拥有的、以纠正自己的自动性的力量。
——劳伦斯 68.不要灰心,不要绝望,对一切都要乐观……需要有决心——这是最要紧的,有了决心一切困难的事都会变得容易。
——果戈理 69.能赢得普遍尊敬的人,并不是由于他显赫的地位,而是由于始终如一的言行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列夫•托尔斯泰 70.很少见到有人专心致志地去完成一件美好而正当的事。
我们通常见到的,不是畏首畏尾的学究,就是急于求成的莽汉。
——歌德 71.目标既定,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曲折都不灰心丧气,不轻易改变自己决定的目标,而努力不懈地去学习和奋斗,如此才会有所成就,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吴玉章 72.一朝开始便永远能将事业继续下去的人是幸福的。
——赫尔岑 73.世人缺乏的是毅力,而非气力。
——雨果 74.对一个有毅力的人来说,无事不可为。
——海伍德 75.上帝的恩惠像一支蜡烛,人的意志像制蜡烛的蜡,人要登上炼狱山顶的上地上乐园,也缺少不得自己的意志。
——但丁 76.人的意志并不总是万能的,因为笑声和泪水会随着那产生这些东西的激情接踵而来,最真诚的人最不能控制它们。
——但丁 77.意志是自由自在的,人实现了他的意志,也等于实现了他自己,而这种自我实现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最大的满足。
——弗洛姆 78.物理学教给了我们严峻的一课:人的意志是受到某些决定性的限制。
——艾尔•巴比 79.在没有开始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前,要有钢铁般的意志和耐心,不要害怕险峻、漫长的几乎没有尽头的阶梯…… ——果戈理 80.一个人不能骑两匹马,骑上这匹,就会丢掉那匹。
聪明人会把凡是分散精神的要求置之度外,只专心致志地学一门,学一门就要把它学好。
——歌德 81.谁没有耐心,谁就没有智慧。
——萨迪 82.伟大的工作,并不是用力量而是用耐心去完成的。
——约翰逊 83.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
——巴尔扎克 84.意志薄弱的人不可能真诚。
——拉罗什富科 85.道足以忘物之得春,志足以一气之盛衰。
——苏轼 86.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坚韧不拔、锲而不舍。
——拉蒂默 87.人总是要犯错误、受挫折、伤脑筋的,不过决不能停滞不前;应该完成的任务,即使为它牺牲生命,也要完成。
社会之河的圣水就是因为被一股永不停滞的激流推动向前才得以保持洁净。
这意味着河岸偶尔也会被冲垮,短时间造成损失,可是如果怕河堤溃决,便设法永远堵死这股激流,那只会招致停滞和死亡。
——泰戈尔 88.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不要听那些闲言碎语,你就一定会成功。
——纳斯雷丹•霍查 89.要记住
情况越严重,越困难,就越需要坚定、积极、果敢,而越无为就越有害。
——列夫•托尔斯泰 90.把你的精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试试,就像透镜一样。
——法布尔 91.生活是一场艰苦的斗争,永远不能休息一下,要不然,你一寸一尺苦苦挣来的,就可能在一刹那间前功尽弃。
——罗曼•罗兰 92.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
——叔本华 93.请记住,环境愈艰难困苦,就愈需要坚定毅力和信心,而且,懈怠的害处也就愈大。
——列夫•托尔斯泰 94.人类的心理统统就是这样,而且,似乎永远是这样;愈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就愈是想得到它,而且在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愈大,奋斗的意志就愈是坚强。
——乔万尼奥里 95.切莫垂头丧气,即使失去了一切,你还握有未来。
——奥斯卡•王尔德 96.耐心和恒心总会得到报酬的。
——爱因斯坦 97.幻想是丝毫没有害处的,它甚至能支持和加强劳动者的毅力。
——皮萨列夫 98.成功的脑子像钻子一样动作——集中到一点。
——博维 99.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到底;剑至死都不能离手。
——伏尔泰 100.如果我坚持什么,就是用大炮也不能打倒我。
——巴浦洛夫 101.坚忍是成功的诀窍。
——狄斯累利 102.在一个崇高的目的的支持下,不停地工作。
即使慢,也一定会获得成功。
——爱因斯坦 103.胜利者不一定是跑得最快的人,而是最能持久的人。
——佚名 104.学者不患立志不高,患不足以继之耳,不患立言不善,患不足以践之耳。
——歌德 105.用百折不回的毅力,有计划地克服所有的困难。
—— 106.玉经磨多成器,剑拔沉埋便倚天。
——王定保 107.许多人都是因为坚持到最后五分钟而获得胜利和成功。
——佚名 108.人生最大的光荣,不在于从不失败,而在于能屡仆屡起。
——哥尔德斯密斯 109.斧头虽小,但多次砍劈,终能将一棵坚硬的大树伐倒。
——莎士比亚 110.与其花许多时间和精力去凿许多浅井,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凿一口深井。
——罗曼•罗兰 111.耐心候好运,好运常会来。
——佚名 112.无论何人,若是失去耐心,就是失去灵魂。
——培根 113.世人历险如此,忍耐平夷在后头。
——郑燮 114.丈夫贵不挠,成败何足论。
——陆游 115.坚定不移的智慧是最宝贵的东西,胜过其余的一切。
——德谟克里特 116.一个没有原则和没有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随着风的变化而随时改变自己的方向。
——斯迈尔斯 117.决定问题,需要智慧,贯彻执行时则需要耐心。
——荷马 118.一切事情的关键是耐心,孵蛋才得小鸡,把蛋打破是得不到小鸡的。
——格拉索 119.记忆很奇特,它既好又坏。
它一方面很任性固执,野马难驯,另一方面则又异常真切可靠,它往往把最重要的人物和事件,把读到过的和亲历过的完全吞入遗忘的黝黑的渊底,不经强迫隐而不露,只有意志的呼唤才能将它从幽冥中召回。
——茨威格 120.忍耐和专心,会使我们渡过难关。
——佚名 121.任何倏忽的灵感事实上不能代替长期的功夫。
——罗丹 122.得到一个最后的微笑胜于得到最初的一场欢乐。
——佚名 123.精感石没羽,岂云惮险艰。
——李白 124.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没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有所成就。
——黑格尔 125.意志有一个由比闪电还敏捷的各种液体组成的,看不见的兵团,使它的部下随时供它驱使。
——拉美特利 126.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荀况 127.蜗牛凭坚忍不拔精神到达方舟。
——查尔斯•海顿•斯帕根 128.我不知道反复了几次“再来一次”。
人不论做错几次,只要不失“再来一次”的 129.勇气,必然大有可为。
——松下幸之助 130.只有不畏艰险的人,才能享受冒险的乐趣。
——狄斯累利 131.危险关头才能检验一个人的真本事。
——威•亚历山大 132.一个人有毅力和决心,能断然强制自己彻底根除不良习性,那是最令人钦佩的。
——佚名 133.人最凶恶的敌人,就是他的意志力的薄弱和愚蠢。
——高尔基 134.十九次失败,到第二十次获得成功,这叫坚持。
——佚名 135.我们忠言是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走他为自己开辟的道路,不被权威所吓,不受行时的观点所牵制,也不为时尚所迷惑。
——歌德 136.恒心是达到目的地的捷径。
——佚名 137.耐心和恒心总是得到报酬的。
——爱因斯坦 138.必须忍得暂时的痛苦,才会得到永久的幸福。
——张太雷 139.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佚名 140.一时的失误不会毁掉一个性格坚强的人。
——车尔尼雪夫斯基 141.在灵魂的运动里面,最重要的转轮是决心。
——夸美纽斯 142.我们必须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力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要用来做某种事情的,无论代价多么大,这种事情必须做到。
——居里夫人 143.“可能”问“不可能”:“你住在什么地方呢
”它回答道:“在那无能为力者的梦境里。
——泰戈尔 144.意志来自道德感和自身利益这两个因素。
——林肯 145.学道不难伶俐,难于慎重;发心不难勇锐,难于持久。
——弘一大师 146.挫折磨难是锻炼意志增加能力的好机会。
——邹韬奋 147.铁是愈锤炼愈坚韧的。
——闻一多 148.浪花愈大,凝立的磐石在沉默的持守里,快乐也愈大。
——冰心 149.功名多向穷中立,祸患常从巧处生。
——陆游 150.石以砥焉,化钝为利。
——刘禹锡 151.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年。
——约翰生 152.……只有彻底的行动,才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周围社会的唯一途径。
——德田虎雄 153.具有寻常的才干而具有不寻常的恒心,一切都可获致。
——巴克斯顿 154.只有恒心可以使你达到目的,只有博学可以使你明辨世事。
——席勒 155.寻求真理的时候,人也进两步,退一步。
痛苦啦、错误啦、对生活的厌倦啦,把他们抛回来,可是寻求真理的热望和固执的毅力会促使他们不断地前进。
——契诃夫 156.宿命论是那些缺乏毅力的弱者的借口。
——罗曼•罗兰 157.我们只以坚持不断的努力,才能够抗拒这不可战胜的灰心失望。
——莫泊桑 158.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那虽然落后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那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鲁迅 159.为了迎合风向而改变自己见解的人,我们认为是糟糕的、卑鄙的、毫无信念的人。
——杜勃罗留波夫 160.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
不经寒霜苦,安能香袭人
锋自磨砺出,玉乃雕琢成。
人而不苦练,焉能艺精深
——佚名 161.人不经十年磨一剑的功夫,是没有精深的技艺的。
不是因为这些事情难以做到我们才失去信心,是因为我们缺乏信心这些事情才难以做到。
——塞涅卡 162.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冷静、沉着。
——狄更斯 163.在艰苦奋斗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文人,总比生长在温暖逸乐的环境中的人,要坚强伟大。
——郁达夫 164.无论爱什么,……只有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二六时中,没有已时者有望。
——鲁迅 165.君不见长松卧壑因风霜,时来屹立扶是堂。
——陆游 166.穷当志益坚。
——欧阳修 167.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冯梦龙 168.伟大的事业是根源于坚韧不断的工作,以全副精神去从事,不避艰苦。
——罗素 169.在意志面前,决无办不到的事。
——约•海伍德 170.当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
——爱迪生 171.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 172.古之立大志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苏轼 173.千仓万箱非一耕所得,干天之木非旬日所长。
——葛洪 174.精神经百炼,锋锐坚不挫。
——刘过 175.益重青春志,风霜恒不渝。
——李隆基 176.为学正如撑上船,一篙不可放缓。
——朱熹 177.应该懂得这样一个道理: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如果开始不成功,还要努力,努力 ,再努力。
——威•希克森 178.物不经锻炼,终难成器;人不得切琢,终不成人。
——李贽 179.一个人的价值和评价在于心灵与意志。
——蒙田 180.坚定的前进者尽管也有停歇的时候,却勇往直前。
——赫伯特 181.困难不仅可以磨炼我们的意志,还可以锻炼我们的身体。
——谢觉哉 182.为山者基于一篑之土,以成千丈之峭;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
——刘昼 183.洞穴是井的基础,不断挖掘就能成万丈深井。
最吃亏的地方是挑三歇五,没有坚持。
——董必武 184.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曝十寒。
——郭沫若 185.学业才识,不日进,则日退。
——左宗棠 186.凡人便是生知之资,也须下困学勉行的工夫方得。
——朱熹 187.蜘蛛结网,于树之枝。
大风忽起,吹落其丝。
蜘蛛勿惰,一再营之。
人而不勉,不如蜘蛛。
——佚名 188.天下无难事,唯坚忍二字,为成功之要诀。
——黄兴 189.“不耻最后”。
即使慢,驰而不息,纵令落后,纵令失败,但一定可以达到他所向的目标。
——鲁迅 190.若要修成九转,先须炼己持心。
——张伯端 191.绳可锯木断,水可滴石穿。
苦干加巧干,坚持持久战。
——郭沫若 192.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天下无易事,只怕粗心人。
——袁牧 193.天下之事在人为,决不可以一时之波澜遂自毁其壮志。
——罗泽南 194.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刘禹锡
梅花这种植物它的跟、茎、枝、花等各个有什么特点的作文
梅花 二十四番花信之首的梅花,冰枝嫩绿,疏影清雅,花色美秀,幽香宜人花期独早,“万花敢向雪中出,一树独先天下春。
”被誉为花魁。
“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的崇高品格和坚贞气节,象征我们龙的传人之精神。
梅花培植起于商代,距今已有近四千年历史。
梅是花中寿星,我国不少地区尚有千年古梅,湖北黄梅县有株一千六百多岁的晋梅,至今还在岁岁作花。
梅花斗雪吐艳,凌寒留香,铁骨冰心,高风亮节的形象,鼓励着人们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地去迎接春的到来。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
梅花原产于我国,主要以长江流域及西南地区栽培为盛。
喜温暖而稍湿润的气候,宜在阳光充足、通风凉爽处生长,其性畏涝,能耐旱。
梅花是世界著名的观赏花木,尤以风韵美著称,每当冬末春初,疏花点点,清香远溢,在中国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梅花、梅果可入药,梅花冲水可代茶。
梅果素有“健康食品”之称,可加工成各式干果,不胜枚举。
形态特征:落叶小乔木,高达lO米,常具枝刺,树冠呈不正圆头形。
干褐紫色,多纵驳纹,小枝呈绿色或以绿为底色,无毛。
花多每节l一2朵,多无梗或具短梗,谈粉红或白色,径2-3厘米,有芳香,多在早春先叶而开,花瓣5枚,常近圆形;弯片5枚,多呈绎紫色;雄蕊多数,离生,于房密被柔毛,罕为2-5(离心皮)或缺如,于房上位,花柱长。
核果近球形,径约2-3厘米,黄色或绿黄色,密被短柔毛,味酸;核面具小凹点,与果肉粘着,4-6月果熟。
株高约10m,干呈褐紫色,多纵驳纹。
小枝呈绿色。
叶片广卵形至卵形,边缘具细锯齿。
花每节1~2朵,无梗或具短梗,原种呈淡粉红或白色,栽培品种则有紫、红、彩斑至淡黄等花色,于早春先叶而开。
梅花可分为真梅系、杏梅系、樱李梅系等。
产地与习性:梅花原产中国,野梅首先演化成果梅观赏梅系果梅的一个分支。
野梅在中国分布的次中心有4个,即川东、鄂西山区;鄂东南、赣东北、皖浙山区;两广、赣南山区和闽、台北区。
为落叶乔木。
梅喜温暖气候,花期对气候变化特别敏感。
梅喜空气湿度较大,但花期忌暴雨。
梅在年雨量1000mm或稍多地区可生长良好对土壤要求不严,较耐瘠薄。
阳性树种,喜阳光充足,通风良好。
为长寿树种。
长江流域花期12月至翌年3月。
繁殖与栽培:梅花以嫁接为主,播种也可。
嫁接常备用切接或芽接。
砧木以实生梅苗为好。
切接可以早春萌动时进行,也可在冬季,用不带土的裸根砧苗在室内进行切接或劈接。
芽接多在6--9月进行,多用盾形芽接法。
通常在生长期间施3次肥,即在秋季至初冬施肥,如饼肥堆肥、厩肥等;在含苞前施速效性肥;在新梢停止生长后(6月底至7月初),适当控制水分并施肥,促进花芽分化。
如果用梅的老树干靠接,可快速形成盆栽树桩。
梅花适作盆景栽培。
将地栽培数年后的植株上盆。
盆土宜软松肥沃,栽前栽后均要整形和修剪。
常见病害有穿孔病、炭疽病、白粉病、枯枝流胶病、干腐流胶病等。
注意治虫用药时避免使用乐果,因乐果对梅花易主生药害而导致落叶。
梅花,又名春梅、红梅。
蔷薇科李属,落叶乔木,少有灌木。
高可达5一6米。
树冠开 展,树皮淡灰色或淡绿色。
小枝细长,枝端尖,绿色,无毛。
叶宽卵形或卵形,边缘有 细锯齿,先端渐尖或尾尖,基部阔楔形,幼时或在沿叶脉处有短柔毛,叶柄短,具腺。
花梗短,1一2朵右生于1、2年生枝梢,萼筒钟状,有红,暗红及绿色等。
花有单瓣或重 瓣,白色、红色或淡红色,有芳香,多在早春1一2月先开花,后发叶。
核果近圆球形, 黄色或带绿色,5-6月成熟。
梅花原产于我国,主要以长江流域及西南地区栽培为盛。
喜温暖而稍湿润的气候, 宜在阳光充足、通风凉爽处生长,其性畏涝,能耐旱。
梅花是世界著名的观赏花木,尤以风韵美著称,每当冬末春初,疏花点点,清香远 溢,在中国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梅花、梅果可入药,梅花冲水可代茶。
梅果素有“健康食品”之称,可加工成各 式干果,不胜枚举。
梅花是中国传统名花,它不仅是清雅俊逸的风度使古 今诗人画家为它赞美,更以它的冰肌玉骨、凌寒留香被 喻为民族的精华而为世人所敬重。
中国历代文人志士爱 梅、颂梅者极多。
梅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立志奋发的 激励。
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因此梅 又常被民间作为传春报喜的吉祥象征。
有关梅的传说故 事、梅的美好寓意在我国流传深远,应用极广。
梅花——花中君子 学名:Prunus mume 英名:Mumeplant Japanese Apricot 别名:春梅、干枝梅、红绿梅 科名:蔷薇科 形态特征:株高约10m,干呈褐紫色,多纵驳纹。
小枝呈绿色。
叶片广卵形至卵形,边缘具细锯齿。
花每节1~2朵,无梗或具短梗,原种呈淡粉红或白色,栽培品种则有紫、红、彩斑至淡黄等花色,于早春先叶而开。
梅花可分为系、类、型。
如真梅系、杏梅系、樱 李梅系等。
系下分类,类下分型 产地与习性:梅花原产中国,野梅首先演化成果梅观赏梅系果梅的一个分支。
野梅在中国分布的次中心有4个,即川东、鄂西山区;鄂东南、赣东北、皖浙山区;两广、赣南山区和闽、台北区。
为落叶乔木。
梅喜温暖气候,花期对气候变化特别敏感。
梅喜空气湿度较大,但花期忌暴雨。
梅在年雨量1000mm或稍多地区可生长良好对土壤要求不严,较耐瘠薄。
阳性树种,喜阳光充足,通风良好。
为长寿树种。
长江流域花期12月至翌年3月。
繁殖与栽培:常用嫁接法繁殖,砧木多用梅、桃、杏、山杏和山桃。
梅花露地栽培,应于阳坡或半阳坡地段,株距3~5m。
通常在生长期间施3次肥,即在秋季至初冬施肥,如饼肥堆肥、厩肥等;在含苞前施速效性肥;在新梢停止生长后(6月底至7月初),适当控制水分并施肥,促进花芽分化。
梅花适作盆景栽培。
将地栽培数年后的植株上盆。
盆土宜软松肥沃,栽前栽后均要整形和修剪。
常见病害有穿孔病、炭疽病、白粉病、枯枝流胶病、干腐流胶病等。
应用:在园林、绿地、庭园、风景区,可孤植、丛植、群植等;也可屋前、坡上、石际、路边自然配植。
若用常绿乔木或深色建筑作背景,更可衬托出梅花玉洁冰清之美。
如松、竹、梅相搭配,苍松是背景,修竹是客景,梅花是主景。
古代强调梅花绕屋、登楼观梅等,均是为了获得最佳的观赏效果。
另外,梅花可布置成梅岭、梅峰、梅园、梅溪、梅径、梅坞等。
宋人陈亮《梅花》:“一朵忽先变,百花皆后香。
”诗人抓住梅花最先开放的特点,写出了不怕打击挫折、敢为天下先的品质,既是咏梅,也是咏自己。
2. 梅 王淇 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
只因误识林和靖,惹得诗人说到今。
【赏析】 梅花、菊花和荷花,被人们称为花中的清品。
这是因为菊傲霜,莲出污泥而不染,梅则是百花凋残后斗雪而开。
古代诗人们写下了许多歌吟梅的诗篇,他们常把梅作为品格高洁的象征。
这首诗以拟人手法赞颂梅花一尘不染的本性和甘于清贫的品质。
最后二句就林和靖“梅妻鹤子”的传说发出议论,很有点为梅打抱不平的意息。
诗人用风趣的语言巧妙地维护了梅的纯贞。
当然诗中说的是梅花,又不是梅花,实际上说的是诗人自我,是借对梅花的吟咏,以表自己不慕荣利,淡泊自守的人生道路。
3.【墨梅】 (王冕) 我家洗砚池头树, 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 只留清气满乾坤。
[注释] 1. 墨梅:水墨画的梅花。
2. 洗砚池:写字、画画后洗笔洗砚的池子。
王羲之有“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传说。
这里化用这个典故。
[简析] 这是一首题画诗。
墨梅就是水墨画的梅花。
诗人赞美墨梅不求人夸,只愿给人间留下清香的美德,实际上是借梅自喻,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态度以及不向世俗献媚的高尚情操。
开头两句“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直接描写墨梅。
画中小池边的梅树,花朵盛开,朵朵梅花都是用淡淡的墨水点染而成的。
“洗砚池”,化用王羲之“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典故。
诗人与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同姓,故说“我家”。
三、四两句盛赞墨梅的高风亮节。
它由淡墨画成,外表虽然并不娇妍,但具有神清骨秀、高洁端庄、幽独超逸的内在气质;它不想用鲜艳的色彩去吸引人,讨好人,求得人们的夸奖,只愿散发一股清香,让它留在天地之间。
这两句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
王冕自幼家贫,白天放牛,晚上到佛寺长明灯下苦读,终于学得满腹经纶,而且能诗善画,多才多艺。
但他屡试不第,又不愿巴结权贵,于是绝意功名利禄,归隐浙东九里山,作画易米为生。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两句,表现了诗人鄙薄流俗,独善其身,孤芳自赏的品格。
这首诗题为“墨梅”,意在述志。
诗人将画格、诗格、人格有机地融为一体。
字面上在赞誉梅花,实际上是赞赏自己的立身之德。
4.林逋《山园小梅》赏析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此诗首联写梅花独放。
“众芳摇落”一句便将百花的凋零衰败与梅花的明媚艳丽作了鲜明的对比。
于蕴藉中托出旨意,以衬出梅花卓尔不群的清姿。
“占尽风情向小园”承接起句,当是对前面的补充描写。
“占尽”二字,谓梅开其中,小园风光全被其独领。
又似诗人自抒其志洁,谓众人皆浊我独清之意。
颔联写梅花的身姿。
“梳影横斜”写梅花倒映于清浅的水中轻波摇曳,一“横”字写出了梅花的闲适之态。
特别是梅花在黄昏朦胧月色中轻轻浮动,更显得婀娜多姿。
这哪里是写梅花,分明在写卓约清丽的妙龄少女
颈联从侧面写梅花孤洁之美。
“霜禽欲下”而“先偷眼”窥视。
这一“偷”字横生意趣,形象传神写出了对梅花的爱慕之情,宛在目前。
次写如“粉蝶有知”使该“合断魂”。
作者的假设之笔实是抒发了“霜禽”、“粉蝶”尚且受梅如此,何况人乎
亦当是诗人内心的写照。
接着,尾联由梅花而及人,落墨于诗人对梅的情感。
实是对梅轻语:幸而有我与你亲近,为你小声吟诗,又何必需要奏乐与宴饮的方式呢
作者这种一往情深的表白,既独特又真切感人。
从全篇来看,诗人对梅赋予了形象化拟人的手法,语言清淡熨贴,情感朴实无华。
然此诗“颔联”警绝,观其气格似与其余之句不大相类。
尤其是尾联余以为造语欠风致含蓄,平铺直述,甚无余味。
盖七律中间两联易得,结句难得,起句造语立意尤为不易。
和靖先生志洁言清,何至如此
是另有所托还是诗至颈联作者心力已尽,不得湖山之助
余读此诗仅存上述质疑。
即便如此,然瑕不掩瑜,此诗终不失为传世之作。
况吾深爱其之子风流,占尽古人雅致,析其诗实为先赏其人故也
5.雪梅二首(其一) 卢梅坡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赏析】 这是一首带寓言意味的作品。
冬天,那漫天飞舞的雪片和雪中俏立的梅花,引起了诗人的兴趣。
他出神地望着它们,觉得梅和雪好像是为了争得春色才出脱得如此精神。
于是诗人放下笔,认真地评判起来。
他认为梅花虽白,终归逊雪三分;雪花虽白,却缺少梅花的一种清香。
梅雪均佳,各有千秋。
其实何止梅雪
任何事物都各有所缺,各存所长。
从他的评判,我们似乎看到了诗人对着梅雪,仔细端详,反复推敲的形象。
6. 王安石《梅花》赏析 【梅花】王安石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为有暗香来。
1.凌寒:冒着严寒。
2.遥:远远的。
3.为:因为。
4.暗香:指梅花的幽香。
墙角有几枝梅花冒着严寒独自开放。
为什么远看就知道洁白的梅花不是雪呢
那是因为梅花隐隐传来阵阵的香气。
古人吟唱梅花的诗中,有一首相当著名,那就是在作者之前,北宋诗人林逋的《山园小梅》。
尤其是诗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更被赞为咏梅的绝唱。
林逋这人一辈子不做官,也不娶妻生子,一个人住在西湖畔孤山山坡上种梅养鹤,过着隐居的生活。
所以他的咏梅诗,表现的不过是脱离社会现实自命清高的思想。
作者此诗则不同,他巧妙地借用了林逋的诗句,却能推陈出新。
你看他写的梅花,洁白如雪,长在墙角但毫不自卑,远远地散发着清香。
诗人通过对梅花不畏严寒的高洁品性的赞赏,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洁,又用“暗香”点出梅胜于雪,说明坚强高洁的人格所具有的伟大的魅力。
作者在北宋极端复杂和艰难的局势下,积极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独心态和艰难处境,与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
这首小诗意味深远,而语句又十分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
7.《诗词》·卜算子·咏梅 卜算子·咏梅 读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在丛中笑。
【赏析】 梅花是中国古代文人墨客千年吟咏不绝的主题。
宋代林和靖,这位赏梅爱梅的大隐士就有不断吟唱梅花的诗篇。
以“妻梅子鹤”的感情寄寓于梅花之中,可谓爱梅之最的文人了。
毛主席在这里所据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的《卜算子·咏梅》的确与陆游所写大相径庭。
陆游写梅花的寂寞高洁,孤芳自赏,引来群花的羡慕与嫉妒。
而主席这首诗却是写梅花的美丽、积极、坚贞,不是愁而是笑,不是孤傲而是具有新时代革命者的操守与傲骨。
中国写梅之诗不计其数,大意境与大调子都差不多;毛主席的确以一代大诗人的风范,出手不凡,一首咏梅诗力扫过去文人那种哀怨、颓唐、隐逸之气,创出一种新的景观与新的气象,令人叹为观止,心服口服。
年复一年,风雨送春归去,但漫天大雪又将春天迎了回来。
哪怕县崖峭壁上结下百丈冰棱,面对如此盛大寒冷的冬景,梅花仍然一支独秀,傲然挺拔。
诗人当然也依古训,以诗言志,也借梅寄志。
就在这“高天滚滚寒流急”的严峻当口(即:当时中国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及反帝、反修的激烈斗争),诗人以隆冬里盛开的梅花勉励自己,劝慰他人,应向梅花学习,在如此险峻的情况下,勇敢地迎接挑战,去展示自己的俊俏。
诗人这个“俏”字用得极好,梅花从未出现这的形象就在这一个字上出现了。
这是喜悦者的形象、自信者的形象、胜利者的形象,当然这不仅是诗人眼中梅花的形象,也是诗人自己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形象。
这个“俏”包含了多少层深刻的含义啊,积极进取、永不屈服。
下阕,诗人又把梅花的形象向纵深引导,它虽俏丽但不掠春之美,只是一名春天使者,为我们送来春的讯息。
而当寒冬逝去,春光遍野的时候,梅花却独自隐逸在万花丛中发出欣慰的欢笑。
梅花,它在诗人眼中是一名战士,它与严寒搏斗,它只为了赢得春天,通报春天的来临,然后退去,并不强夺春天的美景。
这一形象是大公无私、默默奉献的形象。
诗人在此已大大地深化了梅花的形象,它已成为一名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它已从一个中国革命者成为一名世界革命者。
梅花在新中国里,它的形象已被诗人塑造成型,更加丰满高大了
家住楼顶.热得吓死人..求怎样才能让房间降温..
降温方法很多种,咱没空调的,夏天也照常的过嘛,呵呵. 总结下有以下几种: 一、法:心静自然凉,总听别人说,老感觉这样的话嘘,其实,当你真的心平气和,做事不急不躁,真的不感觉到太热,即使是夏日炎炎的季节,我想这大概是体内温度平和的原因。
二、拖地或者洒水,散发房间里地表的温度,用风扇吹更好,如果想晚上睡觉凉快的话最好在日落的时候开始洒水和拖地,那时刚好散发天地之热量。
三、家里放几盆植物,俗话说绿荫环绕,夏天在农村时很多人都是在树下乘凉的,家里多几盆植物一能吸收空气中的热量,二能给你从心底清凉的感觉,比如:滴水观音、绿箩什么的都不错 四、出门时关好所有门窗(一定要拉上淡色窗帘,不然更热),晚上回家时你会发现室内底外面好几度,因为阳光被窗帘反射了,然后打开所有门窗通风,有气流就不会很热了。
卧室换装让房间降温 小改动使空间清凉一夏 天气热了,我们都换上了花花绿绿的夏装,享受并躲避着这一年中最炎热的日子。
想办法让我们的家也变得清凉起来吧,除了空调、电扇这些物理手段,我们还能通过给家居“换装”让房间降温,比如更换窗帘、床单等软装饰的色彩和质感。
另外,对于卧室这种特殊的房间更是要整体规划和装饰,毕竟我们在炎炎夏日的美好睡眠全得靠它了。
换装重点1营造清凉氛围 涉及物品:窗帘、床单等软装饰品 床上用品是床的衣裳,它们各有各的风情。
那些在冬日里曾经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热被窝,现在却是无比麻烦,所以选择一些能降温的床单、被罩和床单可以在视觉上带来一丝凉意。
今夏的床上用品和窗帘最IN的风格和装修流行的地中海、新古典主义等风格比较接近,清新淡雅、回归自然的题材比较流行。
鸟类、水果、硕大的绿叶、翩飞的蝴蝶等洋溢着生命力的元素都成了国际大师的灵感来源,他们用生动的画笔将大自然的广阔原野,静谧的风光,蜂绕蝶舞的花园,郁郁葱葱的丛林一一收纳,融进一幅幅精美的画卷,送入每一个温馨的家庭,点缀着诗意生活。
色彩上,白色、浅绿、浅蓝、粉红等淡雅色彩比较流行,这也是最适合夏天的颜色;在面料上,粘提花的运用,使其显出了真丝般的光泽及清晰的肌理效果,触感更加舒适。
如今的床品裁剪丝毫不逊于时装,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精良的工艺,顶尖的品质,将奢华与实用,华贵与时尚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加之融入神秘元素,一件床品就仿佛一件艺术品,有了它们,属于每一个人的“仲夏夜之梦”都能完美实现。
夏天降温法:(一)清香舒爽法 夏天的天气比较热, 很容易使人疲劳和躁动不安。
因此,人为地创造一个凉爽的小气候, 对身体和精神都是十分有利的。
我们说的清香凉爽法, 就是临窗悬挂一盆吊兰;案头几上摆上一株茉莉花、夜来香; 在灯泡上洒少许风油精、花露水或紫罗兰香水。
让房间飘逸着清清的香味, 从感觉上给人一种淡淡的凉爽。
在一种淡香的环境中, 人的情绪和感觉都处于愉悦中,不自觉地,炎热就消失了。
(二)感官生凉法 天气热了,用浅绿、浅蓝、瓦炭、 乳白等冷色颜料装饰墙面、天花板、窗帘和沙发套, 或在墙上挂上一幅“冰山雪峰”或小桥流水以及茂林修竹等风景画。
在这种冷色的环境中,您如同置身于清凉的山林野外, 可以感觉到外界自然的凉风,品味到山泉的清甜。
因为人的视觉很有意思, 美妙的东西,很快从眼到心底,让您忘掉一时的不安。
另外, 象冰山和流水,让人“见寒生凉”,有看梅止渴的感觉。
(三)制冰降温法 有条件的家庭, 完全可以采用冰箱制冰的方法来降温。
具体的做法是, 每天用塑料盒或搪瓷盒制上几块冰,晚上放置在床下或墙角。
因为冰块能吸收室内过多的热量,降低居室的温度。
也可以将冰块溶化在水中, 在地上或墙面洒上点滴水,以降低温度。
显然,制冰降温是一种物理方法, 在实践过程中, 我们应该根据家庭的布置和结构作不同的处理。
这种降温的方法,若配合轻轻的吹风, 起到的降温效果是空调做不到的。
(四)通风透凉法 夏天可以将多余的或暂时不用的家具搬掉,使居室拥有较宽敞的空间, 能一扫居室因拥挤造成的压抑感 。
有条件的家庭可将沙发、座椅等家具换成藤、竹材质的。
早晚勤开门窗,使空气对流自然生风,在居室生凉透爽。
居家层次较低的,可将排气扇分别安在相对的窗户或墙上, 根据每天风的方向,打开排气扇,尤其在晚上睡觉时启动, 能够使得外界的凉风徐徐吹来。
(五)阻热纳凉法 故名思义, 阻热纳凉就是阻止热浪的渗透。
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向阳的窗户上方装上凉篷, 将窗户玻璃外贴上白纸或换上深色窗帘;有条件的可以挂上百叶窗, 这样就将太阳直射的强光以及带来的热量阻挡在外面。
每天在上班前将门窗紧闭,拉上窗帘,使房间里保持阴沁, 减少室内与外界的交换,能够有效地把户外的热浪阻住。
到了晚上, 太阳下山后,气温也慢慢地降了下来,再打开窗户, 将有一种自然的凉意。
(六)植物降温法 居家内外科学合理地种植一些植物, 在夏季也有明显地降温作用。
若在居室四周栽种爬山虎、葡萄、 牵牛花、紫藤等攀绿植物,让这些植物顺墙或顺支架攀延, 即可形成一个绿色的“凉蓬”,既能遮住烈日的直接照射, 又能吸附尘埃,美化环境。
攀爬植物的合理分布, 改变了居室的微气候结构,作为植被,它能把太阳的直接辐射隔离开, 又可以释放部分水分,因此,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好办法。
万民法和自然法的区别联系
古罗马“自然法” 、“万民法”意义及关系考“法”这个概念在不同的时空有着不同的含义;从特定历史背景出发,去理解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法”的概念,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
本文试图从西方法律史的二元观传统中去探求古罗马法中“自然法”、“万民法”及“市民法”的各种不同的含义,澄清相互之间的区别,并尝试提供一些可能的解释。
一、 西塞罗对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继承最早提出“自然法”一词的是赫拉克利特(约前5世纪),他认为:一切人法受哺于神法。
自然法学说由此发端,遂历经希腊罗马、中世纪、和近代古典三大时期。
考夫曼教授认为:这三大时期的自然法存在以下三点基本共性。
第一、自然法是不变的和普适的,适于一切时间和一切人;第二、借助理性,自然法是可认识的;第三、自然法不仅是实证法的标准,而且在后者与其相悖时取而代之。
[1]当然,这三点共性也非以同样的程度一以贯之于自然法的历史,在其各个阶段这些共性得到不同的彰显。
在历经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和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后,斯多葛派哲学最终完成了对“自然法”概念的塑造。
斯多葛哲学以“自然”为核心,强调自然是支配性原则,其本质具有一种理性的品格,因此,自然法就是理性法(law of reason),能为人类所认识;自然法也具有普遍性(common law of nature),适用于一切人,这一特征恰应了斯多葛哲学家的终极理想——人们作为世界公民在“世界国家”(a world-state)里平等地生活。
希腊随着内战的消耗和外敌的入侵而逐渐衰败,富于实践精神的罗马人用鲜血和汗水促成了罗马的兴起。
在法学界,西塞罗(公元前106—43年)可谓罗马人的开山鼻祖,正是他为后来鲜有哲学情调的罗马法学注入了源自古希腊的自然法精神。
在其名著《国家篇》中,西塞罗鲜明地表达了他的自然法思想:真正的法律是与本性相合的正确的理性(nature);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他以其指令提出义务,并以其禁令来避免做坏事。
此外,它并不无效地将其指令或禁令加于善者,尽管对坏人也不会起任何作用。
试图去改变这种法律是一种罪孽,也不许试图废除它的任何部分,并且也不可能完全废除它。
我们不可以元老院和人民大会的决定而免除其义务,我们也不需要从我们之外来寻找其解说者或解释者。
罗马和雅典将不会有不同的法律,也不会有现在与将来不同的法律,而只有一种永恒、不变并将对一切民族和一切时代有效的法律;对我们一切人来说,将只有一位主人或统治者。
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种法律的创造者、宣告者和执行法官。
无论谁不遵从,逃避自身并否认自己的本性,那么仅仅根据这一事实本身,它就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即使是他逃脱了一般人所认为的那种惩罚。
[2]由此可见,西塞罗继承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确证了上帝作为自然法创造者的权威。
自然法的普世性和高级法特征在他那里得到了发扬光大。
不仅如此,西塞罗还首创了理论意义上的万民法概念,[3]他说:“… … 因此,我们的祖先认为,万民法和市民法是有区别的:市民法不可能同时是万民法,但是万民法应该同时也是市民法。
”[4]这一经典论述不但间接地确定了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外延,而且为下文对两者关系的厘清奠定了学理渊源。
不过分地说,后世罗马法学家在这一问题上的论述大多围绕西塞罗的理论而展开。
二、盖尤斯的二分法及学理思考盖尤斯(约130—180年),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
他是这样论述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关系的:所有受法律和习惯调整的民族都一方面使用他们自己的法,;另一方面使用对于所有人来说是共同的法。
实际上,每一个民族都为自己创立法,一个城邦的法就是这种法,它被称为“市民法”,可以说它是该城邦自己的法。
自然理性在所有人中创立的那个法,由所有人平等遵守,它被称为“万民法”,可以说它是对所有民族都适用的法。
[5]公元前242年,罗马首度出现了外事裁判官,其主要职责是裁判罗马人与外邦人及外邦人之间的案件。
其时,陈旧、僵硬的市民法已远远不能满足正在不断对外扩张的罗马帝国在解决外邦人在罗马法律地位这一问题上的要求,外事裁判官遂根据自然法的一般原理处理纠纷,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反映罗马与与其有交往的异邦异国所共有的法律制度所组成的一个规则体系,罗马法学家称其为万民法。
此即万民法的第二种含义——实践层面的外民法,后世所称万民法,通常就在这种意义上使用。
[6]那么,盖尤斯究竟是在哪种意义上使用“万民法”一词呢
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时间上讲,盖尤斯不可能不受到万民法制度的影响,他似乎是在描述一个业已形成的制度。
而如果单纯从上文所引盖尤斯论述的文本意义来分析,他又似乎在重申前人西塞罗的主张。
后世学者在理解这一问题上也存在分歧。
依梅因的说法,是先有了万民法的具体制度,而后经古罗马法学家运用衡平的手段,将万民法制度与自然法联系了起来,赋予了万民法的理论意味。
[7]凯利也持类似的看法,他甚至将这种作法的渊源追溯至西塞罗,指出其实证主义的一面,并认为西塞罗使用的实践性的“自然”概念在后世的罗马法学家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最终丰富了万民法制度;而对于理论意义上的万民法观念,仅仅是盖尤斯对“这一全然实践性的法律成长”套上了“比较研究的虚幻光环”和法学家偶然地给与其哲学意蕴罢了。
[8]但是,我们不难在梅因和凯利的论述中发现一些纰漏之处。
他们都没有明确区分万民法的两种意义,这是他们所犯错误的认识论前提。
梅因说:“所谓‘自然法’只是从一个特别理论的角度来看的‘万民法’或‘国际法’。
… …它们之间的差别完全是历史的,在本质上,它们之间不可能有什么区别。
”[9]不难看出,梅因依然没有区别两种意义上的万民法,而是用“特别理论”这个语义含混的词描述了自然法与万民法的模糊关系。
[10]凯利的错误如出一辙,他正确地指出了罗马法学家发展万民法的一面,但由于忽视了万民法的理论意义,从而做出了“不能将万民法定位或归入到自然法中的唯一例外是奴隶制度”这个看似正确实则没有完整透视万民法的结论。
[11]相比之下,尼古拉斯教授的观点使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耳目一新。
他认为:在盖尤斯的划分中,万民法与自然法同义,此即万民法的理论意义;无非是自然法侧重于强调法来源于自然原理,而万民法重在强调法的普遍适用。
[12]当然,尼古拉斯并未忽视万民法制度的存在,他这样论述万民法两种意义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知道‘万民法’(指理论意义上的万民法——引者注)这个词是如何应用于这套法(指实践意义上的万民法——引者注)的,或者有关的哲学观念对它的发展有着怎样的影响。
我们所能肯定的是:在盖尤斯时期,这个词,就像前面论述过的那样,在哲学和理论意义上都被使用,而且在这两种意义上,它都涵盖着除人法和继承法以外的大部分法。
”[13]因此,笔者认为:业已存在的万民法制度对盖尤斯是肯定产生了影响的,但这并不等于说盖尤斯就不能就此展开理论上的发挥,何况早先已有西塞罗的创举
至于两种意义的万民法之间,是否真能条分缕析,也许正如尼古拉斯所言:“罗马人从来不在实在法(即实际应用的发)与应当订立的法之间做这种明确划分。
”[14]抑或对这一问题更精致的探讨,须等到与乌尔比安的说法展开比较后,我们才能有更加明晰的认识。
三、乌尔比安的划分法及相关争论乌尔比安(约170—228年),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
与前人不同,乌氏给出了一种异于通说的自然法定义:自然法是大自然传授给一切动物的法则,也就是说,这个法不是人类所特有的,而是生活在陆地和海洋的动物包括飞禽所共有的。
由此而产生我们称之为“婚姻”的男女结合及其子女的生育与繁衍。
我们可以见到其他动物包括野兽也都精通这门法。
[15]在他那里,万民法与自然法是有区别的,因为自然法是所有动物共同的法,而万民法仅仅是人类自己的法。
[16]乌尔比安的这一划分,开启了以后罗马私法关于法的分类的争论,即所谓盖尤斯“二分法”与乌尔比安“三分法”之争。
一个普遍的说法是:乌尔比安之所以区分自然法和万民法,是因为前者否认的奴隶制度为后者所包容;故此,二分法有别于三分法。
[17]一直以来,我国学者在论及这一问题时,大多都是就事论事的介绍性文字,而甚少学理探讨。
这里,笔者尝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须明确的是:盖尤斯的“自然法”概念与乌尔比安的“自然法”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乌尔比安的“自然法”概念异于通说早就成为学界共识。
对此,博登海默在引用利维(Ernst·Levy)的话时曾说:“这种由任何动物共同构成的法律共同体,不仅对于西塞罗和斯多葛学者来讲是闻所未闻的,就是现代学者也不认为这种观点是古典法学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
”[18]其次、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论述万民法两种含义之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理论意义上的万民法与自然法一样,具有强烈的普世性特征。
在信仰斯多葛哲学的罗马统治者那里,这一特征刚好迎合了他们建立世界国家的愿望,在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万民法的发展历程中,理论意义的万民法为外事裁判官们提供了一个哲学上的旗号,使得实践意义上的万民法的法律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对此,著名自然法学家登特列夫作出了非常精辟的评价:“在他们(指罗马法学家——引者注)眼中,自然法并不是一套完整而现成的法规,而是一种诠释的手段。
在使人定法适应于不断变迁的客观情况之历程中,在使一个国际文明(或毋宁说是超国家的文明)之法律体系日益精良的历程中,自然法与国际法一起扮演了一个决定性的角色。
”[19]因此,我们不难看出观念性万民法与实践性万民法的区别。
一言以蔽之,前者在观念上适用于世间之芸芸众生,而后者主要针对罗马及周围与罗马发生实际关系的地中海国家的人而言。
综上所述,不仅“自然法”概念在盖尤斯和乌尔比安那里是不同的,就连他们两人使用的“万民法”也存在些许的差异。
盖尤斯的万民法,大多是观念性的;而乌尔比安的万民法,实践性色彩较浓。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乌尔比安承认奴隶制的万民法招致自然法[20]的否定,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四、奴隶制度——争论的焦点与实质乌尔比安的这段话让人再熟悉不过:“就市民法来说,奴隶被认为不是人;但是根据自然法,情形便不同了,因为自然法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21]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法学家弗洛伦提努斯(Florentinus)的一段话:“奴隶制是万民法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同自然背道而驰的——因为根据这种制度,一个人被迫变成了另一人的财产。
”[22]不难看出,法学家们在这里所论述的万民法,显然是指实践性万民法而言。
在实践性万民法中,奴隶不再被当作人(Pesona)来对待,而沦为权利的客体。
隐藏在这个问题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罗马法中的法律拟制技术问题。
作为具体的法律制度而存在的市民法与万民法,是罗马人立法思维的产物,而非如自然法那样,乃是神明启示的结果(西塞罗)。
在罗马法,Homo指生物状态上的人,而Pesona概指权利主体。
民法上的自然人概念,实即滥觞于罗马法对人的拟制。
学者认为:“自然人是一个法律构造的独特概念,它只向特定的法学含义,指称个人得在法律上作为权利主体的那一存在范畴。
这一部分,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处于自然状态所不具有的存在形式。
生物意义上的人获得自然人形式,因此是立法承认的结果。
”[23]故此,在罗马民法中,奴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是作为权利客体存在于实践性万民法制度中。
但是,自然法是主张人人平等的,借用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在存在自然法的自然状态中,人人生而平等,奴隶制度自然是没有容身之地的。
[24]五、二元观传统下的万民法与自然法——一个简短的小结西方法律史中,历来存在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对立;在康德、黑格尔以前的法哲学史中,这一二元观尤指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对立。
尽管在古罗马时期,法学家们对实践问题的强调远远高于哲学上的进步;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完全无视对正义的追求,事实上,较之于希腊人,他们无非是更多地从实践的角度去关注正义的实现。
希腊哲学对他们的影响,显著地表现在他们对法的认识上,他们关于法的分类的探讨,并未因为似乎多了一层实践的色彩而褪去形而上的价值追求,好在各自立场不同、观点各异,为我们更加明晰的透视他们的法律观拓展了可资比较的视野。
因此,在本文中,笔者试图竭力廓清所谓 “二分法”与“三分法”区分之后的学理内涵,不知实情是否如此
--------------------------------------------------------------------------------[1] 考夫曼:《法哲学的问题史》,载[德] 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 \\\/ 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1—202页。
[2] [古罗马]西塞罗:《法律篇》Ⅲ22(33),中译文参见沈叔平、苏力译《国家篇法律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4页。
[3] 对此,考夫曼如此评价:“在他(指盖尤斯——笔者注)的影响下,在罗马还产生了万民法(Jus Gentium),它不是今天所指的国际法,而是自然法,它适于每一个人,而不论他是市民还是外来民,是自由民还是奴隶。
”参见考夫曼:前揭文。
[4] [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C3,17,69.中译本参见王焕生译《论义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另:去年,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在厦门大学发表了题为《自然法与退化论——对J.2,1,11的一个片断的破译和对一种研究方法的介绍》(以下简称“徐文”)的学术演讲,对古罗马自然法思想开展了颇有新意的研究,殊值关注。
在该文中,徐教授认为:“万民法是一个比较晚才产生的概念,公元2世纪,在盖尤斯写他的《法学阶梯》的时候,还没有万民法的概念。
”其依据是:“在18世纪的时候,德国著名的罗马法学者尼布尔在意大利的维罗纳图书馆中发现了一本羊皮纸的书。
这个羊皮纸上面已经写了一本书了,他发现下面还有一本书,然后通过技术手段把上面的书去掉,便还原出下面的书,就是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这是罗马法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发现
这样就可以通过维罗纳版本的盖尤斯《法学阶梯》与优士丁尼《学说汇纂》收录的盖尤斯的《法学阶梯》的片断相比较,发现优士丁尼作了哪些更改。
在D.41,1,7,1盖尤斯的《日常事务》(这是他的《法学阶梯》的别名)第2卷中,他是这么说的,……河流的淤积地添附于我们的土地,根据万民法,它立即为我们取得。
但在维罗纳版本的盖尤斯《法学阶梯》中,这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通过淤积添附到我们土地上的土地,根据自然法是我们的。
看到没有,在《学说汇纂》这个片断中说的是根据万民法,立即为我们所取得,而在维罗纳版本中是根据自然法是我们的。
可见,优士丁尼把盖尤斯的自然法用语改成了万民法用语了,这说明优士丁尼在编订古代文本的时候,把很多过去作者用自然法表达的概念改成用万民法来表达。
”笔者认为:依据维罗纳版本而得出“万民法是一个比较晚才产生的概念,公元2世纪,在盖尤斯写他的《法学阶梯》的时候,还没有万民法的概念。
”这个结论是非常冒险的,有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就徐文的论证方法来说,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仅仅看到两个版本在D.41,1,7,1上的差异,而对其他地方使用的“万民法”漠然视之,这种推理的方法与态度就是不严肃的,从逻辑学上讲,其结论是一个没有得到确证的全称判断。
更不容忽视的是,比盖尤斯早200多年的西塞罗就首创了“万民法”概念,如果盖尤斯尚未使用“万民法”的话,那么对西塞罗的创举,徐教授又作何解释呢
[5] D.1,1,9 盖尤斯《法学阶梯》第1编。
中译本参见[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民法大全选译 Ι.1 正义与法》,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9页。
下文中有关译文的中译本均出自此书,下文中不再注明。
[6] 参见[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6页注1。
另:在介绍完万民法的两种意义之后,自然有必要介绍市民法的两种对应意义。
正如尼古拉斯分析的那样:“与理论意义上的‘万民法’概念相对应,它是指某一个国家特有的法;与实践意义上的‘万民法’概念相对应,它是指只限适用于罗马市民的那部分罗马法。
”参见[英]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4页。
[7] 参见[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6页以下。
[8] 参见[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汪庆华校,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61页。
[9] 梅因:《古代法》,第30—31页。
[10] 梅因将万民法与国际法等同起来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相关的批评,参见[秘鲁]埃尔维拉·门德斯·张:《对万民法之国际性的一些反思》,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41—450页。
[11] 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第61页。
另:关于奴隶制度,下文有专节论述。
[12] 参见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第54页。
[13] 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第58页。
[14] 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第55页。
关于这二者的其他联系,尼古拉斯还有较好的论述,参见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第58页。
[15] D.1,1,1,3[16] D.1,1,1,4[17] 须强调的是:这里是根据通说来展开论述的。
根据一个意大利的学说,三分法系拜占庭时期的创造,古典时代的法学家只知有二分法,而无三分法。
关于这一说法,在此存疑。
参见[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黄风译,第14页。
[18] [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
考夫曼对乌尔比安的这种分类作了一种富有新意的解释,他认为乌氏的定义是将自然法概念延及动物世界,并称这种分类在今天的生态运动中极具意义。
参见考夫曼:前揭文。
而在上文提及的徐文中,徐国栋教授恰恰是以乌尔比安的学说为中轴,并不断与其他学说加以比较和发展,最终得出自然法在普世性特征上从古希腊到罗马的退化这一结论。
由此可见,徐文的依据并不充分。
另:在古罗马法学家那里,还存在一种不甚严谨的、实践性较强的自然法概念。
罗马法学家将自然法在自然本性、自然规律等意义上适用,全然丧失了传统自然法所具有的普世性和高阶位性的特征。
罗马法学家运用这一概念作为法律推理和思维的工具,其本身并不是一个规范的学理概念,故本文不再赘述。
关于这一实践性、常识性的自然法概念,参见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第57—61页。
[19] [意]登特列夫:《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
[20] 我们也可以说,承认奴隶制的万民法会招致盖尤斯式万民法的否定。
对比下文对承认奴隶制度的万民法的界定。
[21] D.L.I7.32.[22] D.I.5.4.[23] 龙卫球:《民法总论》(第二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92页。
[24] 值得注意的是:斯多葛哲学的平等原则对罗马法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自然法对奴隶制度的批判上。
罗马法对妇女和家子主体权利的逐步承认,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来自于斯多葛哲学的倡导。
限于本文讨论的主题和篇幅,不再赘述。
谁奠定了在西方思想史上的自然法传统
梅因奠定了西方思想史独具特色的绵延不绝的自然法传统,对罗马法、中世纪基督教政治学说和近代的自然法学说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从总体上是积极的。
各派政治学家都以自然法为武器,批判现存社会政治制度的弊端,推动社会的改革,倡导新的政治原则,自然法成为政治理论进步的有力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