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爱玲的名言名句,注,是句子
张爱玲语录: 楼下公鸡啼,我便睡。
像陈白露。
像鬼――鬼还舒服,白天不用做事。
按:陈白露是<日出>里的交际花。
她有一句出名的对白:“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 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损失的比获得的多。
例如:他们不能欣赏<红楼梦>。
“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
按:爱玲不食人间烟火,从前瘦,现在苗条,将来也没有发胖的危险。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样短暂。
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来越唠叨,烦得他走投无路。
书是最好的朋友。
唯一的缺点是使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有些书喜欢看,有些书不喜欢看――像奥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欢看张恨水的书,因为不高不低。
高如<红楼梦>、<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写。
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
也喜欢看<歇浦潮>这种小说。
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
不喜欢看王小逸的书,因为没有真实感,虽然写得相当流利,倒情愿看“闲草野花”之类的小说。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
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来。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
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果出外事,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慢慢会好一点――可是又妨碍写作。
有人说:不觉得时间过去,只看见小孩子长大才知道。
我认为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
但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
按:现在爱玲可以靠每半年结版税知道,只是相隔时间长一点。
“秋色无南北,人心自浅深”,这是我祖父的诗。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女明星、女演员见我面总劈头就说:“我也喜欢写作,可惜太忙。
”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许多别的事情――如演戏――她们也可以成为作家。
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
搬家真麻烦
可是一想起你说过:“以前我每次搬家总怨得不得了,但搬后总觉得:幸亏搬了
”我就得到一点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一) 立刻又得搬家(二) 就此永远住下去,两者皆非所愿。
你们卧室的小露台像“庐山一角”,又像“壶中天地”。
从前上海的橱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许白俄多,还有点情调。
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橱窗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这几天总写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
按:前三句用在<红楼梦未完>一文中,重抄时差一点删掉,后来我说:“如果你不用,我用。
”爱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总使我想起“涎瞪瞪”这几字。
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就乱花钱。
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
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捡自己喜欢的。
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像自己,还不要紧;只怕比自己坏,看了简直当是自己“一时神智不清”写的,那才糟呢
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细节 ),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
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
我这人只有一点同所有女人一样,就是不喜欢买书。
其余的品质――如善妒、小气――并不仅限于女人,男人也犯的。
在乱世中买书,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机失败,还是不肯罢手。
等到要仓皇逃离,书只能丢掉,或三钱不值两钱地卖掉,有如女人的首饰,急于脱手时只能削价贱卖;否则就为了那些书而生根,舍不得离去,像xxx那样困居国内。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某些男人那么喜欢买书的女人,女人总觉得随便买什么都比买书好。
结论是:一个女人如果肯默不出声,不云干涉男人买书,可以说经得起爱情的考验。
办杂志,好像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孩,非得按时喂他吃,喂了又喂,永远没有完 我一听见xx的计划就担心这一点。
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来我以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
我真开心有你们在身边,否则告诉谁呢
狂喜的人,我还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 ,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
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这首诗显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不喜欢的就不包。
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不过封面实在好看,所以还是包了。
这张脸好像写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宝物,每过一阵也得拿出来,让别人赏玩品评,然后自己才会重新发现它的价值。
――原载1976年12月香港<明报月刊>1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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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 爱情在动静之间:缘分在聚散之间。
如果说爱情是源源不断的小溪,缘分则是偶尔投到溪水中荡起阵阵涟漪的石子。
如果说爱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缘分则是偶尔光顾的浪迹四方的旅人,有缘人自会发现,无缘者任他寻千百度也会错过。
2. 遇见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
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中毒里,洁尘说: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
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
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
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3.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也许爱玲就是这样子的,她之于胡兰成,不过就是怀着一颗慈悲的心去对待,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容忍,只是,我不知道因她的慈悲,她是否就真的拥有了所想得到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种宽容,更不是一种容忍。
爱情是绝对的自私、绝对的拔扈、绝对不容一粒沙子的。
4.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缘分依旧,而情已不再。
这是失散了十几年的恋人顾曼桢与沈世钧,别后重逢时说的最动人最素朴,也最凄艳的一句话
人世的苍凉,全括在了其中。
这也该张爱玲小说个性的极致处:一句话,几个字,足以引出世间的万千苦辣,肝肠寸断却仍不能言说的酸楚。
是的,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因为他们之间隔着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
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
一段感情延续了十五年,一次等待也已经有了十五年。
十五年,已经足够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尘埃落定。
问世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请珍惜眼前人。
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过来。
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
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远分开了。
于是,只能独自呼唤你的名字。
在冬夜里取暖,空守一份寂寞,也是独处时淡淡地回味。
想你的时候,把你的名字写在手心。
摊开的是思念,紧握的是幸福。
在心痛时疗伤,静静的品味一份孤独,也是遥望时浓浓地陶醉。
牵挂的夜晚,把你的名字挂在窗前,凝视的是温情,感怀的是甜蜜。
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
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虽然我是男人,也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
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
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
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
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
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
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
你永远达不到的。
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6.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
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时候甚至连这点希望也不会感觉到
在心痛时疗伤,静静的品味一份孤独,也是遥望时浓浓地陶醉。
牵挂的夜晚,把你的名字挂在窗前,凝视的是温情,感怀的是甜蜜。
7. 生于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所谓的唯美只存在于剧情里。
因为不唯美,我们才会去苦苦追寻;因为不唯美,让我们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希望。
可是,其实感情不能贪心, “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
”所以,不要求爱的完美,只求实实在在的一种真实的、踏实的爱情来涤荡心情,才是正确的感情态度。
8. 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
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前者因了岁月沧海,洞悉。
后者因了岁月荣华,天真。
夫妻原来都是极相爱的人,才有勇气决定共度一生,但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总会腻的,不分手也只是如亲人一样生活在一起。
可如果是亲人,又何必再做夫妻呢
你没有答案,我也没有。
同样张爱玲没有。
小时候乐听童话,以为王子和灰姑娘走上红地毯,一切都美满了。
故事的美好,在与人为的停驻了时间,有意识忽略之后几十年的人生岁月。
长大后,发现上当了。
童话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张爱玲以旁观之清的凛然姿态,告诉我们,生命被无休止的琐事填充,像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无数憎恨的虱子。
9. 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张爱玲在自己23岁的时候曾经如痴如醉地爱上一个38岁的男人——胡兰成。
他是个有妻室的人,且是个地地道道的汉XXXXX。
我相信对于胡兰成的品性、为人、政治立场,张爱玲自然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她却没有办法不让自己陷入与胡的那场爱情深渊,也是她一生痛苦的深渊。
恋爱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烟的人明知吸烟有害照样吞云吐雾一样。
所以说,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
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的思考吗
如果是,那只能说明这不是爱情
10.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而男人若爱上一个女人,如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光环
光环的美丽让他陶醉其中,他为她献出了很多的温柔,女人被男人的温柔所感,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献给了男人,终于这个光环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身上…… 时光漫漫的流逝了去,光环慢慢的变的灰暗,男人的脸也渐显些苍老,在光环的陪伴下,男人也渐成熟了读懂了很多世事
可是同时他也感觉到女人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光华
好男人:他懂得女人的光华以紧紧的溶进了自己的生命
是女人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