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名言名句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伍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参考地址:
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人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马克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柯南·道尔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约瑟夫·儒贝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狄更斯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美]霍姆斯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儒贝尔《冥想录》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东汉]虞延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 L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意]贝卡利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比尔 法律又是什么呢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菲力普斯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加里·维尔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约翰·莫蒂默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庞德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西塞罗)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法学阶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描写律师的句子有哪些
1、技能之于律师,是一种know-how,存乎于心,犹如空气,视之不见,却须臾不可无,为执业律师生存之必需。
2、纪律和技能两种极端在律师身上的猛烈对撞,使律师身上同时闪现出品德和智慧的光芒。
3、崇敬法律的学习和关注法律的实践应该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
4、应该有最优秀的年轻人到法学院学习,这是时代的召唤。
5、西方有句名言:“上帝之磨虽然磨得很慢,但它始终在那里磨。
”司法、正义的磨也是如此。
它虽然转得很慢,但它一直没有停息。
当律师们都能理解到这层意思时,中国就更有福了。
6、法律知识并不能改变律师的命运,是法律技能决定律师的未来。
7、当事人只相信律师的技能,只相信实力,不相信眼泪。
实力能带来欢颜,而眼泪只能带来更多的眼泪。
8、只要在存在竞争的地方,人们都会看到残酷。
9、律师的成功不是因为学历、天赋,而是技能。
10、学法网是专业人士聚首的场所,一切都散发着专业氛围的诱惑,一个法字成了不可不从的召唤,一个法字,成为律师生命中不变的焦点。
11、律师的世界是一个自由、宽容和博大精深的世界,充满梦想是这个世界的精髓。
12、为使整个社会崇尚法律,律师有责任使法律更值得崇尚,这个努力的过程就是使法律公平地适用于所有的人。
这就是律师的工作,这个工作是神圣的。
13、要回头看每一个案件,将遗憾印在脑中,它使以后的案件警钟长鸣。
14、思考为内功,语言是外功。
横亘二者之间的是律师的职业道德。
15、执业技能成就会办案的律师,执业技能加执业道德成就卓越的律师。
16、法治将成为这个国家的理念。
从你注册为执业律师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这个理念的守护者。
你没有理由拒绝增强自己的技能,因为法律技能是守护者手中的利器。
律师如何在竞争中保持职业操守
律师的职业操守,或者叫做律师的道德规范或职业伦理,是指律师在执业中所应具有和表现的良好品德和行为。
集中体现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中》,见附件: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 (2001年11月26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四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 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七条 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八条 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第九条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 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 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 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五条 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七条 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第十八条 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九条 律师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
第二十条 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 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三条 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第五章 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纪律 第二十四条 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五条 律师不应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
第二十六条 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法。
对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律师应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予以拒绝。
第二十八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律师应当合理开支办案费用,注意节约。
第三十条 律师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的事务。
第三十一条 律师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三十二条 律师应当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委托人代理。
第三十四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三十五条 律师应当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证其不丢失或毁损。
律师不得挪用或者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六条 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
第三十七条 律师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第三十八条 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律师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律师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第六章 律师与同行之间的纪律 第四十一条 律师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执业秩序,维护律师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执业水平,不应诋毁、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声誉。
第四十三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1.可以通过文字作品、研讨会、简介等方式以普及法律,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 2.提倡、鼓励律师、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四条 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由律师协会依照会员处分办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各地可以根据本准则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律师的使命是什么
律师的使命:1、使命具有义务的含义,律师根本义务应当是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检察官、法官的共同目的,而不是使命;3、中国律师只拥有请求权(律师的最大特点是被动、消极、请求权。
他寻求的所有权力归结一条就是请求,请求取保候审、请求解除强制措施、请求会见、请求调查等等),请求权的作用是相对的,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在法官手中),如果要求一个只具有请求权利的人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使命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4、律师作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可以通过请求权来请求削弱公权以维护人权,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目的;5、律师完成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命,就是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