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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入学祝福语细选96句

时间:2018-12-26 22:10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实施办法

(一)新都户籍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再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新都区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登记点审核确认。区教育局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非新都户籍的适龄儿童

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都区非新都户籍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在5月工作日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暂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对户籍在登记服务范围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随班就读,实现零拒绝。无法随班就读的新都户籍残疾儿童可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或由学校送教上门,保障新都区户籍残疾儿童都可享受义务教育。

(四)集体户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新都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新都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只有一方为新都区集体户籍,由外地户籍的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办理新都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补登记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9—30日到教育局补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三、日程安排

5月20日—5月24日:登记点学校发布公告。内容涉及登记时间、登记材料、登记范围、学校计划等。

5月27日—5月31日: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6月3日—6月10日:登记点学校进行适龄儿童登记。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到登记点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6月14日:各登记点学校公布登记名单。

6月19日:各学校公告划片范围、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6月21日:各学校公告划片后学生名单。

8月31日: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

全区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施同步招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小学于当年5月10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

五、其他

(一)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缓学。(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附具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二)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空挂户、集体户、拆迁安置户等)的适龄儿童。

一、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2、户籍为江汉区或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3、落户武汉的大学生子女。

温馨提醒以下情况不属于江汉区登记范围:

1、户籍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2、未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入学方式

依据武汉市相关政策,新生入学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两类。

1、凡2020年6月25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2020年6月25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⑤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⑥落户江汉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⑦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现场审核资料

1、户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4、落户江汉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江汉区房屋拆迁人子女: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4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6、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入学条件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入学材料

北京各区京籍超龄儿童入学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各位家长务必按照本区超龄儿童入学政策进行准备:

(一)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

如适龄儿童全家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二)关系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如适龄儿童全家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上传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

(三)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租住房屋的:

(1)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3)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有住房的: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超龄儿童父(或母)提供的延期入学申请(或说明)

该申请(或说明)需包含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未按时入学原因及监护人手写签字和日期

2、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联的各种检查报告、病历和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未能按时入学的客观原因的证明证件材料。

部分区要求提供超龄儿童未就读小学证明(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入学流程

北京各区超龄儿童入学流程不同,以朝阳区超龄儿童入学流程为例,家长可做了解:

1、信息采集: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朝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进入“父母为朝阳区户籍的区无口适龄儿童和具有朝阳区户籍的超龄儿童备案”端口,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并选择以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于预约审核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注册: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儿童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3、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选择“朝阳区”端口,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补全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4、统筹分配: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按所属片区参加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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