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月围城
革命必然有牺牲,只是不知道革命的结果是什么?
影片中所有的人都为了保护孙中山前仆后继,不惜牺牲生命,他们维护的不是孙中山这个人,而是民主,他们把革命的希望寄托在孙中山身上。感动的同时,又觉得悲伤,这样的牺牲,换来的却不是民主的国家。
胡军饰演的阎孝国无疑是剧中第一大坏蛋,但是他却不打他老师,只能说他是个可悲的愚忠的人。甄子丹饰演的沈重阳连自己的妻儿都照顾不了,只知道赌钱,他拼死保护李玉堂,是为了保护他女儿的爹。真是太可悲了。黎明饰演的乞丐刘郁白,为了一个女人,家破人亡,为革命牺牲这个结局倒叫他的存在有了一点意义。谢霆锋饰演的阿四,甚至可以说有点傻,却是非常的衷心,拼死也要保护少爷,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只要主人高兴。梁家辉饰演的陈少白,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一心想要革命,可是还真的是无钱也无力。王学圻饰演的商人李玉堂,起初一直申明只出钱不出力,帮助陈少白革命,却想要自己和家人置身事外。直到,他误以为陈少白被人害死,才出头去组织保护孙中山的活动。李玉堂一直不允许儿子参加革命。可惜,王柏杰饰演的少爷李重光一心想要参加革命,愿做孙中山的替身,最后更惨被阎孝国杀死。可怜李玉堂中年得子,却老年丧子。李宇春饰演的方红是任达华饰演的方天将军之女,在父亲及戏班被阎孝国手下杀害之后,她决定做父亲想做的事情,故加入保护孙中山的行列。巴特尔饰演卖臭豆腐的王复明,因为目睹李玉堂与探长史密夫对峙,而佩服李玉堂,故参加保护活动。曾志伟饰演的史密夫开始是外国人的走狗,最后却暗中帮助李玉堂等人。他也是个明哲保身的人,但仍未泯灭的爱国心促使他暗中帮助李玉堂。这些革命党为了保证孙中山可以顺利来港开会,安排李重光做孙中山的替身,前去探望孙老夫人,最终一一牺牲,仅留陈少白和李玉堂。过了明天,阿四就要娶阿纯了,方红就会带了方将军回老家,王复明就要回少林寺,过了明天,只要过了明天,可是,他们都没有明天了。
结尾的时候,李玉堂抱着李重光的尸体,埋怨他不老实待在家里,令人唏嘘不已。或许为了孙中山来港开会,就要牺牲这么多人的性命不值得,但是为了他们的梦想民主,他们全都心甘情愿。为了实现梦想,革命前辈前仆后继,明天也许是光明的。就为了这个希望,去努力吧。
十月围城观后感(二)
《十月》最成功之处莫过于真实再现了一个原生态的满清末世:民不聊生,政府腐朽,民众麻木——破败的街道,遍地的乞丐,衣衫褴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是!很多人可能会不太相信,因为中国自古以来无论是社会变革还是抵御外侮,应该是这么一类人啊,他们首先是极富有才学和抱负而且时刻都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并且有着健全的人格和令人倾心的品格——正如孟子云,“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比如商鞅,霍去病,岳飞,文天祥,戚继光,史可法…怎么到了民族存亡的最后关头靠的是这些下层民众呢?每思于此不禁感慨——中国此时无“士”已二百六十余年矣…今日中华虽立,然浩荡士风不存!
在华夏治世担当社会次序和伦理道德守护者,在乱世视死如归肩负起民族兴亡的“士”这个群体在明末已被满清彻底摧毁了!“士”自古以来是推动华夏社会变革进步和担负起民族脊梁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勇敢,智慧和力量的化身…但遍观满清二百六余年中华遍地为奴再无一士!当年明末反清志士看到大批知识分子被满清各种政策或屠杀或收买或已完全数典忘祖,所以只能把反清的思想向下层劳苦民众传播(这种反清势力由起先的洪门,哥老会最终发展成清末各种会党,成为辛亥革命成功的基石,为争取汉民族的独立自由做出的贡献长存于世),而今天我们不用留着象征野蛮落后的发辫自称“奴才”,不用担心一句肺腑之言就得被夷九族,不用在自己的国土上也的对洋人低声下气,不用…这正是我的这些先辈,这些“并不是所有人都为了革命,但革命是为了所有人”的身份卑微者所作出的贡献!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们今天难道走向民主共和了吗?这场革命有意义吗?
那请问今天站在的所谓各种思想“至高点”上的芸芸诸君又在为民族的未来,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多少牺牲呢?仅靠一代人的鲜血足够浇灌自由之花吗?
先辈们的功业足以照耀千古,我辈后人再无苛责之理,请问诸君又有多少人知道林觉民呢?
其实不难发现除了李重光(片中人名很有含义,比如王复明)其它五人均不明白革命大义,阿四是为了报答李老板的养育之恩,沈重阳是为了找回那种久违的做人、甚至做父亲的尊严,方红是为了报父亲的深仇大恨,王复明是为了疾恶如仇的侠义,刘郁白是为了报答李老板的知遇之恩…知恩图报,行侠仗义,疾恶如仇,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士可杀不可辱等等这些都是古汉人引以为豪的优良品质,这些丧失已久的民族精神正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延绵不绝能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柱石!
飘逸洒脱的刘郁白更是古华夏剑客的化身,他的出场便与众不同:他是所有志士最后的希望,这决定了它的出场必定是悲壮的——阵阵的秋风拂乱了他飘散的发髻,鹰犬们的步伐在他面前略显慌乱,行云流水的举止更让人惊为天人…而郁白的从容冷静,视死如归的豪情俨然犹如先秦侠客重生(先秦的荆轲、豫让的悲壮也不过如此吧),面对满清鹰犬极其阴毒的围攻毫无惧色,眼神中流露出的淡然无畏不禁让人感慨有汉唐国士之风,郁白在生命弥留之时仍能最后一击斩断象征满清专制的“发辫”,唱出了石破天惊、响彻云霄的绝响——何谓“死士”、何为大丈夫,郁白君当之无愧!
片中陈少白、李重阳对于中山先生的誓死追随,代表了当时众多信念坚定的革命者对国父显然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宗教式崇拜(遍观中外能做到这一点唯国父一人),国父已不是简单的革命先辈而其光大伟正的思想光芒俨然已是照耀民族未来的灯塔,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正如少白所说:“中国之希望,在于孙先生!中国之未来,在于孙先生!”!国父一生为推翻异族统治,摧毁专制政权可谓大公无私,鞠躬尽瘁,其思想的先进合理性对于今天仍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比如国父倡导的五权分立正是
片中很多场景让人
我相信他们慷慨赴义之时灵魂已经得到了升华,支持他们走到生命最后一刻而最终仍九死无悔唯有“信念”二字!
李少爷,方红姑娘(李宇春),邓四弟(谢霆锋),这三个少年,代表了中国文化里最精深的三个理想,忠,孝,义。
李重光,李玉堂独子,陈少白得意门生。对革命心神向往,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不贪恋富贵之家,不吝惜自己的生命,这个少年是典型的忠的代表。当开始时父亲为了保护他不想叫他去冒险参与革命时,他面对一贯严厉的父亲爆发了,他愤怒,甚至带几分鄙夷地拂袖而去。而当他发现父亲也终于投身革命并挑起重担后,重光再次看向父亲的眼神充满了崇敬和自豪。青年演员王柏杰的演出很不错,外形俊秀明朗,目光单纯干净。在他决定做孙文替身后,经历壮怀激烈,看到惨烈厮杀,他一度本能地有些惧怕,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张皇。但是当阿四哭着哀求他不要涉险时,重光没有犹豫,只是说,我长这么大,好像就是等着要走这一个小时的,阿四你愿意陪我走完这最后一个小时么?只有真正的大忠,才能使一个富家子弟能如此勇敢地面对死亡的威胁,即便心里有本能的恐惧也迎头而上,毫不退缩。而他在孙文家拜见孙母那一段,很是感人。孙老夫人拉着他的手,问他多大了,重光说17岁,孙老夫人说我替我儿子谢谢你的时候,他凝视着那个传奇般革命先驱的母亲,眼神里曾有的惶恐慢慢消退,泪光中是温暖和平静。重光在那一刻应该已经下定决心,为了革命,哪怕牺牲赴死,在所不惜。
方红是方将军的女儿,自小随父亲飘零,她渴望安定的生活,希望有书读。但是父亲和戏班一夜间被残杀,方红悲痛无措之后,找到李玉堂,说我爹要做的事我就要做。这是最朴素的孝道,因为孝,她走上了革命之路。在阻挡敌人炸药时,方红的遗言是,爹,女儿不孝。可是实际上,尽父辈未完成的事业,孝莫大焉。李宇春的表演可圈可点,除了一出场时大家带有习惯性成见地笑了场,很快她就叫人忘了她是李宇春,而是方红。李宇春的打戏也相当不错,可见是花了大功夫认真对待的。
邓四弟,李玉堂家仆,车夫,对老爷李玉堂心怀感恩,和少爷李重光一起长大情同手足。阿四的信念很简单,老爷少爷是好人,他们做的事不会错,他们做什么,阿四也要算上自己一个。阿四,典型的义字当头。谢霆锋的表演使我惊艳,他这个角色被刻意丑化了,疤瘌眼,一半面部也有点僵硬,笑起来显得有点贱贱得,一看就是下层小开的样子,和谢帅哥平时的洋气酷劲判若两人。转眼间,不见谢霆锋,只有邓四弟。我最喜欢他去提亲那场戏。他要求加入行动后,和自己老板说自己一直喜爱阿纯姑娘,等事情完后想求老板去提亲。老板李玉堂答应后,阿四兴奋地直跳。李玉堂心知那次行动凶多吉少,心念一闪,马上折回头去提亲,因为他知道,有没有以后很难说。于是李玉堂面色忧郁强做镇定地提亲,阿四不知所以,天真地快乐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憧憬着美好的明天。最后当阿四死于敌手时,他脖子上的汗巾,那绣着的一个纯字还历历在目。
李玉堂,王学圻扮演,我不得不说,这个演员演得真可谓绝妙!那种气势,那种风度,那种不怒自威,那种隐忍克制,那种气场。。。我词穷!
这是一部人物刻画十分成功的片子,主题也鲜明,要得革命之幸福,必先经革命之痛苦(孙文)。这些痛苦,就是牺牲,而对于我而言,那三个少年的死,是痛中之痛。他们那么年轻,带着美好的理想,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渴望,一个个去赴死。少年强则中国强,这是梁启超少年中国里震聋发聩的一句话。看到100年前的少年们,有忠,有孝,有义,我不知道今天的少年们怎么想,也不知道忠孝义这三个字,是不是还有人记得。
十月围城观后感(三)
1906年10月15日的香港中环,来自社会各阶层的8个义士,为了保护从日本抵达香港召开起义军会议的孙中山,与清廷派来的500名杀手展开了一场舍身忘死浴血奋战以死护卫的对抗,最终孙中山先生得以安全离开香港。
铭民初次听到《十月围城》的名号,并没有在意,想来只不过是
饰演戏班女儿方红的春春(李宇春),在演技方面表现平平,尤其方红姑娘在亲眼见到自己的父亲惨死的时候,居然半响才有泪水挤出来。不过,从影片中可以看出,李宇春演的很认真。另外,以她本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非常适合一个流落他乡的戏班班主女儿的身份。尽管如此,她一亮相还是立刻引得观众笑出声来,大概有种很傻很天真的味道。
誓死追随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党人,《中国日报》社长,信念坚定书生意气的陈少白,饰演者梁家辉。这是我所见过的梁家辉所表演的影片中给人最有力量感的一个人物,虽然生性胆小怕血,但是当面临凶残的强敌,遭遇一轮又一轮的险境时,陈少白还能沉着带领义士们左冲右突。陈在这次护卫孙中山的战斗起到了最为核心的作用。
胡军(饰演由清廷派出追杀孙中山的大内高手严孝国,也是这批刺客中的最高统帅。)的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的。胡军在戏中,言语不多,处处露出杀气,从而加重了整部影片的紧张气氛。
“我这十七年,就是为了这一个小时而活着。”这句话出自香港大富商李玉堂四十岁才生的独生儿子李重光的口,这句话也是这部影片的灵魂所在。王柏杰饰演李重光,王在这部影片中的表演我个人感觉没有特别的亮点,但是他在戏中的这句话却是震撼人心,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李重光,刚考上美国高等学院的豪门公子,年仅十七岁。他在说服车夫阿四同意自己装扮成孙中山替身的时候,说了这句话。以李重光的家境和学业背景,能有这样透彻的话语,实在令人敬仰。可以想见的是,孙中山先生号召的革命精神,是多么的深入人心,革命就是草原上升起的太阳,没有人能不受其影响。
其它,诸如范冰冰饰演的四夫人月茹,李玉堂的小妾,赌徒沈重阳的结发妻子。以月茹侍妾的身份,她在戏中居然仿佛李玉堂的第一夫人,这可能是编剧的疏忽,也可能是导演为了加重她的戏份而特意安排的。其它演员还有,饰演孙中山的张涵予,饰演香港警司史密夫的曾志伟,饰演戏班班主的任达华,扮演兴中会会长杨衢云的张学友,饰演车夫阿四的未婚妻的周韵,以及饰演“刘公子”错误爱上的女人李嘉欣。
需要说明的是,《十月围城》号称“打戏不断”,事实上只能说敌我的打斗占了整部影片的三分之二多,“打戏”两个字用的有点牵强附会。《十月围城》说:“没有真正的主角”,这句话可以打98分。一部影片不可能没有真正的主角,尽管参演的大明星很多,但是在一个事件中不可能大家都有同等重要的事情做。而这正是这部影片最最值得称赞的地方,导演把每个角色都演活了,看完《十月围城》,你会发现每个人在戏中都很重要,每一个演员的一举一动,都能在脑海中清晰的浮现。那些戏份少的人,居然也有让人过目不忘的细节。比如张学友饰演的会长一出场就被枪击暗杀了,他倒下的那个情景和他死前所说的话,正昭示了未来革命党人的艰险,由此给整部影片定下了厚重的基调。还有任达华的前生遭遇和保护孙中山之前就被强敌所杀,加重了剧情的紧张气氛。李嘉欣那短暂的几秒钟的镜头,对乞丐公子的落魄作了最好的交待。
最后就是影片结束时,孙中山站在船头那饱含伤痛与深情的眼神,用无声的语言总结了刚刚发生的一切。除李玉堂和陈少白这个两个不会打也不擅长跑的人活了下来,其它的义士无一幸免一死,而且都死的非常非常的惨烈,有一种揪心的疼。试想,如果没有这个眼神,可能会导致一些人认误认为这就是一场普通的打戏。其实不然,以铭民的理解,这部影片是想告诉我们:活,要有价值;死,要有意义。
十月围城观后感(四)
《十月围城》讲述了1906年10月15日香港中环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商人,岂丐,车夫,学生,赌徒在清政府和英政府的双重高压下,浴血拼搏,保护孙中山的故事。
1906年。清末。正是清廷疯狂暗杀“革命党”的黑暗年代。10月15日。革命领袖孙中山决定冒险赴港,名为探望母亲,实则与十三省革命代表见面会谈。清廷将军阎孝国买通香港警察,在全港织起了一张“刺孙”的天罗地网。而“中国日报”社长陈少白作为革命党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保卫孙中山的任务……
影片为我们展示了许许多多生动感人的画面。我非常喜欢影片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他们说的每一句话。李玉堂发抖的手,李重光大义凛然背后对死亡的恐惧。陈少白不畏生死,但对重光的疼爱和重视,阿四阿红的纯粹还有众多不知名的小人物的牺牲,为我们展示了精神上无限强大的力量这是最感染我的地方。
李玉堂的表演很精采,我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他虽然是个商人,但他却是个爱国的商人。他在封了报馆后,仍坚定的要求把孙中山回国的消息宣传出去。他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他四十岁时生的独生子。他爱自己的儿子,不愿让他卷入政治旋涡中来,希望他专心读书,光宗耀祖。然而,当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安危面临选择时,他选择了舍弃,舍弃自己的儿子,为了民族的大业。
李重光这个人物形象我也很喜欢。他是李玉堂的儿子,是李玉堂在40岁时生下的儿子,17岁,受陈少白影响极深,虽然仍有着年轻的稚嫩与天真,却拥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他当孙中山的替身时,面对警察的追捕,他对车夫说:原来我活了17年,就是等这一个小时。他还说:我闭上眼就是中国的明天!
影片中的阿四和阿纯这一对有情人,打算在完成保护孙中山的任务后结合。可是,阿四没有回来。
看了这部电影,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多少仁人志士为了革命献出了他们保贵的生命。我们这样和平的环境,是多少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啊!我们应该继承先辈的遗志,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事业,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十月围城观后感(五)
1905年10月15日,孙中山先生抵达香港召开秘密会议,清政府组织杀手前去刺杀,一群来自四方的义士保护孙先生,一场惊心动魄的“全城追杀与反劫杀”的故事就此拉开序幕,谱写了一曲感人肺腑的忠魂悲歌……最终,孙先生安全离境,身后的街道上已染满保镖和杀手们的鲜血。
《十月围城》这部片子,以写实的手法将历史洪流中小人物的命运,最终书写成了一个宏伟的命题,成就了一个悲壮又哀婉的故事,其内涵丰富,并成功地将“一个好看的故事”和“一个深刻的故事”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影片使观众在观念上真正得到了一个转变,那就是几秒中能念完的“革命”二字,此刻却显的那么地沉重。
《十月围城》将剧中人物塑造得血肉丰满,成功刻画了一群小人物,一群三教九流的市井小民,他们手无寸铁,并不知道什么叫革命,更不知道将要保护的人是谁,只是临危时刻受人之托,容不得反复掂量与比较,就此扛过了重任,明知路途险恶,就这般一去不回头,短短四天在刀丛剑林里付出了鲜血和生命,一张张鲜活的笑脸慢慢融入泥土。
《十月围城》并没有单方面地歌颂革命,也不是简单的正邪之战或者好坏之争。无论是革命党还是清廷杀手,却都具备一腔精忠报国的热血,各怀信仰并为之努力、奋斗直至死亡。大时代动荡如此,谁又能逍遥活在人世?整个故事十分惨烈,结果更是悲剧。
《十月围城》演绎着牺牲,剧中那逝去之人,都算是死的其所,各为所爱,无论是对革命的爱,对女儿的爱亦或是对恋人的爱,结局是那么地令人为之动容,而心生感慨。当尘埃落定,那些仙去的灵魂已浸染了一份革命的崇高,值得后人去仰望和铭记。
《十月围城》剧组,可谓是群星荟萃,大牌云集。这部片子中不少演员,以精湛的演技,最优秀的表演,达到了人戏合一的境界,真正做到了“城中皆义士,无人似明星”,才使得我们这些看片之人为之动容。总的来说,这是部相当有感染力的片子。
十月围城观后感(六)
“为了明天的事,值吗?”电影里黎明问了这么个问题,可是王学圻没有回答。这部电影的制作本意应该回答“值”吧?不过高调归高调,若要看行动,我看答案未必。
无巧不成观后感,就在该片上映的时候,哥本哈根那儿正有一群人在讨论“为明天的事值不值”这个问题。在那个会议上,咱中国人用振聋发聩的声音告诉全世界:“不值。”
说来好笑,192个国家(这回怎么没有“和地区”三个字?)代表聚在一起,本来是讨论“为明天的`事”。可中国代表非要纠缠着“昨天的事”。当然理由也冠冕堂皇得很:明天要不要共图发展?你先把昨天欠我的钱还清了再讨论。这就像一艘大船正在漏水,眼看就要沉入海底,船上所有人都要肩并肩合力排水才可以渡过难关,其中却有一个人说:“你先把昨天的钱还给我,不然我再拆一块木板当柴烧。”
这就是中国人在“明天的事”上的答案!就好像192个演员共演一部戏,中国这位演员演了一回小丑。
看过了联合国,再来看看国内:2008年以“警民冲突年”为别名永远被记下来了,刚刚过去的2009年则是“野蛮拆迁”年。中国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肮脏一气,制造了自焚、制造了上吊,也制造了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你去问问政府官员和房产商们,社会矛盾和拆房盖楼哪个是“今天的事”、哪个是“明天的事”,再问问他们:“为了明天的事,值吗?”
尽管野蛮拆迁造成激烈的社会矛盾,可是野蛮的脚步却依然没有减缓。有没有人想过是谁在纵容这帮无耻之徒?其实是那些今天还没有轮到被拆的百姓!中国人有着特有的冷漠,当别人痛苦时最多冷冷地看一眼,就像看到路边蜷缩的乞丐一样。人心不齐、人情冷漠,于是被拆迁就成为“少数人”,为合法权益而抗争的就是“极少数人”。那些看别人的热闹回家当下酒菜的人们,你有没有想过?明天相同的命运会降到你的头上?你将会成为新的一批“极小数人”?
当然了,人并不都能看到“明天”。就像《十月围城》里讲的一样,同样是保护孙中山,有的人是因为李玉堂给了他尊严并帮他赎回了传家之宝、有的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还有的人只是为了让主子开心……之于四万万同胞的“明天”,只有陈少白和几个学生懂得。
从故事到今天整整100年过去了,这100年来,其实中国没有变。不同的是原来只有四万万同胞在受苦,现在有十四万万了。当年中国被腐朽不堪的清庭奴役,现在奴役着我们的政府同样腐朽不堪,还更加野蛮与专致。当年还有极少数人愿意“用这代人的牺牲换重光那代人的幸福”,现在连这极少数都没有了。
其实电影里的反派人物阎孝国也说了一句值得思考的话:“见血就晕是吧?瞧你那点胆量,你若成功,国家必亡。”这句台词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荡,久久没有消散。是的,知道旧秩序必死的人未必有推番(错别字防过滤)它的能力、能够推番旧秩序的人未必有建立新秩序的能力、能够建立一个秩序的人未必有经营下去的能力。在这方面,美国有个成功的
这就是中国的逻辑,这么狗屁不通的逻辑可以大声向十几亿人说,一点都不用觉得芒刺在背。我又想起电影里的一场戏:警察砸《中国日报》社的时候,李玉堂说:“机器坏了,刻蜡板、手写也要印报纸。”这句台词就像炸雷一样炸着我脑袋嗡嗡作响:原来经过这100年,今天的中国社会还不如晚清。100年前的晚清还可以印报纸,最多就是机器被砸而已。
电影里的孙中山说:“欲求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可惜的是,在孙中山生后,革命被一群抛弃三民主义的人窃取,中国人民经历了文明之痛苦,却没有迎来文明之幸福。
十月围城观后感(七)
「十年过去了,与我志同者相继牺牲。我从他乡漂泊重临,革命两字,于我而言,不可同日而喻,今天再道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做革命。」当孙中山说完这句话后,我的泪水再次涌出了眼眶。
《十月围城》真是不可多得的一部感人的好影片,导演用众多下层人物的牺牲说明一个道理,革命是残酷的,要死人,要流血,必须付出极为残酷的代价,而流血的未必是满口理论的革命家,更多时候是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最低层大众。
看看鲁迅先生的《阿Q 正传》,当一无所有的阿Q 发现革命是个好东西,地主之流对革命很害怕时,不禁心向往之,做梦都期待着有革命党唤其同去。革命对阿Q 意味着就是女人、钱财而已。但我们不能因此贬低革命,其实鲁迅写的很真实,革命的大道理与下层民众的认识的确有距离的。
影片中乞丐、戏子、车
谢霆锋饰演的阿四是个车
甄子丹饰演的沉重阳是个赌徒,为了自己女儿,为了父亲的正名,舍身撞马;
李宇春演的方红是个戏子,她想继续父亲未完成的事业,「我爹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与敌人同归于尽。
巴特尔饰演的王复明是卖臭豆腐的小贩,为了义气遭乱刃加身。
王柏杰饰演的李重光是比较了解革命之涵义,他的大吼「我不做亡国奴」是多么令人振醒。
革命不是大人物和英雄表演的舞台,革命是千千万万的下层人民浴血书写的,《十月围城》可贵地将镜头瞄准了他们,历史未必记住他们的名字,但是历史不会忘记他们,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力。当我们缅怀历史的时候,我们要记住这些小人物,也许他们革命的动机并不高尚,但是所有牺牲都是有价值的。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
影影绰绰的远山,涓涓淙淙的溪流,古色古香的书屋,婀娜多姿的垂柳……在毛笔下一一展现它们最美的姿态。回望那一张张山水画,是一份感慨,也是一份惊叹。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古时候的他们没有相机,于是他们选择用毛笔将那一幕幕醉人的风景定格,用浅浅深深的墨色向我们描绘出了山之壮美,水之轻柔。也许是对毛笔的好奇心,让我接触了国画,也从此迷上了国画。
刚接触国画时的我对它充满好奇与期待,犹记得第一次握着毛笔时的慌乱,五指无处安放,好不容易才将手中的毛笔攥好,将它放入墨碟中,它像一根发达的根茎,贪婪地吸足了墨汁,“笔肚”圆鼓鼓的,好似一个可爱的胖娃娃。我迫不及待地将毛笔落在了宣纸上,本想一展风采,谁知笔尖刚点入宣纸,墨汁便像湖水一样一圈圈地漾开了——太激动的我竟然忘了刮笔——老师却也不慌,教我吹墨,我趴在桌子上,瞪圆双眼,鼓着腮帮子,铆足了劲儿,一个写意派大作便横空出世了!前一秒手足无措的我后一秒竟开怀大笑起来,这事,真带劲!
学了一段时间后,宣纸上便是各种活泼灵动的生物,展翅高飞的雄鹰,水中游弋的鸭子,枝头歌唱的麻雀……这些惹人喜爱的精灵们在宣纸上尽情地起舞、歌唱,让我不禁也与它们一起舞动着。打从心底里觉得,国画,真带劲!
岁月渐长,此时我不再限于那些灵动的生物,毛笔也转向了更细腻的一面。宣纸上的是河流的婉转,松柏的挺拔,山恋的雄伟。山峦的抑扬顿挫,树皮上的点点痕迹,从手里传到心里……透过宣纸,我看见了直插云天的山峰,河流蜿蜒着、流动着。河岸的两旁是芦苇,微风拂来,摇着,晃着。大雁排成了“一”字形,轻幽幽地划过天际。而河堤的另一边是一个小巧的茅草屋,边上是一簇簇矮却密的不知何名的植被,环着整个屋子。再往远处,是两三座影影绰绰的远山,在雾的笼罩下,化成了一片浅青……
“嘿!”我回过神来,看向手上这幅山水画,好像意犹未尽,内心的喜悦,由心底传向指尖。
国画所能带给我的,是几百年前历史的音韵,是世间的气象万千,也是心中最纯净的一片土地。不得不说,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
我的家里养有一只白猫。
我很喜欢猫,经常会摸摸它的头,再摸摸它的肚子,有时它也会伸出爪子抓我的手,同时睁大眼睛看着我的手,如果抓了几次都抓不到,它还会抬起头盯着你看,样子很可爱。
每到吃饭时我都坐在白猫的身旁,不知道为什么它总是在我的腿上蹭来蹭去。因此我的裤子上总是有很多的猫毛。
每当我把手放在它的头上,它就开始开始摇头晃脑地卖萌,还会在我手上蹭牙。有时我会挠它的下巴,它会十分享受的闭着眼。
一次我看了一个视频,讲的是用两只手把猫和狗抓起来。狗和平常一样,但是猫的背弯了,我不相信,于是放下手机就去实验了一下。嗯,我没有想到把猫抓起来背真是弓着的,于是我更加爱猫了。
一个下雨天,爸爸带着我们一家人去了神农山,我在那里看见了一只和我家猫长得一样的白猫,专门拍了几张照片。那只猫也不怕生人,我摸摸它的头,它也不乱跑。
我觉得和猫一起玩,很有意思。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
当政治老师在讲朋友交往方面的问题时,我们一个个都要睡着了。结果政治老师突然告诉我们一个关于数学老师的秘密,让我们全班大为轰动,也终于明白数学老师那神奇“性格”的出处了。
那是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星期四,我坐在桌前,喝了一口水,准备上接下来的政治课。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一件“大事”。
政治老师还是穿着老打扮进了教室。略长的脸,学生一样的短发,灰色的T恤,手拿一杯刚泡好的茶。再加上看上去三四十岁的年龄与身上所散发的气质,一看就是一个极标准也极严厉的老师
从我刚开始见到他我就这样想。后来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确很严厉,第一次上课就把全班同学训了个遍。导致上的他的课没有人敢睡觉。虽然很严,但他讲起大道理来真的头头是道。以致于我们从讨厌政治到喜欢政治。
在他讲课的时候,前一节体育课刚跑完一千米,教室里又比较暖和,所有人都想睡觉。但当政治老师有要跑题的倾向时,所有人都清醒了过来。政治老师讲的故事很贴近生活,有的还很好笑。因此我们都喜欢听他讲。
我们还是用老办法引诱他跑题。结果他突然问:“你们数学老师是谁?”
我们回答说:“胡老师。”
“那我就跟你们讲讲你们数学老师吧。”
我们没有回答,静静地听着。
政治老师缓慢地开口道:“你们数学老师以前是十班的班主任,我是九班的。就像你们三班和四班一样,是‘兄弟班’。所以两个老师会相互合作。我与他合作了九年,他真的是一个非常学术性的人。反正这么久我没见他笑过或生气过。”
“对了,他还打太极,没事儿就打。”
我们一听到这,全体就“噢”了起来。半学期的谜团终于结开了。
正巧,下节就是数学课。老师刚刚前一只脚踏进教室,我们就起哄,说:“老师,来一段太极!”老师不好意识地笑了笑,说:“谁跟你们说的?”
“老孟?”
“他怎么上课说这些?你们不是讲政治吗?”
他并没有理会我们的要求,而是讲起了题。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老师打太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会打,不过,政治老师为了不让我们上课睡觉“八卦”数学老师,这事可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4
醇香四溢的墨水、挥毫如意的毛笔、已粘点点墨迹的砚台以及一张张夹杂着艺术气息的宣纸,构成了我的书法之路。
早在孩提时代,我便与书法结缘。年幼的我喜欢痴痴地在别人摆摊写字的地方如饥似渴地欣赏和阅读这些饱满的大字。每每在家闻到墨香飘来,就会急忙地趴在窗口上寻找墨汁的来源,有时会因为寻找到了墨汁的源头欢呼雀跃,也有时会垂头丧气,苦无志趣相投之人。
于是,我便把自己的视线深入到了博物馆,去欣赏名垂青史的大家之作。其中最令我望尘莫及的是“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王羲之。我凝视着,一笔而下,观之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来自空无,笔力雄劲,变化无穷,却又归于虚旷……便忘却时间!书法,真带劲!
不久,墨香请来了一位书法老师,让我迈上了新台阶。可是,我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练习越感繁琐厌恶,对毛笔的兴趣开始减弱!跌跌撞撞,年少气盛,急于求成,也曾几次摔笔而去。但冷静后,心中便浮现幼年时所见的他,宛若我心中的白月光。鼓励我前行,我又拾起笔,对他轻声道歉,又开始练习,继续体验古人的闲情雅致。
学业愈发繁忙,书法于我,便成了是享乐。把红尘的喧嚣和烦闷抛之脑后,全身心沉浸在那浓郁的墨香中,心如止水,大脑放空,去塑造去体会汉字笔画中的故事,去领略那一缕悠悠古韵,去享受那心灵的宁静与安乐。
然而,却又不仅仅是享乐。无论是圆润边缘的隶书,秀丽,端庄的楷书,还是颤若龙吟的行书、狂草奔放。他们有精灵般的跳跃,也有短暂的停止。但我知道做人要有始有终。行书一个个藕断丝连,形散字不散。知道事物之间看似空断,却还有丝的联系。我爱上了书法里儒家的坚毅和进取以及老庄的虚淡、散远和宁静。
人生就如一张洁白的宣纸,能描写出举止得体的小楷,能绘出张扬而又不失边界的小行,让我挥笔弄墨,写下精彩瞬间……
书法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5
鸿雁飞过高山,但卷不走飘逸的云絮;海浪冲上沙滩,却带不走滩下的贝壳。童年的趣事就像天上的星星,虽小,但仍迸发着璀璨的光芒,引人注目,发人深省。
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初春,正值萌芽破土之时,万物复苏之际,我们应着这新春,跟着青草的清香,随着温暖的春风,走上了这踏春的道路。
那个地点在我们已模糊不清,只记得我们到了一个园子里去抓泥鳅。抓泥鳅,想想就带劲,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一展身手,氛围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我自然也不例外。
一下水池,便见浪花四起,笑声不断。我迫不及待的把手伸进水里,像老鹰抓鱼一样对泥鳅伸出利爪。奈何老鹰哪是想当就当的,况且我对捉敌情预估严重不足——泥鳅凭借着润滑的外表,一次次的从我手指尖悄然掠过。看着周围同学抓获的泥鳅,我不免得有些急红了眼,天黑压压的,让人感到透不过气来,好像要下雨了。我击打着水面,好似一只捕猎失败的鹰在河面上激起浪花,然而都是徒劳无功。
冷静下来后的我细细思考了一会。觉得对付泥鳅看来不能硬来,明的不行,那我就来暗的。泥鳅的脑袋小如瓜仁,应该很容易被骗到。
说干就干,我将水瓶轻轻地放进水里,什么也不做,就静静地等候泥鳅上钩。那只刚刚出道的雏鹰已经学会了等待,像一个老练的猎人用树木伪装起自己。果不其然,一些好奇的泥鳅凑了上来,我的内心就像一颗在翻炒的玉米,想要炸开,却又不到火候。时间好似被放了慢速,空气仿佛都静止了。终于,一条泥鳅在围着瓶子转了数圈之后,钻了进去。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抬起瓶子,来了个“请君入瓮”。水中突起一阵水花,余下的泥鳅开始抱头鼠窜,那条泥鳅已被我收入囊中,我笑着走出了水池——那只鹰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迎着夕阳凯旋了。暗自得意:捉泥鳅,真带劲!
可在我长大之后,转念一想,当时我们在快乐的天堂,而泥鳅呢?他们在人间炼狱,在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着。每一个水花就是一个深水炸弹,每一次捕捞就相当于他们生命的终结。而当我们看着我们抓来的泥鳅被一点点的夺去生命时,我们却又无动于衷。是不是当初就该把他们放回水池呢?
无论怎样,捉泥鳅,为我的童年记忆增添了不少亮色;捉泥鳅,令我更加着迷于动物的世界;捉泥鳅,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6
修长的毛笔、老旧而泛黄的宣纸、漆黑的墨盒,记忆犹新,正是它们,构成了我的童年。
我爷爷是一位书法高手,打我记事起,他就赋闲在家,深居简出。日常生活无非是看书、看报、写字。我常常托腮在旁看他笔下的一点、一横、一撇、一捺,似是挥舞着兵器的奇兵,又似挥斥方遒的一方将领,千军万马都在笔下延展开来,一时间,刀光剑影,气势如虹却又浑然天成。童稚的我竟看得如痴如醉:爷爷写毛笔,真带劲!
在爷爷的熏陶与教诲下,我也有模有样的开始挥墨泼毫,每每将毛笔划入墨中、抬起来,笔头呼之欲出的墨汁用力地肿胀着每一根毫毛,笔尖渗出的墨滴入墨盒,仿佛天籁,我慎重地,拿起笔,微微颤抖地写下一笔一画,笔尖触到纸,纸的纤维被墨汁渗透,很长的纤维,感觉像是微细血脉的毛吸现象,又像一片树叶的叶脉,透着光,可以清楚的看见养分何去何从。那年新春,嫣然到来,我收到老家太公的任务,帮助他给村里人写对联。我带着喜悦的心情奋笔疾书、埋头苦干到深夜。那一晚入梦后,我看见家家户户的门上都贴上了我写的春联,全村的老老少少见到我,个个都竖起大拇指。我心中自豪感油然而生,爆竹鞭炮齐齐炸裂,欢庆新年到来。烟火响起飘荡在空中,久久不散。原来,写毛笔字这事,这么带劲。
岁月渐长,我开始揣摩各种碑帖的书法风格、历史背景和遗闻轶事,我喜欢端砚的细腻、宣纸的轻柔、徽墨的清香以及提笔蘸墨、笔走龙蛇、一气呵成的感觉。我也开始思考这一个个世界最古老的文字背后承载的文化底蕴与丰富的精神内涵:“攀”字那么大,却不觉得繁杂,仿佛眼前有位壮士正徒手勇攀高峰的画面;“子”字那么小,却不觉得空虚。而神奇的是,我不怕写笔画复杂的字,最不敢写的竟是“犬、上、人”等极简之字——因为笔画简单,细节最容易被发现,所以从头写到底都需要一线不苟,这说不定就是书法的真谛,我明白了:做人不是富贵最难,而是朴素最难。
柳公权有言曰: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这正是书法教给我最重要的一点。书法是中国文化浓墨重彩的一笔,相信它依旧能够大厦放异彩。
写毛笔字,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7
“嘿,小白!这几十米的高墙,你是怎么成功登顶的?”朋友小兰用崇拜的眼神问我。我有些小得意地想:没想到这事过了这么久,还有那么多“崇拜者”……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一,我们全校都去了“家家乐梦幻乐园”秋游。我一来,就被“攀岩”两个大字所吸引了。这一刻,我急切地想去攀岩。我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我还从来没玩过攀岩呢。二、以前,同学们都叫我“胆小鬼”,但今天,我一定要登顶,证明我是一个勇敢的人!
我一路小跑到换衣间,换上专业的攀岩裤和攀岩鞋,一位工作人员叔叔在我的腰带上栓上了有弹性的安全带,以防出事故。我步伐坚定地走到攀岩墙,往上一看:天啊,好高!刺眼的太阳照了下来,晃得我睁不开眼!刹那间,我犹豫了,但马上又坚定起来。
我伸出了右手,握住了一块突出的障碍物,同时,右脚也蹬上去。开始,我慢慢地爬,不知不觉,竟已经爬了一半。我暗自得意起来,心想:攀岩也没有什么难得嘛!我爬着爬着,突然感觉我就是那漫威动画里会飞檐走壁的蜘蛛侠。可是,到了后来,我却爬得越来越困难,爬了几十米的我已经体力不支,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上出的汗就像小虫子一样在脸上“爬”着,很痒,但又不能擦,双脚已经没有了力气,软绵绵的,就像灌了铅似的,甚至不能抬起来!我想:我还是下去吧!我低头看了看地面,吓得差点掉了下来!好高!地面上的人已经缩小了很多。我现在是进也不能,退也不能,我急得都要哭出来了!我在上面僵持了足足有五分钟,下面的人喊:“唉!小姑娘,你到底爬不爬?你看,还有这么多人等着呢!”我更加紧张了,手心有一层汗,我没抓稳,一下往下滑了几米,吓得我倒吸了一口气!好险!这时,我心里有两个小人在争吵,黑小人说:“爬什么爬呀,这么个大热天,你干嘛不去空调屋?在这吃饱了撑的了,玩什么攀岩?”“不,你一定要坚持!”白小人义正言辞地说:“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你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我听了白小人的话,心中坚定了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坚持!我可以的!于是,我一步步地爬着,中途遇到了几次困难,我都咬咬牙坚持了下来……终于,我登顶了!下面的人群中一阵喝彩,有的拍手叫好,有的吹口哨,有的鼓掌……我一下子百感交集,热泪盈眶,我成功了!我终于克服了胆小,我懂得了坚持…。
“小白,你怎么了?“小兰拍拍我,我才回过神,说:“噢,你刚才问我怎样成功?那我告诉你五个字---“勇敢加坚持”!“
是的,通过这次攀岩让我懂得了要勇敢和坚持。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8
话说,做什么事最带劲,当然是吃大闸蟹了。
作为一个吃货,我钟爱大闸蟹。据说,在妈妈怀孕时,她就爱吃大闸蟹,生出来的我,嘴里还像大闸蟹一样吐着泡泡呢!或许,这就是我钟意吃大闸蟹的原因了。
那是周日的晚上,我正在房间里做着作业,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直窜我的鼻孔,又听到“咕嘟咕嘟”的烧水声,我顿时激动起来,推开房门,便向厨房奔去。因为,我知道,那是妈妈在蒸大闸蟹的味道!
“好了没,好了没,我都等不及了!”我不停地催促妈妈,“马上好了!别急!”妈妈边回答着我,一边打开锅盖,提起了那两只红彤彤的大闸蟹,放入了盘中。
我已经等不及了,立马从妈妈手中夺过盘子,放在桌上。也不顾大闸蟹的烫,解开绳子就准备开始享受啦!
首先,我先将大闸蟹翻个身,看看这是只公的还是只母的。嘿,瞧壳底那尖尖的角,是只公的大闸蟹!哈哈,这次又有软糯粘稠的“膏”吃喽!话不多说,开吃吧!
我先掰下它的壳,只见里面有几块黄澄澄的黄,我立刻倒上醋,用筷子搅拌一下,顺着醋,将它们吞进了嘴巴。当我细细咀嚼黄时,我立刻感觉到一阵鲜香在我的唇齿间荡漾,配上一些醋,更是美味!
紧接着,那一块白玉般的膏便呈现在我眼前。只见这块膏黄中透白,白中透黄,表面还附着一层油光。我立刻咬下一口,那白白的膏粘稠华润,黏而不腻,轻轻咀嚼,十分鲜美,很快便顺着喉咙滑进了我的肚子。
消灭完膏,接下来便进入了吃蟹的高潮:吃蟹脚。对于如何吃出壳中的肉,我可是独有一手呢!我先拿起一只蟹脚,掰下它的尖角,留下储藏着肉的“大腿”。然后,我咬下其中的一头,将另一头对着嘴巴,一下一下地往另一头咬,将长条的肉咬出蟹壳。接下来,就可以享用完整的蟹肉啦!我将青灰色的蟹肉放进嘴中,蟹肉十分鲜美,嚼起来也十分有韧性。一眨眼,八只脚都变成了垃圾中的碎渣。
刹那间,一只大闸蟹便被我扫荡干净。舔舔嘴边的残渣,蟹的鲜香仍在我的舌尖徘徊。
如果说,做什么事最带劲,当然是吃大闸蟹了。一拿,一提,一掰,一扯,一翻,一吸,一咬,一咽,大闸蟹不仅吃出了美味,还十分讲究技术呢!吃完后,只有两个字: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9
翻寻记忆,光影交错的场景又浮上心头。锣鼓铿锵,琴声时而悠扬,时而激越,伴着幕布的光在心中交织、舞动。
犹记得夏日晚饭后,小屋中两张方桌一并排开,一群银发和孩童的笑声围坐台前,在幕光亮起的一瞬间,霎时寂静了——一场皮影戏就要开场。
我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个色彩斑斓的皮影,身穿花纹衣,满脸浓妆艳抹,活灵活现,令人着迷。
“咚咚咚”锣鼓声一响,周围更是安静无比,哪怕幕布阻挡了一切,仍有无数目光仿佛要穿透到后台看个究竟。我也渐渐紧张起来,手心冒汗,仿佛要浸透紧握着的小木棍了。
“铮——”琴声响起,幕后另几位老人也开始翻飞灵巧的手。原本安静的皮影都“活”了过来——随着老人的动作,翩然舞动,一个个如精灵般神采飞扬。“俺大将莫是摆设?”突然,一位老人语气一凛,大吼道。假音穿透空旷的场地,直破云霄。跟随唱腔,让人止不住入了戏……这感觉,可真带劲!
“小姑娘,准备好喽,该你上场啦!”正当我沉浸得无法自拔时,旁边一位阿姨拍了拍我的肩。
“哦,好的好的。”我一个激灵,头脑瞬间清醒过来,坐到幕后,开始扯动小木棍。皮影开始跟随节奏舞动起来,紧张感慢慢消散,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一方充满魔力的幕布。
我用小木棍提着皮影,先让它蹲着,再慢慢靠近“大将”,妄想刺杀之。这便是我的“戏份”,短短几十秒,却让我完全沉迷于此。伴着琴声与锣声,渐渐忘了自我,好像我就是那个“刺客”,怀揣着紧张的心跳,随时准备对“大将”行刺……那种心情,那种操控皮影的手感,那种随节奏翻转腾挪的刺激,以及身旁老人浑厚粗犷的唱腔,都是那么的带劲啊!
台前,小孩子们个个看得凝神屏息,不敢眨一下眼睛,恐怕一不小心,就漏掉了精彩的情节。老人们也乐呵着,一时笑得合不拢嘴。屋里,人头攒动,就连窗外,也是人影绰绰。
这一场表演自是完美,在最后一声“铮——”的余韵中收尾,内心充盈着喜悦——从指尖一直弥漫到心底。
曲终人散,幕后的老者默默地收拾着道具,那孤独的身影,那沧桑的唱腔,像暗示着什么——到底又是什么呢?哦,是传承的落寞。在一次次时代的变迁中,皮影戏渐渐远离了曾经热闹的舞台,独自在民间的小角落守着最后一方天地,甚至快要无人问津,面临失传。
而经过这一次短暂的体验,在我心底泛起了一阵激动的涟漪,我要把这皮影的文化发扬,让更多的人亲近、了解、体验这古老而充满魅力的艺术。
瞧——一颗小小的种子在心底发芽,从此种下了“发扬”的梦,这可真带劲啊!心底,余韵铿锵,仿佛一段来自历史深处久远而凝重的回声……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0
今天有阅兵式,我望着天空,蔚蓝的天空中不时飘过几朵白云。“呼——呼——呼”,天空中忽闪出一丝银白的光,它缓缓地向前飞去,向前飞去……
那天上的飞机渐渐地清晰起来,机身是银白色的颜色,在空中显得格外耀眼,它看起来是多么威严,空中飞过的小鸟,也停住了脚步,栖息在树枝上,注视着这群中国的战斗机,好像在祝贺中国的航空事业又取得了伟大的进步。战斗机钻入了云层,洁白的云朵把飞机裹得严严实实,好像给飞机穿上了一件白色的大衣,让飞机感到温暖。陆地上的人们欢呼着,跳跃着,好像在为国家的航空事业感到骄傲。
今天,我们看到天上的飞机,那是我们自己的飞机,那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飞机,我不禁想到七十年前,在中国的领土上,外国的飞机在空中飞来飞去,肆无忌惮。那些外国人坐在飞机里,透过舷窗望着下面的人们,眼神中显出挑衅的神情,好像把中国人都不放在眼中,把中国人当成了他们的玩偶。中国的军官们,拿着武器,两眼死死地瞪着他们,眼神中显出愤怒和无可奈何。这是中国的领空啊!可是,我们的天空却掠过侵略者的飞机,掠过民族的耻辱,掠过无声的叹息!什么时候中国能有自己的飞机?什么时候中国人的安全不被别人掐住咽喉?什么时候中国的天空中再没有外国的战斗机;什么时候……
今天,今天,就是今天。今天,我国的战斗机已经起飞,它在空中飞翔着,像一只振翅的神鹰。下面的人群中,有的人拿着衣服挥舞着,像是在为飞机飞过感到高兴;有的站在地上,目光随着飞机的航线一起飞去;有的用手挥着,大喊大叫;有的激动得向别人讲述着飞机的性能,一边说道,一边用手比划着。天上的战斗机在云中穿梭着,像是在与小鸟玩着捉迷藏。战斗机后面的尾迹,形成了一架笔直的彩虹桥。
天空中的小鸟在自由自在地飞翔,太阳火辣辣地闪耀着光芒。望着天空,天空中又闪过一丝银白的光,它向前去,向前去……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你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你有着战无不胜的强大力量,我亲爱的祖国,我因你而骄傲,因你而自豪!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1
生活中,能令我激情四射,奋斗向前的事情,已经太少太少,但回忆过去,那件充满真情的事却一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
两年前的初秋。
夏天的炎热还未完全褪去。阳光依旧亮得耀眼;花依旧芬芳;我们,也还未分班。
初二的最后一天,初中部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拔河”比赛。考验的正是每个班团结的毅志。那天,每个人稚气未脱的脸都深深地印在了我记忆的星河里,成了最耀眼的那颗星。望着我们班一次次的胜利,一次次险中得胜。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最真实、最真切的笑容。真,像一朵朵生长的向日葵,璀璨、耀眼、发着光。在一声声整齐的口号里“一!二!”每个人都像一座永无息止的喷泉,喷发着如雨的汗水,如火的激情。阳光分明毒辣的很,却没有一个人抬手,去遮挡去呵护自己娇嫩的脸蛋。此时万众一心,心中所想的,仅仅是这条朴实的出奇,用粗麻编织的长绳……
那天,我们输了,输给了高一个年级的八年级。
但,我们也赢了,赢得了掌声,赢在了团结一致的众人之心中。
平日调皮捣蛋的男生们依旧叫嚷着:“可别忘了!分班后还是兄弟!见面打声招呼,日后好见面。”语气还是一样的顽劣,但不同的是,有人的眼中多了几滴晶莹的泪水。
直至现在,我还无法忘却这件事情。每次回味都不禁赞叹一句:“这事,真带劲!”
带劲是因为面对分班时的苦楚却能依旧团结奋斗;带劲是因为朋友之间真切的情感,没有杂质,是那样纯粹;带劲也是因为团体一同奋然向上的温暖,虽是许久不曾有的。因为有过,所以无法忘怀。我也相信,在未来,我依旧会依靠这份温暖继续奋斗,迎接挑战!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2
有一种玫瑰叫做“帮助”,给予他人时,自己手上也会留下淡淡的芳香。
暑假前,当我听到有助学活动报名的消息时,立马决定参加。
助学活动是以参加徒步竟走的方式来为山区的孩子助学,活动的报名费是专门捐给山区小朋友购买书籍和学习用品的。
这个活动从开办到现在已经3个年头了,我是第一次参加!
活动正值酷热的暑期,知了趴在树上叫个不停。看到参赛的叔叔阿姨们个个摩拳擦掌,我顿时激动起来。走在崎岖的乡间小路上,随时会遇到蚊虫的叮咬,周围是一大片农田,时不时会有刺鼻难闻的味道,环境比较恶劣。路上不时有叔叔阿姨们超越我们,我们也不时地超越其他人。
“这么小的小朋友也来参加比赛。”“小朋友走得很快嘛!
“加油!”……耳边不时传来陌生叔叔阿姨的鼓励,我顿时来了劲。我这才注意到,参加活动的小朋友并不多,我可能是当中年龄最小的。临近中午,烈日当空,我们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我越走越热,额头上冒出了汗珠,双腿好像越来越不听使唤,仿佛被灌了铅一样沉重。我停了下来,坐在路沿上,心想:太热了!好想远离这个“熔炉”,回家在清凉的空调间里躺着,多舒服啊!
可转念一想,我来参加这个活动是为了帮助山里的小朋友,为了让山区的小朋友有书看,无论如何,我不能轻易放弃,要坚持到最后!我喝了几口水站起来,擦干额头上的汗珠继续前行。我发现两旁的农田上,凌空飞驰的燕子在上面嬉戏,宛如精灵的蜻蜓也来凑热闹,农田上空顿时变得热闹起来……终于,我坚持到最后,完成了10公里的路程,胜利的滋味真带劲。
第一次走10公里的路程,对我来说的确很累,但心里乐滋滋的,因为帮助了别人,获得勇气和毅力让我也成长了许多。
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3
一提到真带劲的事儿,同学们说起来那真是眉飞色舞——爸爸昨天给我买了一个最新款式的APP,玩起抖音来,这,真带劲;上周外公为我送来一辆最新的赛车,骑起来一阵风啊,这,真带劲;暑假,妈妈带我到瑞士去旅游,那秀丽的风光,清纯的空气,我们仿佛处在仙人世界里,这,真带劲。
可我要讲的这事真带劲,却是日常生活中不显眼的一件事。
那一天,妈妈买来我最爱吃的波司登澳洲大龙虾,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但我却没想到妈妈叫我自己动手、自己烧,丰衣足食吗。本来愉悦的心情这下不是到何方去了。
我百般无奈地走进厨房,拿出母亲特意帮我买的大龙虾,放到池子里洗净、抽筋。随后,我把锅擦了一下,倒下油后,再把龙虾倒进锅里……,哗,霹雳啪啦。我吓得拿起锅盖挡住脸,生怕油水溅到我脸上……。
不一会儿香味进入我的鼻腔,口水都快流了满地,最后。当我终于盛起一盆满满的龙虾时,我感觉心头有一个热流涌动着——我也行!
我一边嚷着“开饭了”,一边端上我的“战利品”——龙虾,香气扑鼻,色香味俱全。“再不吃,就没有喽”。妈妈走过来,用筷子夹起一个龙虾肉……嗯,儿子手艺不错。不过样子吗,一般般……。“管它什么样子,好吃就行!”爸爸借话说道,语气中流露出对我的赞赏。
隔壁邻居王大妈站在门外,连声称赞:这么香,来客人了?爸妈连忙向她解释……。我在厨房间洗着手,心里美滋滋的。
这事,真带劲——这不仅仅是我学会炒龙虾;这事,真带劲——这更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这比单单书本上的学习内容还要丰富有趣!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4
提笔写自己最带劲的事情时,思绪就不由自主地飘到了那一次周末在家里拖地板的事。
清早起床了,我甩了甩胳膊,再搓了搓小手,别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今天要做一项大工程拖地板。
废话不多说,我兴致勃勃走上了“战场”,快速进行第一关:洗拖把。我使劲把它放入水池里,给它的身体来了“全身澡”。谁又知,“万事开头难”,本以为第一关挺简单的,没想到,这拖把把我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它居然用它身上的水,向我发起了反扑,害得我的衣服和眼睛上全是水滴。可我却咋会屈服于它这个“下马威”?便用力挤了挤它的头发,呼!完事儿!
第二关开始,我带着它那狰狞的面孔缓缓逼近地板拖地板。它无力地摊在地板上,可怜兮兮的。“啧啧啧!咋亦?放弃?不行,射出的箭没有回头路,坚持!”再说了,我可不能“见脏不救”呀!便持着拖把,东一下,西一下,这里拖,那里拖。纵横交错的水印在地板上画出了美丽的“画”。我抹抹额头上的汗,正准备欣赏自己的“杰作”时,心里暗暗想道:拖地挺容易的嘛!可是,当我抬起头时,才发现,“人算不如天算”,咋这么乱呀?不过,在我的字典里可没有“放弃”这个词,我越干越带劲,一鼓气把地板拖完了!终于勉勉强强过了这一关。
嗯拖地这件事儿,真带劲儿!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5
骑上单车,享受午后时光,太阳洒在脸上,有一些温暖,我边骑边看着风景。
那有一幢小房子,屋内升起袅袅炊烟,为清冷的屋子,添了几分烟火气。我开始我的旅程,这是我早早就想好的。
我想远离城市,远离喧嚣,远离那些遮了阳光和白云的高楼大厦,我想去看看农村的那些小村庄,看着他们辛勤地劳作,脸上却透着幸福的微笑,这种生活十分惬意。
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小城郊外。放下单车,看见了平静的湖水,我放松了下来,躺在草地上享受着温暖,看着湖水底下几颗彩色的小石子,几条小鱼,几许水草,仅仅如此……但并不会觉得单调。
静静的,仿佛这一刻,湖水把我心灵的污垢淘洗得干干净净,留下了那真正纯洁无瑕的内心。
想象着,傍晚时分,趁着夜色,和家人远赴村庄田野,冬日踏雪,夏日采花,你引灯,我寻路,闻花香,听虫鸣。能这样,真好。
临近傍晚,夕阳渐渐落下,我的心更加纯静。人总生活在一片嘈杂和繁忙之中,难得几分清静几分闲。为什么世人都那么匆忙,就不能慢下来,过好每一天吗?虽不能像古人那样,真正远离世间喧嚣,来到林中、隐在山间,但让心安宁,过着平静的生活,是不难办到的。
今后我不管身处何方,心始终要像今天这样寻找一片清静之所。
该回家了。我站起身来,贪婪地吸了吸这里的清新空气,骑上单车,往城里赶。我又要回归那个嘈杂和繁忙的城市了。
这次单车郊游,大概是我最惬意的一次周末放松了。忘却所有,只为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宁静。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6
暑假的一天,我妈妈突然说她要带我去游泳。我高兴地跳了三英尺高。出乎意料的是,一直把我“囚禁”在家里的母亲,仍然愿意让我出去。我很惊讶我的嘴巴能被拳头塞满。
说着,他迅速在箱子和橱柜中翻找衣服和设备。一天早上,爸爸妈妈正沉浸在我的机枪废话中。盼着星星和月亮,我们一家人终于来到了水上公园。
我迫不及待地想换上泳衣,带上我的追随者,准备下水。
不幸的是,我的鼻夹在关键时刻折断了。这真令人失望。我气得跺脚。那时,我迫不及待地想直接跳进水里,享受身边凉爽的世界。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个鼻夹。我很快带着它跳进了水里。
当我的脚尖触到水的时候,感觉就像一股寒气进入了我的身体,闷热的气息突然消失了。慢慢地,我习惯了冷水,并沉浸其中。炽热的太阳正与一池冷水搏斗。冷水的力量似乎太强了,太阳让它们自由摆动。
我躺在水里,享受着美好的时光。水波一层一层地在我脸上荡漾。即使朋友溅出的水滴落在我身上,我也不在乎。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我旁边的朋友并不想停下来。我突然站起来,用手提水。水以完美的弧线落在我的朋友身上。我的朋友也给了我一个银铃般的笑声。
过了一会儿,我上岸休息。看着被上面的水征服的人们,它是非常活泼的。就在我正沉浸在其中时,突然,一只狡猾的手用力推了我一下。发生什么事了?我身体倾斜,跌倒了。他的脸和手重重地落在水面上,与水“密切接触”。溅起了巨大的水花。回头一看,原来是郭的一个坏朋友。现在想想,我的脸和手还是觉得有点隐隐作痛!
那天下午,我又一次与水亲密接触。一句话描述道:那真是令人兴奋!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7
我从未想过,14岁的我可以站在英国北方皇家音乐学院的舞台上与大学生们交流我们中国的音乐。而在去年2月份时,一个机会的降临,我和我的伙伴们,带着音乐、带着中国少年的朝气、带着中国的朝气走上了这样一个音乐舞台。我真的做到了!
1月,我乐团的小伙伴们收到了英皇的邀请,去他们的舞台上演奏几首曲子。这事儿,可真带劲!一想到我们是第一支可以在国际舞台上演奏中国月取得中国少年乐团,我们都跃跃欲试。排练便紧锣密鼓的开始了,我们的首选曲目便是《春节序曲》,因为它既应景又极具中国特色。排练中,我们都极其认真。虽然组合中孩子的年龄差距较大,水平也参差不齐,但我们积极克服了这些问题。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在规划舞美的时候。“你们要投入演奏,要带动观众与你们一起参与!”老师的一声声教导在我们心中深藏。
这一幕幕场景使我们更加团结,音乐也因此融合、聚集、交错在排练厅内演出即将到来,我们一起到达了英国。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我们放弃了倒时差的过程。,在途中用演唱的方式将曲子“演奏”出来到达彩排厅,我们也在教授的帮助下将曲目的演奏进一步完善。
下午5:00,演出正式开始。我站上舞台,用英文向大家介绍了我们的乐团和《春节序曲》这首曲子。在观众们一双双期待的眼睛的观望下,音乐声响起了。“fafamire”经典的中国旋律抓住了不少观众的耳朵。极富中国味却又不单调的音乐在音乐厅中环绕到了慢板的地方,由我担任起了主旋律,而小朋友们便走向台前,手拉手随着音乐摇动着他们的身体。而台下的观众受到我们的感染也挥动起了手臂。此时的我心想:这事儿真带劲!我们竟真的能带动国外的大学生们一起参与到我们的演奏中来!而此时我们的音乐回到了最热烈的高潮,带着少年朝气、中国朝气的音乐再次在音乐厅融合、聚集、交错!“fafamire!”音乐再次戛然而止,但
观众们激动的神情和欢呼久久不能停息。我们心中的激动也久久不能平息,这事儿可真带劲!
站上国际的大舞台,完成我们中国音乐的传播,展现属于我们中国少年的朝气,将中国音乐发扬光大。如此光荣的事,我们这群中国少年做到了!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8
受姐姐的委托,我要照顾一只猫。养一只猫在身边是有趣呢,还是麻烦呢?要是“喵喵”叫的时候,我又该怎么办?一切都化作一个大大的问号,存于心中。
第二天,姐姐便将猫送来了,她名叫花花,顶着蓬松的白毛,仿佛像披着雪花的精灵;眼睛中掩藏的神,仿佛是从珠峰上流下的涓涓溪水,承载着山后星空的澄澈与深邃。想到接下来一个月的生活都将与宠物猫为伴,便按奈不住心中的兴奋。这事,可将真带劲。
我每天早上都在兴奋的找花花,引她站立,追她奔跑,为她梳毛,给她喂上一颗美味的零食,让她高兴也让我开心。
但有一天,意外便发生了。
我上课回来,不见花花接我,心中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找遍了家中,仍不见她的踪影。她不会跑出家里了吧?我将杂物间又翻了个遍,灰尘升腾起来,本有鼻炎的我变得更加难受,鼻塞到快要窒息。
我开始慌乱了,她不会被早晨来的空调修理工带走了吧?还是趁门开的时候自己跑出家了?不会从窗子上跌落下去了吧?种种最坏的'假设,仿佛都化作一把把铁锤,阵阵地,沉沉地捶打在我的心尖上。听朋友说过,猫没有方向感,找不到回家的路,跑出去就回不来的。上
我却仍存有一线希望。一口气冲上八楼,甚至找遍整个学校,我多渴望着她的突然出现,给我带来惊喜,我愿意原谅她的一切不是。
万念俱灰的我,被悲痛的眼泪湿透了全身。心中的恶魔讽刺道:“你不是很带劲儿吗,现在她丢了,全是因为你。”
我拖着因愧疚而沉重的双腿,回到家中,无力的躺在母亲的床上。突然,那久违的叫声从哪个角落里传了出来,细细小小的。这不是花花吗?我徒手移开了两米的大床,她像极胆怯的模样蜷缩在床后。那一瞬间,所有的难过与怨愤都被我的兴奋替代。我才发现,我竟爱她爱得那么深沉。
从天堂坠入地狱,到最后再次升入天堂,所有的兴奋与愧疚交织在心中,最终的圣光萦绕着我的上方,温暖的丝绸包裹着我的心。难道,还有比这更带劲的事儿吗?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19
黑白相间的琴键,磨损破折的琴谱,斑驳生锈的节拍器,正是这些物,拼凑出了我难以忘却的童年。
自我记事前,就对音乐产生了朦胧的喜爱,尤其是钢琴。肖邦、莫扎特他们所谱写出的经典,启蒙了我对钢琴的热情。母亲都曾无奈的说:“哪怕是听到洒水车上的钢琴曲,你也会不顾一切的爬到窗边,寻找声音的来源。”
稍微成长后,母亲便给我请了一位钢琴老师,并允许我使用家里旧但仍宝贵的钢琴。从此一个由五线谱与音律组成的童年开始了。
一开始,跟着老师学曲子,那些快乐、美妙的音符组合,融杂进情感的韵律,都让人如痴如醉。可随之而来的,便是重复乏味、令人痛苦的练习。此时的我,对钢琴少了一份热忱,却对多了一份逃避与懒惰。
随着对曲子的不断熟练,父母开始要求我参加比赛。在数以百计的观众前,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弹奏贝多芬《K454》,时间机械的流走,演奏也就悄然结束。出乎意料的是,观众们的掌声热烈超出了我的想象。人们对音乐的爱,对孩子的赞赏席卷而来。我只得重复着老师教导的谢礼,感受着这扑面而来的善意,喜悦油然而生,不禁自叹,钢琴真带劲儿。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钢琴的喜爱重新燃起,并且开始认真的思考钢琴曲自身的复杂与美好,发现那比单纯的练习更加美妙。
在练习《献给爱丽丝》时,老师指导我要如何发挥出这名曲中每一段的魅力。一三五段最为人知,但都有着感情的细微变化;演奏中,要从一开始便把自己所有的感情全部交出去,用速度与力度的控制抒发它。而在二四段,要像箭矢一般充满力量,也要如大河一般曲折婉转,用技巧登极峰顶,才能表现出他的独特。
在我自己弹奏《献给爱丽丝》时,我时常感到自己与世界的隔绝。手如船舵,心如水手,在变化无穷的音符之海里,手与心随着浪涛同步运动。低谷时内心像缓缓下落的斜阳,高潮时仿佛屹立云间的高山。起伏飘荡,摇摆不定,突然快步疾行,最后,全心全意的弹下六指并用的结束音。让燃烧的心,瞬间归为死寂。钢琴,可真是带劲啊!
现在对钢琴的爱逐渐淡泊,但每每回忆起自己弹奏《献给爱丽丝》的往事,就把它,献给自己的带劲的童年吧。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0
小时候做过的那些事,如天上的繁星一般多,数也数不清。而我认为,只有那件事才是真正的让我难忘。
那是在一个秋风萧瑟,夜色漫漫的晚上。我在床上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很是无聊。我爬起来,小心翼翼地推开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弟弟的房间把他叫醒:“弟弟,弟弟,快醒醒,姐姐有好玩的事情要去,你要不要去?”他醒过来说:“什么好玩的事情呢,我也要去。”“小声点,别把爸妈吵醒了。”“噢噢,我知道了。”
我和弟弟走出来,射着手电,一起来到一个小树林,那里有许多的灌木丛。我们找到带标记的那一个,说:“这里面有好东西,你要保证你不会去爸妈那里告状,我就给你。”弟弟点点头。我拿出来了,是一窝小猫咪,弟弟很惊讶,我说:“他们很可怜,无家可归。”弟弟说:“你不会想收养它们吧?”“嗯。”“可是爸妈不会同意的。”弟弟说。“我知道,所以我才要你帮忙。”我和弟弟把它们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我和弟弟开始实行计划。找到第一家了:“这位先生,它们很可怜,请您……”“对不起,我们不养猫。再见!”唉,没成功不打紧,继续找呗。我和弟弟找了一上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我想了一个好主意:把它们放到我们家吧,只要小心一点,不被爸妈发现就好。
接下来的每一天,只要我和弟弟有的东西都会分他们一点,我还会帮他们洗澡。渐渐地爸妈察觉我和弟弟不对劲,幸好被我搪塞过去了。
有一天我和弟弟回到家,爸妈拿出小猫咪问:“这哪来的?“我……我……”心想:他们是怎么发现的,这该怎么办?“我觉得它们无家可归,很可怜,想收养他们又怕你们不容易,所以……”妈妈说:“看它们多可爱,我当然会收养它们。”我大吃一惊:什么?要知道妈妈如此宽容,我们哪要费这么多周折!
从此以后,小猫咪也算我们家的一份子了。
善待小动物,播洒我们的爱心,这事,可真带劲啊!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或是短暂的,或是永远的。但当自己为这个梦想付出过,努力过时,不论有没有实现,至少回忆时,还会觉得这事还挺带劲儿的。
——题记
又是9月了,早已习惯的便是又到了背上书包,重返校园的时候,不过这一次还真不同,走进的是新的学校,认识的是新的同学,即使通过了军训,也还没有要好的朋友,但打破我对这一切充满新奇和激动心情的却是一场突然而至的考试。
数学试卷一发下来,我看到试卷上那几个鲜红的大叉叉,晃得眼疼。自认为学得最好的科目,居然还能有那么多叉,只能坐在座位上不知所措,看着窗外的雨景,听着窗外的雨声,许许多多的问题都在这一刻,飘飘悠悠地飞了出来,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发呆了。
“叮铃铃~”低头竟然有一张卷子,一边还有一摞辅导书,这是几个月前,嗯,还没有开始考试呢,只见我还坐在那张桌前,用着那支笔写着那张试卷。
那时的我正在为自己的梦想努力,不怕苦也不怕累,每天都安排好时间,8:30上课,11:30下课,吃饭半小时,然后再接着做题,每天都在不停的做着试卷,刷着题,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熬过来的。可那时并不觉得苦,累,反而有一种来自心底的动力与满足,我觉得我大半年的学习都没有这样短短的10多天学的辛苦,这样的对比很明显,却也不能说我大半年没努力学习,而是这10多天学的实在努力。
这或许就是那梦想的力量吧,就如那时想像着走在理想的学校里或穿着那学校的校服走在街上,那种走路都带风的感觉,便觉得真带劲,毕竟这都是自己努力的成果。
“叮铃铃~”又是这声儿,不过该放学了吧!走在小路上,这种走路带风的感觉,不错,可真带劲儿!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2
乌云散去,雨沧润操场,风抚睡大地。跑道上奔跑的身影,踩过刚刚积起的水洼。风吹散落叶,预想着未来的结局。跑啊跑啊,回到起点,跑啊跑啊,路经终点,跑啊跑啊,停了下来,走啊走啊,又跑了起来。
一圈一圈的,循环着,直至跑够规定的米数,才直到终点。对于那对于我来说漫长的1600米,到底要多少时间才能跑完?步子一步一步慢了。无法衡量的压力在头上徘徊,脚上也似乎扣上了沉重的铁链,一点一点的搏束我的行动。
一阵风,飞来,差点迷沙了我的眼,揉揉眼睛。一只蝴蝶在我面前乱舞,挥一挥手,将蝴蝶吆出我的视野。又跑了几百米吧,身后的教学楼传来了一首浅浅的不知名的歌。
最后两圈了,环视周围发现多了些奔跑的身影。我喘着粗气,踏着重步觉得下一秒就眼一闭,腿一软就瘫下去了。但看到其他人奔跑的身影,我怎可放弃?!“最后一圈了!加油!”体育老师高喊着!听到别人的加油,我怎可放弃?!已经七圈半了!我为何放弃?!
想着摔入终点。
敢问,少年的成长还要多少风雨的陪伴,还要邂逅多少春樱才能成就少年的倔强?無解。
无论是磕拌的石头,还是狂妄的风雨,只有跑过才知道,若无羁绊人生怎能丰富精彩?所谓命运,羁绊而行。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3
几天假日,让我忘乎所以,这不,我就忘了要读课外书,据说我们还要考试……
可是,这本书我一字未碰这可就恼火了明天就上学了怎么办?顿时,我犹如五雷轰顶,雷声炸在我耳边……对,就是现在!我扯了无数张纸,搓成条,到了晚上,爸妈关门睡觉时我偷偷用纸条把门缝堵起来,打开台灯在桌上看起书来,看的津津有味,一手摸着台灯开关正看到一个精彩部分的时候,听见妹妹哭,立刻关灯,翻身上床,蒙头躲藏。在这危急时刻,我还在用手表的微光看书。
妹妹似乎知道我在连夜加班,久久不愿停下她那动听的歌声,使我不得不一直躲在被窝里。几次探头吸气,几次差点睡去。但还依然看着书,这事也忒带劲了。哭声停后。
半晌,才又从被窝里出来,此时的我,像极了谍战片里的间谍,在查找有利信件。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我,终于把它搞定了。
忽然,我想起了老师说过要家长签字,惨,八十二难来了不过这可难不倒我,看我一顿操作如猛虎,0k!搞定!
这事,真带劲!带劲到我不想再做一遍。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4
在上个学期的寒假,老师布置了一个实践活动,就是做饭。我心想,这也没什么大事,就选在了星期五的晚上。
星期五的晚上,这是传统节日中秋佳节。这天晚上,我才发现做饭真的很带劲。
刚开始做饭,会有很多种困难,就选个例子来说吧:酱爆茄子。首先,要先把茄子切成一条一条的,放在一个碗里。然后呢,在放菜籽油,由于温度太高,油很炸,那又炸在身体上疼死了。我都被炸了很多次,就如白珠落玉盘一样。但我并没有放弃,一定要做好这一道菜。于是,又拿起我的"武器"准备将油给摆平。之后,又终于被我制服了。我高兴得连地板都被我跺得要塌了一样。最后再放我们家的"祖传秘酱",刚洒上去,那一股香气直喷出来,我的口水像黄果树大瀑布那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我看菜已经做了三个了,番茄炒蛋壳、酱爆,糊茄子、和非洲炸土豆。我才想到还要一个汤呢!说着,便带着"武器"直奔厨房。"做什么汤呢?"我自言自语的说道。"不如做一个白菜汤,这个简单。"不到30分钟白菜汤已经做好了。
这时,爸爸、妈妈、和弟弟已经回来了。他们分别尝了尝这四道菜,爸爸吃到了蛋壳,妈妈吃到了糊茄子,弟弟尝了尝了白菜,竟然是生的。我也尝了尝我的非洲土豆。哎,这的确是最带劲的一天。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5
时光如白驹过隙,慢慢地拔高我的身躯。我长大了。
——题记
长大的我渴望自由,想如一匹放荡不羁的野马逍遥,于是我向父母提议:我要独自去探望爷爷奶奶!起初,爸爸妈妈坚决反对,可奈何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最后不情愿地给我买好了车票。
第二天清晨,妈妈便已经准备好早餐,爸爸也买好了干粮,我欣喜地换好衣服,吃好早饭,便拿好行李和干粮和爸爸妈妈挥手告别了,他们坐在公交车上,透过车窗,我隐约地看到了他们那依依不舍的眼眸,心里竟也有一丝难过,但很快被激动的心情所埋没。
到了车站,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紧拽着箱子的把柄,走向了检票口。
我从包里掏出证件和车票,排在了队伍的末尾。等候之时,我感觉手心直冒冷汗,每一根神经都崩得紧紧的。很快便轮到了我,我把票递给阿姨,想尽快结束这一环节。“自己一个人来坐车啊?”阿姨满脸洋溢着笑容问道。我点了点头,回到:“嗯,真厉害,不过要注意安全哦。”语音未了,一股暖流涌入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最后直达心脏,这也缓解了我内心的惧怕与担忧。接过车票和证件,我谢过阿姨,径直走向安检处。
看着那一个个来自五湖四海的行李,被那巨大的口所吞噬,心里竟冒出钻进去的冲动。我学着别人的样子把行李起来,放进安检带,然后走到安检阿姨身旁的机器上。她便拿着一个不知名的棒子在我身上到处扫,扫得极其认真。
过了安检,我好奇地向后瞧了瞧,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令我为之震惊,出外的人真多!看着看着,我进入了神。突然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先是一惊随之反应过来。“这是你的行李吗?我看见都倒在地上也没人扶。”一个陌生青年说道。我愣了愣,然后一拍脑袋,赶紧接过箱子连说谢谢,心里则不停嘀咕:好奇心害死猫啊!
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我终于上了列车。找好座位,一位叔叔帮我把行李放好,便坐在了我身边,然后冲我笑了笑。还是好人多啊,我坐在窗边欣赏着风景,心里盼着早点见到爷爷奶奶。
终于到站了,我慌里慌张地拿好行李,被人流挤下了车。“在这儿。”只听一声呼喊,奶奶笑容满面地站在远处朝我招手。我奋力跑去抱住了她。
你瞧,这事真带劲,让人学会独立,虽然过程是那么艰难,但让人成长,让人开心!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6
光阴荏苒,童年的记忆大多已模糊,唯一清晰的是那年夏天莹莹雪花飞旋,思绪与之缠绵着又把我带回昨日攀登雪山的那一刻。如今想起这事,还是那么带劲儿!
小学毕业那年暑假,我与外婆爸爸妈妈一起前往四季如春的云南旅游。行程中最吸引我的一段便是在丽江爬玉龙雪山。“玉龙雪山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山,终年积雪不化,变幻莫测。它海拔5596米,目前能登顶的地方最高海拔4680米。山上风大气温又低,氧气稀薄,老人妇女若有高原反应或体力不支不要勉强登……"导游在车上详细地给我们介绍了雪山的情况,很快来到了山脚下。
八月的丽江阳光普照,山野的空气清新中带有一丝凉爽。我们一家四口先坐上我国海拔最高的旅游客运大索道。随着高度慢慢上升,厚厚的云层在我们的脚下漂浮着,田野、树林、河流也变得越来越渺小。远处白色冰川在云雾间若隐若现,颇为壮观!
过一会儿,我们到达了海拔4500米的登山大本营。这时天气突变,阴云遮住太阳的笑容,刮起了一阵大风。我连忙在短袖衫外面加了一件外套。导游笑着递给我一件租赁的厚羽绒服说“小帅哥,前面要靠自己爬了,山顶上得穿这件哦!”回过头他对75岁的外婆说:“老人家,你有啥不适吗?不想爬山可以在此地休息室里等他们的。”我和妈妈不放心外婆并劝她不可勉强。“我还不老,我没高反不适,既然都到这了又怎能半途而废呢?夏天能看雪景,这么带劲的事我得进行到底!”说着,她拿起羽绒服还潇洒的挥一下手对我们说出两个字“出发!”话音刚落,我对外婆产生了一种莫名的钦佩感。
我们随着游客队伍慢慢的踏上登山阶梯,一级一级向上登。我走在最前面,一心想快速登顶拿个冠军。可一连登了一百多级便有点气喘吁吁了。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再继续往上爬了一段感觉自己体力透支。看到路旁有块牌子写着:此处海拔4550米。啊?我才登了50米!看着直入云霄的栈道,山腰云蒸雾腾,险峻异常的气势令我望而却步。太高了!我有点泄气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这时爸爸已来到我身旁对我说:“加油!”妈妈扶着外婆也赶上来了。妈妈手里还捧着氧气瓶时不时地吸一口。倒是外婆精力最好,没出现不适。我对他们说出了放弃登顶的打算。外婆说:“你之前方法不对,登山要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加油!”于是在他们的鼓励下,我默默低头懒懒地跟在后边,心里盼望着这条路能变短多好。外婆回头又慈祥地笑着拉着我的手说:“乖小囡,你和外婆比赛看谁坚持到最后。”
越往上登气温越低,听说只有0度了,我们穿起了羽绒服戴上了帽子,手冻的缩进了袖子内,一霎那间过冬了。哈哈,寒冷居然让我打起了精神。“外婆,你行吗?要休息一下吗?”“我还行,胜利在望了!”外婆一边鼓励我一边前进。终于我们看到了最高点那面飘扬在狂风中的五星红旗,它仿佛正向我们招手,那是胜利的标志。我们一鼓作气登上去,来到了一块刻有“玉龙雪山4680米”的石碑前留影。大家心情豁然开朗,放眼望去雪山的十三处山峰犹如十三把利剑,在碧蓝天幕的映衬下,像一条银色的玉龙横卧在山巅。此时真体验到了“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气势。山顶上缓缓飘落了雪花,或飞翔或盘旋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导游也到达了山顶,对外婆说:“老人家了不起!这么高的山,这么大年纪还能登上顶峰,真是不多见喲!”外婆笑着说:“只要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是啊,只要有恒心,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没有征服不了的山峰。登山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时至今日,外婆的话语伴着“雪域仙山秘境长,无人踏雾拦苍茫”的壮观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时不时地涌现。每当想起它,我都想说一句:“这事,真带劲啊!”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7
“横,如同千里阵云,隐隐于天空,看似无形,实则有形。”那一行行洒脱奔放的痕迹,是一份惊叹,也是一份感慨。
“意在笔先”对毛笔字有兴趣,也许是因为从小受父亲的熏陶,也许是因为对毛笔字的好奇,我才会慢慢接触到书法吧!
刚学习书法时,我对她充满新奇,尤其记得第一次手握毛笔写字时的兴奋。学着老师的样子,可还是不知五只手指无处安放,他们就像五个醉汉一样,东倒西歪地去抓一根棍子,怎么也抓不稳,狼狈极了。
好不容易将手中的毛笔握好,将它蘸点墨,在砚台上调好,模仿老师的样子,在纸上写起来。没有想到,毛笔在老师的手下很听话,潇潇洒洒,笔舞龙蛇。而我的手已经开始轻轻颤抖起来,写出来的字像蚯蚓爬爬,又像一个个醉汉在打拳。这时,老师握住了我的小手,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几乎完美的字。“写毛笔字,首先不要急,要心静,这样才能在每个字中,找到书写的感觉。”在书法老师的言语中,我握笔的手渐渐不抖了。原来如此,欲练字,先心静。
看着字帖,我似乎找到了感觉,在宣纸上认认真真地写了起来。我将写好的字拿起来一看,发现每一个字都仿佛有了生命,如同一个个正在运动的人,有的在奔跑,有的在跳跃,有的在弯弓,有的在击掌,这让我对毛笔字的喜爱和理解又加深了。这事,真带劲!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一笔一划都自然而然,一气呵成。“预竖先横,预横先竖,横轻竖重。”看着跃然纸上的字,也有点颜体楷书的味道了。
我不仅钟爱端严重庄的楷书,更喜爱酣畅淋漓的行书。
宣纸上,墨汁留下来的印迹,是一排排行云流水的行书。如果楷书像一个运动员,那么行书就是舞动的舞者;如果说遒媚劲健的楷书是一位丰腴雄浑的将军;那么,秀逸多姿的行书,更像是一位武艺超群的侠者。一股浩然正气在其中呈现,力透纸背,一笔之下,点如高空坠石,撇如陆断犀象,折如百钧弓发,竖如万岁枯藤,落笔如云烟。我回过神来,看着手中这幅毛笔字,仿佛意犹未尽,将内心的感受由心底传到指尖。这书法,真带劲!
书法是一种使人心静到静心的艺术,使人从烦躁和浮躁走向安谧和平和,是中华文化几千年沉淀的瑰宝。学书法,这件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8
俯视着县城里的一条条小河与沟渠,不禁想起乡下那一条条清澈见底、围荡着小伙伴们阵阵嘻哈声的小河,还有那钓鱼的乐事。
放学后,我和小伙伴们约好拿着自制的渔竿,一盒蚯蚓,一个水桶,到我们常玩的地方——“兄弟河”那去。
我光着脚丫,走过一亩亩田地,穿过一片片小树林,悬过一根根独木桥,到达了河边,只见伙伴们拿着渔竿,全神贯注地看着水面,生怕把到手的鱼儿给跑了。
我熟练地拿出鱼竿,快速地装上蚯蚓,抛到水中。不一会儿,一只鱼儿游到我的鱼钩旁,左顾右盼,见周围没有什么疑点,一口咬了下去。我见了,立马提了起来,只见鱼在空中蹦哒蹦哒地跳舞。
我拉住鱼线,把鱼儿从鱼钩上取了出来,放到水桶里,一旁的伙伴见了,嬉皮笑脸地说道:“哎哟!今天有进步哦!”
“有本事你钓哟!”我不屑地答道。
“哼,钓就钓!”他今天没带鱼竿把我的抢了过去。只见他慢腾腾地从盒子里取出蚯蚓,随后把鱼竿抛入水中,还没到20秒就有一只偌大的鲶鱼大摇大摆地游了过来,一直在鱼钩旁游来游去。
“看我怎么钓鱼,今天我不把这条鱼钓到,我就不回家!”伙伴自信地说。
“记住你说的话!”我用带有藐视的语气说。
说时,只见那条鲶鱼猛地咬住了钩。伙伴一慌,连忙提干,那鱼竿弯得都快变形了,鲶鱼还一直挣扎着。
挣扎了一会儿,鲶鱼大概没力气了,伙伴把竿提起,拉住线,正要把它取下来。鲶鱼忽然“啪啪”向伙伴的脸上打去,随后挣脱了鱼钩,逃回水里。
我和其他伙伴见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听见阵阵笑声回荡在这条小河里。
只要一想起这件事就感觉真带劲,一想起那位小伙伴被“鱼扇了巴掌”,就笑出了猪叫般的“乐声”。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29
我独自在记忆里走着,里面一片漆黑,我,我努力找寻前方的方向。忽然,我发现了一缕亮光,我走了进去。——题记
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件十分刺激的事情,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让我不得不惊呼:这事真带劲!
那是一个晚上,爸妈都出去了,我一个人待在家里看书。这时忽然响起一阵敲门声,我下意识地就要去开门。但我的脑子里有个念头一闪:不对,爸妈有钥匙啊,怎么会打不开门?就算钥匙丢了,门前窗户暗处还有一把钥匙啊,他们都知道的,怎么会来敲门呢?
想到这里,我连忙把已经放在门把上的手缩了回来。这时一阵开锁声吸引了我的注意,敏锐的我注意到那声音不像是开锁,我惊出一身冷汗,心想不会是小偷吧。这下惨了,爸爸妈妈又不在身边,要不,要不打电话报警吧。不行,有按键声会被小偷听到的。一瞬间,我想到了我所有能想到的解决方法,却都被我一一否决了。
而就在这时,开锁声越来越大。我赶紧拉开电闸,做我现在所能做的---跑。我跑到门后,而这时门开了,屋内漆黑一片,我的心脏嘭嘭直跳,汗水不停从额头上冒出来。
不过我马上定了定神,站直了已经发软的双腿,撞了撞板,向前一步一步探去。我走出房门,发现那个人正翻箱倒柜在找什么东西,而且十分小心,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忽然他从包里拿出某个东西,月光一照那东西闪着白光,我的心凉了半拍,绝望地心想:不好,那莫非是一把刀,他肯定发现我了,要完了,难道我就要死了吗?不,我不想死!不,我还有机会可以暂时赌一把,老天爷眷顾我吧。我定了定神,掏出一只手机,对那个黑漆漆的人影说:“我已经报警了,束手就擒电,小偷。”
那个人影呆了几秒,随后便大笑:“儿子,我是你妈。”我也是呆了几秒,随后我又听见了熟悉的声音:“敢情你是把我认成小偷了啊,你妈我有那么像小偷吗?”我十分激动,跑了过去,没错,是妈妈,我开心地哭了。妈妈却小声嘀咕着,今天真的很倒霉,钥匙不见了,幸好有个开锁工人,竟然又这么黑,蜡烛也找不到。
我从亮光中走了出来,不由得惊呼: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0
时光的影子掠过,悄无声息间带走了些许东西,却在人们心里留下了深浅不一的印记。——题记
秋季的阳光染红了窗帘,仿佛贴上了红彤彤的窗花。风一吹,被雪染红的枫叶,便如同花蝶般蹁跹落下。
伴着飞舞的“花蝶”,出发野营去!我们一家四口带上帐篷,备好零食,说走就走在了路上。暖烘烘的秋阳晒在身上十分舒坦,真惬意,真带劲!
到了目的地,到处是秋的礼物。一片草地有些黄了,像蛋糕上一抹金黄的奶油。一条被红枫叶覆盖的道路,仿佛是仙人脸上的一抹胭脂,犹如一根红丝带系在地球腰间。好一场视觉盛宴!
赏完这番美景后,我们开始搭帐篷。父亲很娴熟地拆开,支起,钉钉。母亲铺着垫,枕着被。我与姐姐则蝴蝶般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真是带劲!
不知什么时候,那太阳渐渐往大山的身后藏。它像一颗惹眼的红玛瑙,又像贴脸上的红纱痣。陪伴它的是晚霞,那片片晚霞如同襟带般飘扬,映红了整片天,映红了家人的脸。终于,太阳在我们的欢笑中悄悄落下,它,要下班了。
夜晚如约来临,我们一家坐在帐篷里,欣赏着那皎洁的秋月。它没有太阳那般直接热情,迎面就是一股的炽热,它只是羞答答地飘在天上,躲在云层中,将出欲出,欲说还休。清清淡淡的光,却溢不住内心的欢喜,透过云层,偷偷照亮远方游子回家的路。难怪世人会赞月:“月是故乡明”“明月何时照我还”“我寄愁心与明月”……世人眼中,月是思念的象征。我则认为,她更是那美丽无暇、纯洁如玉的女神,只有像今天这样夜中静心等待、虔诚迎候,她才会与你邂逅。
秋季远行,并未有一丝寥落。家人的笑颜,炽热的日,清淡的月,十分带劲!
时光啊,时光,留下这一幕吧,让我在以后的岁月中品味吧!
这带劲的事,细细地别在我心里……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1
那天早晨,我奶奶和弟弟一起去乡下。说起这件事,那可是真带劲,真带劲,没有比这事更带劲!
到了乡下,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颗颗“战士”,挺立着。闻着一股清香的橘子味和与橙子味,原来我们是来摘橘子与橙子的呢!
我们每人拿了一把剪刀开始剪。首先我们看到奶奶这一边,“咔嚓,咔嚓”一刀剪断,速度极快,从一个橘子就快到了小半筒橘子。那个个金黄的蜜橘就如一个个小灯筒在筒里发光。再看到弟弟那边,呵呵,速度如乌龟。每剪几个在筒里之后又将手放在筒里,拿几个诱人的橘子,大口大口地吃。看来这小馋猫不吃不行的。最后来看看我,速度一般一般,不过,又有一只小馋猫来也,也在品味着橘子的甜蜜,说的人就是我自己呢!
过了大概有30分钟,我们歇了一会儿,摘了一大半的橘子,边拿着筒里的橘子边吃。那一小瓣一小瓣的,咬一口,甜甜的汁会甜到你牙疼。我们聊了一会天,又开启了剪橘子之旅。
慢慢地,慢慢地,我们沉浸在捡橘子之旅中,一半,一半,又一半。一大筐、一大筐、又一大筐。橘子里几乎被我们剪完了。
最后剩下的就是那些比橘子大3-5倍的橙子了。
橙子树比橘子树要少,所以用的时间比剪橘子要少,我们认真剪着,越剪越带劲,全程只听见咔嚓咔嚓声。鸟儿飞了过来,倾听丰收的声音。其他的树也非常羡慕,默默地默默地看着我们丰收的喜悦,我想它们心里在想着,也要让大家发现他的美貌罢了吧。在“大众”看着的情形下,我们剪完了所有的橙子。
我们把金黄金黄的橙子和橘子搬到屋里,我笑着说:“这仿佛就像一片金黄的果海。”把奶奶逗笑了,我们擦了擦身上的汗水,但一点儿也不觉得累,看这样带劲的活,又有这样甜蜜的果实,干啥想着那些累呢?
带劲,带劲,真带劲,没有比这事更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2
回想到在四川天天与鸡打交道的日子,真是感觉回味无穷。
在外婆家,最引人注目的不是那碧绿的菜畦,而是那小小的鸡舍。来到外婆家的第一天,便能在庭院里听见母鸡咕咕的叫声以及公鸡打鸣的声音。看见外婆正要在去鸡舍,我问外婆:“您去干干什么呀?”外婆说她要去鸡舍,掏鸡蛋呢。我便嚷嚷道:“外婆,您让我去吧,求您了!”外婆拗不过我,便让我自己去了。
来到鸡舍,打开栅栏门,一进去便能看见好几只母鸡,自己心里暗喜:看来今天收获不少啊!正当我要实行自己的“行窃计划”时,一只尾巴生得五彩缤纷、头上顶着硕大而鲜红的鸡冠的大公鸡看出了我的意图。它飞快地冲过来,冷不丁地啄了我一下。我疼痛难忍,狼狈不堪地跑出鸡舍。
我逃到庭院,扒着围栏,看见那只大公鸡仿佛打了胜仗一般,耀武扬威地叫了一声,高兴地扑腾着翅膀。而我则以失败而告终。连一只鸡也斗不过,我这算什么呀?
这时,外婆正拿了装着菜叶儿的盒子喂着鸡。我灵光一闪:“为什么不可用菜叶子来‘引鸡出动’呢?”我这榆木脑袋,真是不开窍啊!
说干就干,我拿着菜叶子,重回鸡的王国--鸡舍。那几只鸡看见我手上的菜叶子,争先恐后地跑过来要抢。我把菜叶子扔向远处,那只大公鸡也不甘示弱,与别的鸡打起来,结果“光荣负伤”---满身伤痕、一地的鸡毛。
而我则“坐山观虎斗”,等它们抢得不亦乐乎之时,我来了一个“趁火打劫”,一下子掏了五个鸡蛋。看着那只大公鸡也快摆平其它的鸡了,我见好就收,立马离开了这是非之地。这一招让鸡们措手不及。等它们明白过来时,我已经走远了。
大公鸡看到我拿走了鸡蛋,又气又羞,不停地撞着栅栏门,但只能悻悻地离开了。
农村的活,农家的事。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3
风轻花落地,时光踏着欢快的步伐悠然而去,留下深浅不一的痕迹。其中,便有一件件带劲的事。
独自坐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黑漆漆的,不免有些胆战心惊。加快脚步,急匆匆地一股脑向前走去。“啪”一声,路灯一下子全都亮了。那关却不是往日那般明亮耀眼,是那种淡淡的。诡异的风呼呼地吹来,柔柔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我缩着身子,突然见到路灯下的影子,毛骨悚然,抬头一看原来是个树影。
若是平常,兴许我还会诗兴大发,吟个“明月半墙,桂影斑驳”什么的,但我现在无论如何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那桂影又变成了鬼影,远处,一袭白色长裙披着长长的散发,踏踏,踏踏地向我逼近。这!这!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女鬼?幼年时看的恐怖片一下子往我脑海里浮现,历历在目。我吓得双腿直抖,悲哀道:“真是走多了夜路总会碰到鬼!”
这下可如何是好?我拔腿就跑,可是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怎么也动不了。怎么办怎么办?我忐忑不安地闭上双眼,心灰意冷地等着末日的到来。突然想到了鲁迅踢鬼的故事,我长嘘一口气,自我安慰道:“没事的,这些都是假的,没有科学依据,没有科学依据。”念着的这几句话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不是吗?害怕的都是心理作用的原因。
我心一狠,不管三七二十一,向前迈一步,两步,三步。起初,还是有些害怕,心像怀了一只小鹿砰砰乱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后来,便渐有成色,凭借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我胜券在握地迎上去,眼看我和那个“女鬼”仅差一米,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难道她要开始杀害我了,怎么攻击她呢?往四周瞥了一眼,看见路边的枯树枝,我一把拿在手里紧紧握住。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管你这妖魔鬼怪,先吃俺一棒!
“小朋友,你在说什么呢?这么晚了还不回家,爸爸妈妈会担心的。”什么?这“女鬼”的声音竟不似我想象般阴森森,反而清脆悦耳。我连忙仔细端详了她,居然是一位漂亮的阿姨。哪里有什么鬼,这下糗大了!道过谢,我灰溜溜地回家了。
岁月的洪流下有沙,有泥,有石头。而那金色的颗粒是一件件带劲的事,它们让生活富有情趣和画意!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4
暑期,一个慵懒的午后,暖洋洋的阳光细细碎碎地透过未拉严的窗帘撒在客厅里。
我和母亲相对而坐,一时无言。“要不咱俩来打个赌吧?”母亲突然笑嘻嘻凑过来。“您又要干什么呀?”我无奈地笑了笑。
“打赌呀”,母亲人是仍笑咪咪的说。“打什么赌?”见母亲认真的神情,我心中也有一丝丝的好奇心,浮了上来。“一人做一道菜,让你老爸评评哪个好吃!”妈妈竖起一根手指头轻轻点点我的额头,笑眯眯地说。“切,不公平!”我撇撇嘴“先不论做的好吃与否,我老爸肯定选你啊!”“谁说的?你老爸看到他闺女做饭,说不定直接选你了。”母亲也不服气,仍不甘示弱。“行,就那么说定了!”我咬咬牙应下了。
“唉,老妈,你做啥呀?”开始之初,我笑眯眯地往妈妈那凑凑,希望套出些“秘密”。“唉,我也不为难你,做个肉末盒子而已。”妈妈轻挑眉毛,一脸的胜券在望。“妈,你作弊!”我不禁悲从心生。母亲的肉末盒子做的那叫一绝啊!“什么作弊?你土豆小丸子不也做得挺好的吗?”母亲眨眨眼睛,一脸无辜。“切,玩不起就说嘛……”我叹了一口气,十分无奈。
我只好做土豆小丸子啦,首先我去除煮好的土豆的皮,放入大碗中搅碎,正当我吭哧吭哧奋力砸土豆泥时,偷偷瞄了一眼母亲,母亲正笑眯眯地将肉馅填入准备好的面皮中,见我偷偷瞄她,粲然一笑。
见她一笑,我更奋力地将土豆泥碾碎。心中暗想,这回非赢了你不可。想着想着拿来一袋温热的牛奶。哼,这可是我的秘密法宝。我心里暗想,加入一点热热的牛奶,土豆泥会更绵软细腻,再加入一点点的细盐,炸好出锅,不要太妙。
时间到!评委老爸早已坐在餐桌前,笑嘻嘻的看着我和母亲端上菜肴。“嗯……”一站在一旁的我暗暗咽下一口口水紧张万分。“好吧,我觉得这个小土豆丸子蛮好吃的……”“耶!”我得意的对母亲一笑。母亲只笑笑,眼里尽是宠溺。和母亲比赛做菜可真刺激,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5
人与人之间充满着爱,因为爱,我们才会相遇,才会互助。
阳光洒落大地,树木斜着腰,抖了抖它那金黄色的头发。桂花也从十里远的地方飘过来,鸟儿躲在花丛间玩耍。家家户户,老老少少全都赶趟儿出发了,抖擞抖擞精神,与大自然亲密地接触。
我看阳光正好,花朵灿烂,便也骑着自行车出去了。路上,有的人们正在摘桂花,有的人们在小河边散步,有的人们在树下边捉迷藏。好一片秋意!
风轻轻悄悄地吹过来,鼻子闻到一股清香,变得舒服极了,我心想,一直这样下去多舒服啊。
“啊”,突然一声尖叫,把我从思绪拉了回来。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位老奶奶突然间摔了跤,手中的橘子摔得满地都是。
正当我要过去帮忙时,身旁的人突然说:“很可能是个骗子,这走路这么平怎么可能摔跤呢?”身旁的人听见了,不敢去帮老奶奶了。过路人也是假装没看见,有的扭过头聊天,有的躲得远远地去摘桂花。
眼见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我的心中有两个小人在不停地争论。“人之初,性本善,你要去帮助那位老奶奶。”另一个说:“为什么大人都不去帮忙呢?那是因为他们被身旁人说吓到了。大人都不去帮忙,我们小孩子又能干些什么呢?”
在爱的滋润下,不断长大的我,从小到大只会接受爱。为了让更多人遇到爱,我决定去帮助老奶奶。
我将车推向前,停在老奶奶身旁,将她扶了起来,问道:“老奶奶你没事吧?要不先去医院看一看。”
四周的人都惊奇地看着我,那些人好像在说“你不怕她是骗子啊,到时候给大家来麻烦。”
老奶奶和蔼地说:“谢谢你,小姑娘。没事,你能帮助我,我已经十分开心了。只是这些橘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吃,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唉,不知道孙子会不会生气。”
四周的人脸都红了,个个上前去捡起橘子放入袋子里,并细心地看橘子坏了没,有些人问道:“老奶奶,我家有几袋橘子,要不给你。”老奶奶摇摇头,说:“吃太多橘子也上火,不用了。谢谢你们的关心。”
老奶奶并没有讹我们这些好心人,而是千恩万谢回家去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心头一热,世人还是好人多嘛!今天这事,真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6
“哇,雪下的真大啊!”我趴在窗台上,兴致勃勃的看着雪景。“姐,要不我们去大堤上看看吧。”“好呀,不过要先问问外婆。”
到了大堤,雪白的大堤变成了大人和孩子们的游乐场,到处都是一道道长长的滑雪印记,我们沿着滑雪的印记爬上了大堤,发现他们都在玩滑雪。而我们呢,什么都没带,只能眼巴巴的看他们玩滑雪。
这时,外婆不知从哪弄来一个游泳圈,递给我:“佳音,来,你用这个滑。”我接过游泳圈。腿一蹬,却不见动,再蹬几下,还不见动。后面的表弟不耐烦了,猛的一推,竟推动了,我还没准备好,就受了他这一推,吓的我腿都忘记抬。
我望着下面白茫茫的雪地,一时害怕就不由得飙起女高音,冰凉的风冲进我的嘴巴里,感觉嘴里含了一块冰疙瘩,凉风还不死心,一直碰撞着我的脸颊,直到停下来,像急刹车一样让我措手不及,往前一栽,摔了个狗啃泥,我艰难的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发现因为没抬腿,鞋都湿了,又整头发,真狼狈!
抬头向上一看,表弟正幸灾乐祸的看着我,在大堤顶上高兴的又蹦又跳,还冲我做了个鬼脸,我不屑地看了他一眼。
今天虽然很狼狈,但的确很带劲!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7
“滴——”一声悠长的鸣笛声划破山间的宁静,那回声变成优美的音律,在环山的小山窝里荡漾,袅袅炊烟与这声音绾成一条河,流向山的那边。村里人都知道,这村上的干部又来寻翠娘了。
翠娘正在洗衣服,听见这鸣笛声,翠娘顿了顿,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在围裙上擦干水渍,转身进入了黑漆漆的堂屋,拿出几个凳子,然后安静地等着,等着他们。
果然,那被碾成细泥的路上出现了几个干练的身影,他们走过田埂,绕过鸡舍,来到了翠娘家。书记一见到翠娘便说:“翠娘啊,赶紧把这高危房拆了吧!”翠娘没说话,把头埋地低低的,死死地盯着地面。书记又苦口婆心地说:“你看看,周围这几家,听要盖新房都乐呵呵地积极地配合工作,再等几天别人都要开工了,你却还守着这土坯房!”翠娘依旧低着头,但她却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唉——”书记无话可说的,只好摊了摊手,长长地叹了口气。“翠娘”,这时,帮扶人又发话了。“你看,这土坯房已经有好些年了,四处漏风也就算了,它也不像以前那样牢固了。前几天下大雨,为了这高危房,我们可是跑了很多次,生怕出一点事故。再说下夜雨的时候,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孩子着想啊。”
翠娘抬起头来,眼中盈满了沮水,“这些我都知道,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没有那么多钱来修房子。看见孩子在睡梦中被惊醒,我也很心酸了。但我穷怕了,更不敢奢望修新房!”翠娘紧攥着衣角,歇斯底里地讲出这些话。
“可,”帮扶人正想说话。
“行了。”在一旁吸着闷烟的村长打断了他。
燃着一两点星火的土烟,吐出大团大团的雾气,在空气中散发着呛人的味道,透过“雾”,村长认真地端详着翠娘——生活的压力逼白了她的几绺头发,发丛中还夹着几粒碎瓣儿的枯草,时间也硬是在她的额头、眼角雕刻了几笔,而她更黑瘦了。这哪里还有翠娘年轻时的风采啊,这是被贫困压断腰,不知所措的农村妇人。
“我们来帮你,国家和政府都来帮你了!”村长首先打被了沉寂。“真的吗?”翠娘微微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双手不停地抠着被磨破了的衣角。
“是的,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村长站起了,目光飘向了远方。在那里,阳光照耀着黄土地,土地上的高粱高举着火炬,燃出一片希望。
在村干部们殷殷关切下,翠娘的新房终于竣工了。一栋新房矗立在这个山窝里,红瓦白墙在蓝天白云的映照下,散发出琉璃般的光芒。
“滴——”鸣笛声欢快的在山间游荡。村长一行人又来巡察工作。翠娘连忙去迎接他们。
“房子还好吧,有什么欠缺的地方吗?”村长问。
“好,好,好,什么都好,国家政策也搞得好。这事,真带劲!”
喜悦荡在翠娘的每一道皱纹里。
这事真带劲初三作文 篇38
我的父母在沙田湖里养鱼,是出了名的养殖户。
刚放暑假没几天,母亲说道:“怎么啦?整天没精打采的,到湖里去帮你老爸的忙!”这不容分辩的口气,是母亲从未有过的。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都怪那张该死的成绩单!”
到了停泊在湖里的大船上,分配给我的任务是帮父亲“卷渔草”。
沙田湖上,只见渔民站在行驶的机船边,向不足五米深的水中斜插一根竹竿,不出半分钟,翘起那粗壮的竹竿,厚厚的墨绿的水草,慢慢地爬到了船上。这就是我今天要做的事,也是我从未做过的事。
午后三点多,骄阳似火。我看到汗珠从老爸黝黑的皮肤上滑下,心想:老爸真傻,难道就不会等到凉爽的时候再干?爸爸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说:“等?等到什么时候?等你想去做了,鱼都饿死了。”顿了顿又说:“今天还算好,有点凉风。从这时候到寒冬腊月,一天也歇不得!”
我低下了头,心想,真没劲!
“当心!”父亲大吼一声,我惊恐万分。抬起头来,不好,两船要“接吻”啦!我忙把船舵向里扳。错了,忙向外推。快!快!再用力!我使出浑身解数,才算逃过一劫。
可老爸若无其事地说:“你又把头低下去了?快抬起头,掌好舵!”
我挺了挺腰杆,抬起了头。这一抬头才知道,原来这地图上点大的湖可用“浩瀚”来形容。我有点睁不开眼了,但眼前的美景确实让我折服。
“是不是当人抬起头的时候眼前就开阔了?”在茫茫水面上,在广阔蓝天下,我堂堂正正地站立着。
过去的我,习惯于低着头,盯着脚,为掠过的飞鸟惋惜,因烈日的炙烤停止前进的步伐,因某一次的失误而消沉……而今身处广博无垠的天地间,过去的一切此时都已“灰飞烟灭”了。
夜幕下的沙田湖,正被温柔地浸染,一切趋于宁静平和。我品尝出了“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味道,白天的酷热已消失殆尽。湖面起风了,呼呼作响,我的每个毛孔都张开着,舒畅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挣脱枷锁的心真带劲!
此时此刻,我感悟到,体验生活,会收获广闊的胸怀,真带劲;参加劳动,懂得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真带劲;回望过去,把昨天当作拐杖,走好以后的路,真带劲!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需要写一篇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
看过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哪吒颠覆传统的形象,哪吒的大眼大嘴,浓厚的“黑眼圈”,不齐整的牙。还有那插在裤子里的手(不是口袋)以及沙哑的声音。与片中“魔丸转世”的形象十分符合,且别有一番趣味。那浓重的“黑眼圈”还让我想起了《刺客伍六七》里的伍六七。
除了哪吒之外,母亲的坚毅的性格也让我十分的佩服,片中的母亲怀胎三年还跳过门槛入府。丈夫去往仙界求助,孩子顽劣捣乱,世上妖魔横行。而她披甲上阵杀妖,回来后却仍有为母的柔软。刚柔并济,确实得我喜欢。
父亲也是我觉得蛮有意思的设定。在我记忆中李靖是一个国比家大的人,但是,在《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却表现出了浓浓的父爱,不得不说那一句“他是我儿”让人十分的感动。
《哪吒之魔童降世》里也有十分经典的台词,虽然有很多煽情的话,不过也有十分实在却又感人的话,比如:在哪吒将受天雷的时候,他没有说“爹娘孩儿舍不得你们……”或是“孩儿这一世幸成爹娘的孩子……”“爹娘莫想孩儿,孩儿会在天上看着你们的……”诸如此类的常见煽情台词。而是选择了一句孩子气的话“今天是我的生日宴,都不准哭哦。”
《哪吒传奇》对80后、90后观众的影响太深了,对于哪吒的形象也是根深蒂固的,但是这部《哪吒之魔童降世》之所以敢颠覆传统,就一定有其魅力所在。
《哪吒》确实足够好看,而且并没有脱离《封神演义》中哪吒故事的框架,只是在几个重要的情节点上进行了富有现代意义和人情味的改编,很有创新颠覆精神,同时,也没有偏离哪吒这个人物本身具有的叛逆与敢作敢当的性格,属于合理的改编范围内。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
1979年5月19日,中国第一部大型彩色宽银幕动画长片《哪吒闹海》公映。这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动画处女作,后来成了几代中国人的童年记忆。哪吒的形象也就成了“扎两个冲天鬏,光着俩小脚丫,踩的是风火轮,乾坤圈手中拿”的经典形象。
《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哪吒不再是我们记忆中熟悉的萌萌哒小孩,而是顶着两坨黑眼圈,玩世不恭的乱世“魔童”形象。
《哪吒之魔童降世》选择在李靖和哪吒这对父子的人设和关系上作颠覆。是以《封神演义》中的龙王水淹陈塘关和哪吒闹海故事展开:
讲述从小被当作妖怪的哪吒在孤独与误解中成长、逆天命而行的传奇故事。影片充满中国古典元素,反叛、战斗、成长的主题也为画风增添热血气息。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动画电影既严谨按照原作,又完全颠覆原作。这话并不矛盾,故事框架靠近原作,细节上又颠覆了原作。
笑点、泪点、燃点、影片节奏、分镜、视角、动态、感情线、故事结构、人物性格设定甚至配角到路人甲都有可圈可点的好看。尤其是形象和人物性格的设定,完全是颠覆性的好看的那种!
人物设定上,影片中会提现大小哪吒的对比,两者差异不仅体现在前后形象的变化上,更在于其对于命运的不同态度:屈服于人们的偏见还是与命运斗争到底。
而在故事内容上,哪吒从一个顺从世人偏见的“魔童”,到最后与命运顽强斗争,自身对于命运的态度发生转变。
被世人定义为“妖怪”的哪吒,用自己“生而为魔,那又如何”的态度,与命运进行着斗争。
在现实社会中,不少年轻人也在用行动去突破出身、环境的限制,成为自己人生中的英雄:打破命运偏见,不断勇敢蜕变。
在哪吒身上,似乎蕴藏着每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的年轻人的身影。看完之后真的觉得收获匪浅。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3
《哪吒之魔童降世》讲述的是,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将混元珠提炼成灵珠和魔丸,灵珠投胎为人,助周伐纣时可堪大用;而魔丸则会诞出魔王,为祸人间。元始天尊启动了天劫咒语,3年后天雷将会降临,摧毁魔丸。太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李靖家的儿子哪吒身上。然而阴差阳错,灵珠和魔丸竟然被掉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却成了混世大魔王。调皮捣蛋顽劣不堪的哪吒却徒有一颗做英雄的心……
不仅剧情颠覆,连人物形象也来了180°的大转弯。
记忆里的哪吒和敖丙,一个勇敢善良,一个作威作福,因闹海一事势不两立。
影片中的哪吒和敖丙,却成为了惺惺相惜的命运共同体。
一向以反派形象出现的敖丙,也终于帅了一回,化身为温润如玉的龙二代。
魔丸投胎为哪吒,灵珠投胎为敖丙,两人亦敌亦友的关系成为了影片最大看点。
哪吒的师父太乙真人也一改往日仙风道骨的形象,成为了大腹便便的快乐神仙,坐骑竟然是一头猪。向来是背景板的哪吒母亲殷夫人,也成为有血有肉的巾帼英雄。
有句港句,一口川普的太乙真人虽然改变很大,但成为了本片的笑点担当。夸张大胆的人物风格,增添了很多喜剧色彩。
当然,最大的颠覆,还是哪吒本人的形象。
疲惫的三角眼、深邃的黑眼圈,一副丧出天际的表情,这就是陈塘关的熊孩子哪吒。
生而为魔,不受喜爱,哪吒的童年怎一个惨字了得。众人对他避犹不及、侮辱取笑,让哪吒变成了一个缺爱的朋克魔童。
作为一部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成功颠覆了无数观众对于动画、传统神话的定义,成为适合全年龄层观看的国漫力作之一。对于成年观众来说,影片并没有单纯地把“正义战胜邪恶”的口号声嘶力竭地从头喊到尾,而是试图呈现出一个有着人类真实情感、内心徘徊于人性善恶交织的主角哪吒。包括哪吒在内的所有人物,都没有绝对的反派与正派,善恶存在于每一个人的身上。通过极具现实意义的角色设定,影片赢得了无数观众的共情。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4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由曾经打造过优质国产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和《大圣归来》创作团队光线彩条屋影业联合打造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中讲述了“熊孩子”哪吒的成长故事。电影将哪吒塑造成了类似毒液的“反英雄”,一身缺点但内心不坏,比以往的形象更加颠覆,亦正亦邪。
两个主角一个魔丸,一个灵珠;一个正,一个邪,“入魔还是成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低谷,哪里就有高潮。
哪吒之所以与众不同,就在于他浑然天成的反叛精神。不认命、不信命,我命由我不由天。
影片着重描绘的就是哪吒的成长主线:从玩世不恭的混世魔童到对抗命运的高燃英雄,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大部分神话故事,都免不了将主角形象“神化”,赋予他尽善尽美的人格。但《哪吒之魔童降世》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哪吒“人化”,让他成为优缺点并存的角色。
不同于传统神话中非黑即白的扁平人物,哪吒具备饱满复杂的独立人格。他的形象不断流变,经由不同的影视作品而焕发生机。
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便是——叛逆者。
回到《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到底在反抗什么?
反抗命运,“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从灵珠转世到天降魔星,前后落差可不止一点点。哪吒不信宿命论,只认定“你是谁,只有自己才说了算”,凭着一腔热血逆天改命。
反抗偏见,如果世人皆误解,不如独自对抗世界。面对众人的有色眼镜,哪吒开始独立思考生命意义,最终完成了华丽的蜕变。
叛逆者哪吒背后隐含的真正意义是:丧气人生,也不要失去自我。想要成为人生的主人,就需要自我觉醒。
如此一来,哪吒的人物弧光更为强烈,前后变身也更令人期待。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5
作为史上最坏的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一经点映就收获了超高口碑。
李哪吒(简称哪吒)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活跃于明代神魔系列小说名著《西游记》、《南游记》、《封神演义》等多部古典文学作品。
“哪吒”是具备广大群众基础的人物IP,创作这样的人物故事有一定难度,如何让影迷接受并喜欢《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国产动画,是该片能否成为2019年暑期档黑马的制胜关键。
《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导演(编剧)饺子非常聪明的选择了“哪吒出世”的切入点进行核心创作。神话人物(英雄)的起源故事,近年来颇受影迷追捧。讲述超级英雄从哪里来?怎么来?能够更佳地帮助民众理解人物故事脉络,为构建系列作品打下夯实的群众基础。
哪吒的出世在古典文学中基本都是一笔带过。比如《封神演义》第12回原文描写:“这位神圣下世,乃姜子牙先行官是也,灵珠子化身。”一句话具备非常强的想象空间。古典中讲到“灵珠子”贵为阐教的镇教奇宝,奉师祖元始法旨下世,为保周灭纣而诞生,本为哪吒前世,灵性巨大之宝珠,太乙真人掌中奇珍异宝,孕育仙胎之神物,后胎化肉球经三年六个月出道。
《哪吒之魔童降世》抓取了这么一句话,进行了110分钟的详细解读,让哪吒活灵活现地出现在大众面前,玩世不恭的哪吒也以独特的性格圈粉无数。
《哪吒之魔童降世》故事流畅、角色生动,虽然魔改,但整体路线还是以脍炙人口的大闹陈塘关故事为基础,且更符合当下文化价值。观感体验与大圣归来很像,笑料与热血并举。设定方面除了哪吒三件套外,山河社稷图、神火罩等设定都是源自封神的噱头,也有小云云、结界兄弟等可爱的原创角色。扎实的故事,生动的角色,饱满的情绪,炸裂的场面,这一切都构成了110分钟云霄飞车式的、畅快淋漓的观影体验,只可惜结尾大战意犹未尽,不算过瘾。至于画面嘛,制作水平早就不是华语动画的掣肘了,这更是有着美观造型和时髦特效的视觉大餐。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6
我今天终于看了好评如潮同时也是我万分期待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
“国漫”这个词被哪吒的大数据票房推到风口浪尖,一时国漫崛起的共鸣直指人心。整个观影的体验真的是泪中带笑,笑中带泪。如果你笑点高可能到了笑点你不笑,但是你却逃不过所有的泪点,因为有场景,有铺垫,有细节,有情感,有温度,有共鸣,一点一点的催促着你的眼泪,如此名正言顺,如此顺其自然。但是我个人觉得哪吒还真不是打情感牌。有情感,更是立意深刻,有对世俗成见的讽刺,更是呼吁“我命由我不由天”!
哪吒有两条主要的情感线,亲情和友情。
在父母眼里你的出生和存在永远都是正确的。有很多情节都促使人潸然泪下:李靖为了保全哪吒,不惜站在所有村民的对立面,李靖更是甘愿为儿换命;李靖夫妇为了成全哪吒快乐的三年,精心呵护着一个善意的谎言。一句我的儿,又一句吒儿,饱含了多少来自爹娘的爱与担忧。虽然龙族被称之为恶,龙王也化龙鳞为铠甲,给予敖丙最硬核的守护,保自己孩儿周全。可见父母的爱永远都是充满正能量的,给你希望,给你守护。“望子成龙”的殷切希望在这部影片中表现的也是淋漓精致,李靖夫妇希望哪吒被大家真正的接受,处处引之向善,那怕是“魔丸”;龙王希望敖丙可以升为神位,帮龙族逃离天牢,便从龙蛋就开始为儿筹谋,成为“灵珠转世”。
对于朋友只要认定了就绝不负你。原本命中注定的一善一恶,却视彼此为唯一的朋友,那怕是天劫,也心甘情愿一起承受。忘不了敖丙和哪吒一起踢毽子的.场景是那么美好。或许世间本就没有什么注定的恶。就像三字经中一开头就写到“人之初,性本善”。也像斯坦福监狱实验展示的那样,所谓的恶人都是从好人演变过来的。所以在成长的道路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清楚什么才是善,什么才是值得。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或许“成见”是这部影片的底色,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成见就像一把枷锁,牢牢的锁住了人们辨别是非的眼睛。即便哪吒救了小妹,任被认作是妖怪遭受攻击;敖丙心存善意搭救李靖夫妇,却在揭开面纱的那一刻,被众人称之为恶人;申公豹的那段独白又何尝不是一场悲剧,明明辛勤苦练却得不到仙位,只因其是个异类。真相在成见面前总是那么寡不敌众,当小妹伸出手去拉哪吒的时候,当小妹澄清哪吒打败妖怪的时候,当小妹叫哪吒小哥哥的时候,当小妹想和哪吒一起踢毽子的时候,这些小美好却一次次被“成见”撕裂的支离破碎。在“成见”和“真相”的战役中总是以多胜少的故步自封和盲目跟从,就像众多村民和小妹。幸运的是,在片尾中村民对哪吒和敖丙灵魂的跪拜,是否可以理解为成见终将大厦倾塌,和真相和解呢?
“我命由我,不由天”已让很多人热血沸腾。哪吒在电影中身世被冠以“魔丸”,一直被村民们称为妖怪畏而远之。可为什么大家喜欢哪吒不要不要的?我想或许在哪吒身上是不是总有那么一丝身影照进了现实?渴望有小伙伴陪着一起玩,高兴了就笑,感动了就哭又会故作坚强,委屈了还会闹小情绪,这样的哪吒不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孩子吗?明明承受着一些莫须有的成见,受尽了委屈,扬言着当妖怪给他们看看,却心中善念不灭,救下小狗,救下小妹,救下村民?明明想让村民接受自己,却假装不在意?魔丸不但不成魔,忠孝两全功不没!自己的命自己扛,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的倔强成就了哪吒。不认命也注定会成就像哪吒一样的人。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7
前几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说了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让我感触良深。
太乙真人被元始天尊委托将灵珠付与李靖三儿子哪吒,却遭到师弟申公豹破坏,阴差阳错,哪吒变成了魔丸出生,这就是上天注定哪吒将成为邪恶之人。但在父母和师傅的帮助下,哪吒不认命,最后,在陈塘关面临危机时,哪吒打败了敖丙,拯救了苍生,获得了认可。
在哪吒三岁生日宴时,申公豹告诉了他真实身份,只能活三年,劝他认命,不要再折腾。但哪吒想到了父亲告诉自己的话“你是谁只有你自己说了算,不要在意别人看法。”于是,哪吒决定做一个斩妖除魔,拯救百姓的英雄,虽然最后只留有灵魂,但他打败了想困住陈塘关的敖丙,拯救了百姓,喊出了那句惊天台词:“我命由我,不由天。”
不认命,这是哪吒教会我们的道理。但是,有些人早已认命,贫穷的人会说:“反正我穷,变富太难了。”肥胖的人会说:“胖是天生的,减不掉。”不爱学习的人会说;“这本书我看不懂,看了也白看。”这时我就在想:这些人,为什么不尝试改变自己的命运呢?
生活中,由于不认命而改变命运的大有人在。
《哪吒之魔童转世》的导演饺子就是这样的人,他开始只有一个小公司,生活无着落,靠母亲的退休金养活自己,连一个动作导演都请不起。自己就一笔一划的创作,连离家40公里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就这样,经过了5年的努力,他终于改变了命运,完成了创作。目前,《哪吒之魔童转世》已获得了41亿票房,占据中国票房排行榜第三,仅次于《战狼2》和《流浪地球》。
当你遇到困难,感觉熬不下去,要认命时,请想想哪吒、想想饺子吧。命运不由天定,而掌握在自己手中。
所以,不认命地去改变命运吧!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8
今天下午,我和哥哥姐姐一起奥斯卡电影院观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我非常喜欢这部影片,还从中学到了一些道理。
电影讲述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颗名叫“混元珠”的球修炼成了一个妖怪,后来,天尊用仙丹炉把它转化成“魔丸”和“灵珠”,并让申公豹的师兄——太乙真人把“灵珠”传给李靖即将出生的第三个儿子并取名为“哪吒”。但是,申公豹从中作乱,使“魔丸”进入到了哪吒的体内。哪吒出生时,当着全镇人的面烧毁了他们的屋子,所以大家都把哪吒当不吉利的人并惧怕他。有一天,被周围人排斥的哪吒结识了惟一的朋友——敖丙,他开始变得每天笑容满面。很快就到了哪吒的三岁生日,哪吒得知了他只能活三岁的真相和解开金灵环的咒语。随后,哪吒解开金灵环、暴露原形、大开杀戒。甚至连自己的父母和好朋友敖丙也不放过。天劫最终还是来了,恢复意识的哪吒先拯救了陈塘关,然后和敖丙共同抵抗雷霆,最终申公豹的师兄用法宝护住了二人的魂魄。
看完这部电影,我从中明白了两个重要道理。第一是不管我们怎么样父母都会永远爱着我们。作为孩子,我们要理解爸爸妈妈的爱,在有限的时间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孝顺他们,爱他们。第二就是哪吒说的“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我们,自己对自己有清楚的认识,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行了。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用过度在意别人的看法,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相信自己并为之不懈努力,总有一天我们会活出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我这个暑假里看过的最精彩的电影了!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9
今天我在奥斯卡建文影院,观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
电影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有爱护哪吒的父亲和母亲,爱闯祸但最终修成正果的哪吒,有正义感的敖丙,还有哪吒的师傅,忠诚的太乙真人。
刚开始,哪吒是魔丸降世,他像一个妖魔一样胡作非为,好几次跑出家门,祸害百姓,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妖怪。有一次,他救了一个小妹妹,是从一个恶毒的妖怪手中救出来的,可小妹妹的哥哥却认定是他抓住了小妹妹,还准备害了小妹妹,哪吒遭受了误解和侮辱,心里非常伤心,于是他动用自己的神力,把前来捉他的百姓全都打倒在地,幸亏大家没有受伤。等他的父亲和母亲赶到之后,知道了这件事,决定不许哪吒再出家门,只能在家里,哪吒很不高兴,但因为他天降神力,大家根本无法阻拦住他。最后太乙真人收哪吒为徒,教他学习降妖除魔的本领。
有一次,他把癞蛤蟆变了一个自己的假身,让假身漂在水上,而自己却变成自己的母亲来问太乙真人,哪吒学的怎么样了,太乙真人就去找哪吒,可是却发现哪吒躺在水上,太乙真人把哪吒捞出来拼命的按摩,这时候癞蛤蟆的毒气就喷到太乙真人身上,太乙真人被癞蛤蟆毒了一下,全身都长了很大的鼓包。这说明哪吒不是个普通的小孩儿,他从师傅那里很快学会了障眼法,害得师傅还以为他被淹死了。
哪吒以前虽然顽皮,但他坚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最终一身正气,打败了邪恶势力,修成正果。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0
今天,妈妈带我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在电影中的哪吒不再是那个我们所熟知的脚踏风火轮,头戴乾坤圈的风光形象了,而是一个顶着两个黑眼圈,玩世不恭的乱世“魔童”小子。
哪吒生下来便是一个脾气暴躁,爱玩的一个小孩子,但由于他是魔丸转世,所以陈塘关的所有百姓们都唾弃他、厌恶他,使哪吒有了弃世的念头,可是他的父母却很爱他,李靖将军为了能在他三岁过生辰宴那天,不让天雷要了哪吒的命,特求来换命符,以自己的命来换哪吒的命,而向来勇猛的殷夫人为了能救哪吒,每天都忙于斩妖除魔,为哪吒积德。也让我看到了李靖对哪吒的爱,其实哪吒一生下来就被爱包围着,虽只有两人,但也足够了。
但为什么身为灵珠转世的敖丙,与身为元始天尊的徒弟申公豹却最后变成反派呢?这也全是误解,敖丙是龙王的儿子,所以被误解。申公豹是妖族,所以被误解。但哪吒为什么最终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呢,那是因为他不信自己斗不过天,自己的命运为何由天来掌管。当我听到他说:“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听到这句话,全场人都泪崩了。是啊,自己是谁自己说的才算,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
如果你问我,人能否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也不晓得,但不认命,就是哪吒的命。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1
暑假时,我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哪吒阴差阳错变成了魔童,大家把他当作妖怪,认为他会祸害百姓,经历一件曲折的事之后,哪吒却成了大家的英雄。
“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只有我自己说了才算。”电影里哪吒说的这一句话,改变了他对自己的看法,也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从小好胃口的我一点儿也不挑食,因此长得比同龄人胖,班上的男生总叫我“小胖猪”。记得有一次,学校要进行国标测试,我在练习跳绳时,旁边的男生尖声怪叫:“孟小猪,才跳五十多下。”气得我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我向妈妈吐苦水,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宝贝,我们没权限制别人说话,但成为什么样的人,靠你自己去努力。”后来我向体育老师请教跳绳的秘诀。体育老师告诉我:“两手要平衡”“两腿绷直”……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我的跳绳进步到了一分钟128下。国标测试那天,同学们都对我刮目相看。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不管别人怎么说你,你都不用在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我们要成为自己的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