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秀学生奖励方案模板一
学校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特从办学经费中拿出一笔资金,设立“爱心助学”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对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学子给予奖励。并以此为锲机,激励更多学生取得更好成绩。奖励条款具体如下:
一、美院班分班考试时,第一次考试全校排名1、2、3名;第二次考试的1、2名;第三次考试第1名的学生免交美院班的学费;第一次考试的4、5、6名,第二次考试的.3、4、5名,第三次考试的2、3、4名,免交进美院班的一半学费。
二、分班后,每次月考各班总分第一名的奖100元,各班第二名的奖80元,各班第三名的奖50元,或美院班前十五名,综合班前七名。
三、设立“进步奖”:对每次月考进步显著的同学给予奖励,奖金50元。
四、对作业完成优秀的给予奖励,盖有“留”字章的两张速写奖5元,一张四开的作品奖5元,对开的奖10元,全开的奖20元。
五、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良好行为,除公开表扬外,另给予2—10分奖励。寝室大扫除搞得很好的,奖寝室每人1分,被评为文明寝室者奖寝室每人1分。
六、对长期严格遵守画室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且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精神文明奖”,奖金100元,(每班1——2名,学习期满兑现)。
七、优先录用本画室毕业、专业成绩突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担当助教工作。
以上奖励,旨在鼓励,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刻苦学习,整体提高专业水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优秀学生奖励方案模板二
我校XXXX年秋季初一新生计划招生480名,10个班,每班48名。
为鼓励和褒奖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小学毕业生,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出台以下奖励方案。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学费优惠300元:
1、思想品德好,在五、六年级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和奖励的,如县级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
2、学习能力或潜在能力较强,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学期成绩全优,或语数英学科为优秀;
3、综合素质高,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获得市及市级以上奖励或国家有关资格证书。
二、凡参加入学综合素质检测,在全部考生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成绩列前20名者,可以享受学费优惠。
具体如下:成绩列前5名的学生,免收学费;成绩列前6至10名的学生,学费减半;11-20名的学生收取70%。
操作办法:因学校的入学综合素质检测是分批组织的,因此,录取学生先全额交费。9月1日正式开学后,由初中部汇总、审核,在9月10日前把奖励金发放到位。
三、为鼓励农村地区优秀学子,实施我校“教育扶贫”政策
彰显我校“善”文化的办学理念和大爱情怀,对除城关镇、城郊乡、王范回族镇以外的15个乡镇,通过摸底调查,乡镇中心校提供成绩证明,确认在乡镇中排名前3名的学生,免收学费。
以上奖励,只计单项,不累加。
学校实行学生综合素质多元评价与学业水平多元评价政策,支持和鼓励学生的个性成长与全面发展。学校对所有初中学生平行分班。进入初二年级后,还有新的奖学金政策奖励各类优秀的学生。
激励学生奖励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精神,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校内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各类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二、设奖目的
1、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2、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竞争意识。
三、获奖条件
1、优秀学生
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校内外表现如一。有理想、有进取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意志坚强,举止文明。期末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智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效果明显,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 期中、期末的成绩考试科目均在85分(含85分,含85分,语文可适当放宽到80分以上)以上,考查科目均在85分以上。
体育:坚持锻炼并有自锻能力,体育成绩为优秀。
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大扫除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和心理均健康。
2、优秀学生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学生的条件
(2)担任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忱;工作效果良好;在班内有一定威信,能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评选范围为班委会、团支部成员。
3、“校园之星”单项奖
在文学、文艺(音乐、绘画)、科技、体育、文明、助人、劳动等方面有专长或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且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
四、评定办法:
1、各项奖励均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候选人按规定填写登记表。
2、候选人征求班主任、各任课老师意见。
3、年级组评定,政教处审定。
五、几点说明:
1、学校各类表彰的学生均应在班级、年级表彰基础上产生。
2、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
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以臻完善。
激励学生奖励方案2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有些学校或者班级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会根据情况制定一份奖励方案,下面便是关于提高学生成绩奖励方案,欢迎查看~
提高学生成绩奖励方案(一)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每学期分期中奖励和期末奖励两次对学生成绩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一、成绩采集
1.期中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中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2.期末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末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
1.集体奖:班级学习优胜奖每年级8名
文理科各取班级总分平均分和总及格率排名前2名。
2.个人奖
(1)总分等次奖
文理科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单科状元奖(文理科分别计算)
凡考试单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中获第1名者获单科状元奖。
(3)学习名次进步奖
考试总分50%及以上且总分排名较上次考试进步20名及以上的前10名同学获此奖项。
三、奖励方式:
集体奖颁发奖状,个人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考试有违纪的学生不在获奖之列。此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提高学生成绩奖励方案(二)
稳定生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的根本。为激励莘莘学子志向高远,从我做起、奋力拼搏,为引导有志学子脚踏实地、潜心学业、博学善思,为稳定优秀学子理性选择、争先夺魁、成就学业,进一步落实学生的奖励机制。 具体发放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
小学一至五年级,中学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按小学、中学分别设立总分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一(198分以上,含198分)、二(196分以上,含196分)年级总分依次取前三名,三、四、五年级依次取前五名,小学阶段总分应达到优秀,中学阶段应达到良好指标。如出现并列情况一、二年级取前三,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五数量不变。(若总分在指标以下即使进入前五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2)按小学(三~五年级)、中学分别设立单科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三名,中小学单科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如出现并列情况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三数量不变。(若单科成绩在优秀分数线以下即使进入前三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单科奖励具体分配:
三、奖项评选要求。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秀或良好。
3.学生若有逃学、无故缺旷或者严重违纪现象,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四、奖励形式。
1、组织表彰会议。
2、授予称号。
3、颁发奖状及奖金。
4、号召全年级学生学习。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年级按期末考试统一考试科目,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若干名。
2、认真批改试卷,认真统计分析(及时上交教务处)公正、公平地对待每 一个学生,必要时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