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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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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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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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
那一次的回忆至今我都还牢牢记在心里,因为那是我最晚回家的一次。我为我那一次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但是我没有办法改变我已经犯下这个错误的事实,我只能让自己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错了。
那天下午放学,小伊对我说:“我家里没人,我有些突害怕,你能陪我一起写作业吗?”接受到朋友的邀请我的心里高兴极了,但是仍是很犹豫——我的脑海里闪过父亲平时一而再,再而三叮嘱的话:“放学后不能在外面玩,一定要回家!”但我看到小伊正用期待的目光望着我,我的心便软了下来,就陪她写一会吧,就一会,父亲要是知道我是为了帮助同学,一定不会说批评我的。
一进小伊的家,那摆设得整整齐齐的书,映进了我的眼帘,就在书架的旁边有个玩具海绵宝宝。小伊告诉我,那个海绵宝宝一有见亮光会说话。她答应我,写完作业就让我玩上一会。我和她写完作业一看表已经8点了,啊!这么晚了父亲会说我吗?唉,反正都晚了,何不在这里玩个够呢,玩一会海绵宝宝再说。……
我走出小伊家,星星已挂满了天空,道路上一片漆黑,树这时也发出怪叫,那边的草丛中好象有一个东西,会不会是……我不敢再想,脚下步子不由得加快了,我只想赶快到家。
来到了楼下,恐惧消失了但心情却没有半点放松。父亲会是怎样呢?是一脸愤怒的表情?还是在等着我,要扬起大手掌打我呢?我真想像孙悟空一样,有七十二变,那样我就会拔下一根毫毛,让它变成我,去见父亲。幻想终究不能成为现实,我必须要独立面对自己犯下的错。心想父亲要是打我就打吧,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教训。我敲了门,父亲开了门,他一怔随后说一下子将我搂在怀里:“宝贝,你上哪去了,担心死父亲、母亲了。母亲出去找你,现在还没有回来呢。”我支支唔唔的回答:“我去同学家写作业并且玩了一小会儿。”父亲说:“以后你看娃娃,我领你去,你不要再这样了,你可是我们的牵挂。“以后要晚回家一定要要告诉我们,不要家里人为你担心好吗?”父亲语气严肃并为什么没有严厉批评我呢?难道说他原谅我了?,而我心里却无法平静,我只顾着自己快乐,竟没有顾及家里人的感受,我真是自私啊。
父亲的话就像一盆冷水瞬间泼醒了我,这一次晚回家的经历让我明白了父母对于我的爱。对不起,父亲母亲,我让你们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种错误来让你们担心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
那是一个冬天。
暮色苍茫,天上一轮明月早已高高挂起。繁星点点,照亮了整个夜空。雪,正在飞舞,很美,像是盛装出席的精灵。那天,我和朋友出去玩,整天心情都想是沾了蜜汁。面对好久不见的朋友,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我和她东看看西逛逛,两人都保持着完美好心情!
下午,我俩正坐在咖啡厅里闲聊。突然,电话铃声划破了这美好的宁静——噢,原来是她妈妈。我不知道他们讲了些什么,但我看见挂掉电话后她不再像刚才那般神采飞扬,反而整个人是郁郁寡欢。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爸爸妈妈临时有事,要很晚才能回来。我安慰她,让她别担心,可她却摇摇头“不,你不知道,我家就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不住这儿。你也知道我胆子很小的,不敢独自一人在家。是啊,那这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怎么办呢?我总不能去她家啊,不然我怎么跟我爸妈交代!纠结了一个下午。转眼间已经夜幕降临。看着她可怜的样子,又想起曾经她对我仗义相助的种种事情,我心一凛:朋友有难这点忙都不帮,你还是人吗!
“没事,别怕,我陪你!”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看见她不似刚才那样忧郁了,我的心情也就好了很多。可转念一想,我随时答应了,可我真的可以这样做吗?算了,不想了。朋友有难,不去帮她,“天理难容”!到了她家后,我因心虚不敢直接给爸爸妈妈打电话,就给他们发了一条短信,也不知道他们收到没有。她爸爸妈妈回来时,时针已指向八点。在和她及她的父母告别后我匆匆离开了。路灯下,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走在雪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回过头看,雪地里我的脚印忽深呼浅,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烦闷地抬起头,周围的树都早已落了叶,只看见光秃秃的树干,了无生气,真丑!
揣着忐忑不安的心回到家,果然不出我所料看见妈妈沉着脸坐在沙发上。不等她开口,我就抢先一步说出了整个事情的的前因后果。随后我家“老佛爷”的脸才逐渐从僵硬变得柔和。“好,我知道了,这是特例,下次不要再发生。”呼,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地。
透过窗户,窗外的大树虽早已落叶,枝干光秃秃的,但穿上雪衣后却有别样美丽。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
那一天给了我很多回忆,我至今都还难以忘怀,那天应该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了!虽然我一路上都是战战兢兢的,很紧张,也很警惕,但是最后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情,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事情到底是什么情况呢?不要着急,听我慢慢跟你讲吧!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那一次爸妈由于工作忙无法接我,所以我独自回家了。下午放学的铃声响了,但老师依然没有要下课的感觉,这堂课一拖再拖,直到天完全暗了下来才布置作业放学。由于是冬天,受白天短而黑夜长的影响,所以天上一片黑暗。谁有亮起路灯,但还是不如白天看得那么透彻。从小胆小如鼠的我,更是不敢轻举乱动。
在那条通往家的路的前方,我犹犹豫豫。正当我不知所措时,突然想起某年在动画片中听到的一句话:“害怕只是一种感觉,勇敢面对它就可以了。”对呀,害怕只是一种感觉,不要去想它就可以了,我不可以退缩,再说也没人可以帮我。
尽管努力不去想,脑子里还是不由自主地闪过那些在电视上播放的坏人,心就更害怕了。那条平时看似普通的路,在现在看来是那么的漫长。那条本来奔跑的很快的腿,在此刻宽出一部都是那么艰难。
一步一步小小翼翼地走着,突然前方的人把我吓了一跳,让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又紧张起来。会是坏人吗?会是谁呢?我该怎么办?但这些问题却没人可以回答我。咦,眼角瞥到肩上的书包,一个主意悄然诞生。
近了,更近了!我倒吸一口气,不顾一切的把书包砸向那个身影,然后飞奔似的跑回了家。
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我发现他的衣衫有些不整,可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赶紧将我智斗坏人的经历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爸爸。爸爸笑了一下,笑得有些不自然。原来,那个身影就是爸爸,他忙完工作后看天色已晚,便怕出什么事,就来接我。
后来每次讲到这件事情,爸爸都是苦笑,没想到被我当贼了……哈哈哈!不过,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一定要沉着冷静,思考对策,勇敢面对,不要畏畏缩缩的,这样更有可能给了歹徒可乘之机。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4
屋外宽大的停车场,总有着来来往往的车辆。街旁昏黄的路灯洒在被洁白的雪织成一件狐皮大衣的路上。微微飘落的雪花在本来喧闹的空气中增添了几分静谧。
寒冷的空气冻的我打了个寒颤,我揉了揉因骑车而冻红的鼻子,鬼使神差的停在了这里。望着无人破坏过的雪地,不忍心把这美景抹去。有几只小猫小狗从上面轻轻飞奔而过,不发出一点声响,只留下了几只可爱的脚爪印,似绘成了一幅腊梅图。找个地方随意停好了自行车,小心翼翼沿着路边走过去,直到绕着停车场走了一整圈,才鼓起了勇气似的抬脚走了上去。
“嘎吱”清脆的声响传来,不禁使我为之一振,兴奋的像小孩子一样奔跑了起来。清脆的“嘎吱”声连成了一支悠扬动听的圆舞曲,回荡在冬季寒冷的空气中。打着车灯的一辆辆汽车飞快驶过,“滴滴”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像是着急回家一样。而我依旧沉浸在优美的歌声中,无法自拔。走着走着,不知过了多久,身上积起了薄薄一层雪花,给我黑色的羽绒服上点缀了圣洁美丽的雪绒花,使原本暗淡的色彩有了些许生动与活泼。
蹲下身去,捧起一捧白雪,凉丝丝的触感弥漫在我的手心。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直到化为一摊洁净的水珠。我玩心大起,用手,用脚,用一切能用到的部位堆积雪堆。满头大汗地跑了许久后,高高低低的雪耸立。坑坑洼洼的地面像月球的表面一般。用双手把其中一堆雪拍打成长方体,用手指点出一扇扇窗户,又把一些多余的碎雪块做成一堵高高的围墙,几个尖尖的穹顶,让一座不怎么漂亮却精致的城堡拔地而起。圈出一个小圈做些小花,热气球,用纯白干净的雪做出一团团飘渺的云团。如同顾城在《给我的尊师安徒生》的散文中写的:“没有旗帜,没有金银、彩绸,但全世界的帝王也不会比你富有,你运载着一个天国,运载这花和梦的气球,所有纯美的童心,都是你的港口。”
如此美的天国之景,为何没有人驻足停留哪怕一刻呢?看那些低着头埋头赶路的行人,那些飞快驶过的车辆,也许,只是那一颗颗童心被繁忙的工作抹去了吧?
依依不舍地站起,拍拍身上的碎雪,推着车子向小院走去。
回到家里,明显比平时晚了许多,但父母的脸上依旧是温和的笑容。桌上热腾腾的饭菜,在寒冷的天中依旧冒着滚滚的热气……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5
这天,放学了,天阴沉沉的,乌云们把身子抱成一团,好像是在相互取暖。一道闪电,把它们惊散的零零碎碎。雨就这样毫无张扬恶作剧般说来就来了。
屋檐下,是一群避雨的路人,也许这场大雨打乱了很多人的计划了。我和一个小女孩也加入了这个队伍之中。
看着拥挤不堪的躲雨的人,我不由的奏起了眉头,郁闷的跺了跺脚。开始抱怨起来:“这个鬼天气,要不是下雨,我早在家吃着香喷喷的米饭了,真是……”
雨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好像还越来越大了,它亦是使出浑身解数,砸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屋檐更拥挤了。因为无聊,我和旁边的小姑娘聊了起来。小姑娘扎着一马尾,机灵可爱,笑起来特别的甜。
不知不觉,我们谈起了爸爸。
我说:“我爸每天都会来接我放学,但今天……”说完,我生气的嘟起了嘴。低头,却见她有些羡慕地盯着我看。
只听她说:“我爸他不是每天来接我放学,但我却知道他很爱我。每次吃饭,他总是不说一句话,不停的给我夹菜,看着我吃,我说今天的菜太好吃了,他总会开心的笑着……”女孩说着这些,脸上洋溢着一脸的幸福和满足,让身边的我也感觉到幸福还有感动。所以,那些藏在我记忆深刻的点滴,那些被我忽略的点滴,一起都涌上心头,我更想这时如能见到爸爸,该多好。
爸爸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不爱说话,但在我面前笑起来特别像个孩子。
爸爸工作很忙,但却每次都会抽空接我放学。
爸爸很怕麻烦,但却每天给我煮好丰盛的早餐。
这些原本幸福的痕迹,却都因为我的习以为常被忽略被抹去。
嗯,今天爸爸没来,肯定是有事耽搁了,我这样对自己说,突然心里温暖起来了。
小女孩的爸爸来了,父母俩走向雨中的那一幕,我突然很羡慕。这个爱女儿的父亲和这个懂父亲的女儿,牵着手一起走向回家的路。一滴雨落在我的脸上,我眯起了眼,享受着这滴甘露,我想我是幸福的。
“余婧”突然,背后传来一阵耳熟声,我连忙转过头,奔向雨中那模糊不清的身影。
“爸爸!”
这天,我也和爸爸手牵着手,走向回家的路。暮色中,我感受到了幸福,我也知道了什么是幸福。其实每个人都被幸福光临着,只是你没发觉。
这天,我回家晚了,但幸福却早早来临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6
“快去写作业!”爸爸严肃的说。我一边疲惫的放下书包,一边应和着,一万个不情愿的走进书房,无奈的摊开了作业本。“真是的,都星期五了,后面还有两天休息日呢!就不能让人歇一歇?”我心中暗暗的埋怨。
夏天的热浪从窗外袭来,爸爸仍在不停的唠叨着,我越来越心烦,心头兴起一种莫名的燥热。忽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我要先出去透透气。于是,我推开门,头也不回的出去了。在街上漫无目的走了一阵,来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公园,我在长椅上坐了下来,看着来往的行人匆匆的走过我面前,看着一个个小孩子拍着皮球跑来跑去,看着老人们三五成群的聊天……,我心中的烦躁之感渐渐平息,似乎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过激。这时,路边的路灯亮了,我意识到自己该回家了。
走到楼下,猛然感到一丝的紧张,楼道里的灯光依然是暖暖的黄色,但不知怎的,像是在无声的谴责我。从家里窗户上透出的灯光,透出那么一丝焦急的气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人——会是我吗?好像被什么东西追赶着,我三步并作两步,飞也似的回到了家里。
打开门,只看到妈妈在沙发上坐着,手里紧紧握住手机。听到我的开门声音,妈妈猛地扭过头,看到是我回来了,似乎松了一口气,声音颤抖着说:“哎呀,可算回来了,去哪去了?赶紧给你爸打电话,他到外面找你去了。哎呀,真是让人操心。”接过妈妈递来的手机,我感到有些湿滑,原来是妈妈手上的汗水。一阵惊讶和愧疚涌上心头——我竟然不知不觉出去了那么久,还让爸爸、妈妈为我担惊受怕。
看着我有些发呆,妈妈决定自己给爸爸打电话,她一边和爸爸讲话,一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到。家里的灯光又变得的温暖和平和,驱散了空气中的紧张气氛。望着餐桌上微微冒着热气的晚餐,我的心里又升起一缕热热的感动。
也许你可以让朋友等待,也许你可以让爱人等待。但是,请永远不要让父母等待,因为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未经打磨的石头,一下一下的在父母心上,划过、划过。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7
完蛋了……
现在是6点15分,距离老妈规定回家的时间已经超过了15分钟。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朋友家里做客,但突然下起了小雨,我便想在下大之前回到家,可是刚到小区门口,雨势便加急了,风像要把人卷起来似的,我只好躲进屋檐下。
我在大雨拍打的屋檐下,焦急地来回踱步。冲吧!就算淋成落汤鸡,也总比回家挨骂要好。刚向前移了一小步,雨点却更加肆意地大声高歌,在空中密密地织成一张不透风的网,似是要把笼罩在水膜之中。无奈,我又缩回了角落。
看了一眼表,已经七点了,雨终于温柔了些,我鼓起勇气冲进雨幕。刚迈下台阶,就听到熟悉的声音,有人在喊我的名字,该不会是……
我惊疑又害怕地转过头,发现妈妈站在那里,在风中微微摇摆,凌乱的发丝和微红的脸颊,使她看起来有些狼狈,单薄的外衣,让她轻轻颤抖。
她一见到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抬起手就要瞄准我的背部挥下去,我害怕地向后撤了一步,并用胳膊迎了一下那摇摇欲坠的巴掌。果然,那巴掌只是轻轻挨了一下我的胳膊边儿便收了回去。她不住地碎碎念:“约好了6点回家,现在可都7点35了,你怎么这么晚回家也不知道先回个电话?你知不知道我和你爸爸多着急?”颤抖的声线和冰凉的指尖告诉我,她在害怕……
我和她一起走着,在前面的十字路口处看到了爸爸。“你看我们还怕在路上错过你,特意兵分两路来的。”妈妈叹气道。爸爸正焦急地张望着,待我们走近他,才发现他身上早已湿透,也不知道那是雨的杰作还是汗的晕染。他看到我后暗暗地松了口气,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拿走我身后的背包后又沉默地将他的温暖的外套递给我。
我的眼睛立刻泛起一层水雾,撞向地面,又滋润了心田。
我想过回家后的种种情形,可能是责骂,是哀恸的埋怨,是关心的问候……唯独没想到这样,可这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些责骂也好,埋怨也好,关心也好……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爱我吗?我静静地走在最前面,任泪水在脸上流淌。
感谢爸爸妈妈流水不逝,落日不息,繁华落幕,我陪您们落日流年。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8
那天,我回家晚了。
太阳把仅剩的微光留在四周的高楼上,高楼上的玻璃反射出的金光格外刺眼。时间却仍马不停蹄地奔走着,毫无停下的意思。
时间这种东西,它看不见,也摸不着,但你能感受到它的确存在于这世间。
一笔一笔,眼看着分针就要时针交汇了,我急得手心直冒汗。
再等一等,求求你了,我还差一点点。我第一次如此不想听到放学的钟声。
慢一点,再慢一点。
“丁零零,丁零零……”欢快的铃声如期响起,下课了!
我焦急地抓起订正好的卷子冲上讲台。“老师,请看……”我紧张地盯着老师的红笔在我的卷子上移动着。“这里要改……这里……还有这里……去改吧。”我心急火燎地回到座位上,绞尽脑汁地回想老师上课时所教的内容,但脑子却像是乱成了一团浆糊。
此时同学们都在理书包了!糟糕!要排队了!可是我还没订正好,可我越着急越是想不出答案。
我看着分针缓缓地跨过时针,秒针更是马不停蹄地一直追赶着。
“被留下一般大多是后进生。”我脑海中一直有这么一句话在回荡。因为他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功课,他们会被父母知道学校的一切,他们回到家中可能会被责骂,他们……
当第四稿被退下时,我感到我是那么不争气,我竟成了就要成为大家眼中的差生了。委屈伤心的泪水积满了眼眶,但我不敢让老师看到我的泪水。我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字,脑袋也仿佛停止运转。
直到太阳快要藏起它的面容,我才终于订正完自己的试卷。迈出学校大门那一刹那,不争气的泪水终于大方地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我心里满是愧疚,因为我令老师和母亲失望了,我不敢想回到家后后母亲会说些什么。天边最后的一点光线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我回家后该怎么做呢?母亲也许会问:“你今天怎么晚回来了?”我如果告诉她我被留下来了,那她一定会很失望。还是说大家都被留下了?
不不不,说谎是不好的。
如果我回去母亲还没到家,我是不就可以保守住这个秘密了呢?想到这,我兴奋的搓搓手,大步地迈开脚步。
不过……万一爷爷奶奶告诉她了呢?
一路上走走停停终究到了家,我不安地打开门,说道:“妈妈,今天我回来晚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9
那年,我还在上小学。六月,刚刚结束期末考试。走出校门,呼吸着带有烈日温度的空气,我真想大玩一场来放松自己。回到家,妈妈说她要再留在学校两天,判卷子。听了这个消息的我,心花怒放!以往每到过星期我都要回老家,几乎没有和同学玩过。现在我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和我的“兄弟们”疯一场了!
兴高采烈的我,迫不及待地向妈妈发出了出去玩的请求。走之前,妈妈叮嘱我早点回家,但我刚踏出家门,就不知把她的话抛到哪里去了。
我立马召集众兄弟在公园集合,当时才三点多,河水很热,我们便先去河滩抓鱼。声势浩荡的我们,卷起裤子,人人拿一张渔网,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向清凌凌的小河。在一个池塘里围堵,提上来一看,果然跳跃着好几只闪着银光的大鱼,还钓了一只墨绿色的小乌龟。可谓空手而去,满载而归。接着,我们去了南山脚下的果园。我们一个接一个地翻过铁丝网,偷起了果子。那时的我们只顾自己乐呵,哪里还顾及过这果实背后的艰辛?干完这些,太阳已经躲进了山的背后,好兄弟们都回家了,只留下了我和老张,我俩是朋友中最疯的两个。
我的兴致依然不减,怂恿他去和我玩游戏,他当然同意了。很快我们坐在位子上开了机,戴上了耳机。没有什么顾虑,我和他疯狂地玩了起来。通关时,我们激动地大喊;失败时,我们又十分沮丧。那种疯狂的感觉,至今都记忆犹新,历历在目。突然,我口渴了,想去喝点水,顺便看了一眼墙上的表,顿时我吓了一跳——已经快十点半了!我也顾不得和朋友打招呼,穿上衣服就跑!一路奔跑到家门口,心里忐忑不安,犹豫不决,到底回不回家?终于下定决心,反正回也得回,不回也得回,还是回吧,回吧!
轻声走进门,看见妈妈在就地来回走动,坐立不安的样子。看见我回来了,她一阵欣喜,可转眼就阴沉下来,让我面壁思过去。“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你让我去哪里找你啊?——”渐渐地妈妈的话中带着一些哭腔。我感受到了妈妈很生气,但也感受到了妈妈浓浓的爱。
那是我回家最晚最晚的一天。曾经考试时不会写“乐极生悲”的意思,如今我总算领悟到了它的含义!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0
幸福与关爱不是好言相劝,更不是温和细雨,其实幸福近在咫尺,可能就在来的路上……
那天,寒冷刺骨,风呼呼地灌进厚厚的衣袄内,豆大的雨珠砸在手上,轻微地疼。
“没带伞,那可怎么回家?”我拿起手机,打给爸爸“喂———爸爸,我没有带伞,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吗?”“你怎么天天丢三落四,真的是,我没空,让你妈去接。”“嘟嘟嘟———”还未等我回应,对方已挂线。转而打给妈妈“喂,女儿,妈妈在小学接你弟弟呢,不然等没有雨的时候你在自己走回来吧。”又是一阵“嘟嘟”的挂线声。
心中不禁有些烦闷,在这寒冷的冬天,我竟感受到一股无力涌上心头,原来,他们在意的是工作和弟弟,这么大的雨,何时才能停?走回去,还要吃饭吗?
肚子饿的咕咕叫,头如烫手山芋似的,我又累又饿,蜷缩着蹲在地上。
校门口的人廖廖无几,大树两旁的黄叶纷落一地,心好凉。自从弟弟出生之后,他们对我的关爱愈少,发怒也只对我一人。
心中越想越不甘,越想越伤心。泪水啪嗒打在地上,雨与泪交织在一起,已经分不清何为雨何为泪了。
天渐黑,树萧条,凄凉。
我站起身,漫无目的地走着,我要走去哪?哪是我的家?来到小区,家家户户的光亮着,我的家却暗着,了无温馨。
家家户户都有欢声笑语,喷香的饭菜萦绕在鼻头,鼻头一酸,他们可能去哪里玩了,也不管我饿不饿。
就在我恍惚失神时,头顶上多了一把伞,响起了爸妈焦急的声音;“怎么了,淋湿了都,我们去找你,你都不见了。”我哽咽着,闪着发红的双眸,可怜兮兮。
弟弟手中提着一堆零食,眨巴着大眼睛“姐姐,饿了吧,我们给你买了吃的。”泪水盈眶,是我错了,我不该错怪了他们。
原来一家人在一起,到哪都是家。家家户户的灯都灭了,唯有一盏灯为我点燃。
躺在床上,被子暖烘烘的的,弟弟的大眼睛,闪透着天真无邪,爸爸的关心和呵护,让我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就算全世界的门关着,灯灭了,但是我家的门会一直开着,灯会一直亮着,等着我回来,不管有多晚,还有笑容……
那天,我回家完了,但是我在雨帘中手握了一份沉甸甸的关怀与幸福,让我在迷雾中寻到光明与温暖。
幸福虽然来得来得迟了些,但总算策马扬鞭地赶到了。还不算太晚,总在我需要的时候来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1
天空中,一轮皓月、几抹晚霞、几点繁星,点缀在夜色灰暗的帷幕上;道路两旁的路灯,或明或暗懒散地眨着眼睛。天黑了下来,夜幕已然降临。
下学了,我手在口袋里揣着,戴着帽子,向家走去。经过一中车库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嘿,嘿,嘿!”的声音。我抬起头,只见赵宏铭在自行车上看着我,“带着钱没有?”我道:“没有。”他露出一丝笑容:“我请你吃烤肠吧。”我心里虽然很想吃,但还是对他说:“不用了。”这时我的肚子十分不情愿地发出了“咕~咕~咕~”的哀嚎。他拉着我的手说:“没事,反正是我请你。”说完,我被他拉到了烤肠摊前。“这可是你说的,我可不客气了。阿姨,两根烤肠。”我抛弃了所有的矜持,兴奋地说道。
月光下,“秘制烤肠”的灯还在摇摇晃晃,我看向灯下,只见那位阿姨拿出了一包肉泥,倒入了烤肠机上。立马就有一些油点飞溅起来,落入另一个香肠槽内,旋即沉入油底,发出了“啪擦,啪擦”的声音。阿姨又拿出了半截煮玉米,从上面剥下许多玉米粒,放在案板上。一粒粒饱满的玉米粒在灯光下显得十分的剔透,宛如金黄色的翡翠,圆润清澈,秀色可餐。
随着她的手起刀落,那一粒粒玉石,瞬间变成泥状。把在烤肠机上的肉泥拨开,倒入玉米泥,把烤肠封了口。又在另一个香肠槽中刷上一层油,掏出半截玉米,又拨下来许多玉米粒,把肉泥倒入碗中,将玉米粒放入,把碗中的东西给绞碎,做成了玉米肉泥。肉泥从粉红色慢慢变成了黄色,就如同纯度不高的金泥,灯光下显得闪闪发光,接着阿姨将他放入了香肠槽里。
被灰色笼盖的天气好像有点发?,在灯光下,一位妇人正在一辆三轮车前,我看向灯光下的烤肠机上,有两根烤肠即将成型,油“滋滋滋”的响着。玉米烤肠的外皮发出了金色,在灯光底下闪闪发光,外皮上有的地方焦的发棕,有的地方熠熠生辉;肉肠,粉红的外皮已成为淡红色,有的地方是焦的,有的地方鲜嫩无比。
穿上竹签,挤上番茄、千岛、沙拉酱,撒上了孜然,递给我们。我俩一人一根,一口下去,外皮酥酥的,嚼劲十足,各种酱料为烤肠增加了味蕾上的奇妙体验,犹如在一个美食王国中舞蹈;肉是真的肉,与玉米配合起来可以说是最佳搭配了,吃完过后,令人回味无穷,好吃极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每每回忆起来,犹有余味在心头。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2
那天,轮到我们组值日,可我却因为中午与母亲拌嘴而没有告之。夜幕悄悄降临,我推着自行车朝家走。
一阵风刮来,伴随着嘈杂的人声,我的心情也十分失落,如五味杂陈。路上行人渐渐少了,我也放慢脚步,心里一边责怪着自己,一边又抱怨着母亲:她不会质疑我?是否再一次朝我训斥责怪?或责备着我没能按时回家……。
路灯忽明忽暗,我知道,快要到家了,步伐更加沉重而缓慢,一时没想好怎样面对母亲。
安置好车子,我习惯性地摸摸口袋:“嗯?”忘记带钥匙了,一次又一次地摁门铃,回应我的也只是一片寂静与黑暗。“咋还没回来?”我把书包扔到一边,顺势坐在地上,楼宇门早已失修,我在昏暗里静静地坐着,听到自己的心跳加速,“他们肯定是去找我了,要是早点回来,是否不用让他们着急?”我一遍遍地埋怨自己,不知不觉,泪水流过脸颊,母亲往常照顾我的一点一滴不停地脑子里回旋……
心情糟透了,冷风不停地吹着,风干了泪水。我抱住一团,过路的邻居都异样地看着我,仿佛是一只被抛弃了的小狗;循着高跟鞋的声音望去,看到的终究是一个个陌生的身影。
忽然,一串熟悉的钥匙声传来,我抬头看看,那身影似乎疲惫不堪,缓慢地走来,我知道那是母亲回来了。待她看清我时,我曾准备硬着头皮听一顿教训,却没想到被一只大手一把揽入温暖的怀中,只听得她忍着哭声道:“你个臭姑娘,这么晚才回家,着急死我了!”母亲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肩膀,但紧紧地抱着我。要强的我趁她没注意时擦干眼泪,低头说道:“值日晚了,快回家吧!”
她拉着我的手走上楼去,那背影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关爱与内疚,我也紧紧拉着她的手,“妈,我我……错了。”回复我的还是一阵沉默,就在我认为母亲再不会回应我时,她一句“母亲只是担心你,希望你早点平安到家!”这语调平平地话,却在我内心点亮了一盏明灯,驱散了所有的不安与自责。我用力地答道“嗯,知道了。”似乎习惯了平常就任性的我,母亲稍显惊讶地愣了一下,继续拉着我往家的方向,我好像听到她内心满足而欣慰的笑声。
那次,虽然回家晚了,却深知母亲对我浓浓的关爱,从那以后,我尽量改变自己的性格,尽量不与母亲顶嘴,只要想起那天,心中就充满了温暖与自责。母爱是伟大的,它可以包容孩子的一切无知与任性,我再也不会让母亲担忧,我要学会对母亲多份理解,多份关心。那晚,虽然回家迟了,但很值!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3
“叮咚……”,随着我的手按响了门铃,门打开了,是妈妈。妈妈一脸愠怒和焦急的看着我说:“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看着妈妈的脸色我没有吭声,直接跑进了屋子。妈妈看到这情景,也没有管我去做饭了。
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憋(忍)不住告诉她,我看见明珠广场上的人在义卖,我看见了白欣,她说广场上的人在为身患白血病的人做义卖,我就帮她了。
那天放学我背上书包,走出学校的大门,像平常一样向着家的方向走去。黄昏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沐浴着阳光,草被风儿吹动。我路过明珠广场,看见有人在卖书籍,有人在卖美味的食品,有超大的面包,还有的人在卖衣服,有儿童的,有中年的,还有老年人穿的。他们都在大声的叫卖着。
大哥要买面包和薯片吗?卖枕头,卖枕头都是有助睡眠的枕头。这样的声音我不知听了多少遍。忽然我看见了在把一本本书放好的白欣,我走向白欣面前,叫了一声“白欣”。他抬起头看着我,我问白欣“你在发什么?怎么舍得把你珍藏的书放在这里卖呢?”他说他正在做义卖,经过他耐心地说了一遍过后,我知道原来他正在为身患白血病的人贡献一份力量。每过来一个人,我们就会问问他要不要买书。
我坐在餐桌前继续讲述着,妈妈给我盛的热腾腾的米饭,心里酸酸的。妈妈看见我要哭了说道:“是妈妈错怪你了,快吃吧!多吃一些。”我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今天的米饭格外好吃。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很久,可那次我回家晚了,我一直没有忘。志愿者的精神就像一颗美丽的种子,早已在我心中萌发,它是人世间最美的花朵。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4
从电影院里走出来,虽说电影内容十分精彩,可我来不及回味,因为回家的心情有些急切。
外面十分凉爽,我哈了一口气,又搓了搓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那日是农历十月二十四,妈妈的生日。
我开始加快脚步往家赶,害怕自己错过妈妈的生日。
空气中夹杂着浓浓的凉气,风也刮得很大,我没有顾忌,将电车的电门拧到了最底,在这孤寂幽静的街道上仅仅我一人在空旷的大街上飞奔。
还好,路灯们都很仗义,知道我怕黑,兢兢业业地照亮着我回家的路,同时还有耳旁的风和头顶的月亮一直陪着我,直到我到家为止。
推开家门,院子里一片漆黑,透过窗户能看见客厅里点点微弱的烛光。我停好车子,走入了客厅。
打开屋门的一瞬间,一股暖风便扑面而来,我轻轻关上屋门,借助生日蜡烛发出的微微的光,找到了沙发,坐下。屋里空调未关,感觉暖洋洋的,原本冰冷的手也热了起来,茶几上还有剩下的半块生日蛋糕,蛋糕旁有张卡片,上面写着一行字,我把它放在烛光旁,那行字,清晰可见:把蛋糕吃完,吃罢了,就早点睡吧———妈妈。
我拿着卡片细细端详,这行字的末尾还画着张笑脸,我盯着这张笑脸,用手轻轻抚摸着卡片,嘴角微微扬起却再也合不上了。
我打开灯,端起蛋糕,开始含着眼泪大吃起来。
我仔细品味着蛋糕。奶油甜的恰到好处,酸酸甜甜的水果也美味的不拘一格。真的让人回味无穷,甚至不想在洗漱时将空中奶油的味道洗掉。
吃罢,十二点多了,此时已经是农历十月二十五了。
片刻后,我回到客厅,拿起桌上的卡片,拿起笔在卡片的背面也写上了一行字,又将它从门缝塞进了爸妈的房间。
卡片的背面写着“妈,祝你昨天生日快乐,十月二十五。”在这行字的后边我画上了一串红心和一大一小两张笑脸。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5
“好无聊啊,又不想午休,又不想看书。”我自言自语道,正想去拿本书装装样子,却听见了朋友那熟悉的脚步声。
“来了,来了。”我说道,便拿起绳子就去开门。
“走,我们去‘断木林’里玩儿吧。”伙伴陈晨说道。我们两个就又叫上另一个伙伴,一起去林子里。
阳光洒在村间小道上,泥泞的小路上充满了熟悉的阳光的味道,转眼间,便到了林子里。
林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密密的树叶笼罩着这块乘凉胜地。那林间的沟道、缓坡、平地和那松软的,天然的,荫凉的,能容纳三个人的洞依然没变。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小路、断木、沟壑上。
我们三个按照先前的计划,把那几棵倒的树中挑出两棵。真替它们悲哀,马上就要成为我们营帐的主要材料了。一阵折腾后,我们便把它们悄悄地运到另一个林子里,为的是不让大人发现。
“嘿!绳子拿出来吧,准备开工。”伙伴说罢,便用几根木头撑起一个架子,掏出身上带的黑色网布,随时准备开工。我拿出绳子,将那撑起来的架子固定好,吁出一口气,总算把第一步完工了。
我好似一名负责的哨兵,时不时地望着远处,以便万一被大人发现后我们能及时逃跑,也防止有小孩来捣乱。
把遮阳的网布挂上后,我们三个便在地上铺了一块足够大的塑料布,将饮料全部拿出来,便开始往嘴里灌。
休息一会儿,我们便开始在帐内挖挖洞。待到挖完后,我们就将各自包里收集的木桩取出来,往洞里一个挨一个埋。一个个也不闲手脏,就挥舞着空饮料瓶来庆祝。
看着我们三个自己做的营帐,心中有兴奋,有快乐,有激动,脸上露出满满的成就感。
一阵轻风徐徐刮来,一个伙伴说:“天似乎换衣服了,你们看。”“还开玩笑,哈哈,看我收拾你。”“还有我。”……
结果,那天我回家晚了。
“说吧,又干什么坏事了。”家长询问道。
“嘿嘿,就不说……”我边跑边说,心头却完全被快乐侵占,久久无法恢复平静……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6
大概是两年前的一天了吧,那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夜晚,我至今还记得,那个苍老的背影......
那天,我蹑手蹑脚地上楼,轻轻地打开门,悄悄地走进去,再轻轻地关门,尽量不弄出一点声音,但是,今天妈妈的耳朵就像装了一个探测器,刚关上门,就听见一句:“你终于回来了。”
“对对对啊,你你们,饭吃了吗?”我紧张得都结巴了。
“还吃什么饭啊?爷爷去找你,还没回来呢!”妈妈突然提高了音量,大声说。
“什么?”我惊讶地瞪大眼睛。
爷爷一向是最疼我的,他去找我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是,外面刚刚下起了雨,现在还没回来......
“他去了多久了?”我紧张地问。
“四点半出门,你算算?”
我看了一眼钟表。“六点半”我轻声说,“两个小时了。”我沉默着回到房间,放下书包,拿出作业,提起笔来,想静心写作业,但眼睛一直往钟那边瞟。
七点,七点十五,七点三十,七点四十五,八点......
我终于忍不住了,跑到窗前,紧盯着楼下。外面雨已经停下,地上湿漉漉的一片,门前的几棵树在风中扭动,企图把身上的水抖抖干净。黑暗中,我看到一个人影,迈着大步子,矫健地向前走着,但又略显苍老,那是爷爷!我说不出话来,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我给爷爷开了门,他一见到我,脸上的愁容就消失了,惊喜又有些责怪地说:“哦呦,你去哪了?我找了你好久了!从学校到家里,再到其他地方,急得我差点喊你爸就要报警了!哦呦......”
我眼中溢满了泪水,说:“我到叔叔家了,你不要担心了,好不好,我没走多远......”
“以后可不要这样子喽,你看还找你找那么长时间,以后不要去哪儿了,等着我来接吧。”爷爷皱着眉头说。
“嗯嗯。”我点了点头。
自那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不喜欢在人前露脸,却喜欢在你的背后默默地为你付出......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7
天黑,灯明。
那天,我出去和同学玩一玩,放松一下心情。
我是一个细心的人,发现妈妈不是很在乎我了,特别是有了她的第二个宝贝后,对我,就更是无所谓了。像我出来时,跟妈妈说出去与同学玩,妈妈的注意力一直在妹妹身上,完全忽略了我,我站在门前有半分钟,妈妈才注意到我,我把出去的事给妈妈说后,她也只是“嗯”了一声,以前不是这样的,妈妈会叮嘱我很长时间,记得我还因此烦过妈妈,而现在,少了唠叨,我却觉得一点儿也不适应了。
愤愤地摔门而去,找到同学,不知怎的,遇见同学后以往的怒气竟烟消云散了。游公园,骑双人车,去商场,逛游戏厅……各类娱乐项目一个也不放过。而同时,随之而去的,还有时间,分针一圈又一圈,陪伴我的是欢乐。
我与同学一路打打闹闹,终于想起了时间,这才猛然发现天已经黑了,路边的灯微微亮起,六点多了,该回家了。与同学告别后,恋恋不舍地踏上回家的路,可在这时,当我走到路口时,我看见了那个站在不远处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妈妈。母亲转头,也看到了我,她快步向我走来,扬起手……我以为会很疼,但并没有。妈妈指着我,对我吼道:“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你知道该回家吗!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我清楚地看到,妈妈的脸上流满了泪水,还有发丝上的汗水。
我的心猛地一震,只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滑过,我与妈妈对视着,这是我十三年来第一次看到妈妈的泪水,然后,视线越来越模糊,直到什么都看不清,我才发觉,我哭了,哭得撕心裂肺,泪水不住地流,我看不到路人投来的目光,我的眼里只有母亲,只有她。
许久,灯光越来越亮了。风,吹干了妈妈脸上的泪,她轻轻牵起我的手:“妮儿,咱们回家!”
那天,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时间为六点五十三分。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别以为父母不爱你,只是你没有读懂父母罢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8
周二,是我例行值日的日子,我和小伙伴们清扫完卫生,快乐的奔出校园,来到校门口,我惊讶的发现,雷打不动来接我的爸爸居然没有出现,“今天怎么了?”带着疑问,我撒脚如飞狂奔向家里。
到了家门口,我隐约听到门里传来陌生人谈话的声音。我轻轻的打开门,看到客厅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叔叔,正在和爸爸妈妈商量着什么。见我进门,妈妈挤出笑容说:“儿子回来了,快去吃饭吧!”
我和客人打了招呼赶忙溜进了餐厅,面对着丰盛的晚餐,心早已飞到了客厅。我直愣着耳朵听着客厅的动静,断断续续听着:“……我们的老师教育孩子没有错……胡搅蛮缠……孩子说脏话必须要教育……精神损失费太过分了……孩子错了不去管,还能是老师吗?……”
时间过了很久,随着关门的声音,客厅回复了寂静,我小心翼翼的来到爸爸妈妈面前,试探地问道:“妈妈,出什么事了吗?”妈妈显然没有料到我会问这个问题,叹了一口气说道:“妈妈的幼儿园里有一个小朋友,几次三番对小朋友说脏话,老师严厉地批评了这个说脏话的小朋友,谁知却招来了家长的谩骂,甚至还要老师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正在和律师商量怎么办。”
听了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我愤愤地跳起来:“那个家长怎么这样愚昧?老师教育他的孩子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他们家怎么不识好人心呢?他们这么闹,岂不是在扭曲自己孩子的三观,毁掉孩子的前程吗?哪个老师还敢教育他家孩子呢?”
妈妈无可奈何的说:“现在的教育环境就是这样啊,以前学生怕老师,现在老师怕学生,没办法啊!”……
这件纠纷是怎样结束的,我毫不知情,但对于这件事情,我除了同情那个批评孩子的老师,可怜那个被毁掉的孩子,更希望家长不要愚爱,能尊重老师,尊重老师教育孩子的权利,让孩子更健康地成长,让教育更美好。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19
那天中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我踏着阳光铺满的小路向教室走去,时不时吹来一阵秋风,还夹杂着几丝寒意,我的眼光漫无目的的向四周扫着,不知何时,但我的目光被几株银杏树像磁石一样紧紧地锁定。
那些树并没有什么特别,这是静静的依偎在树梢,阳光倾泻在梢头,透过秋叶,斑驳、零星,将树的影子拉的狭长,此时的秋叶,虽然渐渐地失去了生命的璀璨,但是却让阳光再一次蒙上了生命的光泽。树叶子缓缓地打着旋儿,跳着专属于秋的华尔兹,泼泼洒洒,带着一丝凄清的寒意,投入泥土的怀抱。
我细细的打量着秋叶,惊讶的发现那金黄中似乎还隐藏着稀稀疏疏的几抹嫩绿,它们用怎样强大的毅力熬过深秋,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它的绿意,感觉是那么的柔软,又是那样的充溢几分刚毅,它度过了一夏的灿烂,迎向一秋的煎熬。是的,秋叶最终都会回归泥土的怀抱,但是它们仍回把自己的养料给予养育它们树和自己深爱的土地,这就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真正诠释。可能世间万物都无法与自然的法则抗衡,但是秋叶却用自己短暂的生命谱写了一首激烈的凯歌和不朽的诗篇。
一阵萧瑟的秋风拂过,瞬间天空秋叶随风飞扬,秋风中正漫天飞舞,烂漫又惆怅,有一种好似“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难以言表的无奈与无助。我站在树木之间,落叶不时从我面前,飘过,旋转,落地,归于寂静。我闭上眼睛,宛若听到了秋叶柔柔的呢喃细语,那般温柔,那般低声,好像在守护一个易碎的秋天。
死亡与新生,无怨与无悔,摆脱与追求,都在落地的一瞬间,归于寂静,我拾起落叶,轻轻地摩挲着那层层分明的叶脉,这是几何的饱经风霜啊?无言。阳光依旧倾泻树梢,树上却再没有了嫩绿的色彩,失去叶的秋有一些苍白无力,树梢那将近全部枯黄的秋叶使我有一些怜惜和心疼,空落落的树梢让我感觉心头一阵阵空虚,在看远方青翠欲滴的松柏,一年又一年循规蹈矩的绿,它虽依旧鲜绿,但缺少了落叶的一种潇洒与自由。
流年似水,似水流年。曾惊鸿一瞥,终是昙花一现,叶终为淤泥,对自己的一生诠释和超越,它默默地支离破碎,这一幕将永远的被时间定格,成为自身美丽的永恒。
那天,我回家晚了,我也因此品味到了不一样的秋色。叶子都能在自己生命的逝去时刻,义无反顾的尽己所能,人更不应该自私,当你“多不接世,悲守穷庐”时,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请回报社会吧,不要让自己的自私扼杀纯洁的善良。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0
平常的一天,平常的时间,放学了。我收好书本,提起书包,忽然又想起有事没办,于是又放下了书包。
我再次背上书包,已是傍晚。走上街,商店的招牌闪着光,车来车去,路边行人慢悠悠。我与一个伙伴沉默地前进,向家去,偶有戴着黄色头盔的外卖员乘着电动车飞驰而过。看样子又是平常的一天,一天中平常的傍晚,我并没有想太多,毕竟经历了太多“平常”,就很难再觉得日复一日的生活会有什么改变。我拉着同伴的手,听见她对电线杆旁旁若无人地抽着烟的男人暗暗的咒骂。一辆拐弯的跑车斜闯过红灯,从我面前擦过,撕裂空气,风般离去,发出令人难过的轰鸣声音,我叹了口气。这不守规矩的车主也无比的平常。
我和同伴进了小区,我站在门口又和她谈了片刻天,然后各自回家。这好像也很平常,每天与同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
按下熟悉的按键,乘电梯到了熟悉的楼层,暖黄的灯光包裹着我,似乎是暴风雨前的最后的宁静。我开始不安。
掏出钥匙开门,冰冷的门把手竟散发出陌生的威胁般的气息。我走进门将沉重的书包放下,敲响了父母的房门,欲像往常一样说句“我回来了”。门缝里钻出了白色的灯光和沉默使我慌张,恍惚间竟觉得被绑上了手术台,正要被开膛破肚。我硬着头皮推开了门,父母像往常一样,一个坐在电脑前,一个卧在床上。见我进屋,两人都把目光投向我。我闭上眼,不敢阅读他们眼中的复杂。那样复杂的暗流,会让我溺死其中。
父母轮番进行提问,我只得一一回答。父亲的言语中隐着怒火,像林中的虎,目光如炬。母亲的字句间藏着担忧,如池中的澜,声音柔和。前是林中虎,后是无底潭,我进退两难,十分痛苦。空气中满是不安。
那天,我回家晚了。仅仅是一个钟头的短暂光阴,却灼痛一家人的心。
我终于发觉了那天的不平常---我回家晚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1
总有些事,或让我们一夜之间成长,或使我们突然明白某物的珍贵,它们就是成长中的宝物啊,被我们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
那天晚上,我值完日,走出校门,天色暗下来,枯枝狞笑着,向我伸出双手。心忽然揪紧了,在我的胸腔里大喊大叫。回头看看,街道上空无一人,同学都走光了,留我一人在这庞大的、毫无遮拦的黑幕下,只有昏暗到发黄的路灯陪着我。
硬着头皮向前走去,属于冬日的冷风在我脸上刮过,两旁的枯树张着血盆大口,笑着,紧盯着我。脑海闪过的是刚看的悬疑探案小说,种种恐怖的情节与罪犯,于此刻的我更是雪上加霜,脚下恨不得生风。咦?前面为什么坐着两个老奶奶?天哪!她们在笑什么?这么晚为什么不回家去?神啊!有没有天使拯救我啊?我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个现代“曹操”,疑神疑鬼,觉得谁都有点问题。斑驳的灯光通过枯枝射下来,我在黑暗中朝她们走去。一步、两步、三步,手心直冒冷汗,心跳像加了个电动小马达,升到了n次每秒——擦肩而过,我长舒了一口气,望也不敢望一下,急忙跑起来。
路上多了几个行人,刚放松的心又提了起来。我又从古代穿越回现代,变成《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那个叔叔为什么看了我一眼?阿姨你不要老在我后面走啊!我此时看谁都认为他背后藏着利刃,随时都能亮出伤害我。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恐惧了,向有灯光的地方冲刺,摆脱了将要把我吞没的黑暗。
刚回到再熟悉不过的家,我的眼泪便不听使唤就跑了出来,平时再平常不过的装饰,此时却冒着闪亮的小星星,华丽舒适。温暖包围着我,抚平了我被黑暗与恐惧揉皱的内心。家,原来这样美妙,这样舒适啊!母亲轻柔的关切是一首安眠曲,父亲熟悉的大手是一杯热牛奶,家是温暖的存放地,是我的庇护所。
正是这件事,不仅让我意识到家这种无比温柔的存在,也让我内心有了依撑变得更加强大。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2
那是两年前的一天,五年级的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因为特殊情况,我回家晚了,也正是因为这一次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爱。
那一天,北风呼啸着,大雪吞噬了回家的路,我顶着风雪艰难地走着。“呼——呼——”可算到了同学家。“当当当”我敲了敲门,没人搭理,我又敲了敲,门终于开了。
同学自己在家。我背着重重地书包进了门:“某某,我来你家避一避这要人命的大雪。”我们一块儿写完了作业,看看外面的雪还在下着,风也没减退,我打算在这儿呆一会儿,雪小点了再走,于是我们便看起了电视。一会儿,同学对我说,要不咱俩玩儿一小会儿。于是,我们俩就玩儿得不亦乐乎了,我把回家的事儿忘了个干净!
天渐渐暗了下来。夕阳也正在回家的路上。
“呀!”我看了看外面,“天都这么黑了,我得赶紧回家。”
外面的雪依旧大,风依旧猛,我管不了那么多了,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让他们不用担心我,也不用接我,我急忙背上了书包,鞋带都没来得及系就飞快的跑出了门,我眯着眼睛顶着风雪,它们像一把把刀子划过我的脸颊。
突然,在不远处,我看到了一个柱形黑影,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鬼!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不知是回头往同学家跑,还是继续向前走。正当我犹豫不决时,那黑影却朝我走来。我站在那儿腿都软了,半天我才反应过来,快跑!我转回头,继续一路狂奔,途中还想那到底是人还是鬼?充满好奇,于是,带着好奇与恐惧的我终于停下了脚步,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就在回头的瞬间,我的脑子里闪过无数个恐怖片里的画面……
我回过头,看见黑影也停下了,我壮着胆子向前走去,隐隐约约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试探地喊了一声:“妈,是你吗?”没有回答。我慢慢走过去真的是妈妈!她穿的好厚,还给我拿了一件衣服。
妈妈感冒了,爸爸出差,没人照顾她,她的嗓子也哑了,说不出话来。我的眼里禁不住闪起了泪花,挽着她的手回家去……
那天,我回家晚了,但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3
放学铃声一响,我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拖着疲惫的身体,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向公交车站点。
在车站上,我从远处望去,公交车向我慢慢驶来,我上了公交车一眼望去,看到车上的座位所剩无几,我赶紧瞅了瞅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我望着窗外的风景,那柳树在我眼前一幕幕闪过,下一站到了,这时公交车响起来了:“请下车的乘客携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这时上了一大波下班的工人,这些人上来时带着一股难闻的汗味。这一举动引来了车上的乘客的白眼,有的乘客还嘀咕道:“你看看这些人多么脏啊!”可是这些工人不以为然,也许是因为他们受够了这些人的白眼和嘲笑。这时其中的一位矮个子民工吸引了我的眼球,他真的很矮,皮肤黝黑,岁月的刻刀毫不留情地在他的头上刻下了痕迹,眼睛黯淡无光,嘴巴已经干裂成那样了,他手里提着一个大水壶,站在那里。这时公交车上的座位已经没有空余的了,我用余光扫了一下公交车上的人,他们有的人在低头玩手机,而有些人在看着这些工人们咯咯笑。怒气一下子冲到了我的心头,我嗖地一下站了起来,转身把座位上的书包背到肩上,大声对那叔叔说:“叔叔,你过来坐吧!”为了不让他感到我是在可怜他,我又加了一句“我下一站就到了”。那位叔叔一脸诧异地望着我,然后一拐一瘸地走过来坐下,并说了声“谢谢”。到了下一站,我就下车了。
其实这儿离我家还有一定的.距离,天渐渐地暗了下来,路灯那微弱的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心里在想,那些工人的双手建造了这个繁荣的城市,可为什么会遭到那么多人的白眼,最后我想明白了,是因为那些人没有一颗发现美的眼睛。
那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当然也让我明白了,人不可以歧视那些出身低微的人,我们更应该去欣赏他们的作用与才能。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4
那天,铅灰色的云铺满天空,但我的心情还不错。我似乎看到乌云后面的太阳,它红着脸,放着光。
远在河南的大姐早就打了好几通电话催我们回老家过年,我也早已急不可耐地催了爸妈好几次,直到腊月二十九下午我们才准备踏上归途。
装车装得太慢了,我急得坐不下来,跑出来又跳进去,可爸妈愣是稳如泰山,按部就班。终于装完了,我第一个冲向副驾驶,只盼着早些上高速,我一面看着车窗外飞逝的景物,一面祈祷千万不要下雪,千万不要因为天气原因封高速。
快到高速口了,天气越发阴沉,我远远看到一行字,但却看不清。我心想:“不会真的封了吧?”等近了一看,原来是“免费通过!”心中的快乐不禁炸裂开来,仿佛到处都是明晃晃、亮闪闪的火花在舞蹈。
汽车在飞驰,路旁的护栏在眼前连成一片模糊的墙壁,远山仿佛一只只巨螯,从车窗一跃而过。我看着渐渐变暗的天色,忍不住对爸爸说:“还能再快点吗?”坐在后排的妈妈拿手指捅了我一下,让我住口:“还是慢点吧,天快黑了,光线不好,再说快了也不安全,能回去就行,晚一点怕什么?”爸爸点点头,可我看得出来他也很想将油门踩到底。
我脑海中不断地想象着回家的情景:我现在应该比大姐高了吧?老院里的黑狗可还认得我?枣树的树梢上是不是还挑着几颗干枣?我会不会抱着小外甥高兴得语无伦次?
下高速了,到村口了,夜色中熟悉的老房子的剪影进入了我的视野。一种用语言无法描绘的感觉将我淹没,仿佛对老家所有的思念都从心里迸发堵在了咽喉,让我无法呼吸,不能言语。
大姐早就守在门口了,见我们的车停下,忙不迭地迎上来:“怎么才到呀?”言语中夹杂着责怪与惊喜,爸爸看了看时间:“00:32。”还是晚了,一路上都十分淡定的妈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责怪自己地说:“唉,晚了,晚了,说好二十九回来的。”
我下了车照例和大姐比个儿,然后看老黑狗满院子撒欢儿。回家是晚了一点,但我心中的那份乡情不是正如醇酒,愈酿愈浓吗?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5
那天,我家人们常对我说,放学赶紧回家,不让在放学的路上和同学打打闹闹,也不让坐陌生人的车。可这次我却回家完了。让我的家人们很担心。
这天我回家很晚,因为我们的老师让我们回家时,找几位同学去他们家。讨论学习问题,然后去学校时和老师说下。却没有和家长打招呼,别忘了老师说的话,别忘了和你们的爸妈说声。却让我的爸妈很担心,我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到他家讨论了很长时间,讨论完之后,我看了看,天还没黑,就在我的同学家里写了作业,没顾着家人们的担心,着急,我把作业全部写完了才回家,急匆匆地赶回家,快到家的时候,我才知道把老师让给爸妈说的话,打声招呼,王乐经过爸妈的同意,再去同学家,我却。跟我自己没有和爸妈说,我心里想,我的爸妈一定很担心,正在着急的到处找我。我急匆匆的跑回家,到家的时候发现门开着,却没有人。我家邻居说你很晚才回来,你家长正在到处找你呢,我就心里特别的慌,因为家人都很担心我,我把书包放到家,赶紧慌忙的跑出来,家人们没找到我,回到家的路口,嘉,人们苦着脸。我看了看我的爸妈,心里很不好,我对我的爸妈说,我回来了,批评我,说,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我对我的家人说,老师让我们讨论问题,讨论完我就写作业了,所以才回来这么晚,家里人说。讨论问题,为什么不和我们说声,让我们操碎了心,我的家人一直唠叨我,但我的心情却还是那么好,因为爸爸妈妈批评我,他们心里也很难受,但如果家人们不批评,有可能还不会改的。但我的心里很不中受,因为我让家人们担心了。他到处找我。我却只顾着回我的同班同学家去,把老师让对爸妈说的话给忘了,虽然这次测。虽然这在这次我回来完了一直让爸妈给我唠叨。但心里一种安全感,因为爸爸妈妈心里很着急,到处找我,给了我一种安全感,让我感到无比温暖幸福。
自从家人批评我之后,去同学家或去玩的时候,对我的爸妈说声。让他们知道我去哪儿,然后就可以找到我了,家人也常对我说,也别成天瞎玩,好好学习,这件事让我深深的记在脑海中。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6
那天,骄阳似火,阳光直射在身上,火辣辣的灼着皮肤,路边的小草也被晒弯了腰,显得无精打采。
刚刚上完乐理课的我,孤身一人,顶着烈日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这大热天的中午,人们大都呆在家里,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忽然,我发现路边有一个人影,便过去一探究竟。只见一个大概四五年级的小女孩孤零零地站在大树下,我十分疑惑,问她:“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呢?”她一愣,抬起头来看我,反倒十分紧张。过了一会儿,她红着脸开口道:“姐姐,我的自行车车链子掉了,你能帮我一下吗?”
我听了她的话,把车停到一旁,车也顾不上锁,蹲到车子旁仔细研究起来,思考如何才能把链条安上齿轮。我一会儿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把链条钓到齿轮上,一会儿把车链子扯平,一会儿又动一下脚蹬,尝试着使车轮转动。结果,车子没修好,手却一不小心被蹭破了。她看到我的手受了伤,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姐姐,你的手破了,不用麻烦你了,赶紧回家处理一下伤口,我还是自己推车走回去吧。”我笑着告诉她:“没事,一点小伤而已,车子马上就好!”我的脑海中想到了爸爸以前修车的步骤,终于我豁然开朗,抬起头欣喜地对她说:“我有办法了,你再等一下啊,马上就好。”说完,擦了擦头上的汗珠,低下头接着修车。当我修好车子的时候,两只手上沾满了油污。我直起身,揉了揉酸麻的腰,长呼一口气,对她说:“好了,车子可以骑了,你先回家吧,不早了。”
她感激地看着我,递来一张纸巾,说:“我在这里等了好久了,如果没有你,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谢谢你,赶快回家吧!”我对她说:“不用谢,我以前在困难的时候也常常得到别人的帮助,所以我一直都认为帮助别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我看着小女孩骑车走了以后,才骑车往家走。
一进家门,妈妈就问:“你去哪里了,饭菜都热了好几次了,快吃吧。”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妈妈一个淡淡的微笑。
虽然我那天回家晚了,但我却帮助了一个身处困境的小女孩。我想: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7
那天我回家晚了,也是那天在雪中明白了那最淳朴的人间真情。
雪纷纷的下着,灰暗的天空中映着半段夕阳,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脚上的雪无比的沉重,我与妈妈的分歧,就仿佛像这天地间孤独沉寂的雪花一声不响地继续着,不就是因为起床晚了那点儿小事吗,至于吗,我心里是那么的不惬意,雪还在天地间下着,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而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看着看着那凄冷的雪……想着想着,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更加地刺痛我,我猛地停住了前进的脚步,干脆赌气地坐在小区的石墩上。
雪幕中一个妈妈和孩子在缓缓地走着,妈妈打着伞把孩子完全地罩在伞下。仔细望去,她的肩上已经被罩上了一层厚的雪:“你说你怎么就不上进呢,你看别人家的孩子…。”我心中涌现一种熟悉的感觉,不知何时我的肩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雪,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妈妈的话语又回荡回响在我耳边,一大一小向远处走去,我似乎明白了妈妈的心思---她的责怪的同时也在为我着急……天色渐暗母子两人的身影在雪中渐渐消失,路灯下的我是多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也撑着伞在雪中为我撑伞,也多么希望再次听到那声声责怪。
雪默默地落在我的肩膀,路灯的光芒不能缓解我心中的寒冷,车辆不息地在马路上奔驰,却没有一辆为我所停留,雪中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急匆匆地向我走来,他肩膀上的雪不断地落下来,是爸爸。我的眼睛湿润了,爸爸!我飞快地向他奔去,扑在他的怀里,享受着来之不易的温暖。他的头上也不知是片片雪花,还是那为我付出的丝丝白发,这让我想起了前年夏天,也是这里,大雨骤降,爸爸那浸湿了衣服映在我的眼前,爸爸把伞毫不吝啬地遮在我的头顶,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爸爸说:快回家吧,刚才你妈说你也是为你好啊,你想想是不是这样?回到家我紧紧的抱着妈妈什么也没说,两行热泪倾泻而下,因为现在我更加懂得珍惜这一切。当晚月光滑落在我的床上,我久久不能入睡,雪还在下着,一切是那样的悄然无声……
月亮越升越高,我不敢错过每一点温馨的时光……
那天我回家晚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8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想起自己早晨的任性,我就后悔不已。今天是同学的生日,我期待了很久。和妈妈商量时却遭到了妈妈的反对:“这么冷的天,你还想去哪?”一气之下,我瞒着妈妈偷溜出了家。
可是现在,我因为丢了公交卡而不得不独自徒步回家。天已经黑了,孤独和恐惧笼罩着我,北风张开了血盆大口,疯狂的咆哮着,好像要把我一口吞进肚子里。我不禁拢紧了衣服,加快了步伐。脚步声在寂静的夜里是那么清晰。漆黑的天幕上,一轮明月镶嵌在其中,皎洁的月光照在我的身上,道路旁的树被风吹得沙沙的响,张牙舞爪的扭动着。路过的房子里传出一家人的欢声笑语,在这寂静的夜里,我显得那么孤单,似乎只有明月和我作伴。
我后悔了!如果我听妈妈的话,不去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此时的我应该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饭;如果我能平静下来说服妈妈,这时的我应该坐在妈妈车上了吧;如果我不丢三落四,粗心大意弄丢了公交卡,那我一会儿就能回家了吧!想到这里,我越发的后悔了。
走了也不知多久,脚冻得发麻了,终于走到了家门口。我敲了敲门,没人回应,难道妈妈生气了吗?我心里又担心又慌张。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看到我,冲过来紧紧抱住了我,在温暖的怀抱下,我感到了妈妈身体的颤抖。想起一天心酸的经历,走路走得酸胀的腿,我再也忍不住了,号啕大哭起来,用泪水发泄着我的委屈和后悔。
进屋后,我本以为会迎来妈妈愤怒的批评,却没想到妈妈态度极其温和,她温柔地对我说:“孩子,你可让妈担心坏了。下次千万别不打声招呼就溜走了。你知道我找你找了多长时间吗?”说完,妈妈把做好的饭菜递给我。菜已经凉了,我却大口大口的吃着,狼吞虎咽的一点也不顾及形象。对于我而言,这凝结了母爱的饭菜,比天下任何珍馐都美味。我一边吃着,一边在脑海中浮想:妈妈在家中等我时焦急的面容,怎么也找不着我时痛苦的神情,在看到我平安时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的样子……想着想着,我的泪水又滑落脸颊,透过朦胧的泪水望向妈妈,她鬓间好像悄然生出了几缕白发,看起来更加憔悴了。
此刻,温暖和惭愧紧密的交织在一起
,我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让妈妈担心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29
打开记忆的窗,蓦然回想起那天的事……
正奔向教室,漆黑的夜莫名响起几声雷鸣,我突然回想起妈妈的话:“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到暴雨,上学时别忘了带雨伞啊!”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衣兜里的那把伞,便又安心地向学校跑去。
没想到,真如妈妈所言,一会儿便刮起了风,这是要下雨的前兆啊!我紧紧衣服,加快了步伐。刚到班,外面便又雷鸣电闪,一阵交响曲过后,雨便像瓢泼似的涌下来,持续不停,预备好雨伞的我心中阵阵窃喜。
等到放学,雨仍是像当初那样猛烈,而且又多了几分狠劲。我打开手中的伞,它像一位幸运女神似的庇护着我向家的方向走去。途中,我与朋友一道行走着,突然看见一位年事已高的老爷爷,顶着雨行走在人行道上,怀中还用衣服遮挡着什么。“哎,你看那个老爷爷,怪可怜的,谁去帮他一把吧!”“你去!”“你咋不去?”“就你去。”……在朋友的推推搡搡、犹犹豫豫下,我默默地走了过去,“老爷爷,我帮帮您吧!”“嗯?啊……”老爷爷颇有些惊讶地接受了我的帮助。
我把伞打在他的头上,尽量让他笼罩在伞之下。
不久,我的左肩便渗入了丝丝冷气。在雨中,仅遮一把伞的我们艰难地向前走着。自始至终,老爷爷怀里的东西都在衣服中不曾显露。走到楼道里后,我对爷爷说:“老爷爷,再见。”“再见,再见!”老爷爷终于掏出了怀中的东西,并和蔼地笑了,“谢谢你啊!”我也致以微笑并看清了那个东西——药,应该是给自己和老伴买的。
来不及多想,脑中已经现出妈妈恼怒的样子,我便赶忙向家里走去。
果然,最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进门,便又看见妈妈生气阴沉的脸。我就低下头赶忙向房间走去,可还是没来得及。“站住,咋回来这么晚,是不是在路上又玩了?”妈妈用极其严厉的语气说,“衣服咋还湿了,不是让你带伞了吗?你肯定又像往常一样不听话,没带吧!”“嗯……”我支支吾吾着,没敢回答她。妈妈一边叨叨,顺手拿了条干毛巾递给我,一边又把我的湿衣服往下脱……我向她微微一笑,走进了房间。
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快乐,就算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令自己感到快乐。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0
迈开脚,感觉有1000多吨的重量压在我单薄的脚背上;提起手,感觉这双手上凝聚着整个世界的毕生心血。心潮澎湃之际,用我的意念驱使着这一双无力的手,敲一敲眼前的这扇门。突然,门应声打开。看着里面陌生的男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顿时泪如泉涌,久久不止......
“咔!”班长走过来,笑着拍拍我的肩,说:“演得不错嘛!”我抹了抹眼中的泪,笑着说:“那是当然!毕竟只有我历经过这样的尴尬场面嘛......”“哈哈哈......”
那是一个6月下午,像布拉格广场游人稀少的下午,我的心情,便也像这遍布红云的蓝天,凄凄惨惨。怀里揣着一张没有及格的卷子,默默地走着。今天又头疼了,加上老师的拖堂,已经将近5点了。我该怎么办?回家?会被父母骂死;不回家?会被风雨劈死。那天上的红云,影影绰绰,像被铺上了文化大家的墨汁。渐渐的,渐渐的,那黑色在蔓延,直到整个天空都被它捂黑了。于是我低下头,拾起一块石子,向远处遥远的天边扔去。“pia”石子落水,激起一片小小的水花。蔓延,蔓延,最终复为平静。拿出那小小的,鹅卵石似的怀表一看,六点了......
其实那时的我,心里已经渐渐平静。想起上海彩虹合唱团的一首歌里的一句话“感觉身体被掏空,我累得像只狗,我才不累......”感觉我就像这歌词里的主角,身体被掏空,站在马路上,就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而后面一句话呢,我不累,我不累,我要面对现实,面对试卷,面对父母;我要努力,努力奋斗,努力进取,努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想到这儿,我不禁再次拾起一块石头,再次抛向天边,再次激起一片小小的水花,水花依然在蔓延,在蔓延,依旧复为平静。想到这里,我的心中豁然开朗——啊,水花经历了石子落入,还能复为平静,为什么我们经历挫折而不能重振旗鼓呢?好,就这样,回家!
然后就出现了开头一样的场面,似乎相同,却又不相同,我依然是迈开脚,只不过没有了先前的沉重;我依然是抬起手,只不过是没有了先前的负担,我敲了敲门,门应声打开......
“爸,妈,我回来啦!”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1
那是在新城,一个凉爽的七月天——直到两年后的今天,我仍能感受到当时那股灼人的热浪。
当时和我在一起的弟弟已经厌倦了看电视,以及玩手机上的游戏。他觉得我们住的楼房简直就是监狱,在这里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难受的。可能是母亲在这之前,对我们实行的是“散养”,而我们早已习惯了那样的生活。在这些日子里,我们住在新居,早已没有了刚搬进来的新奇,虽然与之前的房子比,算是天壤之别,但忽然变成了“圈养”,我们还是难以接受。烦闷的弟弟正在寻觅着其他好玩的事。
一抹阳光照在了弟弟的脸上,他的眼睛在阳光下显得更加明亮。我正准备再打开我们早已看过几百次的电视剧——突然,我灵机一动,大喊一声,弟弟以为我是故意叫的,便没有理会。我瞥了弟弟一眼,见他无动于衷,便凑到他的耳旁,高声说道:“我有主意了。”弟弟有点不耐烦了,“有主意了就有主意了,喊什么喊,你难不成是一只母狮子呀?!”我努力压制住怒气,心平气和地说:“我有一个同班同学,她叫李世寅,咱们可以去找她玩。”
“我们走吧!”弟弟高兴地说。然后我们就出发了,一路小跑,气喘吁吁的,就像两只迷路的小狗一样疲倦。
我们穿过了小区,进入了小路,最后来到一户人家的门口。他们的门是木头做的,十分简朴,门是向外斜的,仿佛随时可能摔倒。我和弟弟都不敢敲门,你推我,我推你,推来推去一直没敢敲。我看不下去了,就说他:“你是个男子汉,推推搡搡的,真不要脸!快去敲门!”弟弟迫于内心的愿望服从了我的命令。刚一进门,我就看见了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她扎着一个冲天辫,穿一身粉色衣服,可爱极了!
李世寅看见我们来了,高兴地出来迎接。我得知那个小女孩叫小琪,是李世寅的妹妹。她的母亲也非常热情,看见我们就给我们拿出一堆好吃的。李世寅邀请我们与她一起看电视,我和弟弟爽快地答应了。
时间就像一群小蚂蚁,悄悄地从我们身边不断走过,而我们却浑然不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仍没有回家。
忽然,李世寅的妈妈叫了我们一声,出来一看,妈妈竟然来了。看着妈妈紧皱的眉头,紧张的眼神,我心疼极了。有一颗豆大的汗珠“啪”地滴了下来,听这汗珠滴落的声音,我内疚死了……
那一天是我回家最晚的一次。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才知道:我们在母亲心中是多么重要。正如冰心说的:“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母亲的爱是多么伟大无私!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2
那天,老师下课比较晚。我收拾好书包,走出了教学楼,抬头看看,天空乌云密布,远处不断传来阵阵雷声,雨点也赶来了。
我不由得骂道:“该死的鬼天气,早不下晚不下,偏巧在放学时候下,回到家肯定要被淋成落汤鸡了。”
我向家跑去。刚跑到半路,忽然想起:我负责的那扇窗户,好像没关!我停下脚步,仔细回忆着放学后的情景,对,是没关!我心想:如果我回去关的话,教室在四楼,一上一下会浪费许多时间,而且天已经晚了,怎么办?不回去吧,雨一旦从窗户进入,整个教室,就会成为“水帘洞”,窗边同学的书本肯定要遭殃!回还是不回,我纠结起来。最后,在责任心的驱使下,我一咬牙,决定返回去。
天空又响起了一阵闷雷,我迅速跑向教室。
教室里漆黑一片,我想打开灯,但一拉开关,没电!“轰——”惊雷响起,吓得我两腿发软,不敢向前。但又自己给自己壮胆,想:来都来了,不就是打雷吗?摸索着向前走去,忽然,脚下一滑,估计是踩到了一支笔,我摔倒了!赶快爬起来,顾不上揉摔疼的地方,我慢慢向窗户那边摸过去。
眼前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借着闪电,终于摸到了窗户边。想把窗户关上,但那窗户太不灵活了,我怎么也拉不动。只好摸了个凳子,费力地站了上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关住了。我又扶着窗台慢慢爬下来,用同样的办法,关好了其它的窗户。
我向窗外望去,天像遮了幕布一样,黑黢黢的。
准备回家!我摸索着走到楼梯边,小心翼翼地下楼。黑暗中,我的脑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轰隆——”震耳欲聋的雷声加一道闪电,吓得我连呼吸都有点艰难了。
一阶、两阶、三阶……九阶……一边走,一边数着台阶,我终于摸到了第一层!
楼内漆黑一片,我想哭都不敢哭。紧紧闭着嘴,快步走向门外。雨下得更大了,我心里默默祈祷:雨呀雨,你快停下吧!
雨依然那么大,但我回家的欲望太强烈了,便一头冲入雨帘,向家奔去。
半路上,我碰到了来接我的妈妈。她摸摸我被淋得湿漉漉的衣服,关切地问道:“都八点半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呀?”
到家后,我向妈妈介绍了我的“辉煌”经历。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她夸奖我说:“孩子,你做的对,学校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只是,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你先回家,让妈妈陪你一起去做!”
那天,我回家晚了,但我开心地笑了!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3
在那个星期四的夜晚。老师拖了一会儿的堂。因为错了题被老师批评了,我的心情就犹如阴天的雨,顿时沉重下来。七点多快接近八点了,终于放学了,我正急急忙忙的往回走,听说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还是紧皱眉头,想着赶紧在网上看看。刚走到铁路那头,身后就传来了一声:“同学请等一下?”我一惊!回头望望,是谁?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渐渐地,那个身影变得清楚了。她脸上浮现出焦急的神色。我看得出来她的心情有多复杂。就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事?”
我还以为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结果也就是——她忘拿卷子了,问我能否陪同她回教室拿一趟。
一时间内,我犹豫了,天色已经这么黑了。要陪她拿?还是找个理由赶紧回家?
“那张卷子我还没有做完,我怕明天…”她流露出担心的眼神。
“如果不介意?…”
“行了,我还有事不能陪你去拿。”我打断了她的话绝情的说道。
她顿了顿,半天蹦出几个字:“那算了吧…”
我还是生气着。但莫名的我又后悔了!因为被老师批评就对同学冷冷淡淡?因为急着想看成绩就不顾同学的处境?太糟糕了,这样的我太糟糕了!明明就不配做“门官”。我捏紧了班门钥匙,又猛地一转身,看见远处越来越小的身影,太好了,她还没走远。
我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她,跑过小学校的门,跑过花园,跑过对面的巷子,叫住了准备拐弯的她。她一脸诧异,吃惊的望着我。在这个冷冽的晚上,我竟被汗水浸透。
“我反悔了,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不该这样不通情理!我帮你去拿卷子吧。”我双手合十,眼神里充满愧疚……,我认为我够诚恳啦。
“不用了。”她这句冷冷的带过已经对我刚才的表现充满了失望。
“对不起,我刚才的态度一点都不好。”说着,我拉起她的手,跑进教室,拿上了那张卷子。
她捧着卷子,呆呆地站在那儿。又突然感激地喊道:“谢谢你!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真是谢谢啦。”她笑起来,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进了小巷子里。
回家路上我感觉我的心不被外界打扰。热乎着,温暖着。
那个星期四的夜晚,我回家晚啦。一进门,迎着我的是妈妈的问候和爸爸焦急的眼神。说“刚要下去找你呢?怎么这么晚回家?”我神秘一笑,我刚刚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脱了鞋坐在椅子上吃着香喷喷的晚餐,我已经不在乎什么成绩了,和爸爸妈妈讲述了我的经历,感受到了心的温度。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4
看着那鲜红的获奖证书,我想起了那个曾经的自己,想起了那次回家的经历……
一堂课外书法课上,妈妈因为工作原因没有与我一起参加学习的我似出笼之鸟没有了枷锁,开始放飞自我,趁老师不注意,我一会儿用小拇指轻轻勾住笔尖,钢笔摇摇欲坠,一会儿又轻旋钢笔,让它在我的指尖跳跃,旋转,飞舞,我玩的不亦乐乎。时间转瞬即逝,小半节课过去了,我却丝毫没有动笔的意思,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突然教室里想起了老师的声音:“同学们,下周咱们要举办书法作品展,向家长们展示这一阶段的学习成果。大家的作品都要展出。”周围的同学一阵欢呼,我看向他们的作品,字体美观而整洁,且大多都快要完成了。我猛然惊醒,赶紧泼墨挥毫,想要快速赶上同学们的进度。
“写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正当我为自己的速度而洋洋得意时,身后传来一声充满怒气的训斥,老师这声断喝使我如梦初醒,一下子冷静过来。
原来正当我暗自得意的龙飞凤舞时,老师一直在悄无声息地从后面观察我的一举一动。此时,他怒目圆睁,好像要把我吃了一样,厉声训斥我:“你要知道,书法课堂是让你修养心性,陶冶情操的地方,不是让你天马行空的场所。看看你的字,跟你的人一样飘忽无力,你抱着这么不端正的态度写出来的字,不参展也罢。”
我一下子愣住了,怔在了座位上,大脑一片空白。
下课铃响了,我看着老师和同学们陆续离开了教室,心中思绪万千。这潦草的字迹,不正是我刚才写字状态的真实写照吗?不正折射出我这种浮躁的态度吗?老师的批评在我心中激荡,课堂上玩闹的情景,又浮现在了眼前。面前潦草的字迹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猛然醒悟,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天色渐暗,教室里只剩下了我与那夕阳余晖下的影子。看着这幅仓促完成的作品,我抬起手,将它撕了个粉碎,拿起钢笔,重新开始书写……
伴着夕阳的最后一抹光亮,我完成了我的新作品。
我将作品整齐的摆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后便拿起书包往楼下跑,半路上,撞上了妈妈焦急寻找的身影。
“妈妈,妈妈!”我大声叫道。
“怎么回事?回来这么晚,我都快急死了!”
“嘿嘿,我是去告别了一个人。”
“谁呀?”妈妈很不解的问道。
“是曾经浮躁的自己。”
黑暗的影子已经消散,迎接我的,是一个崭新的自己。
那天我回家晚了作文 篇35
哗啦啦、哗啦啦”,大雨磅礴而下,肆虐的秋风裹挟着冷雨拍打在窗户上,发出“霹雳啪擦”的恼人声响。一片又一片树叶孑然飘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大树妈妈的怀抱,铺洒在泥泞的土地上。光秃秃的树枝、凛冽的寒风、凄凉的冷雨,这一切交织在一起,真是秋风秋雨愁煞人哪!
转眼间,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3个、2个,最终只剩下我一个人。窗外满是焦急等待的家长,却始终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终于,我下定决心拎起了包,扣上门,一跺脚冲出了教室。
天变得越来越黑了,小路因为下雨的缘故显得格外湿滑。我试探地把一只脚踏入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抽了抽鼻子,自言自语道:“不接就不接,我自己也能回去!”说着,我赌气般戴上了帽子,紧了紧衣服,泪水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模糊了双眼。一不小心,摔了个狗啃泥,衣服湿了,鞋子也湿了,只得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家。
进了门,我把书包随便一扔,向客厅走去。这时妈妈从卧室里走了出来,看到我,皱了皱眉头,关切地向我走来,担忧地为我擦拭着身上的泥土,心疼地问道:“怎么弄成这样?”“还不是因为你,你为什么没来接我?”我有些气不打一处来,粗暴地甩开妈妈递来的毛巾,愤愤地坐在了沙发上。妈妈一脸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宝贝,我有点头晕,就没去接你。”“你不想接就不接,装什么装!”我大吼道,猛地站了起来,心里只觉得万分委屈,拿起衣服,把门一摔,离开了。
外面的雨已经快停了,可我却感觉比原来更冷了,不禁打了个寒颤,目光呆滞的走在小路上,双手抱着肩膀徘徊在角落。看着大街上谈谈笑笑的母女们,我不禁哭出了声。“孩子你怎么在这儿,你妈妈怎么样了?”邻居奶奶问我,“什么?妈妈怎么了?”我抹抹眼泪,疑惑地看向邻居奶奶,“你不知道吗,你妈妈今天发烧了,还一直要去接你,我们没让她去,她现在怎么样了?”“妈妈……她生病了……”我愣了,想起妈妈那蜡黄的面容,不禁后悔了起来。
一路小跑回家,“妈妈,我错了,我不应该乱发脾气!”看着家门口那个不断摇晃的身影,我第一次有了心疼的感觉,飞奔到妈妈的怀里,就像小时候妈妈抱我的那样拍打着她的肩膀,妈妈也紧紧地搂着我,嘴里不断说着:“回来就好……”一瞬间,我感觉所有的烦恼都离我远去,妈妈的怀抱就是最温暖最舒适的避风港湾!
那天我回家晚了,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长大了……
五年级作文 篇1
每当我看到同龄的孩子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时,心里羡慕极了,非要妈妈送我去学跳舞不可。
学舞蹈后不久,恰逢我过生日,邀请了几位好伙伴参加我的生日宴会。吃完蛋糕后不知谁说了一句,下面请我们的小寿星表演一支舞蹈。伙伴们听后,都热烈地鼓掌,要我上前去表演,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好去了。开始还信心十足,可一跳就紧张得不知道下一个动作了,我极不自在地站在那儿。唉!没办法!只好请我的好朋友张伊林。只见她大方地走到前面,潇洒自如地跳起来。那优美的舞姿,引得大家啧啧称赞。当时我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好舞蹈,让大家刮目相看!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天,我去舞蹈班学习时都是最早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每一个动作,都是一丝不苟地去做,一定要做规范做正确。学完舞蹈之后,回到家里,我总要给爸爸妈妈表演一番。当我跳《白天鹅》时,仿佛自己是一只洁白的白天鹅,在空中自由飞翔;当我跳《春天来了》的时候,感觉自己就是一位春天的使者,给人们带来春的信息。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广场散步。当我听见一段美妙的音乐时,不知不觉地跳起了舞蹈。跳完之后,旁边的行人都停下脚步,纷纷夸我跳得好。这样,我的信心更足了。
经过两年的训练,我终于学会了跳舞。只要学校有联欢活动,我都积极参加。如果你有机会来我们学校观看联欢会,一定会在舞台上看到我优美的舞姿。
我现在要抓紧时间把舞蹈学好,长大了要当一名舞蹈教练,为更多的小朋友带去快乐!
五年级作文 篇2
早上,朦朦胧胧中听见妈妈说:“还下着呢吗?”爸爸说:“还下着呢”“什么东西”模糊不清的大脑浮现出这几个字,本想问个清楚,可是疲惫和疲倦战胜了一切,然后便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伴着闹铃的呼叫声,我被什么从睡梦中拉了出来,这是我又开始了一天中必不可少的“读英语,背古文”、“活动”了。我习惯性的向外忘了一眼,淡淡的,每家每户的屋顶上好像在泛着白光,白白的,还一闪一闪的美丽极了。“奥”又下雪了,可是这次相比上一次少了一份气势,却多了一份柔和,我穿上衣服走出屋子,用手抓出一把雪,放在手中,雪仿佛是婚纱的布料,沙沙的~放在鼻子尖下,用鼻子闻,好像里面内含一丝气味,是清新、喜庆、美妙,然后这代表着春的降临,万物的复苏,生命的生机勃勃,这场雪是冬对春的馈赠,对春的给予。
快到中午时,早上的雪,已经滴滴答答的变成水往下落,那清脆的滴答声,有节奏,一滴一滴的落下来,好像一曲热情激荡的春演奏的《生命交响曲》他正在用有力的音符唤醒万物,让他们踩着自我步伐,激荡前进!
让我们一齐送走冬天,随着春天的脚步,一齐奔向新的开始,让我们一齐为春天默默地祝福,期望他有一个更加完美,更加热烈,更加完美的一个崭新的面目!
五年级作文 篇3
春风徐徐,五彩风筝当空飘荡,风儿散去,风筝落地,风如家长,筝如儿童,筝若无风,无可飞翔,风若无筝,毫无生气。
——题记
有人说,家长对孩子的管理,如同警察看管犯人。有人说,家长对孩子的要求,如同一米儿童跳两米高杆。但我说,家长对孩子的看管,是对孩子真诚的帮助,如同在通往成功大门的一节节台阶。为什么这么说呢?与我一起走进这个大话题吧!
每到考试前夕,家长中会督促着孩子加班做课外资料,直到公鸡痛苦地呻吟之时,眼皮互不相让地打架之时,才会结束拷打。拷打虽然痛苦不堪,但在第二天考场之上,自己奋笔疾书,这就是苦尽甘来。如此看来,看管,是不是一种真诚的帮助?风,是不是如同家长?筝,是不是如同顽皮的我们?风让筝随风飘荡,尽情地展示自己的独一无二,那才会有风光无限、亮丽无比。
如果事情颠倒了,考试前夕尽情地打游戏,与努力学习的同学相比,同样是让几个小时“付之东流”,但别人收获了无穷无尽的知识,自己却留下了一波波迷恋。
考场上,别人眉开眼笑,而你却眉头紧锁,无从下手,抓耳挠腮,眼泪横流,这就是“先甜后苦”呀!也就如同没有风的筝,没有了看管的我们,就没有努力向上攀登,只能是在下面享受一时的快乐,最终成为无为之人。
你说,有风的筝好还是无风的筝好?
五年级作文 篇4
我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牧童嘹亮的歌声伴我左右,满天的红霞,让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春花烂漫的季节。
那时,我才4岁多,一次,因为贪玩把脚弄伤了,医生给我开了几服药,仔细叮嘱妈妈多带我出去走走,这样有利于身体的恢复,于是,每天晚饭后的那段时间变成了我和妈妈最快乐的散步时间。
一开始,我还挺乐意的,可过了几天,就显得有些不乐意了,妈妈想尽了办法,最后还是用一个故事让我同意了,从那以后,妈妈每天都在那条小路上轻轻地拉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给我讲一个精彩的故事,满天闪亮的星星似乎也爱听妈妈的故事,总是悄悄地跟在我们后面,我一抬头,就看到了他们害羞的脸庞,也看到月亮妈妈那带着红晕的脸,我觉得妈妈的脸,是那么的温柔和善。
我的腿伤好了以后,我和妈妈在乡间的小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这似乎成了我的习惯,每天晚上,我和妈妈依然走在乡间小路上,春天看花红柳绿,盛夏闻阵阵蛙鸣,金秋观黄金秋色,,冷冬赏皑皑白雪。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妈妈的手上有了一些茧子,眼角多了一丝鱼尾纹,我心中像翻滚的波浪一样不平静,我突然明白了:也许这就是妈妈平凡但无微不至的爱吧!
半边的天幕火红火红的,各家的烟囱上升了袅袅炊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五年级作文 篇5
暑假来了,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有一件有趣的事情令我难以忘记。
天气很热,我在家看电视,吃东西。突然楼下发出了吱吱的声音,我以为又有小猫卡在水管道里了,准备下去“英雄救美”。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下楼梯,只见我家的小兔嘟嘟躲在笼子的一角,吓得瑟瑟发抖。旁边,一只大黑狗不停地用爪子挠着兔笼,不时发出汪汪的叫声。
这下子我不能坐以待毙了,我二话不说拿起一根棍子,大喝一声:“讨厌的小家伙,你想干嘛!千万别打我们家嘟嘟的主意,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说着,我用棍子把狗赶走,把嘟嘟从“水深火热”中拯救了出来,安慰道:“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万万没想到,那狗竟然朝我狂吠不止,“汪汪,汪汪”,我吓得后退了一步,可是我一想起嘟嘟那可怜的样子,就又勇敢起来。我把嘟嘟送入“卧室”,让它好生休息,自己准备和敌人一决高下。
“好啊,你这只坏狗,敢凶我!我倒要看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棍子粗!”我和它大战了三百回合,暂时“休战”。几分钟过去了,我们又开始了。我用棍子使劲拍了一下地面,那狗也不服输地大叫一声。我使劲敲了一下他的背,它一声惨叫,发起火来。我赶紧求饶:“大侠,饶了我吧!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它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怒气不减。我见情况不妙,心里一盘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抱起嘟嘟的笼子就跑,成功逃脱了魔爪。
最终,我还是用机智解救了嘟嘟,现在我还在为我的机智点赞。
五年级作文 篇6
每到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要包饺子吃。我家也不例外。
一早,奶奶就把饺子皮买回来了,我一看就知道奶奶今天要包饺子。一想到包饺子,我的手就痒痒了,于是我吵着对奶奶说,我也要包饺子。奶奶说:“你还小,等你长大就教你包饺子。”我说:“不行,不行,我就是要学包饺子。”奶奶扭不过我说:“好吧!好吧!”于是我高高兴兴地跑去把手洗的干静。
只见奶奶左手捏皮,右手整形。我想:这包饺子真容易,我一定行。我立马学着包出第一个饺子来,好丑了。姐姐看见我包的饺子说:“你包的什么饺子哟,像个面疙瘩。”我不服气地对姐姐说:“我一定会包出漂亮的饺子。”于是我仔细地观察奶奶包饺子的动作,然后依样画葫芦,学着奶奶包饺子。这下包出来的饺子比刚开始包的好多了。奶奶鼓励我继续努力。
在奶奶的帮助下我包出来的饺子一个比一个好看,最后我终于包出和奶奶包的一模一样的饺子,我高兴极了。可当我包出第15个时,我的手就有点不听使唤了,而姐姐在旁边津津有味地吃着巧克力,我这时的心里可不舒服了。我真想不干了,奶奶看了我一眼说:“我们干什么事都应该有始有终哦。”
我鼓起勇气和奶奶一起把饺子包完,看着那包好的饺子像小卫兵一样,整整齐齐的排立在盘子里,我看了奶奶一眼,奶奶抚摸着我的头说:“我的孙子长大了,懂事了。”听了奶奶的表扬,我开心的笑了。
五年级作文 篇7
这天,又下雪了,只一瞬间,万里江山就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
我和雪似乎有缘,一见到雪,就由衷的喜悦;一见到雪,所有不愉快的情绪都消逝了;一见到雪,我就什麽都忘记了,只想扑进雪的怀抱,和雪融为一体。
此时已临近黄昏,我来到楼下,我被眼前的美景深深的陶醉了:然后夕阳给银色的雪上度上了一层柔柔的橘黄色的光,雪在夕阳的照映下,反射出银色的光芒。那种美,用什麽语言也无法形容。走在被雪覆盖的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只感觉到脚底下软绵绵的。雪花从天空缓缓的飘落,一片之后一片,轻轻的,缓缓的,软软的,冰冰的,凉凉的。
雪是纯洁的,那麽白,那麽美,像小孩子纯洁的心;雪是晶莹的,洁白无暇的身躯映着昏黄的灯光,闪闪发亮;雪是无私的,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柔弱的雪花用自我娇小的身躯为小麦撑起一片无忧无虑的天空,然后让小麦安全度过严冬,让农民伯伯来年获得好收成;雪是有生命的,它们可不是老老实实的往下落,瞧,有的打着旋儿落下来,有的几个包成团往下坠,有的东飘西飘了半天,才恋恋不舍的落下来,有的。这场大雪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可是,比起雪给我们带来得喜悦和快乐,它带给我们的麻烦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想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约定地点。一抬头,望见了朋友,隔着纷纷扬扬的大雪,我们相视一笑。
五年级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现,我在小时侯也发现了一个秘密,想知道的话就往下看吧!
小时侯,爸爸常带我到我们院子里玩。有一天,艳阳高照,爸爸拿出放大镜和一盒火柴,冲我神秘地一笑,说:“儿子,我们去院子里玩一会儿吧。”我十分高兴,兴冲冲地跟着爸爸去了。到了小凉亭,我们歇了一下,爸爸拉着我到了一处太阳晒得厉害的地方,爸爸笑呵呵地说:“你拿着一根火柴,放到放大镜底下。”我十分不解,问到:“爸爸,你要干什么?”“等会你就知道了。”只见爸爸拿着放大镜,让放大镜一边对着太阳,把火柴头对着放大镜映下来的一个发光的亮点。过了大概两秒钟,只听“滋”的一声响,火柴头窜出了火红的火苗。望着火柴上跳动的火苗,我惊讶地叫到:“哇!真神奇。”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心里顿时升起了一个大问号,于是我又拿了一根火柴,学着爸爸的样子做,把放大镜投影下来的小光点对准火柴头,火柴又烧着了。难道放大镜有魔力?我十分好奇,于是趁爸爸不注意,把手伸到放大镜下。哎哟!好烫呀!刹那间我伸在放大镜下面的手就像着了火似的,我急忙收回手,不敢再这样了。
回到家,我坐在椅子上想:是不是那个光点太热了,才会把火柴点着的呢?而那个灼热的小光点会不会是放大镜把阳光全集中到了一点才那么热呢?所以爸爸会带我到太阳底下来玩。不过我还不能确定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于是我便请教了爸爸,没想到爸爸说的和我想的差不多哩!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我发现了放大镜的秘密。
发现其实就在身边,只要你细心观察,爱动脑筋,你也可以发现许多道理。
五年级作文 篇9
今天,我发现了一个关于弟弟的秘密,他居然喜欢上了他班上的一个小女生。
那一天,我拖着被疲惫折磨得狼狈不堪的身体,出了校园,走向了妈妈。而妈妈却让我去幼儿园接弟弟,我的心情也变的好了一些,因为,去幼儿园里玩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
我们俩人到了校园里,上了楼,进了弟弟的班级,当我找到他时,意外地发现了他正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他一见到我来了,就急忙拉着那个小女孩,跑到了我的面前,隆重地介绍了她。
而我呢,并没有心思去听他说那些废话,而是一直端详着那个小女孩,看她那外貌,胆子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胖嘟嘟的,真是令人喜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句话用到她的身上,一点也不为过。
当弟弟拉着她去外面玩的时候,我悄悄地问妈妈:“他们俩怎么会那么亲密呢?”“两个孩子能玩得来嘛!”妈妈只是这样说。可我还是很怀疑,不应该是男生跟男生玩,女生跟女生玩吗?怎么会是一男生一女生一起玩了呢?
回到了家,我便开始审问弟弟,问他怎么会和她一起玩了,弟弟给我的回答是:每次他去学校的时候,都会和那个女生坐在一起,下课时,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听他说上一次儿童节,他们还一起表演了呢!
天渐渐黑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外面的星星,它们个个都闪着迷人的光芒,让人忍不住啧啧赞叹。而我在这时,却看到了星星们一个个彼此之间都离得很远,显示出它们那孤独的一面。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没有朋友,即使他很出色,他也不会幸福。
珍惜身边真正的朋友,生活将溢满芬芳。
五年级作文 篇10
在我家附近,有一个美丽的沙河公园。那里有河有水,有亭有树。春天来了,这里充满了春的气息,到公园来的人越来越多,每个路人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放眼望去,整个公园一片翠绿,小草发芽生根,树木绿叶成荫,花儿朵朵怒放。在亭子里,在花丛旁,在河边,到处都是观景的路人。
当你走进公园,就看到小路旁有一颗樱花树,树上全是粉色的樱花。从远处看,像一团团粉色的雪球;走近了看,发现还有粉红的花瓣和橙黄的花蕊,引得蜜蜂在四周欢快地舞蹈。
顺着小河往前走,你就会闻到一股淡雅的清香。原来,这香味是一旁的香樟树发出来的,它的树叶能发出一股香味,闻起来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只要心情不好,闻一下这股香味,心情立刻就变好了。
沙河公园里最漂亮的要数玉兰花,它的花瓣洁白无瑕,就真的像玉石雕琢一样,让人惊叹春天的杰作。玉兰花的香味十分独特,无论走到哪儿,都会闻到他浓郁的香味。
这美丽的景象当然吸引了很多游人,但游人中最快活的当然要数小朋友了。他们有的在草地上打滚,有的在追逐游戏,有的还在放风筝。如果这时你抬头,就会发现天上全是各种风筝,有老鹰,有小猫等等,让人目不暇接。老人们安详地坐在椅子上,有的笑眯眯地望着追逐打闹的小孩,有的在悠闲地听着广播,金色的阳光照在他们花白的头发上,呈现出一片美丽的画面。
沙河公园的美景让人留恋忘返。欢迎你到成都来,欣赏它美丽的风光。
五年级作文 篇11
春天来了,美丽而看不见的春姑娘来临了,她把绿撒向了大地,此时她把绿撒向了森林,她把绿撒向了人间。小树挺起腰,理解春风的爱抚,小花昂起了头,理解阳光的洗礼,小草站起来,理解春雨的冲洗。
在学校的草坪上,小白杨长出了翠绿的叶子,软绵绵的草丛中点锐着美丽的鲜花。
一天放学以后,我和跃旋,和粉铃在学校玩。“跃旋、粉铃,我们来玩好人捉坏蛋怎样样”?“行啊。”他们两个异口同声的说。“那么我和粉铃当好人,跃旋当坏蛋。”就着样我们玩了好一阵子,这时候,那大片的草坪被我们踩垮了,花也被我们踩倒了,我说“快走,要不被老师发现那就遭了”,跃旋拦住我,说“不许走,”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此时我拎起书包就走。
等第二天回教室,老师讲了一个故事:
“昨日有三个同学在学校的草坪上玩游戏,他们在玩的时候把草坪上的草和花到踩倒了,有两个人承认了错误,并把花草给扶了起来又围上了围栏,插上了‘爱护花草’的木牌……。老师讲事情不就就是昨日的那件事吗?之后老师又说“另一个背起书包就走,对于着个事情,两种态度,哪种态度好呢?我低下了头。
下课后,跃旋、粉铃走过来说,知错改错不算错,我们原谅你了,我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要向你学习”。
花儿迎着阳光又盛开了,我们迎着阳光茁壮的生长着。
五年级作文 篇12
我在电视上偶然看见了有卖作文机的广告新闻,上面写着:学生凭学生证一律50元。我兴奋地不得了,连忙带好学生证、拿着压岁钱,活蹦乱跳地出了家门去专卖店。
一进店门,作文机琳琅满目,我看中了一台款式新颖的作文机,那是粉红色的,上面有5种按钮,各有各的功能:红色是作文题目输入按钮,黄色是作文字数,绿色的是复印安钮,蓝色的是写作时的心情键,白色的是写作通顺键,现场使用了几次觉得真方便就买下了。
回家的路上我想:这下写作文不用愁了!明天上午的第二节课正好是作文课,马上能派上用场了。
作文课上,我偷偷从书包里拿出作文机,按下红色键,把题目“我是——”输入,并把所有键都按下,就等待着好文章,直到有细小的声音出现时,我便把纸拿出来,一看,满满三张,“写”好以后,我连忙把它交给了老师,心里别提有多么兴奋了,想着老师肯定会表扬我了。可是,老师把作文改出来,不但没表扬,反而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看自己的文章,我怎么也弄不懂,一看才知道,上面清楚地写着:“你是死罪犯,马上执行枪决。”我知道错在那里了,脸红得像红苹果,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从这以后,我深刻体会到只有自己写出的文章才是好文章,我吸取了教训,每次作文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五年级作文 篇13
理想,谁没有?从我们降临这个世界那一天开始,我们就有理想。从儿时要做好孩子开始,到现在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做好学生为止,理想,无时不刻地跟着我们,也随着我们的年龄成长不断更换、变换着。如果,你问我,我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你,我的理想是当一个魔法女孩。
我如果能成为魔法女孩,我会让我的家变得比皇宫还漂亮。让所有的人都摆脱贫穷。让我们的祖国富起来,让外国人甘拜下风。
我如果能成为魔法女孩,我会让疾病从世间消失,让所有的残疾人都能恢复健康,成为正常人,让所有的人不再生病,让每一个的脸上都挂上笑容。将医院变成世外桃源。
我如果能成为魔法女孩,我会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动听的声音,能像“小燕子”一样唱出动人的歌。我会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无所不能的智慧。那样他们的任务就不再是学习。他们只用尽情地玩耍。享受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我如果能成为魔法女孩,我就能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变换不同的角色,体会不同的人生。今天,我去当老师,明天我会当空姐,后天我成为工程师……也许高兴,我还会让自己永远都当小孩,拥有无穷的快乐。
也许,你会说,我说的算不上理想,只是自己的`一种幻想罢。但拥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快快乐乐地体会不同的生活方式为人类服务正是我最大的梦想。我将会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五年级作文 篇14
默默的,冬爷爷走了,悄悄的,春姑娘来了。
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从四季神手中接过四季法棒中的一个——春。她悄悄地来到人间,看到因为之前冬爷爷的脾气太过暴躁,不是扔乒乓球般大的冰刨发泄,就是用厚厚的积雪将植物摆压倒,这下植物们都不敢出来玩耍,只敢躲在家里。热爱热闹与生机的春姑娘,看尽人间一片寂静,不仅帮助植物们用她的百宝箱疗了伤,还赐予了植物们勇气和生机。
于是花开了, 那千百朵笑脸迎人的鲜花,正在用清脆的声音微笑低语: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小动物们听到春天来了的消息,纷纷跑出来玩耍,好一片生机勃勃的场面。
在树林里,许多的小鸟在自由自在欢乐地飞翔着,高兴起来,便唱出清脆悦耳的曲子。一阵春风拂过,小花摆动着芊芊细腰,展现着迷人的舞姿,风越大,她却藏得越深,河旁的垂柳也受了花儿的舞动,在微风中,婀娜多姿,摆动着她那千万条嫩绿的柳叶,翩翩起舞,好像柳树姑娘在洗自己美丽的头发。
地里,是绿油油的小麦和油菜,有的人在田间劳动……一片勤快干活的景象。农民伯伯是春天的主人公,整个春天像是被农民伯伯掌控了似地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美极了!农民伯伯将晶莹的汗水伴着美好的希望希望一齐种下地去。
啊!春姑娘来到人间,久违的春天来了!让我们张开双臂,去迎接她吧!
五年级作文 篇15
未来的世界令人好奇,未来的物品功能多多,令人喜爱。这些物品都是由两种物品结合起来的高科技,下面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未来的几种物品组合吧!
垃圾桶+磁悬浮科技
这种磁悬浮垃圾桶专为懒人发明的,它可以24小时浮在空中,并在遥控器的操控下在家里自由“行走”。有了它,就不会因扔垃圾而错过精彩的电视剧情了,你只要按一下“过来”的按钮,它就会迎面向你“走来”。你把垃圾扔进它的大嘴,它还会微笑地对你说“谢谢”呢,有点搞笑。
复原塑料+金刚镜片
复原金刚眼镜是未来的高科技,有了它,你就不会担心眼镜架子会折断,因为它有超强的复原能力。即使断了,也会“藕断丝连”,里面会有一种弹簧丝,只要折断就会立即弹回来复原,而且完好如初。还有金刚镜片,即使你用炸弹炸它也不会破损,因为它采用高端透明金刚石,永远不会破碎。
蜘蛛丝+防弹衣
未来蜘蛛丝防弹衣可以很好地保护我们祖国士兵的生命安全。防弹衣里面有超强弹力的蛛丝,这种蛛丝不但有超强弹力,而且分量轻,穿上它作战便捷,子弹一旦打到它,立马就反弹出去,瞄准敌人并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的。就算遇到炸弹也会反弹,把敌人炸得死无全尸。当然,只有我们祖国有这项专利。作为中国人我很自豪!
你是不是很期待能早日看到这样的物品组合呢?
五年级作文 篇16
很多人说:垃圾是危害我们健康的“凶手”,是破坏地球的“不良少年”,其实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它们也有重新利用的价值。虽然目前我们已经有不少环卫工人,但是只靠环卫工人是不够的,更要靠我们的自觉。只要我们自觉地把垃圾扔进合适的垃圾桶,把垃圾分类好,这些垃圾就可以变废为宝,经过回收再利用。这不仅可以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还可以提高地球资源的利用效率。我们把垃圾分一分,环境就会美十分。
你知道吗?一吨废纸就等于一棵树,如果每一个人都直接浪费一吨纸,那要多少棵树才够我们用?我们回收一吨纸就等于节约一棵树,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把废纸再供应给千千万万个人用,而且绿树环绕家园、森林遍布城市也不再是梦想,所以从现在起,一起进行垃圾分类吧!
垃圾类别有很多,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不可回收垃圾有:皮、剩饭、花草树叶等;有害垃圾有:电池、金属等。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那么垃圾也有它的家庭,所以我们要把垃圾安放在一个适合它的“家”。
有毒有害垃圾应该“住”在红色垃圾桶,可回收垃圾就“住”在黄色垃圾桶,绿色垃圾桶就是不可回收垃圾的家。
垃圾分类并不难,只是我们举手之劳。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我们的明天,从今天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创优美社区环境,配合垃圾分类,一起争做文明市民吧!
五年级作文 篇17
我的表妹今年七岁,她天真、活波可爱,别看她年纪不大,可她鬼机灵。
大年初七,我们全家吃完团圆饭,(因为三达明天要去北京上班),表妹每次来我家玩,我老是吃亏,这是因为有爸爸的袒护,使我有些愤怒哦。这不一到我家,爸爸就把我的所有好吃让妹妹吃,玩具让妹妹玩,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我都有些怀疑我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弄得我很不开心,结果他们要出去打羽毛球,我赌气不去,任他们再三叫我,毫不领情。
过了一段时间,二达来接表妹回家,由于表妹在操场上,也不想回家,最后还是留了下来。二达准备走时,妈妈又问我去不去,我还是禁不住诱惑。最后来到操场。我来到操场,表妹飞一般的速度跑来接我。表妹啦着我的手,向爸爸妈妈跑去。到来爸爸妈妈跟前,妈妈说:”赶紧来为我报仇,打败你爸。“于是我上了阵,我和爸爸打的不分上下。表妹在旁边一直在喊:”姐姐加油,伯伯漏油。“好像在讨好我,像在拍马屁,她真是个小人精。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认真欣赏每家门上春联,有楷体、隶书、草书、有的是电脑打印,可妹妹说:”他们写的都不如姐姐写的对联好。“瞧!她可真会说话。
从这件事中,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宽宏大量,不要斤斤计较,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自己才会更快乐。
五年级作文 篇18
一转眼,美好的暑假已经过了一半,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学了,许多小朋友都在抱怨:“为什么暑假过的那么快,我才不去那热死人的鬼学校!”不过,我不一样,我巴不得快点开学。但,我的暑假也过得很有趣哟!我们一起看下去吧!
7月22日,弟弟学会骑脚踏车了!大家都高兴的“手舞足蹈”,于是,我们决定7月26日到十三行博物馆骑脚踏车,庆祝一下。舅舅知道了以后,也来“凑热闹”。我们就一直往前骑,我发现有一个地方可以玩,爸妈向我和弟弟说:“想玩吗?走吧!一起去看看!”那儿的哥哥帮我做好准备就马上开始了。我用力一跳,哇阿!好高!再来,我又来了几个后空翻,幸好有安全带,不然我肯定会成了“空中飞人”飞出去,再飞上天去当“小天使”,我就看不到亲人、朋友、同学、老师和家人了!真是刺激又有趣啊!
嘿!别走开,好戏还在后头呢!那儿还有漆弹场,穿好装备,个个都上了战场,没多久“战争”就开始了,谁也别想跑,那些孩子的眼神好像在说:“谁怕谁!放马过来!”在地上,我们看到黄黄的东东,“这是啥?”爸爸边说边采,啊!完蛋了!是漆弹!惨了!舅舅中弹了!大家都捧腹大笑,笑到说不出话来,这天也太有趣了吧!
这天所发生的事,别人是没有的,我觉得非常珍贵。所以我要牢牢的记在心中,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有趣的一天。
五年级作文 篇19
暑假来了,按照秋假前的计划,我们准备去苏州城住上一天,这找宾馆可是个大难题。在去的前一天晚上,妈妈在电脑上定了一家看起来挺不错的宾馆,准备明天就住在哪儿。
时间过得真快,一觉起来,我已坐上了开往苏州的车子,司机爸爸以140码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眨眼,我们的车子就到达了苏州。
开始找宾馆了,我们随着公路上牌子的指示,竟然开到了人家种菜的田地里,天哪!眼前出现的只是一大片的庄稼,路的两边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就像一块金色的地毯。这哪是人住的地方。随后,我们的车就急速掉头,开始了第二次寻找,我们问了许多路人,根据他们的指示,我们竟开到了正在修路的地方,那里满是灰尘,远看就像一片沙漠,根本没有宾馆,我们在失望中穿梭在马路上,我们过了一座桥,忽然,五个大字呈现在我们眼前:五洲大饭店。找到了! 找到了!正当我们欢呼的时候,爸爸指了指车水马龙的街道,说:“这儿太吵了,不适合我们。”我们又开始了艰难的旅程,此时此刻,我们已经累得受不了了。可是没办法,晚上总不能睡车上把?
终于,经过了许多考验的我们,找到了一家既高级又便宜的宾馆,这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件比什么都好的大喜事,此话说得好,坚持就是胜利。现在,别提我们有多高兴了!
五年级作文 篇20
我相信,同学们都有敬佩的人,有你的小伙伴,还有你的叔叔.阿姨……那你知道我敬佩谁?是不畏寒暑,默默无闻清洁工叔叔,阿姨!
可能有人会问:“清洁工有啥可敬佩的?”,我会理直气壮地回答:“清洁工叔叔.阿姨每天清扫大街,清扫我们的城市,使我们的城市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假如没有了清洁工,我们的城市会怎样?人们乱扔垃圾,没有人打扫,整个城市会变得很脏,苍蝇乱飞,空气污染,人们得病,我们怎么在这个城市待下去?”
的确,如果没有了清洁工,我们这个城市就会变得脏兮兮的,如果没有了清洁工,上面那些问题真有可能发生!
但,让我最佩服的是哪清洁工没有节假日,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
春节那天晚上,我和小伙伴去玩”鞭炮大战”,我们一直玩到9点半才离开,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清洁工,起初,我以为春节放假回家,和家人吃团圆饭呢!于是,我便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我突然听到”哗哗“的声音,我回头去看,竟然看到那位清洁工在扫我们那摊鞭炮皮,我惊呆了,他们怎么不回家?春节可是千载难逢的团圆时刻,他们怎么……我便上去一问,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为了保障居民居住小区的卫生,春节也不能回家,必须打扫完垃圾才算完成任务。我不由心生敬佩。
这就是我为什么敬佩清洁工的原因,现在你知道了吧?
五年级作文 篇21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下午,我们班举行了六一联欢会。
我来到班级,同学们有的在座位上吃着美味的零食,有的在玩带来的玩具,还有的在快乐地交流着。同学们个个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他们的笑声在班级里回荡。
开始联欢会了,大家的节目也都经过了前几天的排练,已经变得完美无缺了。我的节目是和小涵、小吴和小杰合作表演冲跑小品。小杰是老师,我和小涵、小吴则是冲跑的小朋友。我们的表演经过多次训练,也变得非常优秀,为今天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开始表演了,小丽、小马的诗经朗诵完了,小佳的《雪花红梅》也唱完了,小昊的歌曲《超级英雄》也完美结束。接着,轮到我们了。我们毫不害羞地走上台,准备开始表演。
开始表演了,我和小涵、小吴剪刀石头布决出了谁抓。是小涵抓。我和小吴拔腿就跑,小涵在我们身后紧追不舍。突然,一阵巨大的哨音响起,是小杰吹的。小杰走了过来,严肃地对我们说:“你们知不知道,冲跑是很危险的,要是你们撞到人,双方都会受伤的。罚你们今天去操场跑五圈,回去写八百字的作文!”我们惭愧地点了点头,带着沮丧回到了座位。
顿时,班级里发出了巨大的爆笑声,紧接着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后来,我们又领了许多礼物,开心地回家了。
今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和往年不同,因为往年的六一都是看别人表演,而今年的六一则是同学们表演给同学和老师看。
五年级作文 篇22
六一节到了。这一天,我是多么的开心呀,活像一只刚被放出来的小鸟,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为了庆六一,我校提前举行了庆六一的活动。
那一天阳光明媚,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学校。校园里一片喜气洋洋,各个班级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绿油油的草坪上插满了五颜六色的旗子,在微风的吹动下随风飘动。我迫不及待地走进教室一看,惊讶极了!我们班已被那几个“设计师”搞成那个样了:门口挂上了“门帘”,窗户上挂上了“窗帘”,教室的天花板上挂满了拉花,彩旗。
老师让大家来表演节目……等每个同学都表演完,老师也评完奖后,就让我们玩抢椅子的游戏。老师先把几个椅子在中间围成圆形,找到几个同学围着椅子转,我们唱着歌,当老师说“停”时,这几个同学就去抢椅子,抢不到的就被淘汰。
第一次由周煦林、张明辉等几个同学上去,最后只剩周煦林、张明辉,本来他们抢得到的,但他们谁也没去抢,因为他们头都转晕了,椅子在哪都不知道,结果没人得第一。
第二次由熊少华、杨辉、刘宇金等几个人上了,当听到老师说停时,熊少华迅速抓住身旁的椅子,心里很是高兴,并且有点沾沾自喜。第二回,可他没抢到。结果是杨辉得了第一……
这次的六一儿童节,同学们过得都十分开心,校园里还久久回荡着我们欢乐的笑声,我相信这个六一将在我们心里留下深刻的映像,美好的回忆!
五年级作文 篇23
今天是大年三十,又可以在外婆家吃一顿丰盛的年夜饭了。
一大家子十多口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吃饭,餐桌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饭菜。有牛肉、公鸡、马面鱼等,我最百吃不厌的要算土豆和油炸汤圆了。看着,看着,我已经口水直流三千尺了。“开饭啦”,随着一声欢呼声,大家挥舞着筷子,边吃边聊着今年的打算和去年的收获。我说的当然是好玩的游戏了。我先吃了土豆,然后津津有味地吃了一条马面鱼,又吃了半盆油炸汤圆﹍﹍我心里暗暗想:如果天天都能大鱼大肉就好了。妈妈看见我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笑着说“小心,别噎到了。”
吃完饭后,我拿了烟花来到院子里,只见天空中一朵朵五颜六色的礼花飞升降落,忽暗忽明,五彩缤纷,把夜幕点成了鲜花的世界。看着大家放得这么开心,我也迫不及待地拿起了一个“杜丹花”,小心翼翼的点燃了导火线,导火线渐渐的烧没了,火花顿时显起神通,一下子就开出了一朵金色的杜丹花。一眨眼,这花又化作无数小花,四处散开,变幻莫测,一会儿是黄色的,一会是红色的就像一群彩蝶在空中飞舞。我连说好看好看。我又拿了五十六枚烟花弹。看,一只只小蝌蚪直冲云霄,变成了亭亭玉立的玫瑰花,桃花﹍﹍
放完了烟花,我又躺进火热的被窝。大家一起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屋子里不时传来好看,精彩两个词。在欢歌笑语中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想:如果每天都是大年三十就好了。
五年级作文 篇24
“六一”儿童节那天上午,五年(4)班发出了一阵阵兴奋的喝彩声,热烈的鼓掌声,快乐的叫喊声、胜利的欢呼声,谱出了一首迎接“六一”的歌声。
原来五年(4)班在玩着惊险激刺的游戏来欢迎“六一”儿童节的到来,是啊!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事!我们班在杨老师的组织下尽情地玩起游戏来。第一个游戏是“击鼓写词”,一开始同学个个摩拳擦掌,没等老师讲完游戏规则,就迫不及待“唰”的举起小手,老师请了几个同学上场。其他同学都为自己的组里加油,而场上的同学更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都想夺取胜利。大家都喊“加油”,场面一下子就热闹起来。随着五声鼓声,场上的同学写出了“五福临门”,“五湖四海”等词语。毓毅赢了,场下“轰”的一下爆发出一阵烈的掌声,同学纷纷夸他厉害。他笑得合不拢嘴。
“顶杯竞走”开始,我和俊偲号称“顶杯王子”;只见俊偲轻轻地把里面装着沙包的杯子放在头上,用又快又稳的步伐向终点走。而我也不甘落后。我信心十足,非得战胜他不可,因为“一班容不下二虎!”我把手张开保持平衡,以矫健的步伐直冲终点,由于我冲得太快,手碰到终点——黑板的同时,杯子也掉了下来。虽然俊偲比我慢,但是他的杯子到达终点还没掉下来。老师判我们并列第一!虽然只是并列,我也觉得很开心。
“六一”节是我们的节日,我们少年儿童就更应该珍惜这美好的节日。
五年级作文 篇25
对我们小孩子来说,最快乐的节日,除了新年,生日,只剩下儿童节了。对我来说,“六一”儿童节最快乐的一次莫属四年级那次了。
那天早上,我睁开了朦胧的双眼,阳光早早的透过了窗户。吃完了早点,我背着轻松的书包,哼着小曲,走在了上学的路上。因为今天是儿童节,所以我非常高兴。
当我走进校园时,看到军乐队的同学已经在操场上练习了,我飞快的跑进教室。进去以后,传来的不是朗朗的读书声,而是同学们的谈话声。他们是在讨论怎样过一个有意义的儿童节。老师这时走进了教室,让我们拿着凳子到甬路集合。然后老师安排我们在下,“六一”联欢会开始了。小主持人宣布“典礼开始。”首先,领导入坐,领导们随着音乐上了台。同时,一些同学也走到领导面前,给领导们佩戴红领巾。然后开始升国旗。“全体起立。”同学们和领导们都迅速站起来,在国歌响起时,我们都瞻仰着这面崭新的五星红旗行队礼。最欢快的时刻就在文艺演出,在文艺演出开始后,校园充满了欢庆的气氛。有的同学吃起了零食,台上有了跳舞的女同学,她们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像花朵一样婀娜多姿。四面八方的彩旗迎风招展,台下的同学们欢声笑语,花坛里的花在冲我们笑,天上的小鸟在向我们叫。整个校园沉寂在欢笑之中。
不知不觉,文艺演出完毕,我们恋恋不舍的回到教室,在路上的时候,天仿佛格外的蓝,阳光仿佛更加灿烂,我忘不了这一天。
五年级作文 篇26
我的小表妹叫王子月,现在2岁半了,她有一头乌黑明亮的头发,又黑又长的眉毛,闪亮有神的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能说会逗的小嘴。我和欢心弟给她起了个绰号叫”紫月神兽“
,有趣吧。不过大家都叫她”淘气包“,说起淘气啊,我的小表妹在我的家族里可算是出了名了,怎么?不信?那就继续往下看呗!
昨天晚上,因为平时她很爱摸我姑姑的脖子,所以当她坐在我旁边时,我就故意摸她的脖子,我摸她左边时,他急忙用头夹我的手,我摸右边时,她急忙躲闪,当我松开时,她就歪着头,笑嘻嘻的说:”嘿嘿,没摸住!“逗得全家都哈哈大笑,我又伸手摸她,他就说:”我跑,你摸不着我!“然后就光着小脚,踮着脚尖(她也不嫌地板凉),一扭一扭的跑起来,那样子实在太滑稽了!过了一会儿,她胆大起来,来到我身边,摸起我的脖子来,我刚一伸手,她又笑着跑开了!
今天中午,姑姑让她背骆宾王的《咏鹅》,她就眨眨眼睛,摇头晃脑的背起来:”鹅鹅鹅,向天哥哥!“就这一句反复说了好几次,一下子全家爆笑起来,我更是笑的趴在了沙发上,接着,姑姑让她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她拍着小手,唱起来:”妈妈好,是个宝,世上妈妈好!“唱完,还在姑姑脸上亲了几下,把鼻涕都弄到了姑姑脸上!不必说又引来大家的一片笑声!
这就是我的小表妹,一个又淘气又可爱的小家伙!你喜欢她吗!
五年级作文 篇27
笔的尖头是银色的,像绣花针一样,上面还闪烁着银光,就好像刀刃上的闪闪寒光。笔尖的地方是小小的、尖尖的。在旁边的笔侧上有着一个小小的洞,那洞是长长的、细小的,周围的地方十分的光滑,光滑得就和溜冰场上的冰面似的。在洞的里面是自然的向下凹进去的,在凹陷处有着一个圆圆的小黑点。黑色的小圆点是又细又圆的,上方的小光点在小圆点之上,就好像一颗黑色的珍珠。在笔尖的上面是一圈透明色的白环,那白环与上面的尖尖连在一起,也十分的漂亮!
在笔杆上有着蓝白相间的花纹。那花纹上是一白一蓝的条纹,那条纹的颜色是深深的,把上面黑色的文字都给遮挡住了。上面还有着花纹的字
母,那字母的头上有一些是有着弯曲图案的字母。字母写的横竖线都是笔直的,就像小树一样笔直;有些字母的头上是粗的,有着很浓的笔锋;在旁边的小排字母上的字都连在一起,就好像一条长条形的有着很多节车厢的火车,它好像在往远方的埃菲尔铁塔开去,在埃菲尔铁塔上有这几个黑色的字母。“P”就像一张帆矗立在船头,而上面的“D”则是小船的船身,带领我们驶出这一片辽阔无垠的海面,带领我们走向新生活,更是带领我们向一个更新的目标奋发向前!这笔杆的花纹不仅很美,而且上面的寓意也很深远。
我喜欢这支笔!不仅是因为它那美丽的图案,更是因为它那标新立异的寓意和美好的憧憬!
五年级作文 篇28
今天,是大年三十,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早上,妈妈去菜市场买菜,准备在晚上给我们烧一顿好吃的团圆饭。妈妈经过千挑万选决定晚上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她买了很多东西。
到了下午四点多钟我闻着香味到了楼下,只见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菜,有红烧墨鱼、炒菜花、焖猪心、芹菜炒鱼丝,还有大鱼大虾等等。到了晚上五点钟我们开始吃团圆饭了,我们一边吃,一边说:“妈妈,今晚应该有小品吧?”妈妈说:“应该有吧。”妈妈又问了一句:“晚上的菜好不好吃?”我和姐姐异口同声地说:“晚上烧得不错。”我们一直吃到了七点钟,然后我到楼下玩了一会儿。八点钟就开始看春节联欢晚会。里面有演杂技的,有唱歌的,也有演小品的,可我最喜欢看的是赵本山演的小品,非常幽默。大概内容是:赵本山带着孙女到了苏格兰情调,请星光大道的毕老师吃饭,中间服务员来了,不但赵本山孙女在毕老师面前表演了才艺,服务员也很敬佩毕老师,说:“我姥爷也姓毕,我也想去。”他也表演了。结果两人都上了星光大道。赵本山对毕老师说:“我姥爷也姓毕,我也想去,他们两个都去了,顺便把我也给带去吧!”观众们都乐了。
大年三十的晚上零点的时候,大家开始放烟花以迎接二零零九年的到来。天上五颜六色,灿烂夺目。让我们一起倒数“五、四、三、二、一。”新的一年,大家在相互恭喜:“祝你新的一年牛气冲天!”
五年级作文 篇29
这个星期六,爸爸答应我去中山陵捞小鱼。
出发了!我骑着我心爱的自行车飞速向中山陵奔去。终于到了!我把自行车往旁边一放,拿起鱼网就去池塘边捞小鱼。
哇,我的运气真好!许多小鱼都在湖面上追逐打闹。我不敢怠慢,把网悄悄放入水中,又悄悄地靠近它们。时机到了!我猛地把网往上一提,顿时,鱼网里装满了小鱼。我非常高兴,一边跑,一边向爸爸喊道:“爸爸,快乐看呀,快来看呀!”爸爸急速地跑来,问:“什么事啊?大呼小叫的!把人吓死都行。”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数数看,这里面有多少条小鱼?”说着,把鱼网放到他面前。爸爸眯起眼睛数着:“一、二、三、四、五……嘿,一共有十二条小鱼,我家女儿真是捕鱼达人。”我得意地笑了笑,说:“那当然了。爸爸,我去钓鱼,你去捞小鱼吧,我们俩换个角色!”爸爸同意了。
于是,我坐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手里拿着鱼竿,聚精会神地盯着水面的浮标。过了十来分钟,忽然,浮标往下沉了,我猛地一提。哈哈,我钓到了一条小鱼,我大喊:“爸爸,爸爸。”爸爸以为我出事了,立即冲了过来,见我钓到了一条小鱼,就说:“今天你的运气真好啊,第一次钓就有收获,真棒。”听到爸爸的话,我的心像灌了一大瓶蜜一般甜滋滋的。
这真是一个快乐,令我难忘的星期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