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话语 > 倡议书对露天焚烧说的话汇编80句

倡议书对露天焚烧说的话汇编80句

时间:2018-06-03 09:09

目前正值农耕时节,部分村民朋友为图省事,将农作物秸秆野外就地焚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露天焚烧秸秆会带来很多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露天焚烧秸秆,由于农田里燃烧温度低,燃烧不充分,因此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同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含量将严重增高,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左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左右,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重度污染)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刺激增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天干物燥,秸秆焚烧,极易引燃田头地角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由于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给我们自身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不将秸秆抛置河道、沟渠等水体中。

请全区父老乡亲互相监督,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者,及时予以制止或向当地镇(街)、村举报。

各镇(街)、园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充分发挥属地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城乡结合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是全面禁止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开展生活垃圾细化分类,对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加以资源化利用。二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引导村民因地制宜采取田边地角就近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等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村民朋友们:

目前正值农耕时节,部分村民朋友为图省事,将农作物秸秆野外就地焚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露天焚烧秸秆会带来很多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露天焚烧秸秆,由于农田里燃烧温度低,燃烧不充分,因此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同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含量将严重增高,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左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左右,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重度污染)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刺激增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天干物燥,秸秆焚烧,极易引燃田头地角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由于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给我们自身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不将秸秆抛置河道、沟渠等水体中。

请全区父老乡亲互相监督,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者,及时予以制止或向当地镇(街)、村举报。

各镇(街)、园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充分发挥属地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城乡结合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是全面禁止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开展生活垃圾细化分类,对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加以资源化利用。二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引导村民因地制宜采取田边地角就近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等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20xx年xx月xx日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加重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倡议书

农民朋友们:

秋收时节已经来临,大家一年的辛勤付出即将换来丰收的喜悦。然而,近年来,部分农户在秋收过后,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浓烟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而且对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同时,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秸秆焚烧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已发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已出台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农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海宁!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1月7日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倡议书

一年一度的.夏收季节来临,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夏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大家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美好宜居安县,改善环境质量,特向吧友发出倡议:

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乱弃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要响应号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中,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引导大家支持配合,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共创生态安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朋友们,立即行动一起来吧!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倡议书

农民朋友们: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加重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把它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密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的通告》,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故意焚烧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焚烧秸秆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秸秆焚烧举报电话:0467-5236189 )

为此,我们倡议:全市农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并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主动制止。

农民朋友们,为保护蓝天碧空、建设美好家园、打造生态密山,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