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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水能把人噎死的话细选56句

时间:2019-04-18 16:04

《要哭我就等到下雨天》

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眼看春天都要过去了,蔼若春的咳疾却还不见好。

早晨带他去社区诊所打针,又是别别扭扭闹了一番,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子。

甘草合剂、克咳敏……一粒粒从药盒里取出来,中西药混在一起,我也懒得给他分成两顿吃,一把递给他。

“白茶,你要哪天打算杀了我,提前和我打个招呼,我好做点儿心理准备。”他把左手食指伸入空的玻璃杯中,右手摸到茶几上的水壶,拎起,往杯里倒水,洒了一点在台布上,但不多。水面浸到食指指尖时,他放下水壶,不满地撇撇嘴,“水都凉了,也不知道给我换点温水。”

我的火“噌”的一下就冒出来:“我要说这都是毒药,你敢吃吗!”

“总算长点儿出息了,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他伸手摸了摸,碰到了我的衣摆,然后冲我的方向平摊开手掌,“给我吧。”

接过药,他一口就吞了下去,十来粒药卡在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干呕,我故意把水杯拿远,看着他难受。

他被药片憋红了脸,那双布满伤口的手在茶几上痉挛般地摸索着寻找水杯,手背上绷起狰狞的青筋。

许久,一声撕裂般的吞咽,他在裤腿上蹭了蹭手汗,站起来,想了一秒,把身体转到卧室的方向,哑着嗓子说:“懂了,你是想噎死我。那我先回去躺着等死了,省得你看着我堵心。再这么耗下去,我都快得抑郁症了。”

“抑郁症”三个字从他嘴里讲出来,给我的感觉简直就是天大的嘲讽,我冷哼一声:“说你句没心没肺都是夸你,就你那副狼心狗肺还得抑郁症呢?逗我吧?”

蔼若春正往卧室走,听到我的话停下了脚步,想说什么,一张口,一阵咳嗽却袭了上来。

这回咳了差不多得有一分钟,撕心裂肺的。我端着水过去给他拍背,他刚止住咳,就抬起头阴阳怪气地对我说:“对,我良心都被你吃了,只有像你家祁清那样忧国忧民的大圣人才有资格得抑郁症。”

和祁清相识是在2011年的夏天。

那年《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在大陆上映,姐姐家的一对龙凤胎嚷嚷着要去参加首映礼,于是把我给拉了出来。

当时我正在享受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因为已经确定保研,也就没像其他同学一样忙着实习。头上的“此人很闲”四个字闪闪发光,一干闲事扑面而来。

首映式零点开始,两个小家伙早就补足了觉,晚上十点准时爬起来梳洗打扮,我这才知道影院要求所有观众必须身着影片中的角色服进场。没辙,我只得翻出姐夫的博士袍佯装巫师袍混入放映厅。一进去看到满场一片乌压压的黑袍巫师,就我一个“红衣主教”鹤立鸡群,连龙凤胎都臊得捂住了脸,甩出了新学的英文:“So shame……”

幸亏开场前一个男扮女装成傲罗唐克斯的小哥拯救了我——他骑着一把环卫工人扫大街的巨型扫把呼啸而过,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完美地把众人的目光从我身上吸走。

电影开场后,龙凤胎里的姐姐敏敏开始捉弄胆小的弟弟明明,只要银幕一暗,她就非要学伏地魔那张没鼻子的怪脸,还拿手机屏幕从下往上照自己的脸,我冷不丁一看都能吓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低声呵斥了她好几次,她丝毫没有收敛,于是我和明明换了座位,隔在他们俩中间。

正想着终于能消停一会儿,我却猛然发现过分消停了——电影中真正的伏地魔出场了,明明却没有尖叫,我伸手朝他的座位一摸,空的。

偏偏手机在这时没了电,四周一点光源都没有,我只得蹲下身到处乱摸。

忽然,我的手指伸进了一团柔软的发丛,却明显不是明明的小平头。我正要尖叫,这时,一声咒语浅浅吟诵:“荧光闪烁!”

座位下,一根在影院门口十块钱买的荧光魔法棒亮了起来,透过微亮的绿光,我看到我的手正摩挲着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发,扮成唐克斯的小哥趴在吓得蜷曲成一团的明明身边,低声向明明起誓,“有我在,魔法世界不会被颠覆,伏地魔伤不了你这个小麻瓜的。”

我惊魂甫定,才想起抽回手,小哥抬头笑着对我说:“我喜欢你……呼神护卫!”他猛地从座位下蹿出把我扑倒,一个不明物体从我的头顶掠过,之后听到冰块与水声,应该是某个熊孩子在乱丢饮料。

我被小哥压在身下,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稍显急促的呼吸,这时影片的背景音乐也趋向紧张肃穆,我的心不由得跟着跳错了几拍。

“小姨!明明!”是敏敏的声音。

我挪动了一下身体,想翻身向小哥道个谢,小哥却在察觉到我动作的那一瞬间飞快地爬了起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影片结束后有一个影院方安排的抽奖仪式,龙凤胎认真拿着自己的票根听台上宣布获奖名单,可惜连末等奖都没被抽中。

两个小家伙因此耍起了脾气,赖在座位上不肯走,我连哄带吓,毫无作用。

“奖品飞来!”扮唐克斯的小哥不知何时又来到了我们身旁,把他的大扫把支在墙边,从他鼓鼓囊囊的假胸里掏出了两只巧克力蛙。

龙凤胎立马喜笑颜开。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我终于找到机会向他道谢。

小哥拢了拢头发,他那张巴掌脸配什么样的发色倒是都不显得杀马特:“我喜欢你……”又来?这次我没听错吧?“这件衣服,我喜欢大家穿鲜艳的颜色,这样看着心情也会好很多。”

我低头看看自己火红的博士袍,尴尬地咧了咧嘴,以此来掩饰刚刚流露的自作多情,也没什么心思再与他寒暄,拉起龙凤胎就要走。

“等等!”小哥从身后喊住我,跑过来塞给我一张传单,然后竟比我还快地跑出了放映厅。

我展开传单一看——花花绿绿的纸上印着“破雾社”三个大字,一句标语——破雾而生,以及角落里的小字——社长:祁清。

一走出放映厅,我就把那张不知所云的传单扔进了垃圾桶。

我这人向来自恋又记仇,你莫名其妙说句喜欢我,我不介意,我巴不得人人都喜欢我,也觉得自己有被喜欢的资本。但你又峰回路转来一句喜欢我的衣服,喜欢那件丑到爆的博士袍?耍我呢?

9月大四开学,我就搬出宿舍住进了姐姐家,每天出行就去附近的站台搭公交车。

北京的秋天很短,转瞬就入冬。

天刚冷起来,雾霾也随之而至,一早我戴着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3M口罩去站台等车,周围的上班族们都穿着暗色的衣服戴着白色的口罩,暮气沉沉。

连续两辆公交车都超载了,我奋力一搏也没能挤进去。正翘首以待第三辆公交车,忽然感觉身边的人群躁动起来。

我摘下耳机,听见欢快的音乐由远而近,灰蒙蒙的雾霾中,隐约可见几个颜色鲜艳的身影越发明显,倏地踩着滑板破雾而来,出现在我眼前。

是几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似是要把这世间所有的明亮颜色都穿在身上,领头那人扛着一台老式双卡录音机,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短发看着有些眼熟。

待他摘下鲜红的口罩,我不禁皱了皱眉——是影院的那个小哥。

“大家好,我是破雾社社长祁清!我们无力改变这糟糕的天气,只希望用音乐和色彩振奋一下大家的心情,让我们每天都有个闪亮的开始!”

说完他放下录音机,打了个响指,几个人伴着音乐跳起了欢快的街舞。

这寒冬雾霾里的一抹亮色果真如祁清所说振奋了大家的心情,在等车的过程中,很多人都跟着音乐舞动了起来,我也用鞋跟打起了拍子,感到全身都暖和了许多。

一曲毕,第三辆公交车也来了,破雾社的成员跟着我们一起挤进了车厢。

一上车我便扶住栏杆,赶紧把口罩摘了下来,长舒一口气。

“真巧,又见面了!”祁清一眼看到了我,侧着身子挤了过来。我刚想回他个客套的笑,公车一个急刹车,乘客们如多米诺骨牌依次倒下。

这次是我扑倒了祁清,鞋跟一崴,直接扑到了他怀里。

耳朵紧贴着他的左心房,听到他的心跳很快。

我想要站起来,他却伸手从背后环住我。少顷,才红着脸松开手。他低着头看我崴了的鞋跟,公交车又开过了两站,才像鼓起了莫大勇气似的问我:“你在哪站下车?”

“学院路。”

“还是学生?”

“嗯,林大。”

“中午一般在哪个食堂吃饭?”

“二食堂。”我有些招架不住他这查户口般的提问方式,竟老老实实一一作答了。

“好,那我今天中午去找你!”说完他就下了车,在站台处举起双手朝我挥了挥,还做了个滑稽的街舞动作。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祁清满意地比了个剪刀手,朝附近的写字楼走去。

不过我也没把他的话当真,都什么年代了,搭讪也要先问问名字要个手机号好不好,哪有这样直接找人吃饭的?谁信啊。

那天中午我和同学去了附近的韩国馆子吃烤肉,直到两点多才回学校,一走到二食堂附近,就看见祁清坐在门口。

“嘿!”他没低头玩手机,一直盯着路上人来人往,一见我路过就叫住了我。

“你还真来了啊,我……”后面我就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你吃了吗?”他问我。

“不好意思,你还没吃吗?我请你?”我也只是客套一下而已,食堂已经关门了。

祁清倒没露出责难的神色:“不了,我得赶紧上班去了,你……”他低头看我的鞋,我这才注意他手里拿着管鞋胶。可我中午吃饭时已经在路边小店买了双新鞋,当场就换上了,那双崴了跟的鞋直接被我扔了。

我有些愧疚,也有点窝心,拿出纸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给他。可那以后,祁清也没打过我的电话。只是他仍会在每个有雾霾的清晨组织破雾社在附近的站台活动,每天中午都会在二食堂等我一起吃饭,不管我去还是不去。

渐渐的,我竟开始有些期盼PM2.5,期盼能在早晨看到祁清在雾中起舞,并且不管有没有课、有没有事都会每天坚持去学校,然后假装中午和他在二食堂偶遇。

我知道我这是喜欢上他了,我不是没谈过恋爱的少女,只是个自认高冷还算受欢迎的漂亮姑娘,端着一股矫情劲儿,觉得这种事怎么着也得对方先开口。

祁清的“开口”让我足足等了两个月。

圣诞节那天,祁清送了我个礼物,我正要拆开,他按住了我的手,低头瞟着我,小心翼翼地问:“你知道我一直在追你吧?”

“怎么着?我要不知道的话,这礼物就不送我了?”我收回手,故作生气地倚回椅背,等着看他接下来的反应。

“没!你要不答应的话我就继续追你!”

“你还什么都没说呢,让我答应你什么?”

“那什么……白茶,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可以吗?”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这次是喜欢我这件衣服还是喜欢我这条裤子啊?可得把话说全了,省得我又自作多情。”

他被我逗得有些急了,结结巴巴解释:“我、我是喜欢你这个人!当然,你穿红色特别好看……”

我不忍心再为难他,拆开礼物——是一双大红的高跟鞋,简直像新娘的婚鞋,红得都让人不好意思了。

“这鞋也就结婚的时候才穿得出去吧。”我咂舌。

“那就等咱们结婚的时候穿!”

“您想得忒远。”

“呵呵。我当你答应我了啊!”

那两个月的相处,我和祁清之间没发生过什么浪漫的事,讲出来也都是些贫嘴胜过深情、俗气胜过清新的段子,只是这些庸常小幸福的堆砌,让那一刻的我相信,我是有机会穿上那双大红的高跟鞋的。

和祁清确定关系以后,我也被他拉入了破雾社。

进入元月,北京的雾霾越发严重了,破雾社的活动也频繁了起来,如果起得够早,有时我们一个早上可以跑十个站台,跳完舞浑身大汗。

1月中旬的一天,我们从第十个站台搏得掌声与欢笑后挤上公交车,准备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车子刚刚启动,坐在学雷锋专座上的一位乘客忽然发出感慨:“可惜我没法感受到你们带来的好心情。”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个戴墨镜的盲人。

“换个角度想,你也看不到这糟糕的天气,没什么不公平的。”我走过去对盲人说。

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都露出谴责的表情。

我从不否认我就是个冷漠的都市人,没有泛滥的同情心。后来蔼若春对我说,就是因为我当初那句冷冰冰的话,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

他是个骄傲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傲慢,向来认为自己比我们这些有视者更为出色,同情对他而言就是一种侮辱。

对,他称健全人为“有视者”,他坦然接受了自己,并习以为常,不以为缺陷,就像我们称他们为“盲人”,认为自己才是造物者完美的恩赐。

“对,没错,我的世界从来都是漆黑一片,雾霾对我毫无影响,甚至对我而言,如果能感受一下新闻中描述的那种‘能见度度只有一米’的盛景,也算是种奢望了。”但为达目的,他也毫不吝啬使用同情心这一大杀器,不卑不亢地装可怜,让人自觉地败下阵来,他最拿手就是这个。

果然,他话一说出口,众人对我的愤恨更加强烈,这时他方才大赦天下,把请求活活变成救我于水深火热民愤之中的施舍:“姑娘,那就来陪我说说话吧!你们不是说想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快乐吗?我也是人,我也想快乐。”

之后也不管我乐不乐意接受这份施舍便开口问我名字、找我要电话号码,问完掏出手机,抬起头“望”着我,用他戴着墨镜的苍白的脸把“可怜巴巴”这种表情演绎到极致。身边众人变成怂恿的神态,催促我快点告诉这个可怜人。

这廉价的搭讪开场白如果由有视者来做定会被鄙视为唐突或是猥琐,但当我们把他视为一个开朗、自强不息的残疾人,便会把自己的纵容视为彰显高尚品德的慈善。

我几乎一眼就看透了蔼若春的把戏,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为了让自己痛快,不在乎找别人不痛快的那种自私的小人,或者说是凡人、普通人,我们非圣人。

我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祁清身上,妄想能激发一下他身为男友的独占欲,可惜他一直是个圣人:“你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呗,以后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联系起来也方便。”

“白茶,186……”我每个字都咬得很狠,生怕这瞎子感受不到我的恶意。

“猹?是与闰土在西瓜地里搏斗的那只神兽吗?”

众人大笑,我不笑,偏不给他这个脸。

“我叫蔼若春,出自《诗经》‘蔼若春登,澄如秋水’,指待人谦和、厚德如同春天登陆大地,做事诚实,坦荡如同秋水一眼望穿。”

“我问你了吗?再说你这叫什么名字,真做作,艺名吧?”我奚落他。

“对,我本名其实叫李狗蛋。”

这次连我也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唯一恨不起来的就是这种善于自嘲的人,因为我也是这款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的小恶人。

蔼若春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正面印着“蔼若春推拿馆,总经理蔼若春,手机135××××××××”,背面是凸起的盲文。

“古龙小说里盲侠花满楼的酒楼不也叫花满楼吗,我的店就叫蔼若春,欢迎你常来,给你打折。”他露出得意的神情,那股为自己亲手打拼下的实实在在的财富而燃起的沾沾自喜并不让人厌恶,相反让我感到踏实。比之如巴比伦般悬在空中的宏大伟业,更能让我感同身受。

可我还是不肯放弃吐槽的机会:“花满楼不是开酒楼的'好不好?”

“哦?是吗?唉,我是个瞎子,没法看书,别人怎么糊弄我,我都只能相信。”

他又轻轻松松挑起民愤。

“不如你以后每天读书给我听吧,就从《陆小凤传奇》开始。”

三言两语就把我囚于道德的牢笼之中。

那年春节前有长达一周的严重雾霾,以至于我每天都要在公交车上不情不愿地给蔼若春读《陆小凤传奇》,祁清在一边看着我,一脸骄傲,比带着我去参加公司年会还骄傲。

我发现我果然没有做善事的天分,没法像祁清一样从给予的过程中吸收满满的正能量,我甚至讨厌正能量这个词,相当讨厌,觉得它有悖人性,起码是我的人性——我更喜欢幸灾乐祸,吸收个满满的负能量,便觉得不管是雾霾弥城还是世界末日都无所谓了,反正总有人比我过得更惨。

在这一点上,蔼若春倒是相当认同我。

有一天他一上车就在傻笑,我问他是吃错了什么药这么开心,他说馆里新来了个推拿师,是烧伤致盲的,顾客都说那人的那双眼睛看一眼都会做噩梦。

“可你看我,”他摘下墨镜让我看,无视那空洞的眼神的话,那双眼睛确实美得毫无瑕疵,“人家都说我跟他一比简直就是钟灵毓秀,迷倒一片小姑娘不在话下。所以我每天和那个推拿师一起工作,可开心了。”

“那按你这么一说,我和你这个瞎子坐在一起,是不是得开心死?”

“谁说不是呢!要我说,早点把你那男朋友甩了,和我在一起吧,保证你笑口常开活到九十九!”

周围人一片大笑,连祁清也跟着笑,我却觉得蔼若春不像是在开玩笑。

春节时,我和姐姐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矛盾,相看两厌。我几次暗示祁清想搬出去和他一起住,他总算还有点自觉性,在开学前帮我搬了家。

如果我有时间机器,我肯定会回到那一天,按住自己准备在纸箱上贴胶带的手,一字一句地警告她:切莫走近,让他是云烟,越美丽的东西你越不可碰。

以至于后来蔼若春无数次在我歇斯底里地发作后,紧紧抱住我说:永远不要懊悔,除非你有时间机器,能把发生的事情都变成没有发生过。

祁清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并都各自再婚了,在市中心给他留下一套房子。几年前拆迁改造后,他分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loft复式房,房子很大,是敞开式的设计,几乎没有任何隐私空间。

刚搬进去时我兴奋极了,人生第一次住进了独属于两个人的“爱巢”,看哪儿都觉得blingbling闪着可待的幸福。

但这新鲜劲没有持续多久,问题就接踵而至。

破雾社只在冬天活动,其他三季祁清满溢的慈善心无处可用,便转为关注世界各地的战乱饥荒和环保问题,每次他愤世嫉俗地向我发表他的见解,我都只能尴尬地赔笑,因为我对这些一点也不感兴趣。

而且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祁清的性格远不像他表现出的那样阳光开朗,他就像那台需要放四节1号电池的老式双卡录音机,出门时极尽所能地释放快乐的能量,回到家便耗竭失声。每每与我话不投机便独自缩到楼上的角落里,戴着隔音耳机对着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地打字,有时甚至一整天都不下楼。

他不用手机,也没有QQ……对人与人之间一对一的交流似乎有着极大的恐惧。

当然,种种问题中不乏我任性、骄纵、粗心的缘故,所有年轻女孩会有的毛病我通通都有,我也一直试图改变,但祁清依然日渐沉默、憔悴,整天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但又不知道具体错在哪里。

我直觉我们正走向末路,也知道自己不忍放手,最终选择了一种最幼稚最卑劣的方法来挽救这场岌岌可危的爱情。

我想让祁清嫉妒、重新在乎我,当然蔼若春绝对不是这个计划的最佳人选,只是那时他正巧在纠缠我,我也就顺手利用了他。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我很清楚。

往日里蔼若春给我发语音微信我从来都不回,决心实施这个计划以后,我便认真地与他调起情来,我还接受了他送我的推拿馆会员卡,每个周末强拉着祁清一起去做推拿。

但我的计划毫无进展,每晚我的手机微信铃声不断响起时,祁清都会道一声“晚安”,然后自己上楼睡觉。我在他脸上看不到任何嫉妒或在乎的表情,他的存在感日益稀薄,仿佛要以几近透明的方式退出我们的爱情。

我自己反而越陷越深了。

我发现我开始乐在其中,享受着与蔼若春充满罪恶感的相处方式,我没法像爱上祁清时那样笃定自己已经移情别恋,只是——望着祁清,确实总会让我看到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与他相处,我永远都处在不甘与自责中,觉得自己总是不够好。我知道我与蔼若春毫无未来可言,但当下的每一刻,却是快乐的。

好在春夏秋逝又一冬,那天,当北京冬天的第一场雾霾侵袭入城,祁清穿上鲜艳的衣服喊我起床时,我感到似乎我们的爱情又有了转机。

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雾霾之晨,破雾社的成员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在站台,我在祁清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排练了新的舞步,因为不会跳,我便没有参与,站在一旁。

这时一双手忽然从身后伸过来确认似的摸了摸我的脸,是蔼若春。

“游戏结束了?”他问我。

“嗯,结束了,不和你玩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我答。

我们自有坏人之间的默契,他一开始就了解游戏规则,我也无须对他虚情客套。

“就没点奖励吗?我是真心喜欢你的,白茶。”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漂亮。”

“你能看见?”我讥笑他。

“别人能看见就够了,我只求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我就是喜欢蔼若春这一点,坦坦荡荡正视自己心中的恶,不以为耻。

“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我反问他。

“喜欢我瞎。”他开玩笑。

“嗯,还喜欢你和我一样坏。”我忽然把他推到广告牌后,吻上了他的唇。至今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想满足蔼若春的要求,给他一个“奖励”;可能是因为我需要一场仪式来结束这段暧昧,回归我真正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已经爱……

但那个吻让这一切都混乱了,我在尝到恶之花的甘甜后不可自拔,忘情地任自己堕落,直到不远处传来刺耳的公交车急刹车时轮胎摩擦柏油马路的声音——

我循着尖叫声跑过去,那一汪血泊在混沌中红得扎眼,我抱起躺在血泊中的祁清,才发现他染成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的每一根发根都是白的。

他发如雪,那年的北京,却一场雪都没下。

祁清是为了救人而死的,那女生穿着和我一样的红色大衣,身形也与我相似,就站在我之前站的那个位置。

浓重的雾霾让人看不清路况,公交车驶来的那一刻,祁清冲过去推开了那个女生。一直到临终前,他仍在我的怀中,望着那个女生的方向,喃喃地叫我的名字。

葬礼后,我回到loft整理祁清的遗物,在他的笔记本电脑里,翻到了他的

原来祁清一直都有严重的强迫症和抑郁症,他本性悲观,所以一直在试图用所谓的正能量来改变自己。他在日记里写,第一次在影院看到穿着火红博士袍的我就一眼爱上了我,觉得我象征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认为我是能治愈他的药……

但事实证明,我是一颗害死他的毒药。

我无法不自责,为开始自责,为结束自责,最后甚至分不清我们曾经爱过的是彼此还是各自心中希冀的假象。

当负罪感几欲要把我掩埋时,蔼若春找到了我。

他说:“我病了,你来照顾我吧。”

我知道,他是给了我一个出口,为我分担罪责。

“你还敢和我提祁清?就是你害死他的!”我扔掉水杯,不顾地上的水迹和玻璃碎片,像疯了一样扑向蔼若春,他这些日子瘦了不少,薄得像片落叶,被我一碰就倒在了地上。

我揪着他的领口,他却还敢还嘴:“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你的功劳!那天主动亲我的人可是你!”

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的墨镜一下子被甩到墙角。他扭头吐了口血水,继续招惹我:“再来啊!小姑娘家家的一点力道都没有!来啊!”

我闷在胸口的怒气被他一下子全都激了出来,不停地挥动拳头,直到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瘫软在他身上。

蔼若春紧紧地抱住我,问我:“好受点了吗?”

“你故意的,你这个浑蛋每次都故意惹我生气。”我无力地咒骂道。

“白茶,道理你都懂,不用我说,只要你能好受点,想怎么着都行,我都会陪着你。”说完他摸了摸我的脸,因为只摸到汗水没摸到泪水,又叹了口气。

“要是能让你哭出来就好了,那会好受很多的。”他说。

一场暴雨宣告了夏天的来临。

蔼若春的咳疾仍在诡异地反复发作。

下雨那天,我煲了润肺的汤拿去推拿馆。

“你们老板呢?”我问前台。

“你不知道吗?每到下雨天他都不来上班的。”

我怕蔼若春一个人在家会出事,顶着越下越大的雨赶去他家。

我用他放在门垫下的钥匙打开门,屋里却不见人影。我喊了一声,他的回应声从后院传来。

蔼若春的房子在一楼,有个露天的后院,此时他正坐在那把躺椅上淋雨,摘下墨镜的脸上满是水痕,分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

“你干嘛呢?”我问他。

“这还看不出来?哭啊,顺便淋场雨让病更加严重些,好让你继续留在我身边。”

我们都很清楚,只要他的病一好我就会离开他,因为我再没有理由以照顾他的名义与他互相折磨、发泄郁结。

“你每个下雨天都哭吗?”

“嗯。”

“有什么好哭的?”

“那可多着呢,你想想,我是个瞎子,从小爹不亲娘不爱,长大后踏入社会步履维艰,好不容易生活稳定下来又爱上了一个姑娘,可惜姑娘不喜欢我而且还有了男朋友。再后来呢,姑娘好像有点喜欢我了,我却害死了她的男朋友,现在我们就算还互相喜欢着也没办法在一起了。你说,该不该长歌当哭一曲?”

世间最悲哀的事大概就是做一个清醒的坏人,甚至无法用“无知”来为自己做道德的保护色,蔼若春三言两语便挑破了我们之间的脓疮,也让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都哭不出来——和他不同,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我因为贪图与祁清之间那仿若触手可及的光明未来,无视所有显而易见的问题,我的悲哀是我自作自受,唯一让我无法控制的只有——

我竟然真的爱上了蔼若春,这个瞎子,这个和我一样的坏人。

想到这里,我不禁鼻酸,温的泪和凉的雨混在一起砸下来。他终于让我哭出来了,我却一点也不好受。

“为什么要在雨天哭呢?”我哽咽着问他。

“哭完天就晴了,就像用自己的悲伤拯救了世界一样。”

“那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许未来,就是要许你一个未来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第一次见到千音,她正捧了一本《巴伐利亚的玫瑰》坐在校园里最繁盛的春樱树下阅读。

朗朗艳阳下,她光洁的鼻尖渗出几粒细小的晶莹汗珠,漆黑的长发垂肩而下,粉嫩的樱花瓣坠于发尾未落,安静的样子让我无从把她和她的传闻联系起来。

C大校花,C大文学系才女, C大里从不交男友只混迹在一堆帅得扎眼的男生中抽烟的风云人物,在我只闻传言不见其人之前,我以为她的模样必定是飞扬的、跋扈的,甚至骄纵得有一些瞧不起人的!

然而她丝毫没有显山露水的意思,发现她面前的我时也只管露出明媚笑容,然后说,我们,一定可以做好朋友。

那个笑容,就毫无保留的刻到我心里。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那日我找千音,原本是要申请进入文学社。

千音并不是社长,但社长欧阳北祺跟我说,如果我写的东西得到莫千音的认可就准我入社。我背光站立,拿着一叠打印稿在春樱的大片阴影中对千音说明来意,内心笃定无比。千音偏一下头,纤细白皙的手指接过我的稿件,低头细细审读。

远处的风送来不知名的花香,微薰的清甜缠绵醉人。千音俯首于我写的字,眼底不断有复杂的光影跳动,直到看完最后一页的最末一行,她静默片刻后才吐出一口气说,如果欧阳北祺拒绝掉你,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我微笑起来,从此我叫她莫学姐,称谓中到底是隔了那么一点生分。

她叫我初朵,偶尔淘气的回我一句夏学妹,神态却是极为亲昵。

那一年,我大一,千音大二。

C大文学系出了许多有才气的人,但真正在校时就出书的却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欧阳北祺极为欣赏的千音。

而我入社,只是为了莫名爱慕的欧阳北祺。见到欧阳北祺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他宽宽的肩和走路脊背笔直的姿势蕴涵从容淡定的文艺气质,让我着迷。

彼时我年轻气盛,千音虽是我觉得亲近的学姐,但我读她那些词藻华丽错落有致的作品,亦总能看出不够丰满的地方,我的字,就越发去追赶她那些缺憾。

终是拿到文学系人人憧憬的学院奖,很快我也成了C大文学系的一块招牌,我的目的,原本是要自己的名字在欧阳北祺心里成为一面猎猎作响的旗。

我总是想让欧阳北祺当着千音的面赞我一回的,但他从来不肯赞,他只是温和有礼的看一眼我的脸,如同看一个与他无关的人那样平静,最为讽刺的是,他的瞳孔里只倒影着真心替我高兴的千音。

我顺着欧阳北祺的眼光看过去,千音夹杂在一群男生中间讲话,脸上就有了飞扬的样子。

她坐在文学社的木桌上随意的晃动穿藏蓝仔裤的长腿,语气往往是“我的那个小学妹呀…”这样喜不自禁的调子,仿佛对她的FANS宣扬着“你们喜欢我,就必定会喜欢我的小学妹”这个简单易懂但毫无逻辑的道理。

我的心在变暖的同时,也余下一抹挥不去的怅然。我无意凑那个趣,远远冷眼属于千音的热闹,因为我的心里只装着欧阳北祺。

经过千音的“宣传”,也有眉目细致的男生来我回宿舍的路上堵住我认真告白。我想也不想就断然拒绝,随后落得清冷落托的名声,就干脆在阴冷的冬天穿了灰色的毛衣在校园里到处走,如一抹沉郁的影子。

再也没有任何男生敢来告白,他们只说夏初朵是个怪人。我暗自窃笑,千音却明白我的故意妄为。两人去学校附近的羊肉馆喝汤时她问我,你的心里,怕是藏了人吧?

我抬起眼睛深深的看她,一字一顿,没,错。

她楞一回,然后又嘻嘻哈哈笑起来,猜测数人,连同她捏着筷子恣意构想中的青梅竹马也不放过,答案皆飘渺如云。

千音在这个领域终究是迟钝了,或者应该说她本就没想过要来剖我的心。在她眼里,我的心对她该是坦白纯净的,透着亮。

我也笑,嘴角没过一丝酸楚,极力掩饰的是深埋于心的城府。

千音和欧阳北祺正式交往是我大二的春天,嫣红春樱又簌簌的绽满一树,站在宿舍的窗口看这些花团就像燃烧起来的云朵。

C大校花谈恋爱在C大是件大事,校园各处都能听见关于千音与欧阳北祺佳人才子组合的流言。同宿舍的女生故作先知的八卦,莫千音还是选了欧阳北祺,想当年他们才大一头学期欧阳北祺就跟莫千音表白过,找体育部拿了石灰粉在操场上写莫千音的名字,看起来很是轰烈呢,可惜莫千音那时候端着架子,到现在才答应一定是欧阳北祺穷追不舍,哎呀,要是欧阳北祺这样追我,我肯定当时就答应了。

我听不得这些不知轻重的戏言,冷笑道,你与我一同入校,前辈们的事你又知道多少?

一句话呛得兴致高昂的她变了脸色不作声响,本来还在讨论行列中的其他几个女生也立刻禁声不语,她们是看见了明明白白摆在我脸上的不屑,最后用她们的方式集体回避了我这个“怪人”。

那天去文学社,我淡淡的施了粉妆,挑了长长的连身裙来穿。走进社室,人面桃花的去千音和欧阳北祺面前挑衅。我倒是要欧阳北祺看看,我跟千音比较是不是丝毫也不入流。

欧阳北祺眼中终于有稍纵即逝的惊艳闪过,但他又马上转过脸去看窗外的春樱,我却狠狠看着他的脸,他分明是故意装作不懂我喜欢他。

千音眼里放出诧异光彩,惊喜问我,初朵,你是不是也恋爱了?

我笑,是。

千音又切切追问,是谁,快告诉我是谁。

我说,明天你就会知道。

一场意气用事的挑衅让我找到去年冬天向我告白的男生,这次是我堵在他回宿舍的路上对他说,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就和我交往吧。

说这话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但他看着长裙飘飘桃花粉面的我,脸上突然掠过受宠若惊的表情,然后在春日微凉的晚风中不住点头。

那一瞬,我以为我或许被这个男生感动,但,被感动的时间一定不是现在,我很清楚。

和我交往的男生叫许未来,他说他喜欢我的字。他还说,初朵,其实你比莫千音写得好。

我能分辨出这是他的真心话,并非恭维。我一直等的这句话,不是出自欧阳北祺,而是落于许未来口中。

许未来喜欢牵着我的手,对面目木然的我说,初朵你知道吗,许未来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要许自己的爱人一个未来。

我淡淡的笑,没有任何确实意义。只是这样笑的次数多了,往往分不清是敷衍还是习惯,但许未来手心的温度,却无时无刻无不温暖。

转眼到了大二下半学年最炽热的天,整日蝉声轰鸣,此起彼伏的吵嚷成了惯性催眠。文学社里半数人情绪恹恹,千音也是一副瞌睡脸,时常半眯着眼睛缩在阴凉的角落抽烟。

相处一年又近半载,我早就透彻,千音的随性是我所不能比拟,她的恣情随意让她即使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也默默释放引人注目的气场。若非欧阳北祺,我的心一定会毫无保留的去热爱千音,因为她那样浓烈鲜明的女子,是我永远不能做到但又无比憧憬的类型。

然我为了欧阳北祺到底与她一直较着劲,从文字,从外貌。我坚持在酷暑中铺盖粉妆,着鲜亮色彩的衣裙,渐渐身后也聚一群FANS,评说我与许未来的恋情。

我的身后,也有了涌动的风云。

有些事,去做了,就会发现事情在指掌中改变了最初的形态,但结局是好是坏亦不得而知,而那时的我,并不曾想过每件事都有多种结局。

夏日掀起的浮躁里,欧阳北祺眼里终是多了一片朦胧的影子。那片影子有粉黛扑面与鲜衣裹缠,即便是那样迷离不堪,却也足够点燃来路不明的情愫。

那日在文学社开完会,千音说要补眠早早离场,其他受尽夏恹困扰之人也逐个散去。欧阳北祺不走,我也不走,空气中凝结了心照不宣的预谋。天边滚了金边的赤云如同火烧,灿烂光影从一张桌子移向另一张桌子,直至消失不见。

我与欧阳北祺没说一句话,最后我站起来走向窗边去看落霞。兴许欧阳北祺以为我是要动身回去,于是用了急切步子来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他眼神的含义就用唇封住了我的。

臆想中因激情而昏庸的幸福感觉并未如期而至,我身后是那张被赤云光影最后燃烧过的桌子,我的手撑在上面承载着欧阳北祺迷乱的温度,但桌面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异常清醒。

我在思考,这样算不算得到了欧阳北祺?

答案是,否。

暑假将近,C大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夏初朵与莫千音,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有信誓旦旦的流言说,某大一生在某个傍晚用望远镜惯性了望校园各处时,发现了文学社窗内纠缠的人影,焦距拉拢,发现那是欧阳北祺与夏初朵。

千音对这类传言显得毫不在意,她依然笑意盈盈的和我交心,自然而然的做她自己。每每在食堂与操场和我行状亲昵,真实的流言反倒成了谎言不攻自破。

许未来拎来大桶的香草味冰淇淋,等我吃完三分之一才接过剩下的吃掉。边吃边说初朵我相信你,然后把散播流言的人骂成无聊份子。

我笑一笑,跟他讲我们换个话题说点开心的,他连忙说好,然后说笑话来哄我。

单纯如许未来,总是这般贴实入微。我起了十二分的真心对他说,未来,你是个好人。

他突然垮着脸扮得惨兮兮,不好不好,女人对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就说明她不爱这个男人。

我楞住,即刻咀嚼起这话,他却又大声笑起来,说,开玩笑啦,我们会好好相亲相爱下去的。

放假那天千音来约我去游泳,她叫了欧阳北祺,我叫了许未来。经过那次流言风波,欧阳北祺故意避我,我比他泰然,在他面前表现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看他极力掩饰的神情,我心底浮现出只有逗弄喜爱的男子才有的快乐,这种快乐,许未来给不了我。

露天泳池泛着一如碧空水洗的湛蓝色,我把脚伸进去感受舒适的凉,然后是腿、腰、与全身,舒展身体独自游到人少的地方,看他们三人慢慢入水。不知为何想起温水煮青蛙的实验,又觉得在置身温度反差中贪凉的人,因了那份贪念,搞不好也是会被凉水吞没的吧。

想着想着就整个人滑进水底一动不动,水没头顶,人声远去,安静的看烈日在我头上的水中晕染开来,心里反倒无比澄净安然。

小时候,我也极爱在泳池里做这样的游戏,我总是以为这样我就变了一尾自由无虑的鱼。

渐渐变得恍惚起来,仰头浮向水面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清秀的眉目间满是焦灼,他向我伸出手,在十指扣拢时把我拉出水底。

浮上水面的两人大口喘气,我看着他铁青的面色大笑出声,然后露出孩子气的表情听他充满惊吓的斥责。

我多么希望找到我的人是欧阳北祺而非许未来!可是欧阳北祺只是在一处注视着,毫不知情的千音在他旁边欢快的拍打出水花,水花溅到他脸上,我以为那原本该是颗颗冷汗。

时间犹似播放器的快进键,又是一年蝉音扰攘的夏天,我大三,千音大四。

欧阳北祺和许未来跟千音本是同级,在大四生忙着各自的

许未来总是匀出时间来陪我,也总是说大家都忙起来了,我再不来你就该寂寞了。

我依然只笑不语,要不到糖果的孩童的心,原本就是寂寞的。

去文学社开会,听得市作协忽有举办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消息传来,这消息无疑对在场的每个人都是重石投水效应,我侧头去看千音,发现从未在她脸上发现过的认真神色。千音微微咬了唇,眼底一抹沉郁流转,这回她是认真卯了劲,我看得出来。

然后是各自沉寂,又在各自的理想中单独鲜活起来。我写了新作,却明显不如旧年韵味,想来应是心里掺杂了不得释然的情绪,所以处处皆败笔。但听闻千音也是用新作去参赛,我反而纠缠于败笔不愿解脱,去走华丽砌词的路线,最终因华而不实落败。

比赛结果出在冬天,千音拿了头名,我没拿到任何名次。

但我并没有输给千音,因为让千音获得头名的是我初初进社时那叠打印稿,其中内容只有千音与欧阳北祺看过。

千音获奖那日,回学校来找我又去附近的羊肉馆,要了酒,一口接一口的喝。我们像从前一样说了许多话,我的字,她的人,彼此仍旧惺惺相惜。

而我真正被刺痛的是她那句,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欧阳北祺,但我第一眼,就知道我不可能爱上欧阳北祺。

原来,千音也与我较了劲,无从察觉的那个,是我。

我终是领悟,事情并不仅仅是在我一个人的指掌中变幻着形态,千音的指掌中亦握了一个乾坤,而且从很早以前就埋了伏笔。蓦地,我看穿了自己一直以来自以为是的浓重心机,早已赤裸裸的被千音看穿。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千音,我只记得她最后说的那句话,如果我没有对名誉的贪念,你也不喜欢欧阳北祺,或许我们会像一对真正的好朋友那样真心实意的相爱,而非机关算尽的疏离相惜。

我在完成大四最后一年的学业时,卸了粉面鲜衣,重又变成了清冷落拓的“怪人”。欧阳北祺和千音分手后来找我,在我面前说尽千音种种不是,特别提了用我的文稿获奖那回事,我看着这个男人,觉得他并不如想象中的从容淡定。

在欧阳北祺诸多说辞背后,藏着的是他受了伤的心。

我也从不曾想过我会如此平静的拒绝他的感情,几乎用我整个大学时代来奢望的感情,当它变得看似唾手可得后,我反倒将它看轻。

那时候的爱情果然就如同孩童眼里的糖吧?要不到才去拼命争夺,拿到了,就免不了诸多结局中随手丢掉那个。

但我终究还是保留了只吃三分之一的大桶香草冰淇淋的习惯,剩三分之二留给许未来吃。后来他干脆说,许未来就是要许给夏初朵一个未来,我们就永远这样相爱下去吧。

原来,我一直都被他手心的温度感动着。

现在我所庆幸的是,在那年夏天的幽凉水底,找到我并用心守护着我的人是叫许未来的男子。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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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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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

“加油,快点儿,加油!”看着眼前,运动员们奔放的跑着,听着耳边鼓励欢呼声!我躺在草坪上,看那缥缈的自由的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思绪不禁像白云一样飘到了远方。

那是个刚入初中的秋季长跑比赛的运动会上,每个班级都必须出七个女生,七个男生参加比赛。很不幸,我被入选了。因为我们要跑1000米,对我们这些刚入初中的“菜鸟们”来说绝对是个不幸。“运动员准备”裁判说完,所有学生做出了滑稽搞笑的动作,有的模仿跑步者跑起的姿势,有蹲着的,有像爬壁虎“趴”着的,有躬下腰,两手握成拳要跑的。开枪前,一片寂静,但我敢保证那些看着我们的老师同学们心中肯定是笑翻了。

“嘣,嘣”几枪发出,我们便开始跑了。我们的路线是从百米比赛起点处,先跑200米,在从国旗杆儿那出去向左跑,绕一大圈儿,在从国旗杆儿那进入小操场再跑200米回到终点。

我跑进大圈儿时已经累的不行了,感觉我的肺都快累炸了,小腿弱不禁风,我便看见前面的几位同学们在拐弯儿处便停下,不跑了改走路了。“他们不跑了,我加把劲儿,超过他们。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加油!”想到这,我心中充满力量,脚下像生起了风似的助我飞跃,我超过了一个又一个。随后听见后面几位同学说“前面那是谁呀?不行,不能落下,我们继续冲。”我见他们也冲了上来,我便向加大了马力的车迅速奔驰着。看着他们落下了,我也感觉不行了。“休息会儿吧,没老师看见,不行,不能休息,决不能放弃。”心里好像一个恶魔和天使对话似的。我甩甩头,手握成拳头,给予自己勇气,自己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口中说道“加油!不放弃!”我下定决心后,超过前面一个又一个,最终跑得了第二。虽然是第二,但也是名次,但也证明我成功了。我因决不放弃的信念而成功了。

“走啦,休息够了吧,下课了。”回过神来,发现同学一直在摇我,她示意回班上课,我跳起身,便走了。那草地被躺过的痕迹留有我觉不放弃的坚定的信念。白云目送着我的离开……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

朋友是什么?顾名思义,朋友就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一起成就大事。在这个世界上,有了朋友,你才能拥有快乐;有了朋友,你才能塑造一个灿烂的人生……总之。朋友是重要的,没有朋友,你将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当然,朋友也是分很多种的。有的是"狐朋狗友",有的是“酒肉”朋友,有的是最“真诚”的朋友……所以,在交朋友时一定要慎重。

据有关报道,有些年轻人为了追求时尚,在网上交友,结果被敲诈,还有的人去见"网友"而被拐卖,甚至遭遇了不幸,这不正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

所谓的“朋友”就是要坦诚相对,用自己的真心去换取别人的信任,同时,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尽自己的全力帮他们渡过难关,为他们排忧解难。

记得小时候我和同一个院子里的一个小女孩玩的非常要好,可谓称得上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一次,期末考试,由于晚上复习到十一二点,所以早上起得特别迟。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书和文具就都塞进书包里,这下可“万无一失”了。我掂起书包就冲出去,等赶到学校,还有几分钟就要开始考试了,我舒了一口气,心想:总算没有迟到。可就在欣喜之余,我突然发现忘记带尺子了。“这可怎么办啊?没有尺子怎么行呢!”我焦急地说道。再看一看周围,平时和我玩的差不多的人居然没有一个人理我,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只有她,急急忙忙朝我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心急如焚地说:“都怪我太着急了,居然把尺子落在家里了!”说着说着,我那不争气的“金豆”便忍不住的流了下来。他见我急成这样,便毫不犹豫地跑回座位把自己心爱的尺子折成两段,然后跑过来对我说:“诺,送给你啦。快别哭了,就要考试了,赶快回到座位上准备吧!”说着便把那断尺递到了我手上。我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见他说了一句话:“咱俩是好朋友吗,那么见外干啥呀!”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赶快坐回座位,开始认真答题。

虽然这只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单曲蕴含着他那颗对朋友“两肋插刀”的心,这才叫做“患难见真情”才配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3

我的业余爱好是摄影,没事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拿着相机拍摄不同的风景。

爱好摄影的我,会为了拍摄不同的场景,不同颜色的朝霞早早的起床等待着。会为了拍摄花开的瞬间等待很久,也会为了拍摄冬日雪景,在寒风中,一个场景,不同角度,跑来跑去。

为了拍摄,我生过病,被虫咬过,被冻僵过,也被家人骂过。可是每当拍出一副美丽的画面时,就感觉,就算再苦再累也不惜了。那一刻,疲惫的心顿时被喜悦所填充着。每当自己的作品被周围人夸赞的时候也是我最自豪的时候。

那日,我拿着相机,走在大街上。这次拍摄的主题是人和事。心里暗暗想着:这次一定要拍好看点,大街上的场景最难拍了,争取一次成功。

然而在大街上逛了有足足一个小时也没有看到什么美丽的场景。心里不免有些烦躁。

忽然,眼睛莫名的就被一个骑着三轮车的一位老人所吸引着,脚步不由自主的跟着他。他似乎是骑累了,把车停在一道窄窄的巷子口,靠在墙边喝着水。待走近了一些,便细细的观察着这位老人。

他穿着短裤和一件白色无袖上衣,后背被汗水浸湿了一片。脖子上挂着一个毛巾,不停的用毛巾擦拭着头上的汗水。过了一会儿,像是休息够了,准备继续工作。这时有人向他走来,与老人交谈着。终于有了一笔生意,老人似乎很高兴,不停的搓着手。后来讨论到了价格,老人有些为难。交谈了一会,老人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

年轻人坐在车上与三轮车老人交谈着什么,时而发出爽朗的笑声。不一会儿,年轻人到了目的地。下了车,给老人鞠了一个躬。年轻人把鞠躬当做了一种礼仪,却把老人惊住了。拉了那么久的车,从未被人这样尊重过。我拿着相机的手情不自禁的把这一刻定格在了相机里。心里就认定,这是一副最美丽的画面。

脑子里忽然是有了灵感。是啊,之前我追求的美丽只是外表,却从未注意过细节。一下午,我拍了很多,心里从未这么踏实过。

回去后,我把相片洗出来放在了相册的第一页。叔叔无意中看见了,打趣道:“你的相册里中午有了灵魂。”

这一天,我收获了很多。也从未像今天这么开心过。“美丽不一定在于外表”这句话我一直都知道,今天确实第一次体会到。

后来,别人问我为什么把那张照片看得这么重要。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因为那是我所拍摄的最美丽的画面。”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4

我想成为太阳,可我却是一颗星星;我想成为大树,可我却是一棵小草;我想成为大河,可我却是一泓小溪。于是,我便有了烦恼。

在班上,我各科成绩平平,不像一些同学某科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我知道是由于我没有掌握好好的学习方法的缘故。每天,同学们每天都自由自在的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惟独我找不到好的学习策略,独自一人孤零零的。每次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并不是太多,可我的时间总是被挤得满满的。每当任务一完成,我就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可成绩并不见一丝好转。或许,家里会比较好受些吧!

新学期第一次段考,我考了全班第三,心里美滋滋的,整天也是无忧无虑。我把这个喜讯告诉了爸爸妈妈,可爸爸妈妈只是平平淡淡的说了一句:“好好学,别骄傲就是了。”起初,我幻想到的是:“看我们家儿子多聪明啊,要什么,我这就给你买去。”我的幻想一下子破碎了。第二次段考,我考了全班第四,退步了一名。爸爸妈妈说:“整天就只知道玩,不是给你说过不要骄傲的吗!”我意识到是我太过于自负了。期末考试结束了,我一下子退到了第七名,回到家里,少不了挨批评。回到家果然不出所料,“满脑子就知道玩,看你长大能做什么!”我是多么伤心啊!做得好了得不到爸爸妈妈的表扬,做得不好他们只知道一味的去批评我,连一句鼓励我的话都没有。还不止这些呢!

以前,爸爸妈妈总是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只是回答了简单的一句话:“不知道。”每次都是这样。于是他们认为我是一个没有理想的孩子。我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理想不说出来并不代表我没有。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

我从小就有挑食的毛病,以至于现在,凡是见过我的人都会说:“你可真是骨瘦如柴啊!”我又何尝不想像一些同学们,有着强壮的身体呢?可同学们就知道对我说三道四的。我是一个男孩,可身上没有一处像评价男孩子的那种阳刚之气。我的手指纤细,和女孩子的一般,手腕也差不多是皮包骨。可恨的是,倘若我赤裸裸的站在那里,女孩子也会羡慕我这副身材吧!可同学们总是拿我体质上的缺陷开玩笑,我也有自尊啊,为什么他们都要这样伤害我?

是啊,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而他们的缺点也正是他们烦恼所在的根源。学习找不到好方法,爸妈对我的不解,同学们对我的嘲讽,好烦啊。

我也想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5

每年春天,柳绿花开的季节,我就会想起她,渑池,我真正的老家,提起这地儿好像有点陌生是吧?但一说起廉颇、蔺相如的将相和,好多人便都有印象了,课本中的渑池之会就上演在那儿,只不过我的家是住在城西而已。

年幼的时候,每回爸爸天南海北的出差,都不辞辛苦地把我带在身边,除了最大的好处是免费旅行外,他更愿意让他这小小的宝贝女儿去见世面。也许除了妈妈,所有人都不理解,直到多少年后,最亲的姑姑还嗔怪他说,那么小的孩子能记得什么,非要带着。

可爸爸就是疼我,带着我到处跑。我也真的记得很多,现在一闭眼想起来,就像是在放电影:天安门前的砖,瘦西湖里的水,尤其是在夜轮上看武汉长江桥上亮如白昼的灯火,那绝对是不可磨灭的印象。我趴在爸爸的肩头,困得眼睛睁都睁不开,可是爸爸在耳边一次又一次别睡别睡地提醒,我终于坚持到了桥下,看到了那时候多少人都盼望见到的最灿烂的一幕,然后便一头倒在爸爸的肩头,睡个一踏糊涂。事后,爸爸一个劲地感叹,噢哟,真不得了,足在你耳朵边提了两个小时的醒!从此,我对提醒这词理解地尤其深刻。

除了免费观光外,便是吃和玩了。在北京,爷爷躲着孙子在门后给我糖吃,就是包装纸上印有斑马,大象的那种义利巧克力。到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还吃过。动物园里的大猩猩就更忘不了了,没脸没皮地在半空中就撒尿,让我羞了它半天。去吉林,家里的羊欺生,趁大人们说笑不注意,把我顶了个大跟斗,到现在我还能想起那羊的影子,差不多有我的肩那么高,朝着我就顶过来了,可是我一声都没哭,着实让大人们夸奖惊讶了半天。

那时候菜地里黄瓜架在我头上高高的,太阳在绿叶子的缝隙里直晃眼,那菜园子里面的清香味,我到城里后再也没闻到过……。这种天南海北的日子,不到六岁就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学。在那样的年纪,在七十年代末的小乡镇,着实稀罕,但或许也就是因为是在那样的地方,也才让我有了机会罢。

这许多年来,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我的家,可哪里又都不像是我真正的家,只有在这寂静深夜,再从这件件回忆中深味人生本应有的那一点真情流露,不由得想念渑池,想念我的童年。

现在的生活固然富足,却再不会有那种生活了……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6

再过几天就是三月八日妇女节了,我在家里寻思着可以为妈妈干点什么,见妈妈的头发油腻腻的,还有几根结在了一块儿。一个想法突然从我的心底冒出:帮妈妈洗头。

说干就干,我径直走进院子,将小木凳移到脸盆旁,向脸盆中倒进冷水和热水,调到最让人舒服的温度后,便把在一旁不解的妈妈拉过来坐下。我笑着对她说:“妈妈,我来为您洗头吧!”妈妈在一瞬间的惊诧后,投之以一脸的微笑:“好啊,我到要看看你这个小鬼能搞出什么花样来!”说着,便轻轻地用食指点了一下我的鼻尖。

我今年十四岁了,长到这么大,一直都是妈妈帮我洗头,而我从来都没为别人洗过头,更别说妈妈了,这次可是我的初次体验。

我将毛巾浸湿后,看到妈妈有些油腻又夹杂着白丝的头发,一阵隐隐的疼痛从我的心底涌出,鼻子也禁不住发酸,这一定是妈妈为我与家人辛勤劳动岁月留下的痕迹吧?

我把妈妈的头轻轻地按低了一点儿,用暖和的毛巾浸湿妈妈的头发,接着挤了些洗发水,学着妈妈以前帮我洗头样子,在我的手心轻揉了一会儿。轻轻涂抹在妈妈的头发上。我轻轻地伟妈妈搓揉着她的头发,一会儿,妈妈的头上就像戴上了一顶纯白色的帽子,我嘴“呼”得一吹,只见空中瞬间浮起了一个个小泡泡,在阳光下五光十色,恰似一个个彩虹宝宝。毕竟,我是第一次为妈妈洗头,没过一会儿,腰便像被针扎似的,优酸又痛,可见妈妈平时为我洗头是多么的不容易。

为了让妈妈更加舒服一些,我为她做起了头部按摩。

我张开双手,放在妈妈的头顶,一下一下地向下按,每一根手指都在不停地变化着位子,确保每一处都可以按到。

按了五分钟,妈妈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说道:“哎,不错嘛!跟谁学的,真舒服!”听了妈妈的这些话,我心里犹如倒满了蜂蜜,甜甜的,开心极了。

我用清水冲洗着妈妈的头发,随着妈妈的头发逐渐柔顺,我的心中莫名地高兴起来。我用吹风机吹干妈妈的头发,用梳子小心翼翼地梳好。看着妈妈那干净、蓬松的卷发我心中暖暖的、甜甜的。阳光照在我和妈妈身上,暖洋洋的,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发,我们俩相视一笑。

阳光柔柔的,我嗅着妈妈发间散发出的缕缕清香骂我的心田漫过一阵幸福的滋味。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7

“妈妈,看天下的云像不像一匹马呀?”“看,天上的月亮是一只大盘子哟!……这一句句话,常常出现在幼时的我与妈妈的对话中,那时我的思维绝对是”飞跃“式 的,天马行空,没有任何束缚。

后来,上了小学,学习奥数,课业压力开始逐渐增加,但我仍有一些兴趣爱好,踢踢足球,看会儿电视……在我学习奥数之余,也可以解开我思想束缚,让它自由地飞翔,这样劳逸结合,我的思维能飞翔,成绩也慢慢地提高。看我玩成这样但又能有好成绩,爸爸妈妈十分疑惑,但我才不管这些,仍快乐地学习。

可是,一切都在初中以后改变。”不要输在起跑线上。“”马上就要中考了,这可是人生的分水岭。“……爸爸妈妈的”教导“在我耳边频频出现,”球不要踢了,游戏也别玩了,赶快一门心思学习吧!来,儿子,我又给你找到几个好老师……“顿时,我原来周末用来清静思想,放松一下的时间被一门门课外班给占据了。我的思想天空渐渐变小、变窄,我的思维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飞翔了。我感受自己就机械般的学习、考试。在这重压之下我的成绩进步了,但那只是成绩和排名的”飞翔“,那只是表面的”飞“,而我的思维却早已被束缚了,被死死地钉在了”学习“这根十字架上,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飞翔了。

爸爸妈妈见了我的成绩都十分开心,可我却陷入了迷惘,我的思维一点都不自由,我感觉自己的成绩像是被逼出来的,不像以前那样了。”怎么不开心呀?是觉得成绩不够好吗?你的成绩我们已经很满足了,你只要继续这样学、这样考就可以了。“唉,我感觉以前我就像一只鸟自由地向上飞翔,可现在,却像是被绑住了翅膀,被赶着向上爬着。虽说同样也有进步,可没有了以前的乐趣与动力。

我时常看着头顶的那片天空,看着几只掠过的鸟,也时常想着,我究竟何时才能冲破思维上的束缚?像一只鸟一样真正地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思维的天空中呢?

我能理解爸妈希望我成绩能”飞翔“的心,但他们何时才能发现他们的儿子真正需要的”飞翔“呢!嗯,是时候挣脱这个”十字架“了,是时候展开翅膀,飞向属于自己的开阔的天空了。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8

家门外是条悠长的深巷,巷口有一座宛若天成的棋台:一块古老的大石板,岁月的痕迹己将其棱角磨得圆润光滑,石板下面长满了青苔,让人看不出这石板是滋生于大地还是人们将它搬过来的。

从我记事起,这块石板就没有空过:清晨和黄昏围坐着老人,白天则缭绕着清脆的童音。夏天,在树阴下,总能看见人们聚成一堆儿下棋与观棋,有的穿着背心、短裤,也有的赤膊上阵,直到夔金的太阳从人的脊梁上滚落下去,路灯在人们的头上亮起来为止。

我喜欢棋,这小小的方块中孕育了太多的哲理,但我不爱下棋,而喜欢将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波涛汹涌”的棋局之外。我觉得,这样更能慧眼洞察一切。

看别人下棋是一大乐事。当然,不能只看棋盘上两军厮杀,也要看走棋人的喜怒哀乐。这当中,有临阵荣辱不惊、输也输出个大将风度的,那手中的蒲扇总是摇得从容而有节奏。也有输不起的,一见到劣势眼皮就跳,找个茬儿就掀棋盘。这种人恐怕从未遇到过逆境,而且多半属胆汁质的性格类型,过于完美的追求使他们的生活变得又苦又累。还有的不论结局如何,捡了一点便宜便沾沾自喜,偷吃了一块“马肉”,灭了对方一兵一卒,便会定定地瞅着对方,继而会乐不可支地吹口哨,间或‘走啊走啊’地叫,催促对方再往火炕里跳。当然,也有温柔敦厚的,他在一口吞下去对方的棋子之前,打声招呼,先礼后兵,看见你走错了一着,言语一声,让你有个反省或回旋的余地。和颜悦色,居高临下,让你明白上下尊卑,让你惭愧莫及,真如你单位的上司一样深不可测。

观棋的,自然也见灵性。那些“口”也不动,“死”也不救,蹲着隔岸观虎斗的,让人见出他的涵养、功夫、君子风度。那些违反游戏规则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匡扶弱者,替你惋惜之余“第三者’插足,上手取而代之,这可能会使双方当事人都不快活。但这种人侠肝义胆,说不定哪天抢救落水儿童的,就是他。

棋盘只是小小的四方块,但在这有限的方块中,却包含了广裹的天地。真得好好谢谢这发明棋的人,他给后人留下了一个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广阔空间。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9

那是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发生的事。

二年级的一天,学校不知怎么的,放假半天,下午才上课。那天一早,妈妈和爸爸都走了,我一人在家拿出爸爸为我买的动画碟看起来。精彩的动画片太有意思了,看得我都忘了下午要上课。不知不觉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他们刚一开门,看见我还在看电视,赶紧催促道:“你还不去上学,都两点半了,快去,快去!”然后把电视机给关了。我不情愿地背起书包,走出家门。来到街上,一个去上学的同学都没有了,我怕迟到要挨老师批评,就不敢去学校,又倒回去了。可走到家门口又不敢进去,就跑到我家的楼上,在楼道里躲起来。我担惊受怕地躲了老半天,心里总想要是被爸爸妈妈看见就惨了。越想越怕,越怕越想,我只好又悄悄地走下楼来,朝学校跑去。

跑到学校,己经开始上第二节课了。我站在门口,轻轻地喊了声“报告”。老师听见了,走到我身边,亲切地问我怎么现在才来。我的眼泪刷一下落了下来,我告诉老师:“我外婆生病了,我去看外婆,外婆家住在农村,不通车,我是走着回来的,所以来晚了。我爸爸和妈妈还没有回来。老师又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没有,老师就让同学们自己做作业,然后带我去吃了一碗粉。当时我真有些后悔,我欺骗了老师,她还对我这么好。我想把实情说出来,又担心老师从此不信任我,再也不待我好了,我就内疚地瞒下了事实。

回教室上完课,老师叫我到她家。她看着我把家庭作业做完,然后让我和他们一起吃饭。吃完饭,天就快黑了,老师说她送我回家。我心慌极了,这下不是要露馅了吗?我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家。”哪知老师非要送我不可,说我一个小孩子家,晚上走路很危险;还说我一个人在家,她不放心,去陪陪我。我只好答应了。

越走心里越慌,实在没法了,我只得向老师承认错误。谁知老师却对我说:“其实我早就猜出你是撒谎的。既然你自己承认了,说明你还是诚实的,希望你今后再不要撒谎了!”我愣了愣,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六七年了,这六七年中我再也没有撒过谎。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0

数饭粒?该没有搞错吧!你们谁也不会想到,我是在数饭粒中长大的。

数饭粒是从我上一年级时开始的(幼儿园的陈年旧账就不算了)。如今,我已读初一了,虽然改了很多,但有时还是会失误。那时全家人吃饭,我的面前可算得上是‘“遍地珍珠”,尽管爸爸常常“怀疑”我碗底是否有洞,老妈也时时“担心”我下巴穿孔,可我却无动于衷。

还是老爸聪明,不久他居然想出了一个绝招:等我吃完饭后,同我数一数饭粒,每天统计,一周出一次“公告”,如果超出标准,就必定有一场“横祸”等着我。

为了避免“受刑”,我吃饭时开始不停地注意桌上的饭粒,看见掉得多了,就趁老爸老妈不注意时,悄悄地用衣袖抹掉。可是衣袖上留下的饭粒和菜汤老是让老师和同学们笑话。于是后来就悄悄地扫在地上,可踩在脚下砧钻的,真不好受。唉,数饭粒真让我狼狈不堪,只好注意点曦!

改可真不容易。转眼上四年级了,数来数去,餐餐总还是少不了掉饭粒。爸妈也真行,一直极有耐心地为我统计。一天,我看到桌上又掉了好些饭粒,就迅速地捡进嘴里。爸爸看见了直点头,笑着说:“女儿开始懂得珍惜粮食了,好!”接着,他给我讲他小时候读过的故事《十粒米一条命》,进而说:我们不光是要珍惜粮食,还应节约用水、电……一切东西能省则省。接着他还给我温习了(悯农)这首古诗。我从没见到老爸那么语重心长过。这一次吃饭,桌上居然没有一粒米饭,老爸直夸我创下了“零的记录”。

后来,吃饭时只要饭桌上一有饭粒,我都会马上捡起来吃掉。一次吃完饭后,我神气地说:“我现在正式宣布老妈‘下岗’了!”可老爸却说:“别得意得太早!”当我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妈妈把刚才我们三人吃的碗一摆,“哇,你们吃得好干净哦!”“数数吧!”爸爸一脸“奸笑”说道。我一把夺过碗把剩下的饭粒全扒进嘴里。现在数饭粒基本已成为我的历史。

人们常说:“粒米成箩,滴水成河。”节约是聚宝盆,我开始逐渐懂得这些道理,开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粒饭,每一张纸,每一度电,修旧利废,物尽其用;学会储蓄,计划用钱,要花也要花得更有意义。

你,做到了吗?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1

大家一定有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吧!当然,我也不例外,并从中领悟出一个人生哲理。

一天, 我见学校门口有卖蚕的,就买了几条,兴高采烈地拿着回家了。

一回到家,我就打开盒子,仔细地看起了它们。它们白白的,样子显出笨拙,胖胖的身体慢慢蠕动,好可爱啊,我心里既兴奋又激动,第一次养小动物,难免有些奇怪的,说不出来的感受。一开始,它们到处乱爬,我猜它们是饿了,于是,我往盒子里丢了几片桑叶,见到桑叶,蚕宝宝们立刻跑过来,大口大口地吃着,看它们饥不择食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大笑起来,看完它们后,我又往盒子里丢了几片桑叶,小心翼翼放好后,就去写作业了。

当我第二天早上打开盒子后,发现有两只蚕宝宝死掉了,我伤心地看看死去的蚕宝宝,默默地想:蚕宝宝为什么会死呢?是桑叶不够还是盒子没打扫干净。我一遍遍回想,到底是什么使蚕宝宝死掉了呢?伤心一阵后,我认真打扫好盒子,丢了比上次多两倍的桑叶,收敛好伤心的情绪,背上书包上学了。中午回到家,我又怀着激动地心情打开了盒子,“啊”我大叫一声,“怎么会这样,早上好好的惨宝宝怎么会又死了一只。”我伤心地叫喊着,这次蚕宝宝的死彻底打垮了我养蚕的信心,于是,我打算放弃养蚕宝宝,把蚕宝宝给同学养。正当我准备拿去给同学时,我突然想起语文老师在班上对我们说过:虽然这次失败了,但不能放弃,要勇敢地坚持下去,摔到了要爬起来。于是,我打消了把蚕宝宝送人的念头,继续养了起来,经过上网搜索。询问同学,我知道了蚕宝宝死亡的原因,一是蚕宝宝可能在蜕皮过程中蜕不下皮而死亡;二是可能盒子太脏,把细菌传染给了蚕宝宝而死亡。于是,我给蚕宝宝换了一个崭新的盒子,又认真打扫了一遍,再把蚕宝宝一条条小心地放进新盒子里,又仔细摆好桑叶。蚕宝宝们似乎很喜欢这个新家似的,这儿爬爬,那儿走走。我见他们可爱的样子,又开心地笑了。最后,我的蚕宝宝们都结成蚕蛹了,我的心像开花似的,快乐无比。

在此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想起养蚕宝宝这件事,每每想起,所有困然都被迎刃而解,每一次失败,我总会提醒自己不要灰心,坚持下去,因为,坚持就是胜利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2

虽说我爬过很多山,但这次,我才真正成为了一头小毛驴(驴友),要说跟老驴们比起来,我确实不行,但俗话说得好:初生驴犊不怕虎。我非要给咱小驴们争口气!

这次本指望着有几头小驴跟我去尝尝鲜,可哪里寻?车上就我一头小驴,不过这样也好,也让老驴们好好认识认识咱。下车后,爸给公司的叔叔发了条短信,老驴们都快走远了,爸还没发完。我便揪了揪爸的衣襟,示意他赶紧走。爸将手机装进口袋里,然后顺手捡起手边的一根长木,说下山的时候需要拄着。随后,我们便蹈着老驴们的足迹进入那险恶的山中。

这一片连绵的山上尽是芳草萋萋,只有三三两两的青松扎根于奇形怪状的岩石上。山里的气温低,几天前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小溪无规则地绕在山上,偶尔会有几片湖,但它们都被冻住了。我们排成一字队形,由组织者漫游叔叔带领着,从高山的岩石前的缝里摸索过去,一失足可就成千古恨呀。接着,我们又从冰面上的一块块裸露的岩石上左右弹跳,最后完美地跳过冰面到达另一边的山上。这山可真陡,我手脚并用才能勉强攀爬上去,不小心还会踩到恶心的泥潭中。这儿虽然有台阶,可修地十分潦草。我也只好硬着头皮闯了上去。

第一座山,我爬了个第三名,大家都对我交口称赞:这孩子具有孙悟空的潜质。这孩子体力真不错。这孩子真坚强。这孩子是谁的学生,教育的真好!我虽没面露喜色,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人说关羽大意失荆州,我差点断送了性命。我在冰面上滑行,结果失足把一块大冰踩下水去,天哪,冰和水间竟还隔着两三米!幸亏另一只鞋稳稳抓地,不然小命完矣!我便多了份警惕。

中午,我们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便接着启程,虽说吃过了饭,但连续爬了十几座山,我早就精疲力竭了。可我心里却想:咱不能在老驴面前掉价。便三步并两步追上刘伯伯(邢老师对象)和领先的另外两位老驴,一同抵达了终点。

小驴们,咱没掉价吧!咱爷们就得爷出个样来。诗云:儿童不解春何在,只捡游人多处行。我说:老驴不解春何在,只捡小驴多处行。初生驴犊不怕虎,果真不错!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3

端午节到了,端午节都要吃粽子。下面,我给大家讲讲关于端午节粽子的知识吧。

首先介绍一下端午节吃粽子的来历吧。端午节是人们为了纪念屈原所留下的节日。屈原是我国古代一个千古 流芳的人物。他满腹才华,却遭奸人所害,被迫跳江自尽。人们为了不让他的身体被鱼糟蹋,就回家拿米团往水里扔 ,时间长了,就形成了端午节,也就有了粽子。端午节还有好多别称呢,如: 端阳节、重午节、天中节、浴兰节、端 礼节、解粽节等。

我想,大家都很喜欢吃粽子吧。现在市场上的粽子有好多种呢,如:桂圆粽、肉粽、水晶粽、莲蓉粽、蜜饯 粽、板栗粽、辣粽、酸菜粽、火腿粽、咸蛋粽、叉烧粽等。听得都流口水了吧。

关于粽子的做法,也有很多种,不同的粽子做法不一样。我就说说红豆沙味粽子的做法吧。做粽子之前首先 要准备好材料,主要有:一包红豆沙,一大碗江米,一把粽叶粽绳,粽叶多数是竹叶,也有芦苇叶做粽叶的。准备好 材料之后就开始进入做的程序:先把粽叶粽绳洗干净用水浸泡;接着把江米用清水淘净,然后放入锅内,加入适量清 水开火煮熟或者蒸熟;接着用同样的方法把红豆煮熟,并将煮熟的豆子搅拌成糊状,就成了豆沙;下面就进入了包粽 子的程序:先取出两片粽叶背对背重叠,再对折成三角杓状,然后放入1勺米,摊平后加入1勺豆沙,再在上面酌情加 上1勺米,包成三角锥状,然后用棕绳绑好即可。包粽子很有技巧,不会包的用粽叶包不住,还有的包出的粽子大小 不一不好看。粽子包好之后,放入蒸锅中蒸20分钟或者放入清水中煮20分钟即可食用。

对了,关于端午节吃粽子的谚语也有好多呢,如:未食五月粽,被褥不甘松。未食五月粽,寒衣未入栊。食 过五月粽,寒衣收入杠。食过五月粽,不够百日又翻风。等等。

还有,现在流行端午节发手机短信,我爸就收到好多条,我给大家说两条吧。第一条:我是粽叶你是米,一 层一层裹住你;你是牙齿我是米,香香甜甜黏住你;粽子里有多少米,代表我有多想你,记得给我发信息,不然粽子 噎死你!端午节快乐!第二条:我用一份健康的绿豆,一份开心的花生,一份美丽的红豆,一份快乐的调料,包成一个 开心的粽子送给你,提前祝你端午节快乐!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4

雄鸡高歌,打破了村落的寂静,每家每户的屋顶上升起一缕缕炊烟,这说明农户人家要开始新的一天了。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要帮助最痛我的奶奶到地里掰玉米了,吃过饭一出门,好清爽的早晨,秋风拂面吹来,让你感觉到丝丝的寒意,还有秋天这特有的凉爽。淡淡的吃了几口早饭,我就和爸爸、二爹、哥哥他们坐着拖拉机一路说说笑笑,不一会就到了目的地。

下了拖拉机站在地头放眼一望:望也望不到边玉米地一片金黄色,一阵微风吹过,玉米杆在左右摇晃发出清脆响亮的“沙沙”声,仿佛一边招手一边呐喊:“你们好,欢迎你们。”我们“全副武装”后,准备“大战一场”。玉米地一垄一垄的,我们各自占一垄开始剥玉米。由于昨天下了场雨玉米非常难掰,于是我们自制了几个简单工具“小钩子”,我学着爸爸的样子,先在玉米皮上用小钩子划出一条缝,再用手往两边一剥,哇!一个玉米棒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玉米颗粒颗颗耀眼、可可争奇斗艳,掰好后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泥土上就可以再掰下一个了。走了一段路后突然传来几声鸟叫,我们抬头一看原来几只大雁正向南方飞去,它们好像表演特技的飞机一会儿“一”字形队,一会儿“人”字形队,大雁在空中变队形时,井井有条,看得我目瞪口呆。大眼上边有大又厚的云层,我不禁赞叹道:“它们好像棉花糖!”接着我就开始了美好的幻想……我向前眺望,马上就要到终点了,虽然我已经筋疲力尽,但我还是要坚持到底,不一会儿爸爸他们齐心协力就掰完了几条玉米,我坐在用玉米铺成的“按摩垫”上,吃着香甜可口的果实,啊!真甜呀!此时我才感觉到人干完活吃到的东西才是可口的。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很快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来乡村体验生活太好了,这里没有街区的吵闹和环境的污染,这里空气清新、绿树成荫、小桥流水……都是人们在城里见不到的、体验不到的,这里还可以让我们这些从小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受受苦,同时这里还可以给我们大家享受丰收时的喜悦时的瞬间……总之农村的空气好,风景好,生活也好。但农村人朴素、善良的心比这一切都更美!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5

9月2日那天,风和日丽,没有谁会想到,当天下午会发生一件多么血腥的事情。

下午第二节美术课,上到一半,一只马蜂从窗外飞了进来,使班上掀起了一片轩然大波。

马蜂扑闪着薄翼,在教室上空横冲直撞,“嗡嗡”的声音伴随着它肥胖的身躯,每绕过一个同学,就会引发一阵惊呼。

全班的目光都已被它吸引。

这只无知无畏的马蜂,悠闲地飞着,在教室里寻找令它感兴趣的东西。一会儿停留在某个同学的膀子上,一会儿又在哪个漂亮的笔袋上歇歇脚,最终,它飞到了玻璃窗上,停止不动了。

周围同学的脸上都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看着李俊辉举着一本又厚又重的《新思维》越来越逼近马蜂,我知道,它的末日来了。

“呯”地一声响,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马蜂的尸体从窗上滑下,留下了一道记录人们“罪行”的痕迹,看不见,抹不掉。

我不会像很多同学一样,抱以恶作剧的态度来看待这件事。我只是觉得,马蜂很无辜,大家很残忍。

可怜的小生物,从它选择飞入这间教室就是一个错误。它不懂世故,更不懂人们的心,傻傻地以为世人所谓的“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大家要爱护动物”的宣言都是发自内心的。可是它错了,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是真的不明白李俊辉为什么要拍死它,而且在结束马蜂的生命的时候,嘴角还挂着一抹笑容。马蜂不会随便来伤害我们,我们又何必一定要把它弄死呢?为什么不能等它飞出教室呢?

目睹了事情发生经过的美术老师幽默说道:“小心它的家人会带着一大批马蜂来寻仇。”同学们笑笑,没有人会真正在意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记得我曾在少年宫里看见过一只受伤的小猫,缩在路边。一个过路的小女孩,五六岁的幼龄,看见了小猫,跑过去抱起它哭,为小猫的伤难过不已。最后,小女孩求妈妈把小猫送去医院。她们抱着小猫离开了,留下了一片热融融的暖流,融在了冬日的空气里。

而曾几何时,我们丢了这种温暖与善良,在长大的过程中。

马蜂之死,给了我很多感触。我相信同学们都没有恶意,这对于大家来说,或许只是一场游戏,或许只是出于自卫怕马蜂蜇人,或许……而我疑虑的是,多年后的将来,他们是否会成为冷漠的人,是否再也不会记得,曾经抹杀过的一个幼小生命。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6

在班上走路时,你可要小心了,这里交通并不方便,路又窄,更没有红绿灯,有几个同学总是喜欢开着“宝马”在班上飞驰,你追我赶,很容易在不留神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这就是我们班的特色,每个同学都很活跃,很开朗,要想压抑他们兴奋的心情比登天都难。

热闹非凡的“菜市场”

所谓菜市场其实就是我班的教室。一下课,王心洲、钟嘉瑜等几个飞车党,又在繁忙的交通下超速驾驶,几个还像没有思想的小孩,滚在地上“大打出手”。有一大半的男生呢,则是在教室最后面,论讨着各种网络游戏,电脑游戏,或者为下次开机时玩什么游戏先作好准备,可不愿意“浪费”一秒钟。女生们也很疯狂,一点也不输给男生,背着嗓子发出刺耳的声音,但有几个女生出乎意料地在安静地看课外书,一见班主任走进来,也闪电的速度一下收起来,因为那都是一些网络小说,老师见了啊可要没收喔,可不要被他们文静的一面给骗了。总之一句话:教室的嗓音可以震碎一只杯子。

我们的世外桃源

在紧张的学习环境下,令我们最放松地就是宿舍了。一回到宿舍,总能看见猪仔手里拿着大包小包吃的,我每次总是趁他不注意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抓了一包零食就往外跑,猪仔自然不会那么安心,追着我一直不放松,于是我便边跑边吃,吃得差不多就停下来“还”给猪仔,吃都吃了,猪仔也无可奈何,揍了我两拳就到我柜子里拿回损失的“财产”。这种事在宿舍里早以习以为常,狼吞虎咽的吃相在我们宿舍“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我们的游乐场

操场是我们的游乐场,一放学同学都冲到篮球场,我和队友就以“剪刀、石头、布”的方式争发球权。看同学们打球也可以笑掉大牙,因为有趣的太多了。一个个盖帽、一个个空心球、一个个绝杀,都会引起热烈的反映,大家都会尽情地呐喊,笑声充满了整个操场。

这就是我的班级的一些事儿,虽然同学们都很好动,但这是他们的本性,很真实,很可爱。在学校的快乐都是他们给我的,忧愁他们都和我分担,他们的欢声笑语我将永远记在心中,一生的朋友——初二(2)班的全体同学。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7

童年宛如一杯香醇的酒,值得回味;童年如同一束鲜艳的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味;童年更像一个多彩的梦,美好而又短暂,在这短暂的梦里 ,我们谱写了一曲曲美好的歌谣。令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无限的留恋……

在我那五彩缤纷的童年岁月中,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情。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在奶奶家玩耍,突然母鸡咯咯咯的叫了起来,我听见了,觉得很奇怪,便问奶奶:“奶奶,母鸡为什么要叫啊?”奶奶摸摸我的小脑瓜,和蔼地说:“那是母鸡要下蛋了。”我问道,“它们下蛋干嘛呢?”奶奶又说:他们生了蛋,蛋里面就会生小鸡。”我见过小鸡,却从不知道小鸡是从鸡蛋里面出来的.,这大大激发了我的好奇心,追着求着要奶奶给我看看,奶奶却说:那些鸡蛋是留给小孙子你吃的啊。我心里想:小鸡太可怜了没出生就被我吃了,不行,我要救他出来。于是我站在鸡棚外等待,终于母鸡从鸡棚里走了出来,我便偷偷的接近鸡棚,里面果然有个鸡蛋,我急忙把鸡蛋拿了出来,左看右看,不知道怎样让小鸡出来。忽然我想起来奶奶喂我吃鸡蛋时,总是要先在墙上敲一敲。我想了想,决定试一试,我偷偷带着鸡蛋躲到了菜园里,我手握鸡蛋,轻轻的对石头敲了敲,可鸡蛋一点反应也没有,我急着想救小鸡出来,吧唧一下朝石头砸去,突然蛋壳全裂了,里面白的、黄的,全部流到了地上,我觉得我闯了祸,顿时两行泪水哗啦啦的流了下来,一边还喊:奶奶,奶奶,我把小鸡砸死了。奶奶闻声赶来,看了看我手上的蛋壳和地上的蛋黄蛋白,顿时就明白了,她怜爱的擦干我的泪水,哭笑不得地说:“傻孩子,鸡蛋要在母鸡的孵化下,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出生呢。你这么早就想让她出生,是不可能的”。原来是这样啊,我真是好心办了坏事,白白的损失了一个鸡蛋。当我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来,也还是感到童年的幼稚天真和可爱。

现在,时光老人已经来临,把我的童年早已匆匆地带走了。我想我现在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幼稚。感谢时光老人,因为他把我的童年编成了一本最纯最真最美的书印在我的心坎里。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8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文明奥运”——2008年北京奥运三大理念。“抢饭生活、睡觉生活、自由生活”——我初中寄宿生活的三大理念!

抢饭生活

古代,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起整个地球。当代,邱孙伟说:给我一双筷子,我将夹起整个食堂!

常人知道,寄宿生得在食堂吃饭,但常人不知道,食堂抢饭是多么激烈!那是,人山人海,你推我挤,摩肩接踵。当然,不可一棒子打死一群人,这只不过是男生的“风范”罢了。

“好,下课!”“老师再见!”没等老师走出教室,几个抢饭敢死队的队员便已火速从后门窜出!来了,来了,第一大部队来了,冲在最前方的是邱孙伟,其次是……“你跑得真快。”体育老师对我说。“因为我对食物有应激反应!”我边跑边回答……睡觉生活

“九幺零大地震!现在开始!”一阵嘎吱嘎吱的摇动声紧随其后,跟着,芭蕉扇的扑扑声加入其间。

每天早上早读喊着“困啊——困——啊”,一到晚上却睡不着。这不,又因风扇问题吵了起来——上铺吹不到风,嫌风扇声大,要关。下铺热,要吹。于是,地震袭来!

“九幺零大地震!开始!”

“停电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累了,自然而然地睡了。

自由生活

作为寄宿生,一天都关在公寓与学校里,几乎没有什么自由可言!最长的一段自由时光便是下午放学到晚上自习前的两个小时了。两个小时,现在看来,挺多的了!

之前的几周,这两个小时我总是这样过的——吃饭,洗澡,洗衣,小憩。这周却不一样了。

要开县运动会了,班上有三位同学在公寓楼下集训,我就在一旁看,一边为他们加油打气,有时还帮他们拾拾这,拿拿那的,每天都要忙一个小时。但是,我却觉得很开心,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充实过:因为有时自由的意义不是离去,而是留下,而是参与!

国庆放假,在家补眠,偶遇朋友,听说树德很苦,使我觉得我们学校好多了。

是啊!正如一首诗歌写的——

回首昨天,应该是问心无愧的;

面对今天,应该是倍加珍惜的;

展望明天,应该是信心百倍的。

——我相信,我的初中生活会越来越美好!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19

今天星期六,我早上醒来,睁开眼一看八点半了。外面的太阳都照在了墙上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好。因为很有精神,心情也很舒畅,觉得眼前一切都很美好。我赶紧洗漱完毕,奶奶关心地问我:“家里就剩下你一个人没吃饭了,你想吃什么饭?”我说要不就别吃了吧。奶奶说:“不吃饭怎么行?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必须吃饭。”我说要不就吃泡面吧。奶奶听了就赶紧给我烧上了一壶水。水开了,我拿着碗把面泡上。等了一会儿泡好了,我拿开碗盖,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吃着喷香的面条,享受着充分的自由和亲人的关爱,体验着周末的快乐。

饭后我玩了一会手机,看了一会儿搞笑段子,就开始写作业了。我先写语文作业,读了几篇记叙文阅读,后面的题也经过思考都做出来了。跟答案一对,哇塞!正确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多。我太高兴了。又做了几道二次函数题,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演算,终于都做对了。这就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吧,啃硬骨头的感觉真爽。

吃完午饭,我和奶奶带着收拾好的零食和衣服赶往弟弟的学校去看他。到了之后,学生正在打饭,人特别乱。我们去教室找他,还没走到门口,弟弟就早早地看见了我们。他迎上来第一句话就问我:”姐,你怎么来了,咱妈呢?”我说上班去了。他说:“哦哦。”他快速吃完了饭,带着喜悦激动的表情说:“姐,你猜我这次语文考试考了都少分?”我看着他那表情说:“90多?”他欢呼雀跃着回答:“我这回考了102分。你看怎么样?”我高兴地说:“太棒了,继续保持,姐为你加油。”说着说着,学校打预备铃了,弟弟不得不回教室了。他微笑着向我们挥手说:“奶奶姐姐回去吧。”我们就回家了。一路上,我和奶奶都很快乐,为弟弟的进步而快乐。

星期天,妈妈回来了。她预先没告诉我这周回来,带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们早早地吃了早饭就去了姥姥家,吃完午饭玩了半晌就回家了。回家后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一些爱吃的零食,又逛了几家服装店。晚上妈妈做了我最爱吃的饭菜,我很快乐。

这周末,我很快乐。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0

辰辰终于小学毕业了,即将展开一个新的人生里程,他有说不出的兴奋。

就在今天,是辰辰第一天去初中报到,到了学校,辰辰不能置信的发现怎么这个学校到处都是巨人?

辰辰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校门写:“进入反巨人中学”,辰辰大叫:“啥?进入反巨人中学?这本书是漫画里的东西吗?怎么真的有这所学校!”突然天上突然有一个超大的卫生纸从天而降,幸好没有打中辰辰,辰辰抬头一看,他后面竟然站着一个胖胖的巨人,他只是轻轻一推,就让辰辰不由自主的往前移动了十公尺,辰辰吓的脸色苍白,赶紧跑进了教室,不幸中的大幸,班上同学身高都很正常,没有很突兀的巨人,辰辰这才松了一口气。

到了第一节课,学校广播:“请全体新生学员到学校广场集合,校长要致词。”到了广场后,大家都没看到校长,突然地板开始剧烈的晃动,只见一个比学校还要高的巨人,很震撼的来到了新生队伍的面前,原来这个巨人就是校长大人。

校长致词后,大家惊魂甫定的回到了教室,彼此面面相觑,都很担心几将来在这个学校,会不会被巨人同学罢凌,或是欺压,这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班主任上课的时候安慰着大家,因为学校跟巨人的森林比邻而居,所以自然会有很多巨人来就读了,但老师说他们个性温和,一点也不暴力,甚至很爱帮助个子娇小同学们的忙,几乎有求必应呢!

另外校长考虑到大家的担忧,所以巨人学生集中上课,他们的校舍和课桌椅都是特殊设计和订制的,不会跟普通班一起上课,当然也不会引起什么纠纷了。

到了第三节课,老师带着大家去参观巨人班,进了巨人的教室后,仿佛来到巨人国,巨人学生们巨同学人都很用功的抄上课笔记和上课,也十分有好的露出笑容,和善的打着招呼。

原来巨人们一点也不可怕,从这天开始,上了初中的辰辰进入了美好的初中时期,有了这群身躯巨大同学的保护,日子过的很平安也充满了乐趣。

原来,对不了解的人事物不应该有先入为主的印象,不但有误会,也会自己吓到了自己,辰辰很庆幸自己来到这个学校,也提醒自己要用客观的心,面对每一个人。

辰辰的初中生活,还有更多的冒险故事,就让我们继续看下去吧!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1

我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家庭,我们一家有五口人。有幽默、风趣的爸爸,温柔,贤惠的妈妈,慈祥的奶奶,最疼爱我的爷爷和酷爱学习的我。我们家的喜事像天上的星星数不胜数,其中最让我们全家高兴的事是我第一次被评为了“三好学生”。

记得那次,我被评为了区级“三好学生”。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欣喜若狂,恨不得马上要把这件惊天的喜事告诉全家,可现在才上午,下午才能回家,这一天,过得可真慢啊。终于等到了放学,我以飞的速度跑向家,刚到家门口,我就喊道:“好消息,好消息!我被评为了区级“三好学生”!”我跑进院子,刚推开房门,妈妈就从厨房跑来,追问:“这是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我大声地说:“当然没有了,那可是我努力争取的!”妈妈听了很是高兴,说:“我大儿子真有能耐,竟然被评为了“三好学生”。”爸爸也从客厅走了出来,哈哈一笑说:“那可不是吗。我大儿子多能耐,不但学习好,而且还有人缘。”我骄傲地说:“那可不是吗!”我跑进了里屋,又把这件事告诉了爷爷奶奶,爷爷奶奶也笑开了花说:“我大孙子可真行,被评为了“三好学生”,回来爷爷奶奶奖励你大吃一顿。”爸爸接着说:“不用,今天就可以大吃一顿了。”“对、对,是得庆祝庆祝!”妈妈说着说着又走进了厨房,不一会,厨房就飘出了饭菜的香味。不多久,晚饭就做好了,呵呵,今天的晚饭可真丰盛啊!有鱼香鸡丝、红烧肉、蒜香鸡翅……我们开始吃饭了,正好,姐姐他们一家也来了,他们听了这件事,都为我高兴,爸爸说:“祝你明年还被选上“三好学生”,你要更加努力。”接着,姐姐和我开玩笑地说:“这次你可行了,成了我学习的榜样了,我可要多加向你学习。”我的脸被夸得有些热热的,说:“行了,行了,别再夸我了,再夸,我都不好意思了。”全家人都笑了起来,这一晚,我们全家都洋溢着欢笑……

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也是最难忘的一件喜事。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2

漫天雪花,如鹅毛般轻盈滑落,铺在地上,一片压着一片,雪花越积越大,成了道路阻碍物,也增加了出行的困难,没想到这雪下了这么长时间也不停。

“哎,又下雪了,一进屋我就大声地嚷嚷,冻死人了,什么鬼天气,怎么总下雪呀?”我还没发完牢骚,爸已接过我的羽绒服先挂在衣架上,接着又把我的鞋放在暖气上,然后把电暖器打开!”看着爸爸忙来忙去的身影,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愧疚?是难过?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发生。爸爸回过头来拿毛巾一遍一遍地擦拭挂在衣服架上的羽绒服,看见有皱的地方用手拉扯几下,把褶皱抚平。整理后自己对自己笑了笑,那笑是满足?是高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笑容过后爸爸又去拿我的鞋子,用刷子顺着鞋子的毛小心翼翼地刷,刷完还把鞋子朝向有光的一面,看看是否干净。然后把它放到暖气上烘烤,接着给我冲杯咖啡,忙完这一切后这个身影就在我眼前消失了,爸爸也有自己的工作。

如果说父亲给予我的这些深沉的爱是一杯醇香的酒,那么母亲为我付出的细腻的爱则是一首温柔的歌。

每天,我回到家时,只要妈妈不加班一定会到大门口接我,要替我拿下沉甸甸的书包,可我每次都不让,因为我不想让她太累,可我嘴硬,不好意思说出口,便每次都说:“你靠边吧,你背我的书包都能压倒你。”可无论我用何种方式拒绝她,她每天仍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这一幕,然后是洗水果,热牛奶,从不间断,我心里除了温暖就是感谢。

爸妈的爱,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可正是这些看似细微的小事,却让我非常地感动,我也会用我的细腻柔情去回报他们。

教师评语:文章开头简而得当,通过环境描写来衬托人物烦躁不安的心情,十分艺术化。而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父母的爱总是给我们带来感动”,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3

夜深了,万籁无声,只听得窗外蟋蟀“窸窸窣窣”的叫声,天空上稀稀疏疏的星星正在眨着眼睛,这一切可谓:“天狼已去,心宿犹存,北落师门,隐约可见”。

平日里很晚才睡的母亲,今天一反常态,蜷缩在沙发上,脸上是化不开的疲倦神色,偌大的沙发益发显得人憔悴,那曾经乌黑亮丽过的秀发而今干涩无力地披散在沙发上,我有点愣怔,时光流转的变化为何我此时才发觉?

蓦地,乌云盖住了稀疏的星,那浓黑沉重得令人心酸。渐渐地,风卷云残之下,那曾是一方天地庇护之神的大树也禁不住摇摆,如江心伶仃的扁舟,树下的小草会知晓这一切吗?我在短暂的恍惚后,又把视线转向母亲。我在母亲的“把被子盖好,小心感冒”的唠叨声中健康成长,把那关爱理解成了代沟,可我从未帮母亲盖过一次被子,我又是何其冷漠自私?思及此,我从我的房内找出一条毯子,听母亲说,这条毯子价格不菲。我拿起往日不觉分量此时却感觉异常沉甸甸的毯子,蹑手蹑脚走进她的身旁,不动声色地展开那条柔软的毛毯,慢慢掖好边角如母亲做了十几年的动作。缓步走到窗前,把窗户关好,隔了一扇窗,我仿佛见到小草似在用自己柔弱的身躯护着大树,因着这份和谐,所有才会有幸福!

我也许无法达到周闵损芦衣顺母的程度;我没有养成陆绩怀橘遗亲的品性;甚至我也无法理解吴猛恣蚊饱血的动机。那些孝感动天的千古绝唱无法超越,然而勿以爱小而不为!

一日父母百日恩,百善之中孝为先。父母操劳为儿女,为其覆毯又何妨。我们能够理解父母的所做的一切皆是出于爱,而我们何以为报?韶逝,爱,更需要我们的珍惜!

教师评语:这是一篇完整而又精彩的叙事文章,文章开篇点题引出下文,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情感真挚,语言朴实地叙述了自己为母亲盖毛毯的一件小事,表达了自己的愿望:韶逝,爱,更需要我们的珍惜!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4

自幼出生于农村家庭的我,并没有羡慕有钱人家的生活,也不埋怨每天粗茶淡饭,而是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其实,这又是一个难忘的童年……

友谊,这永远是我内心的痛。我时常这样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

小学一年级时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黄明华,在班上,我们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他伤心的时候,他总是给我带来安慰,当我自卑时,他也总能给我自信……就这样,我们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那一天,班上仍然像往常一样安静。直到试卷发到我的桌子上时,我见到试卷的92分,我开心极了!我带着试卷来到明华前,直到看见一滴后悔的泪水滴在明华的试卷前,我才知道了一切——明华的试卷上印着鲜红的75分,我本来想安慰他,可是他弯下腰,拿着那张还带着体温的试卷,走了。我恍然大悟,看看自己手中的试卷,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第2天,班上不再平静——当同学们纷纷对我称赞时,我回头望望明华,他的眼神带着一丝丝的悲伤,他缓缓的站了起来,迈动着沉重的脚步,渐渐地向我走来。可是……他像陌生人似的从我眼前走过,留下了一句话:

“朋友也是敌人,敌人也是朋友,再见。”

试卷掉在了地上,我的心也似乎沉进了泥潭……

我忍着,我的心碎成了两半。四半……回到家,我吧试卷撕成了两半,躺在床上哭了好久,好久……

我来到学校,不过,学校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似乎不是记忆中的同学,老师也似乎不是记忆中的老师,而明华也似乎不是我记忆中的明华。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种伤心的滋味……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5

从小我就生活祖父母身边,是他们辛勤耕耘给我无数包容与关爱,他们是我最爱的人,是他们用付出,滋润着我心田,播洒着爱,有多少次离别那伤痛每晚都要哭泣。,我相信那爱的种子一定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祖父母文化不高,只有小学水平,有一颗望孙成龙,望孙女成凤的愿望。祖父母对我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一寸金难买一寸光阴。总要求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有出息报答自己父母。早晨总让我早起,说早晨读书记忆好,虽雾大但可呼吸来自林间的新鲜空气,对身体好!我生病住院了,祖父非常着急,不顾长途奔波,祖父年纪大了,做不了车,却包车到医院看望我,回家后每天烧香拜神祈祷我平安无事祖父常提到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做人要孝顺自己父母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对你有帮助的人。做人要有人格,维护自己尊严不要卑躬屈膝,要自立自强。

是爱的种子让我懂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春,一生之计在年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是金,无论用多少金子,也无法买到,时间飞逝,我应把握每分每秒,刻苦学习,报答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我们要多与父母沟通会加深亲情,与老师沟通会明晓事理,与同学沟通会增进友谊,与外界沟通会更好的了解社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父母的关爱,感谢老师的教诲,感谢同学的友情,感谢社会的帮助。

新的一天开始了,我振作起来,迎接新的一天的来到。决定用知识充实自己,飞向知识的蓝天,我将严格要求自己珍惜时间。学会感恩,努力学习,在学习中超越自我,超越曾经的我。我将向雄鹰坚持不懈。永往直前!达到理想的目标。加油吧!我知道在途中有不少磨难,但我不怕,我会超越你,曾经的我,在以后途中也会有不少磨难需要克服,但我会的。加油!胜利的明天永远期盼着你!我想那爱的种子将会开花结果!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6

那是什么地方?敌不过桃源仙境,却时常萦绕在我梦中,从未走远。

——题记

时常埋首于茫茫的题海里,抬起头,感受到一阵灰暗的晕眩;时常迷惘与高楼林立,睁开眼,发觉在其中自己的渺小。于是,记忆中,我找寻到那片儿时无忧的净土。

打开低矮的小栅门,当一回爱丽丝,在梦中走在这阡陌小路上,两边是晚开的油菜花。如阳光碎撒的花瓣色彩吸引来了各路的“客人”。蝴蝶如同仙子,穿着亮丽的舞裙,熟练地跳着花间赞舞。蜜蜂好似号手,“嗡嗡”乐此不彼地伴着奏,黄黑相间的小礼服此刻是多么引人注目。如此美景,竟也引来了农家的母鸡,一步一步悠闲地走在田埂上,时不时啄啄藏在泥土里的小虫,一不小心跌落在花丛中,沾染上了一身花粉,惹得小母鸡着急地扑腾自己的翅膀飞快地往家赶。小小的黄花集成一片小小的花海,与风一起游戏,站在半人高的花丛中,纤细的茎叶触碰着脚踝,在这梦境中我似乎渐渐变回孩提时代的模样——那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扎着高高的双角辫,一蹦一跳地往远处的小村庄跑去。身后的那片花田渐渐消失,不过它在记忆里从未走远。

穿过家门口的小石路,尽头有一口老井,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石壁上长满了碧绿的青苔,井沿的石头上满是裂痕,就如同古稀老人脸上的斑斑皱纹,是风霜的刻印。听村里老人说,这口井是村的象征,井里面住着井龙王,福泽了好几代人。夏天,村里的孩子们像是约定好了般聚在这里,有的拿着一把大大的蒲扇,学着大人老成地扇着风;有的脑袋凑在一起,悄悄地讨论着孩子们的那些秘密;有的则唯恐天下不乱般提议着玩水,得到众孩子的应和。一时间,井边一阵清凉,带着井水特有的清澈透亮,让炎炎夏日多上了一丝清凉。

在孩子的欢声笑语中,我也微笑着向远处走去,那儿还有更多风景,而它们都从未走远。

记住,记忆中最美好的东西不会因时间而消磨,它们会陪伴一生,从未走远!

初中优秀记事作文 篇27

习惯,原其义大概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因为经常这么做,神经也就变得麻木了。在此,我并不想赞扬什么爱清洁的好习惯,也不想批评什么顺手牵羊的坏习惯,因为它们并不是批评或者赞扬就可以改变的。

我们住在五楼,空气好,阳光也很充足。可就是老有头发丝、“小飞机”之类的飞行物常常来我家“拜访”。最令人头疼的是,每当妈妈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晾在艳阳底下晒时,就会忽然间下起“阵雨”,把洗干净的衣服弄得一塌糊涂,又得重新洗一次。所以,每当晒棉被之类的大东西时,妈妈就要我在阳台上“站岗”,一发现情况就立即把棉被收回来。

像这样的情况不光是我家有,可能住在顶楼以下的人都会有。我想楼上的人是无心的,因为我自己也经常做这样类似的事情,如乱向窗外扔废纸、扔果壳皮等等。记得有一次,我在回家茹买了根棒冰,售货员并没有给我剥纸。我边走边吃不盯采派却不知被丢到哪儿去了,但绝对没有丢进垃圾筒内。那时我也没多注意,猛然间,在我身后不远处有人叫嚷:“哪个人啊,棒冰纸怎么乱扔啊,害得我的鞋底粘住……”我走在前面不咬声,虽然我知道这纸十有八九是我扔的,但我依然不敢承认,内心里却觉得十分内疚。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顺手罢了,然而,因为我的顺手却在无意中打扰了别人,而有时自己却全然不知,就算有时知道了,也不敢去承认错误。这大概就是一种习惯吧。

好的习惯可以使人终生受益,那么,坏习惯呢?恶习不仅给他人带来麻烦,对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性。如乱扔果皮纸屑就会带来破坏环境、污染水质等不良后果,进而危害人的健康。俗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良的习惯不就是从平时的小事中不知不觉养成的吗?因此,从今以后,我要从我自身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改掉那日久天长养成的陋习!

注意每一个细节,它将是你成功的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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