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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关于米酒的话合计56句

时间:2019-09-26 08:08

一。

(一)人物事略

竹林七贤为了避开曹魏政治斗争的锋芒,他离开了京城,到山阳隐居了下来。当时,他和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交往过密,几个人常常游玩于竹林,世称“竹林七贤”。

博才

广陵散绝

(二)名家点评

(晋)颜延之:中散不偶世,本白餐霞人。形解验默仙,吐论知凝神。立俗迕流议,寻山洽隐沦,鸾翮有时

(唐)白居易:吕安兄不道,都市杀

(宋)李清照:两汉本绍继,新室如赘疣。所以

(三)素材运用

话题1:自我认识和别人的期待

材料加工:“哐当、哐当……”听见那清脆的打铁声了吗?清风拂面,强健的肌肉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熊熊的烈火陶冶着高尚的情操。

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不管他人如何期望,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懈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崇高、追求生命的尊严、追求英雄本色,抛开他人的期望,抛开他人的劝阻,向着自己的认识迈进。(2004年高考重庆满分

话题2:心灵的选择

材料加工:历来最为矛盾的便是文人,他们似乎生来就进行着心灵上的选择,在进与退之间,在生与死之间。

魏晋出英雄——历史学家如是说。

我不知道在别人心目中

若干年后,我们会说:这是最令人回肠荡气的选择!(2002年高考山东优秀作文《心在刃上选择》节选)

话题3:假如记忆可以移植

材料加工:沙漠上的狂风刮过古堡的废墟,书本中妄自描述着空中花园的美丽,人们希冀希冀着听到消逝已久古乐的音律,时光带走了古文字的意义。历史的车轮缓缓轧了过去,轧碎了多少文明古迹。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相信古老的文明也能在今天重现。

昔代“竹林七贤”之一的

话题4:包容

材料加工:

有人说,这是

话题5:家庭教育

材料加工:凡人们的言论、思想、行为,倘若自己以为不错的,就愿意自己的朋友都这样做。但

一告后辈要立志,志之必坚。二告后辈要“见义而作”,赈灾济贫。三告后辈要慎言。四告后辈要少欲,要宽容谦恭,要有涵养。五告后辈不要打探他人隐私。他说:“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强知人私。”六告后辈不要受人之馈。他说:“匹帛之馈,车服之赠,肖深绝之”,因为“常人皆薄义而重利”,别人主动向你破财献礼,则必有所求,必图回报,这是“君子之所大恶也”。

我们就此看来,实在觉得很稀奇:

所以,后来被山涛推荐而做官的

有一次晋惠帝兵败被困,文武百官纷纷逃散,惟有

话题6:自虐

材料加工:自虐,实际上是精神的流亡,是精神苦闷的象征。魏晋士大夫的一个倾向是服药、喝酒、身上多虱,这与其说是隐逸、潇洒,倒不如说是这些部含有自虐的成分。他们追求精神自由,追求高古的人格,不愿与当时的社会达成妥协: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生命的能量只能向内转,通过自虐式的感官刺激来获得暂时的宣泄和解脱。

话题7:坚持自我

材料加工:其实

自己认为最好的朋友,就因为这样就结束了来往,也可以看到

话题8:路

材料加工:

人说你毁坏礼教,不事孝道。“冤哉!”一千七百年前那没有发出的呼喊,就让我替你喊出吧!或许,这有悖于你不屈的性格,但那是在路人皆知司马心的时代,这是称那个“冤”字己完全被世人理解的时代。我知道你表面上毁坏礼教,实则是激愤于挂羊头卖狗肉者之流(如司马懿)的胡作非为,激愤之极而转为不言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礼教!其实啊!司马懿何尝是孝子?可司马氏就是以不孝为名杀了你。悲哉!“阴阳易位,时不当兮”,屈子几百年前的这一悲吟,不幸却又应验在了你的身上。(《哭

话题9:交友

材料加工:冤哉!

你“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在你的眼中,这世界应如你杯中之清酒,无尘渣毫粒,无腐臭之气,而是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甜香赛芝兰之悠长。可遗憾的是,翻遍一卷《中国古代史》,你的名字却印在了最昏晦的那一页:满眼是野蛮的屠戮,满耳是大众的悲鸣。其时,有明哲保身者,更有持“忍饥寒我后当作三公”陋志者。你“常谓之知言”的山涛,此时便弃你而去,留你一人痛饮苦酒:“美酒今以之驱愁,良友兮不可不慎求。人之相知兮,贵识天性,曲者不以为桷兮,诚不欲以枉其天才。”面对山涛的诱荐,你嬉笑怒骂,接舆狂歌。一纸《与山巨源绝交书》阻断了后路,更逞了淋漓之快意,成就了后人敬仰之声名。(《哭

(四)成品展示 正义的选择(02年高考全国卷)

一片竹林,一把古琴,一个遥远的年代。夕阳西下,那个坐在地上,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赫然印人我的心扉。他的琴声低沉而又高亢,快乐而又悲凉,流露出无限的孤寂。他,一个孤高绝伦的隐士,一个丝毫未被遗忘的才子,在这夕阳下深深地体味人生……

他内心的焦灼与热烈在这恬淡的竹林中丝毫没有消散,反而在这时起时落的琴声中得到完整的体现。他静静地聆听着自己的琴声,感到无比的欣慰。

那是一曲几成绝响的妙曲:一个年轻的侠客,为报杀父之仇,一剑刺死了仇人——那个不可一世的国王,自己也毁容自刎。听吧,高亢代表着刺客矢志不渝的决心,雄浑流露出毅然赴敌的沉勇,激荡显示了拼死战斗的壮烈,委婉透露出一丝的悲凉与赞叹。这就是

夕阳的余辉,把他的心照得如同明镜:欲隐而不能隐,欲退又不能退的境遇,使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本可以选择退而自全,但文人的良知告诉他不能违背正义。他蔑视权贵,带着一丝嘲讽的口吻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闻而去?”为了这种正义,他可以抛去一切:名与利,甚至于生命和友谊。那篇《与山巨源绝交书》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尽管人生短暂,他不知何时能看到司马氏的没落,然而,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卷入了朋友吕安的风波。他本来想什么事都不问,只打他的铁,种他的菜,可是却有人用卑鄙的手法来从他身边夺走帮他种菜的人,他再也不能沉默了,于是他选择了正义,站在了被告一边,自己也成了被告。

刑场上,他最后一次弹响了《广陵散》,无数的人被他的琴声所感动。而你可知道向秀的思念?夕阳西下,他的小车经过你旧时的小屋,一切如旧,竹子依旧翠绿,夕阳依旧把它的余辉洒满整个庭院,只有那个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却为何不见?那首感人至深的绝响为何不闻?向秀的孤寂,更向何人说?只有那晚来的凉风夹带着辽远的笛声,吹过残败的墙垣,呜呜作响,似乎在回答他的心语。

今年6月,高温一直笼罩在洛阳盆地。麦收过后,偃师市首阳山镇石桥村南面的一块地里种上了玉米。

这里曾经是刑场,曾经是魏都洛阳的东市,1700多年前,

只有骄阳下的玉米苗,由于无风显得很安静;只有

现在的洛阳人,在向外地人介绍洛阳的时候,他们面带笑容,会说这个城市曾是十三朝古都,很乐意说起她的过去。然而,我知道,

那个时代的寒冷,使人们不敢轻易说话,因为刚刚说出的话,很可能会被冻在半路,成为告密者随时捕捉的把柄。

而就在那个时代,你出现了,你来到了洛阳。

你什么也没带,一身傲骨,是你唯一的行囊。

你来到都城,不是为了做官,而是弄来一把大锤,叮叮当当地打起铁来。可当时你已经名满天下了,有着高贵的节操,写就一流的文章,而且身材伟岸、相貌俊美,人们说你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你的好朋友山涛这样形容你:“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叔夜,是你的字;“独立”,是你的人格。

那真是洛阳一景:你打铁时,为你打下手的,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他安静地坐在一旁为你拉着风箱。炉中的火尽情地燃烧着,你赤裸着上身,肌肉一块儿一块儿地紧绷着,怕是比当今的影星施瓦辛格还酷。你就那样站着,站在一片惊讶的赞叹声里。

到了景元一年(公元261年),曹魏政权又一次遭到重创,妄图篡权的司马昭,竟然杀了曹

你与山涛,是多年的好朋友。他知道你不愿为司马氏装点门面,只好说自己身体不好,想退居二线。他知道,只有你才有资格来接替他的官职——吏部侍郎。

这是个很大的官职,要是别人,早就趴下给山涛磕头作揖了。但你一听,觉得山涛此举多余。你说:“我不愿做官,你非要推荐,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你愤怒了,觉得受了侮辱,挥笔写下了《与山巨源绝交书》,宣布与山涛断交,不再做朋友,同时也拒绝接受这个官职。

你在绝交书中说:如果我做官,就等于手拿屠刀,会沾上膻腥的血迹,实在龌龊得很。你的话,山涛尚能理解,但却深深地刺痛了司马昭。

你还说“非汤武而薄周孔”,本来这是你蔑视封建礼教的宣言,并无特指。但司马昭心虚,因为他擅立皇帝,并以周公摄政自居,还想通过“汤武革命”改朝换代,所以他认为你的话隐含攻击,从此对你恨之入骨。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你的决裂方式,就是大大方方地写一封绝交书,把态度摊在桌面上,从来不搞小动作。但正是这种光明正大的举动,使你屡遭别人暗算,结果断送了性命。

这件事的起因,与你完全不相干,但你还是被牵扯进来了。那是景元三年(公元263年),你的朋友吕安突然遇到了闹心事:他的哥哥吕巽,人面兽心,见弟媳貌美,生了邪念,把弟媳灌醉后奸污了。吕安之妻羞愧难当,自缢身亡。吕安回到家里,从仆人那里得知真相,虽恨其兄混账,但碍于手足情面,只好隐忍不发,只将此事哭诉于你。

谁知吕巽做贼心虚,怕这个把柄捏在你们手里对他不利,于是恶人先告状,向司马昭诬告吕安,说吕安对母亲不孝。

司马昭一贯标榜“以孝治天下”,而吕巽又是他跟前的红人,于是他下令将吕安抓起来。吕安不服,揭发了吕巽的丑行,并说有人可以出来作证。

事情到了这一步,你还可以脱身,不出面就行了。但为维护正义,你答应吕安随时可以站出来作证。但司马昭不听吕安的辩解,将其判刑并流放。你好气愤,认清吕巽是十足的小人!于是,你又写下了《与吕巽绝交书》,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无疑给了朋友吕安巨大的支持。

可是,你写给吕安的书信,屡被截获。司马昭居心叵测,从中寻找你对社会的不满言辞,加以整理,胡乱定了个罪名,就下令把你逮捕了。与此同时,吕安也罪加一等,由流放改为囚禁了。

你被下了大狱,本来已够倒霉的了,可钟会却又跑来落井下石。他劝司马昭尽快把你判处死刑,理由是你乃是一条卧龙,不能让你腾飞。于是司马昭决定杀你——唉,钟会这个人,他为啥非要置你于死地呢?

钟会在你的生命历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不过这个角色,真是又卑鄙又猥琐又狠毒。

公正地说,钟会也很有才学,还领过兵,打过仗。这小子是魏太傅、著名书法家钟

已经当了大官的钟会,平时倒是很尊重你,并很想与你交朋友。头一回,他去拜访你,你正在打铁,看到他威武的车队过来了,你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钟会在一旁等待多时,神情十分尴尬。他要走了,你才说:“听到啥来的?看到啥走的?”钟会很狼狈,但也很强硬地说:“听到了所听到的而来!见到了所见到的而走!”

这一次,他在街头百姓和自己的部下面前丢了面子,从此开始恨你。但谁叫你的名气大、水平高呢?别人出了书,都想让你指点指点,写个序、跋什么的。后来,钟会写了一本书,也想让你欣赏欣赏,评价一下,但他知道你太直率了,要是当着他的面说起文章的毛病来,自己岂不难堪?他既胆怯,又想炫耀,就将他写的书抛进你家院内,赶紧离开了。

钟会的这种阴暗心理,你当然不知道。但他却窝了一肚子火,心胸狭隘的他,更加恨你了。如今见你出事了,他就想借刀杀人,趁机向司马昭建议,要把你干掉。

余秋雨曾说:苏东坡太出众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平庸了;苏东坡太明亮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暗淡了。其实苏东坡是步了你的后尘,被无端的陷害和算计包围了,始终没办法突围。鲁迅很喜欢你,曾经多次校注你的文集。许寿裳说:“鲁迅对于汉魏文章,素所爱诵,尤其称许孔融和

但话又说回来,你也并非硬得像顽石,你的身上,有种不露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

这种感觉,是在听《广陵散》时捕捉到的,这首曲子令你的风姿展露无遗。此前,我知道天下有这么一曲《广陵散》,因你临刑前的弹奏而成绝响,打算此生只听一遍,成为“绝听”。

在一位朋友那里,我平生第一次听到了《广陵散》。由于心绪不宁,听来觉得很平淡。朋友说:难道你没听到曲子里蕴含的力量和激情吗?我实话实说:没有。

于是对《广陵散》有点失望,对

接着,曲子的节奏又舒缓了,静下来了,直至净化为一湖碧水,净化为一种心态。

其实,我知道《广陵散》并非你所作,此曲取材于聂政刺韩王的故事:聂政的父亲以打铁为生,为韩王铸剑,因误了工期,被韩王杀了。聂政决心为父报仇。他得知韩王喜好音乐,就苦练琴艺,十年终成。聂政事先把匕首藏入琴腹,韩王听他弹琴时,他突然抽出匕首,刺杀了韩王,自己也被杀死了。

壮士赴死,义无反顾,豪侠之气,蕴含在《广陵散》的每个音符里。也许此曲很符合你的性格,所以曲子虽非你谱写,但你弹奏起来却是得心应手。你经历坎坷,早年丧父,家境贫困,但励志勤学。文学、玄学、音乐无所不通。你娶了曹操的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也曾任中散大夫,于是后人就称你为“

刑场上萧瑟冰冷,尽管是秋天,那冰冷还是从屠刀下隐隐散开。三千太学生也散开了,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

人们的心被揪得紧紧的,而你的神情却很从容。你几乎是幽默地说:既然离行刑还有一段时间,何不利用一下?哥哥,取我的琴来!

悠扬的琴声,在刑场上缓缓响起,真正的千古绝响诞生了。你一下一下地拨动琴弦,完全是用灵魂搏击灵魂,用尊严拨动尊严。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音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和凝视。

这种受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经过你的升华,铿锵有声,成为永不散去的《广陵散》了。但也有人会向暴君屈服,你的朋友王戎就是如此。

二.阮籍:你看你看阮籍的眼

曹魏和西晋,都在洛阳建都。魏晋时期,涌现出了历史上有名的“竹林七贤”,他们是阮籍、刘伶、

“竹林七贤”名扬天下,却基本上隐而不仕,常常作出一些违背封建礼教的事。譬如

这是个在今天看来非常另类的群体,他们个个经历奇特,人人耐人寻味。首篇先说阮籍,他的个性非常鲜明——

阮籍的故事,很出奇。譬如他不经常用嘴说话,而是用眼睛“说话”。他“说话”的时候,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你说怪不怪?

又譬如他到东平做官,离开洛阳的时候,只骑了一头小毛驴,两手空空,连一张工作方案的草稿都没有,但到那里没几天,他就大刀阔斧地搞改革,很快出了政绩。他搞的改革,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拆墙办公”,他做得可真绝!

阮籍的“现场办公”与“拆墙办公”

话说当年曹操的身边,有一个深受信用的书记官,名叫阮王禹。这阮王禹是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他的儿子就是阮籍。

曹操去世的时候,阮籍正好10岁。当时正值乱世,到处可见鲜血和头颅,阮籍就有了避世的思想,对当官不感兴趣。但他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从学问到人品都非常出众,这就引起了官场的注意,朝廷非让他当官不可。

阮籍当官,完全是抱着一种游戏的心态,他的举动让人深感意外和新鲜。

第一个把他往政坛上引的人,是曹爽。阮籍推辞道:我身体不好,还是隐居乡间为好。一年后,曹爽倒台,他重用的几个文人跟着倒霉,而阮籍没受到牵连,逃过一劫。

司马昭斗败曹爽后,把持朝政,他想与名士阮籍联姻,让阮籍的女儿做儿媳,就托媒人来敲阮籍的门。但每次来,媒人都看到阮籍喝得酩酊大醉,一直醉了60天,联姻的事儿也就搁浅了。

一次,阮籍无意中说:我曾去过山东的东平,那里的风土人情很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司马昭就让阮籍去东平做官。阮籍想:反正东平那地方好玩,去就去,骑着驴就去了。到了东平之后,他发现官

他立即“现场办公”,下令把墙壁都拆掉。框架结构的房屋,有“墙倒屋不塌”的特点,这样一拆,房屋之间一下子就通透了,敞亮得很,既便于大家沟通,又便于相互监督,官员们不得不认真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这是了不起的改革,采用这种高度透明的办公方式,哪个官员想接受别人的贿赂,已经不太可能了。

最令人叫绝的是,阮籍办完这件事后,觉得好玩的已经玩过了,不屑于邀功请赏,总结

潇洒,真潇洒!唐代大诗人李白提起阮籍当官的举动,钦佩至极,写了一首诗:“阮籍为太守,乘驴上东平。判竹十余日,一朝化清风。”李白是何等潇洒之人,竟还佩服阮籍的潇洒,可见阮籍是真潇洒了。

有了前面的政绩,朝廷又要阮籍做官,允许他在一定范围内任选一职。阮籍歪头一想,说:我就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吧。

行!就让你当个步兵校尉。于是,阮籍就有了“阮步兵”的称谓了。大家都以为他还会像上次那样有所作为,再创辉煌,谁料,阮籍来到这个地方后,终日饮酒,不理政事。

原来,他是冲着酒来的!他打听到这个兵营里有一个厨师特别会酿酒,库里还保存着300

除了喝酒,阮籍一件公务也没管过。历史上,像他这样因酒而做官的人,实在太少了,实在太出奇了。

阮籍对封建礼教不屑一顾

阮籍醉酒后,爱躺在一个美女脚边呼呼大睡,他的这种举动,曾引起许多人的非议。

按当时的礼教,男女之间防范很严,叔嫂之间不可以说话;男子对于邻里女子,也不能直视。

于是,所谓的君子都标榜自己不近女色。而阮籍我行我素,从来不把这些规矩当回事。一次,嫂子回娘家,阮籍大大方方地和她说话,与她告别,完全不理会叔嫂之间不能对话的规矩。

阮籍家隔壁有一酒坊,酒坊里有个小媳妇,长得漂亮,阮籍就经常过去喝酒,喝醉了,就在人家的脚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小媳妇的丈夫也不起疑心。

这样看来,阮籍完全是性情中人,干什么都自自然然的,不做作。他听说有个女孩出身于军人家庭,极有才华,又非常美丽,可是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与这家人根本不认识,更没见过这个女孩,但他听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赶去吊

他哀悼完了,倾诉完了,觉得心里畅快了,就旁若无人地走了。他的眼泪,不是为了亲情,不是为了爱情,只是为了悼念一个美好的生命。这看起来似乎很荒唐,但崇高与纯洁,也就深藏其中了。一个男人能这样哭,确实是心底无私了。

魏晋时期最讲究“孝”,统治阶级常常利用“孝顺不孝顺”为标准,给人定罪甚至杀人。尽孝的方式非常繁琐,父母死后,做儿子的要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欲。更有甚者,还得在父母的墓旁搭个茅棚,守墓三年。

这种礼教对“孝子”是一种折磨和摧残。阮籍对此很反感。他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围棋。噩耗传来,对手不下了,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才从别人手中夺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放声大哭,口吐鲜血。

他,在大悲大痛之前,做了一个停顿,这个停顿就是继续下棋。这个停顿,等于把封建孝道,冷冷地搁在那儿了!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但他的内心是很孝顺的,以至于在母亲下葬后,他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了。

阮籍的青眼和白眼

上面已经说过,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经他这么一折腾,也就慢慢地有了“青睐”、“垂青”这样的词汇。

细究一下,这里的青色,是指黑色。因为瞳仁是黑的,正眼瞧人的时候,瞳仁在眼睛中间,看起来黑得多,就叫青眼;斜眼看人的时候,眼白多,就是白眼了。我们现在常说的“遭人白眼”,就是这个意思。其实,阮籍这样做,是表明他对人对事的态度,是显示一种立场罢了。

你会说:表明态度,直接说出自己的观点不就得了!看官有所不知,阮籍生活的时代,祸从口出的案例很多,不少人因此被判了死刑,所以阮籍也就懒得说话了,只拿眼睛来表达感情,有时竟像鲁迅说的那样: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

他的母亲下葬前,有不少名士前来吊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阮籍完全不守礼法,完全不委屈自己的心态。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不搭理人家。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给青眼,很欢迎。

他活得是真实的!

由此看来,阮籍冲破“孝”的条条框框,来践行真正的“孝”,只是想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表达一种爱憎,他只想活得真实、自在。

他的青眼与白眼,他对封建礼教的叛逆,除了表现在行动上之外,还蕴含在他的诗文里。他在《咏怀诗八十二首》中,无情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与社会的黑暗,流露了自己的愤

但是,阮籍毕竟生活在令人窒息的社会:宫廷内部刀光剑影,权力之争异常惨烈;门阀士族相互争斗,名士们一批又一批被送上刑场。何晏、

这是何等残酷的现实!难怪何晏会说“常畏大网罗,忧祸一旦并”;难怪

这些知识分子,一方面有“忧生之嗟”,一方面又找不到出路。于是,阮籍就一个人驾着一辆木车往前走,往前走,他要寻找出路。

但是,他一次次地失望了,崎岖不平的道路,把木车颠簸得像跳现代舞一样,但那节奏,却是最封建的音符,一声声使阮籍绝望。于是他大哭,无路可走的时候,他哭!这是史书上说的;有路可走的时候,他还哭!这是我现在推测的——因为从阮籍驾着木车上路之时,他就已经知道,条条道路,都是死路!逼得一个名士束手无策,只有痛哭。魏晋,魏晋,你可伤心?

阮籍找不到出路,就大哭;刘伶找不到出路,就喝酒!看,他提着一壶酒,身后跟着一个人,拿着铁

三.刘伶:酒海里的一条船

“一醉三年”夸好酒

坐在一辆鹿拉的车上,提着一壶美酒,车后跟着一个肩扛铁

炎炎烈日下,构想着鹿车载美酒的画面,我们试图沿着当年刘伶出洛阳南行的土路,去寻找鹿车留下的历史痕迹。在一棵大树下,一位纳凉的老人让我找到一丝寻古探幽的感觉。让我们惊喜的是,他说起刘伶竟然头头是道,刘伶“一醉三年”的故事,尽管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听来却非常有趣。

传说有一天刘伶出洛阳城往南,来到杜康开的酒店门前,只见门上写着这样一副

刘伶一看当然不服气,心想:店主人也太孤陋寡闻了,他不先打听一下我刘伶的酒量,竟敢夸此海口。我刘伶喝遍大江南北,也没醉过半天。既然你口气这么大,我就把你所有的酒都喝干。

刘伶憋着气进了酒店,杜康便端出酒来。刘伶喝了一杯还要喝,杜康就劝他不要再喝,可他不依。直到三杯酒下肚,刘伶才叹道:“头杯酒甜如蜜,二杯酒比蜜甜,三杯酒一下肚,只觉得天也转,地也旋,只觉得桌椅板凳、盆盆罐罐把家搬。”他果真喝醉了,出店门后一路摇摇晃晃往家走去。

刘伶一到家就醉倒在地,以为自己要死了,但还是难舍美酒,就对老婆交代:“我要是死了,把我埋在酒池里,填上酒糟,把酒盅、酒壶给我放在棺材里。”说完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老婆只好按照他说的安葬了他。三年之后,杜康来找刘伶,对刘伶的老婆说:“刘伶三年前喝了我的酒,还没有给酒钱呢!”刘伶的老婆听了十分恼火,说:“刘伶三年前不知喝了谁家的酒,回家就死了,原来是喝了你家的酒!你还来要酒钱,我还找你要人呢!”杜康忙说:“他不是死了,是醉了,走走走,你快领我到埋他的地方。”

他们来到埋葬刘伶的地方,挖开坟墓,打开棺材一看,只见刘伶穿戴整齐,面色红润,如生前一样。杜康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叫道:“刘伶醒来,刘伶醒来!”刘伶果然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嘴里还说道:“好酒!好酒!”

真实形象与鹿车境界

传说中的刘伶是个潇洒公子,但真实的刘伶形象如何呢?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史书中记载的刘伶形象欠佳,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有一次与人发生冲突,人家举拳就要揍他,他忙说:“我这一身鸡肋,怎能经受住老兄的拳头?”那人笑笑走了。

刘伶坐鹿车不是为了升仙,是为了过得比仙人还潇洒;带着铁

据说在佛家眼里,羊拉车、鹿拉车和牛拉车代表大、中、小三种境界。在小境界里的人最多,因为牛车太普遍了。大境界则非一般人所能享受,只有晋武帝才能享受这种“专利”。

晋武帝灭东吴一统中国后,就把他气吞山河的气概转到了后宫。他听说南朝女子格外娇艳,就下一道令征选了五千吴国美女。晋武帝一看个个如花似玉,不由得龙心大悦,分派美女至各宫居住。加上此前他选入后宫的佳丽,后宫里的红粉佳人超过一万人。美女太多了,令他眼花

既然晋武帝迷上了羊车,皇家的“专利”不能随便侵犯,刘伶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也有人说,鹿车实际指的是仅能容一只鹿的小车。其实车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酒是本文主人公的灵魂,是他名垂千古的资本。

美酒和“人体艺术”

如果说刘伶是一条船,那么他的人生就像在酒海中航行。他一辈子什么也不干,就是喝酒。别人写文章呕心沥血,他的传世之作《酒德颂》,则完全是酒精泡出来的。

《酒德颂》大意是说:有所谓大人先生者,他将宇宙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天当帐幕,把地当席子,以太阳为门,以月亮为窗,一万年不过是转瞬而已。他随着自己的意愿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行也好,止也好,只有饮酒是他的乐趣。贵公子、

《酒德颂》写得气贯长虹,字里行间弥漫着张扬的自我意识,似乎偌大的宇宙也装不下他!

如果以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刘伶是个十足的酒精依赖者,是病态的。但在他生活的时代,没有人这样认为,相反他却因为大喝特喝而喝出一世英名。在现代人看来,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刘伶年轻时也做过几天建威参军之类的芝麻官,还被请去咨询治国安邦的大计,结果满脑子“无为而治”的刘伶说,这世界本来没什么要紧的事情,都是好事者管来管去把这个世界管坏了。当权者听了这话岂能不恼火,马上就把他打发回家了。

其实刘伶才不稀罕那顶破官帽子,他一心想着如何做个酒仙,好与乱七八糟的政治斗争离得远远的,好把烦心的世事忘得一干二净。他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总是沉默寡言,遇到阮籍、

在竹林之中喝,回到家还要喝。刘伶喝到兴头上还把衣服脱了,光着身子在屋里晃来晃去,按西方人的说法,那是“人体艺术”。有一次,有人来到他家,看到了刘伶的“人体艺术”,但他没有艺术细胞,只有满脑子的“风化”,就笑话刘伶不雅。刘伶却有自己的“宇宙观”:“我把天地当成了房子,把房子当成了裤子,你今天怎么跑到我的裤裆里来啦?”说罢刘伶就笑了,继续伴着美酒进行“人体艺术”表演。

和老婆的“家庭战争”

刘伶这样的“大酒鬼”,本不该娶老婆,他的人生伴侣不是女人而是酒。但他除了与酒为伴外,还娶了个老婆,老婆肯定要与酒“争宠”了。

站在历史的高度,刘伶喝酒是“革命工作”,是为了化解心中的块垒,是名列“竹林七贤”的必要条件。对刘伶的老婆而言,一切要从家庭利益出发,要从普通女人的生活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所以她认为酒是幸福生活的大敌,是刘伶身体健康的克星,劝刘伶戒酒合情合理,他没有拒绝的理由。刘伶这样一个大仙,皇帝的话都满不在乎,老婆的话当然也不会认真对待。可想而知,刘夫人一定是劝了一次又一次,哭了一场又一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一天,刘夫人终于忍受不了了。当时刘伶大醉一场,醒来后觉得口渴,就让老婆给他拿酒解渴。积蓄多年的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这个可怜的女人愤怒地拿起

刘伶的老婆大喜过望,没想到他这次终于变乖了。于是,她兴冲冲地把酒肉买了回来,供在桌案上,然后点上了香烛,做好一切准备。只见刘伶来到案前,双膝跪下,

看来这个刘伶真是不可救药了,他的老婆恼羞成怒,想出一个绝招来教训他。老婆假意支持他喝酒,并特意酿了一大缸酒。酒酿好之后,刘伶的老婆请他伏缸就饮,说一定让他喝个够。得到老婆的理解,刘伶深受感动,就趴在缸边痛饮起来。谁知正在品味美酒时,他老婆用力把他推到酒缸中,然后把缸口盖住,上边再压上木头,她心想:这下子让他喝个够,从此就别再喝了。

三天后,刘伶的老婆一听缸中毫无动静,以为刘伶死在里面了,急忙把盖子掀掉,一看缸中的酒已被喝光,而刘伶酩酊大醉,卧在酒糟之上。过了好一会儿,刘伶酒醒了,抬起头来对老婆说:“你说过要请我喝个够,而今怎么让我在此闲坐着?”

这些故事虽没有多少历史依据,但却真实地体现了刘伶天马行空的性格,也充分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境遇和心态。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使一代名士不得不借酒浇愁,以酒避祸。

四.王戎: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智慧是个宝,早慧更是稀世之宝。

王戎是历史上有名的“神童”,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典型的吝啬鬼,变成了“算盘精”。他的算盘在官场上拨得噼里啪啦响,在算计别人的时候,也被别人算计。但算来算去,王戎居然没从算盘上跌落下来,他成了官场上的“不倒翁”,成了一个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两眼如电的“神童”

在“竹林七贤”中,王戎年龄最小。他生于魏明帝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比山涛小近30岁,比阮籍小20多岁,比

阮籍与王浑相处得不错,但彼此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阮籍每次去找王浑,总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了。自从见到王戎后,阮籍就打开了话匣子,两人谈得非常投机。阮籍感慨地对王浑说:“和你聊天不如和你儿子聊天有趣。”如此聊来聊去,王戎就加入到“竹林七贤”这个小团体之中了。

在洛阳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看来,如果说王戎有趣,倒不如说他有智,而且他的智慧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还被人称为“神童”。

王戎7岁时,有一天,他和一群小朋友在大路边玩耍。一群人玩了一会儿后,都感到非常口渴,这时大家才发现路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树上的李子个大皮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小伙伴们争着上树摘李子,王戎却一动不动。别人问他为何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在大路边却没有人摘,明摆着这些李子很苦嘛!”大家一尝,果然不出王戎所料。

王戎不仅聪明过人,而且还是个小帅哥。更令人惊奇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竟然可以直视耀眼的太阳,难怪一个名叫裴楷的人见到王戎后说:“这小子两眼闪闪发亮,好像有电!”

两眼如电的王戎,小时候还很有胆量。在他六七岁时,魏明帝曹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也去看稀奇。忽然,笼中的老虎猛地大吼一声,震得大地似乎也抖动起来,围观的人吓得四散而逃,王戎却一动不动,神态自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魏明帝曹在阁楼上看到这一幕后,也为这个小娃娃的胆量所折服。

也许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非凡胆量,使王戎在讨伐吴国的战争中表现突出,他遣兵布阵、攻城略地,后因其功绩卓著被封为安丰侯,在他的人生留下了光彩的一页。

生不逢时的吝啬鬼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世说新语》点评魏晋时期的吝啬鬼的文章共9篇,王戎就占4篇,真让人对这个昔日“神童”的变化大跌眼镜。

王戎的女儿出嫁后,可能因婚事操办得阔绰了点儿,女婿手头比较紧张,就向老丈人借了几万枚铜钱,结果每次女儿回娘家,王戎总是阴沉着脸。女儿当然知道父亲是怎么想的,就和丈夫想方设法赶紧把钱还了。这样,王戎再见女儿时才又“阴雨转晴”。

还有一次,王戎的侄儿要结婚,当叔叔的当然得“出点血”,表示表示。王戎咬咬牙狠狠心,给侄儿送了一件不值钱的单衣当贺礼。过了一段时间,王戎越想越心疼,就伸手向侄儿“讨债”,直到把那件单衣要回来了,王戎才舒了一口气。

王戎有一个独生子,名叫王万,小小年纪就胖得出奇。有人好心地对王戎说,你这个宝贝儿子得的是肥胖症,要赶快给他看病,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王戎听说要花钱,就如同割肉一般难受。不过,他自己倒是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再让儿子吃好东西了,只让儿子吃糠,结果儿子越吃越胖,19岁时便一命呜呼,从此再也不用浪费王戎家的粮食了。对儿子如此,王戎对自己也不大方,从来不舍得多花一分钱,不舍得多吃一粒米。由于他长期营养不良,结果面容憔悴、未老先衰,早早就拄上了拐杖。

钱不是省出来的,是挣出来的,这个道理王戎也懂,所以他想方设法地挣钱。在当时,经商是被人瞧不起的事,甚至还对商人有专门规定:商人必须戴头巾,头巾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和所卖商品的名称;商人还要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爱钱如命的王戎要钱不要脸面。他家种有一棵李子树,品种很好,吃起来非常甜,他就让家人拿到市上去卖钱。令人拍案称奇的是,王戎为了不让别人得到他家的优良品种,出售前总是将李子的核通通钻破?这就是有名的“王戎钻李”典故的来历。

王戎官至尚书令,拥有大量田产,富甲一方。但是,王戎仍不满足,每天晚上还和老婆一起用自制的牙筹(一种计算工具)在灯下算来算去,挖空心思地盘算着如何才能挣到更多的钱。看着钱财一天天多起来,王戎的老婆越算越高兴,忍不住对心爱的老公叫起“卿”来。“卿”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昵称呼,就像现在父亲称儿子“小子”一样,王戎觉得老婆这样叫有失自己的身份,当然很不高兴。有一次,老婆又“卿”长“卿”短地叫起来,王戎就一本正经地说:“女人称自己的丈夫为‘卿’,不合乎礼节,是对我不尊重,以后不要这样叫了!”王戎话音刚落,老婆马上就数落开了:“我亲卿爱卿,所以才称卿为卿。我不对卿称卿,谁该对卿称卿!”王戎无可奈何,从此就听任妻子叫“卿”了。这件事流传开以后,人们就把“卿卿我我”当成了男女恩爱的象征。

现在看来,王戎实在生不逢时,能看出道旁树上的李子苦,说明他眼光独到,善于思考;钻李而卖,说明他有产权意识;灯下算账,说明他不辞劳苦,这些都是经商之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王戎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他可能就不会被认为是吝啬鬼,而是一个在资本市场上叱咤风云的理财高手了。

曾是不爱财的“俗物”

王戎何时变得吝啬起来,至今无从考证,但他曾经很“慷慨”。王戎的父亲王浑是个大官,死在凉州后,他的老战友、老部下非常难过,纷纷解囊相助,捐赠的钱财达数百万。但当时王戎却一分钱也不要。这件事使他声名鹊起,人人都知道王戎不爱钱财。

不知道当时王戎是不是在作秀,但由此可以看出王戎的“志向”。魏晋时期,名声关天,没有好的名声,想在仕途上取得大的发展绝非易事。王戎为何要加入“竹林七贤”,和一帮大他一二十岁的老同志混在一起,恐怕不单单是为了讨碗酒喝吧?他看重的是他和谁一起喝酒,因为阮籍、

阮籍、

从这两句对白可以看出,王戎在“竹林七贤”中有点“另类”,其实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王戎祖籍山东,王氏一族在当地是有名望的大家族,王戎的祖父在曹魏时期就被封为贞陵亭侯。王戎的族辈中出了王衍、王澄、王导、王敦等人物,人称“八王”,掌控着西晋、东晋的政坛。“八王”与同为山西名族的裴氏“八裴”并称,两家还结上了亲家,王戎的女儿就嫁到了裴家。生活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的王戎,当然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而不是一直混迹于竹林中喝得烂醉如泥。

小时候,王戎和裴楷一起拜访钟会,和钟会打了个照面就走了。有人就问钟会:这两个小娃娃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通,王戎简要,20年后,这两个贤人应该成为吏部尚书。”这话不会不传到王戎的耳朵里,恐怕从小他就立下了要当吏部尚书的志愿。结果也真如钟会所说,他和裴楷一起成为西晋政坛上的重量级人物。

宦海沉浮的“不倒翁”

父亲死后,王戎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并当上了相国

推荐王戎做官的人,就是那个把“竹林七贤”之一的

王戎确实是个智者,有着非凡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不仅知道如何积累财富,更知道如何在险象环生的宦海中永不沉没。

王戎的族弟王敦曾经名噪一时,但王戎却看出了他的致命弱点,所以每当王敦拜访王戎时,王戎总是推托自己有病而不见他,实际上是想和王敦划清界限。后来,王敦果然叛乱,王戎因此没受牵连。孙秀为琅邪郡吏时,王戎劝弟弟王衍不要得罪孙秀,后来孙秀得志,杀了一大批官吏,王戎、王衍则安然无恙。

王戎官运亨通,位高爵显,本来应该在国家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但他却只是明哲保身、委曲求全。元康九年(公元299年),一心想要专权的皇后贾南风陷害太子,贵为太傅的王戎却始终保持沉默。第二年,赵王司马伦等杀了贾南风,数十名高级官员受牵连被诛杀,王戎也受到牵连,但由于他明哲保身,所以只是被迫辞职,没有生命之忧。“八王之乱”中,王戎因为出错了主意,险遭杀头之祸,他连忙跑到厕所解手,又佯装五石散药力发作,故意掉到茅坑里,弄得浑身腥臭,才保全了性命。

王戎踏入政坛前,也许有远大的抱负,如果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可能会有一番作为。但是,在随时都会招来杀身之祸的魏晋政坛上,“智者”王戎只能自保性命而已,所以就有了他的种种让世人鄙视的立身之道。而“竹林七贤”中的另一个人物山涛,却比他活得从容,可谓悠然自得,左右逢源——请看下篇《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五.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好朋友前面已经提到:山涛推荐好朋友

就因为这篇绝交书,从此人们对山涛“另眼看待”。他走在洛阳的大街上,人们迎面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可是扭脸就说他不够哥们儿。其实这有点不公正,洛阳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这是一个误会。

郑贞富说,早就有人提出《与山巨源绝交书》可能是嬉戏之作,是“竹林七贤”哥们儿之间开的一个玩笑,竟然被后人很认真地当成了佳作。结果,人们褒扬

还有一种说法:

那么,历史迷雾背后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竹林七贤”中,

魏明帝曹临终托孤,把齐王曹芳托付给曹爽和司马懿。曹芳即位后,曹爽和司马懿一直暗中较劲。曹爽结党营私,专擅朝政,挤对司马氏的权力空间。司马懿则以退为进,称疾归养,暗中积蓄力量,伺机反扑。

司马懿的夫人是山涛的表姑,因为这种亲戚关系,当时任河南从事的山涛经常去司马懿家。当他发现司马懿并非真生病,就看出了政治局势暗藏的玄机。一天夜里,他和同僚石鉴同宿一室。半夜里,山涛忽然被惊醒,他越想越怕,就推醒了石鉴,对他说:“现在是何等形势,你居然还睡得这样香甜!你知道太傅司马懿为何呆在家里吗?”石鉴却满不在乎,依旧安睡。山涛连声叹息,连夜起身,找地方隐居去了。

其实阮籍、

在曹爽与司马懿的权力斗争中,曹爽最初占上风。但司马懿是何等人物?他表面上不与曹爽争权,闭门装病,实则在耐心等待时机。后来,司马懿果然抓住机会,把曹爽杀了,自己独揽大权。司马懿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野心勃勃,很快废了曹芳,立曹

司马师死后,司马昭继续专权,并把那个最先放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曹

后来司马氏终于篡夺了曹魏政权,在司马昭决定太子之位时,山涛一句“废长立少,违礼不祥”,奠定了司马炎牢固的统治基础。司马炎坐上皇帝的宝座后,对山涛感恩戴德,自然要加以重用。山涛当然也挺身而出,全心全意给晋武帝司马炎“捧场”,他也顺理成章地官运亨通了。

娶了曹氏家族的长亭公主为妻的

从这一点上说,两个人的选择都没有错。但是,这种选择只涉及了两个好朋友的“工作问题”,所以

好丈夫

说到“托孤”,人们往往会想到刘备对诸葛亮的“白帝城托孤”,那种感情是何等厚重,

且看

山涛和

过了几天,

彼此都认为对方值得自己学习,难能可贵!“竹林七贤”中,山涛年龄最长,他的妻子韩氏却让他向两位朋友学习,可见韩氏也是个“贤内助”。最初山涛家里很穷,到40多岁他才戴上官帽,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对妻子说:“你要暂且忍受这种饥寒交迫的生活,我将来会当大官,就怕你等不到那一天。”韩氏对丈夫也很有信心,而不像朱买臣的妻子那样,受不了一时之苦,坚持要“离婚”,结果落个“覆水难收”,悔恨不已。山涛也很讲夫妻情义,后来官做大了,仍不弃“糟糠之妻”。

山涛自信会当大官,说明他有判断力。晋武帝司马炎一统天下后,就有点忘乎所以了,甚至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山涛却对时局有清醒的认识,他劝说晋武帝不得轻视军备,并大谈军备的重要性,大家认为山涛此论“乃天下

好官

山涛是有很多方面都值得称道的人。在家里他是好丈夫,在“竹林七贤”中他是好兄长,在一片混乱的西晋政坛上,他是难得的好官。

山涛40岁才踏入仕途,官运来得够迟了,但当他闻到政治斗争的血腥之后,就想隐居不仕。司马氏夺取政权后,他应召入仕,曾辅佐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成为司马氏集团的得力助手。司马炎称帝后,任命山涛为大鸿

山涛性情不急不

山涛步入官场后,一向有长者风范,不与同僚相争。司马昭手下有3名得力干将:钟会、裴秀、山涛。裴秀与钟会争权夺利,互不相让。而山涛总是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平心静气地从中调停,让两人能够和平相处。虽然钟会和裴秀彼此互不相让,但对山涛不仅不怨恨,还非常佩服。除此之外,在当时混乱的党派之争中,他不仅不拉帮结派,还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化解矛盾,对稳定政局起了很大作用。

山涛做官,有廉洁之风。当时有个县令,任职期间大肆搜刮民财,因为担心别人告发,就向许多居于要职的官员行贿,试图“花钱买平安”。

当然,这份厚礼也送到了山涛的府第,他送的是百斤丝绸。山涛不露声色地收下之后,命人把丝绸包好,贴上封条,吩咐谁也不准动用。后来那个县令案发了,不少官员被牵连。问到山涛时,他从从容容地把封存的丝绸取出来,只见上面积满了尘土,封条上记载着哪年哪月、何人所送,一切写得清清楚楚。

“竹林七贤”是个隐士小团体,后人常常以山涛入仕做官而对这个小团体有非议。实际上,把山涛放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看一看,在他30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对社会的贡献,远比醉卧竹林要大得多。他为西晋王朝选拔了大量人才,对自己约束很严,不受贿赂,这在当时污浊的政治背景下,犹如清风一缕,对后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说完山涛,再看阮咸。这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故事虽少,却是一位乐坛高手。

六.阮咸: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

琵琶是一种乐器。这种乐器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阮咸”。晋以后的一些朝代,干脆将琵琶称为“阮”。

其实,“阮咸”是一个人的名字,他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他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上的旷达不羁,二是音乐上的细致入微。由于他对琵琶的制作和演奏都很在行,所以琵琶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在历史上并不多见。

可他这么一个情调高雅的人,竟也有“不光彩”的经历:与一头猪同在一个盆子里饮酒!那么,他作为当时很有名望的文人和音乐家,为什么与猪同饮呢?他的处境和心境,又是怎样的呢?

阮咸,晋初名士也。他和他的叔父阮籍一样,都是旷达不羁的名士,人称他俩为“小阮”、“大阮”。阮咸讨厌官场的污浊之气,蔑视封建礼教,宁可一人喝酒弹琴,消愁解闷,也不愿与庸人来往,大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超脱与旷达。

当时的洛阳,虽经受多次战争的破坏,但还是比较繁华的,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阮咸的老家在陈留,即现在的开封附近,但他刚刚懂事就很向往洛阳。

他的父亲名叫阮熙,是阮籍的哥哥,曾做过太守,但是不知为何,阮咸家非常贫穷。少年阮咸相貌堂堂、谈吐不凡,但平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这使他有了自卑心理,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不愿与人交往。

晋初的社会风气非常不好,门第观念很重,谁若是贵族出身,就会受到尊重;若是家庭贫困,又没有贵族血统,大家就瞧不起他。阮咸就常遭别人歧视。

当时有一种民俗,是从汉代流传下来的,就是在农历七月七这天,各家各户都要把衣物拿出来晒一晒。按说,七月的阳光很好,把衣服、被褥什么的拿出来晒一晒,让紫外线把那些霉了的、潮了的衣物消消毒,是很有好处的,但当时人们晒衣物的目的,却是为了炫耀。

炫耀什么呢?大户人家,用绫罗绸缎缝制的衣服很多,拿出来晾晒,就像是举行时装展览,红白绿蓝,随风飘舞,煞是好看。可是,那些贫苦人家,只好把旧衣服熨了又熨,把那些破了的和有补丁的地方都掩盖起来,才勉勉强强地挂出来,心里是非常沮丧的。

话说阮姓是个大家族,好几百号人住在一个区域。住在北边的人都很富有,称为“北阮”,住在南边的人都很贫穷,称为“南阮”,阮籍、阮咸等就住在南边。

这南北的一穷一富,形成对峙,有了矛盾,也就有故事了。

这一年的农历七月七,家家户户又要晒衣物了。一大早,“北阮”的人都高高兴兴地把好衣服挂了出来,并互相打着招呼,炫耀着。阮咸在这边看到了,觉得那些人很浅薄,令人厌恶。他回到屋里,拿出一条粗布短裤,用一根长长的竹竿,高高地挑起来晒到外面。

那短裤皱皱巴巴的,样子很不雅,迎风放肆地招摇着。这是他在示威。“北阮”的人看了,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自己的好衣服面对着一条破短裤,摆阔有啥意义呢?就不再张扬了。有人过来问阮咸:“你怎么挂了一条短裤出来晒呢?”他回答:“既然这个节日到了,我也未能免俗,表示一下意思吧。”

成语“未能免俗”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对魏晋人饮酒、炼丹、服药等现象进行了剖析,说这些名士赤脚、袒腹、裸体,让自己的身体最大限度地接触大自然,真是各有特点。在“竹林七贤”中,最懂音乐的是阮咸、

阮咸喝酒,常常进入一种忘我状态,兴致来了,有酒就喝,一不管酒的质量如何,二不管是谁的酒,三不管身处何种境地。一次,他与族人聚饮,大家嫌用小杯子喝不过瘾,改用一个大盆子代替,正喝得酣畅淋漓时,忽然跑进来一群猪。

那时的酒,类似今天的米酒,有种酸酸甜甜的味道,怕是猪也爱喝。只见一群猪拱着鼻子与大家争饮,众人连忙轰赶这群猪。一群大猪被赶走了,这些人却惊呆了:好家伙,只见留下的一头小猪,正和阮咸头挨着头,一块儿扎在盆子里喝酒呢!阮咸喝得醉醺醺,小猪喝得美滋滋,竟不分彼此了!

众人都笑了,赶紧对阮咸说:快把猪赶跑!它正与你痛饮呢!阮咸却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那意思是说:天地造化万物,原无贵贱之分,为啥就不能让猪喝点酒呢?来来来!共饮,共饮!他热情地邀请小猪,又痛痛快快地喝起来。

阮咸的这种做法,不但无视封建礼教,也超越了人性的弱点。1700多年前的西晋初期,封建礼教每天都在“吃人”,他这样做,绝不是犯傻或者精神上出了问题,他这是在故意蔑视、反抗封建礼教。

阮咸的勇敢精神还体现在对爱情的追求上。他不像那些封建士大夫,心里想着女人,嘴上却贬低女人,见了女人就躲开。阮咸曾经喜欢一个婢女,这婢女是鲜卑族人,很漂亮。阮咸的母亲去世后,这位婢女要远走他乡了,但阮咸只顾读书,竟浑然不知。当他听说这位姑娘拿着行李走了,赶忙向别人借了一头驴,骑上就追。

这时候他还穿着孝服,人们见他拼命追赶那姑娘,觉得有点过分,就问他:你追一个婢女干啥?他竟回答:“人种不可失!”直听得人目瞪口呆,却不知他说的是啥意思。

阮咸还是当时最有名的作家之一,但他的文学作品却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无法通过文字窥见他的文采。但是,人们在他的墓穴中发现了他的“影子”。

这个“影子”,是一把琵琶,殉葬品,铜制的。这把琵琶伴随他长眠地下,经历了从西晋到唐朝400多年的岁月。这把琵琶出土的时候,正是唐玄宗开元年间,天下歌舞升平,所以对乐器是非常重视的,唐玄宗让弘文馆学士元行冲对琵琶进行鉴定。元行冲鉴定后指出:此物正是阮咸的遗物。

经过400多年的锈蚀,琵琶已经满身铜锈,不堪使用了,宫廷乐匠只好照着样子仿制了一把,所用材料不再是铜,而是上等的木料。琵琶仿制出来后,经过实验,人们发现其音调激越清雅,就称其为“月琴”。

唐德宗统治时期,著名学者杜估指出:既然“月琴”是依据阮咸的琵琶仿制的,大小、形状以及音色都与原来的琵琶差不多,为啥不将月琴命名为“阮咸”呢?从此,我国的琵琶有了“阮咸”这个别名,以纪念这位有着鲜明个性的音乐家。

现在想想,那把埋在墓穴里的琵琶,不知隐藏着多少风流故事。我们虽然无法目睹阮咸怀抱琵琶的风姿,也无缘聆听他的演奏,但可以肯定他那颗心绝不会与琵琶同朽!阮咸本人也像他的琵琶一样,有着金属般的质地,掷地有声!

阮咸的音乐天分很高,很小的时候就通音律。少年时代,他听音乐时的表现便与众不同,可以做到“神解”。所谓“神解”,就是乐声只要钻到了他的耳朵里,是高,是低,是清,是浊,他都能分清楚,而且丝毫不差。这样说,可能有人不相信,说他会恁神?其实,古人的本领,是万万不可低估的。

三国时期吴国的俊朗人物周瑜,就有这种本事,别人演奏时,他在一旁饮酒聊天,但只要有一个音符错了,就别想瞒过他的耳朵。“曲有误,周郎顾”,当时流传的俗语,说的就是这事儿。

这样一来,阮咸就要得罪人了!他得罪的,竟是执掌全国乐礼的最高长官荀

阮咸当时的官职是“散骑侍郎”。你看,当时的官衔里不知为啥有那么多“散”字,

看来,阮咸遭受的不仅是政治上的压制,在乐坛上,他的才能也不能得到正常发挥,他常为此感到愤

阮咸,是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历史委屈了他!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茫茫人海,谁是他的知音呢?

七.向秀:你为什么那么内秀

话说向秀、

由于他们两个都是名士,

那时候,由于刚刚经过战乱,骏马都被征用做了军马,十有八九死在了战场上,民间使用的“交通工具”以驴最多,所以人们与驴的“感情”较深。很多人想喊两嗓子的时候,就学驴叫,连皇帝也不例外。如魏文帝曹丕到了郊外,就让随行的大臣们学驴叫,“独唱”之后还要“合唱”,直到遍地能闻驴叫声。

于是,向秀就在

可是,做大官的钟会这时候来了,他表情严肃,仪仗威武,想让

原来,钟会曾任将军率兵打仗,结果失败了,死了好多兵士——“将军击鼓出征,嗡嗡嗡(驴叫声);战败鸣金收兵,当当当(锤声)。兵士枉死沙场,当当当;将军黯然神伤,嗡嗡嗡……”

这是个笑话,是后人编排着恶心钟会这个小人的,聊供一笑罢了。但也说明,

可是,当时整个社会却是灰暗的,没有欢乐可言。

那时洛阳城里有好多槐树。槐树叶子小,秋风一起就落了,灰灰黄黄地落了一地。街道两侧全是灰色的房子,穿着灰色衣服的老百姓,在街头慢慢走着,使整座城市显得了无生气。

所以,向秀的心情是不可能愉快的。他很少说话,就是写起来文章来,也是吞吞吐吐的。鲁迅先生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中说:“年轻时读《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

鲁迅怪罪的这个“他”,就是向秀。这篇《思旧赋》,是向秀在

向秀是河内怀县人,也就是今天的焦作市武陟县人。他出生于公元227年,于公元272年去世,活了45岁(向秀生卒年份有争议),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洛阳和修武度过的。向秀在思想上推崇老庄,行为也极似庄周,少年时就想为《庄子》做注释。

当时,为《庄子》做注释的已有十几个人,出版的书也有十几种了,但向秀读了以后都不满意。他认为,这些注释远远没有把庄子的思想阐释出来,只是在语言和章句上做了一些皮毛工作。他决心弘扬庄子学说,重新进行注释。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好朋友、大学者

向秀很执著,没有听

当时,他的两个儿子年龄尚小,看见郭象来拜读遗稿,他们就把遗稿给了郭象。郭象发现向秀还有《秋水》、《至乐》两篇没有注完,他灵机一动,就把全部书稿重新整理一遍,略加了一些自己的观点,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出版”了,郭象从此声名鹊起。1000多年来,后人一谈到《庄子》的注释,就将郭象奉为大家,而忽略了向秀的功劳。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之一了。

相对于“竹林七贤”的其他六位而言,向秀的名气不够响亮,《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故事也不多。其实,向秀十四五岁的时候,文章已经写得很好了。“竹林七贤”的老大哥山涛,听说向秀早慧,就专程拜见向秀。两人一见面,山涛就发现这位少年果然超凡脱俗,就如同“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一样,两人遂成忘年之交。经过山涛的引荐,向秀又认识了

在《思旧赋》中,向秀有意提到

当时,被押赴刑场的有两个人。

前面一辆囚车上,站着身材修长的

因为是处决名士,老百姓都来看热闹,刑场就设在洛阳东市,也叫马市。人们从建春门出来向东,走一段路到了东石桥,再往桥南,就看见断头台了。向秀的心,随着那一刀砍下去,就已经碎了、裂了、麻木了。

杀了

不久,朝廷果然请他出来做官了,尽管他不愿当官,但也不敢拒绝,他只好从隐居状态中走出来,又一次来到洛阳。

其间,向秀的人格经历了痛苦的分裂。人格分裂,是当时的文人普遍面临的问题。鲁迅先生也曾提到这个问题,他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中,还提到向秀的《思旧赋》,用以隐喻自己身处险境和不屈的心志。向秀屈服强权后,先后担任了“散骑侍郎”、“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职,完全是可以谅解的。

可是,向秀“在朝不任职,容迹而已”。这一点很像东汉末年的徐庶——徐庶之母为曹操所拘,不得已他进入曹营,但他不发一言,不献一策,以沉默来对抗强权。向秀也是这样。

向秀是主张无为而治的,所以他做官之后不做事,消极无为,但他的内心很痛苦。陈寅恪先生说向秀“在

于是,在热闹背后,他陷入深深的孤独。这种孤独,有时得靠圈内人士从情感上来化解。山涛、阮咸、向秀、王戎,入晋后都做过官,大家在政治舞台上互相扶持,体现出深厚的友谊。如山涛就曾举荐过

尾声:在性格上,七个人尽管都很放纵,但性格还是略有不同的。

清明节唯美散文1

清明时节,心里总是慌慌的、凄凄的、寂寂的,一种惶恐怅惘的忧伤。

不知什么时候起,天空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浸湿了我的眼眶,浸透了我的衣衫,一滴滴雨水,穿过我寒战的躯体,汇集在我的心房,波涛汹涌,洋洋洒洒,汇成了一条思念的河。把我带到了生离死别的现场,那一幕幕一桩桩的往事,像风铃般,在我耳畔回响。难忘,铭记的殇。

微寒薄凉的北风从我耳旁掠过,呼啸摇曳,像是在呜咽,像是在咏唱:清明时节桃李笑,野地荒冢话凄凉。乌啼鹊噪昏乔木,阴阳两隔谁断肠。一声声哀嚎,一声声低泣,仿佛来自苍穹,仿佛在耳边回响。

我遥望天籁,夜幕,笼罩了一片有生机的气象,黑丝绒般的夜空中悬挂着颗颗闪烁的星星,像是一滴滴晶莹的泪滴,颗颗璀璨,滴滴欲坠下。像是在诉说一个个遥远哀婉的故事,声泪俱下,痛不可抑。

我仿佛看见千里之外,荒凉的枯山峻岭旁,百坟拱起,千碑林立,烟雨笼罩了万家冢院,荆棘杂草凄迷在肃穆的墓碑旁,断魂哭泣的人们,跪倒在祖先旁,燃起一炷香,点燃心中无限的哀思和惆怅,许上一个个心愿,让天地永存,让死者安息,让活着的人们,背起行囊,不辜负前人的重望。

妈妈,女儿不孝,到不了你的身旁,就在这十字路口,能够通往天堂的方向,点燃心中的思念,把我心里滚滚的思念之水向你流淌。

风潇潇,飘荡着浓浓哀思,雨绵绵,淋漓着靡靡悲情,我划亮手中的火柴,幽兰的火苗,迅速在寄托中蔓延,冥币飞舞,火焰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我心中滴落的泪滴,重重地敲打着我的心房。

祭拜的香火在半空中袅袅升起,直达我遥望的方向,妈妈,你在天堂,还好吗?是不是一样在把我们牵挂,妈妈,在凄寒霜冻的夜里,别忘了把棉衣穿上,妈妈,有爸爸的陪伴,你们的家园,是不是阳光明媚,灿烂辉煌。

妈妈,我思念你,我把思念的苦水,汇成了涓涓的河流,在夜色里发光,我把思念的甜蜜,酿成醇厚的米酒,散发着醉人的芳香,我把思念的旋律,谱写成一首歌谣,在寂静的深夜为你歌唱。

月光下,清明的细雨,像是串成窜的珍珠,纷至杳来,远远望去,像是密密麻麻的银线,在天际闪耀,犹如积蓄在我心头,无限的想往。剪不断,丝丝缠绕,悱恻心田。

雨缠绵,风哀泣,任凭狂风暴雨,妈妈,我也跪拜在你幽魂的面前,任眼泪滂沱流成河,依然向你诉说着我无尽的缅怀和思念。看着冥币一点点化为灰烬,我不忍离去,不忍离开你的身旁。

清明节唯美散文2

今天计划是要画画的,但一起床便被浓郁的祭祖氛围给包围了。

很多时候得感谢古人们创造的文化,诗意中欢乐和忧伤相互交织。端午节因为屈原沉江,于是人们以吃的方式记念他,包棕子,煮棕子,世俗生活的谈笑中纪念了这位伟大的诗人。中秋节,因为民族性格的阴柔特性,也因为驱逐鞑掳,人们相约月圆之夜吃月饼。明月出关山苍茫云海间,我门怀人、品茗、看月呆坐。

清明节和寒食节时间相近,是以移植了寒食节很多习俗,固千年后两节已融为一体。苏东坡曾写一帖<寒食帖>这帖虽非为清明节所写,但跟清明节能粘上一点关系我就喜欢上了,‘小屋如渔舟,蒙蒙水云里。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就连病也要病得有诗意,于苦雨中卧闻海棠花。可惜现在这屋大小虽如渔舟却不漏雨,不免遗憾了点。

东方传统节日情与景交融不可分割,只有有了空庖煮寒菜的心方能体味那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似有似无的细雨里,上坟就不会因时间久远而追思不起来,天空抑郁,纵使天性乐观的人也会低头前行,默默烧香。但初春新绿,没有冬的萧杀,山川浸透着清新迷濛之美,上坟的人亦不会伤感甚深泪如泉下。此时的伤感是唯美的。

清明时节,桃花开了又落,杏花谢了匆匆,霏霏细雨将斑竹梨树凝固在青灰色的空气里,蓑衣拌雨剪影于阡陌桑田中。坟在潭边,祭祖是内容,挂青是形式。烧了纸,放完鞭炮,找一根合适竹杆将青挂上,该回家了,当女人小孩快快乐乐回去的时候,那年我掉在后面,猛然回头,一座孤坟静卧当地,坟前杂草庄稼一片狼藉,片刻的热闹愈加衬出亘古的凄凉。

清明节唯美散文3

清明是要有雨的,洗净繁华,洗去浮夸,还大地一个清新明净。这雨不似夏雨般磅礴而倾盆,而是有春雨般细腻婉转又夹杂着些秋雨般的空灵萧索。这雨绵长而不扁,润泽却不圆,但足以拂去凡尘。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是时候去祭拜先祖了带上一把扫帚,伴着细雨拂去坟前灰尘,刨几把新土,覆于坟上,轻轻铺好,拔去旧草,插上新枝,倒上几杯清酒,往事如烟,只话伤心,雨纷纷,泪亦绵绵。在这千古同悲的时刻,霸王是否会重回乌江,却又不肯渡去?尾生是否又会在桥边等待那女子的到来?宁采臣的画中人是否又会重现?这些都随着几下轻扫,若干细雨籁籁离去。可人们的心却已变得凄凉迷乱了。

清明的.雨确是不可太大的。正值春季,万物勃发,是要予以鼓励而非打击的。雨势小,是会出去走走的。不必打伞,那是一阵柔雨,给人一种淡淡的,如同柔软温和的须发扫过肌肤的感觉。岸边的新出柳枝在微风中轻盈地飘荡,于是令人感到那须发又是真实存在的。在那一条条柳枝上,整齐却又杂乱地插着青翠的嫩芽,这是柳树有心却又无意的佳作,是什么使柳树如此分心呢?是空气的清新,天地的明净,还是这柔和而又轻盈的雨呢?

清明节唯美散文4

不知觉间又到清明,又见清明,如古龙在小说里面所言"飞刀又见飞刀"飞刀一出,必定封喉,也就是说,总会有人倒下,总会有生命消逝。死人总是一件让人哀痛的工作,无论大好人是也好照样坏人;身后也就是一把骨灰、一掬黄土罢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灭亡是一个永恒而又古老的话题,没有人能逃避,死者已逝,存者当哭,也许死亡是成为传承文化的一种体例,也许扫墓、祭奠仅仅是眷念过往的另外一种手段。对于回家扫墓的事情我总是心怀愧意与忸怩,哥前天给我留言说他跟嫂子已经告假回家凭吊过了。

到如今为止我已经很难说清晰前次在家扫墓是五年前照旧六年前更仍是七年前,许久没有归去过,恍惚间人已乱七八糟。清明节省墓家族里的人往往会比过年的时刻都要热闹,良多在外面打工的亲戚在春运很难以回家,所以到了往后一些年份,家里的叔叔、伯伯、姑姑、舅舅、阿姨城市选择在这个时辰回家投亲。

很可惜的是我一向飘流在外,二叔差不多十几年没见过,前几年说堂弟娶亲,生了孩子,堂姐嫁人目下当今有也两个孩子,这些弟妹、姐夫、侄子、侄女我却一直无缘见着;甚是遗憾。

小时候清明去扫墓的很多情景老是在心里无法落下,印象最深是就是每年都是那几日雨下个一直,难怪杜牧会有这样的感到“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感受在我们年小的时候是一直无法感触感染到的。一群从兄弟在泥泞路上你追我赶,那时候穿的是胶鞋,长度可及膝,老家管它叫“筒子鞋”。

可是伶俐的乡平易近却总能找到有用的方式来看待各种在生涯中泛起的问题。补鞋跟补自行车轮胎是一个道理,先用铰剪剪下一个比缝隙大少许的一块橡胶下来,外形大多半是卵形,会有少数是圆形的。

把鞋子上的缝隙四周用锉子矬去一层,剪下的那块也是,然后在各自上涂上胶水,先晾一会,最后紧紧的贴在一路就完成了。

当然这不是百分之百的保险,不能包管一劳永逸,修补这样一双鞋子得频频修补,直到不能用为止才换,几块的器材在农村非得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样子,非得用到不克不及再用为止,到了这个份上还舍不得丢弃,先搁放在家里看看日后能不能派上其他的用场。

说其实话 有差,不小获于改现长,和而管行和了。我是不怎么喜欢穿鞋的,一般情况下除了冬天之外都喜好光脚行走,这样更自由一些。

然则去扫墓不得不穿鞋子,怕有违怙恃的号令,别的一个就是要到山上去摘杜鹃花放在亲人的墓碑前,所以不得不穿鞋。扫墓的时候大人用锄头挑着一个大篮子,篮子里面装着:石灰、纸钱、冥币、酒、肉、酒杯、鞭炮、喷鼻、烛、刀还有一只生公鸡。

凡是环境下是他们走在后面,我们这些小孩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但距离不会拉开很远,因为路上有蘑菇可拾。

那种蘑菇叫“尖子叶菌”,这种蘑菇是所有野生蘑菇里面最早出现的,过了清明到了五六月份就会出现野生蘑菇的极品“天鹅菌”,不过野生菌子的岑岭期是在九、十月,那段时候天色热,雨水多,风向也好,蘑菇很快的就能繁衍。

对照好吃、数目也大量的就是“高脚菌”“绿豆菌”“米菌”这三种蘑菇的名称是我此刻对照我们何处的方言直译过来的,高脚菌就是因为其菌脚远远高与其他的野生蘑菇,大约有5寸,才叫高脚菌;至于绿豆菌与米菌是因为它们蘑伞上的颗粒长得像绿豆跟米的缘故才叫如许的名称。

清明节唯美散文5

在这飘雨的夜晚,暗淡的夜色随时间若隐若现,渐渐淹没在黑灰色的空间。这样的夜晚扰乱了平静的心,不见了曾经的温暖。

雨一直下,风儿吹向耳边,轻叹!

此时,没有雨打芭蕉动人的声调,没有竹子成长时清脆的拔节声。传来的是雨中的风声,雨滴落的声响,喜欢着雨中的味道。雨儿在风中飘舞,洒满大地,飘落窗前,流在心间!

雨停了,天亮了,远处飘来淡淡的花香,浓浓春意,用淡淡的色彩把世界装扮。

天空漂浮的云彩,传递着无限的期盼,不曾走远。柔软的风儿唱着婉转的歌,把思绪吹散!

而我还沉浸在雨中,沉浸在飘雨的夜晚,不愿醒来。置身如画的风景,感受如梦的春天,遥望如水的明天,眼前朦胧一片。

依然站在飘雨的夜晚,倾听着雨声,喜欢着雨中的味道,重温着曾经的温暖……

清明节唯美散文6

清明,似乎是个让人伤感的日子。

雨一直下个不停,细细的,密密的,轻轻的……更添了几分愁绪。 百无聊赖中,翻翻书,逛逛空间,朋友转的一篇文章,立刻让我泪眼模糊 ,情,不能自已。那是一篇纪念父亲的文章,清明,恰逢作者父亲七七祭日, 作者用款款深情的 文字,缅怀父子情深。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父亲的无限深情, 感人肺腑,读来令人痛断肝肠…… 含泪读完……庆幸的是,我的双亲还健在 ,还有机会陪伴在他们身边 。有他们在,我这出嫁的女儿 还有娘家,他们是我生命的诺亚方舟,是我精神皈依的的家园……有他们在,我才有娘家……才有家上午,带母亲去看眼睛,这段时间她总觉眼前模糊 ,看不清东西。母亲进诊室,我等在外面,非常的紧张,暗暗祈祷,上天啊,可别让母亲得了什么重病啊, 苍天保佑。(尽管我从没相信过上天),检查结果出来了:老年性白内障,不严重,吃药,上药水儿,就可控制,还没有失明的危险,谢天谢地。我紧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从没向苍天祈求过什么,今天请上天满足一个女儿 的愿望:请上天 赐我父母,无病无灾,长命百岁。以便儿女还有机会在他们身边尽孝道,尽人子之事。还能享受父母在的幸福,任你飞得再高,还有父母这根线牢牢地牵着,任你飘得再远,还会记得远方有父母殷殷期盼。我从不贪婪,今天却想请上天满足我这贪婪的愿望……请保佑我的父母: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清明节唯美散文7

我已经很久没有过清明节了。今早在朋友圈看到一段关于清明节的分享,觉得很有意思,而且这段分享引发了自己对清明节的思考。清明节无法回家,以这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个特别的节日,或许是个不错的尝试。

朋友圈的这段分享说:相传,清明节是晋文公为感谢重臣介子推当年的活命之恩,并告诫自己要完成“治国清明”的承诺而设立。“清明节的来历正是感恩,我们清明节上坟祭祀先祖,就是沿袭这种感恩的精神,清明节就是中国的感恩节。”分享最后抛出了这个观点。不失为一个通情达理又明白晓畅的诠释,但又认为清明节的意义不止于此,我觉得。

清明节的寓意凝聚在祭祖扫墓的仪式中,我对于清明节的思考也聚焦在祭扫仪式上。

“仪式”往往包含了许多意义,“仪式”之所以能历久弥新,原因在于它镌刻着生命发展的烙印,这些烙印是无论沧海桑田、人世更迭也留在人们心底的。“仪式”随着血脉传承穿越时光,让后辈与祖先建立起联系。人有生死,但生命从未停息,未停息于一个一个的“仪式”传承之中。行走于茫茫宇宙是孤独的,如果“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人会感到莫大的恐慌。生活中的“仪式”,就是为了确立我们并非独自一人。

清明扫墓祭祖的仪式中镌刻了什么内容呢?纪念先祖,缅怀已逝的亲人,感恩先辈赐予我们的血脉,祈祷先人庇佑后人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庄重的扫墓仪式中所寄托的。问题是,如果祭祖扫墓只有以上几层内容,怕是无法历经岁月的烟火仍有强大的感召力的。在那些我们能够诉说出来的愿望背后,应该还有一个更本质的渴望。这层渴望朋友圈的分享把它归纳为“感恩”,而我更认为是:人对生命的看重。

人从来不是作为单独的个体存在于这个世间,我们从先祖那里得到了家族的骨血,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家族奋斗的印记。不仅如此,我们还肩负着继续发展的使命,把血脉、志向传承给下一代。一次一次的祭祖、扫墓,其实是确认我们的身份和使命,促使羸弱的个体走向史诗般的壮阔;是告诉自己:我们正沿着先祖追寻的脚步,继续往前,去创造更伟大的生命。祭祖扫墓是给生命加持能量,让自己站在先祖的身旁看见生命无限的可能,去缔造新的传奇。

站在巍巍青山头,追思远去的亲人之后,吹着四月里的风,你的心里是否涨满了对生活的希望?我想我是这样的。

清明节唯美散文8

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是你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长城,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着拼搏。你们倒下了,但成千上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了,他们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继承你们未完成的事业;

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抛去了家庭和个人的一切,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满腔的热血洒遍祖国大地。面对你们,我们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你们的辉煌业绩,将深深地刻在史记上!你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些无数的革命先烈,有了你们的崇高,有了你们的无私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

战争的年代照就了们的勇敢与坚强,和平美好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学知识、长才能、为祖国奉献的机会。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有榜样!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我们要发奋学习,为她增光,为她添彩!

清明节唯美散文9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杜牧写一首诗。虽然今年清明节没有下雨,但是,路上行人心情依然十分沉重,特别是那些痛失亲人人们,更是沉浸在缅怀亲人、追思以往难过之中。

今天,我们全家人一早就坐车赶到老家商丘,一起为老爷、老奶奶扫墓。他们是爷爷爸爸、妈妈,我出生时候他们已经过世,只在家里照片上见过他们慈祥样子。来到墓地,旁边树已经长出嫩绿芽,家人们一起摆放供品,爷爷面含悲伤口中声地念叨着什么,我和姐姐手牵着手,因为害怕我手心里都是汗,我声问姐姐怕不怕,姐姐说:“没什么好怕,坟墓里都是我们至亲人,他们曾经也和我们一样活着,因为年纪大,或者生病才离开人间,他们只会希望我们生活更好。再说,每个人都是要经历生死,活着人一定要好好珍惜,珍惜生命,珍惜健康,珍惜我们身边友谊,珍惜那些爱着我们给我们幸福人们。”我接着说:“姐姐,是不是还要珍惜、爱护环境呢?珍惜现在幸福生活呢?”姐姐笑,满意地点点头。

我们全家人按照辈分顺序排队站好,爷爷奶奶口中念念有词:“爹妈,我们带着全家人来看您老,现在生活好,吃呀,穿呀,住呀都挺好,孩子们也都很孝顺,你们可以安心……”我们一起给祖爷爷、祖奶奶磕头。离开路上,我发现爷爷奶奶依然眼含热泪,我和姐姐拉着他们手给他们说一些我们近来学习上取得进步,还有学校一些趣事,通过这些事情来减少爷爷奶奶思念亲人悲伤,后来,爷爷奶奶。

祖先已离我们远去,我们活着人一定要好好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健康、快乐和幸福。

清明节唯美散文10

清明节,是个祭奠先祖、、亲人节日。清明来历是夏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中国广大地区有在清明之日进行祭祖、扫墓、踏青习俗,逐渐演变为华人以扫墓、祭拜等形式纪念祖先一个中国传统节日。另外还有很多以“清明”为题诗歌,其中最著名是唐代诗人杜牧七绝《清明》。清明意思是清淡明智。

今天,是4月4日,也就是清明节,我们一起去祭奠我去世爷爷。来到火葬场,门口杨柳绿油油,草是多么生辉。我们顺着路往里走,杨柳变得暗绿,草变得稀少。终于,来到放骨灰盒礼堂前。今天,来祭奠人很多,我们只好排队等待。

正中间有一个大圈,里面都是被火烧得发黑纸房子、纸马、纸家具,像经过一场战争似,让人动容。一棵课笔直杨柳站立着,好像是从天上派下来保护这些死去亲人卫士。我顺手折下一根柳条,灵巧编成一个花环,打算送给正在天堂爷爷。

这时,人群中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哭声,充满泪水与悲痛。所有目光望着那个角落,我加快脚步来到人群中,原来是有两个妇女在为自己逝去亲人而哭泣。突然,我脑海里闪现一个场景,我们曾经也为逝去爷爷哭泣,那天是爷爷变成神飞上天日子,望着这两个妇女,真为她们感到伤心。

这时,天空也灰蒙蒙,柳树和草一点也不带绿色,太阳也躲到白云后面。终于,排到我们,我们为爷爷烧纸钱,又把花环套在爷爷灵牌上。

今天,我们在清明节让爷爷在天堂更加快乐,让亲人更安心。

清明节唯美散文11

在妈妈这里吃了饭,我又急匆匆买了祭扫物品和两斤肉去外婆家,因为要祭扫外公的坟。

叫了摩的去外婆家,二十多分钟就到了。老远,外婆就站在门口迎我,看到我来了,她很是高兴。

外婆也老了很多,去她小屋子里,乌漆墨黑的一间屋子,放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有一股呛人的烟味,外婆的灶和客厅还有睡觉都在一个屋里。

我突然感到特别的心酸,外婆七十多了,不仅要干农活还住这么差的房子,真是辛苦她了。

我嘟囔道,你以后年纪大了眼睛不好怎么住啊?

外婆只是笑着没有说话,脸上的皱纹揉作一团。

她带我去了后山外公的坟,非常的简陋,都没有一朵花,我给他插了几朵花,坟头好看多了。

外婆帮着我点香烧冥钱,一边对外公说话,老头子,你的外孙女来看你了,你别光睡觉,要知道保佑她发财,还有外孙子健康平安,这样你就有钱用了。

我在旁边站着笑了起来,想到外公是因为得了风湿边瘫喝农药走的,心里特别的难过。

如果他不喝药,是可以活个好几年的。可是他担心没有人照顾他生不如死,所以一个人偷偷地喝了药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一条鲜活的命,就这么没了。

世事无常。

外婆又带我祭扫了两位姥爷的坟,说来也巧,我刚好带了九刀冥钱,九根香。买的时候也是随便买的。

当时不知道两位姥爷的坟也在这里,妈妈并未告诉我。

这下刚刚好,三座坟,各三刀冥钱,三根香,因为祭扫只能单数不能双数。

祭扫完毕以后,我跟着外婆下了山,路过外公以前住的地方,虽然早已经拆了,但是心里仍然空落落的。

就是心里的某个地方,永远的缺了一角。

想起他们的时候,有遗憾和不舍,有难过和辛酸,也有温暖和美好。

虽然他们都已经不在了,可我知道,他们会永远活在我心中。

和外婆告别的时候,外婆一直说要我留下做点好吃的再走,我执意不肯麻烦她老人家,因为她还没吃午饭。

当时已经下午一点钟了,我把袋子里的两斤肉给她,又拿了两盒饼干给她,她说我没钱还买什么东西。

我说我现在有工作可以赚钱阿,这点钱还是有的,她又问我还有多少债务没有还?我知道她操心。

我笑着让她别担心,我说这是我的事情,你不要操心了,你多活几年就行了。我过年的时候再给钱你用。

外婆笑着送我到门口,说我这么困难就不用给钱她了,我说那肯定得给。

因为我心里明白,老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没了,就像我的爷爷奶奶还有外公,他们都是突然走的,我根本来不及孝顺他们,而当时的自己也没什么能力可以照顾他们。

这件事一直是我心里的遗憾和痛。

我爱的亲人,爱我的亲人,活着的时候有时候觉得他们特别啰嗦特别烦,可当他们真的离开了不在的时候,却特别的怀念他们的唠叨。

清明节唯美散文12

清明节时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上坟祭祖,也是吃清明饼的时候。家乡的清明饼十分别具一格,到现在我还记得那融入了家乡味的清明饼。

清明饼,顾名思义,是我们江南人用来祭祀祖先的一种食品。奶奶是做清明饼的好手,因此每年我都能吃到一次清明饼。奶奶做清明饼的手法十分地道,所以总引得我垂涎三尺。在我的记忆力,做法应该是这样子的:将现磨的糯米粉加水,搅拌成团。然而将成团的面粉撕成块状,再将它们用手压扁,馅以猪肉、笋丝之类,或者嵌以甜糖。

如此做出的清明饼太过于平淡,如果在每一个清明饼下放一片艾叶,那就会香的不得了。果然没错,放了艾叶的清明饼吃起了就有一股茶叶的清香。每每开锅时,我们几个小孩便将灶台团团围住,馋得我们要垂涎三尺,巴不住立马一手一个,那眼睛也直勾勾地盯着,生怕下手慢了一些,便知有眼馋的份了。一旁的奶奶一边忙活着蒸食的柴火,一边看着我们馋猫装状的样子,笑得舍不拢嘴连连说:“都有,都有,马上就好喽!”

家乡独有的清明饼是,因此外乡人对清明饼的做法不为人知,每当外乡人想尝上一口热喷喷的清明饼时,总要等到清明节那一天来次啊性。每个人都认为只有在这一天吃上一口清明饼才是最好的。我奶奶也这么认为,她总是在这一天到来时,早早地就起床忙活,将做好的清明饼分给子女们,而我家是分的最多的,也许我是最喜欢吃清明饼。现在,我还是怀念那清明饼的味道,可奶奶已经不再做那清明饼,也许是奶奶老了,没有精力去做了。

今年的清明节,我没有迟到清明饼,我十分失落。不过,我相信,明年一定会吃到奶奶亲手做的清明饼。

回想以后,各条街都飘着清明饼的方向,各家各户的锅里都乘着一块一块的清明饼,我是多么向往。而现在,到街上走走,看见的确实满街的小吃。偶尔,看到得清明饼也是外乡人做的,当我买来品尝时,却忽然想起了“究竟不是地道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酷呢?

清香的清明饼味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却在渐渐远去。我在想,我对那味道的熟悉,还能把握多久。

酒是辣的?第一次尝酒时留下的印象,如今想起来,我仍然会哑然失笑。

那天,父亲叫我去楼上的酒坛里用酒吊给他打一瓶酒下来,到如今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心血来潮地去喝那么一大口酒呢。那种辣喉咙的感觉,无论多少年过去,仍然记忆犹新。

那时候我根本不敢问父亲为什么酒是辣的。一直到过年,我才忍不住问父亲,为什么白得如同开水一样透明的烧酒会是辣的呢。父亲笑笑说,好的酒就不辣。

我真正的恋上酒,是参加工作以后,那时候,我的意识里已经烙下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江湖气概,认为酒是英雄豪杰行走江湖的不二法宝。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工作之余,喝酒也变成了一门深奥的学问,这个学问就是劝酒与拒酒,有时候,我会围绕主题劝别人多喝酒,也会借口身体不适而婉拒别人的敬酒。尽管觉得这样喝酒少了一份雅兴,但若能有幸碰上一个酒品和酒量都很好的人,那真的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甚至会一醉方休。

小时候,老屋楼梯的脚边有一只硕大的缸,父亲说那是爷爷专门用来酿米酒的,那时候,我没有问父亲什么是米酒,只是在心里惊讶,这么大一缸酒,得多少粮食啊!爷爷是一个爱喝酒的人,这是爷爷在我心中第一次烙下的概念,我没有见过爷爷,关于爷爷的一切都是听父亲说的。有时候,跟着父亲去山上锄草,坐在栗树下休息一会儿的时候,父亲会感叹着说,以前,这些山和山下的田都是我们家的呢,这些栗树是你爷爷种的,那片竹林也是你爷爷辛苦种下的,山上干的都是体力活,所以你爷爷的酒量很好。父亲的话,容不得我去怀疑,那只大缸和楼上那些大大小小的酒坛就是一个明证。

终于,有一年冬天,那只大缸在母亲的手中鲜活了过来,望着满满的一缸米酒,望着大缸沿口下那一圈湿漉漉的痕迹,我仿佛能够感觉到大缸那份欢快的神情。

我问母亲,干嘛要酿这么多辣的酒呢。母亲笑笑,告诉我,这个米酒不辣喉咙,有时候还是甜的呢,只是有后劲。我摇摇头,不敢相信,只是听到母亲像是在和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米酒酿得好才开心呢,万一酿不好酒,这么多粮食,多心疼啊!”那时候,无忧无虑的我,根本不知道父母生活的不易。后来,母亲无意中说起,为了酿那缸米酒,她给我们吃了无数次的萝卜丝饭和番薯饭,如果酿不好酒,她不只是心疼那些米,更会心疼我们兄妹。

自从母亲那次酿出酒以后,我的潜意识中那些江湖豪杰大碗喝酒的场面总是在现实中展露无遗。父亲叫人来帮忙干农活时一遍遍斟酒的场景,过年时那种推杯换盏、吆五喝六划拳的场景,我不由得对当初那口酒入喉那份辣的滋味产生了动荡:难道这些人喝的酒是甜的?还是他们喝下去的酒是直接倒入了喉咙而减少了那种辣的味觉?

父亲叫我去缸里打酒的时候,我有好几次忍不住想喝一碗的冲动。

这种冲动一直到参加征兵体检结束,那一刻,我豪气干云地喝下了一碗啤酒,没有想象中那份难忘的辣,但是,啤酒那种涩涩的味道,第一次就让我觉得,这不适合男人喝。

参加工作以后,慢慢的,我就喜欢喝酒了,这种喜欢体现在酒场上面的来者不拒,而不是说我贪酒。我一个人几乎不喝酒,骨子里认为,喝酒喝的是一种氛围。

走出了山村,喝的酒自然就多了,这个多字,不光是体现在次数上面,更是体现在酒的种类上面,各式各样的酒,多种多样的酒,那些年,对于喝酒,我好像乐此不疲。

而真正意义上的喝酒,是在我去了内蒙,在那次酩酊大醉足足沉睡了一天一夜之后得到了升华。那次去内蒙古是参加创作笔会,面对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诗人作家,站在北方广袤的土地上,感受着北方汉子大碗喝酒的豪放气概,我豪气干云地喝下了一大碗白酒,那种烙印在脑子里很多年的辣辣的滋味,再一次的顺着喉咙涌向我的每一根神经。

对于酒真正的认知,源于古龙的武侠小说,从小就喜欢舞弄拳棒的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爱喝酒的古龙,喜欢上了他笔下那些喝酒的场面,甚至那些喝酒的人物。

“酒之一物,真奇妙。你越不想喝醉的时候,醉得越快,到了想醉的时候,反而醉不了。”看到这里,想着自己第一次在内蒙古喝醉酒,那一刻,我也想不到自己会喝醉呢。

“不喝酒之后,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却变得少了些……”我不赞成古龙那样的喝酒,哪怕喝酒的人内心都是孤独的,但我认为,孤独只是一种诗意的形式,就像某个夜晚我对月抒怀,只不过是一种自怜自艾而已。

“不管最后酒醒会多么消沉颓废情绪低落,在喝酒的时候总是快乐的。”那时候,最是喜欢把自己融入在古龙笔下这样的`场景中,感受一份惆怅,感受那种欢饮意气风发、悲饮宠辱皆忘、快饮莲花吐艳、慢饮丹桂飘香的无限情趣。那时候,那些酒文化在我心中深深地种下了根,我不敢说自己温文尔雅豪放倜傥,但是,多年养成的酒品,如同母亲当年酿的酒尽管质朴守拙,尽管来自于山野乡村,但细品之下却清洌甘甜,如同简单中蕴涵着一份深意。

内蒙古那次喝醉酒是我唯一的一次,尽管喜欢古龙笔下那些人物喝酒的场景,但我不喜欢古龙那样不顾性命的喝酒,我认为他那样喝酒是酒里生、酒中去,就没有酒的情趣了。喜欢喝酒,自然明白有的酒适合风花雪月的场景,久而久之就会让人沉迷其中,这样的酒我不喜欢,我宁愿喝那些辛辣之极的酒,宁愿尝一口便面红耳赤,宁愿举着大碗狂饮,宁愿那份辣的滋味涌上心头,也觉得痛快非常。

“你若以为酒只不过是一种可以令人快乐的液体,你就错了。你若问我,酒是什么呢?那么我告诉你,酒是种壳子,就像是蜗牛背上的壳子,可以让你逃避进去。那么,就算有别人要一脚踩下来,你也看不见了。”《七种武器》里,古龙这段话让我感叹颇多。“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这一个愁字,一旦融入到了酒里面,又有谁能够借着酒消得了呢?千百年来,多少英雄豪杰,多少文人墨客,是曹操?是刘伶?是李白?是苏轼?是鲁迅?是古龙?是我自己?都不是!

于是,我在古龙的武侠世界里,品尝着美酒的味道。那份骨子里的浪子情怀,怎能少得了酒呢?我在古龙的世界里,看到友情的根就生长在酒里。“友情是一柄足以摧敌制胜的利刃,可以说它打遍天下无敌手!”喜欢喝酒的人,很容易在酒桌上交到朋友,这是我喝酒多年来得到的定论,哪怕奸诈如商场,我也碰到过好几位喝得开心了就什么都不是问题的真汉子。

是的,有时候,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就能够谈个不停的合同,在酒桌上喝得开心之际却会大笔一挥,会豪气干云地说:“就喜欢和喝酒痛快的人共事,做生意要的是长远,那样合作也会变得愉快。”

岁月静静地流,葱茏的时光里,温酒一杯,浅尝,便会醉倒在江南的烟雨中。多少文人墨客,都是在酒后诗兴勃发,如李白斗酒诗百篇,“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这位“酒仙”给我们留下了多少关于酒文化的典故啊!又如“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的草圣张旭,也是有了酒,才有了“挥毫落纸如云烟”的《古诗四帖》。无论是一醉三年的刘伶,还是有着“酒圣”之称的杜康,他们总是把酒流淌在血液里,不拘小节之外,成一种高雅之品,荡气回肠。

酒是一种文化,喝酒图的是一种氛围,兴之所至自然少不了弄盏传杯。也是在弄盏传杯之间,便有了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便有了秦昭王的平原十日饮,更有了项羽的鸿门宴,有了曹孟德与刘皇叔的青梅煮酒论英雄。而酒,从历史的长河,缓缓地流到如今,始终只有两种喝法:一种热闹,一种寂寞。

少了那种豪气干云的豪迈,如今的酒文化,却让我觉得多了一份遗憾。“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逢知己千杯少”,每一次喝酒,我便会沉醉于酒文化的厚重与悠远之中。古人饮酒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他们讲究酒礼与酒德,讲究天、地、人的合一,他们注重饮酒的情趣,他们赋诗作令,升华了饮酒的内涵。

那些酒文、酒赋、酒诗词,奠定了“酒是中国文学的酵母”之说。“香乃酒之形,味乃酒之魂,触乃酒之体”,酒像女人,那个品字的美的结构,你没有经历过,就不会懂。

可想而知,在弄盏传杯之间,酒是一种情调,更是一份情感。所以,当我跟一群人推杯换盏的时候,是一种热闹的喝法,而当我孤独地左手拎着酒瓶站在窗前,吸一口烟,而后数着夜空中的星星,仰脖灌一口酒的时候,便少了一份情调,成了一种寂寞的喝法。很多这样的时候,往往是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而泪在心里,眼中却没有泪。

酒能营造一种气氛,更能制造一种幻觉,有时候,我仿佛看到,自己拿过一坛酒,一掌拍开泥封,“咕咚、咕咚”灌下去半坛。“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一首王翰的《凉州词》,渲染出美酒的诱人魅力,诗句里那种狂热的气氛,那种酒文化产生的幻觉,给我一种纯粹的震撼。

喝了那么多年的酒,无论是母亲自酿的米酒,还是来自于澳洲的葡萄酒,从来没有一种酒烙印在我的脑海深处。而去年囡囡给我庆生的那个夜晚,朦胧的灯光下,那瓶她自酿的葡萄美酒,仿若我生命的血液。品着美酒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为爱而生,也可为爱而死”这句话真正的含义。那时候,我想醉一场人生,沉醉在酒千年的穿行里,与心爱的女子一起喝酒,享受那种飞翔起来的曼妙。

突然想起,小鱼儿喝酒后会高兴地拍着桌子唱歌,李寻欢喝了酒能暂时忘记忧愁,花无缺喝酒之后也会变得冲动,我不由得感叹:人生在世,最乐处莫过于一醉也!

“只要是喝酒,就没有不醉的人。”古龙常这样说。

我也这样说。因为我喝醉过,尽管我只喝醉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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