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话语 > 耳热的话还未散去脸就变了锦集76句

耳热的话还未散去脸就变了锦集76句

时间:2018-01-16 01:01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念金刚经的禁忌

1、诵经前要将双手洗净,且不论吃素或吃荤食,诵经前都应先刷牙漱口。

2、选择无人打扰之处,避免他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打断自己诵经。

3、学佛的人宜戒除洋葱、葱、大蒜、韭菜、香菜等气味辛臭的食物,且避免饮酒。若刚食用过以上食物或饮过酒,不宜诵经。须刷牙漱口,在通风处待一阵子,待气味散尽,才可持诵经典。

4。一般在家念经,也可以先念净口业真言,净三业真言即可,对于吃荤素之人也是一种方便。

5、所在处若有佛像,应先礼佛三拜;若无佛像,则以双手持经书高举至齐眉处。

6、礼佛后,即端身正坐(亦可盘腿而坐),合掌,恭敬称念「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圣号三遍及开经偈「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称念后即可开始读诵经文。

读诵经文时,对所诵念的经文要字字清楚明白,不打妄想。若有杂念、妄想,就要赶紧将心收回来,保持专注。如此诵经,不但可以启发智慧心,也可以培养定力。最后回向时,不仅回向给自己及亲友的冤亲债主,更进一步回向无上菩提,且将此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众生,都能业障消除,离苦得乐,即在无形中与无量众生结下善缘,不仅自利还能利他。

看经前,则同样地要做到洗手、刷牙漱口等动作,以示对经典的恭敬。

佛法是真理,当我们在读诵经典时也就是在薰习这些真理的观念,一遍、两遍……不断的薰习,加上平时藉由不断思惟经中义理,反省检讨自己的身口意三业,端正自己的知见,长久下来,自然有转化种种烦恼、执著的智慧。进一步藉由薰习佛法,体悟本具的心性,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自己,能够不随外境所转,处处作主,以这样的方式来诵经,既能回向功德利益一切,又能成就自己的道业,真正是自利利他的菩萨行门。

念经重在回向,这点我需要额外提示,之前我也没有过分注重,五台山之行给了我这样深刻的体会。我从网上转帖过来。

诵经有不可思议功德,而功德回向尤为重要。回向十方一切众生的回向偈并非不好,但欲先消除自己的业障,忏悔宿业,应先回向给自己过去生中的父母,以及与自己有纠葛过节的怨亲债主,这些众生与你最有因缘,因此最易障碍你、纠缠你,而你对他们有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应首先救度他们,解决他们的问题之后,自己的问题、障碍才得以消除,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当修行道路畅通时,再发心将功德普皆回向十方众生,求生西方极乐净土,那样修行速度才会提高,积累功德才会彰显。

回向文(每次做完功课后回向)

(合掌)弟子愿以所诵《地藏经》或《金刚经》或《文殊心咒》或《金刚萨跺心咒》等等一部(或多少部)之功德,回向给弟子过去生中的父母及怨亲债主,祈请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萨或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或南无文殊智慧菩萨等等,方便救度,使之业障消除,离苦得乐,往生净土。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或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或南无文殊智慧菩萨!(念三遍)

注:此回向文是专门用于自己累生累世的怨亲债主,不用于其他的回向。

如果得重病、夫妻不和、子女不孝、事业不顺等等,皆是业报现前,怨亲债主已来索债,我们要用功诵经或者念佛菩萨圣号,做功德回向给累生累世的怨亲债主,求佛菩萨慈悲护佑,超拔他们,业障消除,离苦得乐,往生净土。这样种种困难自然改善,这是根本解决之道。每日所做一切功德(诵经、念佛、求忏悔、行善等),要指定回向给怨亲债主,直到困难解决为止,所以,做回向暂不能象往常功德圆满时,回向十方众生结缘。如同你欠下别人的钱,他现在来要,你应马上还这个人的'钱,而不是不理他,反倒到外面帮助别人,就算这个要钱的人会对你产生好感,但不会因为你帮助了别人,他就不要你欠他的钱了。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

最后再念回向偈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等于众生,皆共成佛道。

或者念:

诵经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波罗波罗蜜。愿以此“某某经”功德回向给六道中所有众生,愿它们早日解脱成佛。

何正确阅读佛经——印光大师开示

入道多门,唯人志趣,了无一定之法。其一定者,曰诚,曰恭敬。此二事,虽尽未来际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顿消业累,速证无生,不致力于此,譬如木无根而欲茂,鸟无翼而欲飞,其可得乎?!

世欲读书,绝无敬畏。晨起则不加盥漱,登厕则不行洗濯。或置座榻,或作枕头。夜卧而观,则与亵衣同聚;对案而读,则与杂物乱堆。视圣贤之语言,同破坏之故纸,漫不介意,毫无敬容。甚至书香家之妇女,花册皆是经傅;世禄家之仆隶,揩物悉用文章。种种亵黩,难以枚举;积弊已久,习矣不察。若不特示祸福,决定难免亵黩,未曾得益,先获大罪。闵斯无知,须预指陈。

念佛一法,乃至简至易,至广至大之法。必须恳切志诚之极,方能感应道交,即生亲获实益。若懒惰懈怠,毫无敬畏,虽种远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设想者。纵令得生人天,断难高预海会。至于佛像当作真佛看,不可作土木铜铁等看。

经典乃三世诸佛之师,如来法身舍利,亦当作真佛看,不可作纸墨等看。对经像时,当如忠臣之奉圣主,孝子之读遗嘱。能如是,则无业障而不消,无福慧而不足矣。

现今士大夫学佛者多,然率皆读其文,解其义,取其供给口头,以博一通家之名而已。至于恭敬志诚,依教修持者,诚为难得其人。余常谓,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则消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则消十分罪业,增十分福慧。若无恭敬而致亵慢,则罪业愈增,而福慧愈减矣。哀哉!

礼诵持念,种种修持,皆当以诚敬为主。诚敬若极,经中所说功德,纵在凡夫地不能圆得,而其所得,亦已难思难议。若无诚敬,则与唱戏相同,其苦乐悲欢,皆属假妆,不由中出。纵有功德,亦不过人天痴福而已;而此痴福,必倚之以造恶业,其将来之苦,何有了期!

曰诚,曰恭敬。此语举世咸知,此道举世咸昧。(某某)由罪业深重,企消除罪业,以报佛恩,每寻求古德之修持懿范,由是而知诚与恭敬,实为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之极妙秘决。故常与有缘者谆谆言之。

至于阅经,若欲作法师,为众宣扬,当先阅经文,次看注疏。若非精神充足,见解过人,罔不徒劳心力,虚丧岁月?

若欲随分亲得实益,必须至诚恳切,清净三业。或先端坐少顷,凝定身心,然后拜佛朗诵,或止默阅。或拜佛后端坐少顷,然后开经。必须端身正坐,如对圣容,亲聆圆音,不敢萌一念懈怠,不敢起一念分别,从首至尾,一直阅去,无论若文若义,一概不加理会。如是阅经,利根之人,便能悟二空理,证实相法。即根机钝劣,亦可以消除业障,增长福慧。六祖谓,但看金刚经,即能明心见性,即指如此看耳,故名曰“但”。能如此看,诸大乘经,皆能明心见性,岂独金刚经为然。

若一路分别,此一句是甚么义,此一段是甚么义,全属凡情妄想,卜度思量,岂能冥符佛意,圆悟经旨,因兹业障消灭,福慧增崇乎?若知恭敬,犹能少种善根,倘全如老学究之读儒书,将见亵慢之罪,岳耸渊深。以善因而招恶果,即此一辈人也。

古人专重听经,以心不能起分别故。如有一人出声诵经,一人于旁摄心谛听,字字句句,务期分明。其心专注,不敢外缘一切声色。若稍微放纵,便致断绝,文义不能贯通矣。诵者有文可依,心不大摄,亦能诵得清楚;听者惟声是托,一经放纵,便成割裂。若能如此听,比诵者能至诚恭敬之功德等。若诵者恭敬稍疏,则其功德,难与听者相比矣。

今人视佛经如故纸,经案上杂物与经乱堆。而手不盥洗,口不漱荡,身或摇摆,足或翘举,甚至放屁抠脚,一切肆无忌惮,而欲阅经获福灭罪,唯欲灭佛法之魔王,为之证明赞叹,谓其活泼圆融,深合大乘不执著之妙道。真修实践之佛子见之,唯有黯然神伤,潸焉出涕,嗟其魔眷横兴,无可如何耳。

智者诵经,豁然大悟,寂尔入定,岂有分别心之所能得哉。一古德写法华经,一心专注,遂得念极情亡,至天黑定,尚依旧写,侍者入来,言天黑定了,只么还写,随即伸手不见掌矣。如此阅经,与参禅看话头,持咒念佛,同一专心致志。至于用力之久,自有一旦豁然贯通之益耳。明雪峤信禅师,宁波府城人,目不识丁。中年出家,苦参力究,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其苦行实为人所难能,久之大彻大悟,随口所说,妙契禅机。犹不识字,不能写,久之则识字矣。又久之则手笔纵横,居然一大写家。此诸利益,皆从不分别专精参究中来。阅经者亦当以此为法。

阅经时,断断不可起分别,自然妄念潜伏,天真发现。若欲研究义理,或翻阅注疏,当另立一时,唯事研究。当研究时,虽不如阅时之严肃,亦不可全无恭敬,不过比阅时稍舒泰些。未能业消智朗,须以阅为主,研究但略带;否则终日穷年,但事研究,纵令研得如拨云见月、开门见山一样,亦只是口头活计,于身心性命、生死分上,毫无干涉。腊月三十日到来,决定一毫也用不著。

若能如上所说阅经,当必业消智朗,三种情见,当归于无何有之乡矣。若不如是阅经,非但三种情见,未必不生,或恐由宿业力,引起邪见,拨无因果,及淫杀盗妄种种烦恼,相继而兴,如火炽然。而犹以为大乘行人,一切无碍,遂援六祖心平何劳持戒之语,而诸戒俱以破而不破为真持矣。甚矣,修行之难得真法也!

所以诸佛诸祖,主张净土者,以承佛慈力,制伏业力,不能发现耳。当以念佛为主,阅经为助。〖若法华,楞严,华严,涅盘,金刚,圆觉。或专主一经,或此六经,一一轮阅,皆无不可。而阅之之法,断断不可不依吾说,而苟且从事。致令不思议利益,由肆无忌惮并分别妄情而失之。岂不哀哉!〗

夫如来灭度,所存者唯经与像。若以土木金彩等像视作真佛,即能灭业障而破烦惑,证三昧而出生死。若以土木金彩视之,则亦土木金彩而已。又土木金彩,亵之则无过;若以亵土木金彩之佛像,则其过弥天矣。

读诵佛经祖语,直当作现前佛祖为我亲宣,不敢稍萌怠忽。能是如者,我说其人必能即生高登九品,彻证一真。否则是游戏法门,其利益不过多知多见,说得了了,一丝不得真实受用,乃道听途说之能事也。古人于三宝分中,皆存实敬,不徒泛泛然口谈已也。今人口尚不肯谈一屈字,况实行乎?

念金刚经的感应

末学从5月份左右开始持金刚经。到现在3个多月内持了730多遍。在这段时间里有了许多感应。和大家分享,希望能增加大家的信心。

(1)持了100遍时,内心突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多年的自闭一下子好了很多。

(2)今年专业考试,早上我念了3遍《金刚经》考试时发挥得特别好,而且临场抽签讲故事时尤其神奇。在外面准备我的题目《那天,我到月球上了》,我想朗诵完后小品要用一下书。向旁边的男同学借了一本。结果是文学书,随手一翻,哇!有好多描写月亮的句子和小故事。我看了一遍,想到了一个故事,思路好清楚。上台出口成章,表达得特别特别好。老师都说这个题目很难啊!专业得了第1名。

(3)我妈妈职称考试和我妹妹中考时我在家给她们念《金刚经》她们说考试时头脑特别清爽,心也特别静。而且考的都不错。

(4)好运不断!好几次出门,正想打di,就会有认识的或不认识的很面善的人出现,免费送到目的地。还有,到游乐园莫名就有叔叔带她小孩儿和我一起到处玩。而我发现这些人都信佛!

(5)莫名接受了好多次采访,有报纸,有电视。还有一次专访。有很多亲朋好友都看到了。今天早上出门还有人说这不是昨晚电视演的那个吗?

(6)我在当地以比较好的成绩考上了我喜欢的大学。我去年因为病魔缠身。没能考大学。

消罪报

隋时,蒯(音kuǎi)武安,蔡州(今河南汝南)人,经常在嵩山南边射杀老虎。一次,忽然有一个怪物,像猪,但却是人手,用虎皮蒙到他身上,把武安推落深涧中。等到他爬起来一看,自身已经变成老虎了,惶恐惧怕,不知怎么办。忽然听到钟声,知道是僧人居所,他就前往求救。看见一位僧人在念《金刚经》,他就闭上眼睛俯伏。僧人用手摩他头,忽然爆发出巨大的声音,头破虎皮而出,把刚才遇到的事都说了。僧人又抚摸他背部,虎皮也随手而裂开。武安于是出家修行,持念《金刚经》。《报应记》

唐时,高纸,是隋朝仆射(官名)高颖的孙子。龙朔二年,他出长安(今西安)顺义门,忽然碰到二人骑马来,说:“王召你去。”高纸不肯去,也不知道这两人是阴间的鬼差,就策马避开他们,又被追赶挟拥。高纸有个哥哥,在化度寺为僧,他就想到寺里去,鬼差遮门拦阻他。高纸就打了鬼差一拳。鬼差发怒,就把他拽落马下,昏死过去。僧人把他拖入寺院他哥哥那里,第二天早晨他才苏醒过来,说:“起初,随两位鬼使去见阎王,阎王说:‘你还不该来,因曾经毁谤佛法,且令你活着时先受刑罚。’命令左右人拔他舌头,用犁来耕,但都没受伤。阎王问主吏什么缘故,主吏说:‘这人曾念《金刚经》。’阎王称好,就下令放还。”高纸从此后专以念《金刚经》为事。《报应记》

唐时,姚待,为母亲写《金刚经》百部。有个屠夫李回奴,请回去一部,烧香供养。回奴死后,有人在阴间见到他,枷锁自脱,往生善道去了。《太平广记》

唐时,宋义伦,暴死三天后复活,说:“我被追拿去见阎王。阎王说:‘你曾杀狗、兔、鸽,寿命将尽。但你念诵《金刚经》,不但可以灭罪,更应延寿。以后不要再吃酒肉,一心持经。”于是放他还阳。《太平广记》

唐朝龙朔元年,洛州(今河南洛阳)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有位侍童伍五娘死了,就为她设了灵位。过了一个多月,伍五娘的姐弟,在半夜里忽然听到灵位上有呻吟声,问她,她回答说:“我活着时,曾在寺庙里吃肉,又曾经杀一只螃蟹用来涂疮。现在进了刀林地狱,肉中有折刀七把,请取我身上的衣服,为我作功德。”去看她床上,有很多脓血,大殓的衣服还在。于是为她书写《金刚经》。每写一卷,灵位上就出声报告:“已拔出一把刀。”共写了七卷,灵位上才说:“七把刀都出来了。今蒙福业,就要去投生了。”《冥报记》

唐时,河南节度使吴少阳,看见一位驿差,走路时脚不沾地,就问他为什么能这样。驿差回答说:“我叫全信,素食三十年,每天念诵《金刚经》三卷。”吴取出三百六十两银子,将他所诵的《金刚经》买下来。全信接了银子,吴就看见他的脚不能离地了。后来,吴患病,阴差来捉拿他,一位金刚神呵叱阴差说:“这人买有《金刚经》功,不得捆绑。”鬼卒跪下答应。吴醒来告诉妻子:“我在生时,不持斋,罪业非常大,侥幸过去曾经买下全信的经书,罪减轻一半。你们应该马上奉持,以免以后后悔。”《金刚持验》

宋时,冯察院(察院,官名),二十八岁时,曾上奏章。夜晚,被追拿到阴间,阎王斥责他说:“你一直持诵《金刚经》,寿命本该到九十多岁,官做到枢府。因为这个奏章不利于民,应该断禄、减寿。”冯哀求放还,诵经行善,以忏悔前罪。阎王答允放还,于是苏醒。后来,他果然做了宰相,寿到九十八岁。《证果录》

宋时,泗州(今安徽泗县)的赵璧,赴京参加科举考试期间,妻子李氏死亡。赵璧考试及第,回到家乡,看见亡妻在路边哀告他说:“我在生时,杀害物命,经常用酒醉螃蟹吃,冥司罚我在蟹山地狱,群蟹钳咬我。又因生前不珍惜饭粥、羹汤、茶酒,累积到五石九斗七升五合,使我减寿命一纪(十二年),又遭受三七大地狱苦。又命令狱卒监督我卖酒,每当无常鬼追到亡魂,就在我身上刺血,刺足原来的数量,把我投进其他地狱。冥司非常敬重《金刚经》,求你为我书写七卷,便可救拔我地狱的苦难。”赵璧到家,就为她写经。刚写完两卷,他到妻子坟上,一位老翁自称是山神,告诉他说:“李氏承你写经的力量,已经超生了。”《金刚感应》

明时,袁宏道的母亲龚氏,每天念诵《金刚经》。一天,诵经将到一半,房梁上垂下一只巨大的蜘蛛,绕经数圈,伏住不动。当念诵到六如偈时,蜘蛛蠕动,像行礼叩拜的样子。念完经再看,大蜘蛛已经死去了。《金刚新异录》

唐时,僧人明度,一直念诵《金刚经》。有鸽子在屋楹上筑巢,养育两只小鸽,明度经常用剩粥喂它们,且对它们说:“乘我诵经力,羽翼速成。”忽然两只小鸽一起落在地上死了。他梦见两个小孩说:“幸蒙法师念经之力,我们得以转生人道,生在距离这里十里的某某家中了。”过了十个月,寻访,果然某家有孪生二子。明度叫他们“鸽儿”,两人同时回头应答。《金刚应验》

唐朝太和五年,四川汉州什邡(音方)县的王翰林,暴死。三天后复活,说冥官是自己的哥哥,对他说:“有一头牛控告你枉杀无辜。又曾卖竹子给别人制作箜篌;杀狗两头,狗也控告你。你名字还没有列入死簿,做什么功德可免除呢?”弟弟想设斋、写某经,哥哥都说仍不足以解救。弟弟就请求每天持诵《金刚经》七遍,哥哥欢喜地说:“足够了。”他复活后,就舍业出家修行了。《续酉阳杂俎》

唐朝元和十五年,越人吴可久,住在长安(今西安),与妻子王氏,信奉“摩尼教”。一年多后,妻子突然死去。过了三年,给她丈夫托梦说:“我因信奉邪法、持邪见,堕落为蛇身,在皇子陂(音杯)的佛塔下,明天早晨将死去,愿你为我请僧人到那里为我念诵《金刚经》,期望免除其他苦难。”梦中丈夫不信这些话,叱责妻子。妻子发怒,向他脸上吐唾液。丈夫惊醒后,脸上果然肿起来,痛不可忍。妻子又托梦给吴可久的哥哥说:“园里有龙舌草,捣烂敷在可久脸上,立即可以痊愈。”一试,可久脸上的伤果然好了。天亮后,兄弟同到寺庙请僧人念诵《金刚经》。不久,有条大蛇从塔中爬出来,抬头到处看,经刚念完,蛇就死了。可久从此归信佛法,常念《金刚经》。《报应记》

唐朝元和年间,李回,考试落第回家,有位僧人劝他念《金刚经》。念到了数十遍。一次,到王桥夜宿,因月下散步,被一个美女引诱到村舍中,戏笑喧哗。进了堂屋,又看见美女五六个人,心中怀疑是精怪,就默念《金刚经》。忽然,有异光从口中发出,群美女都惊吓散去,只闻到腥秽臭气,大概是狐狸的居所吧。面前满是荆棘,不知在什么地方。不久,有一头白狗来为他带路,口中有光发出,于是回到了居所。《太平广记》

明朝万历年间,华林镇一位老者,每天念诵《金刚经》。家中有母鸡孵雏,抱着十二枚蛋。一夜,老者梦见十二个人在堂下礼拜他,说:“仰赖听到您念经的声音,我们都已经脱离畜禽身,所以来向您致谢。”醒来后,去看那十二枚鸡蛋,都成了空壳。《金刚持验记》

唐时,孙咸,被抓捕到阴间,苏醒后说:“看见一人被考核善恶罪福,这人常念诵《金刚经》,但又喜欢吃肉。左边有经书数十轴,右边积肉成山,因肉多,将记重罪。不久,经堆中有一颗火星,飞向肉山,顷刻之间,肉山消尽,这人就升空离去了。”《续酉阳杂俎》

明时,山阴的王泮(音判),他的伯父抱着小儿在父亲身边嬉戏,偶然发现丢失了手臂上的镯子,就怀疑父亲偷走了。父亲用神明赌咒,又取出《金刚经》用脚践踏。王泮是个秀才,屡次考试不第。一天,早晨出城外,看见两位白须老翁在说话:“秀才王泮,本应登第,因为他父亲亵渎《金刚经》,现在已经削去功名了。”王泮回家问父亲,知道了缘由,就到佛前忏悔,书写《金刚经》一部,后来考试登榜贤书。想再写一部,未能完成,去竞考春官(掌管朝廷礼节的官员),落选。后来继续写完全经,才成为进士。《巾驭乘续集》

明时,项梦原,起初名叫德棻(音分),梦见自己中了辛卯年的乡科榜,但因曾奸污两位少年婢女,功名被削去。于是努力做阴德善事,捐出资金,请友人高松声精楷书写《金刚经》刻版,每年印送,长达十多年。后来,梦到一个地方,看见黄纸第八名是“项”姓,中间的字模糊,下面是“原”字,旁边一个人说:“这是你天榜的名次。”于是改名“梦原”,到乡会中试后,名次不相符。到殿试完,名列二甲第五名,才悟到合符鼎甲的名次。而且,乡会榜都是白色的,只有殿榜是黄色的,更是冥冥中已经前定的。《金刚感应》

唐时,兵部尚书李冈,得暴病死去,心口还温热,三天后复苏,说看见一个人带他去见大将军,请他坐。索案看见他,说:“错追了您。”一会儿,狱卒举着一个盘子过来,盘中有铁丸数枚。又拖来一口锅,放在庭中,锅下自然冒出火来。锅中铜汁沸腾,烧煮铁丸,赤红如火。狱卒拿来盘子,将军让李冈吃,李冈恐惧,说自己还是饱的。将军就吞下铁丸,入口后,全身烧成了空洞。然后,又饮铜汁,身上起火,俯仰之间,身躯就烧完了。很久之后,身躯又恢复原状。李冈问他,他说:“地下(阴间)没有别的食物,只有这些,只好吸食它。如果不吃,很快就被猛火烧掉了,比这还要痛苦。只是因我祈求您为我写佛经十部,念诵《金刚经》一千卷,您也不来,我又要离开这里。”李冈复生后,便完全按照约定,为他做了功德。《报应记》

明时,苏州枫桥的盛在德,跟着讲师悬明法师讲授佛经。万历初年,患病,到了阴间,就被过去仇家盛之化的鬼魂,告到郡隍处,逮捕他对质。盛在德理直气壮,参观了地狱,被释放他还阳。过了一宿,又死去,看见郡隍下殿阶告诉他说:“我前生,是湖北荆州人,姓曹。自从我列入神箓后,我母亲张太君,已经转世三次了,都是女身,不能生育。您如果能代我请求悬明法师虔诚念诵《金刚经》、《月上女经》各五百部,就可拯救我母亲女转男身。”言辞恳切。盛在德复活后,礼请悬明法师,念经满数后,写牒通告。《惕若斋续集》

唐时,段成式写道:先父在贞元十七年,应韦南康、刘辟的命令,从湖北入四川。韦已到暮年,被刘辟谗构,任灵池县尉。韦不久死去,刘辟任“留后”(官名)。先父过去就与刘辟不合,听说之后,连夜离县。到城东门,刘辟就有帖,命令各县官不得离县。当夜天阴刮风,等到返回,出城二里,见火光两炬在道路两侧,在百步外引导。起初以为是县吏来迎候,且奇怪为什么不靠近些,高低、远近不差,快到县城时炬火才熄灭。一问县吏,还不知道有府帖。当时,先父念诵《金刚经》已有五、六年,没有一天空缺,信心至诚,必然有感,有感必应。过去引路的炬火,就是诵经感应的事迹。先父念经,夜深困倦睡着了,门户都关闭着。忽然醒来,听到有人开门而入,说“不怕”再三。好像有东西投在桌上,暴然有声。惊起之际,声音好像还在耳边,环顾左右,吏仆都睡了。先父持烛火四下检索,开始没有看见什么,但原来已经关好的门,却已经打开了。先父受持《金刚经》十多万遍,感应的事情非常多。我将奉先父咐嘱,搜集感应逸事,编辑成书,书名就叫《金刚经鸠异》。段成式《续酉阳杂俎》

明朝嘉靖年间,少保戚继光,持念《金刚经》。他做副总时,梦见一位阵亡的亲兵,说:“明天当叫妻子来拜访您,请您为我念诵《金刚经》一卷,以帮助度脱我。”第二天,亲兵的妻子果然来求助,正如梦中说的。戚继光次日早晨为他念经完毕,夜晚梦见亲兵来说:“感谢主帅诵经,因中间杂有‘不用’二字,我虽然得脱苦难,但还没能超生。”戚继光非常惊讶。原来,他诵经时,夫人派婢女送茶饼进屋,戚公举手示意婢女退出,口里虽没有说话,而意中说了“不用”二字。于是闭门再为他念经,再次梦到亲兵致谢,说已经超生了。《金刚持验》

唐时,吴逵(音葵),每天早上五鼓,就虔诚念诵《金刚经》三遍。寿到九十三岁时,无病而终。他托梦给儿女说:“我因诵经,已获福报。阴间深深敬重《金刚经》,你们应各自努力持诵。”《金刚证果》

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花开的时节(1)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花开的时节(2)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花开的时节(3)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花开的时节(4)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花开的时节(5)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

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毒药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花开的时节(6)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

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花开的时节(7)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花开的时节(8)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花开的时节(9)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

,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花开的时节(10)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花开的时节(11)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花开的时节(12)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花开的时节(13)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花开的时节(14)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花开的时节(15)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花开的时节(16)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花开的时节(17)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花开的时节(18)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 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花开的时节(19)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花开的时节(19)

回到宿舍,他感觉到每个人都好像已经看过那封信。他们在背后嘲笑他,或是同情他。这两样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来。但他可以躲到哪里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里,成天在睡觉,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虚妄的日子都睡

掉。他想起 同学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他徐宏志,现在才拿到属于他自己那张好不了多少的肺部 X光片。他有点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爱可以被浪掷,却受不了轻蔑。她可以拒绝他的爱,却无权这样践踏他的尊严。

可恶的是,受了这种深深的伤害,他竟然还是无法不去想她。这是报应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为可以从一种难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种生活,却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现在,他只想睡觉。他要用睡眠来堕落,希望自己更堕落下去,就像她出现之前那样。

花开的时节(20)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花开的时节(21)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

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花开的时节(22)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花开的时节(23)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花开的时节(24)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花开的时节(25)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花开的时节(26)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

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花开的时节(27)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

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花开的时节(28)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花开的时节(29)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花开的时节(30)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花开的时节(31)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花开的时节(32)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

和光阴赛跑(1)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

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和光阴赛跑(2)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和光阴赛跑(3)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

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和光阴赛跑(4)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和光阴赛跑(5)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和光阴赛跑(6)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和光阴赛跑(7)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和光阴赛跑(8)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

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架看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和光阴赛跑(9)

隔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

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和光阴赛跑(10)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浮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和光阴赛跑(11)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

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父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父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 “徐北林纪念图书馆” 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你最近画了什么画?”徐文浩问。

“我已经没有画画了。”她回答道。

“为什么?”

“我眼睛有问题,不可能再画画了。”

“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关切地问。

“我会渐渐看不见。”她坦率地说,“我患的是视觉神经发炎,我的视力在萎缩,也许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就在这刻,徐宏志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给她支持的一瞥。

“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样子。

然后,他站了起来,说:

“来吧,我们去吃饭。”

和光阴赛跑(12)

徐宏志把苏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来。临走之前,他在床畔给她读完了福尔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后,他把灯关掉,压低声音吓唬她:

“我走啦!你自己小心点。”

她滑进被窝里,两条手臂伸了出来,没好气地说:

“我不怕黑的。”

刚才,离开家里的时候,他告诉她:

“我爸看来很喜欢你。”

“我的确是很可爱的。”她神气地说。

他笑了:“非洲热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极的一座冰山。”

“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吗?”她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他想念你妈妈。”停了一下,她说:“我要比你迟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

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

“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

“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

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

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

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

她紧张地问:

“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

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

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

“你去印度干什么?”

“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

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

一天, 外婆跟母亲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

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

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

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

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

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

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

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

“我们结婚吧!”

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

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

“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

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

“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

“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

“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

“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

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

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

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

“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

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

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

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

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

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

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

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

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

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

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

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

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

和光阴赛跑(13)

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

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

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

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

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

“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

“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

“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

“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

他失望地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

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会失明。”

“也许不会。”他反驳道。

“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

“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

“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会尽力。”他回答说。

“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

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

“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

“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

“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

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

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

“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

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

“你没吃过苦。”

“我会去克服。”

“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

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

“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

“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

“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

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

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

“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和光阴赛跑(14)

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

和光阴赛跑(15)

这一天, 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

“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

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

那个摊贩懒洋洋地瞧了瞧他俩,发现是两个年轻人,于是狡诈地开了一个很高的价钱。

“这个烂东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说。

“那么,你开个价吧!”摊贩像泄了气似的。

她说了一个价钱,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他还了一个价钱。她像个行家以的,一开口就把那个价钱减掉一半。

这一刻,徐宏志发现自己尴尬地站在一旁,帮不上忙。他从来没买过旧东西,更不知道买东西原来是可以杀价的。他看着他爱的这个女人。她像一条小鳄鱼似的,毫无惧色地跟一个老江湖杀价,不会骗人,也绝对不让自己受骗。他对她又多了一分欣赏。

母亲从小就不让他成为一个依赖父荫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没有分别。他和同学一起挤公车上学。他要自己收拾床铺。他穿的都是朴素的衣服。母亲最肯让他花钱的,是买书。他想买多少都行。

直到他上了中学。一天,他带了同学回家吃午饭。佣人煮了一尾新鲜的石斑鱼给他,他平常都吃这个。

那位同学一脸羡慕地说:

“你每天都吃鱼的吗?”

那时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阶级。他们是多么富有。

然而,他一直也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族的生意。他们家的财富,在父亲手里又滚大了许多倍。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

他朝他的小鳄鱼看,高兴却又不无伤感地发现:她比他更会生存和挣扎。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

和光阴赛跑(16)

突然,她转过身来,抓住他的手,说:

“我们走!”

他们才走了几步,那个老摊贩在后面叫道:

“好吧!卖给你。”

她好像早已经知道对方会让步,微笑着往回走。

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价钱买下那台电视。他不无赞叹地朝她看,她神气地眨眨眼睛。

就在他们想付钱的时候,她发现小圆凳旁边放着一台电视,跟他们想买的那一台差不多。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

“这一台不卖的。”摊贩说。

“为什么?”

“质素不好的,我们不卖。”那摊贩骄傲地说。

“有什么问题?”带着寻根究底的好奇心,她问。

“画面有雪花。”

“很严重?”

“不严重,就是有一点雪花。”

她眼珠子一转,问:

“那会不会比这一台便宜?”

那摊贩愣了一下,终于笑了出来,说:

“姑娘,一百块钱,你拿去好了,你看来比我还要穷。”

她马上付钱,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买的那一台便宜一些。

他们合力扛着那台旧电视离开市集。

回去宿舍的路上,他问:

“你买电视干吗?”

“回去才告诉你。” 她神神秘秘地说,头上的小红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歪到一边。

和光阴赛跑(17)

“为什么不买好的那一台?”他问。

她朝他笑了笑,说:

“反正对我来说都没分别。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行了。”

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

“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

“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

“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

“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

“我和你一起做。”他说。

“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

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

“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

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

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

和光阴赛跑(18)

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

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

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

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

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

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和光阴赛跑(19)

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

“扶我起来吧!”

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

“爬起来,不要哭。”

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

“现在,笑一下。”

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

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

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病。

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

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

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和光阴赛跑(20)

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

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

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

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

和光阴赛跑(21)

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

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住。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

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

和光阴赛跑(22)

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

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

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

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

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

他贴着她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

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

“你一定还没吃东西。”

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

她皱了皱眉,说:

“你吃过饭了?”

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

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

“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

“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

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

“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

“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

“我今天发了薪水。”

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

“我也是。”

“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

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

“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

“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美丽的寓言(1)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美丽的寓言(2)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美丽的寓言(3)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美丽的寓言(4)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美丽的寓言(5)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美丽的寓言(6)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美丽的寓言(7)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

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美丽的寓言(8)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美丽的寓言(9)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美丽的寓言(10)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美丽的寓言(11)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美丽的寓言(12)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美丽的寓言(13)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美丽的寓言(14)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美丽的寓言(15)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 ,白鹭成为 ,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美丽的寓言(16)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

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美丽的寓言(17)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

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美丽的寓言(18)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美丽的寓言(19)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 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美丽的寓言(20)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美丽的寓言(21)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美丽的寓言(22)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美丽的寓言(23)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美丽的寓言(24)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美丽的寓言(25)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美丽的寓言(26)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美丽的寓言(27)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美丽的寓言(28)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美丽的寓言(29)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美丽的寓言(30)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一夜的谎言(1)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一夜的谎言(2)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一夜的谎言(3)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一夜的谎言(4)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一夜的谎言(5)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 ‘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一夜的谎言(6)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

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一夜的谎言(7)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一夜的谎言(8)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一夜的谎言(9)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瞇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一夜的谎言(10)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着她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

它拿走。

一夜的谎言(11)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一夜的谎言(12)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一夜的谎言(13)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一夜的谎言(14)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一夜的谎言(15)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一夜的谎言(16)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一夜的谎言(17)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一夜的谎言(18)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一夜的谎言(19)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一夜的谎言(20)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不到天亮。她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一夜的谎言(21)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一夜的谎言(22)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一夜的谎言(23)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一夜的谎言(24)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一夜的谎言(25)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

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一夜的谎言(26)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

,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气,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花谢的时候(1)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花谢的时候(2)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

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花谢的时候(3)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花谢的时候(4)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花谢的时候(5)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花谢的时候(6)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花谢的时候(7)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花谢的时候(8)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

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花谢的时候(9)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

气力把帘幕拉上。

花谢的时候(10)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完)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 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

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繁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