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导语:鲁迅先生在1927年创作了 《而已集》是文集,1928年出版。下面是其中的一篇《答有恒先生》原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答有恒先生〔1〕
有恒〔2〕先生:
你的许多话,今天在《北新》〔3〕上看见了。我感谢你对于我的希望和好意,这是我看得出来的。现在我想简略地奉答几句,并以寄和你意见相仿的诸位。
我很闲,决不至于连写字工夫都没有。但我的不发议论,是很久了,还是去年夏天决定的,我豫定的沉默期间是两年。
我看得时光不大重要,有时往往将它当作儿戏。
但现在沉默的原因,却不是先前决定的原因,因为我离开厦门的时候,思想已经有些改变。这种变迁的径路,说起来太烦,姑且略掉罢,我希望自己将来或者会发表。单就近时而言,则大原因之一,是:我恐怖了。而且这种恐怖,我觉得从来没有经验过。
我至今还没有将这“恐怖”仔细分析。姑且说一两种我自己已经诊察明白的,则:一,我的一种妄想破灭了。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如果对于动物,也要算“暴殄天物”〔4〕。我尤其怕看的是胜利者的得意之笔:“用斧劈死”呀,……“乱枪刺死”呀……。我其实并不是急进的改革论者,我没有反对过死刑。但对于凌迟和灭族,我曾表示过十分的憎恶和悲痛,我以为二十世纪的人群中是不应该有的。斧劈枪刺,自然不说是凌迟,但我们不能用一粒子弹打在他后脑上么?结果是一样的,对方的死亡。但事实是事实,血的游戏已经开头,而角色又是青年,并且有得意之色。我现在已经看不见这出戏的收场。
二,我发见了我自己是一个……。是什么呢?我一时定不出名目来。我曾经说过:中国历来是排着吃人的筵宴,有吃的,有被吃的。被吃的也曾吃人,正吃的也会被吃。〔5〕但我现在发见了,我自己也帮助着排筵宴。先生,你是看我的作品的,我现在发一个问题:看了之后,使你麻木,还是使你清楚;使你昏沉,还是使你活泼?倘所觉的是后者,那我的自己裁判,便证实大半了。中国的筵席上有一种“醉虾”〔6〕,虾越鲜活,吃的人便越高兴,越畅快。我就是做这醉虾的帮手,弄清了老实而不幸的青年的脑子和弄敏了他的感觉,使他万一遭灾时来尝加倍的苦痛,同时给憎恶他的人们赏玩这较灵的苦痛,得到格外的享乐。我有一种设想,以为无论讨赤军,讨革军,倘捕到敌党的有智识的如学生之类,一定特别加刑,甚于对工人或其他无智识者。为什么呢,因为他可以看见更锐敏微细的痛苦的表情,得到特别的愉快。倘我的假设是不错的,那么,我的自己裁判,便完全证实了。
所以,我终于觉得无话可说。
倘若再和陈源教授之流开玩笑罢,那是容易的,我昨天就写了一点〔7〕。然而无聊,我觉得他们不成什么问题。他们其实至多也不过吃半只虾或呷几口醉虾的醋。况且听说他们已经别离了最佩服的“孤桐先生”,而到青天白日旗下来革命了。我想,只要青天白日旗插远去,恐怕“孤桐先生”也会来革命的。不成问题了,都革命了,浩浩荡荡。
问题倒在我自己的落伍。还有一点小事情。就是,我先前的弄“刀笔”的罚,现在似乎降下来了。种牡丹者得花,种蒺藜者得刺,这是应该的,我毫无怨恨。但不平的是这罚仿佛太重一点,还有悲哀的是带累了几个同事和学生。
他们什么罪孽呢,就因为常常和我往来,并不说我坏。凡如此的,现在就要被称为“鲁迅党”或“语丝派”,这是“研究系”〔8〕和“现代派”宣传的一个大成功。所以近一年来,鲁迅已以被“投诸四裔”〔9〕为原则了。不说不知道,我在厦门的时候,后来是被搬在一所四无邻居的大洋楼上了,陪我的都是书,深夜还听到楼下野兽“唔唔”地叫。但我是不怕冷静的,况且还有学生来谈谈。然而来了第二下的打击:三个椅子要搬去两个,说是什么先生的少爷已到,要去用了。这时我实在很气愤,便问他:倘若他的孙少爷也到,我就得坐在楼板上么?不行!没有搬去,然而来了第三下的打击,一个教授微笑道:又发名士脾气了〔10〕。厦门的天条,似乎是名士才能有多于一个的椅子的。“又”者,所以形容我常发名士脾气也,《春秋》笔法〔11〕,先生,你大概明白的罢。还有第四下的打击,那是我临走的时候了,有人说我之所以走,一因为没有酒喝,二因为看见别人的家眷来了,心里不舒服。〔12〕这还是根据那一次的“名士脾气”的。
这不过随便想到一件小事。但,即此一端,你也就可以原谅我吓得不敢开口之情有可原了罢。我知道你是不希望我做醉虾的。我再斗下去,也许会“身心交病”。然而“身心交病”,又会被人嘲笑的。自然,这些都不要紧。但我何苦呢,做醉虾?
不过我这回最侥幸的是终于没有被做成为共产党。曾经有一位青年,想以独秀〔13〕办《新青年》,而我在那里做过文章这一件事,来证成我是共产党。但即被别一位青年推翻了,他知道那时连独秀也还未讲共产。退一步,终于也没有弄成功。倘我一出中山大学即离广州,我想,是要被排进去的;但我不走,所以报上“逃走了”“到汉口去了”的闹了一通之后,倒也没有事了。天下究竟还有光明,没有人说我有“分身法”。现在是,似乎没有什么头衔了,但据“现代派”说,我是“语丝派的首领”。这和生命大约并无什么直接关系,或者倒不大要紧的,只要他们没有第二下。倘如“主角”唐有壬似的又说什么“墨斯科的命令”〔14〕,那可就又有些不妙了。
笔一滑,话说远了,赶紧回到“落伍”问题去。我想,先生,你大约看见的.,我曾经叹息中国没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15〕,而今何如?你也看见,在这半年中,我何尝说过一句话?虽然我曾在讲堂上公表过我的意思,虽然我的文章那时也无处发表,虽然我是早已不说话,但这都不足以作我的辩解。总而言之,现在倘再发那些四平八稳的“救救孩子”似的议论,连我自己听去,也觉得空空洞洞了。
还有,我先前的攻击社会,其实也是无聊的。社会没有知道我在攻击,倘一知道,我早已死无葬身之所了。试一攻击社会的一分子的陈源之类,看如何?而况四万万也哉?我之得以偷生者,因为他们大多数不识字,不知道,并且我的话也无效力,如一箭之入大海。否则,几条杂感,就可以送命的。民众的罚恶之心,并不下于学者和军阀。近来我悟到凡带一点改革性的主张,倘于社会无涉,才可以作为“废话”而存留,万一见效,提倡者即大概不免吃苦或杀身之祸。古今中外,其揆一也。即如目前的事,吴稚晖〔16〕先生不也有一种主义的么?而他不但不被普天同愤,且可以大呼“打倒……严办”者,即因为赤党要实行共产主义于二十年之后,而他的主义却须数百年之后或者才行,由此观之,近于废话故也。人那有遥管十余代以后的灰孙子时代的世界的闲情别致也哉?
话已经说得不少,我想收梢了。我感于先生的毫无冷笑和恶意的态度,所以也诚实的奉答,自然,一半也借此发些牢骚。但我要声明,上面的说话中,我并不含有谦虚,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好几个满肚子恶意的所谓批评家,竭力搜索,都寻不出我的真症候。所以我这回自己说一点,当然不过一部分,有许多还是隐藏着的。
我觉得我也许从此不再有什么话要说,恐怖一去,来的是什么呢,我还不得而知,恐怕不见得是好东西罢。但我也在救助我自己,还是老法子:一是麻痹,二是忘却。一面挣扎着,还想从以后淡下去的“淡淡的血痕中”〔17〕看见一点东西,誊在纸片上。
鲁迅。九,四。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一日上海《北新》周刊第四十九、五十期合刊。
〔2〕有恒时有恒,江苏徐州人。他在一九二七年八月十六日《北新》周刊第四十三、四十四期合刊上发表一篇题为《这时节》的杂感,其中有涉及作者的话:“久不见鲁迅先生等的对盲目的思想行为下攻击的文字了”,“在现在的国民革命正沸腾的时候,我们把鲁迅先生的一切创作……读读,当能给我们以新路的认识”,“我们恳切地祈望鲁迅先生出马。……因为救救孩子要紧呀。”鲁迅因作本文回答。
〔3〕《北新》综合性杂志,上海北新书局发行,一九二六年七月创刊。初为周刊,一九二七年十一月第二卷第一期起改为半月刊,出至一九三○年十二月第四卷第二十四期停刊。
〔4〕“暴殄天物”语见《尚书·武成》:“今商王受(纣)无道,暴殄天物,害虐蒸民。”据唐代孔颖达疏,“天物”是指不包含人在内的“天下百物,鸟兽草木”。
〔5〕关于吃人的筵宴的议论,参看《坟·灯下漫笔》第二节。
〔6〕“醉虾”江浙等地把活虾放进醋、酒、酱油等拌成的配料里生吃的一种菜。
〔7〕即本文后一篇《辞“大义”》。
〔8〕“研究系”参看本卷第84页注〔7〕。在他们主办的《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曾刊载《北京文艺界之分别门户》一文,内称“与‘现代派’抗衡者是‘语丝派’”,又说“语丝派”以鲁迅“为主”。“现代派”,即现代评论派,他们曾称鲁迅为“语丝派首领”。参看本书《革“首领”》。
〔9〕“投诸四裔”流放到四方边远的地方去。语见《左传》文公十八年:“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
〔10〕指顾颉刚。作者一九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致许广平信中说:“此地所请的教授,我和兼士之外,还有朱山根(按指顾颉刚)。这人是陈源之流,我是早知道的。……他已在开始排斥我,说我是‘名士派’,可笑。”(见《两地书·四十八》)
〔11〕《春秋》笔法《春秋》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书,相传为孔丘所修。过去的经学家认为它每用一字,都含有“褒”、“贬”的“微言大义”,称之为“春秋笔法”。
〔12〕这里指陈万里(田千顷)、黄坚(白果)等散布的流言。参看本卷第402页注〔7〕。
〔13〕独秀陈独秀(1880-1942),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之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
〔14〕唐有壬(1893-1935)湖南浏阳人。当时是《现代评论》的经常撰稿人;以后依附汪精卫,任国民政府政府外交部次长,是著名的亲日派分子。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二日上海小报《晶报》载有《现代评论被收买?》的一则新闻,其中曾引用《语丝》上揭发《现代评论》收受段祺瑞津贴的文字;接着唐有壬便于同月十八日致函《晶报》强作辩解,并造谣说:“《现代评论》被收买的消息,起源于俄国莫斯科。在去年春间,我有个朋友由莫斯科写信来告诉我,说此间的中国人盛传《现代评论》是段祺瑞办的,由章士钊经手每月津贴三千块钱。当时我们听了,以为这不过是共产党造谣的惯技,不足为奇。”《晶报》在发表这封信时,标题是《现代评论主角唐有壬致本报书》。
〔15〕“抚哭叛徒的吊客”参看《华盖集·这个与那个》第三节《最先与最后》。这里说的“叛徒”,指旧制度的叛逆者。
〔16〕吴稚晖参看本卷第215页注〔4〕。他曾自称为无政府主义者,在一九二六年二月给邵飘萍的一封信中说过这样的话:“赤化就是所谓共产,这实在是三百年以后的事;犹之乎还有比他更进步的,叫做无政府,他更是三千年以后的事。”一九二七年四月初他承蒋中正意旨,向国民政府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所谓“弹劾”共产党的呈文,叫嚣“打倒”“严办”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
〔17〕“淡淡的血痕中”一九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枪杀请愿的爱国学生和市民后,作者曾作散文诗《淡淡的血痕中》(收入《野草》),以悼念死者,并号召生者继续战斗。这里是指当时遭受国民政府反动派杀戮的革命群众的流血。
鲁迅人物简介: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鲁迅原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祖籍河南省正阳县。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是其投身五四运动后使用的一个笔名,因为影响日甚,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鲁迅。1881年9月25日诞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
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1929年,儿子周海婴出世。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民政府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
1936年10月19日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上海民众上万名自发举行公祭、送葬,葬于虹桥万国公墓。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
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世界语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鲁迅曾因为母亲的安排娶朱安为妻,但朱安其貌不扬,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思想很陈旧,鲁迅的家乡绍兴有一种风气,看不起离婚的女人,鲁迅心善,不想让朱安沦落到如此地步,只好借出去工作为由,离开了朱安,后另娶了许广平,生下了海婴。朱安一生都没有和鲁迅圆过房,生不了孩子。鲁迅死后,是朱安为他守灵,但朱安死后却没人为她守灵,朱安终其一生始终是不幸的。
很多人知道鲁迅夫人是许广平,但朱安却是鲁迅的原配,这一点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尤其是关于朱安的生平,更少有人知道。实际上,朱安整个一生,都在鲁迅身边,尽管鲁迅并不爱她。朱安去世前一日,对前来探访的记者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这是朱安一生中惟一一次公开谈论她与鲁迅的关系。了解一下这位女性,也许会启迪人们对很多问题的思考。
与鲁迅结婚前后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1939年他也说到这事:“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鲁迅既然不忍拂逆母亲的意思,那么就只能牺牲掉个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这命运。
鲁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这在新婚之夜就已经定局。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结婚那天晚上,是我扶新郎上楼。楼上是两间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开,新房就设在靠东首的一间,房内放置着一张红漆的木床和新媳妇的嫁妆。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见了新媳妇,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
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王鹤照透露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鲁迅婚后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当时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担心着新夫妇的动静,一到夜深,她亲自到新房隔壁去听,发现他俩很少谈话。二三天以后,鲁迅住到母亲的房间里了,晚上先看书,然后睡在母亲床边的一张床里。在走过了一系列繁杂的过程,如拜宗祠、拜家中男女老少、新郎新娘并肩而拜、拜族中长辈、与平辈彼此行礼、接受小辈拜礼、“回门”之后,鲁迅就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房中。弟弟周建人说:“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最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供养,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鲁迅的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许多人引用,以证明他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
朱安的“婚姻生活”
鲁迅和朱安的关系,前后可分成五期:1906年夏秋间鲁迅奉母命与朱安完婚,至1919年12月29日朱安随周氏家族迁入北京八道湾十一号,为第一期。十三年中,婚后四日即重赴日本的鲁迅,后来只在1909年8月至9月和1910年7月至1912年2月在绍兴家中居住;周氏阖家迁入八道湾,至1923年8月2日鲁迅“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为第二期。有人曾回忆鲁迅说:“一九一九年,先生三十九岁时,因在北平买了西直门公用库八道湾的房屋,始将家眷接京。但完全是分居,夫妻各住一间房,因家庭人口多(当时先生之二弟三弟皆住在一块),先生算比较活跃些”;鲁、朱迁居砖塔胡同,至1926年8月26日鲁迅离京南下,为第三期。八道湾是较大的宅子,二人分住前中两院,无须朝夕相对。及至周氏兄弟失和,鲁迅夫妇搬到砖塔胡同,住处逼仄;1924年5月25日“移居西三条胡同新屋”,也不宽敞,这段时间才如友人荆有麟所说:“那家庭,可就太怕人了。鲁迅常年四季,除例话外,不大与太太谈天。据他家老妈讲:‘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起来,先生答应一声‘哼’,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简单话:‘关’,或者‘不关’,要不,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钱,先生才会讲较多的话,如‘要多少?’或者再顺便问一下,什么东西添买不添买?但这种较长的话,一月之中,不过一两次。’”朱安说:“老太太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鲁迅也说,谈起夫妻生活,多年中也仅仅一两次;鲁迅南下,至1927年10月8日他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生活,为第四期。其间鲁、朱不曾见面;鲁迅与许广平同居,至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为第五期。鲁迅曾于1929年5月15日至6月3日,1932年11月13日至30日回京探亲,住在西三条,情形当与第三期相同。
然而若对照着看鲁迅的创作史,却颇有意思。鲁迅大约一半的创作完成于荆氏所谓“太怕人了”的三年里,这说得上是思想家、作家和学者鲁迅毕生最辉煌的时期。
荆有麟说:“倘若家庭能影响一个人的思想同行动的话,那鲁迅先生在北平时,无论是写小说、散文、短评、论文,着重在对旧社会攻击,那他当时的婚姻同家庭,不能说毫无关系吧?而以后在上海——尤其是临死前数年,对于青年之指示方向,对于社会之开辟新路,谁又能说,与那有前进思想,又能诚恳工作的许广平,毫无关系呢?”
他感叹:“鲁迅先生很少写到恋爱同温暖的家庭。在《野草》上虽有《我的失恋》,在《彷徨》上虽有《幸福的家庭》,但那‘恋’与‘家’,是充满了怎样失望与狼狈的气氛,便不难想象鲁迅先生的婚姻同家庭生活了。因为鲁迅先生对于家庭——其实是对整个旧社会的悲苦,在先生思想上,增加了不少凄惶成分。”
鲁迅对朱安的冷漠,对他自己无疑也是精神上的折磨,这在他那里同样升华为创作热情,而朱安终其一生只是做了牺牲。朱安病笃,请人代笔致信许广平说:“自想若不能好,亦不欲住医院,身后所用寿材须好,亦无须在北平长留,至上海须与大先生合葬。”然此遗愿并未实现。
出售鲁迅藏书事件
自母亲去世后,当时已经附逆的周作人担负着长嫂的部分费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随着物价的上升而涨到150元、200元。对于收周作人的这笔钱,朱安内心并不情愿,而且这笔钱也很难维持起码的生活,她的'生活贫困至极。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周作人令北京图书馆开列了藏书目录,准备委托来薰阁出售。
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许广平闻悉,忧心如焚,立即给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写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留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同时,许广平委托律师在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听闻朱安打算出售鲁迅藏书的消息,住在上海的鲁迅生前好友内山完造也感到自己有责任阻止此事,他给在北京的朱安写了信进行劝阻。
得知鲁迅藏书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不仅由许广平、内山完造出面写信阻止,该年10月,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在西三条,他们见到了朱安: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说着有点激动的样子。
长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对上海方面的误会,在来客面前,朱安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在困顿的岁月里,哪怕是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被世人长久地遗忘了。万千辛酸,使她发出了这悲怆的呐喊。其实,从她的内心来说,一定也不愿意卖掉鲁迅的藏书,她之所以同意这么做,恐怕也存着这样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们她这个“遗物”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当唐弢将日本宪兵逮捕许广平等的经过告诉她,并将海婴的情形说了一遍,她的态度立即发生了变化。当她听到海婴病已痊愈,竟说:大先生就这块肉了,为什么不将海婴带到北平,让她看看。于是气氛一转,藏书出售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
我觉得,二许之中,鲁迅最后选择谁,首先根据的是性格。对于鲁迅来讲,这方面绝对不会主动,甚至姑娘主动了,他还要丑话说在前头:那啥,我还有朱安呢,你不怕委屈,就来吧,反正我就这条件了,你也不能给我讲条件。所以,能拿下鲁迅的,只能是许广平这样的人——用我们村常用的一个词,叫“生野不
由于辞典上没这个词儿,所以我说说我们村对这个词的理解与使用:生,就是有些食人生番的意思,也有些跟谁都不生,跟谁都可以见面熟;至于野,当然是野姑娘的意思了,风风火火闯九州;至于不
这里我们还可以参见俞芳给许羡苏后代提供的回忆,她把许广平的性格描述得那叫一个淋漓尽致:“端午宴会与以往几次不同,因为许广平姐姐不但会喝酒,而目酒量相当好,她性格开朗,能说善辩,行动举止活泼伶俐,与许羡苏姐姐的文静,王顺亲姐姐的老成相比,各有所长。宴会开始,许广平姐姐就说要敬酒,她邀王顺亲姐姐一起向鲁迅先生敬酒,王姐姐一向不会喝酒,只喝了一点点以表敬意,许广平姐姐和鲁迅先生却都干了杯。之后,许广平姐姐就单独敬酒,进攻目标当然是鲁迅先生(因为在座的人都不会喝酒)。我的大姐俞芬,自己虽不会喝酒,却很喜欢跟着起哄,主动为他们斟酒助兴。后来不知怎么一来,敬酒演变成比赛酒量,葡萄酒换成了烧酒。鲁迅先生的酒量不大,他一向喝的是绍兴酒,而且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地喝的;这次改喝白酒,而且是一口气喝干一杯,看来有点招架不住许广平姐姐的凌厉攻势,但他绝不示弱,大有奉陪到底的气
俞芳当时十来岁,她的回忆很感性,那就是许广平在饭桌上的“生野不
其次,还有战略战术的因素。许广平不像许羡苏那样是从外围杀入的——许羡苏从鲁迅母亲、朱安夫人那里再杀到鲁迅这里,三重包围圈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
第三,许广平的家族背景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许氏家族在整个近代中国声名赫赫。从远祖许永名在广州做小生意算起,第二代许拜庭就成一代盐商大贾了,第三代许祥光、许祁光、许礼光开始进入官宦之列,许祥光在广州高第街修祠堂、建大宅,正门上方挂有“许拜庭大夫家庙”,从此成为广州一大家族。第四代,应字辈的,许祥光的七个儿子同时中举,号称“七子登科”,冒出了一堆官员,最高的打到二品;许礼光的长子许应
别说许羡苏祖父是个做酒卖酒的,父亲是个穷秀才,与许广平不堪一比了,就是鲁迅家比上许广平家,也差了不知多远呢,许家高挂“大夫第”,鲁迅他爷则巴巴的请了个巡抚给自家写了个“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水陆各镇兼管两浙盐政杨昌浚为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周福清立”的匾额,相形之下要多寒酸就有多寒酸。还有,1898年,虚岁18的浙江绍兴官二代子弟鲁迅抱着“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的宗旨报考南京水师学堂,母亲不知
一句话,许羡苏的弱处,正好是许广平的强处,所以最后的胜出者只能是许广平。至于许羡苏,只能是鲁迅永远的亲人了。据许羡苏和许羡苏后代的回忆,许广平一家、周建人一家,甚至周建人晚年,都跟着孩子一块称许羡苏为“许姑姑”,“大家的许姑姑”。 [2]
所以,许羡苏在周家,混的是一个“妹子”的头衔,而且这妹子离开周宅后跟鲁迅本人的联系几近于无,更让人疑惑的是,许羡苏说她当年离开北京前往河北五女师去的前夕,“把鲁迅先生的来信,捆成一包,交给了朱氏,以备有事要查查。后来不知她怎样处理了它们,在整理故居的时候,在朱氏的箱内,并没有找到这些信件,否则可以多一些手稿,而目也可以了解当时的许多事情。”[3]
总之,许羡苏与鲁迅的通信,神秘地消失了!相形之下,许羡苏之后俞芬替鲁老太太写信、鲁迅死后许广平与鲁老太太通信、鲁老太太死后许广平与朱安通信,可是,鲁迅致老太太的信、许广平给老太太的信、许广平给朱安的信,都保存下来了,唯有鲁迅致许羡苏的信,没了。还有,鲁迅逝世后,许广平曾广泛搜集鲁迅书简,并登报征集,朱安把鲁迅给母亲的信,交给了许广平,那么鲁迅给许羡苏的信呢?第一,朱安应该交出的;第二,即使没有交出,那么,许羡苏致鲁迅的百余封信,许广平这里总该有吧?因为俞芬执笔的母亲致鲁迅信件、母亲给许广平的信、朱安给许广平的信,都被保存下来了,唯独许羡苏致鲁迅的信,也没了。
两头的信都没了!这一切,不让人狐疑又待如何?
外围的.叙述够了,现在让我们掀开鲁许的信纸,去偷窥一下他们两个人的端午之欢吧。
据鲁迅6月28日的信,我们能得出的信息是:估计大家都传说鲁迅喝醉了(按我的感觉,及鲁迅信中的口气,鲁迅这封信之前,应该接过许广平一封信的。可惜这两口子关键时刻总给我们卡带),所以鲁迅在信里“训”许广平说:
第一,端午那天我没醉。是你们一群小姐太胆小,吓得逃回自己
第二,你们不吐且游了白塔寺,我虽然没有亲见,但也不能保证决无。但你们走了之后,我又喝烧酒六杯,蒲桃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则足见不屈之精神,尤足为万世师表。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
这训词还是本山大爷式的苏格兰调情。
训过之后,鲁迅说现在开始讲义了,讲义内容如下:
“夫天下之人,其实真发酒疯者,有几何哉,十之九是装出来的。但使人敢于装,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罢。然而世人之装醉发疯,大半又由于倚赖性,因为一切过失,可以归罪于醉,自己不负责任,所以虽醒而装起来。但我之计划,则仅在以拳击‘某籍’小姐两名之拳骨而止,因为该两小姐们近来倚仗‘太师母’之势力,日见跋扈,竟有欺侮‘老师’之行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维教育也。然而‘殃及池鱼’,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岂不为我所笑?虽‘再游白塔寺’,亦何能掩其‘心上有杞天之虑’的狼狈情状哉?”
某籍两小姐,指的是俞芬、俞芳,鲁迅借酒装疯打她们拳骨了,头罩绿纱自称不怕者,当然是许广平了,有些版本说,鲁迅按许广平的头时,许广平头上的绿纱巾都被扯下来了云云。
不管纱巾是否扯下来,我们能判断出的是,鲁迅在酒桌上可能有些过于兴奋了。这种兴奋倒不至于吓走女生们,但双方不妨就此互相调侃。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兴奋于鲁迅是非常少见的,他可能很享受这种兴奋,所以他在讲义完毕之后再次发出了邀请:今年中秋这一天,不知白塔寺可有庙会,如有,我仍当请客,但无则作罢,因为恐怕来客逃出之后,无处可游,扫却雅兴,令我抱歉之至。
为什么前面我说鲁迅此信之前应该有许广平一封来信的,就是除了喝醉逛白塔寺这些话题外,鲁迅信末最后一句还问“‘……者’是什么”?这一句,跟许广平6月19日的那封来信根本不搭。还有,写完信,鲁迅还评价了许广平寄给他的一首诗。鲁迅说自己不懂诗,但是“尊来信所嘱,妄说几句。”总之,各种迹象说明,6月19日许广平来信至28日鲁迅复信之间,应该还有许广平25日宴会后的一封来信,这封信夹附了许广平的一首诗,请鲁师点评,但不知何故,鲁许二人,甚至他们的后代周海婴没有将之公布。还是读者不宜吗?
有意思的是,6月29日,又见鲁迅的去信,称呼“广平兄”,署名“迅”。 [4]
信的开头,再次让我产生疑惑。鲁迅说,我记不清了,昨夜或者今天早上我给你去了一封信。这个对头,就是上面6月28日写的那封信。但不对头的是下面的话:“刚才接到二十八日函,必须写几句回答,便是小鬼何以屡次诚恐惶恐的赔罪不已,大约也许听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谣言了罢。”
不对头的地方有三:
第一,鲁迅明明说接了许广平二十八日函,但《两地书·原信》中依然没有。总之,鲁迅28日去信和29日去信,都应该先有许广平一封来信的。许广平接连两封来信被他们两口子私吞。按我推理,肯定跟涉及许羡苏有关。
第二,所谓的谣言问题。也就是说,一些学者推测端午宴会上的疯闹惹恼了许羡苏,许羡苏过后批评许广平,不是空穴之风。
第三,所谓的“屡次诚恐惶恐的赔罪”,至少应该有两次吧。但这两次来信通通的没有。导致我们不知道许广平到底如何赔罪的,她与许羡苏到底有没有二许之争。
虽然许广平的两次来信我们看不到,二许是否有争也不清楚,但我们可以从鲁迅去信中,发现鲁老师的态度。很明确: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我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么?
第二,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你别听某籍小姐的谣言,说不定是从我娘那里
这态度显而易见。首先我娘都不管我呢,何况某籍小姐许羡苏。爱谁谁,以后咱俩还
附参考文献:
[1]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下》,《鲁迅研究月刊》2009年第10期,第33页。
[2]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上》,《鲁迅研究月刊》2007年第6期,第24页。
[3]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下》,《鲁迅研究月刊》2009年第10期,第40-41页。
[4]鲁迅,景宋:《两地书·原信:鲁迅与许广平往来书信集》,中国青年版出版社2005年版,1925(三十三)。
原标题:二许相争勇者胜
(来源:腾讯网)



